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为了见梁媛才天天去他们家小卖部买汽水的,即使是冬天也是如此。

今天来找她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她撑着头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听见推门而入的铃铛声,看向我的眼睛和往日一样弯起。

或许她知道我喜欢她,我这么想着,因为我总是不掩饰对她的迷恋。一天用来与她见面的时间只有这么短暂的一刻,所以我从来都是毫不避讳地盯着她看的,即使这样会显得不礼貌和令人堂皇,但我不愿意漏掉哪怕一秒让她充满整个我的宝贵机会。

是的,只要看着她,我就仿佛被充满了,我的眼睛,我的脑子,我的内里,我的全部,她的样子和她的味道还有声音,足够从我的每一个感官进入我,然后将我包裹完全。

屋子里又是只有她一个人在看店。

平时总是她先问我要点什么,但今天她没有说话,反而自顾自朝冰柜走去了,我几乎没有思考原因,只是很当然地跟在她后面。她的后脑勺有一撮翘起的软发,不知道是不是感知到我的视线,她伸手摸了摸,没有压下去软发但是让我的目光不自觉向下,看见她黄色的裙边随着一步一步而微微摇摆,我的心再一次微不可见地因此而荡漾起来。

她拉开冰柜问我要什么,歪了下头看我。

冰柜的玻璃门因为陈年的手印或其他而有蒙上痕迹的模糊部分,我恰好透过这一圈不清晰对上她狭长的眼睛,冰柜的灯在她的眼尾勾出很长一条的阴影,理所当然,勾着我的脑子也又开始不清晰起来。

她见我不回答也不觉奇怪,反倒是倚着玻璃门更加直直地盯着我。可能我在她的印象里本身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客人,于是现下的行为倒因此而正当起来。

她看着我的时候,我会忍不住地祈祷,要是时间在这一刻停住就好了一一其实我更想吻住她但偏偏又舍不得这样对她,所以只想要时间停住。就让她的视线无期限地框定我,而我在这偌大的迷宫中不求出口地漫步。

至少只凭对视,假装我们是某一类执迷于在对方眼中找到自己的恋人。

我总在想象里与梁媛相爱。

你是不是喜欢我?梁媛问我。

或许也可以不是想象,我想,但这是奢求,而我不奢求她的爱,所以我张了张嘴没有说话。不过这似乎是无效的狡辩,没有回答就是回答,而她也从我下咽的唾沫中再次得到了确证。

过来。

明明我们只隔了一扇玻璃门,但她说让我过来。

没有了隔阻视线变得清晰起来,梁媛靠在冰架上冲我笑,我甚至怀疑这是不是我的错觉,因而不敢向前一步。其实我总在梦里见过这样的场景,梦里的我粗鲁很多,虚无会豁免一切可现在的她不是虚无,直到她的手勾上我,我才真的确信即使靠近也不会惊吓到她。

她的唇蜜是淡淡的粉色,还泛着光泽,这是我凑近之后才发现的。

冰柜轰轰作响,冷气从梁媛的身后扑向我,落在面上却是湿热的一片,她的身上好香,我愈发迟钝的思维逐渐不足以作出反馈,只能抓住直白的一些,比如梁媛牵着我的手环住她的腰,然后再搂上我的脖子。

她轻轻一按,我就和她贴得更紧了,可能也带些我的私心。

你想吻我吗?她这么问我。

我顺从地点点头,却不敢轻易作出下一步,像一只小狗等待主人的命令,而她勾起的嘴角就是。

偏偏铃铛再一次响起,有人吗?梁媛直白地翻了个白眼,这让我一怔,因为是我第一次见过的样子。

她说了一声马上来然后松开了我,可没有离开反而视线向下,我随着看下去,这才意识到还没有松开在她腰间的手,于是又猛地收回去背在身后。

在这呆着,她笑了下说。

冷气呼在我的背上,我像被施了咒一动也不动,可能我真的是梁媛的小狗,所以对她的每一句话出于天性的服从。手摸索着抓住一瓶汽水贴着瓶身冷冻,才让手心烧起来的火逐渐息下去。

我又想起她的唇蜜,可能我刚才应该更果断一些才对。

等了好一会,她才过来,站定在我面前的时候还是笑着的,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于是依然在等待她的命令。

