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项目“加速生长”!】
近年来,西安高新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总目标,牢固树立“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的鲜明导向,聚焦发展谋项目、产业招商引项目、科技创新育项目、工业挖潜增项目、比学赶超抓项目,奋力推动“四个高新”提速建设,全力以赴当好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为充分展示西安高新区在建项目提速建设、已竣工项目火热投产的振奋场面,即日起,高新融媒推出“献礼二十大·高质量项目巡礼”系列报道,展示部分重点项目建设成就,以高质量项目献礼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华达电连接器及电缆组件产业升级项目
项目已投产 年产电连接器等约4000万只
位于西安高新区普新一路以南附近的华达电连接器及电缆组件产业升级项目目前已竣工投产。生产车间内,身着工作服的产线工人们整齐划一地坐在工位前,紧张有序地进行产品检测、组装。
据介绍,这个总投资5.97亿元,总建筑面约6.95万㎡的产业项目自建设以来,先后建成科研楼、综合楼、生产厂房、中试厂房、门房等,并补充购置了研发、生产、检测试验关键软件、设备、仪器仪表等共计553台(套)。生产产品主要为电连接器及电缆组件,年产量可达4000万只,且达到国际同类先进水平。
该项目负责人表示,该项目的建成实现了电子工业核心元器件的自主生产,对上下游产业发展具有很大带动作用,预计实现年产值10.48亿元,带动就业1500人。
西安高新增材制造产业园区项目
项目建设顺利 预计2023年竣工投产
走进位于西汉高速辅道以南、上林苑五路以东的西安高新增材制造产业园区项目可以看到,多栋建筑已拔地而起,现场机械轰鸣作业,工人们紧张有序地进行施工作业。
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总投资7.85亿元,主要建设工业厂房、中试楼、配套设施及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在高新区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该项目进展非常顺利,预计2023年即可实现竣工投产。
据了解,该项目定位为“产学研”结合的特色园区,打造集研发、生产、服务为一体,环境优良、服务配套齐全、吸引力强的企业产业园和增材制造产业示范区。建成后将推动3D打印产业集群在高新区的航空、航天、汽车、医疗、文化、教育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项目全面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产值13331万元,带动就业约1000人。
中煤科工智能钻探装备及煤层气开发产业基地
一期工程投产并入围“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由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7.03亿元建设的智能钻探装备及煤层气开发产业基地项目位于高新区上林苑五路以西,西部大道以北,总建筑面积约9.8万平方米。项目一期已于2019年建成投产,并已入围“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如今,正在加速推进建设的二期项目建面约7.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5#厂房、固废间及铁屑间、油漆库及液压油间、氧乙炔发生间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综合楼和厂房正在进行装饰装修,预计今年年底完工。
项目负责人介绍,目前部分厂房已开始进行设备安装,全部建成投用后将研发生产中煤系列拳头产品,形成年产1500台智能矿用坑道钻机、20台多功能车载钻机、30万根钻杆、500套地球物理勘探仪器、100台矿用机电设备的生产能力。
中航电测智能测控西安产业园(一期)项目
项目建设加速加力 总体进度已完成80%
中航电测智能测控西安产业园项目位于西部大道以北、上林苑七路以东、绕城高速以南、上林苑五路以西,总投资5亿元,占地约70亩,项目新建生产和科研厂房,及配套房屋共6幢(含4栋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米。
“在西安高新区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的项目建设非常顺利。”项目负责人表示,项目2020年12月30日拿地后,西安高新区多部门密切配合为项目办理各种前期手续,2021年7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主体施工,总体进度已经完成了80%,计划2023年3月将竣工投产。
据了解,项目建成后将同中航电测西安中心园区,形成研发、试验、生产集中、配套完善的测控类航空军品、智慧物流、车联网、无人零售等智能装备业务技术创新产业基地。
天和防务二期——5G通讯产业园项目
建成后产值可达10亿元 带动就业3000人
天和防务二期——5G通讯产业园项目位于西安高新区纬十六路以南,经四十二路以西,总投资10.4亿元,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按照产业划分为5G通讯电子产品生产区与5G超材料天线生产区。项目建成后预计产值可达10亿元,带动就业3000人。
走进项目工地可以看到,一栋栋厂房和办公楼已经拔地而起。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2020年9月份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经主体封顶,正在进行水电暖安装及建筑内外装饰,今年年底前项目将竣工,明年初实现投用投产。并且,企业积极谋划的另一重磅项目——天融大数据(西安)也将于近期开工建设。
法士特高智新工厂项目
打造国内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工厂标杆
由西安法士特汽车传动有限公司投资18.65亿元建设的法士特高智新工厂项目目前已竣工投产。
据了解,该工厂主要生产下一代战略性产品S系列变速器和AMT自动变速器。S系列变速器传动效率可达99.8%,属于行业领先,完全可以和国际同类品牌进行竞争; AMT自动变速器增加了辅助驾驶、无人驾驶及辅助制动等功能,将助力我国商用车向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快速发展。值得一提的是,该项目彻底改变了传统工业模式,重新定义生产制造过程,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是国内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工厂的标杆。
项目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法士特将借助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与西安高新区深化全系列商用车传动系统智能化战略布局,与西安交通大学共建科研创新平台,顺应汽车“新四化”发展趋势,助力陕西打造千亿级汽车产业集群!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产值62亿元。
硬科技企业社区一期二阶段项目
项目全部封顶 多家企业达成入驻意向
硬科技企业社区一期二阶段项目位于总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致力于打造硬科技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集群。走进项目建设现场,可以看到,已经全部封顶的13栋单体建筑颇具气势,工人们正抓紧进行幕墙安装和室内外装修作业。
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总投资2.6亿元,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光子产品专用厂房、配套公共服务中心等。项目2021年10月启动建设,经过1年的紧张建设,目前已经基本完工,预计今年年底可以交付使用。并且目前已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和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知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高科技企业达成入驻意向。
据了解,该项目建成后将引入硬科技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吸引光机所投资孵化的优秀硬科技企业入驻,预计每年带动入驻的硬科技企业产值达5亿元,可解决就业人数约500人。
华秦科技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部分厂房正加快安装调试设备
