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女子哭诉遭18岁小伙侵犯致怀孕:他一晚上强迫我做了四次
昨天基哥看到一篇很有警示意义的新闻,在这边给你们分享一下,避免你们也踩雷。
广东佛山,32岁的黄女士曾有过一段婚姻,但因为跟丈夫三观不合,前几年一直都处于离婚的纠纷当中。
在近期她如愿以偿的恢复了单身,孩子的话经协调沟通由前夫抚养,但是她可以在节假日和周末去看望。
离婚后,这样的生活令她比较满意,没有孩子打扰,也不会再因为观念不合与丈夫吵架。
一开始她过的还较为舒心,但是没多久她的心态就出现了微妙的变化,在她每次看到别人一家三口去逛街买菜时,心里总是会有点不是滋味,也愈发觉得有些孤单。
“是时候给自己找个对象了。”
她滋生出这般的念头,但因为本身交际圈较小,没有多少接触异性的机会,于是她便开始去酒吧这类的场所扩展一下自己的交际圈,因缘际会之下,她认识了18岁的小申。
两人相谈甚欢,生活观点和三观都很契合,黄女士也没想到自己会跟一个小14岁的男生聊的如此合拍,她动心了。
为了抓住这次机会,她并没有告诉对方自己的真实年龄,所以小申也一直以为她跟自己差不多大。
两个人谈了几个月的恋爱,因为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最后分道扬镳。
可令黄女士没想到的是,小申在与她分手后,竟趁她酒醉,强行跟她发生了关系。
一晚上,小申整整折腾了她四次。
第二天黄女士觉得自己无法接受这种情况,就报警了。
更令她难以接受的是,次月她发现自己居然怀孕了。
而后她找到一名记者,希望对方能帮自己摆平此事,让小申承担他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并向自己道歉。
记者接到求助后,立马就去联系了小申,而在他那边,这事情又是另外一种说法。
“她是自愿的。”
记者刚联系到小申他就开口否认,并且宣称发生关系是对方自愿的。
“如果是侵犯的话,警方早就逮捕我了。”
小申说的很有底气,记者一时之间也无法下定论,只能告诉他黄女士怀孕了,不料小申听到这个信息后强调孩子不是他的。
小申表示两个人已经分开好几个月,如今跟他说怀孕,孩子很大可能不是自己的,而且他也表示自己的年龄还小,没有能力去负担养育一个孩子的重担,不过愿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两人都无法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论述。
对此,记者还专门去咨询了一下律师,这类的事情如何解决,律师则是表示,目前因为都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再加上警方已经做过调查没有判定小申强J,所以这已经并不能算是一起刑事案件。
对于黄女士的诉求,律师建议她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进行维权。
开头基哥就说过了,这件事情很有警示意义。
其一:现在跨龄姐弟恋不是没有,如果有人真的觉得对方合拍的话,那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对基础的信息有所隐瞒。
从一开始就有所欺骗,到后来露馅那不管感情再好,都会出现裂痕,甚至像他们那般闹到如此不堪的境地。
大部分有所欺瞒的感情,最后都会惨淡收场,毕竟没有多少人能容忍自己被欺骗。
其二:黄女士称自己是醉酒后被侵犯,当时小申送她到小区门口,而后尾随进她的屋子实施侵犯。
这其中就有很值得推敲的一个点,既然她自己的信息最终曝光,并且小申已经很明确的表示自己无法接受这种情况,为什么她在醉酒的状态下,还会是小申送自己回家?
能理解她失恋的苦楚,但一切已经无法挽回的局面,还尝试与前男友藕断丝连?
而且本身在醉酒的状态下让一个男生送自己回家就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不要看电视剧里面男主都很圣人,但那些都是编剧的脑洞,生活中想要遇到这样的人,还真的看运气。
不信的话你去搜一搜新闻,醉酒后有多少把女孩子送回家或者领回家的人,不会发生点事情?
其三:如果真的是被强制侵犯,那么在事后就应该保留切实的证据。
按道理来说,她次日报警,现场该有的证据都会有,如果小申拿不出切实的证据证明对方不是自愿的,那么就很大可能会被判有罪。
如果黄女士所说的都是真的,那比较大的可能就是,她醒来之后洗了个澡,把证据都洗没了。
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想要起诉别人是很难的,也只能吃个哑巴亏。
想要维权,那么最起码的法律知识要懂得一些。
另外还有一个令基哥比较好奇的点,一个32岁的女人居然能被18岁的男生当成同龄人...
