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给员工连发三条关爱通知:去留自愿,做好保障,并附上返乡乘车地点和电话】
10月30日下午,记者获悉,富士康内网连发三条通知,对自愿留在公司厂区的员工和意愿返乡员工分别进行了保障安排。
通知一:
亲爱的同仁:
凡自愿留在公司厂区的员工,港区政府与公司会联合保障大家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大家的健康安全和正当权益、工资收益,并改善大家的生活、工作环境。
愿身体健康,一切顺遂!
iDPBG郑州防疫小组宣
通知二:
亲爱的同仁:
大家好,我们非常理解大家急于返乡的心情!
为帮助大家解决返乡问题,保证返乡安全,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和富士康公司将统一组织人员和车辆服务大家。
请大家在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和车辆将尽快联系、服务大家,请大家注意安全。
愿一路平安,阖家安康!
iDPBG郑州防疫小组宣
通知三:
亲爱的同仁:
经与港区政府协商,政府将从今天下午开始统一派出大巴车将返乡人员点对点送到目的地,具体乘车地点如下:
乘车点1:大寨路与凌飞街交叉口
(联系人:朱丹丹15249690617)
乘车点2:雍州路西侧工商银行路口
(联系人:刘东华18638250897)
乘车点3:相州街东侧乐活街路口
(联系人:强岁丽15729447222)
乘车点4:巡航路与凌空街交叉口北侧
(联系人:张艳娜15225064908)
乘车点5:翱翔路天成公寓北门
(联系人:王晓刚15981894433)
乘车点6:华夏大道西侧富航公寓路口
(联系人:李超毅18736072286)
乘车点7:洞庭湖路裕鸿公寓北门
(联系人:付雪平18236431188)
iDPBG郑州防疫小组宣
(来源:郑港)
10月30日下午,记者获悉,富士康内网连发三条通知,对自愿留在公司厂区的员工和意愿返乡员工分别进行了保障安排。
通知一:
亲爱的同仁:
凡自愿留在公司厂区的员工,港区政府与公司会联合保障大家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大家的健康安全和正当权益、工资收益,并改善大家的生活、工作环境。
愿身体健康,一切顺遂!
iDPBG郑州防疫小组宣
通知二:
亲爱的同仁:
大家好,我们非常理解大家急于返乡的心情!
为帮助大家解决返乡问题,保证返乡安全,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和富士康公司将统一组织人员和车辆服务大家。
请大家在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和车辆将尽快联系、服务大家,请大家注意安全。
愿一路平安,阖家安康!
iDPBG郑州防疫小组宣
通知三:
亲爱的同仁:
经与港区政府协商,政府将从今天下午开始统一派出大巴车将返乡人员点对点送到目的地,具体乘车地点如下:
乘车点1:大寨路与凌飞街交叉口
(联系人:朱丹丹15249690617)
乘车点2:雍州路西侧工商银行路口
(联系人:刘东华18638250897)
乘车点3:相州街东侧乐活街路口
(联系人:强岁丽15729447222)
乘车点4:巡航路与凌空街交叉口北侧
(联系人:张艳娜15225064908)
乘车点5:翱翔路天成公寓北门
(联系人:王晓刚15981894433)
乘车点6:华夏大道西侧富航公寓路口
(联系人:李超毅18736072286)
乘车点7:洞庭湖路裕鸿公寓北门
(联系人:付雪平1823643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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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港)
#洛阳24小时# #洛阳权威发布# 【公开征求意见!事关隋唐洛阳城宫皇城区红线内房屋征收补偿】14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住建局获悉,洛阳将对《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有意见建议的市民群众,可以在30天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
《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提出,洛阳市决定持续推进实施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加快建设宜居洛阳、人文洛阳,打造河洛文化传承创新品牌和洛阳文旅产业新地标。此次,按照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的征收范围是: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其中,西工区为东至定鼎路、西至嘉豫门大街、南至洛河、北至玄武门大街区域;老城区为东至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西至定鼎路、南至唐宫路、北至玄武门大街区域。
洛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征收工作将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和谐安全”的工作要求,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均实行市场化评估,结算差价。同时,这次征收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方式,提倡和鼓励产权调换。
根据《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此次征收分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两类分别明确征收补偿安置详细方案,并且对被征收房屋权属、面积、性质的认定规则,安置房挑选办法及挑选面积的范围,安置房的位置、面积及交房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住房保障和照顾措施,房屋征收有关税费政策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目前,《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同时,该《方案》已在洛阳市政府网站(www.ly.gov.cn)、洛阳市棚户区改造信息网(www.lysczc.com)等渠道进行公布。即日起,围绕该方案的有关内容,将进行30日的征求意见。市民群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lyzszxglc@163.com进行反馈,联系人为董丽萍,联系电话为63928839。
洛报融媒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李轶鹏
附:
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
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建设宜居洛阳、人文洛阳,打造河洛文化传承创新品牌和洛阳文旅产业新地标,市政府决定实施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建设项目。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9〕26号)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为: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西工区:东至定鼎路,西至嘉豫门大街,南至洛河,北至玄武门大街;老城区:东至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西至定鼎路,南至唐宫路,北至玄武门大街。
