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这些人群分析,只觉得恶心,他们把人划分成,Z世代、精致妈妈、精锐白领,以及其他,只是因为,这群人有点钱,会花钱,于是所有的产品都在努力向他们靠拢,其余的直接忽略,可是迟早有一天,精致妈妈会变成也会中老年妇女,这些需求,他们就不配了。
人总会变老,但总有人年轻,一旦过了他们划定的年龄段,便成为了他们眼中的废物,真恶心
人总会变老,但总有人年轻,一旦过了他们划定的年龄段,便成为了他们眼中的废物,真恶心
网友:李玫瑾老师赞成取消拐卖罪,这种观点虽然体现了正义感,但并不具有操作性。首先,没有人比法律更明智,法律是正义的文字体现。如果我们得出了不正义结论,多数情况下是我们的解释法律的能力或方法出了问题。其次,买卖同罪就能一劳永逸解决拐卖妇女儿童这种罪恶滔天的现象吗?这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美好愿望。其次,作为一种事后处置,其实刑法的事前震慑也就是一般预防犯罪的效果,不能说没有,只是太有限了,历朝历代古今中外都有刑法,但犯罪现象从来也不曾消失过。因此,任何主张通过修改刑事立法的方式,不论是法定刑升格也好,取消拐卖罪直接以行为所触犯之罪数罪并罚也罢,都是治标不治本的。而且,取消拐卖罪后,不足以评价客观上确实存在的买卖人口的不法行为。最后,还是那句话,“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治标治本应该兼顾也必须兼顾。从警力配置上,让更多的警力从抓嫖转向防拐,在更多的社区和村落配置专司监控异常人口的工作人员;从社会观念上,让养儿不防老的观念深入人心;从社会保障方面,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真正落到实处,真正掐断拐卖儿童的买方市场。至于拐卖妇女,我现在还想不出有什么特别的技术手段,盖男女结合乃是天性,可以限制但恐怕难以完全根绝拐卖妇女的现象,在每个妇女身上植入可以探查行踪的芯片,技术上做的到,但又与多数人的自由与隐私相悖。
1892年,一名塔拉乌马拉妇女被吊在秤上称重。不久后,她就会被当做奴隶售卖出去。
塔拉乌马拉人,墨西哥北方奇瓦瓦州西南部的中美印第安人。
塔拉乌马拉人比肯尼亚选手更厉害,被称为“天生的奔跑者”。
在克里斯托弗写的《天生就会跑》中写道:塔拉乌马拉人可能是地球上最善于长跑的人,虽然他们赤脚跑或者仅仅穿凉鞋。说到超长距离的赛跑,谁都无法战胜塔拉乌马拉人,赛马、非洲猎豹、奥运会马拉松选手都不能。
塔拉乌马拉人,墨西哥北方奇瓦瓦州西南部的中美印第安人。
塔拉乌马拉人比肯尼亚选手更厉害,被称为“天生的奔跑者”。
在克里斯托弗写的《天生就会跑》中写道:塔拉乌马拉人可能是地球上最善于长跑的人,虽然他们赤脚跑或者仅仅穿凉鞋。说到超长距离的赛跑,谁都无法战胜塔拉乌马拉人,赛马、非洲猎豹、奥运会马拉松选手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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