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 【#西宁[超话]# 小区业委会面临哪些尴尬】
开发商与业主发生纠纷,物业与业主存在矛盾,小区绿化不足,缺乏健身器材,居民高空抛物……面对一系列矛盾、隐患,在居民的呼声中,小区业委会应需而生。正当业委会帮大家解决难题时,尴尬却时不时出现。
呼声:盼望成立业委会
“我们搬进小区后,电梯问题困扰住户多年,大家多次找物业解决,但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家住西宁市南川西路的王先生说,为了维权,住户们想成立业委会,行使业主权利。
“成立业委会,可以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将意见统一起来,再找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跟踪事情的进展,困扰居民的问题还是有希望得到解决的。”王先生说。
盼望成立业委会的还有银泰九号公馆的居民。2017年入住小区的张先生,他所住的14号楼窗户出现晃动,交物业费时想请物业帮忙来修,等了好久也没人来。他只能自己花1万多元更换窗户。
“物业不作为,居民想换物业公司,并提出成立业委会,为业主维权。” 张先生说。
迷茫:解决问题非易事
“我也住在这里,对大家的需求,感同身受。我现在退休了,想为大家做点事。”去年9月,小区第二届业委会换届,54岁的李保平被选为银泰九号公馆业委会主任。
地下车库没打地坪,环境脏乱差,冬季供暖不热,门禁损坏不安全……细细数来,李保平要解决的事真不少。针对小区存在的问题,他写材料、跑相关单位,可去了很多次,找了很多单位,总是没结果。
“那时候,我有些失落和迷茫,一度想打退堂鼓。”李保平说,后来想想正是因为问题不容易解决,才成立业委会,现在我更坚定了为大家办事的信心。
小区锅炉三天两头坏,12层以下的居民家里温度低,“冬天,有的住户家里只有13摄氏度,坐着要盖厚毛毯。”去年供暖季,居民对供暖怨声四起,李保平就从眼前事抓起,联系供暖的事。
“小区有3009户居民,有一半的人都来反映同一件事就应该引起重视。”经过专业人士查看,锅炉与供热面积不匹配,“小马拉大车”造成供热不均。业委会开会商量,决定向集中供热企业反映小区供暖的问题。
从去年10月到今年6月,李保平跑了很多趟,反复沟通终于签订了协议。“8月23日,签了供暖合同,明年施工改造。”李保平说,解决了供暖的问题,让他有了继续干下去的信心。
尴尬:出力不讨好
业委会候选人,要么是热心人自荐,要么是居民推荐。70多岁的张先生德高望重,办事干脆利落,居民推选他为业委会主任。
张先生居住的小区虽然是老旧小区,但小区干净整洁。居民说,这得益于张先生为大家办实事,现在不仅小区面貌得到了改观,天然气也接进了家里。
这两年,随着年事已高,张先生希望有年轻人来接班。“作为业委会的一员,要有耐心,勤跑腿,现在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也没以前好了,有些事情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张先生说。
西宁一个新建小区,40岁的原业委会主任李先生因为被住户质疑不作为,他退出了业委会。“因开发商遗留的窗户、瓷砖等质量问题,物业和我们一直在沟通,但问题没得到解决。后来,有人怀疑我们私自收取小区外停车场的停车费,但那里根本不属于小区管理。就这样,小区第一届业委会9名成员,拒绝参加第二届业委会选举。
“居民有事就来找我们,解决不了有怨言很正常,但业委会主要起监督作用,维修事项应该先找物业,解决不了再找业委会协调。”李先生说,当初因为热心,想为居民做点事,但一方面自己还要工作,一方面因遭受各种质疑,身心疲惫,很难坚持下去。
质疑:成员能拿补助吗
“业委会有工资吗?”“物业能给工资吗?”加入业委会的人多为热心人,他们为了居民,自己花钱打印资料,跑多个部门,联系各项事情。时间一长,有些人认为自己该获得一些补助。
市民马先生介绍,由于小区只有业委会,所以将小区收取的停车费,用作修缮小区基础设施,同时发给业委会成员每人每月400元的电话费和乘车费补贴。“我们有会计、出纳,定时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其中也包括工作补贴。这样居民放心,我们工作也好开展。”马先生说。
业务会成员能拿补助吗?青海省、西宁市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对此有明确规定。《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事项中第九项提出,要确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补贴标准。《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九款,也有相关的规定。
