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知识科普# 【老年慢性基础性疾病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指引来了】
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60岁以上人群是重症和死亡的高风险人群,而且年龄越大,重症和死亡的风险越高。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
国内外相关研究显示,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降低住院、重症、死亡风险,按时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可显著提升受种者抗体水平。我国香港地区发生奥米克戎变异株疫情暴发,死亡病例多数为老年人,未接种疫苗的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发生重症、死亡的比例是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的十多倍,特别是加强接种在对60岁以上人群受益更大。
因此,太原市防控办倡议未接种疫苗或未接种“加强针”的老年人,如果没有绝对禁忌症,要尽快到就近的接种点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可接种的情况
(一)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二)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或不是失代偿期,可以接种。
(三)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由医生评估后,可以接种。
(四)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
(五)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
(六)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七)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八)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九)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十)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十一)银屑病非急性期(或非进行期),处于不需治疗的稳定阶段,可以接种。
(十二)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十三)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十四)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十五)抑郁症、焦虑症等病情稳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种。
(十六)精神疾病患者,经治疗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十七)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十八)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十九)早期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者;中、晚期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者;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二十)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二十一)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
(二十二)心脏病进行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等手术,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二十三)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移植物功能稳定,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二十四)脑血管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治疗稳定后8周且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
(二十五)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二十六)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二十七)其他情况或病情经过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的。
暂缓接种的情况
(一)任何原因(如感冒、局部炎症、肿瘤、风湿免疫性疾病等)引起发热(腋下体温≥37.3℃)体温正常后72小时内。
(二)呼吸系统急性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或临床未控制;结核病活动期;胸膜疾病急性期等患者。
(三)血压≤90/60mmHg(原因不明)或≥160/100mmHg、心率在安静休息时低于55次/分或大于100次/分、心脏瓣膜病变失代偿期、主动脉夹层、静脉血栓形成、心功能3级或以上、恶性心律失常、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主动脉综合征等患者。
(四)消化道出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肠梗阻、炎症性肠病活动期、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活动期等患者。
(五)急性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严重肾病患者(未控制的急慢性肾炎患者;正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的肾脏病患者;急性肾功能不全患者或慢性肾脏病3期以上即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的患者)。
(六)近期发生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者;空腹血糖>13.9mmol/L者;未控制好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者。
(七)淋巴增殖性疾病未控制、再生障碍性贫血未缓解、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活动期、出凝血疾病未控制等患者。