走吧,下次来,她说。

我几乎没有过多的反应就点点头然后准备走开,在这一刻我再次透彻地明白我真的变成了她的小狗。于是她说喂又叫住我的时候,我也顺从地转过了身。

她的眼睛眯了眯,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合格的小狗从来不会去揣测主人的意图,只需要对每一个指令做出最快最准确的回复,所以我不去想,我只为成为一只会被她宠爱的小狗而付出努力。

我很喜欢我的新角色,这看起来比每天买汽水的客人,要更容易靠近她。

梁媛走到我面前,我顺从地冲她笑,她于是也笑出来,然后她踮起脚尖,在我的脸颊落下一个轻轻的吻,我确信了,这一定是我取悦她的奖励。

为什么这么听话?她问我。

应该的,我很直白地回答道。

你是小狗吗?她捂着嘴又笑起来,我更自然地点头了,嗯,我是你的小狗,她的笑声是咯咯的,酒窝如同我希望的那样呈现着。好啊小狗,做得好,她揉揉我的后脑勺,手法也像在揉一只毛流旺盛的狗。

那明天见吧,小狗狗。她拍拍我。

离开店铺时我突然意识到,或许我应该挑选一只项圈,让梁媛明天亲手帮我带上。

\梦点

青春故事:那年我拒绝的情书

故事微刊 2022-01-03 07:30
作者:(台湾)莫 非

       他追逐的也许不是爱情,而是爱。       他追逐的也许不是我,而是一个曾向他表示友善的影子。

       每一次想到他,我便会感到一阵颤栗,为他那锲而不舍的劲儿,是那样一种可怕的坚持,坚持不把我给忘记。

       原本,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那个小区里,我家住1号楼,他家住10号楼。小学班上我坐前面,他坐最后一排。功课我常考第一,是班长、模范生;而他,永远是最后一名,老师从不提他、不正眼瞧他,不把他当回事。只除了一次,老师当堂点名:“宋××,你怎么退步了?不是每次都是倒数第一,这回却考了个倒数第二?”语带讥讽,在全班的哄笑中,将考卷摔在他的桌子上。当时他也跟着同学们在班上傻笑,好像分辨不出老师说的是反话。

       他长了个大头,有人说他笨,大概是因为他在家里跟妹妹睡上下铺,老由上铺摔到地上,所以给摔傻了。此话从没有人求证过,但他的头真的大,他也是大家公认的笨。所以我对于他,好学生对于笨学生,女生对于男生,在那个年纪是绝对井水不犯河水的。但有一天,母亲却向我问到他的成绩,然后对我说:“他爸生前和你爸是好朋友,所以你要在功课上帮他一把!”母亲又说自他父亲过世,他母亲便离家去了台北,从事秘书之类的工作。他和妹妹被小阿姨收留,而小阿姨又因在歌厅唱歌,认识了一个客人,后来就同居在一起,他们称他为“叔叔”。是那样一个畸零的家庭,不容易啊!所以我应该帮他,那一天,便找他一起做功课,约在他家。

       那天下午他家只有他。他带我参观了一下他家,然后带我到做功课的饭桌上,是个沾着油污的桌子,上面放着一盘冷馒头,一碟辣萝卜干。当时午后斜阳洒满一桌,成了房内最亮的地方,桌上像铺了块金色柔软的绸缎,什么东西都浸着温润色泽。

       他教我用馒头夹辣萝卜干吃。因为没吃过,也因为新奇,我吃了两口,觉得特别香,和他相视一笑。那天下午,我们友善地一起做着功课。偶尔,室内回响着“嘎巴!嘎巴!”萝卜干的脆嚼声,在那午后阳光的一个角落,天地一片宁静。

       但接连几天在学校,同学开始注意到他的变化了。“你看,宋××又在算人数了!”有人拍我肩要我注意。是在早晨的课间活动,学校安排我们跳土风舞,要流动换舞伴。排在另一头的他在等音乐时,会一个个数,看怎样换舞伴,可以换到和我在一起。我回头,果然望见他一脸认真地伸着手指,在一一点算。他个儿高、头又大,队列中很容易看见,但他对别人的注意浑然不知。当即我便羞愤了,真没想到数学那么差的他,会有这种脑筋?

