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是怎么样的一回事
轮迴三部曲 ––––
惑、业、苦
生死是一大事因缘,
绝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所谓
「 未知生,
焉知死 」,
「 生 」
尚且知不多,
何况 「 死 」?
释迦牟尼佛是觉行圆满的智者,
他在2500多年前已对生死问题有深入的研究,
并曾提出了彻底解脱生死的方法。
我们何妨开放地、
持平地、
耐心地、
细心地探讨一下这些觉者的见解,
乃至他所提出的方案之可信性和可行法。
首先,
释迦牟尼佛就因果业力来看世界,
而人的生死流转过程可分为三部曲,
即惑、业、苦。
因起惑而造业,
因造业而受苦报,
所谓
「 生生不息 」,
无有出离生死之期。
凡夫有什么惑呢?
有两种惑,
即见惑和思惑,
导致我们不能出离生死。
见惑,
又名所知障,
是智慧方面,
知见上的障碍;
思惑,
又名烦恼障,
是福德方面,
行为上的障碍。
凡夫禅修,
断了见惑
( 共88品 ),
就是
「 开悟 」、
「 证真 」 了,
算是入圣流,
即入菩萨的
「 初信位 」
( 共52位 ),
相当于小乘证了初果 ––––
须陀洹。
「 开悟 」 后,
行者尚要断了思惑
( 共81品 ),
才可出离
「 分段生死 」,
即身体不再受生,
相当于小乘证了四果 ––––
阿罗汉,
或菩萨入
「 七信位 」!
可知生死不是讲一句
「 一念生、
一念死 」就了,
要有实修实证!
若是开悟,
还需已证的大德师父引证确认。
若人未证谓证,
则打大妄语,
非同小可,
应知!
当今世上不知有几人是实证呢!?
见思二惑的具体内容
佛教建立在智慧和慈悲两大支柱上,
弟子们修智慧,
即立正见,
断见惑,
除所知障;
又修福德
( 慈悲、德相 ),
即消业障,
断思惑,
除烦恼障
( 业障、报障 ),
所谓
「 福慧双修 」,
无非是解决生死问题,
因为生死是本,
一切世间诸苦的根本啊!
「 三界 」 之内,
见惑共有88品,
其中欲界有32品,
色界有28品,
无色界有28品。
每个界依苦、集、灭、道四谛之下,
各具钝使和利使。
例如,
欲界的苦谛具足一切使 ––––
五钝使
( 贪、瞋、痴、慢、疑 )
和五利使
( 身见、
边见、
戒取、
见取、
邪见 )。
四谛、
五钝使和五利使相交对配下产生88品。
佛陀指出我们身处的世界名叫
「 娑婆世界 」,
其中有无量无边的六道众生 ––––
天、
阿修罗、
人、
畜生、
饿鬼、
地狱。
娑婆世界的众生居于
「 三界 」 之内。
「 三界 」 者,
欲界、
色界、
无色界。
欲界,
涵盖六道,
即天人也有爱欲。
色界和无色界都是天人所居的地方,
连同欲界的六个天堂,
娑婆世界的天堂共有二十八个之多。
「 三界 」 之内,
思惑共有81品,
谓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对色声香味触等五尘,
心起贪爱,
被受迷惑。
欲界依贪、瞋、痴、慢在五趣杂居地,
具9品思惑,
由上上品,
乃至下下品。
色界则依贪、痴、慢,
各在四地,
具九品思惑,
共36品。
无色界亦依贪、痴、慢,
各在四地,
具九品思惑,
共36品。
当然,
凡夫断见、
思二惑,
可离
「 分段生死 」,
身体不再在三界六道受生,
但还有
「 变易生死 」––––
精神心识的活动尚有生灭,
所以,
继续断尘沙惑、
断无明惑。
这个
「 两种生死 」 的问题,
对我等凡夫来说,
这个
「 变易生死 」
问题太遥远了,
姑且搁下来吧!
自力成就难,
他力救度易
三界之中有六道,
其中天道最高,
但尚未能了生死。
昔日释迦牟尼佛拜师修禅,
至天道最高第二十八天 ––––
非想非非想处天,
发觉尚未究竟解脱!
当今世上有不少人修禅。
若求心安者,
尚可得片刻宁静;
若求入定境,
则不易得;
若求开悟,
难有「 明 」师印证;
若求了生脱死,
恐怕更不切实际矣!
