#电视剧光芒#
静仔新采访里也有一些我很喜欢的部分

对张新成的印象:以为是活泼的小男孩,没想到真人很沉稳很加分(嘻嘻,我们本哥可是很靠谱的男人)
想要挑战的搭档关系:师徒(好家伙我设想的全不是哈哈哈哈,有没有编剧大大看看美女,师徒更那个那个[可怜]
形容剧中的爱情像巧克力,苦中带甜,入口丝滑回甘(我看是黑巧,只有苦了[单身狗]
喜欢程亦治这种类型,觉得他很完美(谁不喜欢!!!民国top男)
喜欢吴丽姿的勇敢,勇于面对自己,无论执着的对错(雀氏,荔枝狠起来死都不怕[微风]
安利《光芒》:每个人都能找到共鸣和答案

ps:这套衣服也好好看啊,什么时候二搭(师徒这种[awsl]

#三联美食# 世上最寂寞的事情,不是一个人吃火锅,而是一群人吃火锅时,你却要在大家的略带惊恐的注视中吃完一份猪脑花。这种状况,在北京的火锅局上,多有发生。

对其他人来说,猪脑花就是猪脑花,但对蜀人而言,像生煎之于上海、热干面之于武汉、螺蛳粉之于柳州、手爪羊肉之于内蒙一样,是乡愁。他们常常对脑花那种入口即化、如慕斯般的口感魂萦梦绕,很多家庭更是将脑花奉为备战高考的健脑神物。

我一直以为,吃脑花是四川人(含重庆)才懂的爱。四川人也确实将脑花吃出了百般花样:冒脑花、卤脑花、烤脑花、爆炒脑花、煎脑花、脑花面、脑花做汤等等,对他们而言,蒸、烤、煮、烧,缺一不可,且普及程度应是冠绝全球的。

去年在贵阳才知道,此地吃脑花亦蔚然成风,普及程度可与巴蜀媲美。贵阳烧烤店以及很多路边摊,烤脑花随处可见,火锅店更是必备之物。

所以关于吃脑花普及地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穿越半个城只为一份脑花”的情形,多在我国西南地区上演。关于“吃脑花这件事为何吸引你?”我听过最诗意的回答:“因为盛放过灵魂”。

早期四川的家常做法,有用天麻蒸脑花的,但不论怎么做,味道都难令本地人接受而逐渐消失。将脑花加入高汤或鸡汤中同炖,是有高中学子的家庭的经常做法。真正美味的家常做法,是与仔姜和青椒同炒,或与豆腐一起麻婆,或者将脑花与鸡蛋混合,一起煎来吃。年初参与年货专刊,听一位川菜大师说起小时候“妈妈的味道”,是将脑花用黄酒浸泡片刻后,与鸡蛋融合放入姜片、冰糖,隔水蒸。

烤脑花是贵阳、成都、重庆时下最火爆的吃法,是街头宵夜一景。四川、重庆是将脑花放置在锡箔纸上直接烤,有的会放片藕垫在里头,提前拌好了红油、红椒、青椒、花椒、榨菜、香菜、孜然等佐料,比例、搭配是脑花的致胜关键。

贵阳的烤脑花通常是生菜叶打底,佐料大同小异,同样是放在锡箔纸里,但将折耳根切成丁变成烤脑花的调料,是贵阳独有。

脑花置于炭火之上,细细熏烤,等待佐料丝丝入味,从脑花每一条纹路里浸泡进去。因脑髓里没有肌肉,80%都是由易碎的脂肪和蛋白质组成,所以猪脑很矫情,没烤熟和烤老了之间就那么几秒的功夫,故拿捏要准,烤的时候要手脚麻利,撒盐、撒辣椒面,要均匀、要飞快。快烤好的时候,脑花会嗤嗤地冒着小泡,颜色也逐渐变成灰白或黄色,最后至金黄。

脑花经久不衰的吃法当然是下火锅,往往是火锅的荤菜已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开始放入。如果点的是鸳鸯锅,你径直把脑花倒进白汤里,和你一起吃火锅的四川人,如果眼神能杀人,这时你早已被射穿多遍。巴蜀之地吃脑花,记住,进火锅只能到红汤。按照他们的说法,脑花像海绵,能将汤里的各种滋味吸纳进去,所以猪脑的味道并不单调,而是很丰富。

