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青海进行时# 法庭搬到案发现场 四年纠纷今朝解决】7月14日,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双树法庭通过到案发现场巡回办案,在法官主持调解下,一起长达四年之久的耕地恢复原状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9年6月份,原告吴某与被告田某、梁某协商将原告承包的1.6亩土地交由被告采砂,采砂结束后由被告恢复土地原状交由原告继续耕种,协商一致后,二被告在原告的地上采挖了一部分砂石,由于其他原因未全部采完,亦未对原告的土地恢复原状。2021年7月8日,原告吴某将被告田某、梁某起诉到双树法庭,要求二被告恢复原告土地原状,赔偿原告自2017年至2021年的青苗费8000元。
受理案件后,法庭即通知双方于7月9日到庭参加庭前调解。庭前,法官深入到案发现场了解涉案情况,后经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当事人双方初步达成由被告雇佣挖掘机恢复土地原状,原告放弃青苗费主张的调解意见,但承办法官考虑到就此调解结案会对后期执行带来一定难度,便协调二被告雇佣一辆挖掘机和一辆装载机,从7月10号开始动工,历时三天将原告的土地恢复了原状。7月14日,承办法官联系原被告双方到涉案土地进行恢复情况现场确认,经原告确认后签了调解笔录。
双树法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双树法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从该案受理、进行调解、恢复原状到纠纷平息,法庭办案法官用7天时间,前后四次到现场察看,进行巡回办案,成功化解了这起长达四年的纠纷。
2019年6月份,原告吴某与被告田某、梁某协商将原告承包的1.6亩土地交由被告采砂,采砂结束后由被告恢复土地原状交由原告继续耕种,协商一致后,二被告在原告的地上采挖了一部分砂石,由于其他原因未全部采完,亦未对原告的土地恢复原状。2021年7月8日,原告吴某将被告田某、梁某起诉到双树法庭,要求二被告恢复原告土地原状,赔偿原告自2017年至2021年的青苗费8000元。
受理案件后,法庭即通知双方于7月9日到庭参加庭前调解。庭前,法官深入到案发现场了解涉案情况,后经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当事人双方初步达成由被告雇佣挖掘机恢复土地原状,原告放弃青苗费主张的调解意见,但承办法官考虑到就此调解结案会对后期执行带来一定难度,便协调二被告雇佣一辆挖掘机和一辆装载机,从7月10号开始动工,历时三天将原告的土地恢复了原状。7月14日,承办法官联系原被告双方到涉案土地进行恢复情况现场确认,经原告确认后签了调解笔录。
双树法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双树法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从该案受理、进行调解、恢复原状到纠纷平息,法庭办案法官用7天时间,前后四次到现场察看,进行巡回办案,成功化解了这起长达四年的纠纷。
【#教育整顿青海进行时# 把法庭搬到案发现场调解并督促履行】互助县人民法院双树法庭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在队伍教育整顿的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近日,法庭深入案发现场巡回办案,成功调解并督促履行了一起耕地恢复原状纠纷案件。
2019年6月份,原告吴某与被告田某、梁某协商将原告承包的1.6亩土地交由被告采砂,采砂结束后由被告恢复土地原状交由原告继续耕种,协商一致后,二被告在原告的地上采挖了一部分砂石,由于其他原因未全部采完,亦未对原告的土地恢复原状。2021年7月8日,原告吴某将被告田某、梁某起诉到双树法庭,要求二被告恢复原告土地原状,赔偿原告自2017年至2021年的青苗费8000元。
受理案件后,法庭即通知双方于7月9日到庭参加庭前调解。庭前,法官深入到案发现场了解涉案情况,后经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当事人双方初步达成由被告雇佣挖掘机恢复土地原状,原告放弃青苗费主张的调解意见,但承办法官考虑到就此调解结案会对后期执行带来一定难度,便协调二被告雇佣一辆挖掘机和一辆装载机,从7月10号开始动工,历时三天将原告的土地恢复了原状。7月14日,承办法官联系原被告双方到涉案土地进行恢复情况现场确认,经原告确认后签了调解笔录。
从该案受理、进行调解、恢复原状到纠纷平息,法庭仅用了7天时间,前后四次到现场进行了察看,成功化解了四年的纠纷。