二、征收原则
(一)坚决贯彻执行“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和谐安全”的工作要求。
(二)征收人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标准按政策规定标准执行,确保被征收人安置后居住面积不减少,居住环境有效改善。
(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均实行市场化评估,结算差价。
(四)本次征收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方式,提倡和鼓励产权调换。
(五)房屋被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被征收房屋权属、面积、性质的认定
(一)权属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准,对未经登记的房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认定。
(二)面积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为准,若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调查认定,以认定后的面积为准。
(三)性质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性质为准,对房屋的性质存在异议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调查认定,以认定后的性质为准。
(四)临时建筑及违章建筑的认定。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及违章建筑需自行拆除且不予补偿。临时建筑及违章建筑存在异议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调查认定。
四、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一)房屋产权调换。在进行产权调换时,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按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分别进行调换。
套内建筑面积调换: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均按市场评估价计算,结算套内建筑面积的价差款。
公摊面积调换:征收人免收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相对应的公摊面积的价差款(安置房款=[安置房套内面积÷(1-公摊率)]×安置房评估单价;公摊率=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补偿总额由下列各项组成:
1.房屋主体补偿。房屋主体的补偿价值按分户评估价计算(具体数额以分户评估报告为准),对房屋主体的补偿总额按被征收房屋证载面积乘以评估单价计算。
2.政策性补偿
(1)被征收房屋的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分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任选其一,做出选择后不得更改。一是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9〕26号)执行;二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计算,最低不低于每户每月800元,每12个月发放一次。超过36个月的按双倍支付。发放期限自被征收人办理完房屋交接手续起,至安置房交付之日止。
(3)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补助,每户搬迁补助费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补助,共补助两次。
(4)被征收房屋有市政集中供热设施且正常使用的,过渡期内每户每个采暖期补偿800元。
(5)被征收房屋有管道燃气且正常使用的,每户一次性补偿500元。
3.政策性补助
(1)购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助。
(2)物业管理费补助: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2元,一次性补助36个月,不足51平方米的按51平方米计算。
4.搬迁奖励
(1)对按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腾空房屋且办理移交手续的,给予每户30000元的奖励,同时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
(2)对逾期未签订补偿协议或签订补偿协议但未按约定期限搬迁的,每拖延5天,核减被征收人搬迁奖励5000元,至搬迁奖励扣减完为止。
(二)房屋货币补偿
房屋补偿总额由下列各项组成:
1. 房屋主体补偿。房屋主体的补偿价值按分户评估价计算(具体数值以评估报告为准),对房屋主体的补偿金额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乘以评估单价计算。
2.政策性补偿
(1)被征收房屋的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同房屋产权调换的相关标准一致。
(2)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计算,最低不低于每户每月800元,一次性发放12个月。
(3)搬迁补助费标准: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补助,每户搬迁补助费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补助。
3.政策性补助
(1)购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助。
(2)物业管理费补助同房屋产权调换的相关标准一致。
4.搬迁奖励同房屋产权调换的相关标准一致。
五、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全部实行货币补偿。
(一)房屋主体补偿。房屋主体的补偿金额按评估价计算(具体金额以评估报告为准)。
(二)购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助。
(三)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参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9〕26号)的标准执行,特殊情况由评估机构对装饰装修进行评估,按评估价进行补偿。
(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39号)精神,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被征收房屋,以近3年纳税登记证明推算的月平均利润为标准补偿,商业、服务性行业补偿期限为5个月,工业生产行业补偿期限为8个月。
(五)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补助,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六、安置房挑选办法及挑选面积的范围
1. 安置房挑选办法:按照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腾空房屋且办理移交手续的先后顺序挑选安置房。
2. 安置房挑选面积的范围:被征收人挑选与被征收房屋套内对等或相近面积的安置房。
七、安置房位置、面积及交房标准