走进位于西安高新区西部大道附近的华秦科技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现场,大干快上的热火场面扑面而来。这一边,基坑内上百名工人在作业面上有序作业;另一边,部分已经建成的厂房外工人们忙碌着安装幕墙,厂房内专业技术人员正加快安装调试设备。
据企业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总投资10亿元,主要建设隐身材料、伪装材料、防护材料生产车间、检验检测中心、中试厂房、学术交流中心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助于优化产品结构,解决产能瓶颈,加快高温隐身技术、先进伪装技术、高效热阻技术及重防腐技术的工程化进程,提升武器装备的产业化配套能力。
据了解,该项目于2022年3月份开工建设,不仅体现了当年拿地当年开工的高新效率,也全面展现了企业抢抓机遇加速推进项目建设的魄力。今年年底,项目将有5栋楼实现封顶,并部分实现投用,全部项目计划将于2024年完工。
北斗星基增强系统运营服务中心基地项目
带动北斗应用产业在西安高新区聚集发展
北斗星基增强系统运营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由中电科西北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2.2亿元,主要建设数据服务中心、时空产品开发中心、生产试验部、演示展示暨交流中心、综合行政部等。目前,该项目已封顶,正加快二次结构施工,并同步进行幕墙安装和室内外装修。
走进项目建设工地可以看到,已经封顶的大楼造型别致、气势宏伟。项目负责人表示,该项目2021年3月份开工建设以来,得到了高新区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进展非常顺利,“我们有信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努力打造北斗应用产业的聚集地和人才高地,为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做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该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实现3.5亿元的年收入,后续将实现10%以上的增长,并通过建设北斗星基增强系统服务运营基础设施,打造面向全球的北斗民用服务平台,有效带动北斗应用产业聚集发展。
沣河、潏河入沣口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成为高新区居民良好的休闲游憩场所
金秋十月,秋高气爽,沣河、潏河入沣口河岸绿植葱葱、河面波光粼粼,野鸭、白鹭等鸟儿成群飞过,市民群众三五成群漫步于河堤之上,尽情享受着大自然赠予的惬意。
据了解,沣河、潏河入沣口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在沣河高新段左右岸的堤防实施提标改造,共计改造堤防21.5公里,建设绿道21.5公里,可实施范围内共计种乔木植约3万棵,地被种植约115万平方米,景观铺装约4.5万平方米,沿线建有卫生间15座,全线安装有路灯、广播、座椅、果皮箱等,可达到抵御10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
目前,该项目已形成滩区游径约4.3公里,不但实现了对沣河滩区的生态化改造,形成景观绿化约134公顷,也为高新区的拥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更为辖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休闲游憩场所。
仪祉湖公园及旅游配套项目
已成为高新区新晋“网红打卡地”
今年五一建成开放的仪祉湖公园,位于沣河潏河交汇口,是“三河一山”绿道体系的重要生态节点。自开园以来,这里优美的风景、靓丽的仪祉桥、时尚的泡泡屋、温馨别致的民宿和浪漫的露营地……每天吸引着大量群众前往游玩,已成为西安高新区新晋的“网红打卡地”。
仪祉湖公园及旅游配套项目按照吃住游一体的生态景区进行设计,进一步提升公园服务配套,形成田园度假旅游地。主要内容包括仪祉湖周边亲水设施建设及绿化改造提升,配套建设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民宿及商业美食街。
据介绍,该项目有效衔接了沣河绿道、潏河绿道、仪祉湖绿道、沣惠渠、秦渡古镇等节点,区域构建山湖野奢、田园度假旅游目的地,已成为“吃、住、游、产、学、研”多元一站式体验文创旅游综合体。
(高新融媒记者 杨皓)
近年来,西安高新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总目标,牢固树立“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的鲜明导向,聚焦发展谋项目、产业招商引项目、科技创新育项目、工业挖潜增项目、比学赶超抓项目,奋力推动“四个高新”提速建设,全力以赴当好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为充分展示西安高新区在建项目提速建设、已竣工项目火热投产的振奋场面,即日起,高新融媒推出“献礼二十大·高质量项目巡礼”系列报道,展示部分重点项目建设成就,以高质量项目献礼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华达电连接器及电缆组件产业升级项目
项目已投产 年产电连接器等约4000万只
位于西安高新区普新一路以南附近的华达电连接器及电缆组件产业升级项目目前已竣工投产。生产车间内,身着工作服的产线工人们整齐划一地坐在工位前,紧张有序地进行产品检测、组装。
据介绍,这个总投资5.97亿元,总建筑面约6.95万㎡的产业项目自建设以来,先后建成科研楼、综合楼、生产厂房、中试厂房、门房等,并补充购置了研发、生产、检测试验关键软件、设备、仪器仪表等共计553台(套)。生产产品主要为电连接器及电缆组件,年产量可达4000万只,且达到国际同类先进水平。
该项目负责人表示,该项目的建成实现了电子工业核心元器件的自主生产,对上下游产业发展具有很大带动作用,预计实现年产值10.48亿元,带动就业1500人。
西安高新增材制造产业园区项目
项目建设顺利 预计2023年竣工投产
走进位于西汉高速辅道以南、上林苑五路以东的西安高新增材制造产业园区项目可以看到,多栋建筑已拔地而起,现场机械轰鸣作业,工人们紧张有序地进行施工作业。
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总投资7.85亿元,主要建设工业厂房、中试楼、配套设施及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在高新区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该项目进展非常顺利,预计2023年即可实现竣工投产。
据了解,该项目定位为“产学研”结合的特色园区,打造集研发、生产、服务为一体,环境优良、服务配套齐全、吸引力强的企业产业园和增材制造产业示范区。建成后将推动3D打印产业集群在高新区的航空、航天、汽车、医疗、文化、教育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项目全面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产值13331万元,带动就业约1000人。
中煤科工智能钻探装备及煤层气开发产业基地
一期工程投产并入围“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由中煤科工集团西安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7.03亿元建设的智能钻探装备及煤层气开发产业基地项目位于高新区上林苑五路以西,西部大道以北,总建筑面积约9.8万平方米。项目一期已于2019年建成投产,并已入围“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如今,正在加速推进建设的二期项目建面约7.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综合楼、5#厂房、固废间及铁屑间、油漆库及液压油间、氧乙炔发生间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综合楼和厂房正在进行装饰装修,预计今年年底完工。
项目负责人介绍,目前部分厂房已开始进行设备安装,全部建成投用后将研发生产中煤系列拳头产品,形成年产1500台智能矿用坑道钻机、20台多功能车载钻机、30万根钻杆、500套地球物理勘探仪器、100台矿用机电设备的生产能力。
中航电测智能测控西安产业园(一期)项目
项目建设加速加力 总体进度已完成80%
中航电测智能测控西安产业园项目位于西部大道以北、上林苑七路以东、绕城高速以南、上林苑五路以西,总投资5亿元,占地约70亩,项目新建生产和科研厂房,及配套房屋共6幢(含4栋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米。
“在西安高新区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的项目建设非常顺利。”项目负责人表示,项目2020年12月30日拿地后,西安高新区多部门密切配合为项目办理各种前期手续,2021年7月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主体施工,总体进度已经完成了80%,计划2023年3月将竣工投产。
