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开启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百日整治行动”#】为进一步维护我市客运出租汽车市场运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百日整治行动”。
本次行动从5月9日开始,到8月16日结束,共计100天。在开展违法从事网约车运输经营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深入打击巡游出租汽车非法营运行为。全面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黑出租”);查处擅自安装出租车牌照、顶灯、计价器假冒出租车行为;治理残疾人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整治和取缔火车站、飞机场、汽车客运站、医院、商圈、酒店、高校周边、城乡接合部等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严厉打击通过威胁、暴力攻击等手段或借助黑恶势力破坏出租汽车正常经营秩序行为,严厉打击网约车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未获得经营许可,在我市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经营行为(“黑平台”);打击不合规网约车,查处平台企业向不合规车辆、驾驶员违规委派订单行为;打击组织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规范出租汽车运营及驾驶员文明行为,整顿异地经营、拒载、绕道、宰客、破坏计价器、擅自提价、违法安装跑得快、不规范使用空车标志等违章行为;整治网约车违规收费、驾驶车辆巡游揽客和违规使用巡游出租汽车顶灯、计价器设备及专用标识等行为;严查车容车貌差、随意张贴广告、不按规定套装座套、不及时清洗座套等行为;规范驾驶员在营运期间饮酒、抽烟、接打手持电话、使用对讲机聊天、向窗外抛物、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规范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不进行车辆通风消毒、不登记乘客信息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行为。
本次行动结合出租汽车公司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出租车辆年度审验等考评工作,在火车站、飞机场、汽车客运站、地铁口、商圈、高校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实施重点监管,严厉查处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发布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定期将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处罚结果在“信用呼和浩特”网站进行公示。#呼和浩特最新闻#
本次行动从5月9日开始,到8月16日结束,共计100天。在开展违法从事网约车运输经营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深入打击巡游出租汽车非法营运行为。全面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为(“黑出租”);查处擅自安装出租车牌照、顶灯、计价器假冒出租车行为;治理残疾人非法营运行为;依法整治和取缔火车站、飞机场、汽车客运站、医院、商圈、酒店、高校周边、城乡接合部等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严厉打击通过威胁、暴力攻击等手段或借助黑恶势力破坏出租汽车正常经营秩序行为,严厉打击网约车非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未获得经营许可,在我市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经营行为(“黑平台”);打击不合规网约车,查处平台企业向不合规车辆、驾驶员违规委派订单行为;打击组织非法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为,规范出租汽车运营及驾驶员文明行为,整顿异地经营、拒载、绕道、宰客、破坏计价器、擅自提价、违法安装跑得快、不规范使用空车标志等违章行为;整治网约车违规收费、驾驶车辆巡游揽客和违规使用巡游出租汽车顶灯、计价器设备及专用标识等行为;严查车容车貌差、随意张贴广告、不按规定套装座套、不及时清洗座套等行为;规范驾驶员在营运期间饮酒、抽烟、接打手持电话、使用对讲机聊天、向窗外抛物、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规范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不进行车辆通风消毒、不登记乘客信息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行为。
本次行动结合出租汽车公司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诚信考核、出租车辆年度审验等考评工作,在火车站、飞机场、汽车客运站、地铁口、商圈、高校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实施重点监管,严厉查处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发布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定期将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处罚结果在“信用呼和浩特”网站进行公示。#呼和浩特最新闻#
【注意,这些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呼和浩特多家餐馆#】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其他食品等10大类食品146批次样品,其中检出23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超标、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涉及呼和浩特的监督抽检情况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2021/11/2),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超标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铁家拉面馆使用的勺子(使用日期2021/11/9),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高斌知味饸饹面馆使用的筷子(使用日期2021/11/9),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翠花饺子馆使用的小勺(使用日期2021/11/10),