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财讯热搜榜TOP10# (1月4日)】戳
1、元旦消费“开门红” 多点开花显内需潜力
元旦小长假,各地消费数据不断报喜,2022年消费迎来“开门红”。 1月3日,北京市商务局通报称,假日期间,市商务局重点监测的百货、超市、专业专卖店、餐饮和电商等业态企业实现销售额38.9亿元,同比增长18.8%。全市52个重点商圈客流量超1600万人次,同比增长35%。另据消费市场大数据实验室(上海)监测显示,元旦节日期间(12月31日至1月2日),上海全市线下消费支付金额270.8亿元,同比2021年增长12.8%,监测上海36个商圈的线下客流总量达到2050万人次,客流规模已恢复至疫情前9成左右。
2、RCEP正式生效 多地享惠“首单”陆续出炉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地。RCEP生效后,全国各地纷纷发出RCEP原产地证书,企业获得关税减让实惠,消费者成为最大受益者。
3、银行业两大新规正式实施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渡期至2021年年底。根据新规规定,从2022年开始,刚性兑付的保本理财产品将不复存在。
此前具有高流动性、高收益性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一度成为银行理财向净值化转型的冲规模利器,但随着过渡期的结束,这一红利也将逐步消失。
除了与理财产品相关的新规开始实施外,《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网贷新规”)也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网贷新规对银行机构互联网贷款的出资比例标准和跨地域经营进行了限制,还对集中度风险管理、限额管理的量化标准提出了要求,要求各机构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毕。
4、2021年A股市场多项指标刷新纪录
2021年,A股市场整体运行平稳,结构性行情突出。指数层面,Wind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上证指数涨幅为4.8%,深证成指涨幅为2.67%,创业板指表现相对突出,全年涨幅为12.02%,均连涨三年。其中,上证指数收获年线3连阳,打破了A股市场尘封28年的纪录。
5、绿色债券升温 2021年发行超8000亿元
随着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持续升温。Wind最新数据显示,截至记者发稿,2021年,我国共发行755只共计8027.6亿元的绿色债券,较前年同期474只5488.1亿元的市场规模,在发行只数上增长59.3%,在融资规模上也增长46.3%。
6、证监会发布1号公告
2022年1月1日,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诺金办法》),此文件也是证监会2022年的第1号公告。同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以下简称《实施规定》),明确当事人交纳的承诺金可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化解资本市场执法面临的“查处难”与市场要求“查处快”之间的矛盾。
7、百强房企2021年销售额同比降3.5%
在行业去杠杆、市场明显降温的背景下,2021年规模房企的销售增速出现了罕见的负增长。克而瑞研究中心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12月,百强房企实现销售操盘金额9940.1亿元,单月销售业绩同比下降35.2%,环比增长32.4%。2021年全年,百强房企实现销售操盘金额11.08万亿元,同比下降3.5%。尽管2021年全口径千亿房企达到43家,与2020年持平,但规模房企2021年整体的销售目标完成率不到90%,明显低于过去三年105%以上的平均水平。
8、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占据世界份额“半壁江山”
1月3日,特斯拉、蔚来、小鹏、理想等新能源车企陆续公布了2021年12月产销快报。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2021年1—11月,中国新能源乘用车世界份额52%,其中11月达到60%,占比世界新能源的6成。
崔东树称,2021年1—11月全球广义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到796万台,其中插混、纯电动、燃料电池的狭义新能源车全球销量达到525万台,同比增长124%。
业内人士称,2022年,蔚来ET5、ET7将迎来交付,理想也将一改“单车走天下”的局面,2022款零跑T03正式迎来了上市,各大新能源车企的新车将陆续上市,产品线将更为丰富,而传统车企的新能源汽车战略步伐也将日趋加快,届时,新能源车市竞争将更为残酷,新一轮大洗牌正在开启。
9、美股三大指数新年首日集体收涨
1月3日收盘,美股三大指数集体收涨,道指涨0.68%,标普500指数涨0.64%,纳指涨1.2%,其中道指、标普500指数创收盘新高;特斯拉涨超13%,四季度交付量创纪录;苹果、亚马逊涨超2%,苹果盘中市值一度超3万亿美元;热门中概股涨跌不一,滴滴涨超5%,阿里巴巴涨超1%,B站跌超4%,拼多多跌超3%,京东跌超2%。
10、恒大回应海花岛39栋楼被责令拆除
1月3日晚间,恒大童世界集团(原海花岛产业集团)发布了《致海花岛业主的一封信》称,2021年12月30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给公司下发了海花岛39栋建筑《行政处罚(限期拆除)决定书》,该决定书仅针对位于2号岛的2-14-1地块39栋楼,不涉及海花岛其它地块,也就是不涉及60567户已收楼业主及628户未收楼业主的地块和楼宇。公司将按照决定书的指引,积极沟通、妥善处理。