(八)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活动期、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明确合并机会性感染或恶性肿瘤未控制的HIV感染者;淋巴瘤、白血病或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患者。
(九)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患者。
(十)过敏性鼻炎急性期,急慢性湿疹或荨麻疹症状体征明显者,或伴有皮肤其它症状发作期。
(十一)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或无症状)6个月内。
(十二)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十三)有难以评估其他情况或病情建议暂缓接种。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接种禁忌
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执行。
(一)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二)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四)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五)妊娠期妇女。
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60岁以上人群是重症和死亡的高风险人群,而且年龄越大,重症和死亡的风险越高。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
国内外相关研究显示,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降低住院、重症、死亡风险,按时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可显著提升受种者抗体水平。我国香港地区发生奥米克戎变异株疫情暴发,死亡病例多数为老年人,未接种疫苗的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发生重症、死亡的比例是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的十多倍,特别是加强接种在对60岁以上人群受益更大。
因此,太原市防控办倡议未接种疫苗或未接种“加强针”的老年人,如果没有绝对禁忌症,要尽快到就近的接种点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可接种的情况
(一)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二)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或不是失代偿期,可以接种。
(三)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由医生评估后,可以接种。
(四)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
(五)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
(六)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七)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八)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九)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十)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十一)银屑病非急性期(或非进行期),处于不需治疗的稳定阶段,可以接种。
(十二)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十三)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十四)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十五)抑郁症、焦虑症等病情稳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种。
(十六)精神疾病患者,经治疗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十七)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十八)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十九)早期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者;中、晚期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者;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二十)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二十一)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
(二十二)心脏病进行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等手术,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二十三)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移植物功能稳定,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二十四)脑血管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治疗稳定后8周且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
(二十五)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二十六)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二十七)其他情况或病情经过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的。
暂缓接种的情况
(一)任何原因(如感冒、局部炎症、肿瘤、风湿免疫性疾病等)引起发热(腋下体温≥37.3℃)体温正常后72小时内。
(二)呼吸系统急性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或临床未控制;结核病活动期;胸膜疾病急性期等患者。
(三)血压≤90/60mmHg(原因不明)或≥160/100mmHg、心率在安静休息时低于55次/分或大于100次/分、心脏瓣膜病变失代偿期、主动脉夹层、静脉血栓形成、心功能3级或以上、恶性心律失常、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主动脉综合征等患者。
(四)消化道出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肠梗阻、炎症性肠病活动期、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活动期等患者。