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翠花饺子馆使用的小碗(使用日期2021/11/10),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蜀都牛肉面馆使用的筷子(使用日期2021/11/10),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蜀都牛肉面馆使用的花面碗(使用日期2021/11/10),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有机物污染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铁家拉面馆使用的小料碟(使用日期2021/11/9),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高斌知味饸饹面馆使用的黑色圆盘(使用日期2021/11/9),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永和豆浆店使用的黑色碗(使用日期2021/11/1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羊鲜生铜锅涮店使用的茶杯(使用日期2021/11/8),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最新闻#
涉及呼和浩特的监督抽检情况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分公司销售的韭菜(生产日期2021/11/2),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超标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铁家拉面馆使用的勺子(使用日期2021/11/9),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高斌知味饸饹面馆使用的筷子(使用日期2021/11/9),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翠花饺子馆使用的小勺(使用日期2021/11/10),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翠花饺子馆使用的小碗(使用日期2021/11/10),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蜀都牛肉面馆使用的筷子(使用日期2021/11/10),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蜀都牛肉面馆使用的花面碗(使用日期2021/11/10),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有机物污染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铁家拉面馆使用的小料碟(使用日期2021/11/9),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高斌知味饸饹面馆使用的黑色圆盘(使用日期2021/11/9),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永和豆浆店使用的黑色碗(使用日期2021/11/1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羊鲜生铜锅涮店使用的茶杯(使用日期2021/11/8),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最新闻#
#呼和浩特最新闻# #创城进行时# 【创城进行时|落实落细落小精细化作业 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助力创城】
为进一步推进环卫精细化作业,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助力创城,连日来,玉泉区环卫服务中心在常规保洁工作的基础上,增派人手,采用人机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对辖区公共设施进行清洗保洁。
4月13日,记者在石羊桥路段、昭君路段等地,看到由数名环卫工人组成的小队,正对周边街道隔离护栏、垃圾箱、公共座椅、雨水篦及绿化带等公共设施及公共区域进行细致擦拭和清洗。在不远处的人行便道上,记者发现清扫机械的配合使用确实大大提升了保洁的质量和效率,多功能清洗车体积小机动性强,输出的水压足够大,环卫工人利用高压水枪清洗护栏,水柱所到之处,护栏瞬间焕然一新。
“玉泉区环卫服务中心为稳步推进辖区内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在日常加大清扫保洁机械化洒水作业的同时,针对环卫设施、便道,果皮箱、公交站点桌椅进行精细化的擦拭,以人工与机械相结合对辖区的公共设施进行深度的清洗擦拭作业。同时,在雨季即将来临之际,我们针对雨水篦进行清掏,确保排水管网畅通,保障辖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清除卫生死角和保洁盲区,为市民群众营造更加干净整洁的环境,确保环境卫生精细化工作实施长效化、常态化。”玉泉区环卫服务中心业务科科长张敏说道。
下一步,玉泉环卫持续加大辖区重点路段保洁投入力度,增派人员、加大频次,坚持精细化作业常态化,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泉媒体记者:黄金星 焦宁波)
为进一步推进环卫精细化作业,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助力创城,连日来,玉泉区环卫服务中心在常规保洁工作的基础上,增派人手,采用人机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对辖区公共设施进行清洗保洁。
4月13日,记者在石羊桥路段、昭君路段等地,看到由数名环卫工人组成的小队,正对周边街道隔离护栏、垃圾箱、公共座椅、雨水篦及绿化带等公共设施及公共区域进行细致擦拭和清洗。在不远处的人行便道上,记者发现清扫机械的配合使用确实大大提升了保洁的质量和效率,多功能清洗车体积小机动性强,输出的水压足够大,环卫工人利用高压水枪清洗护栏,水柱所到之处,护栏瞬间焕然一新。
“玉泉区环卫服务中心为稳步推进辖区内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工作,在日常加大清扫保洁机械化洒水作业的同时,针对环卫设施、便道,果皮箱、公交站点桌椅进行精细化的擦拭,以人工与机械相结合对辖区的公共设施进行深度的清洗擦拭作业。同时,在雨季即将来临之际,我们针对雨水篦进行清掏,确保排水管网畅通,保障辖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清除卫生死角和保洁盲区,为市民群众营造更加干净整洁的环境,确保环境卫生精细化工作实施长效化、常态化。”玉泉区环卫服务中心业务科科长张敏说道。
下一步,玉泉环卫持续加大辖区重点路段保洁投入力度,增派人员、加大频次,坚持精细化作业常态化,全面提升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泉媒体记者:黄金星 焦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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