1、元旦消费“开门红” 多点开花显内需潜力
元旦小长假,各地消费数据不断报喜,2022年消费迎来“开门红”。 1月3日,北京市商务局通报称,假日期间,市商务局重点监测的百货、超市、专业专卖店、餐饮和电商等业态企业实现销售额38.9亿元,同比增长18.8%。全市52个重点商圈客流量超1600万人次,同比增长35%。另据消费市场大数据实验室(上海)监测显示,元旦节日期间(12月31日至1月2日),上海全市线下消费支付金额270.8亿元,同比2021年增长12.8%,监测上海36个商圈的线下客流总量达到2050万人次,客流规模已恢复至疫情前9成左右。
2、RCEP正式生效 多地享惠“首单”陆续出炉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地。RCEP生效后,全国各地纷纷发出RCEP原产地证书,企业获得关税减让实惠,消费者成为最大受益者。
3、银行业两大新规正式实施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渡期至2021年年底。根据新规规定,从2022年开始,刚性兑付的保本理财产品将不复存在。
此前具有高流动性、高收益性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一度成为银行理财向净值化转型的冲规模利器,但随着过渡期的结束,这一红利也将逐步消失。
除了与理财产品相关的新规开始实施外,《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网贷新规”)也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网贷新规对银行机构互联网贷款的出资比例标准和跨地域经营进行了限制,还对集中度风险管理、限额管理的量化标准提出了要求,要求各机构在2022年7月17日前有序整改完毕。
4、2021年A股市场多项指标刷新纪录
2021年,A股市场整体运行平稳,结构性行情突出。指数层面,Wind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上证指数涨幅为4.8%,深证成指涨幅为2.67%,创业板指表现相对突出,全年涨幅为12.02%,均连涨三年。其中,上证指数收获年线3连阳,打破了A股市场尘封28年的纪录。
5、绿色债券升温 2021年发行超8000亿元
随着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持续升温。Wind最新数据显示,截至记者发稿,2021年,我国共发行755只共计8027.6亿元的绿色债券,较前年同期474只5488.1亿元的市场规模,在发行只数上增长59.3%,在融资规模上也增长46.3%。
6、证监会发布1号公告
2022年1月1日,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诺金办法》),此文件也是证监会2022年的第1号公告。同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以下简称《实施规定》),明确当事人交纳的承诺金可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化解资本市场执法面临的“查处难”与市场要求“查处快”之间的矛盾。
7、百强房企2021年销售额同比降3.5%
在行业去杠杆、市场明显降温的背景下,2021年规模房企的销售增速出现了罕见的负增长。克而瑞研究中心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12月,百强房企实现销售操盘金额9940.1亿元,单月销售业绩同比下降35.2%,环比增长32.4%。2021年全年,百强房企实现销售操盘金额11.08万亿元,同比下降3.5%。尽管2021年全口径千亿房企达到43家,与2020年持平,但规模房企2021年整体的销售目标完成率不到90%,明显低于过去三年105%以上的平均水平。
8、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占据世界份额“半壁江山”
1月3日,特斯拉、蔚来、小鹏、理想等新能源车企陆续公布了2021年12月产销快报。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2021年1—11月,中国新能源乘用车世界份额52%,其中11月达到60%,占比世界新能源的6成。
崔东树称,2021年1—11月全球广义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到796万台,其中插混、纯电动、燃料电池的狭义新能源车全球销量达到525万台,同比增长124%。
业内人士称,2022年,蔚来ET5、ET7将迎来交付,理想也将一改“单车走天下”的局面,2022款零跑T03正式迎来了上市,各大新能源车企的新车将陆续上市,产品线将更为丰富,而传统车企的新能源汽车战略步伐也将日趋加快,届时,新能源车市竞争将更为残酷,新一轮大洗牌正在开启。
9、美股三大指数新年首日集体收涨
1月3日收盘,美股三大指数集体收涨,道指涨0.68%,标普500指数涨0.64%,纳指涨1.2%,其中道指、标普500指数创收盘新高;特斯拉涨超13%,四季度交付量创纪录;苹果、亚马逊涨超2%,苹果盘中市值一度超3万亿美元;热门中概股涨跌不一,滴滴涨超5%,阿里巴巴涨超1%,B站跌超4%,拼多多跌超3%,京东跌超2%。
10、恒大回应海花岛39栋楼被责令拆除
1月3日晚间,恒大童世界集团(原海花岛产业集团)发布了《致海花岛业主的一封信》称,2021年12月30日,儋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给公司下发了海花岛39栋建筑《行政处罚(限期拆除)决定书》,该决定书仅针对位于2号岛的2-14-1地块39栋楼,不涉及海花岛其它地块,也就是不涉及60567户已收楼业主及628户未收楼业主的地块和楼宇。公司将按照决定书的指引,积极沟通、妥善处理。
广州公安经侦用虚假违法证据打掉云联惠而是利国利民的好商业模式!
