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即将施行】
新修订的《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实有人口范畴、丰富了信息采集方式,同时明确了相关单位的信息登记责任并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作为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之一,上海市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服务在先”理念,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和精细化管理,着力推进“规定”贯彻实施。
明确实有人口范畴丰富信息采集方式
新的“规定”在原有居住在上海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基础上,将短暂来沪停留的人员也纳入了服务管理,包括来沪就医、就学、旅游、公务活动、探亲访友等停留超过24小时的人员,但不包括“一日游”、公务活动当天往返以及交通中转等人员。
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方式,在现行由社区综合协管员上门采集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新增了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自主填报的便捷方式。
为了方便市民自主填报,市公安局会同大数据中心在“一网通办”平台推出“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服务。填报人在实名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微信或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后,直接进入“办事”频道中的“不见面办理”专栏或市公安局页面办理,也可以在首页搜索栏内输入“实有人口”“自主填报”等关键字进行搜索。进入办理页面后,按照要求和相关步骤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完成网上填报后,提交成功即完成整个网上填报流程。填报后,填报人可以通过“一网通办”PC端总门户或“随申办市民云”APP、微信及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查询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的办理进度。
明确相关单位住宿场所信息登记责任
新的“规定”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和超市的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聘用来沪人员或者提供相关服务时,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登记相关人员的姓名、现居住地以及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等信息,进一步提高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效率。
同时,明确将旅馆业以及其他住宿服务活动中采集的人口信息纳入实有人口信息范畴,对实践中出现的“民宿”“网约房”等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要求经营者在住宿人员入住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对此,市公安局积极推动系统建设,在“一网通办”平台、“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上分别开发、上线了“单位自主填报”模块。持有“法人一证通”的单位,通过该数字证书登录“一网通办”平台,选择进入“单位自主填报”服务事项,填妥单位基本信息后,可批量导入或逐个新增单位员工信息。单位“生成”员工个人代办件,由员工本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填报个人在沪居住地址。无“法人一证通”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可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后进行“实名认证”,选择“业务办理”——“实有单位信息自主填报”,填报单位和员工信息。
市公安局将指导宾馆、旅馆、招待所等传统旅馆业单位,依托公安机关旅馆业登记系统依法开展住宿登记、访客管理。对于“民宿”、“网约房”等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场所经营者可登陆“一网通办”平台中“住宿业治安管理(房东登记)”模块对经营的提供住宿服务场所进行填报,落实住宿人员信息填报责任。公安机关将为填报工作提供便利,住宿人员可以通过经营者填报后生成的场所二维码扫码使用“住宿业治安管理”小程序,按要求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在离店时及时进行注销。
加大重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的“规定”将单位不按照规定登记信息的处罚幅度,由原先的“200元至1000元”提高到“500元至5000元”,进一步提升法律震慑力。相关单位在4月1日以后不履行信息登记义务的,将面临上述处罚。
对此,市公安局已制作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告知书和实有单位自主填报宣传折页,持续对全市实有单位开展全面宣传走访和发放法律责任告知,指导相关单位进行线上信息填报,落实登记责任,并定期对单位信息登记义务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于违反信息登记义务的,发现一起,依法处罚一起。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持续优化自主填报模块功能、落实相关系统保障,优化网上办事流程,让市民在网上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办理、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等事项中有更好的体验感、获得感,研究并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创新和改进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提升特大型城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新修订的《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实有人口范畴、丰富了信息采集方式,同时明确了相关单位的信息登记责任并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作为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之一,上海市公安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服务在先”理念,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和精细化管理,着力推进“规定”贯彻实施。
明确实有人口范畴丰富信息采集方式
新的“规定”在原有居住在上海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基础上,将短暂来沪停留的人员也纳入了服务管理,包括来沪就医、就学、旅游、公务活动、探亲访友等停留超过24小时的人员,但不包括“一日游”、公务活动当天往返以及交通中转等人员。
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方式,在现行由社区综合协管员上门采集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新增了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自主填报的便捷方式。
为了方便市民自主填报,市公安局会同大数据中心在“一网通办”平台推出“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服务。填报人在实名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微信或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后,直接进入“办事”频道中的“不见面办理”专栏或市公安局页面办理,也可以在首页搜索栏内输入“实有人口”“自主填报”等关键字进行搜索。进入办理页面后,按照要求和相关步骤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完成网上填报后,提交成功即完成整个网上填报流程。填报后,填报人可以通过“一网通办”PC端总门户或“随申办市民云”APP、微信及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查询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的办理进度。
明确相关单位住宿场所信息登记责任
新的“规定”明确要求用人单位、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市场和超市的经营管理者、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聘用来沪人员或者提供相关服务时,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登记相关人员的姓名、现居住地以及身份证件的种类、号码等信息,进一步提高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效率。
同时,明确将旅馆业以及其他住宿服务活动中采集的人口信息纳入实有人口信息范畴,对实践中出现的“民宿”“网约房”等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要求经营者在住宿人员入住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对此,市公安局积极推动系统建设,在“一网通办”平台、“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上分别开发、上线了“单位自主填报”模块。持有“法人一证通”的单位,通过该数字证书登录“一网通办”平台,选择进入“单位自主填报”服务事项,填妥单位基本信息后,可批量导入或逐个新增单位员工信息。单位“生成”员工个人代办件,由员工本人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填报个人在沪居住地址。无“法人一证通”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可关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后进行“实名认证”,选择“业务办理”——“实有单位信息自主填报”,填报单位和员工信息。