据了解,项目建成后将同中航电测西安中心园区,形成研发、试验、生产集中、配套完善的测控类航空军品、智慧物流、车联网、无人零售等智能装备业务技术创新产业基地。
天和防务二期——5G通讯产业园项目
建成后产值可达10亿元 带动就业3000人
天和防务二期——5G通讯产业园项目位于西安高新区纬十六路以南,经四十二路以西,总投资10.4亿元,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按照产业划分为5G通讯电子产品生产区与5G超材料天线生产区。项目建成后预计产值可达10亿元,带动就业3000人。
走进项目工地可以看到,一栋栋厂房和办公楼已经拔地而起。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2020年9月份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经主体封顶,正在进行水电暖安装及建筑内外装饰,今年年底前项目将竣工,明年初实现投用投产。并且,企业积极谋划的另一重磅项目——天融大数据(西安)也将于近期开工建设。
法士特高智新工厂项目
打造国内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工厂标杆
由西安法士特汽车传动有限公司投资18.65亿元建设的法士特高智新工厂项目目前已竣工投产。
据了解,该工厂主要生产下一代战略性产品S系列变速器和AMT自动变速器。S系列变速器传动效率可达99.8%,属于行业领先,完全可以和国际同类品牌进行竞争; AMT自动变速器增加了辅助驾驶、无人驾驶及辅助制动等功能,将助力我国商用车向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方向快速发展。值得一提的是,该项目彻底改变了传统工业模式,重新定义生产制造过程,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是国内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工厂的标杆。
项目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期间,法士特将借助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与西安高新区深化全系列商用车传动系统智能化战略布局,与西安交通大学共建科研创新平台,顺应汽车“新四化”发展趋势,助力陕西打造千亿级汽车产业集群!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产值62亿元。
硬科技企业社区一期二阶段项目
项目全部封顶 多家企业达成入驻意向
硬科技企业社区一期二阶段项目位于总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致力于打造硬科技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集群。走进项目建设现场,可以看到,已经全部封顶的13栋单体建筑颇具气势,工人们正抓紧进行幕墙安装和室内外装修作业。
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总投资2.6亿元,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光子产品专用厂房、配套公共服务中心等。项目2021年10月启动建设,经过1年的紧张建设,目前已经基本完工,预计今年年底可以交付使用。并且目前已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和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知象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高科技企业达成入驻意向。
据了解,该项目建成后将引入硬科技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吸引光机所投资孵化的优秀硬科技企业入驻,预计每年带动入驻的硬科技企业产值达5亿元,可解决就业人数约500人。
华秦科技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部分厂房正加快安装调试设备
走进位于西安高新区西部大道附近的华秦科技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现场,大干快上的热火场面扑面而来。这一边,基坑内上百名工人在作业面上有序作业;另一边,部分已经建成的厂房外工人们忙碌着安装幕墙,厂房内专业技术人员正加快安装调试设备。
据企业负责人介绍,该项目总投资10亿元,主要建设隐身材料、伪装材料、防护材料生产车间、检验检测中心、中试厂房、学术交流中心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助于优化产品结构,解决产能瓶颈,加快高温隐身技术、先进伪装技术、高效热阻技术及重防腐技术的工程化进程,提升武器装备的产业化配套能力。
据了解,该项目于2022年3月份开工建设,不仅体现了当年拿地当年开工的高新效率,也全面展现了企业抢抓机遇加速推进项目建设的魄力。今年年底,项目将有5栋楼实现封顶,并部分实现投用,全部项目计划将于2024年完工。
北斗星基增强系统运营服务中心基地项目
带动北斗应用产业在西安高新区聚集发展
北斗星基增强系统运营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由中电科西北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2.2亿元,主要建设数据服务中心、时空产品开发中心、生产试验部、演示展示暨交流中心、综合行政部等。目前,该项目已封顶,正加快二次结构施工,并同步进行幕墙安装和室内外装修。
走进项目建设工地可以看到,已经封顶的大楼造型别致、气势宏伟。项目负责人表示,该项目2021年3月份开工建设以来,得到了高新区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进展非常顺利,“我们有信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努力打造北斗应用产业的聚集地和人才高地,为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做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该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实现3.5亿元的年收入,后续将实现10%以上的增长,并通过建设北斗星基增强系统服务运营基础设施,打造面向全球的北斗民用服务平台,有效带动北斗应用产业聚集发展。
沣河、潏河入沣口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成为高新区居民良好的休闲游憩场所
金秋十月,秋高气爽,沣河、潏河入沣口河岸绿植葱葱、河面波光粼粼,野鸭、白鹭等鸟儿成群飞过,市民群众三五成群漫步于河堤之上,尽情享受着大自然赠予的惬意。
据了解,沣河、潏河入沣口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在沣河高新段左右岸的堤防实施提标改造,共计改造堤防21.5公里,建设绿道21.5公里,可实施范围内共计种乔木植约3万棵,地被种植约115万平方米,景观铺装约4.5万平方米,沿线建有卫生间15座,全线安装有路灯、广播、座椅、果皮箱等,可达到抵御10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
目前,该项目已形成滩区游径约4.3公里,不但实现了对沣河滩区的生态化改造,形成景观绿化约134公顷,也为高新区的拥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更为辖区居民提供了良好的休闲游憩场所。
仪祉湖公园及旅游配套项目
已成为高新区新晋“网红打卡地”
今年五一建成开放的仪祉湖公园,位于沣河潏河交汇口,是“三河一山”绿道体系的重要生态节点。自开园以来,这里优美的风景、靓丽的仪祉桥、时尚的泡泡屋、温馨别致的民宿和浪漫的露营地……每天吸引着大量群众前往游玩,已成为西安高新区新晋的“网红打卡地”。
仪祉湖公园及旅游配套项目按照吃住游一体的生态景区进行设计,进一步提升公园服务配套,形成田园度假旅游地。主要内容包括仪祉湖周边亲水设施建设及绿化改造提升,配套建设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民宿及商业美食街。
据介绍,该项目有效衔接了沣河绿道、潏河绿道、仪祉湖绿道、沣惠渠、秦渡古镇等节点,区域构建山湖野奢、田园度假旅游目的地,已成为“吃、住、游、产、学、研”多元一站式体验文创旅游综合体。
(高新融媒记者 杨皓)
【医路花开,长春医保绘就“幸福线”】
医疗保障是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的根本,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近年来,长春市医疗事业秉承“以人民为中心”,以让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优化服务,绘就了人民美好生活的“幸福线”。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全民医保新格局。
