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J今天发了一篇关于Blexbolex的采访(应该是翻译的以前的采访)。关于这位作者我之前写过两篇文章:一篇是针对《四季》的(https://t.cn/A66BqBwI);一篇是针对《歌谣》的(https://t.cn/A6S9lG8D)。这两本作品是他最为知名的「三部曲」中的两部,据说最后一部《人们》也已经在路上了,11月应该会与读者见面。
尽管曾经获得了不少的艺术奖项,但Blexbolex对自己的定位却十分谦虚:“......有人认为我是画家、作家、漫画家,其实,我不能算画家、作家,更不是平面设计师,可能也不算是漫画家。正在做的这些作品,我并不觉得是艺术,不过是用图像来表达我的一些思考罢了。我也不算是书籍装帧设计师,虽然我对做书这件事很严格。”
不过他对自己作品的出品是真的严格,他的书非常之难搞,再加上这位仁兄之前就是搞印刷出身的,所以对工艺、颜色、纸张、装帧的要求都极高,国内之前一版《歌谣》就因为印刷的问题被收回了版权——老版没有用原版的专色印刷而是用了四色印刷——后来出的新版,据说也把出版社折磨得头秃。
这并不奇怪。Blexbolex对这些后续的「做书」工艺有着近乎严苛的要求,他在采访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对我来说,一本书就像是一幅画或一首音乐。在创作它时,不仅要考虑它所包含的内容,还要考虑它的形式、体积和翻阅的方法。我们对于纸张、打印设备、印前准备、油墨、颜色等的了解永远都不足够。」
Blexbolex的作品确实比较难以界定,他的作品介于绘本和漫画之间,大多数作品都是以图像本身去完成叙事,而不是依仗文本的直白输出,当然这也使得他的作品在很多时候被「误解」为低龄读物,这当然是犯了「想当然」的错误。
他的作品尽管大多以图像为主,但还要考虑图像与图像之间的结构关系,或许可以这样去理解,如果把一个故事比作首歌曲的话,传统的方式是以文字为歌词,以图像为音乐,以结构为韵律;但在Blexbolex这里,歌词、音乐和结构都是由图像(以及图像与图像的关系)构成的,文本反而只是起到了「线索」的作用。
在原本文本所承载的叙事功能赋予给图像,这其实就是Blexbolex一直在做的事情。就像他在TCJ刊发的这篇采访中所说的,「虽然我认为自己更像是一个艺术家,而不是一个作家,但当我坐下来创作时,我总是在作品中加入一些叙事元素。」在他看来,「单纯的图像」事实上有所缺陷的,而是应该具有某种「叙事性」。
这在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有所表现,比如《歌谣》和《四季》,尽管看起来像是单纯的插图,但实际上都有各自的叙事线,尤其是在《歌谣》中,每一幅图都承载着相当的叙事功能,需要在每页只有一个单词作为线索的情况下,「补足」其余的叙事元素。再比如他2018年的《假期》也同样如此,画面往往没有一个字,叙事信息都是蕴藏在画面之中。
但他依然选择与传统的叙事媒介——比如更常见的图像小说作品——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他从未选择以「分镜+吐白」的形式去进行创作,他似乎在创作之处就为自己树立了某种「规矩」,让自己以一种近乎「哑剧」的形式去进行创作。
如果你对这位Blexbolex的作品感兴趣的话,可以去关注最近新出版的《四季》和《歌谣》,真的是美爆了。
尽管曾经获得了不少的艺术奖项,但Blexbolex对自己的定位却十分谦虚:“......有人认为我是画家、作家、漫画家,其实,我不能算画家、作家,更不是平面设计师,可能也不算是漫画家。正在做的这些作品,我并不觉得是艺术,不过是用图像来表达我的一些思考罢了。我也不算是书籍装帧设计师,虽然我对做书这件事很严格。”
不过他对自己作品的出品是真的严格,他的书非常之难搞,再加上这位仁兄之前就是搞印刷出身的,所以对工艺、颜色、纸张、装帧的要求都极高,国内之前一版《歌谣》就因为印刷的问题被收回了版权——老版没有用原版的专色印刷而是用了四色印刷——后来出的新版,据说也把出版社折磨得头秃。
这并不奇怪。Blexbolex对这些后续的「做书」工艺有着近乎严苛的要求,他在采访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对我来说,一本书就像是一幅画或一首音乐。在创作它时,不仅要考虑它所包含的内容,还要考虑它的形式、体积和翻阅的方法。我们对于纸张、打印设备、印前准备、油墨、颜色等的了解永远都不足够。」
Blexbolex的作品确实比较难以界定,他的作品介于绘本和漫画之间,大多数作品都是以图像本身去完成叙事,而不是依仗文本的直白输出,当然这也使得他的作品在很多时候被「误解」为低龄读物,这当然是犯了「想当然」的错误。
他的作品尽管大多以图像为主,但还要考虑图像与图像之间的结构关系,或许可以这样去理解,如果把一个故事比作首歌曲的话,传统的方式是以文字为歌词,以图像为音乐,以结构为韵律;但在Blexbolex这里,歌词、音乐和结构都是由图像(以及图像与图像的关系)构成的,文本反而只是起到了「线索」的作用。
在原本文本所承载的叙事功能赋予给图像,这其实就是Blexbolex一直在做的事情。就像他在TCJ刊发的这篇采访中所说的,「虽然我认为自己更像是一个艺术家,而不是一个作家,但当我坐下来创作时,我总是在作品中加入一些叙事元素。」在他看来,「单纯的图像」事实上有所缺陷的,而是应该具有某种「叙事性」。
