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区: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成员外出采购 时间不超2小时】#西安阎良发布疫情防控政策调整# 1月12日,西安市阎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通告。#西安疫情#
通告全文如下。
全区广大群众:
按照《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调整方案》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变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3日0时起,稳步有序恢复全区(不含航空基地)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区域交通查控措施,除应急救援、外出就医、生活物资保供等特需通行的人员车辆外,其他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或离开阎良。
二、倡导阎良籍在外人员就地过年,非必要不返乡。严禁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相关人员、车辆进入我区。严格限制人员、车辆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非中高风险地区确需返回的,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点对点”返回,并按要求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三、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间不超过2小时;其他家庭成员除参与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及经批准复工复产以外,一般不得外出。小区、村组、单位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疫措施,严格管控车辆进出,私家车非必要不上路。
四、超市、便利店、生鲜店、蔬果店、药店、农贸市场、商贸企业等生活必需品保供行业,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减少聚集,全面恢复营业,鼓励出店经营。孕婴店、理发店、干洗店、烘焙店、餐饮、快递网点、农资销售、银行网点等经营场所,按照“达标一个、验收一个、开业一个”的原则,逐步恢复营业。餐饮场所可通过订单外卖等方式开展无接触配送,暂不恢复堂食。
五、受疫情影响暂停生产建设的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和仓储物流等,按照“精准、渐进、可控”的原则验收合格后,逐步复工复产。
六、不得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不得组织和参与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白事简办、红事缓办,白事一律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压缩规模、控制人数。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棋牌室、影剧院、网吧、酒吧、KTV、茶室、台球厅、图书馆、健身场所、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七、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民生保供、重点人群和复工复产人员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频次,定期主动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复工复产企业、门店不落实防控措施、拒不整改的一律停业整顿;对不配合扫码测温,不佩戴口罩的,严禁出入小区(村组)、单位和公共场所。
八、广大市民群众要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严禁聚集、扎堆、串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华商报记者 任婷
通告全文如下。
全区广大群众:
按照《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调整方案》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变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3日0时起,稳步有序恢复全区(不含航空基地)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区域交通查控措施,除应急救援、外出就医、生活物资保供等特需通行的人员车辆外,其他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或离开阎良。
二、倡导阎良籍在外人员就地过年,非必要不返乡。严禁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相关人员、车辆进入我区。严格限制人员、车辆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非中高风险地区确需返回的,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点对点”返回,并按要求落实分类管控措施。
三、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间不超过2小时;其他家庭成员除参与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及经批准复工复产以外,一般不得外出。小区、村组、单位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疫措施,严格管控车辆进出,私家车非必要不上路。
四、超市、便利店、生鲜店、蔬果店、药店、农贸市场、商贸企业等生活必需品保供行业,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减少聚集,全面恢复营业,鼓励出店经营。孕婴店、理发店、干洗店、烘焙店、餐饮、快递网点、农资销售、银行网点等经营场所,按照“达标一个、验收一个、开业一个”的原则,逐步恢复营业。餐饮场所可通过订单外卖等方式开展无接触配送,暂不恢复堂食。
五、受疫情影响暂停生产建设的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和仓储物流等,按照“精准、渐进、可控”的原则验收合格后,逐步复工复产。
六、不得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不得组织和参与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白事简办、红事缓办,白事一律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压缩规模、控制人数。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棋牌室、影剧院、网吧、酒吧、KTV、茶室、台球厅、图书馆、健身场所、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继续暂停开放。
七、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民生保供、重点人群和复工复产人员要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频次,定期主动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复工复产企业、门店不落实防控措施、拒不整改的一律停业整顿;对不配合扫码测温,不佩戴口罩的,严禁出入小区(村组)、单位和公共场所。
八、广大市民群众要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严禁聚集、扎堆、串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华商报记者 任婷
【#西安非生活必需场所暂时停业#】12月22日,陕西西安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除防疫需要和民生保障以外,非生活必需场所暂时停业。
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便利店、医疗机构正常营业,但必须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暂停堂食,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疫情防控期间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鼓励企业采取灵活的用工政策,推行在家办公、线上办公,减少人员的流动性。#西安疫情# #西安全市实行封闭管理#
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便利店、医疗机构正常营业,但必须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等措施。暂停堂食,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疫情防控期间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鼓励企业采取灵活的用工政策,推行在家办公、线上办公,减少人员的流动性。#西安疫情# #西安全市实行封闭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来源:西安发布)
为应对我市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坚决阻断病毒的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坚持非必要不离市。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开具证明,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二、全市小区(村)、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人员持单位开具的确需到岗工作的证明。“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快递行业实行非接触式配送。
三、市民群众一般居家生活,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家庭成员除参与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及急需工作以外,一般不外出。
四、水电气暖和通讯、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医疗机构正常营业,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上述单位行业从业人员持单位开具的证明进出小区。
五、个体诊所暂停营业,影剧院、KTV、网吧、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暂停堂食。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开放。
六、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
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大学实施封闭式管理。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八、暂停客运班线,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发车班次,出租车、网约车不得进入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出市运营。
九、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基本保证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就地转为志愿者,主动到社区(村组)报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运转的工作人员持单位开具的证明进出小区。
十、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一、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措施自2021年12月23日0时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属地政府部门将公布服务电话,为有特殊需求的市民群众提供服务。
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22日
为应对我市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坚决阻断病毒的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群众坚持非必要不离市。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开具证明,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二、全市小区(村)、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人员持单位开具的确需到岗工作的证明。“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快递行业实行非接触式配送。
三、市民群众一般居家生活,每户家庭每2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家庭成员除参与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及急需工作以外,一般不外出。
四、水电气暖和通讯、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医疗机构正常营业,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上述单位行业从业人员持单位开具的证明进出小区。
五、个体诊所暂停营业,影剧院、KTV、网吧、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暂停堂食。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开放。
六、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
七、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停课;大学实施封闭式管理。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
八、暂停客运班线,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发车班次,出租车、网约车不得进入中高风险地区,不得出市运营。
九、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基本保证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就地转为志愿者,主动到社区(村组)报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运转的工作人员持单位开具的证明进出小区。
十、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一、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以上措施自2021年12月23日0时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属地政府部门将公布服务电话,为有特殊需求的市民群众提供服务。
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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