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庸人败于惰,能人败于傲
世上两种人必定惨败,一种是懒惰之人,另一种是骄傲之人。前者什么事都想在“明日”再做,结果总是一事无成;后者瞧不起天下所有人,自认为自己最聪明,常常招来他人的不满和怨恨,于是往往受人诋毁、咒骂,最后被恶意的诽谤所吞没。
2、不必一味讨好别人
讨好每一个人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讨好每一个人,等于得罪每一个人。刻意去讨好别人,只会使别人产生厌恶。亲近别人要自然,“投机”心态要改变。有时间讨好,不如踏踏实实做事,讨好别人总是靠不住,自己努力才实实在在。
3、好心境是自己创造的
我们常常无法去改变别人的看法,能改变的恰恰只有我们自己。坏的生活不在于别人的罪恶,而在于我们的心情变得恶劣。让生活变好的金钥匙不在别人手里,放弃我们的怨恨和叹息,美好生活就垂手可得。我们主观上本想好好生活,可是客观上却没有好的生活,其原因是总想等待别人来改善生活。不要指望改变别人,自己做生活的主人。
4、用心做自己该做的事
人生是如此的短暂,哪有心思去浪费呢?有智慧的哲人曾经说过:“大街上有人骂我,我是连头也不回的,根本不想知道这个无聊之人!”我们既不要去伤害人家,也不要被别人的批评左右,还是按照自己的愿望,先踏踏实实学好本领再说。特别在少年时要全力以赴学本领,不要分心。
5、别总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学会自己欣赏自己,等于拥有了获取快乐的金钥匙。欣赏自己不是孤芳自赏,欣赏自己不是唯我独尊,欣赏自己不是自我陶醉,欣赏自己更不是固步自封------ 自己给自己一些自信,自己给自己一点愉快,自己给自己一脸微笑,何愁没有人生的快乐呢?经常要自己给自己过节,学会寻找愉悦的心情。
6、不要追逐世俗的荣誉
终生寻找所谓别人认可的东西,会永远痛失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庸俗的评论会湮灭自己的个性,世俗的指点会让自己不知所措。为钱而钱会使自己六亲不认,为权而权会使自己胆大妄为,为名而名会使自己巧取强夺。真实的我在刻意的追逐之中,会变成一张张碎片随风飘扬,世俗的我已变得面目可憎。
7、极端不可取
有些人常常因为忧虑过度,而导致自己精神失常;有些人却因为麻木不仁,造成自己对任何事情都无动于衷。前者常为寻找理性而痛苦,因聪明过头而衰亡,愚蠢的根源在于什么都懊悔。后者不知悔恨为何物,整天稀里糊涂地生活,活着与死去没有什么区别。
8、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
自己的伤痛自己清楚, 自己的哀怨自己明白, 自己的快乐自己感受。也许自己眼中的地狱,却是别人眼中的天堂;也许自己眼中的天堂,却是别人眼中的地狱。生活就是这般的滑稽。不要总疑春色在人家,关键在于自己心态的调整。
9、喜欢自己才会拥抱生活
盲目自大自尊,是骄傲无知的人生,一味自暴自弃,是消极悲观的人生。了解自己比了解别人更困难,喜欢自己比喜欢别人更不容易。拥有健康的恰当的自尊心理,面对挫折会表现得格外坚强。不为外界的诱惑而丢失自我,不为一时的挫折否定自己。时时客观冷静地评价自己,每每乐观中肯地赞赏自己。若连自己都不爱,还能爱别人吗?喜欢自己吧!