在业委会成员的补助问题上,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吴先生坦言,曾有业委会成员提出由物业公司支付补贴或工资,或减免相关人员物业相关费用,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条例规定没有同意。吴先生说,《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款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收受物业服务人或者与其履行职务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红包礼金、减免收费、停车便利等利益。第二十七条十二款规定,业委会要定期向业主通报工作情况,每半年公示共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交纳物业服务费、停车费情况。
瓶颈:专业知识不足
最近,西宁一小区业委会到法院起诉物业,原因是对服务不满意要换物业,但物业不撤离。
在二审时,发现“业委会成员拿出来的民调证据是微信群中大家回复的意见,法院无法判定其真实性。”一名法官介绍,业委会应该提供征求意见表,其中内容应该有业主的房号、姓名、电话和意见,以便法院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另外,业委会成员大多是退休人员,对物业工作认识不足,解决问题也是摸着石头过河。
“我年轻时当过厂长,退休后看到小区环境脏乱差,居民还在用煤取暖,想着自己能写能跑,为居民办点好事,也让居住环境得到改善。”葛先生说,在业委会时,自己也是通过不断学政策,想办法,找人帮忙,才解决了一些问题。
办法:形成治理合力
有居民反映,新上任的业委会成员,以管理者自居,和业主产生了距离,业主难以信任业委会,问题没解决,反而产生了新的矛盾。
为规范业委会履职行为,形成合力,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抓实抓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2020年5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和省民政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履职管理的意见》。《意见》的制定将物业服务、党建引领、基层自治紧密结合,力求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管理,切实促进我省物业管理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要求,突出党组织引领作用,加强业委会党组织组建和履职管理,构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模式;严把业委会准入关,从资格条件和人员配置方面把好选人关,做到从源头上掌握主动权;加强业委会自身的“四项制度”建设和规范两项“重点工作”,引导业主自觉履行相应义务和参与小区管理;发挥各方主体作用,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业委会组织行为和物业管理等难点焦点问题,推动形成小区治理合力。
(西海全媒体记者 芦舜 文/图)
开发商与业主发生纠纷,物业与业主存在矛盾,小区绿化不足,缺乏健身器材,居民高空抛物……面对一系列矛盾、隐患,在居民的呼声中,小区业委会应需而生。正当业委会帮大家解决难题时,尴尬却时不时出现。
呼声:盼望成立业委会
“我们搬进小区后,电梯问题困扰住户多年,大家多次找物业解决,但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家住西宁市南川西路的王先生说,为了维权,住户们想成立业委会,行使业主权利。
“成立业委会,可以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将意见统一起来,再找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跟踪事情的进展,困扰居民的问题还是有希望得到解决的。”王先生说。
盼望成立业委会的还有银泰九号公馆的居民。2017年入住小区的张先生,他所住的14号楼窗户出现晃动,交物业费时想请物业帮忙来修,等了好久也没人来。他只能自己花1万多元更换窗户。
“物业不作为,居民想换物业公司,并提出成立业委会,为业主维权。” 张先生说。
迷茫:解决问题非易事
“我也住在这里,对大家的需求,感同身受。我现在退休了,想为大家做点事。”去年9月,小区第二届业委会换届,54岁的李保平被选为银泰九号公馆业委会主任。
地下车库没打地坪,环境脏乱差,冬季供暖不热,门禁损坏不安全……细细数来,李保平要解决的事真不少。针对小区存在的问题,他写材料、跑相关单位,可去了很多次,找了很多单位,总是没结果。