11-12 10:29阅读 2688
【请榑友们看看广东云联惠公司,是怎样一个利国利民的运营模式,是有国家发明专利的,有著作权,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知识产权的企业的,应该受到国家保护的】
全方位解读云联惠,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怎样一种利国利民的商业模式:
一、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就是公司通过什么途径或方式来赚钱。只要有赚钱的地方,就有商业模式存在。简单而笼统地说,商业模式就是一种简化的商业逻辑。
云联商业大系统很简单,它就是一个工具。概括起来说,它是一个消费、营销、创业的系统工具,一个为客牟利的营销工具,一个固定客户关系的栓链工具……当然,它不是一个普通的工具,它还是促进消费、拉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力发动机,是恩泽百姓、造福大众的普惠直通车!
云联惠作为一个网络销售平台,其商业模式与淘宝、国美、京东、王府井百货等平台几无二致,也是把商家和消费者聚合到平台上进行交易。然而,云联惠有一个具有专利价值的创意——“消费 还”。也就是说,不管是商家还是消费者,只要在这个平台上花了钱的,云联惠都记录他参与了这个平台的创业——在云联惠,消费也是创业。
在云联惠商业模式中,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完成消费过程后,系统会给他记录一个数据,叫白积分,这是今后参与共享的权重依据。具体说来,就是在云联惠平台中,每完成一笔交易,商家需支付16%的销售金额作为创业共享金,同时平台为消费者记录与消费金额等额的白积分(即记录100%白积分),为商家记录创业共享金等额的白积分(即16%白积分),为其他分享、推广等一起参与平台合作创业的会员记录对应的白积分合计约44%。换言之,每完成一笔交易,平台收取消费金额16%的创业共享金,需记录消费金额160%的白积分。
消费者的消费金额和商家销售金额的16%会以对应的等额白积分即时分别记录到他们的账户中。这个白积分经过每天系统的计量、统计、分配再分享,就变成红积分,也就是红利。红积分记录在个人账户上,可以再消费,也可以兑换成现金。说具体点,就是把消费金额通过积分转换的形式以一定的速率(每天5%%左右)分享给买家,把作为佣金收取的商家交易总额的16%也通过一定的速率(5%%左右)分享给商家,实现平台内的商品买卖,价值互换,利益共享。商家、消费者、云联惠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形成一个利益分配的“三角形”,我们称之为“三角模式”。如下图所示:
二、分配规则
云联惠平台将营收的16%消费创业共享金(平台服务费),再次分配给参与平台建设的消费者、商家和推广者,所采用的是“收付同源,以收定支”,单笔经营分账给各方的办法,以系统设计的白积分的形式发放到各自的云联惠账户(设置1元=100分,兑换625分给消费者,给商家100分,给推广者440分)。
比如,消费者通过平台消费100元,平台收入16%,即16元,云联惠平台记录在消费者账户上的积分为10000分,商家销售的账户记录1600分,推广者(包括区域代理公司、行业代理公司、消费者推荐人群、商家推荐人群和平台运营等)4400分。消费共享金的数额与实际系统产生的白积分总量比为1:10,具体分账明细和占收入权重比为:
消费者10000f占收入权重比为62.5%
商家1600f占收入权重比为10%
市场管理推广者占创业共享金的27.5%,其中,区域代理公司整体分配占5%,消费者消费时其推荐人群体(包括金钻和铂钻电商)占6.25%,商家销售时其推荐人群体(只有铂钻电商)占3.125%,行业代理公司和其它运营费等共占13.125%。具体按照积分的分配办法如下:
(1)区域代理公司一到八级(实际为省、市、县、镇、村五个行政级别),管理奖总计≤消费额的8‰(最多为5‱+6‱+7‱+8‱+9‱+1‰+1.5‰+2‰),即16%共享金的5%(最多为0.3125%+0.375%+0.4375%+0.5%+0.5625%+0.625%+0.9375%+1.25%)。
(2)消费者消费时,给他的金钻或铂钻店商推荐会员群体提成奖励,合计为消费额的10%白积分奖励。
(3)商家销售时,给他的铂钻店商会员群体提成奖励,合计为销售额的5%白积分奖励。
(4)正在筹建的行业代理公司市场奖励和运营费用等占推广者整体部分的13.125%。
云联惠的收费合法吗?