市公安局将指导宾馆、旅馆、招待所等传统旅馆业单位,依托公安机关旅馆业登记系统依法开展住宿登记、访客管理。对于“民宿”、“网约房”等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场所经营者可登陆“一网通办”平台中“住宿业治安管理(房东登记)”模块对经营的提供住宿服务场所进行填报,落实住宿人员信息填报责任。公安机关将为填报工作提供便利,住宿人员可以通过经营者填报后生成的场所二维码扫码使用“住宿业治安管理”小程序,按要求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在离店时及时进行注销。
加大重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新的“规定”将单位不按照规定登记信息的处罚幅度,由原先的“200元至1000元”提高到“500元至5000元”,进一步提升法律震慑力。相关单位在4月1日以后不履行信息登记义务的,将面临上述处罚。
对此,市公安局已制作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告知书和实有单位自主填报宣传折页,持续对全市实有单位开展全面宣传走访和发放法律责任告知,指导相关单位进行线上信息填报,落实登记责任,并定期对单位信息登记义务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于违反信息登记义务的,发现一起,依法处罚一起。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持续优化自主填报模块功能、落实相关系统保障,优化网上办事流程,让市民在网上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办理、实有人口信息自主填报等事项中有更好的体验感、获得感,研究并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措施,不断创新和改进人口服务管理方式,提升特大型城市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促进征纳双方理解彰显柔性监管理念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3-08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启动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针对性地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充分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并将推行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这是国家税务总局连续第8年开展此项活动。
“长期以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不断降低征纳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税收遵从度,有力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一道亮丽风景。”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评价说。
推出百条惠民利民措施
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介绍称,今年“春风行动”中的各项措施都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立足纳税人缴费人视角,为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难题而推出。从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心最需要的地方发起,推出问民意、快响应、优评价3项9条措施,如设立税费服务产品发布纳税人体验师机制等;以纳税人缴费人最关注的优惠政策出发,推出优方式、抓落地、强分析3项8条措施;从纳税人缴费人最直观的办税体验着力,推出优发票、简并报、减资料、拓网路、快退税、简注销6项25条措施,如推广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此外,开展小微企业“春雨润苗”等专项行动,从满足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需求发力,推出帮助特殊人群、优化个税汇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大型企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5项25条措施。
在执法方面,从推行税务部门柔性执法落脚,推出“首违不罚”、推进柔性执法、加强维护权益3项6条措施;从严格税务部门执法规范抓起,推出执法标准统一、执法行为有度2项6条措施,如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等;从执法备案信息同步共享、扩大免填数据范围方面统筹,推出信息共享1项4条措施。
从跨部门合作方面创新推出协同共治1项5条措施。如推进社保缴费业务“一厅联办”等;从促进互利共赢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谋划,推出优化指南、促进往来、减轻负担、简化程序4项8条措施。
从诚信激励、失信惩戒促进税收遵从着眼,推出优化机制、深化应用两项4条措施。如深化落实纳税信用修复机制等。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认为,税务部门在开年就推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将其作为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的重要内容,表达了将人民的期待转化成改革行动的智慧和决心,必将为人民群众带来切切实实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深度推广首违不罚制度
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
据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介绍,税务总局已研究确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广“首违不罚”制度,拟于3月底前发布包括税务登记、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在内的第一批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首违不罚’制度减轻市场主体经营压力,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增进征纳双方相互理解,节约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反映新时期税收执法理念的转变,彰显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管理思路。税收执法方式更加科学优化,这对于我国建立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系具有重要实践意义。”李旭红说。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世宇介绍说,今年“春风行动”中,税务总局还将推出系列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进简易处罚网上办理,对事实清楚、没有争议的处罚事项,通过“网上办”的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利。
建立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机制,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前进行权益性审核;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保费征缴工作“两个不得”要求;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违规征收“过头税费”问题的分析监控和监督检查等。
推进区域内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去年6月,长三角三省两市税务局统一了19项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将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进一步探索推进区域内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扩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
智能办便利办体验更优
自疫情暴发以来,税务部门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迅速发布185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受到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欢迎。
今年,税务部门持续扩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又增加了29项,目前已经达到214项,覆盖纳税人端征管业务事项的90%以上,其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在第三方开展的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中,“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满意度达97.3%。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月底,全国电子税务局企业用户增加到6526万户,占全部户数的92.62%。其中,全国网上申报率稳定保持在99%以上,电子税务局已经成为日常办税缴费的主要渠道,办税服务厅人员流量显著减少。
饶立新指出,税务部门将以开展“春风行动”为契机,持续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
整合纳税服务热线。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将各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分中心形式归并到所在地12345热线,保留号码和话务坐席,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
拓展网上办税缴费渠道。力争在今年7月底前基本实现企业涉费事项能网上办理,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
