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2日《政风行风热线》
上线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上线嘉宾:
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宫传敏
市环卫处主任张永胜
市城管局督察大队大队长徐辉
田家庵区城管局党委副书记李玉虎
市城管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张瑜茜
主持人:各位听众,今天来到我们“政风行风热线”现场的单位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嘉宾分别是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宫传敏,市环卫处主任张永胜,市城管局督察大队大队长徐辉,田家庵区城管局党委副书记李玉虎,市城管局督察大队副大队长张瑜茜,宫局长,您好!宫局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很高兴走进淮南新闻综合广播直播间,与大家共同参与本期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交流和服务。欢迎大家就涉及城市管理等方面有关问题打进热线电话,我们将认真办理。同时也欢迎《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对我局每一期的办理情况予以监督。主持人:宫局长,您好!节目一开始,请您先向听众朋友们简单反馈一下,上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中听众提出问题的办理情况。好吗?宫局长:好的。9月29日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共接收到2名听众朋友打进的电话,反映了占道经营方面的问题。我局非常重视,下节目之后,就立即安排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进行督办,并将案件相关情况,通过智慧城管系统派遣给田家庵区城管局,要求及时办理并报果。现在我将案件办理情况向广大听众朋友们做一个反馈:一、关于田家庵区国庆路玉龙家私城东侧巷口早点摊占道经营,影响行人通行问题群众反映的摊点位于我市的老城区,该处摊点群已存在多年,在此经营的十余户摊主,基本都无正式工作,靠经营早点维持生计。考虑到经营户的实际情况,田家庵区城管局给经营户一周时间自行寻找店面经营,同时也联系街道社区帮其找寻合适店面。为彻底杜绝占道经营的现象,10月29日,田区城管局联合国庆街道及公安部门对巷口周边用于经营的乱搭建进行了拆除,共拆除了6间共约80平方米。目前,该处巷口只保留一处政府早餐工程——福年来早餐车摊点,其余摊主均自行在巷内租店面经营。同时,田家庵区城管局每天安排早值班人员巡查管理,现占道经营现象基本取缔完毕。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巡查管理,确保该处不反弹。二、关于田家庵区龙湖公园南门(湖滨路段)早晨不到4点卖菜的流动摊点就开始摆摊占道经营噪音严重扰民的问题龙湖公园南门的卖菜摊属于自发形成的早菜市,存在多年,在方便群众买菜的同时,摊点的随意占道、无序经营,不但阻碍交通、影响市容市貌,产生的经营噪音还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接到投诉后,田家庵区城管局安排辖区中队每天早上5点半对该处摊点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个别零星摊点逃避执法人员管理进行散落经营,目前,田家庵区城管执法人员辖区中队已安排市容管理员每日加强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取缔,对屡劝不听的予以暂扣经营性工具并处罚。主持人:一直以来,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是群众投诉的热点,据我所知,我市的新一轮创建已经开始,对于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的管理我们城管部门下了很大的气力,请宫局长简要的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宫局长: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大多分布在市区的主次干道、以及居民小区周边地带,普遍存在着挤占道路、设施简陋、卫生脏差,交通无序的状况,不仅破坏市容、阻塞交通、污染环境,同时也直接影响着我市的对外形象和城市品位。为此,必须下大力气,全方位整治占道经营。自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启动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城指挥部决策部署,针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市容环境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局代市政府起草制定了《淮南市城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委副书记汪谦慎,市容环境工作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张劲松召开占道出店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专题推进会,常态化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重点事项,推进工作进展。我们按照“主次干道严禁、街巷小区规范”的工作思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坚决取缔城区各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重点区域乱摆摊点,规范管理临时便民摊点群,严格管控街巷流动商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今年以来,累计取缔占道经营、出店经营5.4万余处(次)。占道经营是一个社会问题,单纯靠取缔和突击整治的方法,既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又容易引发执法纠纷和社会矛盾,形成整治、回潮、再整治的恶性循环。应采取以疏为主、以堵为辅、先疏后堵、疏堵结合的方法,治理城市管理中的这个“顽疾”。首先突出抓好菜市场周边市容环境治理,通过“智慧城管”系统,对淮河以南六区沿路45个菜市场周边的137处市容环境问题进行专项督办,极大改善了菜市场周边环境秩序。比如,谢家集区对闲置项目熙城熙园菜市场实施改造,将市场外百余处占道摊点全部取缔并引入市场内经营;大通区对南城菜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取缔出店经营198处,从根本上解决了上述区域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问题,有效提升了市容市貌。其次扩大实施摊贩“安家”工程,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克服摊群点选址难、建设难、搬迁难等困境,建设、提升39处规范化摊群疏导点,提供2100余个摊位、6000余个就业岗位,有效消除城市“堵点”问题,维护了市容、促进了就业、保障了民生。主持人:城市管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联接着千家万户。作为淮南市民,能亲身感受到我们周边市容环境的变化,现在漫步淮南街头,城区道路变宽了,街道干净整洁了,商户经营秩序规范了,市民群众的幸福感提升了……在我们的节目中,也经常收到听众朋友们打来的感谢电话,满满的是对淮南城市管理工作的肯定。现在已进入11月份,2021年已临近尾声,下面请宫局长简要的给我们晒晒我们淮南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些亮点。宫局长:谢谢主持人,也谢谢听众朋友们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的肯定,你们的肯定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与动力。