10、福中有祸,祸中有福
莫被一时之得失冲昏头脑,一味陶醉于暂时的胜利。自己一定要居安思危,切莫居功自傲,洋洋得意。陶醉胜利,意味着驻足停顿,陶醉胜利,意味着失去警惕。人生路上要永不松懈,胜利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路标。要想取得最后的胜利,只要努力,努力,再努力。莫为一时之得所迷惑,谁笑得最晚,谁笑得最开心。
11、重要的是活得充实
把每一天过好是最大的幸福,快乐源于每天的感觉良好。总忧虑明天的风险,总抹不去昨天的阴影,今天的生活怎能如意?总攀比那些不可攀比的,总幻想那些不能实现的,今天的心灵怎能安静?任何不切实际的东西,都是痛苦之源,生命的最大杀手是忧愁和焦虑。痛苦源于不充实,生活充实就不会胡思乱想。
12、愉悦的根基在自己身上
一般人总是将人生的愉悦,寄托在外界的事务上,依附于世俗的认同上。百般看重地位、财产,以及待遇、名誉等东西,自己一旦失去这些,便是沉重的打击,常会痛不欲生,其幸福和快乐的根基也随之毁灭。假如自己真是这样过生活,那么快乐离我们是相当遥远的。为什么要让别人来评价自己的快乐程度,把握好自己。
13、感觉幸福就是幸福
许多人都在刻意追求所谓的幸福;有的虽然得到了,其代价却巨大无比。许多哲人都说,幸福是种感觉,就如同“佛”就在你我心中。幸福的感觉随满足程度而递减,与人的心境、心态密切相关。先哲们说:得之愈艰、爱之愈深,拥有幸福,常思艰难。一个人总是感觉不到幸福,是自己的最大悲哀。幸福是种感觉,不知足,永不会幸福,知足者常乐!
14、别人的恩泽要牢记
目光短浅的人总是“忘恩负义”,危机时到处求助,事成之后再不露面。求人时信誓旦旦,得逞后胡作非为。这种人最被人鄙视。“忘恩负义”让朋友伤心,“忘恩负义”是急功近利的表现。“忘恩负义”只得益于一时,却会永远失信于人。切忌过河拆桥,过河拆桥会断了自己的后路。
15、凡事要留有余地
每一个人都会在自己的生命旅程中,遭遇到完全不同的“三种人”。第一种是能够理解、欣赏和器重自己的人;第二种是曲解、中伤甚至排斥自己的人;第三种人是与自己毫无关系、无关痛痒的人。第一种人对自己有知遇之恩,应当尊为师友,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第二种人对自己造成深深的伤害,需要智慧地远离,而不是烦恼和计较。对于第三种人要以礼相待、和平共处。了解不同的人,区别对待,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16、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于人,于己于人均是件痛苦的事情。以自己的威严强加自己的意志,别人只是口服而心不服,而且日久必生反抗之心。以自己的固执强加自己的意志,别人仅是默忍或是隐怒,但是日久也可能反目成仇。检讨自己的言行是否与社会和谐,才能真正得到别人的认同。人与人是不可能一致的,不要以我为中心。
17、得意不忘形,失意不失态
身处顺境必须格外谨慎,否则容易乐极生悲。人生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一忘形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于是恶念和恶行就会趁隙而入。身处逆境必须格外忍耐,否则容易早早夭折。人生失意的时候容易失态,一失态就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于是消极和绝望就会趁隙而入。笑看人生潮起潮落,守住自己的心。
18、人生应当欢乐有度
适当的娱乐活动能调节情绪,无休无止的欢乐却易转益为害。物极则反,数穷则变。“大凡快意处,即是多病处。”“棋可遣闲,易动心火”一味狂欢尽兴是肤浅的人生,换来的往往是痛苦的悔恨。尽兴有度是达观的人生。乐极生悲不局限于娱乐方面,涉及到人生的方方面面。欢乐与悲哀是伴生的,欢乐有度会使欢乐常伴。
19、多理性行事少意气用事
做事不能只凭自己的感情,做事更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意气用事必有麻烦。有时自己的知觉是错的,事情并不是想象的这般简单,表象总是容易迷惑人心。理性做事不至于反复折腾,理性做事不会出现大的差错,理性做事才不会使自己后悔莫及。切记:凡事都不能太冲动!不能只跟着感觉走,多思考才能不后悔。
20、多理性行事少意气用事
做事不能只凭自己的感情,做事更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意气用事必有麻烦。有时自己的知觉是错的,事情并不是想象的这般简单,表象总是容易迷惑人心。理性做事不至于反复折腾,理性做事不会出现大的差错,理性做事才不会使自己后悔莫及。切记:凡事都不能太冲动!不能只跟着感觉走,多思考才能不后悔。
#人生感悟##心情日记# https://t.cn/zR99iXd
“他猥亵我女儿,我打他有什么错?”甘肃陇南,男子张某发现一男子在猥亵自己女儿,正欲动手制止,不料被男子发现,抢先一步逃走。张某虽然气愤,但奈何没追上本想作罢。但怎料该男子胆大包天,完全不将张某放在眼中,没过多久竟堂而皇之地再次来到张某家中。张某见状,怒火中烧,冲过去朝着男子就是一脚,然后用扫帚朝着男子腰部、腿部进行殴打致使男子受伤。
警方到场后,将张某、石某都抓了。经鉴定,被打男子石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石某猥亵张某女儿,警方将他抓了,我们能够理解。但警方怎么将张某也给抓了,他不是正当防卫吗?