开展线上方式辅助办税。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信息系统、业务操作等问题。
推广第三方支付等多元化税费缴纳方式。实现移动端便捷缴纳税费,开展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窗联办”试点,提升缴费人办事体验。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自2014年开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来,税务部门累计推出了39类147项系列创新服务举措,精简了50%以上的报送资料、25%以上的纸质表证单书,实现了95%以上的税收优惠事项“免备案”,切实提升了办税缴费便利度。
今年,税务部门精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从纳税人缴费人最直观的体验出发,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资料。
精简办税缴费流程。全面推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再提速超过10%;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5个工作日;实现企业分支机构注销即时办、非正常户注销前“零申报”批处理,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缴费体验。
优化“个性”服务。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两条腿”走路,在做好线上服务的同时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群、特殊事项办理的要求;协调解决大企业重大复杂涉税诉求,增强税收政策执行确定性;推动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网上办,进一步保障各类群体办税缴费顺畅便捷。
加强部门协作共享。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统筹调配服务资源,通过人员共驻、人员互派,推进社保缴费业务和社保、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降低办税缴费成本。
深化国际税收合作。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从促进互利共赢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谋划,继续深入推进国别税收信息研究,进一步提升境外税收信息资讯服务,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提供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简化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流程,支持“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发展。
(责任编辑:杨奕)
法治日报——法制网 2021-03-08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启动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针对性地推出10大类30项100条具体措施,充分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持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并将推行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这是国家税务总局连续第8年开展此项活动。
“长期以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不断降低征纳成本,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税收遵从度,有力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一道亮丽风景。”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评价说。
推出百条惠民利民措施
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介绍称,今年“春风行动”中的各项措施都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立足纳税人缴费人视角,为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难题而推出。从纳税人缴费人最关心最需要的地方发起,推出问民意、快响应、优评价3项9条措施,如设立税费服务产品发布纳税人体验师机制等;以纳税人缴费人最关注的优惠政策出发,推出优方式、抓落地、强分析3项8条措施;从纳税人缴费人最直观的办税体验着力,推出优发票、简并报、减资料、拓网路、快退税、简注销6项25条措施,如推广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此外,开展小微企业“春雨润苗”等专项行动,从满足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需求发力,推出帮助特殊人群、优化个税汇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大型企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5项25条措施。
在执法方面,从推行税务部门柔性执法落脚,推出“首违不罚”、推进柔性执法、加强维护权益3项6条措施;从严格税务部门执法规范抓起,推出执法标准统一、执法行为有度2项6条措施,如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等;从执法备案信息同步共享、扩大免填数据范围方面统筹,推出信息共享1项4条措施。
从跨部门合作方面创新推出协同共治1项5条措施。如推进社保缴费业务“一厅联办”等;从促进互利共赢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谋划,推出优化指南、促进往来、减轻负担、简化程序4项8条措施。
从诚信激励、失信惩戒促进税收遵从着眼,推出优化机制、深化应用两项4条措施。如深化落实纳税信用修复机制等。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认为,税务部门在开年就推出“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将其作为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的重要内容,表达了将人民的期待转化成改革行动的智慧和决心,必将为人民群众带来切切实实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深度推广首违不罚制度
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
据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介绍,税务总局已研究确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广“首违不罚”制度,拟于3月底前发布包括税务登记、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在内的第一批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首违不罚’制度减轻市场主体经营压力,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增进征纳双方相互理解,节约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反映新时期税收执法理念的转变,彰显包容审慎的现代柔性管理思路。税收执法方式更加科学优化,这对于我国建立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系具有重要实践意义。”李旭红说。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世宇介绍说,今年“春风行动”中,税务总局还将推出系列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进简易处罚网上办理,对事实清楚、没有争议的处罚事项,通过“网上办”的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利。
建立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机制,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前进行权益性审核;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保费征缴工作“两个不得”要求;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违规征收“过头税费”问题的分析监控和监督检查等。
推进区域内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去年6月,长三角三省两市税务局统一了19项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将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进一步探索推进区域内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扩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
智能办便利办体验更优
自疫情暴发以来,税务部门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迅速发布185项“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受到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欢迎。
今年,税务部门持续扩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在原有基础上又增加了29项,目前已经达到214项,覆盖纳税人端征管业务事项的90%以上,其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在第三方开展的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中,“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满意度达97.3%。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月底,全国电子税务局企业用户增加到6526万户,占全部户数的92.62%。其中,全国网上申报率稳定保持在99%以上,电子税务局已经成为日常办税缴费的主要渠道,办税服务厅人员流量显著减少。