一直以来,淮南城管围绕“全省争一流、全国创先进”的城市管理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责任,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发力奔跑,持续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打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大美淮南,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稳步向前走、上台阶、提质效、开新局,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此期间,取得了许多不俗的成绩:我局连续四年在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获得“先进”等次;我局承担的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连续三年排名全省第一;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从全省排名第14位到连续3年位居全省第1;在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中,于2018年、2020年两次获评“表现突出单位”;2020年10月,全省首次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淮南召开,大力推广城市管理和队伍建设的“淮南模式”!一、坚持城管为民“风向标”,让城市更加精致全市城管系统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从群众关心的小事、身边琐事做起,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开展“每日一路”综合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出店经营、私搭乱建、占道堆放、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悬乱挂等不文明行为,城市主次干道实现常态化管控。环卫保洁效果显著——利用亚行贷款采购200余台新型环卫机械,实现“鸟枪换炮”,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2.45%。城市绿地品质明显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数字城管规范运行——健全完善数字城管监督考核机制,把全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企业等列入数字城管系统,纳入市级目标考核,数字城管系统每月办案量达13000件。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开展城镇公厕提升行动,新建、改建公厕304座,对358座环卫公厕全部实施市场化管理,有效缓解了群众“如厕难”问题。改造小街小巷192条,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灯、水、路”问题,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优质服务更加贴心——实施小摊贩“安家”工程,选址建设、改造提升规范化摊群点38处,设置摊位2100余个,提供就业岗位6000余个,有效消除城市“堵点”问题。二、推行整治“新常态”,让市容更加精美“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盲区”!全市城管系统着力治理生活垃圾,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体系,创造了优美市容环境。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正式启动——推动出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意见和试点方案,市级抓好示范,在三个居民小区率先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118家市级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县区(园区)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扩面提质,目前已覆盖29个小区居民2.4万户约7.5万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圆满完工——投入资金3.4亿元,通过“市场化+专业化”模式,对全市历史积存的29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实施规范整治,使昔日的“垃圾山”变身游园、绿地,成为广大市民纷纷点赞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垃圾处理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升级改造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形成日处理生活垃圾1700吨能力;运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日收运处理餐厨垃圾100吨;建成东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渗滤液处理能力达800吨/日。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100%,在全省行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连续多年保持第一位。建筑垃圾治理持续强化——严格落实渣土处置核准制度,强化源头管控,核准建筑垃圾清运公司30家、投用新型环保渣土车455台,在全省率先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1%,顺利完成全国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任务。三、创新推进“大效应”,发展更加精彩全市城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勇挑重担,敢于担当,打赢一个又一个战役,展现出善作善成的城管作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网上办件率达100%,市城管局窗口被评为全省政务服务系统“最佳服务窗口”。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扬尘污染问题,围绕重点区域,全面落实施工工地“六个100%”管理、道路湿式联合洗扫作业、加密洒水抑尘频次等控尘措施,实施精准治理。今年1—7月份我市月均降尘量约3.8吨/平方公里,低于省控指标7吨/月·平方公里,在皖北六市中最低。积极参与重大急难险重工作——组建党员先锋队、党员突击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抗洪抢险救灾、铲冰除雪等急难险重任务中主动请战、逆行向前,发挥了生力军、先锋队的作用。主持人:通过宫局长的介绍,我相信广大听众与我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那就是我们淮南的城市管理工作正经历一场从颜值到内涵的蝶变。取得如此靓丽的成绩,说明市城管局的领导班子在内部的管理和建设上有一套科学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下面请宫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近年来我市城管队伍的建设情况!宫局长:形象是城管执法队伍的生命。近年来,淮南市城管局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引领和推动城管执法工作的“牛鼻子”,大力实施“打造人民满意城管品牌”工程,着力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核心竞争力,为圆满完成新时代城市管理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https://t.cn/RuiC9vv