(五)急性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严重肾病患者(未控制的急慢性肾炎患者;正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的肾脏病患者;急性肾功能不全患者或慢性肾脏病3期以上即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的患者)。
(六)近期发生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者;空腹血糖>13.9mmol/L者;未控制好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者。
(七)淋巴增殖性疾病未控制、再生障碍性贫血未缓解、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活动期、出凝血疾病未控制等患者。
(八)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活动期、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明确合并机会性感染或恶性肿瘤未控制的HIV感染者;淋巴瘤、白血病或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患者。
(九)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患者。
(十)过敏性鼻炎急性期,急慢性湿疹或荨麻疹症状体征明显者,或伴有皮肤其它症状发作期。
(十一)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或无症状)6个月内。
(十二)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十三)有难以评估其他情况或病情建议暂缓接种。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接种禁忌
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执行。
(一)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二)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四)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五)妊娠期妇女。
#健康知识科普# 【老年慢性基础性疾病人群新冠疫苗接种指引来了】
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60岁以上人群是重症和死亡的高风险人群,而且年龄越大,重症和死亡的风险越高。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
国内外相关研究显示,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降低住院、重症、死亡风险,按时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可显著提升受种者抗体水平。我国香港地区发生奥米克戎变异株疫情暴发,死亡病例多数为老年人,未接种疫苗的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发生重症、死亡的比例是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的十多倍,特别是加强接种在对60岁以上人群受益更大。
因此,太原市防控办倡议未接种疫苗或未接种“加强针”的老年人,如果没有绝对禁忌症,要尽快到就近的接种点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可接种的情况
(一)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二)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或不是失代偿期,可以接种。
(三)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由医生评估后,可以接种。
(四)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
(五)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
(六)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七)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八)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九)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十)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十一)银屑病非急性期(或非进行期),处于不需治疗的稳定阶段,可以接种。
(十二)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十三)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十四)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十五)抑郁症、焦虑症等病情稳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种。
(十六)精神疾病患者,经治疗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十七)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十八)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十九)早期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者;中、晚期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者;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二十)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二十一)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
(二十二)心脏病进行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等手术,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二十三)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移植物功能稳定,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二十四)脑血管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治疗稳定后8周且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
