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1tv抓马杯的缺德赛后采访
梅:“我想说我们今天不接受失败。”
“我们很开心得了粉丝奖,人们很清楚他们选了谁。”
杂:“今天有一个胜者,那就是Red Machine队。”
“毕竟我们拿到了奖杯。”
梅:“恭喜。”
杂:“不走运的是他们输了,今天幸运站在我们这边。”
一生要强的梅梅三年了都还没放下平昌冬奥
请继续保持下去 永远别服气啊我也没服气啊!
还是应该让沙皇里的梅杂成为缺德文学的失婚父母
从明天开始 在我这里 拒绝放下 拒绝和解 抓马到底
梅:“我想说我们今天不接受失败。”
“我们很开心得了粉丝奖,人们很清楚他们选了谁。”
杂:“今天有一个胜者,那就是Red Machine队。”
“毕竟我们拿到了奖杯。”
梅:“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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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要强的梅梅三年了都还没放下平昌冬奥
请继续保持下去 永远别服气啊我也没服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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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天开始 在我这里 拒绝放下 拒绝和解 抓马到底
普通的一具遗体价值20万起,谁创造出的?哈西法官十年来为哈医大二院创造出的“天价”遗体案在2011年11月12日,因哈尔滨医大二院拒绝返还孩子遗体,我们向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哈西法庭提交起诉状,要求哈医大二院返还孩子遗体。这本是一起简单的物品返还案,其案情并不复杂,涉案赔偿金额也不多,起诉目的只希望能尽快返还遗体,以便使逝者入土为安。但就是这样一个简单且平常的案件,由于哈西法庭的法官,不依法办案,致使这个极其简单的物品(遗体)返还案,竟是在哈西法庭两次下达判决书后,又先后被二审法院依法分别驳回。导致该案从立案到现在长达10年多无法结案。见二审法院(2019)黑01民终9315号民事裁决书(见附件1);二审法院(2021)黑01民终57385号民事裁决书(见附件2)。从以上判决书中可以看到哈西法庭法官所做出的判决不是依法判决,而是在敷衍塞责、实实在在地在玩弄法律。从两次被驳回的判决书中可以看出,法官的判决是在没有查实遗体现存情况下,就企图以不返还遗体为目的,来终止遗体返还工作,其做法是非人性的。在本案中哈医大二院提供不出遗体存放证明材料,这说明遗体已经“失联”;但哈医大二院在庭审却一直坚称遗体存放在西华苑中。究竟遗体是否存在,法官在判决前,就应该给出明确的认定。但两届法官在判决前,都没有对这一事实进行认定。这也是我不服判决的主要原因。如果法官在下达判决前能认真深入查实并确认遗体是否存放在西华苑中,那么本案就会水落石出、很快地结案。由于法官没有对遗体是否存放在西华苑中进行认定,十多年了,导致此案无法结案,死者遗体无法找回,使我们精神深受折磨;同时哈医大二院还将为遗体保存返还支付天价费用(按医大二院在庭审中说,遗体目前被存放在哈西华苑中是真实的,那么按西华苑遗体寄存费每天为50元计,哈西法庭立案到目前为止,已超过十年。如果按每年遗体寄存费是365天*50元=18250元,那么十年的遗体存费至少在18万元以上)。哈西法院的判决其精神损害赔偿也从第一次是10万元,上升到第二次判决是20万,案件仍然无法结案。造成以上原因就是哈西法官不依法、以实判案。他们随意拖延审判时间,无端空耗国家人力、物力和财力,严重亵渎司法的严肃性。为此要求对以下涉案法官进行惩戒:1.哈西法院法官宋茂森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故意违反办理案件的法律法规;违反物品返还案的办案程序,故意不对应返还“物品”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认定,被二审法院认定“一审判决未对王松关于医大二院返还其子王良端遗体的诉求进行审理。属于漏审,导致本案基本事实认定不清”,被二审法院依法驳回。物品返还案在民事判决中是常见的。查明将要返还物品的现实情况是必须且不可缺少的步骤。但在本案中法官宋茂森却对“遗体存放在西华苑中”这一重要情况不进行认真查实,反倒在判决中以“由于查不到尸体移交手续,故无法提交法院。