“那时候,我有些失落和迷茫,一度想打退堂鼓。”李保平说,后来想想正是因为问题不容易解决,才成立业委会,现在我更坚定了为大家办事的信心。
小区锅炉三天两头坏,12层以下的居民家里温度低,“冬天,有的住户家里只有13摄氏度,坐着要盖厚毛毯。”去年供暖季,居民对供暖怨声四起,李保平就从眼前事抓起,联系供暖的事。
“小区有3009户居民,有一半的人都来反映同一件事就应该引起重视。”经过专业人士查看,锅炉与供热面积不匹配,“小马拉大车”造成供热不均。业委会开会商量,决定向集中供热企业反映小区供暖的问题。
从去年10月到今年6月,李保平跑了很多趟,反复沟通终于签订了协议。“8月23日,签了供暖合同,明年施工改造。”李保平说,解决了供暖的问题,让他有了继续干下去的信心。
尴尬:出力不讨好
业委会候选人,要么是热心人自荐,要么是居民推荐。70多岁的张先生德高望重,办事干脆利落,居民推选他为业委会主任。
张先生居住的小区虽然是老旧小区,但小区干净整洁。居民说,这得益于张先生为大家办实事,现在不仅小区面貌得到了改观,天然气也接进了家里。
这两年,随着年事已高,张先生希望有年轻人来接班。“作为业委会的一员,要有耐心,勤跑腿,现在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也没以前好了,有些事情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张先生说。
西宁一个新建小区,40岁的原业委会主任李先生因为被住户质疑不作为,他退出了业委会。“因开发商遗留的窗户、瓷砖等质量问题,物业和我们一直在沟通,但问题没得到解决。后来,有人怀疑我们私自收取小区外停车场的停车费,但那里根本不属于小区管理。就这样,小区第一届业委会9名成员,拒绝参加第二届业委会选举。
“居民有事就来找我们,解决不了有怨言很正常,但业委会主要起监督作用,维修事项应该先找物业,解决不了再找业委会协调。”李先生说,当初因为热心,想为居民做点事,但一方面自己还要工作,一方面因遭受各种质疑,身心疲惫,很难坚持下去。
质疑:成员能拿补助吗
“业委会有工资吗?”“物业能给工资吗?”加入业委会的人多为热心人,他们为了居民,自己花钱打印资料,跑多个部门,联系各项事情。时间一长,有些人认为自己该获得一些补助。
市民马先生介绍,由于小区只有业委会,所以将小区收取的停车费,用作修缮小区基础设施,同时发给业委会成员每人每月400元的电话费和乘车费补贴。“我们有会计、出纳,定时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其中也包括工作补贴。这样居民放心,我们工作也好开展。”马先生说。
业务会成员能拿补助吗?青海省、西宁市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对此有明确规定。《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事项中第九项提出,要确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补贴标准。《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九款,也有相关的规定。
在业委会成员的补助问题上,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吴先生坦言,曾有业委会成员提出由物业公司支付补贴或工资,或减免相关人员物业相关费用,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条例规定没有同意。吴先生说,《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款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收受物业服务人或者与其履行职务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红包礼金、减免收费、停车便利等利益。第二十七条十二款规定,业委会要定期向业主通报工作情况,每半年公示共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交纳物业服务费、停车费情况。
瓶颈:专业知识不足
最近,西宁一小区业委会到法院起诉物业,原因是对服务不满意要换物业,但物业不撤离。
在二审时,发现“业委会成员拿出来的民调证据是微信群中大家回复的意见,法院无法判定其真实性。”一名法官介绍,业委会应该提供征求意见表,其中内容应该有业主的房号、姓名、电话和意见,以便法院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另外,业委会成员大多是退休人员,对物业工作认识不足,解决问题也是摸着石头过河。
“我年轻时当过厂长,退休后看到小区环境脏乱差,居民还在用煤取暖,想着自己能写能跑,为居民办点好事,也让居住环境得到改善。”葛先生说,在业委会时,自己也是通过不断学政策,想办法,找人帮忙,才解决了一些问题。
办法:形成治理合力