       死心塌地的追逐
       我开始对他疏远,视如路人。不仅再没有邀他一起做功课,而且看他远远走来,我就闪在一边。我不喜欢同学把我和他联想到一块儿。但也有失算的时候。一天清晨上学路上,我骑着脚踏车一溜而过,转个弯后,赫然望见不远处,他正背着书包的背影。我只好硬着头皮往前骑,擦肩而过时,他抬了下头,发现是我,眼光闪了闪;我咬咬牙,假装视若无睹地继续往前骑。

       一会儿,却意外地听到背后传来快速沉重的跑步声。回头一望,暗叫不好,这个傻大个一手紧抱书包,一边喘着气,紧追着我的车跑。我吓得愈骑愈快,他也愈跑愈快,头上甩着汗珠子,嘴巴大声吐着气,却不肯开口招呼我,或喊一声停。这使我也没什么理由阻止,我假装没看见,紧抿着嘴,兀自低头赶路,像个不相干的路人。地上是一高一低、快速移动的身影,偶尔一个远远地抛下另一个,偶尔两个又紧紧相随。

       日后每次路上碰见,他一定撒开两脚,卖力地追赶着我的车。我从未问他为何要跟着我跑,他也从不招呼我停车等他一下!

       寻常情书
       暑期放假,我松了口气。不上学便见不到,我便很安全。

       一晚,我忽然被墙外轻轻的叫声给唤醒了,那是压抑又紧张的声音,又要我听到,又不能叫别人知道。一下在墙这头,一下又冒到墙那头:“莫非!莫非!你出来一下!”小偷似的。

       我听了,顿时噤声。有点兴奋,又有点不知所措。他叫我出去做什么?脑中一片空白。经验是新鲜的,但那个大头又叫我没太多想法,只好假装不在,可是又心虚,因为我知道他是知道我在的。他又叫了一阵,便也没声了。隔两天,又来叫,隔两天,再来。是那样不死心,探索、试探,叫魂似的叫。我烦透了。

       “莫非!你出来一下!”他又在墙外叫魂了,终于给哥哥听见,他不耐烦地走出去,很凶地喊:“叫什么叫?是哪家的狗在叫?不要在这儿吵!”很成功地遏止了那头的叫魂声。进屋时,老哥对我得意地挑挑眼:“怎么样?你老哥厉害吧!”

       但安静只持续了几天,信箱里却开始出现我的“情书”了。因为是住同一个小区,一定是他本人专送,每每门外信箱“咚!”一声响,然后便是一阵跑远的脚步声。

       说“情书”,其实是神近而非形似,全信不带任何与“情”有关的字眼,而且言语平常,简单几句话,算是小学生式的问候。信纸也是一张肮脏的作业纸,上面铅笔字迹歪七扭八,几句话写得挣扎痛苦非常,涂改痕迹历历在目,看得出他把一生的学问全用上了。是这样一封让人啼笑皆非的信,拿在手上,却惊心动魄,一颗想要表达什么的心,好像烫手指。

       我从没回过信。年龄上,我还是讨厌“臭男生”的年龄,情感上也还没开放,对这一连串浓烈的表示,只觉得莫名其妙的“倒霉”。他大约也看出我的烦恼,在学校不再数舞伴了,但上学路上仍是追着跑,信箱也仍时不时躺着封信。

       温柔大手
       隔年初夏,一场滂沱大雨,到处淹水,我必须步行上学。走到校门口时,因为是上坡,黄浊的大水迎面滚滚流下,竟泛滥成校门宽的一条大河。老师在门口指挥,一些学生脱了鞋涉水前进。我也涉入水中,浸在冰凉水中的脚,像被许多鱼由趾间溜过。

       我低头,在湍流水中摇摇晃晃地走,有点头晕,也有点害怕。走了一半,看着快速流过的水,忽然有点发昏,这时,一双手由后面伸来,是他。我因惧怕,一时摒除所有的矜持死命抓住,乖顺地由他牵我走到校门口。

       现在回想,那绝不是一只偶然冒出的手,而是一只在身后多时,伺机待发的手;那也不是一双小学生的手,而是一只有力又稳定的手,一只多年身为保护者,走过无数生活困境的手。是那样一只手,把我由大水中牵出。到了高处,他松了手,看也不看我便离开了,大约是感到我的不自在。望着他的背影,我着实发了阵呆。