(一)安置房位置及面积。安置房统一建设,待发布征收决定时一并公布其位置和户型面积。
(二)安置房交房标准。安置房建设符合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具备基本入住条件。
1. 入户防盗门、户内普通木制门、塑钢窗。
2. 客厅、餐厅、卧室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为普通乳胶漆。
3. 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设普通地板砖;墙面普通瓷砖饰面到顶;卫生间配普通座便器、面盆。
4. 电梯直接到层,给排水、供电、暖气、燃气设施配套,一户一表。
5. 照明配置为节能灯。
6. 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线路到户。
如被征收人考虑自行装修需要,要求毛墙毛地的,可在挑选安置房时书面提出不需要提供的部分,征收人不再给予补偿。
八、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住房保障和照顾措施
对征收范围内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标准且仅有一套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的家庭给予住房保障和照顾。
1.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1平方米且人均不足17平方米的按51平方米安置,51平方米以内免交差价;人口在4人以上(含4人,户口所在地为被征收房屋)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8平方米的,按68平方米安置,68平方米以内免交差价。
2.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1平方米且人均不足17平方米的,按51平方米给予补偿;人口在4人以上(含4人,户口所在地为被征收房屋)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8平方米的,按68平方米给予补偿。
九、房屋征收有关税费政策
(一)被征收人按照国家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征收补偿款,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被征收人因征收新购置住房的,契税减免政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被征收人因征收新购置住房的,房屋维修基金结转按照省、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十、附则
(一)被征收人未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后拒不履行,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要求其履行协议的书面决定。被征收人收到书面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未提起行政诉讼,且仍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由征收部门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限定的期限内未搬迁,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实行有奖举报。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补偿标准不一致等违法违纪现象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举报人可获得一定的奖励。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严格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提出,洛阳市决定持续推进实施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加快建设宜居洛阳、人文洛阳,打造河洛文化传承创新品牌和洛阳文旅产业新地标。此次,按照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的征收范围是: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其中,西工区为东至定鼎路、西至嘉豫门大街、南至洛河、北至玄武门大街区域;老城区为东至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西至定鼎路、南至唐宫路、北至玄武门大街区域。
洛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征收工作将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和谐安全”的工作要求,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均实行市场化评估,结算差价。同时,这次征收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方式,提倡和鼓励产权调换。
根据《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此次征收分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两类分别明确征收补偿安置详细方案,并且对被征收房屋权属、面积、性质的认定规则,安置房挑选办法及挑选面积的范围,安置房的位置、面积及交房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住房保障和照顾措施,房屋征收有关税费政策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目前,《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同时,该《方案》已在洛阳市政府网站(www.ly.gov.cn)、洛阳市棚户区改造信息网(www.lysczc.com)等渠道进行公布。即日起,围绕该方案的有关内容,将进行30日的征求意见。市民群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lyzszxglc@163.com进行反馈,联系人为董丽萍,联系电话为63928839。
洛报融媒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李轶鹏
附:
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
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建设宜居洛阳、人文洛阳,打造河洛文化传承创新品牌和洛阳文旅产业新地标,市政府决定实施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建设项目。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9〕26号)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为: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西工区:东至定鼎路,西至嘉豫门大街,南至洛河,北至玄武门大街;老城区:东至遗址公园宫皇城区规划红线,西至定鼎路,南至唐宫路,北至玄武门大街。
二、征收原则
(一)坚决贯彻执行“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和谐安全”的工作要求。
(二)征收人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标准按政策规定标准执行,确保被征收人安置后居住面积不减少,居住环境有效改善。