为买房夫妻“假离婚”,结果妻离子散一场空
回到两年前,陈磊一定不会与妻子王贝贝商量“假离婚”……

耗时5个多月的离婚诉讼终于告一段落,陈磊拿到了之前心心念念的离婚判决书。可现在,两套房子被他“离丢了”,父母的心被他“伤透了”,多年的爱人与儿女也“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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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学区房”,办理“假离婚”

陈磊和王贝贝结婚多年,育有一儿一女。为了照顾家庭,王贝贝辞掉了工作,全职在家赡养父母、照顾孩子,一家六口的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眼见儿女到了上学的年龄,陈磊动了买学区房的心思。天价的学区房,让陈磊倍感压力。一次朋友聚会,陈磊偶然听说离异后无房的一方可以按照首套资格购买房产,还可以节省一大笔税费。陈磊思来想去,首付款可以找父母借一点,自己的收入足以支付后续的房屋贷款。这样想来,学区房也不是买不起,陈磊渐渐动了歪心思。

这几天,陈磊越想越觉得“假离婚”可行,于是便与王贝贝商量起来。他表示“假离婚”可以节约很多成本,买完房子就复婚,不会有意外情况。王贝贝起初不愿意这么做,但是陈磊一再坚持,并表示可以将“学区房”登记在王贝贝名下,免去她的后顾之忧。王贝贝考虑到自己没有工作,孩子马上开学,这样做确实能节约一大笔家庭支出,便同意了陈磊的主张。两人快速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约定婚前房产归陈磊所有,陈磊支付王贝贝补偿款45万元。

复婚后,为求真爱“真离婚”

“假离婚”期间,陈磊在工作中遇到了刘丽丽。刘丽丽年轻漂亮,两人相处十分融洽,这让离异的陈磊心动不已。刘丽丽得知陈磊是离异状态后,多次邀请他外出游玩,两人渐渐越走越近,每天出双入对。

王贝贝从陈磊父母手里拿到首付款,办理完贷款手续,把“学区房”落到了自己名下之后便多次催促陈磊复婚。陈磊却一直拖延,迟迟不肯配合复婚。在此期间,王贝贝偶然听到了陈磊在公司的风言风语,她便找到了刘丽丽说明自己与陈磊是“假离婚”。事情闹得很大,刘丽丽从单位辞职,与陈磊断了一切联系。陈磊父母知道儿子与儿媳妇的事情后,多次与陈磊沟通复婚的事情。迫于父母和孩子的压力,陈磊选择了复婚。复婚后,陈磊为了表示回归家庭的决心,书写一份赠与书,将名下房产全部赠与王贝贝,并与王贝贝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把自己婚前的房产过户到王贝贝名下。

复婚后的陈磊与王贝贝过了一段安生日子,但陈磊始终对刘丽丽念念不忘。一次偶然,陈磊再次遇到了刘丽丽。这一次,陈磊不愿意再次失去刘丽丽,但是王贝贝不同意与陈磊离婚。陈磊火急火燎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与王贝贝离婚,且自己要占有两套房产50%的份额。老两口得知自己的儿子竟然把儿媳告上了法庭,一气之下双双病倒。

“弄丢”房产一场空

王贝贝接到离婚起诉状后,思虑再三,终于痛下决心同意离婚。但为了孩子,王贝贝要与陈磊争一争房子。陈磊认为,婚前自己买的房子在婚内过户给了王贝贝,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应当占有一半的份额。王贝贝离婚后买的房子是自己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王贝贝名下,也应当有自己一半的份额。王贝贝则认为两套房屋应当均归其所有。

