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杨被禁赛四年意味着什么# 不要让孙杨成为下一个刘翔!】近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宣布,中国游泳奥运冠军孙杨的8年禁赛减为4年3个月。这也确定了孙杨无缘东京奥运会和2022年在自己家乡举办的杭州亚运会。在游泳方面,孙杨为国家取得的荣誉到现在还没人能代替,毋庸置疑他是伟大的。3枚奥运金牌,11次世锦赛冠军,中国男子游泳至今在长池世界大赛上共获18枚金牌,孙杨独揽其中的14枚。除世界大赛外,孙杨三次参加亚运会,总计拿下过9金5银,其中2018年雅加达亚运会更是囊括自200米到1500米全部四枚自由泳金牌。
一个曾经为国争光的荣耀王者,在被禁赛后,抖机灵编排的有之,弹冠相庆的有之,落井下石抹黑的亦有之,这背后折射出的心态,不是三言两语能概括的。由孙杨的遭遇又联想到当年亚洲飞人刘翔的遭遇。再顶尖的运动员,也难免会有失误和错误,“过则无惮改”,如是而已。但是作为大众,作为旁观者,不能总是用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不要让他成为第二个刘翔。
一个为国争光,夺过金牌的运动员,一个因为国旗掉了,要求再升一遍国旗,再唱一遍国歌的人。他以后都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跳进他最引以为傲的泳池里,他为之付出的所有努力,都被毁之一炬。我们不应该替他替国家觉得惋惜和痛心吗?刘翔如此,孙杨又是如此!
孙杨
不管怎么说,很可惜。中国游泳界再想出一个成绩这么好的苗子很难了。说起到底是不是欧美对我们的迫害,这个也很难说,他的确有错,但欧美对我们日常规则不公平是有的,之前关注过乒乓球,国际规则针对我们改了好多,谈何公平?之前还看过羽生结弦粉丝发过的一篇关于花滑不公平的文,只能说规则永远掌握在“强国”手中。
这次我也大概全程看了下来,他固然做事有不对的地方,然而他受到的辱骂也过重了,不应该对曾经为国争光的人这样。想起当年刘翔被多少媒体和民众骂的样子,当年我记得我还小,听到那些垃圾言论还会被气哭。孙杨和他相比算不上是“完美受害者”,但是作为国人,还是不要落井下石,哪怕不为他说话,也不必那么恶劣的辱骂他。
再叹一句,我记得小时候也读过报纸上关于我国和外国体育界的报道,记得很清楚的是报道上说:我国大部分体育运动员都是把国家荣誉当作政治任务,而欧美那边大部分是出于自己兴趣。那时候还觉得很有道理,现在想想只觉得好笑,是啊,所有的规则都偏向他们的时候,他们当然可以凭自己兴趣选择。这就跟教育问题一样,有钱人的孩子和贫困山区的孩子能一样吗?
我并不是站在孙杨一边活着就他个人的问题说什么,只是突然想到了很多,前几天翻看历史的时候,看到清朝末年、抗日战争期间的当年体育健儿们为国争光的样子,十分动容。那时候我们处在山河破碎风飘絮的动荡局势,而前几天我们国家拥有自己的空间站了,外国人得放下他们的架子来学中国话了。希望中国可以越来越强大,希望我的国家的每一位运动员都可以带着荣誉意气风发地凯旋。
永远忘不了奥运场上,我们中国人夺冠五星红旗高高升起,国歌响彻全场的那种感动骄傲和自豪 ,永远祝福我们为国争光的奥运健儿们。他们背后付出无数的艰辛以及常人难以忍受的枯燥训练。无论谁对谁错,都为国家失去一个优秀的选手而感到遗憾 。
无论孙杨是不是还能重返赛场,他都曾经辉煌过,曾经获得伟大的荣誉。八年禁赛减到四年三个月,这已经是一个不小的改变。禁赛是一个程序正义的过程,申诉也是一个程序正义的环节,到了目前的阶段,事情的对错已经并不重要。只要尊重这项运动,那么就必然要尊重程序的正义性,所以无论有什么结果,只要是在合理的程序下进行,那么就无所谓失望。禁赛,对运动员生涯影响较大,但对于人生而言,影响的地方会很少。
