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管护人员能否成为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
山西省娄烦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7)晋0123刑初4号
公诉机关: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段XX,男,庙湾乡政府聘用森林管护员,住娄烦县庙湾乡雷家庄村。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于2016年10月13日被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以娄检刑监刑诉[2016]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段XX犯玩忽职守罪,于2017年1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晋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段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娄烦县国土局在委托庙湾乡人民政府实施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期间,毁坏雷家庄村退耕还林地121.6亩,2016年8月16日,经娄烦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毁坏退耕还林地造成的经济损失为648565.76元。经进一步核实,毁坏的121.6亩退耕还林地在庙湾乡人民政府聘用的森林管护人员段XX管护的国家公益林小班内,段XX未按管护职责制止毁林行为,给国家造成648565.76元的损失。
针对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并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予以证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段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段XX当庭自愿认罪,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理查明,2011年底娄烦县国土资源局完成了对娄烦县庙湾乡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的立项工作。2012年娄烦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娄烦县庙湾乡人民政府组织和管理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201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实施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期间,毁坏雷家庄村退耕还林地121.6亩。2016年8月16日,经娄烦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毁坏退耕还林地造成的经济损失为648565.76元。
另查明,被告人段XX与娄烦县庙湾乡人民政府签订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每年一签。其中约定被告人段XX的管护责任有:及时发现并制止盗伐滥伐森林、毁林开垦、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而毁坏的121.6亩退耕还林地在被告人段XX的管护范围内。段XX未按管护职责及时报告、制止毁林行为,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48565.76元。
证明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
1.户籍身份证明证实,段XX出生于1975年3月10日,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2.庙湾乡人民政府出具的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档案以及娄烦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竣工报告,证实娄烦县庙湾乡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由娄烦县国土资源局立项,后委托娄烦县庙湾乡人民政府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项目主要为开发耕地,并已竣工验收并审核结算。
3.娄烦县林业局出具的退耕还林条例及雷家庄村退耕还林情况证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及雷家庄村退耕还林面积148亩(图纸调绘面积),涉及的退耕农户一直领取退耕还林补助金。
3.娄烦县庙湾乡人民政府出具的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区内退耕还林地面积核实情况证实,雷家庄村土地开发毁损退耕还林地涉及29户121.6亩。
4.娄烦县森林管护协议书证实,段XX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被庙湾乡人民政府聘为森林管护员,协议约定有具体的管护责任区(4640.64亩森林资源,包括国家公益林1339.81亩。)、明确的管护责任:及时发现并制止盗伐滥伐森林、毁林开垦、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
5.娄烦县退耕还林办公室以及娄烦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娄烦县天保工程管护责任区小班登记表证实,娄烦县雷家庄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毁坏的退耕还林地在段XX管护的责任小班内,为同一块地。
6.娄烦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制度及管理考核制度,证实森林管护人员的管护职责以及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森林管护人员工资兑现的依据。