(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均实行市场化评估,结算差价。
(四)本次征收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方式,提倡和鼓励产权调换。
(五)房屋被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被征收房屋权属、面积、性质的认定
(一)权属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准,对未经登记的房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认定。
(二)面积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为准,若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调查认定,以认定后的面积为准。
(三)性质认定。以《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性质为准,对房屋的性质存在异议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调查认定,以认定后的性质为准。
(四)临时建筑及违章建筑的认定。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价值和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及违章建筑需自行拆除且不予补偿。临时建筑及违章建筑存在异议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调查认定。
四、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一)房屋产权调换。在进行产权调换时,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按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分别进行调换。
套内建筑面积调换:被征收房屋与安置房均按市场评估价计算,结算套内建筑面积的价差款。
公摊面积调换:征收人免收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相对应的公摊面积的价差款(安置房款=[安置房套内面积÷(1-公摊率)]×安置房评估单价;公摊率=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补偿总额由下列各项组成:
1.房屋主体补偿。房屋主体的补偿价值按分户评估价计算(具体数额以分户评估报告为准),对房屋主体的补偿总额按被征收房屋证载面积乘以评估单价计算。
2.政策性补偿
(1)被征收房屋的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分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任选其一,做出选择后不得更改。一是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9〕26号)执行;二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偿。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0元计算,最低不低于每户每月800元,每12个月发放一次。超过36个月的按双倍支付。发放期限自被征收人办理完房屋交接手续起,至安置房交付之日止。
(3)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补助,每户搬迁补助费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补助,共补助两次。
(4)被征收房屋有市政集中供热设施且正常使用的,过渡期内每户每个采暖期补偿800元。
(5)被征收房屋有管道燃气且正常使用的,每户一次性补偿500元。
3.政策性补助
(1)购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助。
(2)物业管理费补助: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补助1.2元,一次性补助36个月,不足51平方米的按51平方米计算。
4.搬迁奖励
(1)对按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腾空房屋且办理移交手续的,给予每户30000元的奖励,同时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
(2)对逾期未签订补偿协议或签订补偿协议但未按约定期限搬迁的,每拖延5天,核减被征收人搬迁奖励5000元,至搬迁奖励扣减完为止。
(二)房屋货币补偿
房屋补偿总额由下列各项组成:
1. 房屋主体补偿。房屋主体的补偿价值按分户评估价计算(具体数值以评估报告为准),对房屋主体的补偿金额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乘以评估单价计算。
2.政策性补偿
(1)被征收房屋的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装修的补偿同房屋产权调换的相关标准一致。
(2)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计算,最低不低于每户每月800元,一次性发放12个月。
(3)搬迁补助费标准: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补助,每户搬迁补助费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补助。
3.政策性补助
(1)购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助。
(2)物业管理费补助同房屋产权调换的相关标准一致。
4.搬迁奖励同房屋产权调换的相关标准一致。
五、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
非住宅房屋原则上全部实行货币补偿。
(一)房屋主体补偿。房屋主体的补偿金额按评估价计算(具体金额以评估报告为准)。
(二)购房补助。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助。
(三)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参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9〕26号)的标准执行,特殊情况由评估机构对装饰装修进行评估,按评估价进行补偿。
(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39号)精神,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被征收房屋,以近3年纳税登记证明推算的月平均利润为标准补偿,商业、服务性行业补偿期限为5个月,工业生产行业补偿期限为8个月。
(五)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证载面积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补助,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六、安置房挑选办法及挑选面积的范围
1. 安置房挑选办法:按照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腾空房屋且办理移交手续的先后顺序挑选安置房。
2. 安置房挑选面积的范围:被征收人挑选与被征收房屋套内对等或相近面积的安置房。
七、安置房位置、面积及交房标准
(一)安置房位置及面积。安置房统一建设,待发布征收决定时一并公布其位置和户型面积。
