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晓日篇第二
周有大赉,善人是富。“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
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
译文‖
周朝大封诸侯,使善人都富贵起来。“我虽然有至亲,却不如有仁德之人。百姓如果有罪过,应该由我来担承。”
检验并审定度量衡,修复已废弃的机关工作,全国的政令就都会通行了。恢复被灭亡的国家,承续已断绝的后代,提拔被遗落的人才,天下的百姓就都会心悦诚服了。
钱穆‖
周有大赉.善人是富:此以下,述武王事。赉,赐予义。言周家受天大赐,富于善人,有乱臣十人是也。或说:武王克商,大封于庙,建国授土,皆善人也。是富犹言是贵。
虽有周亲,不如仁人:周,至义。亲,近义。周亲不如仁人,文武用心如此,故能特富于善人。或说封王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多仁人。或以周亲为管、蔡,仁人为箕、微。今皆不从。
百姓有过,在予一人:此武王袭用商汤语。
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汉书·历律志》:“周衰失政,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云云”,是汉儒认此下乃孔子语。承于尧、舜、禹、汤、武王之后,如孔子得行王道于天下,将如下云云也。权,秤也。量,斗斛。法度者,一说:度,丈尺,一字未足成句,故配以法字。一说:法度即律度。律谓十二律,度谓丈尺。后凡定制有限节者皆称法度。废官者,旧官有废,更修立之。
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此亦孔子陈帝王之法语。兴灭国,如周初封建,立黄帝、尧、舜、夏、商之后是也。继绝世,谓贤人世绝不祀,为之立后,使仍得享祀也。举逸民,谓才行超特不仕者,举而授之官爵也。
所重民食、丧、祭:或说:民、食、丧、祭四者民为首,民以食为天,故重食。重丧以尽哀,重祭以致敬。重食,重在生民。重丧、祭,则由生及死,由今溯往,民生于是见悠久。或说:民食连文,是一事,与丧、祭为三事,当从之。
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此《阳货》篇孔子告子张问仁语,上脱恭则不侮四字。又公则说三字,子张问仁章无之。或说:公字不见于《论语》,下至庄老之书始屡言之。据子张问仁章有“惠则足以使人”,公字疑当作惠。
《论语》编集孔子言行,至《微子》篇已讫。《子张》篇记门弟子之言,而以子贡之称道孔子四章殿其后,《论语》之书,可谓至此已竟。本篇历叙尧、舜、禹、汤、武王所以治天下之大端,而又以孔子之言继之,自谨权量审法度以下,汉儒即以为是孔子之言,陈后王之法,因说此篇乃《论语》之后序,犹《孟子》之书亦以历叙尧、舜、汤、文、孔子之相承作全书之后序也。然此章全不著子曰字,是否孔子语,尚不可知。或谓此乃孔子常常讽道之辞,殊无证。《泰伯》篇末已备载孔子论述尧、舜、禹、文、武之事,他章论尧、舜以下古帝王者尚亦有之,皆已数见,何必此章乃独为孔子常所讽道?且当时诸侯卿大夫及门弟子问政,孔子随而答之,其语散见于《论语》者亦已甚富,安见此章谨权量审法度以下乃为孔子陈后王之法,若其他各篇所记,反是零碎偶尔之辞,而此章所云始是孔子毕生抱负所在,而综括最举其纲要,此亦未必然。且孔子自云:“文王既殁,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舍吾其谁。”又曰:“吾久已不复梦见周公。”是孔子以文王、周公之道统自任,确已情见乎辞矣。若此章远溯上古,历叙尧、舜、禹、汤、武王而承以孔子自陈后王之法,则若孔子之意,乃以王者自任,此恐自战国晚年荀卿之徒,始有此等想像。孟子已言王天下,然尚不以孔子当王者。《论语》只言“用我者我其为东周乎”。