有居民反映,新上任的业委会成员,以管理者自居,和业主产生了距离,业主难以信任业委会,问题没解决,反而产生了新的矛盾。
为规范业委会履职行为,形成合力,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抓实抓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2020年5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和省民政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业主委员会履职管理的意见》。《意见》的制定将物业服务、党建引领、基层自治紧密结合,力求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管理,切实促进我省物业管理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要求,突出党组织引领作用,加强业委会党组织组建和履职管理,构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模式;严把业委会准入关,从资格条件和人员配置方面把好选人关,做到从源头上掌握主动权;加强业委会自身的“四项制度”建设和规范两项“重点工作”,引导业主自觉履行相应义务和参与小区管理;发挥各方主体作用,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业委会组织行为和物业管理等难点焦点问题,推动形成小区治理合力。
(西海全媒体记者 芦舜 文/图)
【#西宁[超话]# 老旧小区遮阳的大树能不能“动一动”?】
8月8日,本报曾报道了小区大树越长越高,遮挡阳光问题凸显,西宁市小区居民遭遇“幸福的烦恼”一事,报道一经刊出,立刻受到广大居民的关注。大家纷纷在西海都市报App《记者帮》栏目中留言,反映了大树遮挡阳光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难题,让居民、物业和社区很犯愁。
大树枝繁叶茂遮挡阳光居民生活受影响
“我们家窗前的大树,遮挡了阳光不说,树枝都伸进房子里了,没办法,有的时候我们就自己剪剪,危险不说,自行修剪也是不允许的。”9月6日,住在五一路上滨河路巷道的马女士说起大树遮挡阳光的事情,一脸愁容。
记者来到上滨河路巷道,在马女士家中看到了遮挡阳光的大树。上滨河路巷道临近七一路332号小区的大树都已经超过4层楼高,这些大树离上滨河路巷道南面房屋很近,大树树枝遮挡了多户居民家的阳光。
“树多本是件好事,不仅让居住环境变得优美而宜居,还可以净化空气。但小区有些树过于高大,有的树种植位置又距离楼房太近,现在天气逐渐变凉,家里晒不到太阳,总感到阴沉沉的。”七一路332号小区居民赵先生对记者说。
“小区的大树年年修剪年年长,我家住在5楼,家里几乎没有阳光。”居民周先生对于大树遮挡阳光的问题也有一肚子话要说。周先生在旅游小区居住,这个小区建成时间较长,属于老旧小区,小区内大树树龄都超过了30年。在小区内,记者看到有一棵大树长进了围墙里面,树干“钻”进了围墙,围墙也存在安全隐患。
大树该不该动?能不能动?
老旧小区树木疏于打理,影响了居民的采光。不少低层住户希望通过修剪、砍掉树冠或移树的方式争取自己的采光权。对此居民们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在西关大街36号院居住的杜女士告诉记者:“院子里的大树枝叶茂盛,夏天我们可以在树下乘凉,现在小区里的绿化这么好,修剪树枝很可惜。”
“最好别修剪,修剪完了之后小区的阴凉会少很多。树木生长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砍移树或者修剪树,对大树的生长都很不利。”居民李师傅说。
问及大树影响部分住户采光的问题时,杜女士表示,看着这些树被砍掉很不舍,但是,她还是觉得晒太阳更重要。她建议可以对大树实施局部修剪,“如果树冠被砍去,到夏天,市民将失去乘凉的地方。此外,树木在城市净化空气和绿化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记者走访的多个小区中,采光受到大树遮挡的一部分居民表示希望砍掉大树的树冠。居民高女士希望在园林部门的统一规划下,能把小区长势过高的树的树冠砍去。
居民何女士表示,大树影响了屋里的采光,她希望能够把小区内的大树移植,换成花果树。张先生也建议将小区的树砍掉,他说很多老旧小区的树种不好,树冠太大,希望更换新的观赏性树种,一举两得。
如何平衡绿化权与采光权?
最近,南山路21号院的居民比较开心,因为小区内的一排“烦心树”就要被移植到某公园了。南山路21号院的居民反映,小区围墙边上有一排大树,由于长得太高太大,树枝太过茂盛,不仅遮挡了住户的阳光,树根还把围墙拱歪,有的树根还长到了排水井内,导致排水不畅,管道经常堵塞。
城中区南滩街道办事处南山西社区党委和某公园协商,公园方面同意接收这些树,等到9月底或10月份,在季节合适时移植这些树木。