虽然说,游泳并不能使国家强大,这本身是个游戏性质,但游戏当中也体现出国家、民族之间的博弈。这件事让我不能理解的就是那几个药检员都是中国人,中国人为什么要专门跟中国人为难?我不否认公平正义的追求,但在别人都是双标的情况下,中国人为什么不能互相抱一点团?是非对错、事实究竟如何,我们普通人不知其内幕不好做任何评价。
事实上,体育竞技绝对公平是不存在的,对来自不同国家运动员抽检次数也存在巨大差异。这些都清楚地告诉我们规则还是偏向欧美国家,所以在国际体育赛事上我们还需要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同时也感谢孙杨为国家争取的奖牌和带来的国际荣誉。一个运动员的黄金年龄段是有限的,错过了就真的会减少很多优势,但孙杨若是要选择坚持,必定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对于一个运动员来说,禁赛真的很遗憾,令人惋惜。可不管怎样我们才是观众,真正经历训练的是他,奔赴赛场的是他,为国争光的还是他。
其实这个结果的宣布,基本上宣告孙杨运动生涯结束了,对孙杨和中国游泳界当然是巨大的损失。中国体育不能因一个人离去而整体下滑。泳坛不能光凭孙杨一人。我们要全面深挖新运动员的实力,做好有备无患。如果中国游泳只靠孙杨一个,显然还不足以称为强国,所以发掘更多的孙杨才是重点。而对于天才运动员如何培养、教育和管理,依然是未来的难题。
不管怎么样,这样的结果对孙杨来说,必然是非常痛苦的。希望有些网友就不要再落井下石各种谴责了。他自己的人生自己去面对吧。见过他在赛场上拼尽全力,意气风发,让国旗升起给国家带来荣耀。怎么忍心呢。
一个曾经为国争光的荣耀王者,在被禁赛后,抖机灵编排的有之,弹冠相庆的有之,落井下石抹黑的亦有之,这背后折射出的心态,不是三言两语能概括的。由孙杨的遭遇又联想到当年亚洲飞人刘翔的遭遇。再顶尖的运动员,也难免会有失误和错误,“过则无惮改”,如是而已。但是作为大众,作为旁观者,不能总是用圣人的标准要求别人。不要让他成为第二个刘翔。
一个为国争光,夺过金牌的运动员,一个因为国旗掉了,要求再升一遍国旗,再唱一遍国歌的人。他以后都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跳进他最引以为傲的泳池里,他为之付出的所有努力,都被毁之一炬。我们不应该替他替国家觉得惋惜和痛心吗?刘翔如此,孙杨又是如此!
孙杨
不管怎么说,很可惜。中国游泳界再想出一个成绩这么好的苗子很难了。说起到底是不是欧美对我们的迫害,这个也很难说,他的确有错,但欧美对我们日常规则不公平是有的,之前关注过乒乓球,国际规则针对我们改了好多,谈何公平?之前还看过羽生结弦粉丝发过的一篇关于花滑不公平的文,只能说规则永远掌握在“强国”手中。
这次我也大概全程看了下来,他固然做事有不对的地方,然而他受到的辱骂也过重了,不应该对曾经为国争光的人这样。想起当年刘翔被多少媒体和民众骂的样子,当年我记得我还小,听到那些垃圾言论还会被气哭。孙杨和他相比算不上是“完美受害者”,但是作为国人,还是不要落井下石,哪怕不为他说话,也不必那么恶劣的辱骂他。
再叹一句,我记得小时候也读过报纸上关于我国和外国体育界的报道,记得很清楚的是报道上说:我国大部分体育运动员都是把国家荣誉当作政治任务,而欧美那边大部分是出于自己兴趣。那时候还觉得很有道理,现在想想只觉得好笑,是啊,所有的规则都偏向他们的时候,他们当然可以凭自己兴趣选择。这就跟教育问题一样,有钱人的孩子和贫困山区的孩子能一样吗?