或许有幸遇上阿罗汉或登位菩萨,
估计他们都是乘愿再来的圣者,
并非今生在此末法恶世修成证果。
后来,
释尊毅然放弃苦行,
坐在菩提树下,
终于证悟了无上佛果,
彻底地解决生死问题。
他没有即时入灭,
而且住世教化众生,
分享其成佛之道,
欲令未来世众生皆得解脱。
佛陀在世时以身作则,
随机教化,
而当时的常随弟子亦非善男信女,
多是善根深厚的声闻和菩萨等。
佛陀应弟子所问所求,
以种种言辞、
种种譬喻、
种种方便,
广开八万四千法门,
令人人得解得证,
所谓
「 佛以一音演说法,
众生随类各得解 」。
从上述的见思二惑来看,
恶世凡夫几乎没可能做得到,
但佛陀年代的常随弟子则可以断惑证真,
了生脱死,
为数不少!
若以宏观来看十方世界,
实有无数的佛菩萨,
早已了断
「 两种生死 」,
并为了完成其普度众生的总愿,
他们还为十方众生积植无量无边的功德,
无条件地迴施给我等罪恶凡夫,
救度我们出离三界生死。
释迦牟尼佛告诉我们 :
阿弥陀佛的前身 ––––
法藏比丘是其中的一位。
寿命无量,
不受后有
善导大师引
《 无量寿经 》云 :
「 法藏比丘,
在世饶王佛所,
行菩萨道时。
发四十八愿。
一一愿言。
若我得佛。
十方众生,
称我名号。
愿生我国。
下至十念。
若不生者,
不取正觉。
今既成佛。
即是酬因之身也。」
所谓弘愿者,
即第十八愿,
是根本之愿 ––––
本愿。
若然阿弥陀佛没有成就第十八愿,
众生亦没有被救度,
得生净土,
净土法门亦无由而生!
阿弥陀佛成就了第十八愿后,
即以酬因之身,
主动地、
平等地、
无条件地救度十方众生,
接引他们到其国土,
故善导大师云 :
「 言弘愿者。
如大经说。
一切善恶凡夫得生者。
莫不皆乘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为增上缘也。」
如上段所言,
极乐世界既是弥陀的圆满报土,
唯佛能知、
能见、
能入。
我等凡夫若不乘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为增上缘,
又怎能得生呢?
弥陀的教化在于本愿,
十方众生衹要信受弥陀的救度,
顺彼佛愿,
上尽一形,
下至一声,
专称念弥陀佛名 ––––
即「 南无阿弥陀佛 」,
以此
「 本愿称名 」 的
念佛方法,
必得往生。
因此,
第十八愿又名
「 念佛必生愿 」。
极乐世界是阿弥陀佛的家,
往生者的寿命与阿弥陀佛等同,
如《 阿弥陀经 》云 :
「 彼佛寿命,
及其人民,
无量无边阿僧祇劫,
故名阿弥陀。」
因此释尊劝信,
力遣我们发愿求生,
其意在此!
轮迴三部曲 ––––
惑、业、苦
生死是一大事因缘,
绝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所谓
「 未知生,
焉知死 」,
「 生 」
尚且知不多,
何况 「 死 」?
释迦牟尼佛是觉行圆满的智者,
他在2500多年前已对生死问题有深入的研究,
并曾提出了彻底解脱生死的方法。
我们何妨开放地、
持平地、
耐心地、
细心地探讨一下这些觉者的见解,
乃至他所提出的方案之可信性和可行法。
首先,
释迦牟尼佛就因果业力来看世界,
而人的生死流转过程可分为三部曲,
即惑、业、苦。
因起惑而造业,
因造业而受苦报,
所谓
「 生生不息 」,
无有出离生死之期。
凡夫有什么惑呢?
有两种惑,
即见惑和思惑,
导致我们不能出离生死。
见惑,
又名所知障,
是智慧方面,
知见上的障碍;
思惑,
又名烦恼障,
是福德方面,
行为上的障碍。
凡夫禅修,
断了见惑
( 共88品 ),
就是
「 开悟 」、
「 证真 」 了,
算是入圣流,
即入菩萨的
「 初信位 」
( 共52位 ),
相当于小乘证了初果 ––––
须陀洹。
「 开悟 」 后,
行者尚要断了思惑
( 共81品 ),
才可出离
「 分段生死 」,
即身体不再受生,
相当于小乘证了四果 ––––
阿罗汉,
或菩萨入
「 七信位 」!