2019年6月份,原告吴某与被告田某、梁某协商将原告承包的1.6亩土地交由被告采砂,采砂结束后由被告恢复土地原状交由原告继续耕种,协商一致后,二被告在原告的地上采挖了一部分砂石,由于其他原因未全部采完,亦未对原告的土地恢复原状。2021年7月8日,原告吴某将被告田某、梁某起诉到双树法庭,要求二被告恢复原告土地原状,赔偿原告自2017年至2021年的青苗费8000元。
受理案件后,法庭即通知双方于7月9日到庭参加庭前调解。庭前,法官深入到案发现场了解涉案情况,后经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当事人双方初步达成由被告雇佣挖掘机恢复土地原状,原告放弃青苗费主张的调解意见,但承办法官考虑到就此调解结案会对后期执行带来一定难度,便协调二被告雇佣一辆挖掘机和一辆装载机,从7月10号开始动工,历时三天将原告的土地恢复了原状。7月14日,承办法官联系原被告双方到涉案土地进行恢复情况现场确认,经原告确认后签了调解笔录。
从该案受理、进行调解、恢复原状到纠纷平息,法庭仅用了7天时间,前后四次到现场进行了察看,成功化解了四年的纠纷。
#抗洪一线# #抗洪救灾# #防汛抗洪# 【陇南普降大雨,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紧急出动,战水毁、保畅通】2021年7月14日晚至15日,陇南境内出现大面积强降雨,礼县、宕昌部分路段出现大暴雨,根据气象预警信息,今明两日,宕昌、礼县、西和、成县、徽县、康县、武都、文县等部分地方累计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此次降雨导致陇南境内国道212线、G247线等线路出现不同程度的泥石流、塌方等灾害。陇南市7月15日9时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14日晚8时,陇南文县出现大雨和短时暴雨,造成管养的国道212线和国道247线发生水毁、泥石流塌方。文县公路段于15日凌晨4时出动抢险人员和设备对塌方、泥石流等水毁路段进行清理。为及时掌握汛情文县公路段各养管站、作业组和段机关值班人员于清晨4时左右开展雨中巡查,并及时掌握公路受损情况。据统计,国道212线和国道247线共发生水毁泥石流、塌方2186立方米,涵洞淤塞125立方米。该段抢险人员和机械也正在冒雨清理出现的泥石流、塌方,保障雨中公路的安全畅通。目前,文县大雨还在继续中,巡查工作和抢修工作也正在紧张有序进行。
15日凌晨1时,宕昌境内持续4个小时的强降雨,造成宕昌公路段管养国道212线K338+670(老树川3#渡槽)、K375+250(两河口镇石阏子村)、K377+550(两河口镇冲家村)、K380+400(两河口镇两河口村)4处路段发生泥石流灾害,道路中断,交通受阻。接到灾情报告,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宕昌公路段第一时间启动水毁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上路开展巡查,及时掌握道路受损情况。由于当晚降雨还在持续,抢险工作无法及时开展,宕昌公路段及时联系交警部门对国道212线进行交通管制,并将车辆引导至G75高速宕昌东和宕昌西两个站绕行。7月15日早上7时,宕昌公路段应急抢险队赶赴灾毁现场迅速开展道路抢通工作。国道212线K338+670(老树川3#渡槽)处由于泥石流方量大、受灾路段周边是村庄和耕地,泥石流堆积无处倾倒,抢险工作难度较大,预计7月15日19时道路时恢复半幅通行。
7月14日下午5时至7月15日10时,碧口境内遭遇持续强降雨,造成管养的国道212线K640+810处发生山体崩塌。碧口公路段已采取紧急措施,调动应急抢险队赴现场及时处置,目前半幅通行。另致使省道206线全线发生多处泥石流、塌方、落石。因大雨仍在持续,碧口公路段抢险队已做好充分准备,待情况稍微稳定后,立刻奔赴现场清理,确保全线道路安全畅通。
15日,强降雨导致礼县境内G247线K548+400-600、K548+700-900两处零星塌方300余方,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情况十分危急礼县公路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险人员、机械赶赴现场,经过近3个多小时紧张清理,消除了安全隐患,道路半幅安全通行,本次清理塌方出动挖掘机一台、装载机一台,养护车辆两台,出动人员20人。
据悉,入汛之前,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防汛减灾工作安排,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提前响应、及早着手,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防汛应急演练,修订完善防汛抢险等应急预案,盘点应急物资,及时补充铅丝笼、矿料带、预制砼三角锥、警示标志等应急物资,调配、维护抢险机械,基层各养护单位对灾情频发的重点防汛路段,在就近养管站(工区),提前储备必备的设备和物资,确保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能够有序开展。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基层各单位也根据多年的抢险经验,与公路沿线社会抢险力量提前签订抢险设备租赁协议,并登记造册,确保一旦发生较大水毁能够及时就近投入抢险。