云联惠所收费用包括共享金、会员费和代理费三部分。
1.共享金。在云联惠商业模式中,商家需向平台交纳消费金额的16%作为创业共享金,实质上相当于其他第三方电商平台收取的平台使用费或平台服务费——网上商店、系统结算、营销工具等。从民法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民事行为,平台与商家通过意思自治,形成合同关系。交易双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该交易行为就是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在阿里、京东、王府井等第三方平台,平台服务费是属于平台投资人和股东的收益和利润,然而云联惠却把应得、既得的利润用来消费返还。换言之,云联惠收取商家16%的创业共享金,是一种代收、代管、代支付的行为,这既让商家和消费者交易目的达成,又给他们增加了额外的收入。
2.会员费。在云联惠这个电商平台里,消费者可以免费注册成为系统会员。根据需要享受的权益的不同,注册者可以自愿选择付费升级成为金钻或铂钻会员。会员交纳会员费后,可获得平台免费会员享受不到的增值服务。这与其他电商平台的收费会员的性质是一样的,这是一种合法的交易行为。交易双方都是基于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符合意思自治原则,没有强迫、欺诈等违反会员意愿和违法、违规的行为。法律保护这种合法的交易,而且这种合法收入不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3.代理费。根据云联惠商业大系统的商业要求,公司设立了代理制度,这是为了更好地推广云联惠这种具有社会意义的商业模式,让更多群众享受消费返还的福祉。代理制度设立的法律基础是《民法》里的民事代理行为,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的委托执行被代理人的事务,代表被代理人在执行事务中的意思。代理的核心,是意识、资质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愿。支付相应的代理对价、代理费是根据市场需求设定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代理费的收取是民事代理行为中支付代理对价的行为,是受民事法律保护的民事行为,这与其他一些企业发展加盟商和经销商的性质类似。也就是说,云联惠公司这项集资行为完全是合法合规的,收取的目的是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消费全返”是无稽之谈吗?
毋庸讳言,云联商业大系统运行之初曾擎旗树帜:消费全返!就这,长时间来让吃瓜群众纠结,让别有用心者纠缠。从2015年4月8日广东云联惠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宣布云联商业大系统正式运营到现在,针对云联惠消费模式的杂音就一直未断——由“零碎月”到“整齐风”,再到“倾盆雨”……
现在,人们见到“全返”二字,无不讳莫如深。其实,“消费全返”这个说法,本来无所谓对错。
试问:一个人返100%,一个人返50%,一个人返10%,最后是谁返得多?聪明的人连不用动脑就能作出判断:此问题无解!在此,插入另一个问题:铁和棉花哪个重?这个问题同样无解,因为它缺少一个至关重要的限定条件——“同一单位体积”。回到前面的问题。它之所以无解,也是因为缺少一个至关重要的条件——“返还时间”。五年返100%与两年返50%、一个月返10%,究竟哪个返得多?
返多少,其实不是问题,问题的答案可向时间去要。缺少前提条件而妄言返100%之“虚假”与返10%之“真实”,纯属无稽之谈!
从运行实际看,云联惠是不是在做“消费全返”?是,也不是!