可知生死不是讲一句
「 一念生、
一念死 」就了,
要有实修实证!
若是开悟,
还需已证的大德师父引证确认。
若人未证谓证,
则打大妄语,
非同小可,
应知!
当今世上不知有几人是实证呢!?
见思二惑的具体内容
佛教建立在智慧和慈悲两大支柱上,
弟子们修智慧,
即立正见,
断见惑,
除所知障;
又修福德
( 慈悲、德相 ),
即消业障,
断思惑,
除烦恼障
( 业障、报障 ),
所谓
「 福慧双修 」,
无非是解决生死问题,
因为生死是本,
一切世间诸苦的根本啊!
「 三界 」 之内,
见惑共有88品,
其中欲界有32品,
色界有28品,
无色界有28品。
每个界依苦、集、灭、道四谛之下,
各具钝使和利使。
例如,
欲界的苦谛具足一切使 ––––
五钝使
( 贪、瞋、痴、慢、疑 )
和五利使
( 身见、
边见、
戒取、
见取、
邪见 )。
四谛、
五钝使和五利使相交对配下产生88品。
佛陀指出我们身处的世界名叫
「 娑婆世界 」,
其中有无量无边的六道众生 ––––
天、
阿修罗、
人、
畜生、
饿鬼、
地狱。
娑婆世界的众生居于
「 三界 」 之内。
「 三界 」 者,
欲界、
色界、
无色界。
欲界,
涵盖六道,
即天人也有爱欲。
色界和无色界都是天人所居的地方,
连同欲界的六个天堂,
娑婆世界的天堂共有二十八个之多。
「 三界 」 之内,
思惑共有81品,
谓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对色声香味触等五尘,
心起贪爱,
被受迷惑。
欲界依贪、瞋、痴、慢在五趣杂居地,
具9品思惑,
由上上品,
乃至下下品。
色界则依贪、痴、慢,
各在四地,
具九品思惑,
共36品。
无色界亦依贪、痴、慢,
各在四地,
具九品思惑,
共36品。
当然,
凡夫断见、
思二惑,
可离
「 分段生死 」,
身体不再在三界六道受生,
但还有
「 变易生死 」––––
精神心识的活动尚有生灭,
所以,
继续断尘沙惑、
断无明惑。
这个
「 两种生死 」 的问题,
对我等凡夫来说,
这个
「 变易生死 」
问题太遥远了,
姑且搁下来吧!
自力成就难,
他力救度易
三界之中有六道,
其中天道最高,
但尚未能了生死。
昔日释迦牟尼佛拜师修禅,
至天道最高第二十八天 ––––
非想非非想处天,
发觉尚未究竟解脱!
当今世上有不少人修禅。
若求心安者,
尚可得片刻宁静;
若求入定境,
则不易得;
若求开悟,
难有「 明 」师印证;
若求了生脱死,
恐怕更不切实际矣!
或许有幸遇上阿罗汉或登位菩萨,
估计他们都是乘愿再来的圣者,
并非今生在此末法恶世修成证果。
后来,
释尊毅然放弃苦行,
坐在菩提树下,
终于证悟了无上佛果,
彻底地解决生死问题。
他没有即时入灭,
而且住世教化众生,
分享其成佛之道,
欲令未来世众生皆得解脱。
佛陀在世时以身作则,
随机教化,
而当时的常随弟子亦非善男信女,
多是善根深厚的声闻和菩萨等。
佛陀应弟子所问所求,
以种种言辞、
种种譬喻、
种种方便,
广开八万四千法门,
令人人得解得证,
所谓
「 佛以一音演说法,
众生随类各得解 」。
从上述的见思二惑来看,
恶世凡夫几乎没可能做得到,
但佛陀年代的常随弟子则可以断惑证真,
了生脱死,
为数不少!