(二)安置房交房标准。安置房建设符合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具备基本入住条件。
1. 入户防盗门、户内普通木制门、塑钢窗。
2. 客厅、餐厅、卧室地面为水泥地面;墙面为普通乳胶漆。
3. 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设普通地板砖;墙面普通瓷砖饰面到顶;卫生间配普通座便器、面盆。
4. 电梯直接到层,给排水、供电、暖气、燃气设施配套,一户一表。
5. 照明配置为节能灯。
6. 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线路到户。
如被征收人考虑自行装修需要,要求毛墙毛地的,可在挑选安置房时书面提出不需要提供的部分,征收人不再给予补偿。
八、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住房保障和照顾措施
对征收范围内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标准且仅有一套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的家庭给予住房保障和照顾。
1.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1平方米且人均不足17平方米的按51平方米安置,51平方米以内免交差价;人口在4人以上(含4人,户口所在地为被征收房屋)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8平方米的,按68平方米安置,68平方米以内免交差价。
2.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1平方米且人均不足17平方米的,按51平方米给予补偿;人口在4人以上(含4人,户口所在地为被征收房屋)且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8平方米的,按68平方米给予补偿。
九、房屋征收有关税费政策
(一)被征收人按照国家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征收补偿款,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被征收人因征收新购置住房的,契税减免政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被征收人因征收新购置住房的,房屋维修基金结转按照省、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十、附则
(一)被征收人未按照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经催告后拒不履行,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要求其履行协议的书面决定。被征收人收到书面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未提起行政诉讼,且仍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的,由征收部门报请市、县级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限定的期限内未搬迁,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实行有奖举报。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补偿标准不一致等违法违纪现象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举报人可获得一定的奖励。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严格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实录|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七场)
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二十七场新闻发布会,我是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今天,我们继续通报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有:儋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江诗文先生,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苟燎原先生。首先,请江诗文先生介绍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儋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江诗文: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最新情况、采取的具体防控措施向大家作通报。
一、病例情况
8月29日0时-8月29日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含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1例。
二、当前我市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做好援儋医疗队返程工作。我市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各援儋医疗队,更新梳理离儋返程人员名单、航班班次等信息,全力做好离儋医疗队的车辆、路面交通、机场对接等保障工作,确保援儋人员顺利、安全离琼。昨天,我市举行欢送省外支援医疗队返程仪式,当天,1857名省外援儋医疗队离儋返程。截至目前,已有2377名省外援儋医疗队离儋返程。其中,四川检测队400人、四川采样队603人、山东采样队1000人、江苏采样队202人、福建方舱队52人、上海检测队120人。
二是继续做好病患救治工作。8月29日,由山东省援琼医疗队接管的儋州三号方舱医院顺利关舱。自8月19日开舱接收病人以来,三号方舱医院在10天内总共救治患者481名,累计治愈出院患者351名,剩余的患者将转移到同样是山东医疗队接管的二号方舱医院F舱。截至8月29日24时,全市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累计治愈出院患者2970人。
三是持续做好农业生产互助共济和保供工作。我市开展农资集中统一采购和点对点配送,统筹做好蔬菜、粮食、生猪等种养殖生产。主动对接专业化服务组织、基层组织等开展托管、代耕、代收、土地流转等服务,帮助无法返乡人员开展农业生产。倡议市内各大批发市场、经销商、超市等积极与企业联系人对接采购市内农产品,多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同时,为农资、鲜活农产品运输及农机作业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打通影响农资调运下摆、农产品生产供应等堵点卡点,保证我市农业生产正常开展。
四是高效做好省外高校就读学生返校工作。为做好我市省外高校就读学生返校工作,儋州及时成立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制定相关方案,开通热线电话,做好政策服务。同时严把离琼条件,统筹调度资源,点对点做好运送服务,确保大学生安全顺利返校。截至8月29日10时,共有235名学生完成登记并通过初审,共转运76名儋州籍大学生离琼返校。