又曰“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可证孔子生时,其心中仅欲复兴周道,未尝有继尧、舜、禹、汤、文、武以新王自任之意。其弟子门人,亦从未以王者视孔子,此证之《论语》而可知。故疑此章乃战国末年人意见,上承荀子尊孔子为后王而来,又慕效《孟子》书末章而以己意附此于《论语》之末。或疑此章多有脱佚,似亦不然。盖此章既非孔子之言,又非其门弟子之语,而自尧、舜、禹、汤而至武王,终以孔子,其次序有条不紊,其为全书后序而出于编订者某一人或某几人之手,殆可无疑。又此章下接子张问于孔子曰,体例甚不类。《汉书· 艺文志》,《论语》古二十一篇,出孔子壁中,有两《子张》篇,当是古《论语》即以此下子张问一章为另一《子张》篇,则《尧曰》篇实即以此章为一篇。体例正与《乡党》篇相同,亦只以一章为一篇。如是则上下论最后一篇均不分章,下论《尧曰》篇乃仿上论《乡党》篇之例而为之。
又按:此章末,“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数语,已见《阳货》篇子张问仁章。惟《阳货》篇以子张问仁横隔于公山佛肸连类并载之间,显见不伦。且《论语》载孔子答弟子问,皆仅称“子曰”, 独《阳货》篇子张问,及本篇下章子张问,皆称“孔子曰”,别成一体。或说:《阳货》篇子张问仁章原在古论《子张》篇之首,当是此两子张问合为一篇。而本章“宽则得众”数语,则为脱乱不尽之文,与上文不相蒙。后人谓《论语》后十篇多有脱误是也。今据此再为推说,或此两章裒集在后,故辞例不能与全书一律,而《鲁论》、《齐论》均以此两章附入《尧曰》篇合为一篇,为《论语》之旧。因上论下论各自十篇,不应下论独增一篇。又疑尧曰一章,或出自子张氏之儒之所为,故以所记子张问两章附于后。而古论乃将子张问两章分出别为一篇,不知何时子张问仁一章又误移入《阳货》篇中,而又于尧曰章末再出“宽则得众”数语,而“惠则足以使人”,又误成“公则说”三字。
今按《论语》一书,乃孔门遗训所萃,此为中国最古最有价值之宝典。孔门七十子后学讨论会集而成此书,厥功大矣。独此最后《尧日》一篇,章节之间,多留罅缝。又后有伪造古文《尚书》者,复剿窃尧曰章语以散人其所造《大禹漠》、《汤誓》、《泰誓》、《武成》等篇,后儒又转据伪尚书以说《论语》此章,于是疑辨遂滋,定论难求,实为此书一大缺点,亦千古一大憾事。因不惮辞费,采酌众说,详订之如此,然亦不知其果然与否。
周有大赉,善人是富。“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
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
译文‖
周朝大封诸侯,使善人都富贵起来。“我虽然有至亲,却不如有仁德之人。百姓如果有罪过,应该由我来担承。”
检验并审定度量衡,修复已废弃的机关工作,全国的政令就都会通行了。恢复被灭亡的国家,承续已断绝的后代,提拔被遗落的人才,天下的百姓就都会心悦诚服了。
钱穆‖
周有大赉.善人是富:此以下,述武王事。赉,赐予义。言周家受天大赐,富于善人,有乱臣十人是也。或说:武王克商,大封于庙,建国授土,皆善人也。是富犹言是贵。
虽有周亲,不如仁人:周,至义。亲,近义。周亲不如仁人,文武用心如此,故能特富于善人。或说封王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多仁人。或以周亲为管、蔡,仁人为箕、微。今皆不从。
百姓有过,在予一人:此武王袭用商汤语。
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汉书·历律志》:“周衰失政,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云云”,是汉儒认此下乃孔子语。承于尧、舜、禹、汤、武王之后,如孔子得行王道于天下,将如下云云也。权,秤也。量,斗斛。法度者,一说:度,丈尺,一字未足成句,故配以法字。一说:法度即律度。律谓十二律,度谓丈尺。后凡定制有限节者皆称法度。废官者,旧官有废,更修立之。