截止到2022年7月,长春市已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实现住院联网直接结算,与224个地区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和5种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急诊实现直接结算,异地就医服务实现“零跑动”。
链条覆盖 医疗保障亮点纷呈
十八大以来,长春市在民生保障上下足功夫,采取超常举措,举全市之力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长春医保事业也呈现出“多点开花,亮点纷呈”的良好局面。
如今,长春市医保保障人数有了显著增长,由单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发展为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核心,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居民大病保险等为补充、以医疗救助为托底,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协同发展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保障范围实现了生、病、医、养全链条覆盖,群众医保待遇发生巨变。
长春市医保归口统一管理以来,创出了新成绩、实现了新突破、取得了新成效。尤其是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两场硬仗上,体现了医保的担当;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试点工作切实发挥了“领头雁”作用;舒缓疗护、大病低自付等制度创新,打出了长春特色和品牌;城乡居民医保统筹、经办服务模式改革、多维度监管机制等亮点工作走在了前列……长春市医疗保障工作全面实现有效平稳运行,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社会各界好评不断。
下一步,长春市将继续重点研究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主要方向为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方式、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加大门诊统筹保障力度,提高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让全市人民切实感受到市级统筹带来的便利,真正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异地就医 “便捷网”绘出“幸福线”
作为一项重大政策决策,异地就医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亦是重大民生工程。
2022年7月,长春市与全国224个地区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长春市异地就医改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成为吉林省唯一实现与全国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的城市。
自2016年启动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工作以来,异地就医成为了每年政府工作的“必答题”。长春市医保局始终聚焦“高频关注”,着力满足参保人多元化异地就医需求。
作为异地就医试点城市,长春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聚焦群众关注度高、获得感强、体验感深的异地就医事项,用异地就医“便捷网”绘出百姓就医“幸福线”。
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的原则,长春市早在2013年便开始推进实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依托国家结算平台,逐步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联网,实现全部定点医疗机构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覆盖,异地安置退休、长期驻外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四类参保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切实满足了临时转诊参保人员重大疾病就医需求。
保障提升 数据变化谱写辉煌
参保人员就医人数和人次不断提高,直接反映医保保障能力的提升。仅2022年,长春市医保就医人次就达到2267.52万人次,比制度初期增长了1237.5倍;就医人数达到275.98万人,比制度初期增长了300.7倍。
近年来,长春医保不断强化待遇保障,大幅度降低了群众就医购药费用,持续提高百姓获得感。从基本医疗保险到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等多险种保障,无一不再书写着以民生为根本的辉煌篇章。
目前,长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已由制度初期的3.9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了4.13倍;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额度由制度初期的6万元提高到50万元,提高了7.33倍;职工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由制度初期的400元提高至2000元,报销比例由30%提高至50%;职工门诊慢性病由制度初期的7种增加至56种,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70%;职工门诊特殊疾病由制度初期的6种扩大至43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了5.67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提高了3倍;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由400元提高至1000元,报销比例由30%提高至50%;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障病种达到20种,报销比例达到了60%;居民门诊特殊疾病保障病种由制度初期的3种扩大至43种。
此外,长春市还聚焦民需,先后创新支付方式改革,对发病率高、治疗周期长的病种实行付费方式改革,有效减轻患者负担,得到国务院高度赞扬,并在全国做了先进经验介绍。
2013年创新推出“大病低自付”付费方式,对白血病、肺癌等发病率较高、治疗周期长、治疗费用高的病种,实施“低自付”政策;2020年,进一步调整血液透析政策,患者年平均减负达到3300元以上,保障实现最优化,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启动至今,单病种定额付费由10种增加至30种;大病低自付保障病种由10种增加至29种。
随着医保待遇保障政策不断完善,全市年医保基金支出额不断提高。2021年,全市医保基金合计支出达到120.88亿元,比制度启动初年提高4529.19倍。其中职工医保基金支出78.16亿元,比制度启动初年提高4529.20倍;居民医保基金支出42.72亿元,比制度启动初年提高1231倍。
填补空白 首创全国救助模式
长春市医保在全国首创医保救助新模式,建立生命晚期舒缓疗护制度。
2014年,长春市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推出晚期癌症患者舒缓疗护制度,将晚期癌症患者终止治疗后的护理、止痛、心理安慰等项目打包付费,参保职工自付400元、居民自付700元,就可享受生命晚期舒缓疗护服务。有效提高了患者临终生命质量,减轻了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2016年,将终末期脑出血和脑梗塞纳入治疗病种;2021年,将癌症终末期舒缓疗护支付方式调整为按床日付费,提高了医保支付的精细化程度,确保了政策执行效果。
截至2022年9月,共有3131余名患者受益,医保基金支出1566.14余万元。
此外,长春市还建立了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填补了全国制度的空白。
为应对老龄化、少子化的现实问题,长春市于2015年先行先试、大胆破题,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实现了分级报销比例、医保网络结算、照护目录、照护规范、失能标准、耗材标准、远程审批等7个实质性政策突破,填补了全国制度空白,在政策覆盖面及待遇水平上实现了全国领先。
目前,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待遇享受人次达到73710人次,比政策启动初期提高了14.1倍;基金支出达到1.5亿元,比政策启动初期提高了13.6倍,定点照护机构由35家增加到134家,可同时为3.4万人提供长、短期专业照护服务,有效解决了失能家庭“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难题。