说“是”,是因为在云联惠平台每完成一笔交易,平台收取消费金额16%的创业共享金,有一个问题值得说明,那就是平台返给消费会员和商家的白积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钱,只是平台红积分分配的一个权重参照。它就像从前农村生产队里记的工分,不是钱,只是年终决算时的权重参照。假如你有3600工分,生产队一般以10分为一个计算单元,3600分就是360个权重参照单元。如果每个工(10分)可分得1元,那么你的收入总量就是360元。不同的年份或不同的生产队劳动日值可能不同,收入总量也就肯定不同。
云联惠计分规则解析
在云联惠商业模式中,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完成消费过程后,系统会给他记录一个数据,叫白积分,这是今后参与共享的依据。具体说来,就是联盟商家每次交易完成后,将营业额的16%缴付到系统运营的专业账户,作为大众合伙创业共享资金,消费者的消费金额会以对应的白积分即时记录到他的账户中。这个白积分经过每天系统的计量、统计、分配再分享,就变成红积分,也就是红利。红积分记录在个人账户上,可以再消费,也可以兑换成现金。
营业额16%的创业共享资金是云联惠公司的经济命脉。
二、分配规则
云联惠平台将营收的16%消费创业共享金(平台服务费),再次分配给参与平台建设的消费者、商家和推广者,所采用的是“收付同源,以收定支”,单笔经营分账给各方的办法,以系统设计的白积分的形式发放到各自的云联惠账户(设置1元=100分,兑换625分给消费者,给商家100分,给推广者440分)。
比如,消费者通过平台消费100元,平台收入16%,即16元,云联惠平台记录在消费者账户上的积分为10000分,商家销售的账户记录1600分,推广者(包括区域代理公司、行业代理公司、消费者推荐人群、商家推荐人群和平台运营等)4400分。消费共享金的数额与实际系统产生的白积分总量比为1:10,具体分账明细和占收入权重比为:
消费者10000f占收入权重比为62.5%
商家1600f占收入权重比为10%
市场管理推广者占创业共享金的27.5%,其中,区域代理公司整体分配占5%,消费者消费时其推荐人群体(包括金钻和铂钻电商)占6.25%,商家销售时其推荐人群体(只有铂钻电商)占3.125%,行业代理公司和其它运营费等共占13.125%。具体按照积分的分配办法如下:
(1)区域代理公司一到八级(实际为省、市、县、镇、村五个行政级别),管理奖总计≤消费额的8‰(最多为5‱+6‱+7‱+8‱+9‱+1‰+1.5‰+2‰),即16%共享金的5%(最多为0.3125%+0.375%+0.4375%+0.5%+0.5625%+0.625%+0.9375%+1.25%)。
(2)消费者消费时,给他的金钻或铂钻店商推荐会员群体提成奖励,合计为消费额的10%白积分奖励。
(3)商家销售时,给他的铂钻店商会员群体提成奖励,合计为销售额的5%白积分奖励。
(4)正在筹建的行业代理公司市场奖励和运营费用等占推广者整体部分的13.125%。
云联惠的收费合法吗?
云联惠所收费用包括共享金、会员费和代理费三部分。
1.共享金。在云联惠商业模式中,商家需向平台交纳消费金额的16%作为创业共享金,实质上相当于其他第三方电商平台收取的平台使用费或平台服务费——网上商店、系统结算、营销工具等。从民法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民事行为,平台与商家通过意思自治,形成合同关系。交易双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该交易行为就是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在阿里、京东、王府井等第三方平台,平台服务费是属于平台投资人和股东的收益和利润,然而云联惠却把应得、既得的利润用来消费返还。换言之,云联惠收取商家16%的创业共享金,是一种代收、代管、代支付的行为,这既让商家和消费者交易目的达成,又给他们增加了额外的收入。
2.会员费。在云联惠这个电商平台里,消费者可以免费注册成为系统会员。根据需要享受的权益的不同,注册者可以自愿选择付费升级成为金钻或铂钻会员。会员交纳会员费后,可获得平台免费会员享受不到的增值服务。这与其他电商平台的收费会员的性质是一样的,这是一种合法的交易行为。交易双方都是基于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符合意思自治原则,没有强迫、欺诈等违反会员意愿和违法、违规的行为。法律保护这种合法的交易,而且这种合法收入不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3.代理费。根据云联惠商业大系统的商业要求,公司设立了代理制度,这是为了更好地推广云联惠这种具有社会意义的商业模式,让更多群众享受消费返还的福祉。代理制度设立的法律基础是《民法》里的民事代理行为,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的委托执行被代理人的事务,代表被代理人在执行事务中的意思。代理的核心,是意识、资质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愿。支付相应的代理对价、代理费是根据市场需求设定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有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司长王学政等高层来云联惠调研!
这是有广东省11各级主要领导到云联惠考察!
警民携手,共创和谐,这是公安关给云联惠牌子!