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此亦孔子陈帝王之法语。兴灭国,如周初封建,立黄帝、尧、舜、夏、商之后是也。继绝世,谓贤人世绝不祀,为之立后,使仍得享祀也。举逸民,谓才行超特不仕者,举而授之官爵也。
所重民食、丧、祭:或说:民、食、丧、祭四者民为首,民以食为天,故重食。重丧以尽哀,重祭以致敬。重食,重在生民。重丧、祭,则由生及死,由今溯往,民生于是见悠久。或说:民食连文,是一事,与丧、祭为三事,当从之。
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此《阳货》篇孔子告子张问仁语,上脱恭则不侮四字。又公则说三字,子张问仁章无之。或说:公字不见于《论语》,下至庄老之书始屡言之。据子张问仁章有“惠则足以使人”,公字疑当作惠。
《论语》编集孔子言行,至《微子》篇已讫。《子张》篇记门弟子之言,而以子贡之称道孔子四章殿其后,《论语》之书,可谓至此已竟。本篇历叙尧、舜、禹、汤、武王所以治天下之大端,而又以孔子之言继之,自谨权量审法度以下,汉儒即以为是孔子之言,陈后王之法,因说此篇乃《论语》之后序,犹《孟子》之书亦以历叙尧、舜、汤、文、孔子之相承作全书之后序也。然此章全不著子曰字,是否孔子语,尚不可知。或谓此乃孔子常常讽道之辞,殊无证。《泰伯》篇末已备载孔子论述尧、舜、禹、文、武之事,他章论尧、舜以下古帝王者尚亦有之,皆已数见,何必此章乃独为孔子常所讽道?且当时诸侯卿大夫及门弟子问政,孔子随而答之,其语散见于《论语》者亦已甚富,安见此章谨权量审法度以下乃为孔子陈后王之法,若其他各篇所记,反是零碎偶尔之辞,而此章所云始是孔子毕生抱负所在,而综括最举其纲要,此亦未必然。且孔子自云:“文王既殁,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舍吾其谁。”又曰:“吾久已不复梦见周公。”是孔子以文王、周公之道统自任,确已情见乎辞矣。若此章远溯上古,历叙尧、舜、禹、汤、武王而承以孔子自陈后王之法,则若孔子之意,乃以王者自任,此恐自战国晚年荀卿之徒,始有此等想像。孟子已言王天下,然尚不以孔子当王者。《论语》只言“用我者我其为东周乎”。又曰“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可证孔子生时,其心中仅欲复兴周道,未尝有继尧、舜、禹、汤、文、武以新王自任之意。其弟子门人,亦从未以王者视孔子,此证之《论语》而可知。故疑此章乃战国末年人意见,上承荀子尊孔子为后王而来,又慕效《孟子》书末章而以己意附此于《论语》之末。或疑此章多有脱佚,似亦不然。盖此章既非孔子之言,又非其门弟子之语,而自尧、舜、禹、汤而至武王,终以孔子,其次序有条不紊,其为全书后序而出于编订者某一人或某几人之手,殆可无疑。又此章下接子张问于孔子曰,体例甚不类。《汉书· 艺文志》,《论语》古二十一篇,出孔子壁中,有两《子张》篇,当是古《论语》即以此下子张问一章为另一《子张》篇,则《尧曰》篇实即以此章为一篇。体例正与《乡党》篇相同,亦只以一章为一篇。如是则上下论最后一篇均不分章,下论《尧曰》篇乃仿上论《乡党》篇之例而为之。
又按:此章末,“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数语,已见《阳货》篇子张问仁章。惟《阳货》篇以子张问仁横隔于公山佛肸连类并载之间,显见不伦。且《论语》载孔子答弟子问,皆仅称“子曰”, 独《阳货》篇子张问,及本篇下章子张问,皆称“孔子曰”,别成一体。或说:《阳货》篇子张问仁章原在古论《子张》篇之首,当是此两子张问合为一篇。而本章“宽则得众”数语,则为脱乱不尽之文,与上文不相蒙。后人谓《论语》后十篇多有脱误是也。今据此再为推说,或此两章裒集在后,故辞例不能与全书一律,而《鲁论》、《齐论》均以此两章附入《尧曰》篇合为一篇,为《论语》之旧。因上论下论各自十篇,不应下论独增一篇。又疑尧曰一章,或出自子张氏之儒之所为,故以所记子张问两章附于后。而古论乃将子张问两章分出别为一篇,不知何时子张问仁一章又误移入《阳货》篇中,而又于尧曰章末再出“宽则得众”数语,而“惠则足以使人”,又误成“公则说”三字。