(二十五)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二十六)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二十七)其他情况或病情经过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的。
暂缓接种的情况
(一)任何原因(如感冒、局部炎症、肿瘤、风湿免疫性疾病等)引起发热(腋下体温≥37.3℃)体温正常后72小时内。
(二)呼吸系统急性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或临床未控制;结核病活动期;胸膜疾病急性期等患者。
(三)血压≤90/60mmHg(原因不明)或≥160/100mmHg、心率在安静休息时低于55次/分或大于100次/分、心脏瓣膜病变失代偿期、主动脉夹层、静脉血栓形成、心功能3级或以上、恶性心律失常、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主动脉综合征等患者。
(四)消化道出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肠梗阻、炎症性肠病活动期、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活动期等患者。
(五)急性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严重肾病患者(未控制的急慢性肾炎患者;正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的肾脏病患者;急性肾功能不全患者或慢性肾脏病3期以上即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的患者)。
(六)近期发生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者;空腹血糖>13.9mmol/L者;未控制好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者。
(七)淋巴增殖性疾病未控制、再生障碍性贫血未缓解、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活动期、出凝血疾病未控制等患者。
(八)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活动期、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明确合并机会性感染或恶性肿瘤未控制的HIV感染者;淋巴瘤、白血病或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患者。
(九)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患者。
(十)过敏性鼻炎急性期,急慢性湿疹或荨麻疹症状体征明显者,或伴有皮肤其它症状发作期。
(十一)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或无症状)6个月内。
(十二)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十三)有难以评估其他情况或病情建议暂缓接种。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接种禁忌
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执行。
(一)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二)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四)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五)妊娠期妇女。
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60岁以上人群是重症和死亡的高风险人群,而且年龄越大,重症和死亡的风险越高。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
国内外相关研究显示,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降低住院、重症、死亡风险,按时完成加强免疫接种可显著提升受种者抗体水平。我国香港地区发生奥米克戎变异株疫情暴发,死亡病例多数为老年人,未接种疫苗的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发生重症、死亡的比例是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的十多倍,特别是加强接种在对60岁以上人群受益更大。
因此,太原市防控办倡议未接种疫苗或未接种“加强针”的老年人,如果没有绝对禁忌症,要尽快到就近的接种点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可接种的情况
(一)已知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二)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或不是失代偿期,可以接种。
(三)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血压长期≤90/60mmHg,但能正常生活,由医生评估后,可以接种。
(四)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可以接种。
(五)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或游离T3(FT3)、游离T4(FT4)正常,可以接种。
(六)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七)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八)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九)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十)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十一)银屑病非急性期(或非进行期),处于不需治疗的稳定阶段,可以接种。
(十二)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十三)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十四)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可以接种。
(十五)抑郁症、焦虑症等病情稳定,正常生活,可以接种。
(十六)精神疾病患者,经治疗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十七)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十八)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十九)早期恶性肿瘤术后,不再进行放化疗者;中、晚期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者;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二十)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可以接种。