11-12 10:29阅读 2688
【请榑友们看看广东云联惠公司,是怎样一个利国利民的运营模式,是有国家发明专利的,有著作权,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知识产权的企业的,应该受到国家保护的】
全方位解读云联惠,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怎样一种利国利民的商业模式:
一、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就是公司通过什么途径或方式来赚钱。只要有赚钱的地方,就有商业模式存在。简单而笼统地说,商业模式就是一种简化的商业逻辑。
云联商业大系统很简单,它就是一个工具。概括起来说,它是一个消费、营销、创业的系统工具,一个为客牟利的营销工具,一个固定客户关系的栓链工具……当然,它不是一个普通的工具,它还是促进消费、拉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力发动机,是恩泽百姓、造福大众的普惠直通车!
云联惠作为一个网络销售平台,其商业模式与淘宝、国美、京东、王府井百货等平台几无二致,也是把商家和消费者聚合到平台上进行交易。然而,云联惠有一个具有专利价值的创意——“消费 还”。也就是说,不管是商家还是消费者,只要在这个平台上花了钱的,云联惠都记录他参与了这个平台的创业——在云联惠,消费也是创业。
在云联惠商业模式中,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完成消费过程后,系统会给他记录一个数据,叫白积分,这是今后参与共享的权重依据。具体说来,就是在云联惠平台中,每完成一笔交易,商家需支付16%的销售金额作为创业共享金,同时平台为消费者记录与消费金额等额的白积分(即记录100%白积分),为商家记录创业共享金等额的白积分(即16%白积分),为其他分享、推广等一起参与平台合作创业的会员记录对应的白积分合计约44%。换言之,每完成一笔交易,平台收取消费金额16%的创业共享金,需记录消费金额160%的白积分。
消费者的消费金额和商家销售金额的16%会以对应的等额白积分即时分别记录到他们的账户中。这个白积分经过每天系统的计量、统计、分配再分享,就变成红积分,也就是红利。红积分记录在个人账户上,可以再消费,也可以兑换成现金。说具体点,就是把消费金额通过积分转换的形式以一定的速率(每天5%%左右)分享给买家,把作为佣金收取的商家交易总额的16%也通过一定的速率(5%%左右)分享给商家,实现平台内的商品买卖,价值互换,利益共享。商家、消费者、云联惠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形成一个利益分配的“三角形”,我们称之为“三角模式”。如下图所示:
二、分配规则
云联惠平台将营收的16%消费创业共享金(平台服务费),再次分配给参与平台建设的消费者、商家和推广者,所采用的是“收付同源,以收定支”,单笔经营分账给各方的办法,以系统设计的白积分的形式发放到各自的云联惠账户(设置1元=100分,兑换625分给消费者,给商家100分,给推广者440分)。
比如,消费者通过平台消费100元,平台收入16%,即16元,云联惠平台记录在消费者账户上的积分为10000分,商家销售的账户记录1600分,推广者(包括区域代理公司、行业代理公司、消费者推荐人群、商家推荐人群和平台运营等)4400分。消费共享金的数额与实际系统产生的白积分总量比为1:10,具体分账明细和占收入权重比为:
消费者10000f占收入权重比为62.5%
商家1600f占收入权重比为10%
市场管理推广者占创业共享金的27.5%,其中,区域代理公司整体分配占5%,消费者消费时其推荐人群体(包括金钻和铂钻电商)占6.25%,商家销售时其推荐人群体(只有铂钻电商)占3.125%,行业代理公司和其它运营费等共占13.125%。具体按照积分的分配办法如下:
(1)区域代理公司一到八级(实际为省、市、县、镇、村五个行政级别),管理奖总计≤消费额的8‰(最多为5‱+6‱+7‱+8‱+9‱+1‰+1.5‰+2‰),即16%共享金的5%(最多为0.3125%+0.375%+0.4375%+0.5%+0.5625%+0.625%+0.9375%+1.25%)。
(2)消费者消费时,给他的金钻或铂钻店商推荐会员群体提成奖励,合计为消费额的10%白积分奖励。
(3)商家销售时,给他的铂钻店商会员群体提成奖励,合计为销售额的5%白积分奖励。
(4)正在筹建的行业代理公司市场奖励和运营费用等占推广者整体部分的13.125%。
云联惠的收费合法吗?