是一方长着娃娃脸,还是另一方长得太着急?
这段感情能开始,基哥也觉得比较神奇。
简而言之,谈恋爱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对方的基础信息,省的错付自己的感情,也省的浪费自己的时间。
如果分开了,就不要藕断丝连,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下一个更好,下一个更乖。
女生外出喝酒,尽可能不要喝到断片或者意识模糊,醉酒的情况下不要让异性送回家,当然有心营造的就另当别论。
如果不慎被侵犯,即便再不适也不要急于清洗,而是直接去警察局报警,在警方取证过后再行清洗。
最后,不管是男生或者女生,在外面都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因为都有可能被盯上,散会。
昨天基哥看到一篇很有警示意义的新闻,在这边给你们分享一下,避免你们也踩雷。
广东佛山,32岁的黄女士曾有过一段婚姻,但因为跟丈夫三观不合,前几年一直都处于离婚的纠纷当中。
在近期她如愿以偿的恢复了单身,孩子的话经协调沟通由前夫抚养,但是她可以在节假日和周末去看望。
离婚后,这样的生活令她比较满意,没有孩子打扰,也不会再因为观念不合与丈夫吵架。
一开始她过的还较为舒心,但是没多久她的心态就出现了微妙的变化,在她每次看到别人一家三口去逛街买菜时,心里总是会有点不是滋味,也愈发觉得有些孤单。
“是时候给自己找个对象了。”
她滋生出这般的念头,但因为本身交际圈较小,没有多少接触异性的机会,于是她便开始去酒吧这类的场所扩展一下自己的交际圈,因缘际会之下,她认识了18岁的小申。
两人相谈甚欢,生活观点和三观都很契合,黄女士也没想到自己会跟一个小14岁的男生聊的如此合拍,她动心了。
为了抓住这次机会,她并没有告诉对方自己的真实年龄,所以小申也一直以为她跟自己差不多大。
两个人谈了几个月的恋爱,因为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最后分道扬镳。
可令黄女士没想到的是,小申在与她分手后,竟趁她酒醉,强行跟她发生了关系。
一晚上,小申整整折腾了她四次。
第二天黄女士觉得自己无法接受这种情况,就报警了。
更令她难以接受的是,次月她发现自己居然怀孕了。
而后她找到一名记者,希望对方能帮自己摆平此事,让小申承担他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并向自己道歉。
记者接到求助后,立马就去联系了小申,而在他那边,这事情又是另外一种说法。
“她是自愿的。”
记者刚联系到小申他就开口否认,并且宣称发生关系是对方自愿的。
“如果是侵犯的话,警方早就逮捕我了。”
小申说的很有底气,记者一时之间也无法下定论,只能告诉他黄女士怀孕了,不料小申听到这个信息后强调孩子不是他的。
小申表示两个人已经分开好几个月,如今跟他说怀孕,孩子很大可能不是自己的,而且他也表示自己的年龄还小,没有能力去负担养育一个孩子的重担,不过愿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两人都无法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论述。
对此,记者还专门去咨询了一下律师,这类的事情如何解决,律师则是表示,目前因为都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再加上警方已经做过调查没有判定小申强J,所以这已经并不能算是一起刑事案件。
对于黄女士的诉求,律师建议她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进行维权。
开头基哥就说过了,这件事情很有警示意义。
其一:现在跨龄姐弟恋不是没有,如果有人真的觉得对方合拍的话,那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对基础的信息有所隐瞒。
从一开始就有所欺骗,到后来露馅那不管感情再好,都会出现裂痕,甚至像他们那般闹到如此不堪的境地。
大部分有所欺瞒的感情,最后都会惨淡收场,毕竟没有多少人能容忍自己被欺骗。
其二:黄女士称自己是醉酒后被侵犯,当时小申送她到小区门口,而后尾随进她的屋子实施侵犯。
这其中就有很值得推敲的一个点,既然她自己的信息最终曝光,并且小申已经很明确的表示自己无法接受这种情况,为什么她在醉酒的状态下,还会是小申送自己回家?