本案因此未能启动鉴定程序”的审判结果来完结本案。按照法官宋茂森的判决,哈医大二院查不到尸体移交手续,法官宋茂森不能启动鉴定程序,这明显是一个混蛋的判决!如果宋茂森判决的结果成立,骗子们只要说我没有钱,法院就可以不能判决骗子们返还被骗走的钱。法官宋茂森如此判案,如此不作为、乱作为是对严肃公正的国家法律的亵渎。2.哈西法院法官刘玉堃是在宋茂森所做出的判决被驳回后承担了本案的审判工作。法官刘玉堃本应该认真吸取前车之鉴,将本案“漏审”部分补充完善后,再下达判决书。但法官刘玉堃在承接此案后仅开了一次厅,就草率地下达了判决书,判决书中称:“就尸体去向更不能明确所在。不敢保证能准确查找到尸源。”法官如此判决根本没有证据支持,完全凭自己臆想出来的。为此,我不服判决将本案再一次上诉到二审法院。经二审法院初步审理,认定此判决程序违法:“本院认为,一审判决程序违法,根据王松二审陈述及提供的民事判决书,王松、李连洁经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了婚姻关系,王松在本案诉讼中提交了起诉状仅有王松本人签字,并无李连洁诉讼主张的起诉材料。李连洁虽在2019年4月30日向王松出具了委托书,但该委托书载明李连洁只是委托王松代理本案,并没有明确李连洁的诉讼地位,一审法院依据双方身份关系及李连洁的委托行为确定李连洁的诉讼主体地位有误。且李连洁作为本案当事人,一审法院在未依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李连洁合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亦属程序法。”被二审法院依法驳回。法官刘玉堃在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胡乱判案,甚至违背审判程序,视法律判决为儿戏,法官刘玉堃也理应受到法规惩戒。3.法官姚波在2014年期间被派到哈西法庭担任庭长工作。当时原负责本案的法官,因其工作调离哈西法庭,法官姚波“主动”承担了本案的调解工作。由于当事双方因返还遗体无法达成“和解”,为此我们多次要求姚波放弃调解,马上进入立案审判程序。但姚波对我们的要求置之不理,一直到2018年7月才将本案的审判工作移交给法官宋茂森,无缘无故地拖延了案件的审判时间。更恶劣的是在2019年12月27日宋茂森下达的判决书被哈中院驳回后,姚波竟然在长达12个月内竟不安排法官接手本案审理工作。再次有意拖延浪费了大量案件审理时间,为此我们还向有关部门进行控告。在2020年末姚波才安排刘玉堃接手本案审理工作。姚波多次有意拖延浪费了此案的调查审理时间,性质十分恶劣,必须严惩。以上三名法官在本案中敷衍塞责、渎职乱权不依法判案严重侵害百姓利益,损害国家司法形象,为此请各主管部门调查核实严肃处理。目前本案在2021年9月17日被哈中院依法再次驳回,到目前为止已过去6个多月,期间只有一位姓石的法官跟我们联系过,此后再没有下文。我们真不知道还需要煎熬多长时间才能等到最终的公正的判决结果。综上所述:这本是一个极其简单的遗体返还案,但经过十年多哈西法庭法官们的花式炒作,此案竟拖成为“天价”遗体案,这是继天价医疗案之后哈医大二院对社会的杰出"贡献",当然人们不要忘记为此推波助澜的法官们。肯请各位领导关注并督查本案,给涉案法官以惩戒,使遗体“回家”,入土为安!投诉人:王松手机:13503636091
查封7处房产,扣押2辆车,执行到位37.24万元——晋江法院开展“春雷”集中统一执行行动
“晋江法院2022年‘春雷行动’开始!出发!”晋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明铀发出命令。2022年2月25日上午8点,晋江法院开展“春雷”集中统一行动聚焦涉民生案件,精准发力、重拳出击,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随着吴明铀副院长的一声令下,50名执行干警兵分六路,以雷霆之势向各个“老赖”藏身地亮剑出击,吹响了2022年法院“春雷”集中执行行动的号角。
快速扣车促还款
2020年9月16日,来自河南的务工人员代某受张某雇佣,在黄某的店面进行装修过程中,使用冲击钻时从脚手架上摔落,致左根骨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入院治疗15天,共花费医疗费37185.09元。晋江法院于2021年8月20日判决黄某、张某应分别赔偿代某45646.76元、66195.68元。
判决后黄某、张某分文未付。该案立案执行后,晋江法院迅速冻结了黄某、张某的账户,并于2022年1月6日前往车管所查封张某名下一辆轿车。春节前,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但始终未达成协议。经多方查找,得知张某的轿车现长期停靠在陈埭镇的一家店面门口。