       初中,我考到了私立学校。他与小阿姨一家搬走了,听说他被送进工厂去当学徒。高中,我又考到北部女中,一次回台中老家,看到他几封过期来信,地址是中坜,字迹仍是熟悉的,其中一封里他形容我是:飞上枝头做凤凰。有几个字是拼音注出来的。

       他只是向爱投奔
       女孩心的诡异之处,就在当自己对对方没感觉时,对方的一切追逐,都会被弃之如仇、逃之不及,对方再怎么掏心掏肺,也只是“我本有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清渠”。
     
 但在二十几年后,我渐渐有了不同的视野,我发现生命中的这一段,也许原本不是一般初恋式的追逐与被追逐。他追逐的也许不是爱情,而是爱。他追逐的也许不是我,而是一个曾向他表示友善的影子。他一生寻找的,是那属于人与人之间的关怀。

       因为是那样一个成长在寂寞中的孩子,世界对于他来说是破碎、不安、残酷的,在他童年的记忆里,是被泪与屈辱淹没的大海;因为内心的渴望,他把我当成山一样的指标,一次次如浪涌向岸边,毫不气馁地向爱投奔。

       而我给了他什么呢?一个阳光的下午?一个微笑?一个牵手?他不知道,当我骑着车飞快往前跑而他紧追不放时,他已把那一角阳光给逼退,给远远地抛在后方了。而我不知道的是,自己一个微小的友善表示,就是他生命中仅有的仁慈,就是他全部的阳光。

       他追逐的,是阳光的影子,阳光的记忆。

#晚分享# 蒋勋讲《桃花源记》:生命里最美好的事物,常常出现在你茫然不觉的时刻

《桃花源》是一首诗,《桃花源记》是这首诗前面的序,可是这个序比诗还长,而且比诗更有名。很多人大概都没有看过那首诗,但大多数人看过序,我们以前的教科书也只选了序,为什么?因为序没有教条,一直到今天读起来都觉得是散文中的极品。

陶渊明幻想出那样一个桃花源,用了最简单、最浅显、最自在的语言和形式,不押韵,也没有格律,带我们进入一个思想领域,而且不露痕迹,完全是讲了一个故事。

我觉得这也是我们最早、最好的短篇小说。时间是“晋太元中”,地点是武陵,人物是武陵人,职业是捕鱼。一个好的散文作者、思想家要转成好的小说家,不能一开始就是讲道理,那样别人会排斥,所以我称这篇序是纪录片的写法。最前面交代的是时间、地点、人物,完全没有作家的主观意见,全是客观的东西。可是事实上这整个故事都是虚构的,并没有这个人,也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

这个武陵的捕鱼人“缘溪行”,因为以打鱼为生,所以就顺着溪水走,哪里有鱼就去哪里。“忘路之远近”,注意“忘”字出来了,我们去爬山也好,旅行也好,很难忘路之远近,常常会问:“我们下面去哪里?多久可以到?”可是如果你真正陶醉在风景中,就会“忘路之远近”。正因为这个人迷路了,才有下面的发现。

这有点像“精移神骇,忽焉思散”。理性世界消失了,“忘路之远近”以后,“忽逢桃花林”,所以说生命里最美好的事物常常出现在你茫然不觉的时刻,你忘掉目的性之后,才会碰到美景。这是进入山水的过程,你的感官已经被它包围,被它迷住,反而有一种新发现。

生命里最美好的时刻,常常是你把现实的东西暂时忘掉的时刻。我们平常总是要记住很多事情,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各种密码,那些东西慢慢构成一个假设出来的“我”,生命就被那些东西牵绊住。可是这一天,渔人“忘路之远近”,把打鱼这个现实里的职业暂时忘掉,流连在一片桃花林,这个时候才进入自己的生命世界、心灵世界。

“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河的两岸全部是盛开的桃花。“芳草鲜美,落英缤纷”,草地这么漂亮,满地都是落花,这是一个没有人来过的世界。“渔人甚异之”,怎么过去从没有看过这么美的景色?生命有时候是要有好奇的,不然就变成单调的重复,会有职业的疲倦感。“复前行,欲穷其林。”想往前走走看,看看这片树林的尽头是什么样子。