今按《论语》一书,乃孔门遗训所萃,此为中国最古最有价值之宝典。孔门七十子后学讨论会集而成此书,厥功大矣。独此最后《尧日》一篇,章节之间,多留罅缝。又后有伪造古文《尚书》者,复剿窃尧曰章语以散人其所造《大禹漠》、《汤誓》、《泰誓》、《武成》等篇,后儒又转据伪尚书以说《论语》此章,于是疑辨遂滋,定论难求,实为此书一大缺点,亦千古一大憾事。因不惮辞费,采酌众说,详订之如此,然亦不知其果然与否。
《棋經》
宋 張儗 撰
《論局》
夫萬物之數,從一而起。局之路,三百六十有一。
一者,生數之主,據其極而運四方也。三百六十,以象周天之數。
分而為四,以象四時。隅各九十路,以象其日。外周七二路,以象其候。
枯棋三百六十,白黑相半,以法陰陽。
局之線道,謂之枰。線道之間,謂之罫。
局方而靜,棋圓而動。自古及今,弈者無同局。
《傳》曰:日日新。
故宜用意深而存慮精,以求其勝負之由,則至其所未至矣。
《得算》
棋者,以正合其勢,以權制其敵。故計定於內而勢成於外。
戰未合而算勝者,得算多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
戰已合而不知勝負者,無算也。
兵法曰:
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由此觀之,勝負見矣。
《權輿》
權輿者,弈棋布置,務守綱格。
先於四隅分定勢子,然後拆二斜飛,下勢子一等。
立二可以拆三,立三可以拆四,與勢子相望可以拆五。
近不必比,遠不必乖。
此皆古人之論,後學之規,捨此改作,未之或知。
詩曰:
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合戰》
博弈之道,貴乎謹嚴。
高者在腹,下者在邊,中者佔角,此棋家之常然。
法曰:
寧輸數子,勿失一先。
有先而後,有後而先。
擊左則視右,攻後則瞻前。
兩生勿斷,皆活勿連。
闊不可太疏,密不可太促。
與其戀子以求生,不若棄子而取勢,與其無事而強行,不若因之而自補。
彼眾我寡,先謀其生。我眾彼寡,務張其勢。
善勝者不爭,善陣者不戰。善戰者不敗,善敗者不亂。
夫棋始以正合,終以奇勝。
必也,四顧其地,牢不可破,方可出人不意,掩人不備。
凡敵無事而自補者,有侵襲之意也。
棄小而不就者,有圖大之心也。
隨手而下者,無謀之人也。
不思而應者,取敗之道也。
詩云:
惴惴小心,如臨于谷。
《虛實》
夫弈棋,緒多則勢分,勢分則難救。
投棋勿逼,逼則使彼實而我虛。
虛則易攻,實則難破。臨時變通,宜勿執一。
《傳》曰:
見可而進,知難而退。
《自知》
夫智者見於未萌,愚者暗於成事。
故知己之害而圖彼之利者,勝。
知可以戰不可以戰者,勝。
識眾寡之用者,勝。
以虞待不虞者,勝。
以逸待勞者,勝。
不戰而屈人之棋者,勝。
《老子》曰:
自知者明。
《審局》
夫弈棋布勢,務相接連。自始至終,著著求先。
臨局離爭,雌雄未決,毫釐不可以差焉。
局勢已贏,專精求生。局勢已弱,銳意侵綽。
沿邊而走,雖得其生者,敗。
弱而不伏者,愈屈。躁而求勝者,多敗。
兩勢相違,先蹙其外。
勢孤援寡,則勿走。機危陣潰,則勿下。
是故棋有不走之走,不下之下。
誤人者多方,成功者一路而已。
能審局者多勝。
《易》曰:
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
《度情》
人生而靜,其情難見;感物而動,然後可辨。
推之於棋,勝敗可得而先驗。
持重而廉者多得,輕易而貪者多喪。
不爭而自保者多勝,務殺而不顧者多敗。
因敗而思者,其勢進;戰勝而驕者,其勢退。
求己弊不求人之弊者,益;攻其敵而不知敵之攻己者,損。
目凝一局者,其思周;心役他事者,其慮散。
行遠而正者吉,機淺而詐者凶。
能畏敵者強,謂人莫己若者亡。
意旁通者高,心執一者卑。
語默有常,使敵難量。
動靜無度,招人所惡。
《詩》云:
他人之心,予時度之。
《斜正》
或曰:棋以變詐為務,劫殺為名,豈非詭道耶?