2月25日上午,执行法官立即将该车辆扣押到法院,并向张某送达扣押清单、告知履行通知书,敦促张某履行义务。车辆被扣押后,张某表示将尽快到法院处理该案。
查封产品促和解
徐某于2020年4月11日到晋江某涤纶公司做工,后因工受伤致椎体爆裂性骨折伴椎管狭窄等伤害、九级伤残,住院治疗24天,后对劳动仲裁申请不服,于2021年诉至晋江法院。晋江法院于2021年7月20日作出判决,晋江某涤纶公司应赔偿徐某173332.2元。后该公司上诉至泉州中院,泉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该公司拒不赔偿,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多次上门组织和解,该公司实际负责人称因生意萧条仅同意支付13万元且需分两年付清,徐某不同意该方案,和解进入了僵局。
2月25日清晨,春寒料峭,执行局人员到达该公司,发现公司仍在生产经营,厂房一头是散落满地、五颜六色的布条,一边是打包完整、堆积成山的成品。承办法官正仔细询问这些产品的价格时,该公司的实际负责人闻讯赶来,并请求法院不要查封他的产品,表示愿意首期支付5万元余款12万元两年内付清。徐某同意该方案后,双方约定下周到法院签订和解协议。
倾心和解促结案
2020年6月15日,丁某驾驶的正三轮自行车斜穿机动车道时与陈某驾驶的其母林某所有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丁某九级伤残。丁某入院治疗24天。陈某垫付医疗费后,拒绝赔偿其他损失。丁某无奈诉至法院。晋江法院于2021年9月27日作出判决,判决陈某应支付丁某赔偿款128114.4元,林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陈某、林某多次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款项,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也未曾申报财产状况。此后在承办人与陈某沟通过程中,陈某多次接听后又立即挂断电话。
2月25日上午,承办人带领干警直奔陈某、林某的住处。面对这群“不速之客”,林某与陈父显得有些意外,但陈某不在现场。承办人随后向林某和陈父告知了来意,并希望他们转告陈某前往法院接受调查。听完承办人的释法明理后,林某及陈父承诺将尽快筹集全款,下个月20日到法院一次性还清欠款。
查封厂房促执行
晋江某建材有限公司拖欠李某借款805.5万元,进入执行阶段后,该公司未依法履行债务,法定代表人的电话也长期无法打通。晋江法院决定依法查封该公司所有的厂房及土地。
2月25日,执行干警到达该公司所在地,在入口大门处张贴封条与限期腾退房屋公告。发现该厂房已门庭易主了,租赁给了一家安保公司。经向办公室人员了解,得知某建材公司已关停。承办人告知安保公司,法院将对该厂房启动评估拍卖,要求其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记录等材料,并限期腾退。
强制执行
本次行动共查封7处房产,评估5处房产,扣押2辆车,促成4起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到位37.24万元,取得丰硕执行战果。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执行干警一直在努力。下一步,晋江法院将以此次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戒力度,集中执结一批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努力做到解民忧、谋民意、暖民心、纾民困。
“晋江法院2022年‘春雷行动’开始!出发!”晋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明铀发出命令。2022年2月25日上午8点,晋江法院开展“春雷”集中统一行动聚焦涉民生案件,精准发力、重拳出击,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随着吴明铀副院长的一声令下,50名执行干警兵分六路,以雷霆之势向各个“老赖”藏身地亮剑出击,吹响了2022年法院“春雷”集中执行行动的号角。
快速扣车促还款
