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映于树丛中的
裸露于天空下的
此刻的——灯光
使自己想到了……蜂巢
白昼
一群群辛勤的小蜜蜂
倾巢而出
夜晚
又蜂涌而归
无论有没有收获
在属于自己巢窠中的灯光下
总归是自由与舒适的
即便自己的劳动成果
总是会被养蜂人
拿去大半……
突然悟到:
公不公平
自不自由
舒不舒适
似乎
不在人心
而在肉体
只要吃饱穿暖
再有一个安乐的小窝
这世间绝大多数的人
并不在乎
得道失道的标准是什么
也不在乎
这天下正发生着什么
反正
离自己都很远
反正
夜晚时的灯光都会亮
于是又觉得
管仲说的那一句:
“衣食足而后知荣辱”
是无比正确的……
裸露于天空下的
此刻的——灯光
使自己想到了……蜂巢
白昼
一群群辛勤的小蜜蜂
倾巢而出
夜晚
又蜂涌而归
无论有没有收获
在属于自己巢窠中的灯光下
总归是自由与舒适的
即便自己的劳动成果
总是会被养蜂人
拿去大半……
突然悟到:
公不公平
自不自由
舒不舒适
似乎
不在人心
而在肉体
只要吃饱穿暖
再有一个安乐的小窝
这世间绝大多数的人
并不在乎
得道失道的标准是什么
也不在乎
这天下正发生着什么
反正
离自己都很远
反正
夜晚时的灯光都会亮
于是又觉得
管仲说的那一句:
“衣食足而后知荣辱”
是无比正确的……
→_← 转;《 伤 口 》
成年人的世界真的没有那么多感同身受,所以千万不要动不动就跟别人诉苦,逢人便展现你的伤口。因为你自以为的苦海无边,在别人眼里不过是小题大做,无病呻吟。
自己的伤,终归还是要自己去治愈,别人真的是爱莫能助。如果你总是把伤口裸露在外,不仅容易感染,而且往往久治不愈。
离开了父母的襁褓、独自在外闯荡的人,不管怎样都必须学会保护自己。
——因为人生的千疮百孔,绝不是值得炫耀的东西,那是羸弱不堪的表现,是我们的耻辱! https://t.cn/Rx1yWDw
成年人的世界真的没有那么多感同身受,所以千万不要动不动就跟别人诉苦,逢人便展现你的伤口。因为你自以为的苦海无边,在别人眼里不过是小题大做,无病呻吟。
自己的伤,终归还是要自己去治愈,别人真的是爱莫能助。如果你总是把伤口裸露在外,不仅容易感染,而且往往久治不愈。
离开了父母的襁褓、独自在外闯荡的人,不管怎样都必须学会保护自己。
——因为人生的千疮百孔,绝不是值得炫耀的东西,那是羸弱不堪的表现,是我们的耻辱! https://t.cn/Rx1yWDw
“我憋不住才在墙角小便,是她走过来看到我的,凭什么我要赔3000多块给她?”张先生深感委屈,因为一泡尿被罚3000块,可他明明不是故意的!如果反过来是女士尿急,难道她也要赔我钱吗?
张先生在杭州的工地上班,是一个工人,因为在工地上干活尿急憋不住,就就地找一个墙角解决,可谁知道被工地上的赵女士看到了。
当时赵女士也在工地上面干活搬运钢筋,而张先生大概离她有四十米左右的距离。她认为张先生这个举动是正对着她,让她感觉受到了侮辱。
于是赵女士越想越委屈,就报了案。后来两人为赔偿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各自有各自的说法。
赵女士认为:张先生故意不去厕所,而是站在工地的墙角让她看到这一幕,就是一种侮辱,需要张先生向她赔礼道歉,还要买一身新的衣服给她,再给她放鞭炮去晦气,当然还需要一个红包补偿,总计大概3060元。
张先生认为:当时我真的是尿急,并非是故意的,我愿意道歉,但是不希望赔偿这么多钱。当时我是对着墙角,只是侧面让她看见。但在她的角度看来,我是在她的正前方,我觉得很冤枉。
警方认为:张先生的行为确实属于故意裸露身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本来要对他行政拘留,但考虑到张先生确实不是故意的,如果张先生同意赔偿取得谅解,可以免去处罚。后来,张先生无奈赔了3060块。
网友对这件事情也是议论纷纷,有的网友说,工地上有女工是明显知道的,小便还不去厕所,有故意之嫌,付出代价也是应该的,虽然赔偿是多了点,就当吸取教训吧,如果是自己的姐妹遇到这种事也是够气愤的,以后就不会再有了。
但也有网友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赵女士要钱太多了,在她眼里有钱解决的事情都不叫侮辱,赔偿3000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想要多少要多少吗?以后不用抬钢筋了,天天在工地转悠,一个月怎么也得挣个三万两万的,比抬钢筋轻松多了!
我觉得张先生应该要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错了,确实是你自己本身有问题,如果去厕所解决,不要贪图方便,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文明很重要!
对于赵女士,我想对她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也是一个工人,知道在工地上干活不容易,你让他道歉是合理的,但是赔偿这么多,我觉得有点讹人,毕竟张先生不是故意的,多一点理解会更好吧!
张先生在杭州的工地上班,是一个工人,因为在工地上干活尿急憋不住,就就地找一个墙角解决,可谁知道被工地上的赵女士看到了。
当时赵女士也在工地上面干活搬运钢筋,而张先生大概离她有四十米左右的距离。她认为张先生这个举动是正对着她,让她感觉受到了侮辱。
于是赵女士越想越委屈,就报了案。后来两人为赔偿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各自有各自的说法。
赵女士认为:张先生故意不去厕所,而是站在工地的墙角让她看到这一幕,就是一种侮辱,需要张先生向她赔礼道歉,还要买一身新的衣服给她,再给她放鞭炮去晦气,当然还需要一个红包补偿,总计大概3060元。
张先生认为:当时我真的是尿急,并非是故意的,我愿意道歉,但是不希望赔偿这么多钱。当时我是对着墙角,只是侧面让她看见。但在她的角度看来,我是在她的正前方,我觉得很冤枉。
警方认为:张先生的行为确实属于故意裸露身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本来要对他行政拘留,但考虑到张先生确实不是故意的,如果张先生同意赔偿取得谅解,可以免去处罚。后来,张先生无奈赔了3060块。
网友对这件事情也是议论纷纷,有的网友说,工地上有女工是明显知道的,小便还不去厕所,有故意之嫌,付出代价也是应该的,虽然赔偿是多了点,就当吸取教训吧,如果是自己的姐妹遇到这种事也是够气愤的,以后就不会再有了。
但也有网友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赵女士要钱太多了,在她眼里有钱解决的事情都不叫侮辱,赔偿3000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想要多少要多少吗?以后不用抬钢筋了,天天在工地转悠,一个月怎么也得挣个三万两万的,比抬钢筋轻松多了!
我觉得张先生应该要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错了,确实是你自己本身有问题,如果去厕所解决,不要贪图方便,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文明很重要!
对于赵女士,我想对她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也是一个工人,知道在工地上干活不容易,你让他道歉是合理的,但是赔偿这么多,我觉得有点讹人,毕竟张先生不是故意的,多一点理解会更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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