进入汛期以来,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密切关注气象信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汛期道路安全隐患巡排查工作,抓好各种防汛措施的落实,全力以赴确保陇南境内国省干线公路畅通,保障出行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14日晚8时,陇南文县出现大雨和短时暴雨,造成管养的国道212线和国道247线发生水毁、泥石流塌方。文县公路段于15日凌晨4时出动抢险人员和设备对塌方、泥石流等水毁路段进行清理。为及时掌握汛情文县公路段各养管站、作业组和段机关值班人员于清晨4时左右开展雨中巡查,并及时掌握公路受损情况。据统计,国道212线和国道247线共发生水毁泥石流、塌方2186立方米,涵洞淤塞125立方米。该段抢险人员和机械也正在冒雨清理出现的泥石流、塌方,保障雨中公路的安全畅通。目前,文县大雨还在继续中,巡查工作和抢修工作也正在紧张有序进行。
15日凌晨1时,宕昌境内持续4个小时的强降雨,造成宕昌公路段管养国道212线K338+670(老树川3#渡槽)、K375+250(两河口镇石阏子村)、K377+550(两河口镇冲家村)、K380+400(两河口镇两河口村)4处路段发生泥石流灾害,道路中断,交通受阻。接到灾情报告,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宕昌公路段第一时间启动水毁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上路开展巡查,及时掌握道路受损情况。由于当晚降雨还在持续,抢险工作无法及时开展,宕昌公路段及时联系交警部门对国道212线进行交通管制,并将车辆引导至G75高速宕昌东和宕昌西两个站绕行。7月15日早上7时,宕昌公路段应急抢险队赶赴灾毁现场迅速开展道路抢通工作。国道212线K338+670(老树川3#渡槽)处由于泥石流方量大、受灾路段周边是村庄和耕地,泥石流堆积无处倾倒,抢险工作难度较大,预计7月15日19时道路时恢复半幅通行。
7月14日下午5时至7月15日10时,碧口境内遭遇持续强降雨,造成管养的国道212线K640+810处发生山体崩塌。碧口公路段已采取紧急措施,调动应急抢险队赴现场及时处置,目前半幅通行。另致使省道206线全线发生多处泥石流、塌方、落石。因大雨仍在持续,碧口公路段抢险队已做好充分准备,待情况稍微稳定后,立刻奔赴现场清理,确保全线道路安全畅通。
15日,强降雨导致礼县境内G247线K548+400-600、K548+700-900两处零星塌方300余方,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情况十分危急礼县公路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险人员、机械赶赴现场,经过近3个多小时紧张清理,消除了安全隐患,道路半幅安全通行,本次清理塌方出动挖掘机一台、装载机一台,养护车辆两台,出动人员20人。
据悉,入汛之前,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防汛减灾工作安排,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原则,提前响应、及早着手,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防汛应急演练,修订完善防汛抢险等应急预案,盘点应急物资,及时补充铅丝笼、矿料带、预制砼三角锥、警示标志等应急物资,调配、维护抢险机械,基层各养护单位对灾情频发的重点防汛路段,在就近养管站(工区),提前储备必备的设备和物资,确保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能够有序开展。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基层各单位也根据多年的抢险经验,与公路沿线社会抢险力量提前签订抢险设备租赁协议,并登记造册,确保一旦发生较大水毁能够及时就近投入抢险。
进入汛期以来,陇南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密切关注气象信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汛期道路安全隐患巡排查工作,抓好各种防汛措施的落实,全力以赴确保陇南境内国省干线公路畅通,保障出行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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