饶立新指出,税务部门将以开展“春风行动”为契机,持续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
整合纳税服务热线。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将各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分中心形式归并到所在地12345热线,保留号码和话务坐席,提供“7×24小时”智能咨询服务。
拓展网上办税缴费渠道。力争在今年7月底前基本实现企业涉费事项能网上办理,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
开展线上方式辅助办税。实现远程帮办、问办结合,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信息系统、业务操作等问题。
推广第三方支付等多元化税费缴纳方式。实现移动端便捷缴纳税费,开展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窗联办”试点,提升缴费人办事体验。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自2014年开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来,税务部门累计推出了39类147项系列创新服务举措,精简了50%以上的报送资料、25%以上的纸质表证单书,实现了95%以上的税收优惠事项“免备案”,切实提升了办税缴费便利度。
今年,税务部门精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从纳税人缴费人最直观的体验出发,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资料。
精简办税缴费流程。全面推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再提速超过10%;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5个工作日;实现企业分支机构注销即时办、非正常户注销前“零申报”批处理,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缴费体验。
优化“个性”服务。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两条腿”走路,在做好线上服务的同时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群、特殊事项办理的要求;协调解决大企业重大复杂涉税诉求,增强税收政策执行确定性;推动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等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网上办,进一步保障各类群体办税缴费顺畅便捷。
加强部门协作共享。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统筹调配服务资源,通过人员共驻、人员互派,推进社保缴费业务和社保、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降低办税缴费成本。
深化国际税收合作。持续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从促进互利共赢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谋划,继续深入推进国别税收信息研究,进一步提升境外税收信息资讯服务,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提供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简化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流程,支持“走出去”和“引进来”企业发展。
(责任编辑:杨奕)
#共筑平安中国年# 春节期间崇信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春节期间,全县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各项安保措施的落实,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节日期间,全县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亡人交通事故,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一、早动员、早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党委对做好春节安保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春节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并及时制定印发了《全县公安机关春节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实施方案》和《正月初一龙泉寺登山出新游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春节期间社会面巡逻防控方案》《春节期间交通安保工作方案》《春节期间全县重点人员稳控工作方案》等4个子方案,对春节安保工作和节日期间队伍管理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2月11日,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温磊带领局党委委员闫治奎、副局长裴军林先后深入黄寨派出所、局机关、110指挥中心、庙台执勤点、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锦屏派出所督导检查春节安保维稳工作看望慰问了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民辅警。2月12日,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福,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温磊先后深入龙泉寺景区、监管场所调度龙泉寺游园安保工作和监所安全管理工作,并看望慰问值班民辅警,要求全局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措施,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面巡逻防控,严打违法犯罪活动,严查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突工作,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乐、祥和、喜庆的春节。特别是登山游园期间,各分管领导随警作战,全程督导,全体执勤民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确保了龙泉寺登山游园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重打击、重防范,全力维护治安稳定。节前,县公安局党委紧紧围绕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特点及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治安严打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清查治安隐患,整治治安乱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强化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安保,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为春节期间全县社会平稳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行动期间,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对集中清查统一行动和春节安保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各警种、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进攻,有效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了对城区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组织巡警大队、局机关值班组、锦屏派出所、警犬中队民警联合武警中队武装巡逻联勤联动,主要对城区街道、农贸市场、商场和居民小区等易发案地区开展高密度巡逻,切实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有效预防和打击街面各类现发违法犯罪活动。期间,共出动警力140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3起,服务群众40余人次。同时,积极组织各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村社、厂矿企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针对婚姻纠纷、邻里纠纷等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进行了滚动式、拉网式排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各类恶性案件的发生。
三、严排查、严整治,有效保障公共安全。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全面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严防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一是强化危爆物品管理力度。节前,治安大队和各派出所开展了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重点对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保管、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防了事故发生。期间,检查涉爆单位9家,清查炸药32077公斤、雷管145336发,发现安全隐患12处,当场整改10处,限期整改2处。二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节日期间,交警大队科学安排勤务,加大对崇大路、崇白路、省道304线和农村道路的管控,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劝导站和交管室的作用,严厉查处客车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危险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组织最大警力上街执勤,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春节期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3起,其中酒驾2起。三是加大监所安全管理力度。看守所、拘留所持续加强监所安全管理,以监所安全为中心,落实管理制度为基础,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对在押人员进行了思想教育工作,确保了监所安全无事故。