云联惠所收费用包括共享金、会员费和代理费三部分。
1.共享金。在云联惠商业模式中,商家需向平台交纳消费金额的16%作为创业共享金,实质上相当于其他第三方电商平台收取的平台使用费或平台服务费——网上商店、系统结算、营销工具等。从民法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民事行为,平台与商家通过意思自治,形成合同关系。交易双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该交易行为就是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在阿里、京东、王府井等第三方平台,平台服务费是属于平台投资人和股东的收益和利润,然而云联惠却把应得、既得的利润用来消费返还。换言之,云联惠收取商家16%的创业共享金,是一种代收、代管、代支付的行为,这既让商家和消费者交易目的达成,又给他们增加了额外的收入。
2.会员费。在云联惠这个电商平台里,消费者可以免费注册成为系统会员。根据需要享受的权益的不同,注册者可以自愿选择付费升级成为金钻或铂钻会员。会员交纳会员费后,可获得平台免费会员享受不到的增值服务。这与其他电商平台的收费会员的性质是一样的,这是一种合法的交易行为。交易双方都是基于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符合意思自治原则,没有强迫、欺诈等违反会员意愿和违法、违规的行为。法律保护这种合法的交易,而且这种合法收入不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3.代理费。根据云联惠商业大系统的商业要求,公司设立了代理制度,这是为了更好地推广云联惠这种具有社会意义的商业模式,让更多群众享受消费返还的福祉。代理制度设立的法律基础是《民法》里的民事代理行为,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的委托执行被代理人的事务,代表被代理人在执行事务中的意思。代理的核心,是意识、资质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愿。支付相应的代理对价、代理费是根据市场需求设定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代理费的收取是民事代理行为中支付代理对价的行为,是受民事法律保护的民事行为,这与其他一些企业发展加盟商和经销商的性质类似。也就是说,云联惠公司这项集资行为完全是合法合规的,收取的目的是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消费全返”是无稽之谈吗?
毋庸讳言,云联商业大系统运行之初曾擎旗树帜:消费全返!就这,长时间来让吃瓜群众纠结,让别有用心者纠缠。从2015年4月8日广东云联惠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宣布云联商业大系统正式运营到现在,针对云联惠消费模式的杂音就一直未断——由“零碎月”到“整齐风”,再到“倾盆雨”……
现在,人们见到“全返”二字,无不讳莫如深。其实,“消费全返”这个说法,本来无所谓对错。
试问:一个人返100%,一个人返50%,一个人返10%,最后是谁返得多?聪明的人连不用动脑就能作出判断:此问题无解!在此,插入另一个问题:铁和棉花哪个重?这个问题同样无解,因为它缺少一个至关重要的限定条件——“同一单位体积”。回到前面的问题。它之所以无解,也是因为缺少一个至关重要的条件——“返还时间”。五年返100%与两年返50%、一个月返10%,究竟哪个返得多?
返多少,其实不是问题,问题的答案可向时间去要。缺少前提条件而妄言返100%之“虚假”与返10%之“真实”,纯属无稽之谈!
从运行实际看,云联惠是不是在做“消费全返”?是,也不是!
说“是”,是因为在云联惠平台每完成一笔交易,平台收取消费金额16%的创业共享金,有一个问题值得说明,那就是平台返给消费会员和商家的白积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钱,只是平台红积分分配的一个权重参照。它就像从前农村生产队里记的工分,不是钱,只是年终决算时的权重参照。假如你有3600工分,生产队一般以10分为一个计算单元,3600分就是360个权重参照单元。如果每个工(10分)可分得1元,那么你的收入总量就是360元。不同的年份或不同的生产队劳动日值可能不同,收入总量也就肯定不同。
云联惠计分规则解析
在云联惠商业模式中,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完成消费过程后,系统会给他记录一个数据,叫白积分,这是今后参与共享的依据。具体说来,就是联盟商家每次交易完成后,将营业额的16%缴付到系统运营的专业账户,作为大众合伙创业共享资金,消费者的消费金额会以对应的白积分即时记录到他的账户中。这个白积分经过每天系统的计量、统计、分配再分享,就变成红积分,也就是红利。红积分记录在个人账户上,可以再消费,也可以兑换成现金。
营业额16%的创业共享资金是云联惠公司的经济命脉。
二、分配规则
云联惠平台将营收的16%消费创业共享金(平台服务费),再次分配给参与平台建设的消费者、商家和推广者,所采用的是“收付同源,以收定支”,单笔经营分账给各方的办法,以系统设计的白积分的形式发放到各自的云联惠账户(设置1元=100分,兑换625分给消费者,给商家100分,给推广者440分)。
比如,消费者通过平台消费100元,平台收入16%,即16元,云联惠平台记录在消费者账户上的积分为10000分,商家销售的账户记录1600分,推广者(包括区域代理公司、行业代理公司、消费者推荐人群、商家推荐人群和平台运营等)4400分。消费共享金的数额与实际系统产生的白积分总量比为1:10,具体分账明细和占收入权重比为:
消费者10000f占收入权重比为62.5%
商家1600f占收入权重比为10%
市场管理推广者占创业共享金的27.5%,其中,区域代理公司整体分配占5%,消费者消费时其推荐人群体(包括金钻和铂钻电商)占6.25%,商家销售时其推荐人群体(只有铂钻电商)占3.125%,行业代理公司和其它运营费等共占13.125%。具体按照积分的分配办法如下:
(1)区域代理公司一到八级(实际为省、市、县、镇、村五个行政级别),管理奖总计≤消费额的8‰(最多为5‱+6‱+7‱+8‱+9‱+1‰+1.5‰+2‰),即16%共享金的5%(最多为0.3125%+0.375%+0.4375%+0.5%+0.5625%+0.625%+0.9375%+1.25%)。
(2)消费者消费时,给他的金钻或铂钻店商推荐会员群体提成奖励,合计为消费额的10%白积分奖励。
(3)商家销售时,给他的铂钻店商会员群体提成奖励,合计为销售额的5%白积分奖励。
(4)正在筹建的行业代理公司市场奖励和运营费用等占推广者整体部分的13.125%。
云联惠的收费合法吗?