同时,照护保险的实施,吸引了社会资本踊跃投入养老照护领域,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迅速,多家护理服务机构运营模式向品牌化、连锁化发展,专业护理人才需求扩大了就业渠道,有效带动了全市相关行业的产业化发展态势。
“智慧医保” 绿色通道便企便民
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长春医保不断坚持公共服务改革,将123项服务事项精简整合为51项,统一要件清单,全市同步落实,实现了医保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互联互通。
2016年,长春在全国率先研发医保经办业务网上申报系统,自此“智慧医保”建设拉开大幕。
近年来,长春医保坚持“智慧医保、便企便民”宗旨,畅通网上经办“绿色通道”,90%的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年均受理业务超50万件,占全部业务量的72%;“长春医保经办”微信公众号月均解答一对一咨询1.1万人次,吉林省政府办公厅给予通报表扬,这也是长春市唯一被点名表扬的市级部门;医保企业QQ群用户超2.6万名,月均答复5.2万次;呼叫中心月均接听电话9.5万次,国内首例启用人工智能AI医保客服,累计自动答复咨询超8万次。
在全市“五险一金”部门中,长春医保还率先实施了服务窗口午间轮岗制度,午休时段累计服务群众超34万人次;延长职工参保变更业务受理期限,减轻企业办事压力;在公休日、节假日增设业务值班人员,处理参保单位网报数据,避免网报数据延迟而影响职工医保待遇。
同时,在全市精心布局服务窗口。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在繁荣路大厅的基础上,还相继在长春新区、汽开区设立服务网点,有效缩短了服务半径,获广大群众高度称赞。
未来,长春医保系统将继续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以制度建设为起征点,从源头发力、从问题着手、从行动出发,聚焦“三大主题”,突出能力建设,打造特色品牌,把站位和思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把意识和行动凝聚成一个同心圆,把能力和担当汇聚成一股新动能,打稳打牢高质量发展基础。
来源:长春发布
医疗保障是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的根本,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近年来,长春市医疗事业秉承“以人民为中心”,以让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优化服务,绘就了人民美好生活的“幸福线”。目前,已初步形成了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全民医保新格局。
截止到2022年7月,长春市已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实现住院联网直接结算,与224个地区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和5种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急诊实现直接结算,异地就医服务实现“零跑动”。
链条覆盖 医疗保障亮点纷呈
十八大以来,长春市在民生保障上下足功夫,采取超常举措,举全市之力持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长春医保事业也呈现出“多点开花,亮点纷呈”的良好局面。
如今,长春市医保保障人数有了显著增长,由单一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发展为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核心,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居民大病保险等为补充、以医疗救助为托底,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协同发展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保障范围实现了生、病、医、养全链条覆盖,群众医保待遇发生巨变。
长春市医保归口统一管理以来,创出了新成绩、实现了新突破、取得了新成效。尤其是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两场硬仗上,体现了医保的担当;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试点工作切实发挥了“领头雁”作用;舒缓疗护、大病低自付等制度创新,打出了长春特色和品牌;城乡居民医保统筹、经办服务模式改革、多维度监管机制等亮点工作走在了前列……长春市医疗保障工作全面实现有效平稳运行,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社会各界好评不断。
下一步,长春市将继续重点研究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主要方向为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方式、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加大门诊统筹保障力度,提高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让全市人民切实感受到市级统筹带来的便利,真正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异地就医 “便捷网”绘出“幸福线”
作为一项重大政策决策,异地就医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亦是重大民生工程。
2022年7月,长春市与全国224个地区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长春市异地就医改革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成为吉林省唯一实现与全国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的城市。
自2016年启动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工作以来,异地就医成为了每年政府工作的“必答题”。长春市医保局始终聚焦“高频关注”,着力满足参保人多元化异地就医需求。
作为异地就医试点城市,长春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聚焦群众关注度高、获得感强、体验感深的异地就医事项,用异地就医“便捷网”绘出百姓就医“幸福线”。
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的原则,长春市早在2013年便开始推进实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依托国家结算平台,逐步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联网,实现全部定点医疗机构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覆盖,异地安置退休、长期驻外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四类参保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切实满足了临时转诊参保人员重大疾病就医需求。
保障提升 数据变化谱写辉煌
参保人员就医人数和人次不断提高,直接反映医保保障能力的提升。仅2022年,长春市医保就医人次就达到2267.52万人次,比制度初期增长了1237.5倍;就医人数达到275.98万人,比制度初期增长了300.7倍。
近年来,长春医保不断强化待遇保障,大幅度降低了群众就医购药费用,持续提高百姓获得感。从基本医疗保险到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等多险种保障,无一不再书写着以民生为根本的辉煌篇章。