根据绿化部门规定,如果是病虫害严重的树木,由市级园林单位现场勘查鉴定,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砍伐。其他情况下一般不考虑移树,如果确实需要移树,物业公司或是小区业委会居民代表需携带情况说明、现场照片等相关手续到西宁市市民中心绿化审批窗口申请,园林部门勘查现场后定论。
“移植树木其实很难,不仅审批手续繁琐,作为高海拔地区,树木如果移植,也不容易存活。物业公司只能每年修剪树木,但是修剪树木的费用高,物业公司也难以承受。就拿我们小区来说,修剪这些大树的费用预计需要48万元,我们正在筹集资金,争取尽快修剪这些树木。”七一路332号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
绿化权和采光权的问题到底如何平衡?一些物业公司也想了很多办法。管理南大街55号院的青海睿盛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南峰说,为了避免大树遮挡阳光的问题,物业公司逐步为小区更换树木,为小区花园种上了丁香、牡丹等花果树,这些树种可以让小区环境变得更优美,也不存在遮挡阳光的问题。
在采访中,基层工作人员表示,城市绿化不仅对改善城市生态和景观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更与城市居民幸福生活息息相关。由于基层绿化管护工作的诸多短板,有些居民投诉的问题没有部门“接招”,有些问题职能部门虽然有所回应,却因各种原因最终解决不了,导致居民对同一问题反复投诉。因此,如何切中要害、找到出路,实现基层养护管理的精细化管理和绣花式养护,真正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成为城市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
南山西社区党委书记甘振华说,对于社区来说,为居民解决采光问题难度重重,因为没有相关的经费,社区只能凝聚幸福党建联盟单位,整合辖区单位力量,为无人管理老旧小区修剪大树。社区希望今后能继续和相关职能单位联动,共同努力,逐步为居民解决绿化权和采光权的矛盾。
(西海全媒体记者 燕卓 文/图)
8月8日,本报曾报道了小区大树越长越高,遮挡阳光问题凸显,西宁市小区居民遭遇“幸福的烦恼”一事,报道一经刊出,立刻受到广大居民的关注。大家纷纷在西海都市报App《记者帮》栏目中留言,反映了大树遮挡阳光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难题,让居民、物业和社区很犯愁。
大树枝繁叶茂遮挡阳光居民生活受影响
“我们家窗前的大树,遮挡了阳光不说,树枝都伸进房子里了,没办法,有的时候我们就自己剪剪,危险不说,自行修剪也是不允许的。”9月6日,住在五一路上滨河路巷道的马女士说起大树遮挡阳光的事情,一脸愁容。
记者来到上滨河路巷道,在马女士家中看到了遮挡阳光的大树。上滨河路巷道临近七一路332号小区的大树都已经超过4层楼高,这些大树离上滨河路巷道南面房屋很近,大树树枝遮挡了多户居民家的阳光。
“树多本是件好事,不仅让居住环境变得优美而宜居,还可以净化空气。但小区有些树过于高大,有的树种植位置又距离楼房太近,现在天气逐渐变凉,家里晒不到太阳,总感到阴沉沉的。”七一路332号小区居民赵先生对记者说。
“小区的大树年年修剪年年长,我家住在5楼,家里几乎没有阳光。”居民周先生对于大树遮挡阳光的问题也有一肚子话要说。周先生在旅游小区居住,这个小区建成时间较长,属于老旧小区,小区内大树树龄都超过了30年。在小区内,记者看到有一棵大树长进了围墙里面,树干“钻”进了围墙,围墙也存在安全隐患。
大树该不该动?能不能动?
老旧小区树木疏于打理,影响了居民的采光。不少低层住户希望通过修剪、砍掉树冠或移树的方式争取自己的采光权。对此居民们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在西关大街36号院居住的杜女士告诉记者:“院子里的大树枝叶茂盛,夏天我们可以在树下乘凉,现在小区里的绿化这么好,修剪树枝很可惜。”
“最好别修剪,修剪完了之后小区的阴凉会少很多。树木生长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砍移树或者修剪树,对大树的生长都很不利。”居民李师傅说。
问及大树影响部分住户采光的问题时,杜女士表示,看着这些树被砍掉很不舍,但是,她还是觉得晒太阳更重要。她建议可以对大树实施局部修剪,“如果树冠被砍去,到夏天,市民将失去乘凉的地方。此外,树木在城市净化空气和绿化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记者走访的多个小区中,采光受到大树遮挡的一部分居民表示希望砍掉大树的树冠。居民高女士希望在园林部门的统一规划下,能把小区长势过高的树的树冠砍去。
居民何女士表示,大树影响了屋里的采光,她希望能够把小区内的大树移植,换成花果树。张先生也建议将小区的树砍掉,他说很多老旧小区的树种不好,树冠太大,希望更换新的观赏性树种,一举两得。
如何平衡绿化权与采光权?