予曰:不然。
《易》云:師出以律,否藏凶。
兵本不尚詐,謀言詭行者,乃戰國縱橫之說。
棋雖小道,實與兵合。故棋之品甚繁,而弈之者不一。
得品之下者,舉無思慮,動則變詐。或用手以影其勢,或發言以泄其機。
得品之上者,則異於是。皆沉思而遠慮,因形而用權。
神遊局內,意在子先。圖勝於無朕,滅行於未然。
豈假言辭喋喋,手勢翩翩者哉?
《傳》曰:正而不譎。
其是之謂歟?
《洞微》
凡棋有益之而損者,有損之而益者。
有侵而利者,有侵而害者。
有宜左投者,有宜右投者。
有先著者,有後著者。
有緊避者,有慢行者。
粘子勿前,棄子思後。
有始近而終遠者,有始少而終多者。
欲強外先攻內,欲實東先擊西。
路虛而無眼,則先覷。
無害于他棋,則做劫。
饒路則宜疏,受路則勿戰。
擇地而侵,無礙而進。
此皆棋家之幽微也,不可不知也。
《易》曰:
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
《名數》
弈棋者,凡下一子,皆有定名。
棋之形勢、死生、存亡,因名而可見。
有沖,有斡,有綽,有約,有飛,有關,有劄,有粘,有頂,有尖,有覷,有門,有打,有斷,有行,有捺,有立,有點,有聚,有蹺,有夾,有拶,有避,有刺,有勒,有撲,有徵,有劫,有持,有殺,有松,有盤。
圍棋之名,三十有二;圍棋之人,意在可周。
臨局變化,遠近縱橫,吾不得而知也。
用倖取勝,難逃此名。
《傳》曰:
必也,正名乎棋!
《品格》
夫圍棋之品有九。
一曰入神,二曰坐照,三曰具體,四曰通幽,五曰用智,六曰小巧,七曰斗力,八曰若愚,九曰守拙。
九品之外不可勝計,未能入格,今不復云。
《傳》曰:
生而知之者,上也;
學而知之者,次也;
困而學之又其次也。
《雜說》
夫棋邊不如角,角不如腹。
約輕於捺,捺輕於避。
夾有虛實,打有情偽。
逢綽多約,遇拶多粘。
大眼可贏小眼,斜行不如正行。
兩關對直則先覷,前途有礙則勿徵。
施行未成,不可先動。角盤曲四,局終乃亡。
直四扳六,皆是活棋,花聚透點,多無生路。
十字不可先紐,勢子在心,勿打角圖。
弈不欲數,數則怠,怠則不精。
弈不欲疏,疏則忘,忘則多失。
勝不言,敗不語。
振廉讓之風者,君子也;起忿怒之色者,小人也。
高者無亢,卑者無怯。
氣和而韻舒者,喜其將勝也。
心動而色變者,憂其將敗也。
赧莫赧於易,恥莫恥於盜。
妙莫妙於用松,昏莫昏於複劫。
凡棋直行三則改,方聚四則非。
勝而路多,名曰贏局;敗而無路,名曰輸籌。
皆籌為溢,停路為芇。
打籌不得過三,淘子不限其數。
劫有金井、轆轤,有無休之勢,有交遞之圖。弈棋者不可不知也。
凡棋有敵手,有半先,有先兩,有桃花五,有北斗七。
夫棋者有無之相生,遠近之相成,強弱之相形,利害之相傾,不可不察也。
是以安而不泰,存而不驕。安而泰則危,存而驕則亡。
《易》曰:
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
宋 張儗 撰
《論局》
夫萬物之數,從一而起。局之路,三百六十有一。
一者,生數之主,據其極而運四方也。三百六十,以象周天之數。
分而為四,以象四時。隅各九十路,以象其日。外周七二路,以象其候。