能理解她失恋的苦楚,但一切已经无法挽回的局面,还尝试与前男友藕断丝连?
而且本身在醉酒的状态下让一个男生送自己回家就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不要看电视剧里面男主都很圣人,但那些都是编剧的脑洞,生活中想要遇到这样的人,还真的看运气。
不信的话你去搜一搜新闻,醉酒后有多少把女孩子送回家或者领回家的人,不会发生点事情?
其三:如果真的是被强制侵犯,那么在事后就应该保留切实的证据。
按道理来说,她次日报警,现场该有的证据都会有,如果小申拿不出切实的证据证明对方不是自愿的,那么就很大可能会被判有罪。
如果黄女士所说的都是真的,那比较大的可能就是,她醒来之后洗了个澡,把证据都洗没了。
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想要起诉别人是很难的,也只能吃个哑巴亏。
想要维权,那么最起码的法律知识要懂得一些。
另外还有一个令基哥比较好奇的点,一个32岁的女人居然能被18岁的男生当成同龄人...
是一方长着娃娃脸,还是另一方长得太着急?
这段感情能开始,基哥也觉得比较神奇。
简而言之,谈恋爱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对方的基础信息,省的错付自己的感情,也省的浪费自己的时间。
如果分开了,就不要藕断丝连,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下一个更好,下一个更乖。
女生外出喝酒,尽可能不要喝到断片或者意识模糊,醉酒的情况下不要让异性送回家,当然有心营造的就另当别论。
如果不慎被侵犯,即便再不适也不要急于清洗,而是直接去警察局报警,在警方取证过后再行清洗。
最后,不管是男生或者女生,在外面都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因为都有可能被盯上,散会。
昨日之二三憾事
为了加油尽兴没有拍照记录他们的精彩瞬间,万幸还有补救的机会。
200米决赛的时候只顾着给舒某加油没看见另一个乖仔,崽噘嘴说老师你都没有看见我,那一瞬间真的负罪感爆棚。
作为铅球垒球的裁判,这两天见到了全校最魁梧的男生和女生。
抽空去抓拍崽崽们的高光时刻。
我在场上拍学生,羿铮在我身后拍我。
恭喜三班和四班喜提冠亚。
为了加油尽兴没有拍照记录他们的精彩瞬间,万幸还有补救的机会。
200米决赛的时候只顾着给舒某加油没看见另一个乖仔,崽噘嘴说老师你都没有看见我,那一瞬间真的负罪感爆棚。
作为铅球垒球的裁判,这两天见到了全校最魁梧的男生和女生。
抽空去抓拍崽崽们的高光时刻。
我在场上拍学生,羿铮在我身后拍我。
恭喜三班和四班喜提冠亚。
640.2东汉著名书法家张昶书法艺术图片欣赏
1、张昶概述
张昶[chǎng](?—206),字文舒。敦煌渊泉(今甘肃酒泉市瓜州县四道沟老城一带)人,名将张奂之子,著名书法家张芝之弟,张猛之兄。官至黄门侍郎。
张昶是东汉末年著名书法家,尤擅草书,有“亚圣”之誉。在张怀瓘《书断》中,其八分、草书入妙,隶书入能。
张昶代表作品为《华山庙祠堂碑》。
2、张昶书法艺术
《书断•卷中•张昶》云:张昶,字文舒,伯英季弟,为黄门侍郎。尤善章草,家风不坠,奕叶清华,书类伯英,时人谓之“亚圣”。至如筋骨天姿,实所未逮。若华实兼美,可以继之。卫恒云:“姜孟颖、梁孔达、田彦和及韦仲将之徒,皆张之弟子,各有名于世,并不及文舒。”又极工八分,况之蔡公,长幼差耳。华岳庙前一碑,建安十年刊也。《祠堂碑》昶造并书。后钟繇镇关中,题此碑后云:“汉故给事黄门侍郎、华阴张府君讳昶,字文舒,造此文。”又题碑头云:“时司隶校尉、侍中、东武亭侯、颍川钟繇字元常书。”又善隶,以建安十一年卒。在《书断》中,文舒八分、草书入妙,隶书入能。