我并不是站在孙杨一边活着就他个人的问题说什么,只是突然想到了很多,前几天翻看历史的时候,看到清朝末年、抗日战争期间的当年体育健儿们为国争光的样子,十分动容。那时候我们处在山河破碎风飘絮的动荡局势,而前几天我们国家拥有自己的空间站了,外国人得放下他们的架子来学中国话了。希望中国可以越来越强大,希望我的国家的每一位运动员都可以带着荣誉意气风发地凯旋。
永远忘不了奥运场上,我们中国人夺冠五星红旗高高升起,国歌响彻全场的那种感动骄傲和自豪 ,永远祝福我们为国争光的奥运健儿们。他们背后付出无数的艰辛以及常人难以忍受的枯燥训练。无论谁对谁错,都为国家失去一个优秀的选手而感到遗憾 。
无论孙杨是不是还能重返赛场,他都曾经辉煌过,曾经获得伟大的荣誉。八年禁赛减到四年三个月,这已经是一个不小的改变。禁赛是一个程序正义的过程,申诉也是一个程序正义的环节,到了目前的阶段,事情的对错已经并不重要。只要尊重这项运动,那么就必然要尊重程序的正义性,所以无论有什么结果,只要是在合理的程序下进行,那么就无所谓失望。禁赛,对运动员生涯影响较大,但对于人生而言,影响的地方会很少。
虽然说,游泳并不能使国家强大,这本身是个游戏性质,但游戏当中也体现出国家、民族之间的博弈。这件事让我不能理解的就是那几个药检员都是中国人,中国人为什么要专门跟中国人为难?我不否认公平正义的追求,但在别人都是双标的情况下,中国人为什么不能互相抱一点团?是非对错、事实究竟如何,我们普通人不知其内幕不好做任何评价。
事实上,体育竞技绝对公平是不存在的,对来自不同国家运动员抽检次数也存在巨大差异。这些都清楚地告诉我们规则还是偏向欧美国家,所以在国际体育赛事上我们还需要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同时也感谢孙杨为国家争取的奖牌和带来的国际荣誉。一个运动员的黄金年龄段是有限的,错过了就真的会减少很多优势,但孙杨若是要选择坚持,必定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对于一个运动员来说,禁赛真的很遗憾,令人惋惜。可不管怎样我们才是观众,真正经历训练的是他,奔赴赛场的是他,为国争光的还是他。
其实这个结果的宣布,基本上宣告孙杨运动生涯结束了,对孙杨和中国游泳界当然是巨大的损失。中国体育不能因一个人离去而整体下滑。泳坛不能光凭孙杨一人。我们要全面深挖新运动员的实力,做好有备无患。如果中国游泳只靠孙杨一个,显然还不足以称为强国,所以发掘更多的孙杨才是重点。而对于天才运动员如何培养、教育和管理,依然是未来的难题。
不管怎么样,这样的结果对孙杨来说,必然是非常痛苦的。希望有些网友就不要再落井下石各种谴责了。他自己的人生自己去面对吧。见过他在赛场上拼尽全力,意气风发,让国旗升起给国家带来荣耀。怎么忍心呢。
#临沂# #临沂新闻# 近年来,随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加,因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引发的死亡交通事故数量也激增。
有些市民觉得,听说交警要查骑电动车戴头盔了,我就花个三五十元,在地摊上买个头盔一样戴,那些花好几百买贵头盔的真是“人傻钱多”,可事实确实如此吗?
数据
骑电动车戴不戴头盔,后果天壤之别
下面请看我市几起血淋淋的案例,以儆效尤,警钟长鸣。
2020年10月9日14时许,胡某驾驶鲁QC****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沂蒙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高铁立交路段,开车门时与沿沂蒙北路由南向北行驶的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中由于李某未佩戴头盔,头部未受到任何保护,撞向车门后又撞向地面,造成头部受伤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3月22日6时许,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兰山区长沙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孝河路路口时,与沿长沙路由西向东至孝河路右转的蒋某驾驶的鲁Q20***小型普通客车相撞,由于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头部受到重创,当场死亡。
2021年4月27日16时许,赵某戴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兰山区冠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武汉路路口左转弯时,与沿冠山路由北向南行驶吴某驾驶的鲁Q10***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由于赵某佩戴头盔,头部受到有效保护,仅造成肢体受伤。
上述一正一反的教训告诉我们,头盔就相当于汽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骑乘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将会降到最低,在关键时刻能起到保命的作用。
然而,近期市场监管总局采购了一批电动车头盔进行了检测,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不合格率超七成!