枯棋三百六十,白黑相半,以法陰陽。
局之線道,謂之枰。線道之間,謂之罫。
局方而靜,棋圓而動。自古及今,弈者無同局。
《傳》曰:日日新。
故宜用意深而存慮精,以求其勝負之由,則至其所未至矣。
《得算》
棋者,以正合其勢,以權制其敵。故計定於內而勢成於外。
戰未合而算勝者,得算多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
戰已合而不知勝負者,無算也。
兵法曰:
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由此觀之,勝負見矣。
《權輿》
權輿者,弈棋布置,務守綱格。
先於四隅分定勢子,然後拆二斜飛,下勢子一等。
立二可以拆三,立三可以拆四,與勢子相望可以拆五。
近不必比,遠不必乖。
此皆古人之論,後學之規,捨此改作,未之或知。
詩曰:
靡不有初,鮮克有終。
《合戰》
博弈之道,貴乎謹嚴。
高者在腹,下者在邊,中者佔角,此棋家之常然。
法曰:
寧輸數子,勿失一先。
有先而後,有後而先。
擊左則視右,攻後則瞻前。
兩生勿斷,皆活勿連。
闊不可太疏,密不可太促。
與其戀子以求生,不若棄子而取勢,與其無事而強行,不若因之而自補。
彼眾我寡,先謀其生。我眾彼寡,務張其勢。
善勝者不爭,善陣者不戰。善戰者不敗,善敗者不亂。
夫棋始以正合,終以奇勝。
必也,四顧其地,牢不可破,方可出人不意,掩人不備。
凡敵無事而自補者,有侵襲之意也。
棄小而不就者,有圖大之心也。
隨手而下者,無謀之人也。
不思而應者,取敗之道也。
詩云:
惴惴小心,如臨于谷。
《虛實》
夫弈棋,緒多則勢分,勢分則難救。
投棋勿逼,逼則使彼實而我虛。
虛則易攻,實則難破。臨時變通,宜勿執一。
《傳》曰:
見可而進,知難而退。
《自知》
夫智者見於未萌,愚者暗於成事。
故知己之害而圖彼之利者,勝。
知可以戰不可以戰者,勝。
識眾寡之用者,勝。
以虞待不虞者,勝。
以逸待勞者,勝。
不戰而屈人之棋者,勝。
《老子》曰:
自知者明。
《審局》
夫弈棋布勢,務相接連。自始至終,著著求先。
臨局離爭,雌雄未決,毫釐不可以差焉。
局勢已贏,專精求生。局勢已弱,銳意侵綽。
沿邊而走,雖得其生者,敗。
弱而不伏者,愈屈。躁而求勝者,多敗。
兩勢相違,先蹙其外。
勢孤援寡,則勿走。機危陣潰,則勿下。
是故棋有不走之走,不下之下。
誤人者多方,成功者一路而已。
能審局者多勝。
《易》曰:
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
《度情》
人生而靜,其情難見;感物而動,然後可辨。
推之於棋,勝敗可得而先驗。
持重而廉者多得,輕易而貪者多喪。
不爭而自保者多勝,務殺而不顧者多敗。
因敗而思者,其勢進;戰勝而驕者,其勢退。
求己弊不求人之弊者,益;攻其敵而不知敵之攻己者,損。
目凝一局者,其思周;心役他事者,其慮散。
行遠而正者吉,機淺而詐者凶。
能畏敵者強,謂人莫己若者亡。
意旁通者高,心執一者卑。
語默有常,使敵難量。
動靜無度,招人所惡。
《詩》云:
他人之心,予時度之。
《斜正》
或曰:棋以變詐為務,劫殺為名,豈非詭道耶?