3、张昶书《华岳碑》欣赏
张昶所书《华岳碑》全称为《汉西岳华庙碑》。东汉延熹八年(165)立,隶书,郭香察书。22行,每行37字。原碑已毁。碑旧在陕西华阴西岳庙中,明嘉靖34年(1555)毁于地震。或谓此碑嘉靖中犹在,被一县令修西岳庙石门时碎之为砌石。
此碑为著名汉碑之一。其结体方整匀称,气度典雅,点画俯仰有致,波磔分明多姿,是汉隶中方整平正一路书法的代表作品。明郭宗昌《金石史》称其:“结体运意乃是汉隶之壮伟者”。清朱彝尊谓:“汉隶凡三种:一种方整,一种流丽,一种奇古。惟延熹《华岳碑》正变乖合,靡所不有,兼三者之长,当为汉隶第一品。”翁方纲则说:“朱竹垞于汉隶最推是碑。以余平心论之,则汉隶自以《礼器碑》为最。此碑上通篆,下亦通楷,借以观前后变之所以然,则于书道源流是碑为易见也。使人易见者,非其至者也。”
陈列于扬州史公祠内的摹刻版《汉西岳华庙碑》,为清阮元于嘉庆十六年(1811),按“四明本”请苏州名匠吴国宝在扬州摹刻,并将家藏欧阳修所写跋文摹刻于碑石缺字处。碑高196厘米,宽98厘米。碑座高55厘米,有莲瓣纹饰。碑额篆书“西岳华山庙碑”,丽婉多姿。碑文22行,满行37字。
1、张昶概述
张昶[chǎng](?—206),字文舒。敦煌渊泉(今甘肃酒泉市瓜州县四道沟老城一带)人,名将张奂之子,著名书法家张芝之弟,张猛之兄。官至黄门侍郎。
张昶是东汉末年著名书法家,尤擅草书,有“亚圣”之誉。在张怀瓘《书断》中,其八分、草书入妙,隶书入能。
张昶代表作品为《华山庙祠堂碑》。
2、张昶书法艺术
《书断•卷中•张昶》云:张昶,字文舒,伯英季弟,为黄门侍郎。尤善章草,家风不坠,奕叶清华,书类伯英,时人谓之“亚圣”。至如筋骨天姿,实所未逮。若华实兼美,可以继之。卫恒云:“姜孟颖、梁孔达、田彦和及韦仲将之徒,皆张之弟子,各有名于世,并不及文舒。”又极工八分,况之蔡公,长幼差耳。华岳庙前一碑,建安十年刊也。《祠堂碑》昶造并书。后钟繇镇关中,题此碑后云:“汉故给事黄门侍郎、华阴张府君讳昶,字文舒,造此文。”又题碑头云:“时司隶校尉、侍中、东武亭侯、颍川钟繇字元常书。”又善隶,以建安十一年卒。在《书断》中,文舒八分、草书入妙,隶书入能。
3、张昶书《华岳碑》欣赏
张昶所书《华岳碑》全称为《汉西岳华庙碑》。东汉延熹八年(165)立,隶书,郭香察书。22行,每行37字。原碑已毁。碑旧在陕西华阴西岳庙中,明嘉靖34年(1555)毁于地震。或谓此碑嘉靖中犹在,被一县令修西岳庙石门时碎之为砌石。
此碑为著名汉碑之一。其结体方整匀称,气度典雅,点画俯仰有致,波磔分明多姿,是汉隶中方整平正一路书法的代表作品。明郭宗昌《金石史》称其:“结体运意乃是汉隶之壮伟者”。清朱彝尊谓:“汉隶凡三种:一种方整,一种流丽,一种奇古。惟延熹《华岳碑》正变乖合,靡所不有,兼三者之长,当为汉隶第一品。”翁方纲则说:“朱竹垞于汉隶最推是碑。以余平心论之,则汉隶自以《礼器碑》为最。此碑上通篆,下亦通楷,借以观前后变之所以然,则于书道源流是碑为易见也。使人易见者,非其至者也。”
陈列于扬州史公祠内的摹刻版《汉西岳华庙碑》,为清阮元于嘉庆十六年(1811),按“四明本”请苏州名匠吴国宝在扬州摹刻,并将家藏欧阳修所写跋文摹刻于碑石缺字处。碑高196厘米,宽98厘米。碑座高55厘米,有莲瓣纹饰。碑额篆书“西岳华山庙碑”,丽婉多姿。碑文22行,满行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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