(二十一)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可以接种。
(二十二)心脏病进行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等手术,术后恢复良好、病情稳定,可以接种。
(二十三)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移植物功能稳定,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二十四)脑血管病(如脑梗塞、脑出血等)治疗稳定后8周且血压控制平稳者,可以接种。
(二十五)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可以接种。
(二十六)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二十七)其他情况或病情经过医生评估后认为可以接种的。
暂缓接种的情况
(一)任何原因(如感冒、局部炎症、肿瘤、风湿免疫性疾病等)引起发热(腋下体温≥37.3℃)体温正常后72小时内。
(二)呼吸系统急性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发作期、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或临床未控制;结核病活动期;胸膜疾病急性期等患者。
(三)血压≤90/60mmHg(原因不明)或≥160/100mmHg、心率在安静休息时低于55次/分或大于100次/分、心脏瓣膜病变失代偿期、主动脉夹层、静脉血栓形成、心功能3级或以上、恶性心律失常、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主动脉综合征等患者。
(四)消化道出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肠梗阻、炎症性肠病活动期、急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活动期等患者。
(五)急性泌尿、生殖系统感染,严重肾病患者(未控制的急慢性肾炎患者;正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的肾脏病患者;急性肾功能不全患者或慢性肾脏病3期以上即肾小球滤过率eGFR<60ml/min的患者)。
(六)近期发生糖尿病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者;空腹血糖>13.9mmol/L者;未控制好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者。
(七)淋巴增殖性疾病未控制、再生障碍性贫血未缓解、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活动期、出凝血疾病未控制等患者。
(八)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活动期、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明确合并机会性感染或恶性肿瘤未控制的HIV感染者;淋巴瘤、白血病或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患者。
(九)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免疫治疗等患者。
(十)过敏性鼻炎急性期,急慢性湿疹或荨麻疹症状体征明显者,或伴有皮肤其它症状发作期。
(十一)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或无症状)6个月内。
(十二)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十三)有难以评估其他情况或病情建议暂缓接种。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接种禁忌
严格按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执行。
(一)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二)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三)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四)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五)妊娠期妇女。
#躺平放开之后,经济就好了##大号流感#
【事情正在起变化。前几天有澳大利亚医生站出来反对躺平、呼吁重新清零,今天又有英国医学期刊BMJ发表社论痛斥共存。
划重点:英国今年新冠阳性住院人数平均值远高于前两年,上半年死亡人数高于去年下半年。作者认为“政府自满”、假装病毒不存在是导致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呼吁政府停止操纵和欺骗民众,重新引入防疫措施,拯救接近崩溃的NHS医疗体系。
以下是我在机翻基础上修改后的全文翻译。】
BMJ社论文章:《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NHS)没有和新冠共存,而正死于新冠》
Editorials
The NHS is not living with covid, it’s dying from it
BMJ 2022; 378 doi: https://t.cn/A6aTmNst (Published 18 July 2022)
***政府必须诚实地面对这场大流行所带来的威胁***
今天可能是NHS有史以来最困难的一天。头条新闻聚焦于热浪造成的压力,以及医疗崩溃的最可见标志——医院外排队的救护车。但是,正如BMJ和HSJ的读者们非常清楚的那样,这种残酷的局面是许多因素的最终结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过去10年长期资金不足,缺乏足够的劳动力计划,以及未能进行社会护理改革的怯懦和短视。
还有一个问题。大多数人(包括NHS中的许多人)对此感到厌倦,他们故意把它放在脑后,但现在是时候面对这样一个事实了,即国家“与新冠病毒共存”的企图是压垮NHS的最后一根稻草。在2020年和2021年,NHS通过停止或减缓大部分日常工作来应对疫情高峰。2022年本应是全速恢复的一年,我们本可以重建得更好、更公平,可选护理、癌症诊断和治疗以及心理健康方面的创记录等待名单将开始减少,基本护理的工作量本将开始减轻。
支持这一希望的一个假设是,今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新冠肺炎只会是一种小烦恼,也许仅在12月出现冬季疫情。而现在是7月,不算1月份达到峰值的第一次omicron激增,英国和NHS已经历了两次新的冠状病毒波,峰值之间的间隔不到三个月(https://t.cn/A6wSrKHv)。由BA4、BA5变体导致的入院浪潮可能在未来几天达到峰值,但其他变体已准备好很快在全球传播。
在今年的前六个半月,英国医院每周对新冠肺炎检测呈阳性的患者进行住院治疗的人数平均略高于9000人。2021,这一数字略低于6000人,大多数入院集中在年初两个月。2020年的平均值略低于7000。
omicron变种的严重程度较轻,只有不到40%的医院患者正“主要”因新冠接受治疗。但对许多疾病来说,冠状病毒是一个并发症因素,会恶化预后,延长恢复时间。为了将新冠病毒携带者、未感染者和密接者分开,需要投入更多医疗资源。医院和社区中新冠的高发病率也会导致更多医护人员生病,进一步掏空已经过度劳累的劳动力。