目前,长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已由制度初期的3.9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了4.13倍;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额度由制度初期的6万元提高到50万元,提高了7.33倍;职工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由制度初期的400元提高至2000元,报销比例由30%提高至50%;职工门诊慢性病由制度初期的7种增加至56种,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70%;职工门诊特殊疾病由制度初期的6种扩大至43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20万元,提高了5.67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提高了3倍;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由400元提高至1000元,报销比例由30%提高至50%;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障病种达到20种,报销比例达到了60%;居民门诊特殊疾病保障病种由制度初期的3种扩大至43种。
此外,长春市还聚焦民需,先后创新支付方式改革,对发病率高、治疗周期长的病种实行付费方式改革,有效减轻患者负担,得到国务院高度赞扬,并在全国做了先进经验介绍。
2013年创新推出“大病低自付”付费方式,对白血病、肺癌等发病率较高、治疗周期长、治疗费用高的病种,实施“低自付”政策;2020年,进一步调整血液透析政策,患者年平均减负达到3300元以上,保障实现最优化,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启动至今,单病种定额付费由10种增加至30种;大病低自付保障病种由10种增加至29种。
随着医保待遇保障政策不断完善,全市年医保基金支出额不断提高。2021年,全市医保基金合计支出达到120.88亿元,比制度启动初年提高4529.19倍。其中职工医保基金支出78.16亿元,比制度启动初年提高4529.20倍;居民医保基金支出42.72亿元,比制度启动初年提高1231倍。
填补空白 首创全国救助模式
长春市医保在全国首创医保救助新模式,建立生命晚期舒缓疗护制度。
2014年,长春市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率先推出晚期癌症患者舒缓疗护制度,将晚期癌症患者终止治疗后的护理、止痛、心理安慰等项目打包付费,参保职工自付400元、居民自付700元,就可享受生命晚期舒缓疗护服务。有效提高了患者临终生命质量,减轻了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2016年,将终末期脑出血和脑梗塞纳入治疗病种;2021年,将癌症终末期舒缓疗护支付方式调整为按床日付费,提高了医保支付的精细化程度,确保了政策执行效果。
截至2022年9月,共有3131余名患者受益,医保基金支出1566.14余万元。
此外,长春市还建立了失能人员照护保险制度,填补了全国制度的空白。
为应对老龄化、少子化的现实问题,长春市于2015年先行先试、大胆破题,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实现了分级报销比例、医保网络结算、照护目录、照护规范、失能标准、耗材标准、远程审批等7个实质性政策突破,填补了全国制度空白,在政策覆盖面及待遇水平上实现了全国领先。
目前,长春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待遇享受人次达到73710人次,比政策启动初期提高了14.1倍;基金支出达到1.5亿元,比政策启动初期提高了13.6倍,定点照护机构由35家增加到134家,可同时为3.4万人提供长、短期专业照护服务,有效解决了失能家庭“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难题。
同时,照护保险的实施,吸引了社会资本踊跃投入养老照护领域,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迅速,多家护理服务机构运营模式向品牌化、连锁化发展,专业护理人才需求扩大了就业渠道,有效带动了全市相关行业的产业化发展态势。
“智慧医保” 绿色通道便企便民
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长春医保不断坚持公共服务改革,将123项服务事项精简整合为51项,统一要件清单,全市同步落实,实现了医保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互联互通。
2016年,长春在全国率先研发医保经办业务网上申报系统,自此“智慧医保”建设拉开大幕。
近年来,长春医保坚持“智慧医保、便企便民”宗旨,畅通网上经办“绿色通道”,90%的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年均受理业务超50万件,占全部业务量的72%;“长春医保经办”微信公众号月均解答一对一咨询1.1万人次,吉林省政府办公厅给予通报表扬,这也是长春市唯一被点名表扬的市级部门;医保企业QQ群用户超2.6万名,月均答复5.2万次;呼叫中心月均接听电话9.5万次,国内首例启用人工智能AI医保客服,累计自动答复咨询超8万次。
在全市“五险一金”部门中,长春医保还率先实施了服务窗口午间轮岗制度,午休时段累计服务群众超34万人次;延长职工参保变更业务受理期限,减轻企业办事压力;在公休日、节假日增设业务值班人员,处理参保单位网报数据,避免网报数据延迟而影响职工医保待遇。
同时,在全市精心布局服务窗口。长春市医疗保障局在繁荣路大厅的基础上,还相继在长春新区、汽开区设立服务网点,有效缩短了服务半径,获广大群众高度称赞。
未来,长春医保系统将继续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以制度建设为起征点,从源头发力、从问题着手、从行动出发,聚焦“三大主题”,突出能力建设,打造特色品牌,把站位和思想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把意识和行动凝聚成一个同心圆,把能力和担当汇聚成一股新动能,打稳打牢高质量发展基础。
来源:长春发布
【#天津早知道##天津# 事关养狗防疫,天津征求意见!】#天津身边事#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规定要求,加强饲养犬只防疫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市农业农村委组织起草了《天津市饲养犬只防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9月28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天津市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处。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邮箱:snyncwxmsycfy@tj.gov.cn传真:022-28450546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荔湾路健强里37号天津市农业农村委第二办公区畜牧兽医处;电话:022-88270496
征求意见稿共设16条,在结构设计上,紧紧围绕饲养犬只动物防疫管理的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聚焦“谁来防疫”“怎么防疫”等核心问题,明确政府、部门、犬只的单位和个人责任,突出免疫(免疫点设置、免疫证管理)、疫情报告、疫情处置、申报检疫、无害化处理等防疫措施实施,强调违法处理等,对我市饲养犬只动物防疫予以全面规范。
01 明确管理职责和主体责任。
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各级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行业协会责任,以及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
02 细化犬只防疫管理措施。
一是细化狂犬病免疫有关规定。明确了制定狂犬病免疫方案、合理设置狂犬病免疫点、规范管理犬类免疫证明、建立狂犬病免疫档案、落实狂犬病免疫效果评价机制,多措并举,确保免疫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明确了日常清洗消毒。犬类只饲养单位和个人负责要定期对养殖环境、圈舍和运输工作等进行清洗消毒。
三是规范疫情报告处置。饲养犬只单位和个人要落实疫情报告责任,有关部门派技术人员核实处置。
四是依法实施检疫。对出售或运输犬只前要依法申报检疫并取得检疫合格证明。
五是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措施。饲养犬只单位和个人承担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责任,并明确对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城市公共场所和乡村等区域发现死亡犬只的收集、处理和溯源主体及责任。
一起来看看
征求意见稿全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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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饲养犬只防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加强饲养犬只防疫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和《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饲养犬只的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犬只防疫工作的领导,保障犬只防疫工作条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做好本辖区内饲养犬只的防疫工作,以及开展犬只防疫宣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予以协助。