若以宏观来看十方世界,
实有无数的佛菩萨,
早已了断
「 两种生死 」,
并为了完成其普度众生的总愿,
他们还为十方众生积植无量无边的功德,
无条件地迴施给我等罪恶凡夫,
救度我们出离三界生死。
释迦牟尼佛告诉我们 :
阿弥陀佛的前身 ––––
法藏比丘是其中的一位。
寿命无量,
不受后有
善导大师引
《 无量寿经 》云 :
「 法藏比丘,
在世饶王佛所,
行菩萨道时。
发四十八愿。
一一愿言。
若我得佛。
十方众生,
称我名号。
愿生我国。
下至十念。
若不生者,
不取正觉。
今既成佛。
即是酬因之身也。」
所谓弘愿者,
即第十八愿,
是根本之愿 ––––
本愿。
若然阿弥陀佛没有成就第十八愿,
众生亦没有被救度,
得生净土,
净土法门亦无由而生!
阿弥陀佛成就了第十八愿后,
即以酬因之身,
主动地、
平等地、
无条件地救度十方众生,
接引他们到其国土,
故善导大师云 :
「 言弘愿者。
如大经说。
一切善恶凡夫得生者。
莫不皆乘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为增上缘也。」
如上段所言,
极乐世界既是弥陀的圆满报土,
唯佛能知、
能见、
能入。
我等凡夫若不乘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为增上缘,
又怎能得生呢?
弥陀的教化在于本愿,
十方众生衹要信受弥陀的救度,
顺彼佛愿,
上尽一形,
下至一声,
专称念弥陀佛名 ––––
即「 南无阿弥陀佛 」,
以此
「 本愿称名 」 的
念佛方法,
必得往生。
因此,
第十八愿又名
「 念佛必生愿 」。
极乐世界是阿弥陀佛的家,
往生者的寿命与阿弥陀佛等同,
如《 阿弥陀经 》云 :
「 彼佛寿命,
及其人民,
无量无边阿僧祇劫,
故名阿弥陀。」
因此释尊劝信,
力遣我们发愿求生,
其意在此!
【想做家庭影院你了解过声学吗?】私人影院的声学设计绝不是随便在墙面与地面进行声学处理这么简单。吸音吸了多少,每个频段的吸收量是多少等等都有严格的规定。这就需要通过对原始房间的测量与计算,结合各种吸音材料的实验室数据与实际数据进行合理选择与搭配,同时设计合适的用量和位置,才能达到较佳的房间声学特性。
那么标准化私人影院声学解决方案声学指标如下:1. 混响时间(t20)与设计预期参数相符,保证室内整体声场符合要求。2. 125Hz~8000Hz混响时间的差异不得大于0.05s,保证房间频响曲线平直。3. 500Hz以下驻波点两个以下,且必须保证其位置在座位区域前方侧方1.5s以外、后方2s以外,避免明显驻波缺陷干扰视听。4. 无声染色、颤动回声产生等声学缺陷,避免明显的声缺陷干扰视听。
5. 杜绝共振现象干扰视听,避免明显的声缺陷干扰视听。
1.声学处理
谈及声学处理,就不能不提到混响与混响时间。混响时间是厅堂音质或称室内音质的重要评价指标,混响时间对人的听音效果有重要影响,它仍然是迄今为止描述室内音质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参考数值。混响时间取决于房间的建筑结构、顶部构造、墙壁材料以及装饰等,座椅布置还有其他室内装置都会影响到混响时间。
房间的三维尺寸决定有3个基本的固有谐振频率和与3个基本固有谐振频率成整数倍频率的谐波存在,这些声波在房间内传播时互相干涉,产生繁杂的组合谐振频率。从声学上讲,房间可视为一个共鸣器,当声源频率与由房间三维尺寸决定的固有谐振频率(简正频率)一致时将会形成驻波,产生共振,这就是声共振现象。视听室内的声场均匀度、声染色和频率不规则性都与声共振有关。这种共振将给原始信号加上房间声共振的色彩,造成声染。一般表现为在中低频某段或某几段频率响度过度加强。而声学处理就是在保持房间原有三维尺寸不改变的情况下进行合理的布置,使用适当的吸声材料,以增加墙壁、地板、天花板等界面的阻尼,使突出的某频段共振的强度降弱,让共振波峰拉平、拉宽,降低有害共振对整体音效的影响。