四、抓教育、抓备勤,不断强化内部管理。节日期间,全局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和全天候值班备勤制度,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均在岗在位,坐镇指挥大厅值守调度。全局各部门保持二分之一警力在岗备勤,确保足够警力应急处突。全面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重大紧急信息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指挥中心,坚决杜绝了迟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等情况的发生。节日期间,由值班领导带领纪委和督察部门对全局各部门遵守警规警纪、值班备勤、执法执勤及便民利民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督察,严查严纠各类风险隐患问题,拧紧了责任螺丝,完善了责任链条,有效预防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了各项维稳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春节期间,全县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各项安保措施的落实,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节日期间,全县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亡人交通事故,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一、早动员、早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党委对做好春节安保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春节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并及时制定印发了《全县公安机关春节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实施方案》和《正月初一龙泉寺登山出新游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春节期间社会面巡逻防控方案》《春节期间交通安保工作方案》《春节期间全县重点人员稳控工作方案》等4个子方案,对春节安保工作和节日期间队伍管理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2月11日,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温磊带领局党委委员闫治奎、副局长裴军林先后深入黄寨派出所、局机关、110指挥中心、庙台执勤点、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锦屏派出所督导检查春节安保维稳工作看望慰问了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民辅警。2月12日,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福,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温磊先后深入龙泉寺景区、监管场所调度龙泉寺游园安保工作和监所安全管理工作,并看望慰问值班民辅警,要求全局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措施,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面巡逻防控,严打违法犯罪活动,严查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做好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突工作,确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乐、祥和、喜庆的春节。特别是登山游园期间,各分管领导随警作战,全程督导,全体执勤民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确保了龙泉寺登山游园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二、重打击、重防范,全力维护治安稳定。节前,县公安局党委紧紧围绕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特点及突出问题,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治安严打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清查治安隐患,整治治安乱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强化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安保,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为春节期间全县社会平稳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行动期间,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对集中清查统一行动和春节安保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各警种、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进攻,有效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了对城区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组织巡警大队、局机关值班组、锦屏派出所、警犬中队民警联合武警中队武装巡逻联勤联动,主要对城区街道、农贸市场、商场和居民小区等易发案地区开展高密度巡逻,切实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有效预防和打击街面各类现发违法犯罪活动。期间,共出动警力140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3起,服务群众40余人次。同时,积极组织各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村社、厂矿企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针对婚姻纠纷、邻里纠纷等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进行了滚动式、拉网式排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各类恶性案件的发生。
三、严排查、严整治,有效保障公共安全。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全面加强公共安全管理,严防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一是强化危爆物品管理力度。节前,治安大队和各派出所开展了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重点对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保管、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防了事故发生。期间,检查涉爆单位9家,清查炸药32077公斤、雷管145336发,发现安全隐患12处,当场整改10处,限期整改2处。二是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节日期间,交警大队科学安排勤务,加大对崇大路、崇白路、省道304线和农村道路的管控,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劝导站和交管室的作用,严厉查处客车超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危险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组织最大警力上街执勤,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春节期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3起,其中酒驾2起。三是加大监所安全管理力度。看守所、拘留所持续加强监所安全管理,以监所安全为中心,落实管理制度为基础,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对在押人员进行了思想教育工作,确保了监所安全无事故。
四、抓教育、抓备勤,不断强化内部管理。节日期间,全局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和全天候值班备勤制度,主要领导、带班领导均在岗在位,坐镇指挥大厅值守调度。全局各部门保持二分之一警力在岗备勤,确保足够警力应急处突。全面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和报送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重大紧急信息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指挥中心,坚决杜绝了迟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等情况的发生。节日期间,由值班领导带领纪委和督察部门对全局各部门遵守警规警纪、值班备勤、执法执勤及便民利民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督察,严查严纠各类风险隐患问题,拧紧了责任螺丝,完善了责任链条,有效预防了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确保了各项维稳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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