7.娄烦县价格认定中心娄价涉字(2016)011号鉴定意见书,证实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毁坏退耕还林地造成的损失为陆拾肆万捌千伍佰陆拾伍元柒角陆份(648565.76元)。
8.被告人段XX的供述称,庙湾乡人民政府安排自己和段补怀共同管护雷家庄村的所有林地,管护协议是自己和庙湾乡政府签订的,工资由县林业局发放。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实施时,自己没有按管护协议的要求对该区内的退耕还林地进行管护。因为施工是村干部实施的,自己不清楚是否允许施工,因此没有堵工,没有及时报告庙湾乡政府。
上述证据经法庭调查核实,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段XX被庙湾乡人民政府聘为森林管护人员期间,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没有履行职责,致使庙湾乡人民政府实施的雷家庄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毁坏雷家庄村退耕还林地121.6亩,造成经济648565.76元。段XX为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玩忽职守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段XX犯玩忽职守罪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鉴于被告人能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且被毁坏的退耕还林地已进行补植补种,恢复植被。综上,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段XX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 郝丽军
审判员 韩 姣
审判员 高小青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李慧芬
山西省娄烦县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7)晋0123刑初4号
公诉机关:娄烦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段XX,男,庙湾乡政府聘用森林管护员,住娄烦县庙湾乡雷家庄村。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于2016年10月13日被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以娄检刑监刑诉[2016]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段XX犯玩忽职守罪,于2017年1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晋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段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娄烦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娄烦县国土局在委托庙湾乡人民政府实施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期间,毁坏雷家庄村退耕还林地121.6亩,2016年8月16日,经娄烦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毁坏退耕还林地造成的经济损失为648565.76元。经进一步核实,毁坏的121.6亩退耕还林地在庙湾乡人民政府聘用的森林管护人员段XX管护的国家公益林小班内,段XX未按管护职责制止毁林行为,给国家造成648565.76元的损失。
针对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并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予以证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段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段XX当庭自愿认罪,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理查明,2011年底娄烦县国土资源局完成了对娄烦县庙湾乡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的立项工作。2012年娄烦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娄烦县庙湾乡人民政府组织和管理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201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实施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期间,毁坏雷家庄村退耕还林地121.6亩。2016年8月16日,经娄烦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毁坏退耕还林地造成的经济损失为648565.76元。
另查明,被告人段XX与娄烦县庙湾乡人民政府签订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每年一签。其中约定被告人段XX的管护责任有:及时发现并制止盗伐滥伐森林、毁林开垦、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而毁坏的121.6亩退耕还林地在被告人段XX的管护范围内。段XX未按管护职责及时报告、制止毁林行为,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648565.76元。
证明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
1.户籍身份证明证实,段XX出生于1975年3月10日,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2.庙湾乡人民政府出具的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档案以及娄烦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竣工报告,证实娄烦县庙湾乡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由娄烦县国土资源局立项,后委托娄烦县庙湾乡人民政府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项目主要为开发耕地,并已竣工验收并审核结算。