这一大段完全没有作者的主观意见,全部是纪录片式的描述。这是高手。你看他写诗的时候,忽然讲很多道理,写序的时候只是要引导人家去读他的诗,完全轻松、自在,没有刻意,这是散文和小说的最好写法。我看学生的作品时,会建议他们把个人意见删掉,因为他没有观察,没有描述,上来就是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而在这篇序里,全部是客观世界的景象,所以我们被吸引了。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树林的尽头就是水的源头,水是从山里面出来的。“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这其实是一个生命对一个未知世界进行的窥探。陶渊明的写法非常奇特,透过这一个小口,想去感知一个平常没有接触过的世界,那里面有幽微的光,吸引你进去。

《桃花源记》被翻译成多种文字,成为世界文学名篇,为什么?因为它没有任何道理,只是一个故事,但这个故事把很多世界都打开了。它很有象征性。桃花林的水源也是我们生命活水的来源,那个小口正是我们生命中要打开的洞口。只是平时我们把这个洞堵塞住了,根本不看它。

“便舍船,从口入。”这六个字非常重要。你不舍弃你的东西,就不会得到下一个东西,舍是入的开始,因为你背负的东西会限制你。陶渊明是一个非常有哲学家气质的诗人,这时候他忽然把自己的哲学转成了一个画面。

“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有时候我和学生讲创作,也是用这一段在讲。创作刚开始的时候,有一个非常狭窄的部分,你就是觉得通不过,甚至会回头,不到一定的程度,你就不会看到豁然开朗的部分。我想任何专业都一样,刚开始在外面的时候都很兴奋,可进去以后,有一段时间会产生难度,坚持度过以后,又豁然开朗了。

“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一个民间的生活景象出来了,有农民耕作的田地,还有桑树和竹林。“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田地中的小路彼此沟通着,人们往来耕种,鸡在叫,狗在叫。“男女衣著,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非常简单的白描,可是很活泼地把民间的生活状态和朴素情感直接传达了出来。如果我们今天到乡下去,那个场景还和这里描述的一样,是非常单纯、非常平凡的生命状态。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渔人讲明自己的来历以后,人们就把他邀请回家,好好款待他,有没有觉得很像我们现在的民间?我小时候走到哪里,人家就“设酒杀鸡作食”;现在每逢原住民的丰年祭,也是“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我们小时候也常常有这种情况,家里来个客人,一个村子的人都跑过来了,也会打听很多事情。

“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他们告诉这个打鱼的人说,他们好几代以前的祖先,因为秦朝的时候天下大乱,就到这个地方来避难。所谓“绝境”,是外面人不太容易到的地方。“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这些人再也没有出去,他们所处的是一个农业社会,所以才能自给自足。我们今天好像没有办法这样过日子,因为我们需要好多东西,可是在桃花源里,人们自己种桑、养蚕、织布、种米,自给自足,不需要外面的东西。这是早期人类的一种单纯生活,人还可以回到很简朴的生活形式。

我有一个朋友对我说,他一定要住在便利店楼上,因为便利店里什么都有,不然就没有安全感。人和物质的关系也很有趣,人有依赖性和依靠性,觉得没有某个东西就不行。大地震来的时候,人们发现原来还是可以过很简单的生活的。有时候灾难是一种提醒,发现很多东西都不是必需的。就像伊朗导演阿巴斯的电影《生生长流》,伊朗大地震以后,人可以那么朴素、简单地活着,而且是有信仰地活着。这些例子会警醒我们:你对物质的依赖到了什么程度?