2.吸音处理
吸声是声波撞击到材料表面后能量损失的现象,吸声可以降低室内声压级。不同频率上会有不同的吸声系数。人们使用吸声系数频率特性曲线描述材料在不同频率上的吸声性能。为了减低声波撞击墙面而出现的回声,可对墙壁进行多种声学处理,如扩散形墙面或吸声处理。通常来说,吸声处理更为常用和有效,但应采用吸声系数较大的吸声材料。主扬声器组后面的端墙应做强吸声处理,其平均吸声系数在125-4000Hz频率范围内不宜小于0.6,125Hz的吸声系数不宜小于0.4。
按照ISO标准和国家标准,吸声测试报告中吸声系数的频率范围是100-5KHz。将 100-5KHz的吸声系数取平均得到的数值是平均吸声系数,平均吸声系数反映了材料总体的吸声性能。在工程中常使用降噪系数NRC粗略地评价在语言频率范围内的吸声性能,这一数值是材料在250Hz、500Hz、1000Hz、2000Hz四个频率的吸声系数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5。一般认为NRC小于0.2的材料是反射材料,NRC大于0.4的材料才被认为是吸声材料。当需要吸收大量声能降低室内混响及噪声时,常常推荐使用高吸声系数的材料。离心玻璃棉属于高NRC吸声材料,5cm厚的24kg/m3的离心玻璃棉的NRC可达到0.90。
而事实上吸音板的种类非常多,从外形与材质上区分就有木质吸音板、布艺吸音板、木丝吸音板、条形吸音板、扩散型吸音板、干挂装饰板、立体波浪板等种类。
3.扩散处理 所谓扩散,是声音朝着许多方向不规则反射、折射和衍射的现象,扩散使室内声场均匀。声音扩散体可以改善室内声场分布、缩短前后排的声级差、调整清晰度与丰满度的平衡、消除回声、抑制声反馈。一般我们采用声音扩散体的目的,是希望可以通过使用特定材料的扩散体来补充房间内某一个声音频段的不足,达到平衡的状态。
设计与配置声扩散体时,应注意的是:1、扩散体不能同时是吸声体。2、扩散体的材质应尽量采用比重大而具有一定刚度的材料,如混凝土、抹灰砖石体、大理石、花岗石等。3、如用木材则宜采用实心硬木。如柚木、橡木、花梨木或硬木表面加贴多层组合板。切忌用三合板、五合板等薄板制成空心体,这样会形成对低频的强吸收。4、尽可能避免用石膏浇铸扩散体,虽然制作成本很低,但它会产生金属声染色,对音色不利。5、扩散体各个扩散面的几何 尺寸必须足以与声波波长相比,才有良好的扩散效果。
4.驻波处理 驻波(Standing Wave)是什么?
科学的解释是:频率和振幅均相同、振动方向一致、传播方向相反的两列波叠加后形成的波。波在介质中传播时其波形不断向前推进,故称行波;上述两列波叠加后波形并不向前推进,故称驻波。
在一个规则的房间里,如果不做任何声学设计,那么房间内的喇叭在播放时,我们所听到的声音,除了有喇叭的直达声和墙壁的反射声外,还有驻波而形成的谐音存在。以往我们不断强调:小房间的低频驻波决定了低频的整体音色。只有降低了低频驻波的影响,才能改善低频效果。因此消除房间内的驻波现象,主要是以针对低频部分而进行的。
5.遮光隔音处理 遮光处理是家庭影院系统中其中一个较为重要的部分,但是这与房间的属性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如果房间中是没有窗户的,那么这部分我们可以忽略,如果是拥有窗户的,那么我们除了要考虑添加遮光物料外,还要在这些窗户的周围加装隔音或者其他声学材料。其次需要说的就是私人影院门的隔音处理在整体空间里面占用的比例也是非常重要,对内保持良好的声压不外露,对外不影响日常生活。
声学设计和处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只用融合以上几点才能拥有良好的听音环境.