予曰:不然。
《易》云:師出以律,否藏凶。
兵本不尚詐,謀言詭行者,乃戰國縱橫之說。
棋雖小道,實與兵合。故棋之品甚繁,而弈之者不一。
得品之下者,舉無思慮,動則變詐。或用手以影其勢,或發言以泄其機。
得品之上者,則異於是。皆沉思而遠慮,因形而用權。
神遊局內,意在子先。圖勝於無朕,滅行於未然。
豈假言辭喋喋,手勢翩翩者哉?
《傳》曰:正而不譎。
其是之謂歟?
《洞微》
凡棋有益之而損者,有損之而益者。
有侵而利者,有侵而害者。
有宜左投者,有宜右投者。
有先著者,有後著者。
有緊避者,有慢行者。
粘子勿前,棄子思後。
有始近而終遠者,有始少而終多者。
欲強外先攻內,欲實東先擊西。
路虛而無眼,則先覷。
無害于他棋,則做劫。
饒路則宜疏,受路則勿戰。
擇地而侵,無礙而進。
此皆棋家之幽微也,不可不知也。
《易》曰:
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
《名數》
弈棋者,凡下一子,皆有定名。
棋之形勢、死生、存亡,因名而可見。
有沖,有斡,有綽,有約,有飛,有關,有劄,有粘,有頂,有尖,有覷,有門,有打,有斷,有行,有捺,有立,有點,有聚,有蹺,有夾,有拶,有避,有刺,有勒,有撲,有徵,有劫,有持,有殺,有松,有盤。
圍棋之名,三十有二;圍棋之人,意在可周。
臨局變化,遠近縱橫,吾不得而知也。
用倖取勝,難逃此名。
《傳》曰:
必也,正名乎棋!
《品格》
夫圍棋之品有九。
一曰入神,二曰坐照,三曰具體,四曰通幽,五曰用智,六曰小巧,七曰斗力,八曰若愚,九曰守拙。
九品之外不可勝計,未能入格,今不復云。
《傳》曰:
生而知之者,上也;
學而知之者,次也;
困而學之又其次也。
《雜說》
夫棋邊不如角,角不如腹。
約輕於捺,捺輕於避。
夾有虛實,打有情偽。
逢綽多約,遇拶多粘。
大眼可贏小眼,斜行不如正行。
兩關對直則先覷,前途有礙則勿徵。
施行未成,不可先動。角盤曲四,局終乃亡。
直四扳六,皆是活棋,花聚透點,多無生路。
十字不可先紐,勢子在心,勿打角圖。
弈不欲數,數則怠,怠則不精。
弈不欲疏,疏則忘,忘則多失。
勝不言,敗不語。
振廉讓之風者,君子也;起忿怒之色者,小人也。
高者無亢,卑者無怯。
氣和而韻舒者,喜其將勝也。
心動而色變者,憂其將敗也。
赧莫赧於易,恥莫恥於盜。
妙莫妙於用松,昏莫昏於複劫。
凡棋直行三則改,方聚四則非。
勝而路多,名曰贏局;敗而無路,名曰輸籌。
皆籌為溢,停路為芇。
打籌不得過三,淘子不限其數。
劫有金井、轆轤,有無休之勢,有交遞之圖。弈棋者不可不知也。
凡棋有敵手,有半先,有先兩,有桃花五,有北斗七。
夫棋者有無之相生,遠近之相成,強弱之相形,利害之相傾,不可不察也。
是以安而不泰,存而不驕。安而泰則危,存而驕則亡。
《易》曰:
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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