“问今是何世”,这句很有趣,住在桃花源里面的人问现在是什么朝代,他们所知道的最后的朝代叫秦,后面就不知道了。真好,我最近都不开电视,就是不想知道这些东西。“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他们的时间停在了秦朝。这里好像是一个讽刺,政权所建立的朝代,也许正是老百姓要遗忘的东西。这些人不愿意再有朝代,朝代更替带来的只是战争、痛苦跟灾难。

“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渔人告诉桃花源中人现在外面的情形。“皆叹惋”,里面的人都摇头叹息,觉得不可思议。这是一个有趣的对话,是一群停止在自然岁月里的人与一个生活在世俗政治中的人的对话。没有陶渊明行与影分离的观念,或许就不会有这篇文章。他假设两个不同的世界之间形成一种多元的对话。这个对话其实也有可能发生在我们自身入世的部分与出世的部分在之间。

“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其他人都邀请渔人去家里坐坐,农业社会都是这样,大家很容易就变成朋友。“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我觉得这里非常微妙。“不足为外人道也”,你可以解释为不能提,或者是不要告诉别人,可能是害怕被打扰,也可能是说我们这么微不足道,不要让外面知道。可是作者用了白描的笔法,不加任何解释,反而显得意味深长。中国老百姓最大的愿望,就是找一个桃花源躲起来,不要有任何政治的干扰。

“既出,得其船。”渔人出来了,刚才是舍船,现在又得船,恢复了本来的职业,也恢复了他入世的角色。出来以后,“便扶向路,处处志之”。他刚刚才答应不告诉别人,这个时候就一路做记号,全部是心机对不对?他很明显是想要再回去。这个渔人的角色一直在转换,舍船的时候是一个个角色,得船的时候又是另一个角色。可是当他一直在做记号的时候,表示精神性的东西已经消失了,怎么做记号都没有用,当你那么想得到的时候,它其实早就不见了。

更糟糕的是,“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这文字真是简洁得不得了。渔人见了太守,就告诉他有桃花源这样一个地方这里已经完全变得政治化。看到这段的时候,有点儿紧张,真害怕桃花源从此就完蛋了。

“太守即遣人随其往”,今天如果说台湾发现了一个地方是没有报户口的,那真是不得了。“寻向所志”,跟着他所做的记号去找,可是“遂迷,不复得路”我最喜欢后面这一句。他做了这么多记号,怎么还会“遂迷,不复得路”?这是因为在没有心机、“忘路之远近”的时候,天机就会出来,可是一有心机,天机就不见了。

这篇文章真是有趣,层次非常丰富。我觉得它是在讲人性,人性坦荡得一清如水时,就会看到最美的东西,而当一个人有了心机,所有东西就都不见了。这个“迷”其实是迷失了。有时候回想自己的一生,会觉得所谓的迷失是因为执着,你一旦刻意要某个东西,肯定就找不回来了。

我脊椎不好,就学打坐。进行到第十天,我发觉有一种奇怪的气在体内流通,兴奋得不得了。次日赶快继续,有点等的意思,等那种感觉再来,可是再也没有来过,我师傅就骂我贪。我在创作时也知道,写诗和画画时最好的笔墨,常常来自生命完全放松的时候。

我觉得到这里结束就很好,但陶渊明又加了一个结尾,这个结尾也真是好。桃花源明明是虚构的,他要让它显得真实,就加了一个南阳刘子骥。此人是一个高士,如果太守找不到,高士可以去找吧?但是,“未果,寻病终”。高士也没有找到,最后病死了。“后遂无问津者”,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去找,“津”是渡口的意思。每次读到最后一段,我都有一种很大的悲哀。没有人再找,是没有人再相信桃花源的存在了。这个渔人最后大概会被大家当成疯子。不相信是更大的悲哀,因为你心里面连桃花源都没有了,桃花源不见得是事实的存在,可是应该是心中的乌托邦。但刘子骥之后竟没有人再相信,也没有人再去找,失去了向往,我们今天的状态就是这样。陶渊明在那样一个战争纷起的乱世,去王羲之写《丧乱帖》不远的时代,写出这样一篇文章,其实是在表达内心对桃花源的渴望。

台湾小说家黄春明从《桃花源记》衍生出了儿童剧剧本《小李子不是大骗子》。里面说这个渔人回来没有请太守去找桃花源,而是将带回来的桃花枝杆插在自己家里。过了一阵子,春雨下过,桃枝就发芽了,他在家里培育出一片桃花林。黄春明的意思很清楚:桃花源是要培育的,你与其去找桃花源,不如就在你的身边、你的脚下培育桃花源。文化的传承是非常有趣的,陶渊明绝对没有想到,一千五百年后会有个叫黄春明的作家去继续发展他的东西。

(本文节选自《蒋勋说中国文学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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