那么标准化私人影院声学解决方案声学指标如下:1. 混响时间(t20)与设计预期参数相符,保证室内整体声场符合要求。2. 125Hz~8000Hz混响时间的差异不得大于0.05s,保证房间频响曲线平直。3. 500Hz以下驻波点两个以下,且必须保证其位置在座位区域前方侧方1.5s以外、后方2s以外,避免明显驻波缺陷干扰视听。4. 无声染色、颤动回声产生等声学缺陷,避免明显的声缺陷干扰视听。
5. 杜绝共振现象干扰视听,避免明显的声缺陷干扰视听。
1.声学处理
谈及声学处理,就不能不提到混响与混响时间。混响时间是厅堂音质或称室内音质的重要评价指标,混响时间对人的听音效果有重要影响,它仍然是迄今为止描述室内音质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参考数值。混响时间取决于房间的建筑结构、顶部构造、墙壁材料以及装饰等,座椅布置还有其他室内装置都会影响到混响时间。
房间的三维尺寸决定有3个基本的固有谐振频率和与3个基本固有谐振频率成整数倍频率的谐波存在,这些声波在房间内传播时互相干涉,产生繁杂的组合谐振频率。从声学上讲,房间可视为一个共鸣器,当声源频率与由房间三维尺寸决定的固有谐振频率(简正频率)一致时将会形成驻波,产生共振,这就是声共振现象。视听室内的声场均匀度、声染色和频率不规则性都与声共振有关。这种共振将给原始信号加上房间声共振的色彩,造成声染。一般表现为在中低频某段或某几段频率响度过度加强。而声学处理就是在保持房间原有三维尺寸不改变的情况下进行合理的布置,使用适当的吸声材料,以增加墙壁、地板、天花板等界面的阻尼,使突出的某频段共振的强度降弱,让共振波峰拉平、拉宽,降低有害共振对整体音效的影响。
2.吸音处理
吸声是声波撞击到材料表面后能量损失的现象,吸声可以降低室内声压级。不同频率上会有不同的吸声系数。人们使用吸声系数频率特性曲线描述材料在不同频率上的吸声性能。为了减低声波撞击墙面而出现的回声,可对墙壁进行多种声学处理,如扩散形墙面或吸声处理。通常来说,吸声处理更为常用和有效,但应采用吸声系数较大的吸声材料。主扬声器组后面的端墙应做强吸声处理,其平均吸声系数在125-4000Hz频率范围内不宜小于0.6,125Hz的吸声系数不宜小于0.4。
按照ISO标准和国家标准,吸声测试报告中吸声系数的频率范围是100-5KHz。将 100-5KHz的吸声系数取平均得到的数值是平均吸声系数,平均吸声系数反映了材料总体的吸声性能。在工程中常使用降噪系数NRC粗略地评价在语言频率范围内的吸声性能,这一数值是材料在250Hz、500Hz、1000Hz、2000Hz四个频率的吸声系数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5。一般认为NRC小于0.2的材料是反射材料,NRC大于0.4的材料才被认为是吸声材料。当需要吸收大量声能降低室内混响及噪声时,常常推荐使用高吸声系数的材料。离心玻璃棉属于高NRC吸声材料,5cm厚的24kg/m3的离心玻璃棉的NRC可达到0.90。
而事实上吸音板的种类非常多,从外形与材质上区分就有木质吸音板、布艺吸音板、木丝吸音板、条形吸音板、扩散型吸音板、干挂装饰板、立体波浪板等种类。
3.扩散处理 所谓扩散,是声音朝着许多方向不规则反射、折射和衍射的现象,扩散使室内声场均匀。声音扩散体可以改善室内声场分布、缩短前后排的声级差、调整清晰度与丰满度的平衡、消除回声、抑制声反馈。一般我们采用声音扩散体的目的,是希望可以通过使用特定材料的扩散体来补充房间内某一个声音频段的不足,达到平衡的状态。
设计与配置声扩散体时,应注意的是:1、扩散体不能同时是吸声体。2、扩散体的材质应尽量采用比重大而具有一定刚度的材料,如混凝土、抹灰砖石体、大理石、花岗石等。3、如用木材则宜采用实心硬木。如柚木、橡木、花梨木或硬木表面加贴多层组合板。切忌用三合板、五合板等薄板制成空心体,这样会形成对低频的强吸收。4、尽可能避免用石膏浇铸扩散体,虽然制作成本很低,但它会产生金属声染色,对音色不利。5、扩散体各个扩散面的几何 尺寸必须足以与声波波长相比,才有良好的扩散效果。
4.驻波处理 驻波(Standing Wave)是什么?