检测
戴了劣质头盔也没效果,不合格率超七成
记者在交警部门采访中了解到,正确佩戴质量过关的安全头盔能大幅降低交通事故中的死伤风险。然而在两起交通事故中,伤者虽然都佩戴了头盔,但伤情却都较重。经了解后记者发现,他们所佩戴的电动自行车头盔结构简单,仅由一层塑料外壳、塑料骨架和束带构成,都缺少了起关键作用的缓冲层内衬。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三亿辆。电动自行车行驶环境复杂,经常与机动车、行人交汇。2020年4月以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头盔需求量应声猛增。
近期,为了全面掌握电动车头盔产品的质量状况,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车头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发布安全风险警示。
这次风险监测共计采样60批次电动自行车头盔,其中无缓冲层的腾空件结构头盔采样20批次。采样渠道涉及电商平台39批次,实体店21批次。价格方面:80元以下34批次,80到200元21批次,200到300元5批次。
风险监测依据相关国家和团体标准依次对头盔刚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头盔耐穿透性能和头盔佩戴装置强度等项目进行检测。结果发现,60批次电动自行车头盔中有46批次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率76%;其中20批次无缓冲层结构头盔全都不符合监测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风险。在发生碰撞事故时,难以有效保护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头部。
市场监管部门
不能只图便宜,要选择质量较好的头盔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专家分析研判认为,从行业发展来看,一是存在企业为降低成本而牺牲质量的现象。比如一些企业生产头盔未配备缓冲层,降低了保护性能。二是一些企业注重了外观的设计而忽视了重要的结构设计。三是存在模仿现象,造成一定程度的同质化问题。
针对这些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向相关企业发放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告知书,督促企业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临沂市消费者协会提示,在选购和使用电动自行车头盔时注意以下几点。不要购买无生产企业、执行标准等信息的产品。不要购买只有腾空塑料件结构的头盔,或头盔壳体之外带有突出部件的产品。不要购买头盔系带宽度过窄、系带锁扣材质过软的产品。使用头盔时应佩戴和自己头型大小相当的头盔,系紧系带,避免头盔脱离头部失去保护作用。要注意头盔的存放环境和使用寿命。日常存放时尽量放置在阴凉通风处,避免阳光直射和接触酸、碱、有机溶剂。塑料头盔使用时间不宜超过3年,碳纤维头盔使用时间不宜超过5年。在头盔购买和使用出现假冒伪劣和质量问题时,请拨打维权热线:12315投诉。
交警部门
6月20日起,将严查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行为
据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统计,仅在我市北城新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占死亡事故总量近50%,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占80%以上!研究还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左右,佩戴安全头盔是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办法。
同样是发生在今年的一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但结果却大相径庭: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一路口左转弯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小型客车相撞,但由于李某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得到有效保护,仅造成肢体部分擦伤,没有生命危险。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降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共分两个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为宣传倡议阶段,6月20日起为严查阶段。
为此,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倡议:家长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得超载,不得有逆向行驶、闯红灯、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随意横穿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购买安全头盔时一定要购买检验合格的头盔。
人生没有如果,生命不会重来。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您在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文明守法骑车。临沂交警部门将持续做好监督工作,守护您的平安,为您的“头”等大事负责!如果有爱心企业愿意为市民赞助安全头盔,请拨打三大队24小时警务热线7305900登记备案。感谢您为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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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直接通报给小孩学校
连日来,广西南宁交警部门在学校周边开展家长接送学生超员及不戴头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相继查处一批交通违法者。交警部门表示,对家长骑电动车超员搭载学生及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将通报学校。
6月8日、9日,南宁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分别在人民路、朝阳路和共和路等路段展开整治时,发现家长利用电动车接送学生超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比比皆是。有的家长戴头盔,学生没戴;有的则是学生戴了,家长没戴,甚至两者均不戴。尤其是上放学高峰期,很多家长都只配备一顶安全头盔,在接到孩子后,自己佩戴头盔,孩子却没有头盔。
南宁交警表示,面对家长骑电动车超员搭载学生及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一是要求其在附近周边买来头盔戴上方可放行;二是将学生姓名班级学校记录下来通报学校,督促提醒学生自觉佩戴头盔;三是对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现场对其进行处罚并开展普法教育。
(via:今日头条.琅琊新闻网)
#临沂[地点]#
有些市民觉得,听说交警要查骑电动车戴头盔了,我就花个三五十元,在地摊上买个头盔一样戴,那些花好几百买贵头盔的真是“人傻钱多”,可事实确实如此吗?
数据
骑电动车戴不戴头盔,后果天壤之别
下面请看我市几起血淋淋的案例,以儆效尤,警钟长鸣。
2020年10月9日14时许,胡某驾驶鲁QC****号小型普通客车沿沂蒙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高铁立交路段,开车门时与沿沂蒙北路由南向北行驶的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中由于李某未佩戴头盔,头部未受到任何保护,撞向车门后又撞向地面,造成头部受伤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3月22日6时许,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兰山区长沙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孝河路路口时,与沿长沙路由西向东至孝河路右转的蒋某驾驶的鲁Q20***小型普通客车相撞,由于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头部受到重创,当场死亡。
2021年4月27日16时许,赵某戴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兰山区冠山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武汉路路口左转弯时,与沿冠山路由北向南行驶吴某驾驶的鲁Q10***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由于赵某佩戴头盔,头部受到有效保护,仅造成肢体受伤。
上述一正一反的教训告诉我们,头盔就相当于汽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骑乘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将会降到最低,在关键时刻能起到保命的作用。
然而,近期市场监管总局采购了一批电动车头盔进行了检测,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不合格率超七成!