所谓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上述定义来看,正当防卫发生的时间节点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时,即犯罪行为正在进行中。
本案中,石某虽然实施了猥亵张某女儿的行为,但其在被张某发现后犯罪行为已经结束。当石某再次来到张某家中时,石某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即张某及其女儿此时并没有遭受到不法侵害。因此,张某动手殴打石某是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的,即不构成正当防卫。
《刑法》规定,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石某,造成石某轻伤二级以上的后果,故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警方才会将他与石某都给抓了。
张某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毕竟情有可原,并且其手段并不十分暴力,所造成的后果也不是非常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再加上石某对本案的发生也有重大过错。因此,对于张某依法是可以从轻、减轻,甚至是免于处罚的。
在本案移送起诉过程中,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张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遂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意味着,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张某就可以无罪释放了。
父亲保护女儿天经地义!法律是死的,但人是活的,检察院的做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值得点赞!
警方到场后,将张某、石某都抓了。经鉴定,被打男子石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石某猥亵张某女儿,警方将他抓了,我们能够理解。但警方怎么将张某也给抓了,他不是正当防卫吗?
所谓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上述定义来看,正当防卫发生的时间节点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发生时,即犯罪行为正在进行中。
本案中,石某虽然实施了猥亵张某女儿的行为,但其在被张某发现后犯罪行为已经结束。当石某再次来到张某家中时,石某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即张某及其女儿此时并没有遭受到不法侵害。因此,张某动手殴打石某是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的,即不构成正当防卫。
《刑法》规定,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张某殴打石某,造成石某轻伤二级以上的后果,故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警方才会将他与石某都给抓了。
张某的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毕竟情有可原,并且其手段并不十分暴力,所造成的后果也不是非常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再加上石某对本案的发生也有重大过错。因此,对于张某依法是可以从轻、减轻,甚至是免于处罚的。
在本案移送起诉过程中,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张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遂作出不起诉决定。
这意味着,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张某就可以无罪释放了。
父亲保护女儿天经地义!法律是死的,但人是活的,检察院的做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值得点赞!
【如此残忍冷血,必须严查严惩】9月2日,湖南娄底,网传一名司机疑似酒驾撞人,并将被撞者一路拖行,直至被交警拦下。9月4日,据娄底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报:9月2日23 时 52分许,肖某某(女,28岁)驾车与前方谢某(女,36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追尾相撞,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后被执勤交警截停。经鉴定,肖某某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含量124.51mg/100ml)。目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医疗机构正对伤者谢某进行全力救治,生命体征平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据9月4日中国新闻网)#娄底警方通报撞人拖行事件#
网传的视频让人看得触目惊心,被撞的受害者整个人卡在司机左侧车门下方,衣物挂在左侧的车头,据网友爆料,她以这样的姿势被拖了近1公里,这该有多么疼痛、多么惊恐,多么绝望。
而肇事司机的态度,更是点燃了公众的怒火。酒驾撞人,本身就已经涉嫌违反《刑法》,而她不但不及时报案,救治伤者,反而因为故意逃逸,用拖行的方式,蹂躏他人鲜活的生命,其残忍和冷血都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在交警怒吼着将肇事司机拦下之后,她长时间不熄火,不下车,不配合酒精测试,对伤者不闻不问,一直打电话,似乎在向谁求助咨询。如此自私自利,漠视法纪,缺乏同理心的人,当然会受到舆论的激烈谴责,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酒驾的危害人尽皆知,醉酒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更是拿他人的生命开玩笑,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每个人、每一天都不可避免地会行于路上,看到这样拿人命不当回事的肇事司机,怎么会不感到害怕,不感到寒心?