最近,南山路21号院的居民比较开心,因为小区内的一排“烦心树”就要被移植到某公园了。南山路21号院的居民反映,小区围墙边上有一排大树,由于长得太高太大,树枝太过茂盛,不仅遮挡了住户的阳光,树根还把围墙拱歪,有的树根还长到了排水井内,导致排水不畅,管道经常堵塞。
城中区南滩街道办事处南山西社区党委和某公园协商,公园方面同意接收这些树,等到9月底或10月份,在季节合适时移植这些树木。
根据绿化部门规定,如果是病虫害严重的树木,由市级园林单位现场勘查鉴定,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砍伐。其他情况下一般不考虑移树,如果确实需要移树,物业公司或是小区业委会居民代表需携带情况说明、现场照片等相关手续到西宁市市民中心绿化审批窗口申请,园林部门勘查现场后定论。
“移植树木其实很难,不仅审批手续繁琐,作为高海拔地区,树木如果移植,也不容易存活。物业公司只能每年修剪树木,但是修剪树木的费用高,物业公司也难以承受。就拿我们小区来说,修剪这些大树的费用预计需要48万元,我们正在筹集资金,争取尽快修剪这些树木。”七一路332号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
绿化权和采光权的问题到底如何平衡?一些物业公司也想了很多办法。管理南大街55号院的青海睿盛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南峰说,为了避免大树遮挡阳光的问题,物业公司逐步为小区更换树木,为小区花园种上了丁香、牡丹等花果树,这些树种可以让小区环境变得更优美,也不存在遮挡阳光的问题。
在采访中,基层工作人员表示,城市绿化不仅对改善城市生态和景观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更与城市居民幸福生活息息相关。由于基层绿化管护工作的诸多短板,有些居民投诉的问题没有部门“接招”,有些问题职能部门虽然有所回应,却因各种原因最终解决不了,导致居民对同一问题反复投诉。因此,如何切中要害、找到出路,实现基层养护管理的精细化管理和绣花式养护,真正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成为城市综合治理的重要一环。
南山西社区党委书记甘振华说,对于社区来说,为居民解决采光问题难度重重,因为没有相关的经费,社区只能凝聚幸福党建联盟单位,整合辖区单位力量,为无人管理老旧小区修剪大树。社区希望今后能继续和相关职能单位联动,共同努力,逐步为居民解决绿化权和采光权的矛盾。
(西海全媒体记者 燕卓 文/图)
#西宁[超话]# 【记者帮丨楼顶漏水为啥难用专项维修资金】#西宁#
“最近经常下雨,住在顶楼的住户可遭殃了,屋顶漏水严重,希望能想办法为我们解决一下这个问题。”日前,住在西宁市泰和园小区的李先生向西海都市报App《记者帮》栏目反映,他所在的小区顶楼住户家漏水严重,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修复楼顶。
顶楼住户家中漏水情况严重
8月23日,记者来到泰和园小区,在18号楼6楼的包女士家中记者看到,卧室天花板上有明显的浸水痕迹,客厅、阳台的天花板有翻修的痕迹,厨房漏水比较严重,天花板上全是水渍,有的地方已经泛黄发黑,有的地方墙皮脱落。
“我家住顶楼,这几天下雨,厨房漏水太严重了,我只能用盆一盆一盆接水。”包女士一脸愁容。
记者了解到,泰和园小区建于2000年年初,一些公共设施年久失修,小区一共有19栋楼,其中10多栋楼顶楼住户家都存在漏水现象。当日,小区物业公司和城中区饮马街街道办事处上滨河路社区工作人员前往住户家中查看情况。
物业公司齐经理告诉记者,住在顶楼的居民们希望物业公司能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屋顶防水。但是前几年,物业公司已经提取了一部分专项维修资金为小区维修大门、重新安装监控设施,还维修了路面。因为房管部门对提取专项维修资金的额度有要求,现在物业公司已经无法再提取专项维修资金来维修屋顶了,如果要维修屋顶防水,只能由居民共同协商平摊费用,物业和社区可以帮助住户来协调此事。
一些居民表示不解:“顶楼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部分,可以申请专项维修资金修理漏水,为什么要大家平摊呢?”齐经理说,物业公司之前为小区维修公共设施的费用都有据可查,这段时间,小区地下室渗水,物业都是自己出钱抽水,维修楼顶防水需要不少经费,物业公司实在是无能为力,希望居民能够理解。
专项维修资金为何使用难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钱”,事关千家万户的居住安全和幸福指数。随着各地住宅维修金政策陆续落地,住宅小区如果出现屋顶和外墙渗漏严重、电梯故障、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等情况的,业主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很多小区居民往往都不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维修楼顶,因为即使楼顶再漏水,他们也觉得是顶层住户自己的问题,动用整栋楼的钱去给顶层修屋顶不太合理,所以通常使用维修基金的想法最后都无法实现。
一些物业公司表示,使用维修基金需要“双三分之二”的业主(修缮涉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产权人)同意,而修缮房屋本体的项目也在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内。然而在遇到小区楼顶漏水的问题上,很多情况下不能得到非顶层住户的支持,所以维修楼顶的事情只能由居民自掏腰包。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仅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限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业主分户账面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维修资金的30%,不得申请使用维修资金,需按照要求续筹后方可申请使用。