五是继续做好外省滞留旅客安全返程工作。8月29日,我市运送离岛旅客457人,其中搭乘飞机离岛旅客431人、港口离岛旅客26人。截至目前,已“点对点”闭环运送离岛旅客7042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高质量完成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继续集中力量,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扎实开展“敲门行动”,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以核酸检测结果数据指导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二是进一步优化解除隔离人员和方舱出院患者返回社区管理的整个流程,明确各方责任。解封人员离开隔离点,须由“双点长”签字同意。压实属地对居家隔离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员管理功能,加强每日巡防监督,采取张贴居家隔离提示横幅、《居家隔离告知书》等方式,切实加大管控力度。
三是稳住洋浦的基本面。把洋浦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落实最严格社会面静态管理,落实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闭环管理,坚决摁住连日来零星散发病例外溢风险。充实洋浦前方指挥部,腾出检测力量支持洋浦。
以上是我通报的内容。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答记者问
儋州广播电视台记者:疫情期间,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让农业生产逐步恢复正常?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苟燎原: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8月1日本轮疫情爆发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援儋医疗队帮助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儋州市疫情形势持续向好。我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手打伞,一手干活”的指示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做好粮食生产、畜禽养殖、海洋捕捞等农业生产,尽最大努力减少新冠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是鼓励低风险区农户在切实采取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正常进行生产劳作。规模生产用工雇主在本镇跨村使用低风险区劳务人员,到生产基地所在村委会报备,由该村委会查看务工人员的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实行“点对点”管理。该措施的出台,有效地带动了香蕉产品的销售,短短几天时间,就帮助王五、大成、雅星等镇销售香蕉近150吨。
二是低风险区特殊性生产用工可以在本市跨镇使用低风险区劳务用工,按“四定”(定线路、定人员、定车辆、定时间)要求进行管理。和庆、雅星等镇已开出跨镇使用香蕉包装工、挑拣工等特殊性生产人员临时通行证,缓解了部分香蕉生产基地专业工人紧缺的问题。
三是为解决中高风险地区农户不能下地干活问题,农业农村部门委托备案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工作。目前已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约300亩;其余社会化服务组织已做好随时入场准备工作。
四是针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乡的农民,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互助共济、托管服务等多种方式,帮助开展农业生产及农产品销售。
五是开辟绿色通道,农资、鲜活农产品运输等车辆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通行证,涉农运输车辆凭省市相关平台申请的有效网络通行证,可从我市各卡点通行。市农业农村局已开具涉农通行证2334张。
六是为保证农业生产正常开展特别是农产品销售,从各镇现有的位于低风险区的农资店中遴选出一批优质农药店、肥料店、饲料店及综合性农资店,组织农户统一集中采购农资,点对点送到村委会指定地点,并通知农户分时段领取,同时利用市供销社农资保障体系做好农资调运。已恢复营业化肥店19家、农药店20家、饲料店19家、综合农资店17家,基本满足了农户生产资料需求。
七是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发改委、投促局等部门,借助儋州市公益批发市场,建立了农产品生产者与直销商、保供骨干企业的沟通渠道,采取上门集中收购、市内配送到户的方式,架起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桥梁,打通最后一公里。同时,充分发挥省乡村振兴助农信息网等平台影响力,发布我市部分待销农产品的信息和联系方式,多渠道拓宽销售渠道。
八是统筹做好蔬菜、粮食、生猪等种养殖生产,严禁各镇对农业生产人员进行“一刀切”和层层加码,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及时打通影响农资调运下摆、农产品生产供应等堵点卡点,保证我市农业生产正常开展。谢谢!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根据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渔船渔民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我市如何做好渔船渔民管理工作?此外,在满足什么条件的情况下,渔民可以出海打渔?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苟燎原: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为做好渔船渔民管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实行渔船渔民定点停泊上下岸。统筹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卫生健康、海岸警察、乡镇政府(居委会)等力量,在各渔港(含自然港湾)合理设置海上防疫服务点,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轮守,加强进出港渔船渔民核查,确保不漏一船、不漏一人。
二是要求所有出海回港上岸人员必须到定点上岸渔港设置的核酸采样点或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严禁私自上岸并与岸上人员直接接触,严禁私自搭载其他人员上岸。
三是回港人员需经体温检测及一次核酸检测后方可上岸。渔业船舶回港船员不离港继续出海作业的,核酸检测后必须立即返回所在船舶,不得离港外出。除渔获物卸港销售和渔船补给外,非必要不与外人接触。须上岸离港的,要做到即到即检即走,在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前,必须居家不得外出,不得接触外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渔船渔民出海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在我市实现连续72小时社会面清零,社会面无新增阳性病例后,渔船渔民才能开海。
二是开海的渔业乡镇、村应属于无疫区或低风险区,出海渔民7天之内无高、中风险区旅居史。
三是渔民出海前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海后,各市县之间的渔船渔民不能交叉流动。近海作业渔民出海回来后每周2次核酸检测,中、远海作业的大中型渔船渔民返港后不少于“5天4检”核酸检测。谢谢!