科学的解释是:频率和振幅均相同、振动方向一致、传播方向相反的两列波叠加后形成的波。波在介质中传播时其波形不断向前推进,故称行波;上述两列波叠加后波形并不向前推进,故称驻波。
在一个规则的房间里,如果不做任何声学设计,那么房间内的喇叭在播放时,我们所听到的声音,除了有喇叭的直达声和墙壁的反射声外,还有驻波而形成的谐音存在。以往我们不断强调:小房间的低频驻波决定了低频的整体音色。只有降低了低频驻波的影响,才能改善低频效果。因此消除房间内的驻波现象,主要是以针对低频部分而进行的。
5.遮光隔音处理 遮光处理是家庭影院系统中其中一个较为重要的部分,但是这与房间的属性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如果房间中是没有窗户的,那么这部分我们可以忽略,如果是拥有窗户的,那么我们除了要考虑添加遮光物料外,还要在这些窗户的周围加装隔音或者其他声学材料。其次需要说的就是私人影院门的隔音处理在整体空间里面占用的比例也是非常重要,对内保持良好的声压不外露,对外不影响日常生活。
声学设计和处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只用融合以上几点才能拥有良好的听音环境.
孩子逛超市时吵着口渴了,母亲就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给孩子先喝了。孩子喝完以后,母亲拿着空瓶去买单,老板却认为母亲的行为是盗窃,要求母亲偷一赔十!老板说:在没有付钱的情况下,饮料还属于超市,不问自取就是偷!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张女士带孩子逛超市,她觉得自己只要不逃单,拿空瓶子去买单其实性质是一样的,超市并没有什么损失。可是,这次她遇到的老板却让她傻眼了!(来源:观察者网)
老板说,你来我超市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那饮料的所有权就是我的,那你没经过我的允许喝了,是不是就等于偷吃了我的东西?我们超市有规矩,偷一赔十,你按10倍赔偿才能走!
张女士说,我今天如果偷喝不买单被你抓住,我肯定赔。但是我孩子吵着口渴,我才提前给他喝了,事后也主动买单了,怎么能冤枉我偷呢?哪怕去饭店吃饭,也是先吃饭后买单的,难道去饭店先吃就是偷了?你不能不讲道理?
老板说,你去饭店吃饭,那是人家把菜端上来给你的,视为人家同意了。但你没问过我,不问自取就是偷!如果每个顾客都来我超市大吃特吃,然后再买单,我到时候账都算不清楚了!
1、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先喝饮料后付钱,到底算不算盗窃呢?
所谓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 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构成盗窃罪,需要构成“四要件说”,为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
从主观上来看,张女士主动拿着空瓶子去买单,没有把饮料瓶子给藏起来,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从客观上来看,张女士在收银台和老板发生争论,她是主动要买单,没有离开超市,属于超市老板的可控范围内,张女士也没有实施使老板失去对饮料控制的行为,故张女士的行为不构成盗窃。
2、那么,从民事的角度看,张女士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张女士去超市买东西,实际上与超市形成了买卖合同的关系!超市将饮料摆放在货架上,并且明码标价,视为向顾客发出要约,张女士从货架上把饮料拿下来,视为承诺,此时双方的合同已经生效!
但是,超市没有提前告知顾客怎么履约,何时履约。简单点说,超市没有提前告知张女士要先买单才能吃,张女士只要结账即可,并不违法!
而且,张女士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有支付合同款项的意愿,所以张女士不存在违约或者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
3、那么,超市老板有权利要求张女士偷一赔十吗?这是不是属于敲诈勒索呢?
法律上没有规定“偷一赔十”,可以认定为是霸 王条款!超市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罚款权,所以没有权利要求张女士按照10倍赔。如果真的有人偷了超市的东西,那也只需要把东西退回,或者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能向顾客加倍索取!而怎么处理小偷,那是警方的事情了。
另外,张女士要付钱,老板却说不付10倍的钱就不让走,涉嫌非法拘禁他人。而且,老板咬定张女士是盗窃,也可以视为对张女士的威胁,对其产生精神强制,进而向其索取“赔偿”,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的行为!
不过,一瓶饮料也就几块钱,达不到敲诈勒索的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不过,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需要接受治安处罚!
其实,是否构成盗窃,就看有没有非法占有和秘密窃取。张女士拿着饮料瓶主动去柜台结账,这是公平交易,没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喝完饮料,没有把瓶子藏起来,也没有偷偷离开,而是在布满监控的超 市里,拿着空瓶去买单,这又何来的秘密窃取呢?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支持老板还是张女士呢?说说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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