这在他的很多作品中都有所表现,比如《歌谣》和《四季》,尽管看起来像是单纯的插图,但实际上都有各自的叙事线,尤其是在《歌谣》中,每一幅图都承载着相当的叙事功能,需要在每页只有一个单词作为线索的情况下,「补足」其余的叙事元素。再比如他2018年的《假期》也同样如此,画面往往没有一个字,叙事信息都是蕴藏在画面之中。
但他依然选择与传统的叙事媒介——比如更常见的图像小说作品——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他从未选择以「分镜+吐白」的形式去进行创作,他似乎在创作之处就为自己树立了某种「规矩」,让自己以一种近乎「哑剧」的形式去进行创作。
如果你对这位Blexbolex的作品感兴趣的话,可以去关注最近新出版的《四季》和《歌谣》,真的是美爆了。
音乐版权评估资产评估今日更新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以及国家出台系列相关政策的管理、规范和引导下,中国文化产业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期,音乐产业也随之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版权交易活跃、版权纷争频繁、盗版侵权严重等现象,部分版权纷争事件和版权合作事件。这些现象都引发了对音乐版权价值评估的需求。本文在分析音乐版权特点的基础上,探寻影响音乐版权价值的因素,并提出适宜的估值方法,以期为音乐版权的价值评估提供有益的思考。
音乐版权的特点: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可具体分为4项人身权和12项财产权,这些权利是构成版权价值的基础。然而并非所有作品类型都拥有全部权利。大部分的作品都拥有复制权、发行权和网络传播权,但未必涉及其他权利。
例如计算机软件实现版权价值主要依赖出租权,而电影作品主要依赖放映权。与其他类型作品相比,音乐版权涉及的财产权利更加多元化,包括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和汇编权等。因此,音乐版权价值的构成维度也更加复杂。
影响音乐版权价值的因素:
1.宏观经济环境和相关行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是音乐版权运营的背景。
2.法律因素;版权人是否能够充分实现音乐版权的价值取决于法律环境。
3.作品因素;音乐作品的自身质量是版权价值的重中之重。
4.传播影响力;音乐的传播是形成音乐版权价值的另一重要因素。
音乐版权评估方法的选择:
成本法主要基于资产的构成成本进行定价,既考虑资产的现行重置价格,又要考虑资产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但音乐作为一种精神化的艺术产品,其价值高低主要取决于市场需求与受众所获得的精神享受程度,而与音乐创作所投入的成本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市场法主要选取公开市场上可比参照物及可比交易案例,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其差异,调整各项参数,进而估算出被评估资产价值。由于音乐作品具有文化创意属性,不同作品之间可比性较差,很难找到合适的参照物。另一方面,虽然市场上有大量的版权交易和许可的案例,但其细节通常作为商业秘密并不会公布。因此,市场法在音乐版权估值中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收益法通过将版权的未来预期收益进行折现,最终确定音乐版权的评估值。它着眼于版权资产所能带来的未来收益,从理论上讲,与版权作为“无形资产”的本质最为契合。因此,评估音乐版权价值最适宜使用收益法。
音乐产业具有广阔的前景,但囿于合理估值系统的缺失,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业的发展。由于音乐版权自身的特殊性,对其价值的评估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难题。本文在分析影响其价值的因素基础上,提出采用收益法对音乐版权进行评估,并对评估参数的选取提出建议。
我们贵荣鼎盛资产评估公司,有全国认可的评估资质,内部有经验丰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有合格的评估助理人员。我们坚信诚实为本,充分适当需要收集的需要的评估资料,有效解决问题,为大众创造更好的,更放心的资产评估。欢迎免费咨询贵荣鼎盛资产评估公司,祝您生意兴隆。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以及国家出台系列相关政策的管理、规范和引导下,中国文化产业进入了发展的黄金期,音乐产业也随之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版权交易活跃、版权纷争频繁、盗版侵权严重等现象,部分版权纷争事件和版权合作事件。这些现象都引发了对音乐版权价值评估的需求。本文在分析音乐版权特点的基础上,探寻影响音乐版权价值的因素,并提出适宜的估值方法,以期为音乐版权的价值评估提供有益的思考。
音乐版权的特点:
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可具体分为4项人身权和12项财产权,这些权利是构成版权价值的基础。然而并非所有作品类型都拥有全部权利。大部分的作品都拥有复制权、发行权和网络传播权,但未必涉及其他权利。