第四条 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动物防疫部门(以下统称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饲养犬只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市和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国家和本市规定,负责犬只的检疫工作。
市和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犬只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防疫知识宣传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在犬只登记注册、注册和销售过程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犬只相关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指导会员落实犬只防疫相关要求。
第五条 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做好犬只免疫、消毒、隔离、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依法承担动物防疫相关责任。
第六条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狂犬病免疫效果评价机制,开展对犬只狂犬病免疫效果监测和免疫质量评估。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发布犬只狂犬病免疫推荐程序和疫病防控指南。
第七条 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设置狂犬病免疫点(以下统称免疫点),并向社会公布。免疫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相对独立的空间场所;
(二)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及配套管理制度;
(四)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
(五)相关管理制度。
第八条 市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指导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制定狂犬病免疫方案。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区狂犬病免疫方案,并向市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备案。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本辖区犬只狂犬病防疫工作。
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犬只狂犬病免疫义务,按免疫程序定期到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指定的免疫点对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接种,领取并妥善保管犬类免疫证明。
第九条 本市使用市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制式犬类免疫证明。
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负责由市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制定的犬类免疫证明发放管理。免疫点根据需求向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领取犬类狂犬病免疫证明文书。
免疫点对犬只实施免疫接种后,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在免疫证明上记录犬主、犬只、免疫等信息。实施免疫接种的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应在犬类免疫证明上签名,加盖免疫点印章。
免疫点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建立犬只狂犬病免疫档案,档案应保存3年以上。免疫点应定期将犬只狂犬病免疫信息报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
第十条 犬只饲养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对养殖环境、圈舍、运输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第十一条 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犬只有狂犬病临床症状或检测结果呈阳性,应当迅速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地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不得瞒报、谎报,不得擅自转移、出售。
第十二条 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和诊断,按照相关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处置,必要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
第十三条 出售或者运输犬只前,犬主应当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犬只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犬只饲养场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官方兽医实施检疫。
第十四条 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死亡犬只,或者委托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严禁随意弃置死亡犬只。
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死亡犬只,由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
在城市公共场所和乡村发现的死亡犬只,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
第十五条 未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饲养犬只动物防疫义务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https://t.cn/RJPSmfy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邮箱:snyncwxmsycfy@tj.gov.cn传真:022-28450546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荔湾路健强里37号天津市农业农村委第二办公区畜牧兽医处;电话:022-88270496
征求意见稿共设16条,在结构设计上,紧紧围绕饲养犬只动物防疫管理的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聚焦“谁来防疫”“怎么防疫”等核心问题,明确政府、部门、犬只的单位和个人责任,突出免疫(免疫点设置、免疫证管理)、疫情报告、疫情处置、申报检疫、无害化处理等防疫措施实施,强调违法处理等,对我市饲养犬只动物防疫予以全面规范。
01 明确管理职责和主体责任。
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各级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行业协会责任,以及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主体责任。
02 细化犬只防疫管理措施。