检测
戴了劣质头盔也没效果,不合格率超七成
记者在交警部门采访中了解到,正确佩戴质量过关的安全头盔能大幅降低交通事故中的死伤风险。然而在两起交通事故中,伤者虽然都佩戴了头盔,但伤情却都较重。经了解后记者发现,他们所佩戴的电动自行车头盔结构简单,仅由一层塑料外壳、塑料骨架和束带构成,都缺少了起关键作用的缓冲层内衬。
据记者了解,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三亿辆。电动自行车行驶环境复杂,经常与机动车、行人交汇。2020年4月以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头盔需求量应声猛增。
近期,为了全面掌握电动车头盔产品的质量状况,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车头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并发布安全风险警示。
这次风险监测共计采样60批次电动自行车头盔,其中无缓冲层的腾空件结构头盔采样20批次。采样渠道涉及电商平台39批次,实体店21批次。价格方面:80元以下34批次,80到200元21批次,200到300元5批次。
风险监测依据相关国家和团体标准依次对头盔刚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头盔耐穿透性能和头盔佩戴装置强度等项目进行检测。结果发现,60批次电动自行车头盔中有46批次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率76%;其中20批次无缓冲层结构头盔全都不符合监测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风险。在发生碰撞事故时,难以有效保护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头部。
市场监管部门
不能只图便宜,要选择质量较好的头盔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专家分析研判认为,从行业发展来看,一是存在企业为降低成本而牺牲质量的现象。比如一些企业生产头盔未配备缓冲层,降低了保护性能。二是一些企业注重了外观的设计而忽视了重要的结构设计。三是存在模仿现象,造成一定程度的同质化问题。
针对这些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向相关企业发放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告知书,督促企业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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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
6月20日起,将严查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行为
据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统计,仅在我市北城新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占死亡事故总量近50%,在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占80%以上!研究还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左右,佩戴安全头盔是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办法。
同样是发生在今年的一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但结果却大相径庭: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行至一路口左转弯时,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小型客车相撞,但由于李某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得到有效保护,仅造成肢体部分擦伤,没有生命危险。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降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共分两个阶段,5月20日至6月20日为宣传倡议阶段,6月20日起为严查阶段。
为此,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倡议:家长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得超载,不得有逆向行驶、闯红灯、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随意横穿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购买安全头盔时一定要购买检验合格的头盔。
人生没有如果,生命不会重来。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您在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文明守法骑车。临沂交警部门将持续做好监督工作,守护您的平安,为您的“头”等大事负责!如果有爱心企业愿意为市民赞助安全头盔,请拨打三大队24小时警务热线7305900登记备案。感谢您为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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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直接通报给小孩学校
连日来,广西南宁交警部门在学校周边开展家长接送学生超员及不戴头盔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相继查处一批交通违法者。交警部门表示,对家长骑电动车超员搭载学生及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将通报学校。
6月8日、9日,南宁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分别在人民路、朝阳路和共和路等路段展开整治时,发现家长利用电动车接送学生超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比比皆是。有的家长戴头盔,学生没戴;有的则是学生戴了,家长没戴,甚至两者均不戴。尤其是上放学高峰期,很多家长都只配备一顶安全头盔,在接到孩子后,自己佩戴头盔,孩子却没有头盔。
南宁交警表示,面对家长骑电动车超员搭载学生及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一是要求其在附近周边买来头盔戴上方可放行;二是将学生姓名班级学校记录下来通报学校,督促提醒学生自觉佩戴头盔;三是对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现场对其进行处罚并开展普法教育。
(via:今日头条.琅琊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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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只对两种人好,一种是对我好的人,一种是懂得我的好的人,在这短暂的生命里,一个人的温暖也是有限的啊,一点都不能浪费。时间会告诉我们:简单的喜欢最长远,平凡中的陪伴最心安,懂你的人最温暖。你要去变更好,不要总是回头看那些曾经伤害过你的人,路还很长,温暖的事情,以后一起会发生。愿得一人,弹一弦古筝铭茶花前月下;愿得一人,赋一曲琵琶写歌倾尽浮华;愿得一人,落一笔文书把酒吟诗作画;愿得一人,撑一纸油伞共赏满城烟花;愿得一人,执一生夙愿归隐山水人家;愿得一人,写一世平淡同品酸甜苦辣;愿得一人,种一季桃花香你青丝华发;愿得一人,许一字永恒并肩几度春夏;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愿得一人爱,永世不分开;愿得一人手,许倾世温柔,愿得一人笑,许白头偕老。不要感谢太阳,因为太阳不在乎自己温暖的是谁,要感谢自己,因为你可以像太阳一样温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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