例如计算机软件实现版权价值主要依赖出租权,而电影作品主要依赖放映权。与其他类型作品相比,音乐版权涉及的财产权利更加多元化,包括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和汇编权等。因此,音乐版权价值的构成维度也更加复杂。
影响音乐版权价值的因素:
1.宏观经济环境和相关行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是音乐版权运营的背景。
2.法律因素;版权人是否能够充分实现音乐版权的价值取决于法律环境。
3.作品因素;音乐作品的自身质量是版权价值的重中之重。
4.传播影响力;音乐的传播是形成音乐版权价值的另一重要因素。
音乐版权评估方法的选择:
成本法主要基于资产的构成成本进行定价,既考虑资产的现行重置价格,又要考虑资产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但音乐作为一种精神化的艺术产品,其价值高低主要取决于市场需求与受众所获得的精神享受程度,而与音乐创作所投入的成本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
市场法主要选取公开市场上可比参照物及可比交易案例,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其差异,调整各项参数,进而估算出被评估资产价值。由于音乐作品具有文化创意属性,不同作品之间可比性较差,很难找到合适的参照物。另一方面,虽然市场上有大量的版权交易和许可的案例,但其细节通常作为商业秘密并不会公布。因此,市场法在音乐版权估值中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收益法通过将版权的未来预期收益进行折现,最终确定音乐版权的评估值。它着眼于版权资产所能带来的未来收益,从理论上讲,与版权作为“无形资产”的本质最为契合。因此,评估音乐版权价值最适宜使用收益法。
音乐产业具有广阔的前景,但囿于合理估值系统的缺失,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业的发展。由于音乐版权自身的特殊性,对其价值的评估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难题。本文在分析影响其价值的因素基础上,提出采用收益法对音乐版权进行评估,并对评估参数的选取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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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图展览# 乐声动天下 丝竹有知音——音乐艺术普及展https://t.cn/A6oJo7HV
展览简介:《礼记•乐记》中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音乐是一种通过组织音符构成听觉意象,来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与社会现实生活的艺术形式,是最能打动人心的艺术形式之一。旋律响起,人们往往会不由自主地立即进入音乐的世界。
音乐是声音的艺术,这是音乐的基本特征之一。构成音乐的声音,是一种有组织、有规律的和谐的音乐,包括旋律、节奏、调式、和声、复调、曲式等要素,总称为音乐语言。音乐是听觉艺术,只能用声音来表现,用听觉来感受。人们在欣赏音乐的时候,接受听觉的刺激,产生丰富、生动的联想和想象,进而引起强烈的情感反应,体验到音乐家在作品中表达的思想感情和情境,并为之感动。
今天,我们为广大热爱音乐的朋友准备了一场音乐知识展,通过介绍音乐的分类、中国音乐的发展历程、中国民族乐器的种类和特点等,帮助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音乐,并走进音乐、欣赏音乐,由“门外汉”变成“音乐通”。
展览主办单位:云南省图书馆
展览简介:《礼记•乐记》中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音乐是一种通过组织音符构成听觉意象,来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与社会现实生活的艺术形式,是最能打动人心的艺术形式之一。旋律响起,人们往往会不由自主地立即进入音乐的世界。
音乐是声音的艺术,这是音乐的基本特征之一。构成音乐的声音,是一种有组织、有规律的和谐的音乐,包括旋律、节奏、调式、和声、复调、曲式等要素,总称为音乐语言。音乐是听觉艺术,只能用声音来表现,用听觉来感受。人们在欣赏音乐的时候,接受听觉的刺激,产生丰富、生动的联想和想象,进而引起强烈的情感反应,体验到音乐家在作品中表达的思想感情和情境,并为之感动。
今天,我们为广大热爱音乐的朋友准备了一场音乐知识展,通过介绍音乐的分类、中国音乐的发展历程、中国民族乐器的种类和特点等,帮助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音乐,并走进音乐、欣赏音乐,由“门外汉”变成“音乐通”。
展览主办单位:云南省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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