2020年9月16日,来自河南的务工人员代某受张某雇佣,在黄某的店面进行装修过程中,使用冲击钻时从脚手架上摔落,致左根骨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入院治疗15天,共花费医疗费37185.09元。晋江法院于2021年8月20日判决黄某、张某应分别赔偿代某45646.76元、66195.68元。
判决后黄某、张某分文未付。该案立案执行后,晋江法院迅速冻结了黄某、张某的账户,并于2022年1月6日前往车管所查封张某名下一辆轿车。春节前,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但始终未达成协议。经多方查找,得知张某的轿车现长期停靠在陈埭镇的一家店面门口。
2月25日上午,执行法官立即将该车辆扣押到法院,并向张某送达扣押清单、告知履行通知书,敦促张某履行义务。车辆被扣押后,张某表示将尽快到法院处理该案。
查封产品促和解
徐某于2020年4月11日到晋江某涤纶公司做工,后因工受伤致椎体爆裂性骨折伴椎管狭窄等伤害、九级伤残,住院治疗24天,后对劳动仲裁申请不服,于2021年诉至晋江法院。晋江法院于2021年7月20日作出判决,晋江某涤纶公司应赔偿徐某173332.2元。后该公司上诉至泉州中院,泉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该公司拒不赔偿,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多次上门组织和解,该公司实际负责人称因生意萧条仅同意支付13万元且需分两年付清,徐某不同意该方案,和解进入了僵局。
2月25日清晨,春寒料峭,执行局人员到达该公司,发现公司仍在生产经营,厂房一头是散落满地、五颜六色的布条,一边是打包完整、堆积成山的成品。承办法官正仔细询问这些产品的价格时,该公司的实际负责人闻讯赶来,并请求法院不要查封他的产品,表示愿意首期支付5万元余款12万元两年内付清。徐某同意该方案后,双方约定下周到法院签订和解协议。
倾心和解促结案
2020年6月15日,丁某驾驶的正三轮自行车斜穿机动车道时与陈某驾驶的其母林某所有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丁某九级伤残。丁某入院治疗24天。陈某垫付医疗费后,拒绝赔偿其他损失。丁某无奈诉至法院。晋江法院于2021年9月27日作出判决,判决陈某应支付丁某赔偿款128114.4元,林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陈某、林某多次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款项,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也未曾申报财产状况。此后在承办人与陈某沟通过程中,陈某多次接听后又立即挂断电话。
2月25日上午,承办人带领干警直奔陈某、林某的住处。面对这群“不速之客”,林某与陈父显得有些意外,但陈某不在现场。承办人随后向林某和陈父告知了来意,并希望他们转告陈某前往法院接受调查。听完承办人的释法明理后,林某及陈父承诺将尽快筹集全款,下个月20日到法院一次性还清欠款。
查封厂房促执行
晋江某建材有限公司拖欠李某借款805.5万元,进入执行阶段后,该公司未依法履行债务,法定代表人的电话也长期无法打通。晋江法院决定依法查封该公司所有的厂房及土地。
2月25日,执行干警到达该公司所在地,在入口大门处张贴封条与限期腾退房屋公告。发现该厂房已门庭易主了,租赁给了一家安保公司。经向办公室人员了解,得知某建材公司已关停。承办人告知安保公司,法院将对该厂房启动评估拍卖,要求其提供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记录等材料,并限期腾退。
强制执行
本次行动共查封7处房产,评估5处房产,扣押2辆车,促成4起案件达成和解,执行到位37.24万元,取得丰硕执行战果。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执行干警一直在努力。下一步,晋江法院将以此次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惩戒力度,集中执结一批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努力做到解民忧、谋民意、暖民心、纾民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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