诉讼期间,老两口写了一封信寄到法院。信中写到:“陈磊错了,我们没能教育好儿子。我们希望他能回头,回归家庭。两个孩子很可怜,没有爸爸,我们希望能把孙子教育好。儿子大了,我们也劝不动,还有一封信,希望法官能帮我们转交给陈磊。来信是想证明购买学区房的首付款是我们老两口辛苦攒的养老钱,这钱是给王贝贝的,不是给陈磊的。房子也是给贝贝的,让贝贝带孩子用。”收到信后,法院将其中一封信转交给陈磊的律师。而陈磊丝毫不相信父母会把钱和房子都给王贝贝。为进一步查明案情,法院与老两口进行了谈话,谈话中老两口一再表示王贝贝就是他们的女儿,两个孙子以后还需要王贝贝带,钱和房子就是给王贝贝的,不是给陈磊的。









本案的审理焦点聚焦在两套房屋的归属问题。

关于陈磊婚前房屋,该房屋系陈磊第一次婚前个人财产,且在陈磊与王贝贝第一次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中也约定为归陈磊单独所有。而在陈磊与王贝贝复婚后,陈磊自愿将上述房屋过户给被告,并约定为王贝贝单独所有。法院认为陈磊与王贝贝对于夫妻财产的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陈磊将自己离婚时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在再婚后自愿转移至王贝贝名下,且写有明确意见归王贝贝单独所有,应视为对王贝贝的赠与,现该房已经过户至王贝贝名下,完成了赠与,故上述房产应为王贝贝个人财产,陈磊要求该房产归其所有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王贝贝复婚前购买的学区房,系王贝贝在与陈磊离婚后购买,应系其个人财产。虽该房屋的首付款是陈磊父母出资,但陈磊的父母表示该款项及房产是给王贝贝的,法院对此不持异议。陈磊称该房产应当归其所有,没有事实依据,该房产在陈磊与王贝贝离婚后购买登记在王贝贝个人名下,应当归王贝贝所有。离婚后王贝贝购买的房屋,在双方复婚之后由王贝贝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陈磊支出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的一半应当归陈磊所有。最后,考虑到陈磊在购房过程中亦有付出,法院酌定由王贝贝支付陈磊房屋增值款8万元。

“假离婚”危机重重

感情不和、想要离婚的夫妻有两种途径结束婚姻关系。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另外一种是男女双方或其中一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过诉讼程序后,由法院发放判决书或调解书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随着“学区房”的逐渐升温,“假离婚”案件时有发生。“假离婚”不是专业的法律术语,而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规避国家的限购政策、逃避税费而谋取不当利益,并不是是感情破裂为基础的解除婚姻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是一种身份关系变动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一旦离婚,双方之间的身份关系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世事难料,事先想好的“好散好聚”,难免产生意外,导致假戏真做。本案中,陈磊与王贝贝为购买学区房办理假离婚,没承想假戏真做,二人的婚姻维持不下去,财产分割却闹得不可开交。对于陈磊与王贝贝第一次婚姻关系的解除真假,在本案中不予深究,也不对其作出法律评价。但是对于两人之间财产的处分,法院可依据一方的请求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处分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陈磊婚前购买的房产不因与王贝贝结婚而随之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二人离婚和复婚后均属于陈磊的婚前个人财产。同理,王贝贝在与陈磊离婚后至复婚前购买的学区房,亦为其婚前个人财产与陈磊无关。

那么,陈磊婚前购买的房屋是怎么变成王贝贝的个人财产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陈磊将自己的个人婚前房产无偿赠与王贝贝个人所有,并与王贝贝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领取了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完成了整个赠与过程,物权已经发生转移。陈磊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男性,其应当为自己在自愿情况下作出的赠与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双方复婚后,王贝贝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其婚前购买的学区房偿还贷款,虽学区房归王贝贝所有,但婚后偿还该房屋贷款及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应属陈磊所有。

婚姻是严肃、庄重的,并非玩闹和利益的附属品。男女双方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一方拒绝配合复婚,另外一方也无权干涉。虽婚姻自由,但也切勿因“小利”而失“真情”。

​来源:北京西城法院

今天风真的很大,学校好几颗树都被吹断了[微风]
和朋友去吃了饺子我永远爱酸菜馅儿的[色]
袄子到了就试了一下,穿上像顺丰工作服(没有说快递工作服不好的意思,这袄子留不住了)
翻到之前的一张照片,吃完辣条嘴红红的好有气色,要是每天都这个状态就好了
买了一个小板子,提醒我一天做什么,[太开心]希望自己争口气最好不要拖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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