贵阳脑花下火锅是红汤白汤不忌的,当地一个朋友告诉我,在白汤里煮出的猪脑也别有风味,有一些人觉得,猪脑本来就很嫩,有点腥甜,在红汤里煮会掩盖它的本味。当然,即便从白汤取出,还有蘸水在侧,临时改主意也不是问题。贵州特有的酸汤鱼火锅,吃完鱼后用酸汤煮猪脑,亦不算少见。

葡萄美酒夜光杯,脑花葱丝盘上堆。多少人爱脑花味道的入木三分,爱它的吹弹可破,明明知道此物胆固醇极高,肠胃不适者还会拉肚子,却甘愿一博,这感觉不觉相似么?好似明知道没有结果的爱情,却甘愿飞蛾扑火;好似明知道没有酬劳的加班,却无奈欲拒还迎。

人对于脑花这玩意,与榴莲一样,有着泾渭分明的情感。其实世间食材皆是如此,爱吃的视之如命,不爱吃的视如草芥。据说喜爱之人,烤脑花三个字,都能令其垂涎三尺;对脑花恐惧者,无法直视的纹路是多数人突破不了的业障。记得前些年,6个谈脑花色变的人一起吃火锅,起哄要一起吃一口,并且已有了“共赴黄泉”般的思想准备,当煮好的脑花齐齐送到嘴巴后,两个人是吐了的。

我认识的一个成都姑娘有这样一个理论:世界上有两种人,吃脑花的和不吃脑花的,第二种人不能做朋友。后来成都姑娘去了北京,在一次次火锅局中,吃脑花时,每个人仿佛在看食人魔一般,她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一件很恐怖的事情,以至于后来每一次大快朵颐都要战战兢兢。

再后来,她嫁给了一名烟台汉子。吃惯了胶东海鲜此类高档食材的人,哪里受得了脑花的形态,脑花成了婚姻生活中两地文化碰撞的主战场。矛盾最终以这样的方式完美解决:每次火锅将近尾声,点完三份脑花,烟台汉子起身结帐,出去抽烟,留下成都姑娘独享脑花,完事再一同携手消失于人流,是琴瑟和弦的典范。

接受不了脑花的,北方人比南方人多,一群北方人和四川人一起吃火锅,一团颤颤巍巍的猪脑下了锅,很多人是不敢再往锅里涮菜的。

吃脑花并非西南地区专利,只是其他地区远不如他们爱之深,更谈不上普及。武汉是我见过吃脑花仅次于贵阳、成都的,但非火锅中的常见食材,多见于烧烤摊;江浙一带吃脑花虽从未流行,但渊源是有的,杭州一带有酱油蒸猪脑的做法,本地酱油淋在脑花上,恰到好处的蒸,取其嫩与鲜;广西贺州、梧州一带,有一道类似于麻婆豆腐的菜里是脑花和豆腐的结合,与四川常见的脑花豆腐差不多;广东有一道汤:天麻炖猪脑,作为炖盅的材料,猪脑确实挺合适,只是天麻的味道影响了汤的口感,现在一般用枸杞来炖,吃的时候加点胡椒粉。

河南开封,很多人打小就吃五香脑花,不过用的是羊脑。街边夜市多有出售,十几个羊头骨摆成金字塔状,是小摊常见“招牌”。买下一个后,老板把天灵盖撬开,捧着头骨拿着筷子就能吃到里面的脑花了。

傣族的包烧脑花,据说是口味最复杂的脑花菜。各种切碎的香草末和捣碎的脑花混合,包在大片芭蕉叶上放火上烧熟,脑花的荤香与各种香草的气味混杂成一股糊里糊涂的香味。

最为惊世骇俗的是遵义,有人爱吃生猪脑,大概就是猪刚杀死,剖开头颅,快速取出猪脑,一口吞下,颇为凶猛。熟吃的脑花一定要处理得当,要撕净脑膜,要用牙签挑去血管,一个不小心就容易“脑溢血”,所以脑补“一口生吃”的画面时,难免会感到周身发麻。

国外也是吃脑花的,西厨烹制脑花之前,必定是要焯水的,目的是为了去除异味、后期不易破损。据说他们也很享受这一过程,因为焯水能让脑花像消防水带一样舒展开来。

脑花在印度算比较常见的食物,用的是山羊脑,烹制脑花要先焯水,然后切碎,与masala(印度咖哩粉)一起煎炒;西班牙人吃的也是羊脑,他们通常会将羔羊脑裹上一层面包屑后油炸,下面铺上一层辣味番茄汁,上面撒上黑橄榄酱,少许松仁和几片罗勒叶;在伦敦,吃脑花是高级餐厅的流行之物,不过通常用的是小牛脑,最常见的是油煎,煎好后佐以黄油和腌制的刺山柑花蕾酱汁。把脑花剁碎油炸也是一种烹饪方法,用法式芥末香料、蛋黄酱或者法式酸辣酱蘸着吃。