住院人数隐藏的是,长期冠状病毒感染者人数不断上升,目前已达200万人,很可能成为这代人医疗服务和国家生产率的主要负担。还有许多其他不太为人所知但仍令人深感不安的持续大流行影响,包括危及NHS的血液供应。
***政府自满***
政府如何应对这场危机?主要是通过假装它没有发生或暗示一切都在控制之中。上个星期在上议院,政府卫生发言人卡马尔勋爵重复了这句虚假的台词:“我们设法打破了感染与住院、住院与死亡之间的联系。”
但是,感染与住院之间的联系显然没有被打破,即使只考虑那些正在“主要”因新冠接受治疗的患者。至于死亡人数,国家统计局最新数字显示, 2022年前6个月“涉及新冠病毒”的死亡人数略低于24000人。是,这个数字远小于2021上半年的66000人,但仍然比下半年的21000人多。超额死亡人数仍高于疫情前5年的平均数。
一轮轮疫情高峰所产生的持续压力是NHS远未开始恢复绩效的主要原因。到目前为止,NHS希望比大流行前运行得更好;相反,可选护理比2019年低10%左右。
保守党领导层的角逐将选出英国下一任首相,但这对英国NHS的危机和失败的抗疫政策几乎没有任何作用。候选人似乎更热衷于谈论引入军队来改变NHS,或批评“不可持续”的医疗开支,而不是解决医疗服务的紧迫需求。NHS正处于危机之中,但健康在领导层辩论中几乎没有被提及。
尤其令人担忧的是,与前几十年相比,英国NHS的衰落更接近现实,这是因为政治、公众或媒体对新冠病毒导致的医疗崩溃缺乏大声疾呼。
***重新引入防疫措施***
在过去50年中,英国NHS都从未如此接近于停止有效运作。问题的核心是未能认识到大流行远未结束,恢复过去两年采取的一些措施是必要的。
在拥挤场所戴口罩、确保良好通风和定期检测的公共卫生建议需要更有力、更广泛地传播。这应该包括恢复在医疗机构和公共交通工具上佩戴口罩,以及重新为公众推出免费测试。疫苗接种是行动的第四个支柱。大部分人口,特别是少数族裔和较年轻的年龄组,仍然没有完全接种疫苗。
其他措施可能包括尽可能在家工作以及限制某些类型和规模的聚会。政府还必须研究如何支持受这些措施影响的部分人口和经济。Greenhalgh等人于2022年1月在《英国医学杂志》上提出的“疫苗补充战略”中描述了管理大流行的蓝图。
最重要的是,政府必须停止操纵公众心理,并诚实地对待这种流行病仍然对公众和NHS构成的威胁。对公众诚实将有两个积极的结果,它将鼓励公众改变行为,我们希望,这将引发人们对NHS如何在全国为之喝彩后不久就陷入如此混乱的紧急反思。
【事情正在起变化。前几天有澳大利亚医生站出来反对躺平、呼吁重新清零,今天又有英国医学期刊BMJ发表社论痛斥共存。
划重点:英国今年新冠阳性住院人数平均值远高于前两年,上半年死亡人数高于去年下半年。作者认为“政府自满”、假装病毒不存在是导致这一切悲剧的根源,呼吁政府停止操纵和欺骗民众,重新引入防疫措施,拯救接近崩溃的NHS医疗体系。
以下是我在机翻基础上修改后的全文翻译。】
BMJ社论文章:《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NHS)没有和新冠共存,而正死于新冠》
Editorials
The NHS is not living with covid, it’s dying from it
BMJ 2022; 378 doi: https://t.cn/A6aTmNst (Published 18 July 2022)
***政府必须诚实地面对这场大流行所带来的威胁***
今天可能是NHS有史以来最困难的一天。头条新闻聚焦于热浪造成的压力,以及医疗崩溃的最可见标志——医院外排队的救护车。但是,正如BMJ和HSJ的读者们非常清楚的那样,这种残酷的局面是许多因素的最终结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过去10年长期资金不足,缺乏足够的劳动力计划,以及未能进行社会护理改革的怯懦和短视。
还有一个问题。大多数人(包括NHS中的许多人)对此感到厌倦,他们故意把它放在脑后,但现在是时候面对这样一个事实了,即国家“与新冠病毒共存”的企图是压垮NHS的最后一根稻草。在2020年和2021年,NHS通过停止或减缓大部分日常工作来应对疫情高峰。2022年本应是全速恢复的一年,我们本可以重建得更好、更公平,可选护理、癌症诊断和治疗以及心理健康方面的创记录等待名单将开始减少,基本护理的工作量本将开始减轻。
支持这一希望的一个假设是,今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新冠肺炎只会是一种小烦恼,也许仅在12月出现冬季疫情。而现在是7月,不算1月份达到峰值的第一次omicron激增,英国和NHS已经历了两次新的冠状病毒波,峰值之间的间隔不到三个月(https://t.cn/A6wSrKHv)。由BA4、BA5变体导致的入院浪潮可能在未来几天达到峰值,但其他变体已准备好很快在全球传播。
在今年的前六个半月,英国医院每周对新冠肺炎检测呈阳性的患者进行住院治疗的人数平均略高于9000人。2021,这一数字略低于6000人,大多数入院集中在年初两个月。2020年的平均值略低于7000。
omicron变种的严重程度较轻,只有不到40%的医院患者正“主要”因新冠接受治疗。但对许多疾病来说,冠状病毒是一个并发症因素,会恶化预后,延长恢复时间。为了将新冠病毒携带者、未感染者和密接者分开,需要投入更多医疗资源。医院和社区中新冠的高发病率也会导致更多医护人员生病,进一步掏空已经过度劳累的劳动力。
住院人数隐藏的是,长期冠状病毒感染者人数不断上升,目前已达200万人,很可能成为这代人医疗服务和国家生产率的主要负担。还有许多其他不太为人所知但仍令人深感不安的持续大流行影响,包括危及NHS的血液供应。
***政府自满***
政府如何应对这场危机?主要是通过假装它没有发生或暗示一切都在控制之中。上个星期在上议院,政府卫生发言人卡马尔勋爵重复了这句虚假的台词:“我们设法打破了感染与住院、住院与死亡之间的联系。”
但是,感染与住院之间的联系显然没有被打破,即使只考虑那些正在“主要”因新冠接受治疗的患者。至于死亡人数,国家统计局最新数字显示, 2022年前6个月“涉及新冠病毒”的死亡人数略低于24000人。是,这个数字远小于2021上半年的66000人,但仍然比下半年的21000人多。超额死亡人数仍高于疫情前5年的平均数。
一轮轮疫情高峰所产生的持续压力是NHS远未开始恢复绩效的主要原因。到目前为止,NHS希望比大流行前运行得更好;相反,可选护理比2019年低10%左右。
保守党领导层的角逐将选出英国下一任首相,但这对英国NHS的危机和失败的抗疫政策几乎没有任何作用。候选人似乎更热衷于谈论引入军队来改变NHS,或批评“不可持续”的医疗开支,而不是解决医疗服务的紧迫需求。NHS正处于危机之中,但健康在领导层辩论中几乎没有被提及。
尤其令人担忧的是,与前几十年相比,英国NHS的衰落更接近现实,这是因为政治、公众或媒体对新冠病毒导致的医疗崩溃缺乏大声疾呼。
***重新引入防疫措施***
在过去50年中,英国NHS都从未如此接近于停止有效运作。问题的核心是未能认识到大流行远未结束,恢复过去两年采取的一些措施是必要的。
在拥挤场所戴口罩、确保良好通风和定期检测的公共卫生建议需要更有力、更广泛地传播。这应该包括恢复在医疗机构和公共交通工具上佩戴口罩,以及重新为公众推出免费测试。疫苗接种是行动的第四个支柱。大部分人口,特别是少数族裔和较年轻的年龄组,仍然没有完全接种疫苗。
其他措施可能包括尽可能在家工作以及限制某些类型和规模的聚会。政府还必须研究如何支持受这些措施影响的部分人口和经济。Greenhalgh等人于2022年1月在《英国医学杂志》上提出的“疫苗补充战略”中描述了管理大流行的蓝图。
最重要的是,政府必须停止操纵公众心理,并诚实地对待这种流行病仍然对公众和NHS构成的威胁。对公众诚实将有两个积极的结果,它将鼓励公众改变行为,我们希望,这将引发人们对NHS如何在全国为之喝彩后不久就陷入如此混乱的紧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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