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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过国家a区分数线,报考专业代码为10医学开头的专业和07理学中的药学、中药学和护理专业。
联系方式:请发邮件至695182426@qq.com,会提供调剂信息和调剂申请表。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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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毕业生推荐!广东药科大学药学院!
这是一所药学学科专业齐全、师资力量雄厚、软硬实力均一流的学院。
学院现有药学一级学科学术型及专业型硕士学位授予权,有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药物分析、药物化学、药事管理、临床药学7个本科专业
#广东药科大学##药学院#
更多相关内容已经专业介绍关注下面链接即可了解
https://t.cn/A6AhIO9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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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龙华分院打狂犬病毒疫苗后
回复函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帮助我解决问题,给领导添麻烦了。
由于我既不是医务人员,也没有医学常识,文化水平也不高,所以,在表达自己意见时,只能想到什么说什么,还请各位领导见谅。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平台已于8月5日回复了我的问题。但他们的回复对于我急需解决的问题,并无任何帮助。
我当务之急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一个,就是怎样解决狂犬病疫苗不良反应给我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近期,我也专门请教了国家卫健委医政管理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国家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CDC)、中国药学会、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等北京的临床医学行政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的有关专家。通过咨询,初步了解到了国家关于药物不良反应管理方面的一些标准与规范。
药物不良反应是药物作用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必然结果。不同的人对于不同的药物有着不同的耐受性。只要是药物,在临床使用中就存在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可能性与概率,这也是正常的和可以理解的。但正是因为药物存在不良反应的可能性与概率,所以在使用中才需要严加管理和谨慎操作,所以才需要制定并遵守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专业管理规范。
然而,在深圳龙华政务平台的回复中,似乎并不存在药物不良反应这种可能性,至少事实上不存在这种情况。他们说“所有注射狂犬病疫苗的人,没有出现过一例”这种情况,好像是我在无理取闹或编造谎言,欺骗政府。我认为这不是尊重科学的态度,更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我既不是专业医务人员,也不是医学行政管理人员,更没有了解或掌握医疗信息资源的资格与权力,我怎么可能知道在接受狂犬病疫苗注射的人群中,究竟有没有发生过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呢!我说有,肯定是没有任何证据。我说没有,同样也没有证据。但是全世界医务人员都知道,药物不良反应作为一种客观必然性与客观可能性,肯定是存在的。只是概率大小高低而已!但你总不能肯定的说:“没有”吧!所以,龙华政务平台的回复,存在依仗专业行政权力和信息资源不对等的特权,敷衍了事,蒙混过关的嫌疑。
如果深圳龙华医院可以拿出狂犬病疫苗不存在药物不良反应的理论依据、证明过程和实验报告来,那我向绪梅立即“撤诉”,并诚恳地向各级领导以及深圳龙华区人民医院道歉。但是,深圳市龙华人民医院或龙华政务平台如果不能证明狂犬病疫苗不存在药物不良反应的理论证据、研究证据和经验事实,那么,就无法推拖他们应该承担法律义务和职业规范!就应该立即给我解决注射狂犬病疫苗引发的健康受损问题!就应该依法合规履行国家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和国家CDC关于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管理和处置的各项有关责任和义务。
我的要求很简单:
立即帮我解决狂犬病疫苗引起的不良反应问题!
再次给各位领导添乱,还请见谅。
申诉人:向绪梅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申诉日期:--2019-年--8月--日
回复函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帮助我解决问题,给领导添麻烦了。
由于我既不是医务人员,也没有医学常识,文化水平也不高,所以,在表达自己意见时,只能想到什么说什么,还请各位领导见谅。
深圳市龙华区政务平台已于8月5日回复了我的问题。但他们的回复对于我急需解决的问题,并无任何帮助。
我当务之急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一个,就是怎样解决狂犬病疫苗不良反应给我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近期,我也专门请教了国家卫健委医政管理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国家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CDC)、中国药学会、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等北京的临床医学行政管理部门和科研机构的有关专家。通过咨询,初步了解到了国家关于药物不良反应管理方面的一些标准与规范。
药物不良反应是药物作用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必然结果。不同的人对于不同的药物有着不同的耐受性。只要是药物,在临床使用中就存在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可能性与概率,这也是正常的和可以理解的。但正是因为药物存在不良反应的可能性与概率,所以在使用中才需要严加管理和谨慎操作,所以才需要制定并遵守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的专业管理规范。
然而,在深圳龙华政务平台的回复中,似乎并不存在药物不良反应这种可能性,至少事实上不存在这种情况。他们说“所有注射狂犬病疫苗的人,没有出现过一例”这种情况,好像是我在无理取闹或编造谎言,欺骗政府。我认为这不是尊重科学的态度,更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我既不是专业医务人员,也不是医学行政管理人员,更没有了解或掌握医疗信息资源的资格与权力,我怎么可能知道在接受狂犬病疫苗注射的人群中,究竟有没有发生过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呢!我说有,肯定是没有任何证据。我说没有,同样也没有证据。但是全世界医务人员都知道,药物不良反应作为一种客观必然性与客观可能性,肯定是存在的。只是概率大小高低而已!但你总不能肯定的说:“没有”吧!所以,龙华政务平台的回复,存在依仗专业行政权力和信息资源不对等的特权,敷衍了事,蒙混过关的嫌疑。
如果深圳龙华医院可以拿出狂犬病疫苗不存在药物不良反应的理论依据、证明过程和实验报告来,那我向绪梅立即“撤诉”,并诚恳地向各级领导以及深圳龙华区人民医院道歉。但是,深圳市龙华人民医院或龙华政务平台如果不能证明狂犬病疫苗不存在药物不良反应的理论证据、研究证据和经验事实,那么,就无法推拖他们应该承担法律义务和职业规范!就应该立即给我解决注射狂犬病疫苗引发的健康受损问题!就应该依法合规履行国家卫生部、国家药监局和国家CDC关于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管理和处置的各项有关责任和义务。
我的要求很简单:
立即帮我解决狂犬病疫苗引起的不良反应问题!
再次给各位领导添乱,还请见谅。
申诉人:向绪梅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申诉日期:--2019-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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