谁也不希望自己好好地走在路上,就因为他人的侥幸和任性遭遇不幸。想想那位受害者可能受到的严重伤害,想想她的家人会有多震惊悲痛,我们又怎能不对酒驾者感到深恶痛绝。
至此,该肇事司机醉驾和逃逸的违法事实已经非常清晰,希望警方的进一步调查从快从严,尽早公布处理结果,让她尝尝法律“铁拳”的痛击,更要让她付出足够沉重的代价,以后绝不敢这样漠视生命,伤害他人。
同时,她下车后想找的“关系”究竟是谁?她这种跋扈无耻的性格是如何养成的?她是否以前也曾有过类似行为,却通过“走后门”逍遥法外,所以才如此肆无忌惮?因为这件事实在太可怕,太恶劣,网友们对现场的一切都看得很仔细,也有诸多疑问,希望后续调查都可以一一厘清,一查到底!
事故猛于虎,而陈于眼前的惨烈事故,更是鸣响在每个人耳畔的警钟,受害者不幸的遭遇,让我们在同情之余,更明白“酒后不开车”“文明安全驾驶”的重要性。每个人都要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法律意识,杜绝侥幸心理,驱逐无良无耻的“危险驾驶者”,让“酒后禁驾,安全第一”成为更加广泛的社会共识,让每条路都成为平稳安全的回家路。#律师称宝马女司机或涉故意杀人罪# #娄底被撞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极目新闻)
网传的视频让人看得触目惊心,被撞的受害者整个人卡在司机左侧车门下方,衣物挂在左侧的车头,据网友爆料,她以这样的姿势被拖了近1公里,这该有多么疼痛、多么惊恐,多么绝望。
而肇事司机的态度,更是点燃了公众的怒火。酒驾撞人,本身就已经涉嫌违反《刑法》,而她不但不及时报案,救治伤者,反而因为故意逃逸,用拖行的方式,蹂躏他人鲜活的生命,其残忍和冷血都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在交警怒吼着将肇事司机拦下之后,她长时间不熄火,不下车,不配合酒精测试,对伤者不闻不问,一直打电话,似乎在向谁求助咨询。如此自私自利,漠视法纪,缺乏同理心的人,当然会受到舆论的激烈谴责,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酒驾的危害人尽皆知,醉酒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更是拿他人的生命开玩笑,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每个人、每一天都不可避免地会行于路上,看到这样拿人命不当回事的肇事司机,怎么会不感到害怕,不感到寒心?
谁也不希望自己好好地走在路上,就因为他人的侥幸和任性遭遇不幸。想想那位受害者可能受到的严重伤害,想想她的家人会有多震惊悲痛,我们又怎能不对酒驾者感到深恶痛绝。
至此,该肇事司机醉驾和逃逸的违法事实已经非常清晰,希望警方的进一步调查从快从严,尽早公布处理结果,让她尝尝法律“铁拳”的痛击,更要让她付出足够沉重的代价,以后绝不敢这样漠视生命,伤害他人。
同时,她下车后想找的“关系”究竟是谁?她这种跋扈无耻的性格是如何养成的?她是否以前也曾有过类似行为,却通过“走后门”逍遥法外,所以才如此肆无忌惮?因为这件事实在太可怕,太恶劣,网友们对现场的一切都看得很仔细,也有诸多疑问,希望后续调查都可以一一厘清,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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