李敏清:感谢苟燎原先生的回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答记者问环节就到这里。近期,我市根据研判,多次对风险区进行调整,但是降低风险并不等于解封,特别是低风险区的群众,更不能放松警惕、麻痹大意。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继续严格遵守我市静态管理规定,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扎堆、不串门,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最后,感谢今天的发布人、媒体记者朋友、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收看的网民朋友们。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儋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二十七场新闻发布会,我是中共儋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敏清。今天,我们继续通报我市当前疫情防控的最新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有:儋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江诗文先生,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苟燎原先生。首先,请江诗文先生介绍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儋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江诗文: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现将我市疫情防控最新情况、采取的具体防控措施向大家作通报。
一、病例情况
8月29日0时-8月29日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例(含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1例。
二、当前我市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做好援儋医疗队返程工作。我市安排专人负责对接各援儋医疗队,更新梳理离儋返程人员名单、航班班次等信息,全力做好离儋医疗队的车辆、路面交通、机场对接等保障工作,确保援儋人员顺利、安全离琼。昨天,我市举行欢送省外支援医疗队返程仪式,当天,1857名省外援儋医疗队离儋返程。截至目前,已有2377名省外援儋医疗队离儋返程。其中,四川检测队400人、四川采样队603人、山东采样队1000人、江苏采样队202人、福建方舱队52人、上海检测队120人。
二是继续做好病患救治工作。8月29日,由山东省援琼医疗队接管的儋州三号方舱医院顺利关舱。自8月19日开舱接收病人以来,三号方舱医院在10天内总共救治患者481名,累计治愈出院患者351名,剩余的患者将转移到同样是山东医疗队接管的二号方舱医院F舱。截至8月29日24时,全市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累计治愈出院患者2970人。
三是持续做好农业生产互助共济和保供工作。我市开展农资集中统一采购和点对点配送,统筹做好蔬菜、粮食、生猪等种养殖生产。主动对接专业化服务组织、基层组织等开展托管、代耕、代收、土地流转等服务,帮助无法返乡人员开展农业生产。倡议市内各大批发市场、经销商、超市等积极与企业联系人对接采购市内农产品,多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题。同时,为农资、鲜活农产品运输及农机作业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打通影响农资调运下摆、农产品生产供应等堵点卡点,保证我市农业生产正常开展。
四是高效做好省外高校就读学生返校工作。为做好我市省外高校就读学生返校工作,儋州及时成立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制定相关方案,开通热线电话,做好政策服务。同时严把离琼条件,统筹调度资源,点对点做好运送服务,确保大学生安全顺利返校。截至8月29日10时,共有235名学生完成登记并通过初审,共转运76名儋州籍大学生离琼返校。
五是继续做好外省滞留旅客安全返程工作。8月29日,我市运送离岛旅客457人,其中搭乘飞机离岛旅客431人、港口离岛旅客26人。截至目前,已“点对点”闭环运送离岛旅客7042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高质量完成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继续集中力量,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扎实开展“敲门行动”,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以核酸检测结果数据指导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二是进一步优化解除隔离人员和方舱出院患者返回社区管理的整个流程,明确各方责任。解封人员离开隔离点,须由“双点长”签字同意。压实属地对居家隔离的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网格员管理功能,加强每日巡防监督,采取张贴居家隔离提示横幅、《居家隔离告知书》等方式,切实加大管控力度。
三是稳住洋浦的基本面。把洋浦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落实最严格社会面静态管理,落实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闭环管理,坚决摁住连日来零星散发病例外溢风险。充实洋浦前方指挥部,腾出检测力量支持洋浦。
以上是我通报的内容。感谢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答记者问