云联惠所收费用包括共享金、会员费和代理费三部分。
1.共享金。在云联惠商业模式中,商家需向平台交纳消费金额的16%作为创业共享金,实质上相当于其他第三方电商平台收取的平台使用费或平台服务费——网上商店、系统结算、营销工具等。从民法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民事行为,平台与商家通过意思自治,形成合同关系。交易双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该交易行为就是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的。在阿里、京东、王府井等第三方平台,平台服务费是属于平台投资人和股东的收益和利润,然而云联惠却把应得、既得的利润用来消费返还。换言之,云联惠收取商家16%的创业共享金,是一种代收、代管、代支付的行为,这既让商家和消费者交易目的达成,又给他们增加了额外的收入。
2.会员费。在云联惠这个电商平台里,消费者可以免费注册成为系统会员。根据需要享受的权益的不同,注册者可以自愿选择付费升级成为金钻或铂钻会员。会员交纳会员费后,可获得平台免费会员享受不到的增值服务。这与其他电商平台的收费会员的性质是一样的,这是一种合法的交易行为。交易双方都是基于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符合意思自治原则,没有强迫、欺诈等违反会员意愿和违法、违规的行为。法律保护这种合法的交易,而且这种合法收入不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3.代理费。根据云联惠商业大系统的商业要求,公司设立了代理制度,这是为了更好地推广云联惠这种具有社会意义的商业模式,让更多群众享受消费返还的福祉。代理制度设立的法律基础是《民法》里的民事代理行为,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的委托执行被代理人的事务,代表被代理人在执行事务中的意思。代理的核心,是意识、资质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愿。支付相应的代理对价、代理费是根据市场需求设定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商业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有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司长王学政等高层来云联惠调研!
这是有广东省11各级主要领导到云联惠考察!
警民携手,共创和谐,这是公安关给云联惠牌子!
昨天拜访了常州的老戴和李总,深入交流了零售、商品、设计、商业等。
2005年-2015年,是商品力的黄金十年,充满热情。即使有电商,以产品零售为核心的百货、购物中心依然热闹,电商还没有主导商品零售市场。回忆起来,不快不慢的节奏,有些致青春之感。
2015-至今,自媒体崛起,彻底让数据流量化、商品数据化。商品进步点是形式多样性,本质并没有进步,甚至下滑了。业态带动了零售,快代替了慢。各种力量在绞杀,品牌力、产品力、生产力等等,在自媒体和电商背书下,快的不知所以然。
也许几年后,很本质东西又要回来,文化力终究会起来。多谢李总赠书。
2005年-2015年,是商品力的黄金十年,充满热情。即使有电商,以产品零售为核心的百货、购物中心依然热闹,电商还没有主导商品零售市场。回忆起来,不快不慢的节奏,有些致青春之感。
2015-至今,自媒体崛起,彻底让数据流量化、商品数据化。商品进步点是形式多样性,本质并没有进步,甚至下滑了。业态带动了零售,快代替了慢。各种力量在绞杀,品牌力、产品力、生产力等等,在自媒体和电商背书下,快的不知所以然。
也许几年后,很本质东西又要回来,文化力终究会起来。多谢李总赠书。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