上滨河路社区工作人员说,经各方查看,泰和园小区业主所缴纳的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已经不足首期维修资金的30%,所以专项维修资金无法使用,他们会继续帮助住户协调,争取筹措资金维修屋顶。
专项维修资金如何申请和使用
青海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东说,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按照业主大会意见,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依照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西海全媒体记者 燕卓 文/图)
“最近经常下雨,住在顶楼的住户可遭殃了,屋顶漏水严重,希望能想办法为我们解决一下这个问题。”日前,住在西宁市泰和园小区的李先生向西海都市报App《记者帮》栏目反映,他所在的小区顶楼住户家漏水严重,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修复楼顶。
顶楼住户家中漏水情况严重
8月23日,记者来到泰和园小区,在18号楼6楼的包女士家中记者看到,卧室天花板上有明显的浸水痕迹,客厅、阳台的天花板有翻修的痕迹,厨房漏水比较严重,天花板上全是水渍,有的地方已经泛黄发黑,有的地方墙皮脱落。
“我家住顶楼,这几天下雨,厨房漏水太严重了,我只能用盆一盆一盆接水。”包女士一脸愁容。
记者了解到,泰和园小区建于2000年年初,一些公共设施年久失修,小区一共有19栋楼,其中10多栋楼顶楼住户家都存在漏水现象。当日,小区物业公司和城中区饮马街街道办事处上滨河路社区工作人员前往住户家中查看情况。
物业公司齐经理告诉记者,住在顶楼的居民们希望物业公司能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屋顶防水。但是前几年,物业公司已经提取了一部分专项维修资金为小区维修大门、重新安装监控设施,还维修了路面。因为房管部门对提取专项维修资金的额度有要求,现在物业公司已经无法再提取专项维修资金来维修屋顶了,如果要维修屋顶防水,只能由居民共同协商平摊费用,物业和社区可以帮助住户来协调此事。
一些居民表示不解:“顶楼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部分,可以申请专项维修资金修理漏水,为什么要大家平摊呢?”齐经理说,物业公司之前为小区维修公共设施的费用都有据可查,这段时间,小区地下室渗水,物业都是自己出钱抽水,维修楼顶防水需要不少经费,物业公司实在是无能为力,希望居民能够理解。
专项维修资金为何使用难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钱”,事关千家万户的居住安全和幸福指数。随着各地住宅维修金政策陆续落地,住宅小区如果出现屋顶和外墙渗漏严重、电梯故障、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等情况的,业主可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很多小区居民往往都不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维修楼顶,因为即使楼顶再漏水,他们也觉得是顶层住户自己的问题,动用整栋楼的钱去给顶层修屋顶不太合理,所以通常使用维修基金的想法最后都无法实现。
一些物业公司表示,使用维修基金需要“双三分之二”的业主(修缮涉及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产权人)同意,而修缮房屋本体的项目也在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内。然而在遇到小区楼顶漏水的问题上,很多情况下不能得到非顶层住户的支持,所以维修楼顶的事情只能由居民自掏腰包。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说,根据相关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仅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限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业主分户账面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维修资金的30%,不得申请使用维修资金,需按照要求续筹后方可申请使用。
上滨河路社区工作人员说,经各方查看,泰和园小区业主所缴纳的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已经不足首期维修资金的30%,所以专项维修资金无法使用,他们会继续帮助住户协调,争取筹措资金维修屋顶。
专项维修资金如何申请和使用
青海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东说,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按照业主大会意见,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依照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
(西海全媒体记者 燕卓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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