一是细化狂犬病免疫有关规定。明确了制定狂犬病免疫方案、合理设置狂犬病免疫点、规范管理犬类免疫证明、建立狂犬病免疫档案、落实狂犬病免疫效果评价机制,多措并举,确保免疫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明确了日常清洗消毒。犬类只饲养单位和个人负责要定期对养殖环境、圈舍和运输工作等进行清洗消毒。
三是规范疫情报告处置。饲养犬只单位和个人要落实疫情报告责任,有关部门派技术人员核实处置。
四是依法实施检疫。对出售或运输犬只前要依法申报检疫并取得检疫合格证明。
五是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措施。饲养犬只单位和个人承担死亡犬只无害化处理责任,并明确对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城市公共场所和乡村等区域发现死亡犬只的收集、处理和溯源主体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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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饲养犬只防疫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加强饲养犬只防疫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和《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饲养犬只的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犬只防疫工作的领导,保障犬只防疫工作条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做好本辖区内饲养犬只的防疫工作,以及开展犬只防疫宣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予以协助。
第四条 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动物防疫部门(以下统称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饲养犬只防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市和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国家和本市规定,负责犬只的检疫工作。
市和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犬只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防疫知识宣传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在犬只登记注册、注册和销售过程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犬只相关行业协会应加强行业自律,指导会员落实犬只防疫相关要求。
第五条 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做好犬只免疫、消毒、隔离、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依法承担动物防疫相关责任。
第六条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狂犬病免疫效果评价机制,开展对犬只狂犬病免疫效果监测和免疫质量评估。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发布犬只狂犬病免疫推荐程序和疫病防控指南。
第七条 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设置狂犬病免疫点(以下统称免疫点),并向社会公布。免疫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相对独立的空间场所;
(二)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及配套管理制度;
(四)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
(五)相关管理制度。
第八条 市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指导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制定狂犬病免疫方案。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区狂犬病免疫方案,并向市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备案。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本辖区犬只狂犬病防疫工作。
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犬只狂犬病免疫义务,按免疫程序定期到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指定的免疫点对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接种,领取并妥善保管犬类免疫证明。
第九条 本市使用市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制式犬类免疫证明。
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负责由市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制定的犬类免疫证明发放管理。免疫点根据需求向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领取犬类狂犬病免疫证明文书。
免疫点对犬只实施免疫接种后,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在免疫证明上记录犬主、犬只、免疫等信息。实施免疫接种的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应在犬类免疫证明上签名,加盖免疫点印章。
免疫点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建立犬只狂犬病免疫档案,档案应保存3年以上。免疫点应定期将犬只狂犬病免疫信息报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
第十条 犬只饲养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对养殖环境、圈舍、运输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第十一条 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犬只有狂犬病临床症状或检测结果呈阳性,应当迅速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地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不得瞒报、谎报,不得擅自转移、出售。
第十二条 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和诊断,按照相关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处置,必要时通报卫生健康部门。
第十三条 出售或者运输犬只前,犬主应当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犬只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犬只饲养场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官方兽医实施检疫。
第十四条 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死亡犬只,或者委托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严禁随意弃置死亡犬只。
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死亡犬只,由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收集、处理并溯源。
在城市公共场所和乡村发现的死亡犬只,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收集、处理。
第十五条 未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饲养犬只动物防疫义务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https://t.cn/RJPSm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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