3.娄烦县林业局出具的退耕还林条例及雷家庄村退耕还林情况证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及雷家庄村退耕还林面积148亩(图纸调绘面积),涉及的退耕农户一直领取退耕还林补助金。
3.娄烦县庙湾乡人民政府出具的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区内退耕还林地面积核实情况证实,雷家庄村土地开发毁损退耕还林地涉及29户121.6亩。
4.娄烦县森林管护协议书证实,段XX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被庙湾乡人民政府聘为森林管护员,协议约定有具体的管护责任区(4640.64亩森林资源,包括国家公益林1339.81亩。)、明确的管护责任:及时发现并制止盗伐滥伐森林、毁林开垦、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
5.娄烦县退耕还林办公室以及娄烦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娄烦县天保工程管护责任区小班登记表证实,娄烦县雷家庄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毁坏的退耕还林地在段XX管护的责任小班内,为同一块地。
6.娄烦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制度及管理考核制度,证实森林管护人员的管护职责以及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森林管护人员工资兑现的依据。
7.娄烦县价格认定中心娄价涉字(2016)011号鉴定意见书,证实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毁坏退耕还林地造成的损失为陆拾肆万捌千伍佰陆拾伍元柒角陆份(648565.76元)。
8.被告人段XX的供述称,庙湾乡人民政府安排自己和段补怀共同管护雷家庄村的所有林地,管护协议是自己和庙湾乡政府签订的,工资由县林业局发放。雷家庄村土地开发项目实施时,自己没有按管护协议的要求对该区内的退耕还林地进行管护。因为施工是村干部实施的,自己不清楚是否允许施工,因此没有堵工,没有及时报告庙湾乡政府。
上述证据经法庭调查核实,相互印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段XX被庙湾乡人民政府聘为森林管护人员期间,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没有履行职责,致使庙湾乡人民政府实施的雷家庄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毁坏雷家庄村退耕还林地121.6亩,造成经济648565.76元。段XX为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玩忽职守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段XX犯玩忽职守罪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鉴于被告人能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且被毁坏的退耕还林地已进行补植补种,恢复植被。综上,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段XX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 郝丽军
审判员 韩 姣
审判员 高小青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李慧芬
2012年《学校2013》李钟硕在剧中饰演高南舜一角。
2013年《听见你的声音》李钟硕在剧中饰演朴修夏一角。
2014年 《Doctor异乡人》李钟硕在剧中饰演脱北天才胸外科医生朴勋一角。
2014 年《匹诺曹》李钟硕在剧中饰演崔达布/奇河明一角。
2016 年《W-两个世界》李钟硕在剧中饰演姜哲一角。
2017年 《当你沉睡时》李钟硕在剧中饰演丁宰璨一角。
2018 年《死的赞美》李钟硕在剧中饰演金祐镇,天才作家一角。
2019 年《罗曼史是别册附录》李钟硕在剧中饰演车恩浩一角。
2012年电影《朝韩梦之队》李钟硕在这部电影中饰演崔京燮一角。
2014年电影《热血青春》李钟硕在这部电影中饰演姜仲吉一角,“传说中的情圣”仲吉。
2017年电影《V.I.P.》李钟硕在这部电影中饰演金光日一角。这是李钟硕首个反派角色。
2019年3月入伍,2021年2月退伍归来!
粉了他九年,每一部剧每一个角色都深入了我的心中,全世界最好的李钟硕[心]
2013年《听见你的声音》李钟硕在剧中饰演朴修夏一角。
2014年 《Doctor异乡人》李钟硕在剧中饰演脱北天才胸外科医生朴勋一角。
2014 年《匹诺曹》李钟硕在剧中饰演崔达布/奇河明一角。
2016 年《W-两个世界》李钟硕在剧中饰演姜哲一角。
2017年 《当你沉睡时》李钟硕在剧中饰演丁宰璨一角。
2018 年《死的赞美》李钟硕在剧中饰演金祐镇,天才作家一角。
2019 年《罗曼史是别册附录》李钟硕在剧中饰演车恩浩一角。
2012年电影《朝韩梦之队》李钟硕在这部电影中饰演崔京燮一角。
2014年电影《热血青春》李钟硕在这部电影中饰演姜仲吉一角,“传说中的情圣”仲吉。
2017年电影《V.I.P.》李钟硕在这部电影中饰演金光日一角。这是李钟硕首个反派角色。
2019年3月入伍,2021年2月退伍归来!
粉了他九年,每一部剧每一个角色都深入了我的心中,全世界最好的李钟硕[心]
【全智贤经纪公司回应其离婚传闻 称正在确认中】据韩媒,韩国女演员全智贤被爆料婚姻面临危机,已经与丈夫分居半年。对此,全智贤经纪公司表示正在确认中。#韩媒曝全智贤离婚#
昨晚播出的《横竖研究所》节目中,曾是娱乐新闻记者的金勇浩爆料,全智贤的丈夫崔俊赫与全智贤分居,目前两人已分居长达半年。男方已向全智贤提出离婚,但全智贤却不愿意离婚,主要原因是如果离婚,全智贤就有可能赔付巨额违约金。
全智贤和崔俊赫于2012年结婚,2016年大儿子出生,2018年二儿子出生。#全智贤 离婚#
昨晚播出的《横竖研究所》节目中,曾是娱乐新闻记者的金勇浩爆料,全智贤的丈夫崔俊赫与全智贤分居,目前两人已分居长达半年。男方已向全智贤提出离婚,但全智贤却不愿意离婚,主要原因是如果离婚,全智贤就有可能赔付巨额违约金。
全智贤和崔俊赫于2012年结婚,2016年大儿子出生,2018年二儿子出生。#全智贤 离婚#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