虽然国内“对付”脑花的办法远比国外多,但目前真正开始在西南之外城市流行的,还是以烤为主:洛阳牡丹广场南街的霸道烤脑花,算是洛阳第一家烤脑花,那个女研究生老板还上过本地新闻;北京南锣鼓巷有家“脑子加工厂”,招牌是烤脑花和脑子沙拉;在上海,红料理、付小姐在成都、椒羞等几家以川味馆开始卖烤脑花,食客们经常蜂拥而至。看了看食客们对他们的评论,很明确的显示出,做脑花生意,无论如何也讨好不了不爱之人。

作为一名写吃的记者,对吃脑花难以下箸,我深感羞愧。火锅、烧烤乃至西餐做的脑花,我都浮光掠影的戳过一点,但头皮发麻掩盖了一切美好。只要一想到刚取出来的猪脑会抽动,会冒着热气,并且血丝密布,还有那些皱褶,我深感无力驾驭。

《功夫熊猫3》里阿宝的师傅说:你如果总做自己擅长的事情,就不可能有进步。我深受打动,遂下定决心要从吃脑花这件事情开始,走出自己的“舒适区”,突破自我。可当我看到下面这段时,五味杂陈。

《本草纲目》记载:“猪脑甘,寒,有毒。吃猪要去脑。猪脑损男子阳道,临房不能行事。酒后更是不可食。”

《暗黑料理:一碗脑花的爱恨情仇》 文 | 程磊

#猩幻[超话]#
拿到手的瞬间,眼睛就变的多么小。
我看不清世界,也留不住泪水,一整对眼睛,就只放得下那行署名。

太美了,美到我的心脏愿意为此滞后一拍,美到我的视线愿意为此不再扩散。
这该是怎样的浪漫与温柔才能创造这些艺术品,我的大脑在灯光里感叹着,惊讶着。
就像我未曾想过能够认识顾老师这件事一样。

顾言欢,我命中注定的一捧海,一捧灰状的海。
顾言欢,一捧就着蝴蝶翅膀,由玫瑰烧成的海。

每一篇故事我都在出本前看了又看,但是这不妨碍我触摸着粗糙的纸张,把那些刻进脑子里的文字再痛饮一次。
已是挚友,那便不再用“老师”二字客套。我想要说些什么,说些早就跟阿欢说过的话。

阿欢的文字总给人一种水的感觉,流畅,清透,自由,平淡却极富张力,能够完美的溶开每一丝醇厚或清淡的情绪。
然而初见像水,再品就成了酒。
这文字温和却不寡淡,极适合拿来一而再再而三的重温,这时候就从文字里淌出来更多层次了,埋进文字里的情感与才华就成了诱人的酒香,品着品着就一头扎进去醉倒在故事里了。
阿欢的文章,要么放下不看,那就是一杯温水,在玻璃杯里不急不缓地注视着你;要么拿起细品,那就成一杯烈酒,烧进心里不声不响地烙下一笔。

而《上海爱情故事》里的每一篇,都是顶好的精酿。入喉温润,回甘醇厚,读的人直呼过瘾。就好似沙漠里的一壶甘泉,生出一种灌溉生命的欢愉。但放下书,去回味情节,回味段落,又好像醉了,醉去故事里,成了故事里的一阵风了。
如我所言,在成本印出前,我同阿欢行了个方便,把整本书看了一遍。几乎每篇都有大段大段地与阿欢讨论着,分析着,共鸣着。我实在无法想象,如果阿欢与文字不相联系,那会是如何。她是那样有灵气,是生来就是要跟文字打交道的人。我也实在无法想象,我如果不曾认识她,那该是如何,好像我们生来就该相遇相熟一般。

阿欢太好了,她的文字太美了,恐怕任何一个人都很难不被这种美震撼。这种美被用书本实体化后,更是让人无法不去想捧在手里,用指腹小心地触摸。
就像是生长在玫瑰花心里的蝴蝶在星环下飞翔,用翅尖触碰我的手指一样。

若无法得到这次的本,那我必定是要抱憾终身的。
但我很幸运,那蝴蝶愿意飞向我,带着天上星环洒下的光芒飞向我,飞向醉倒在文字里的我。

多幸运,多幸运。

                                                       ——2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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