儋州广播电视台记者:疫情期间,我市采取了哪些措施让农业生产逐步恢复正常?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苟燎原: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8月1日本轮疫情爆发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援儋医疗队帮助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儋州市疫情形势持续向好。我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手打伞,一手干活”的指示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做好粮食生产、畜禽养殖、海洋捕捞等农业生产,尽最大努力减少新冠疫情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一是鼓励低风险区农户在切实采取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正常进行生产劳作。规模生产用工雇主在本镇跨村使用低风险区劳务人员,到生产基地所在村委会报备,由该村委会查看务工人员的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实行“点对点”管理。该措施的出台,有效地带动了香蕉产品的销售,短短几天时间,就帮助王五、大成、雅星等镇销售香蕉近150吨。
二是低风险区特殊性生产用工可以在本市跨镇使用低风险区劳务用工,按“四定”(定线路、定人员、定车辆、定时间)要求进行管理。和庆、雅星等镇已开出跨镇使用香蕉包装工、挑拣工等特殊性生产人员临时通行证,缓解了部分香蕉生产基地专业工人紧缺的问题。
三是为解决中高风险地区农户不能下地干活问题,农业农村部门委托备案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种工作。目前已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约300亩;其余社会化服务组织已做好随时入场准备工作。
四是针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乡的农民,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互助共济、托管服务等多种方式,帮助开展农业生产及农产品销售。
五是开辟绿色通道,农资、鲜活农产品运输等车辆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通行证,涉农运输车辆凭省市相关平台申请的有效网络通行证,可从我市各卡点通行。市农业农村局已开具涉农通行证2334张。
六是为保证农业生产正常开展特别是农产品销售,从各镇现有的位于低风险区的农资店中遴选出一批优质农药店、肥料店、饲料店及综合性农资店,组织农户统一集中采购农资,点对点送到村委会指定地点,并通知农户分时段领取,同时利用市供销社农资保障体系做好农资调运。已恢复营业化肥店19家、农药店20家、饲料店19家、综合农资店17家,基本满足了农户生产资料需求。
七是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发改委、投促局等部门,借助儋州市公益批发市场,建立了农产品生产者与直销商、保供骨干企业的沟通渠道,采取上门集中收购、市内配送到户的方式,架起生产者与消费者的桥梁,打通最后一公里。同时,充分发挥省乡村振兴助农信息网等平台影响力,发布我市部分待销农产品的信息和联系方式,多渠道拓宽销售渠道。
八是统筹做好蔬菜、粮食、生猪等种养殖生产,严禁各镇对农业生产人员进行“一刀切”和层层加码,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及时打通影响农资调运下摆、农产品生产供应等堵点卡点,保证我市农业生产正常开展。谢谢!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根据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渔船渔民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我市如何做好渔船渔民管理工作?此外,在满足什么条件的情况下,渔民可以出海打渔?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苟燎原:感谢媒体记者的提问。为做好渔船渔民管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实行渔船渔民定点停泊上下岸。统筹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卫生健康、海岸警察、乡镇政府(居委会)等力量,在各渔港(含自然港湾)合理设置海上防疫服务点,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轮守,加强进出港渔船渔民核查,确保不漏一船、不漏一人。
二是要求所有出海回港上岸人员必须到定点上岸渔港设置的核酸采样点或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严禁私自上岸并与岸上人员直接接触,严禁私自搭载其他人员上岸。
三是回港人员需经体温检测及一次核酸检测后方可上岸。渔业船舶回港船员不离港继续出海作业的,核酸检测后必须立即返回所在船舶,不得离港外出。除渔获物卸港销售和渔船补给外,非必要不与外人接触。须上岸离港的,要做到即到即检即走,在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前,必须居家不得外出,不得接触外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渔船渔民出海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在我市实现连续72小时社会面清零,社会面无新增阳性病例后,渔船渔民才能开海。
二是开海的渔业乡镇、村应属于无疫区或低风险区,出海渔民7天之内无高、中风险区旅居史。
三是渔民出海前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海后,各市县之间的渔船渔民不能交叉流动。近海作业渔民出海回来后每周2次核酸检测,中、远海作业的大中型渔船渔民返港后不少于“5天4检”核酸检测。谢谢!
李敏清:感谢苟燎原先生的回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答记者问环节就到这里。近期,我市根据研判,多次对风险区进行调整,但是降低风险并不等于解封,特别是低风险区的群众,更不能放松警惕、麻痹大意。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继续严格遵守我市静态管理规定,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扎堆、不串门,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共同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最后,感谢今天的发布人、媒体记者朋友、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收看的网民朋友们。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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