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疫情#【#东胜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通告一
2021年10月18日,东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李某某为宁夏确诊病例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现在包头市集中隔离。根据对李某某流行病学调查,李某某曾于10月16日从呼和浩特站乘坐Z6547次列车前往鄂尔多斯,18:10许在东胜东站下车,座位为9车厢37号。现将李某某10月16—18日在东胜区的行程公布如下,与其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风险。李某某东胜行程轨迹:李某某,10月16日下午16:12乘坐Z6547次列车9车37座于18:10许到达东胜东站,由朋友马某开车接站,于18:50左右到达东方肥牛王就餐,在店内大约停留3小时40分钟,于22:30左右离开由马某驾车将其送到柴家梁锦厦酒店,于23:10左右入住,之后未外出。10月17日早上9:10左右在锦厦酒店吃早饭,早餐后返回房间等待,上午10:00左右由马某开车一起到伊旗弓家塔矿区,11:30左右到达矿区,随后在矿区参观,到下午13:00时许在矿区食堂吃饭,当天下午一直在矿区参观,到18:00左右与马某开车离开弓家塔矿区,于20:40左右达到东胜区锦江都城酒店入住1209号房间,之后未外出。10月18日早9:20许在锦江都城酒店附近的隆升源牛肉面馆吃早餐,在店内大约停留20分钟,于9:40左右返回酒店房间一直未外出,到上午11:00许乘坐拼车去往包头,同车7人已在包头市集中隔离管控。
通告二
2021年10月20日14时,东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准格尔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调查函》,获悉周某为贵州省遵义市确诊病例熊某的密切接触者,周某现在准格尔旗集中隔离。根据对周某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周某10月15—18日在东胜区的行程公布如下,与其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风险。周某东胜区行程轨迹:周某10月15日19:30乘坐由青海飞往鄂尔多斯的MU9508次航班到达鄂尔多斯机场,20:00坐机场巴士,约21:00时至东胜区旧火车站七天酒店326房间住宿,晚上至次晨无外出。10月16日早上未外出直到10:38在酒店附近好巴食张幺妹川菜馆吃饭,于上午11:10时许骑共享单车到福格家居,店内大约停留3小时50分钟,于15:00时骑共享单车到通九家居2楼和3楼调研市场,于18:11从通九大厦坐8路公交车到人民银行站下车,步行回酒店,约18:40到达七天酒店回房间,于18:52订外卖就餐,至次晨一直未外出。于10月17日上午11:30在好巴食张幺妹川菜馆吃饭,到12:22时骑共享单车到兴蒙建材城3楼调研市场,店内大约停留3小时,于下午15:20时骑共享单车到好百年家具2楼做调研市场,店内大约停留1小时10分钟。于16:30时坐32路公交车中途下车(具体站点不记得),于17:26骑共享单车约15分钟后办手续入住那日松路翊博酒店,到18:00~18:30在酒店对面千姿秀美发店理发,之后也就是18:40分在酒店旁边扯面郎饭店吃饭,到19:00时许回到酒店一直未外出至次晨。10月18日早晨一直无外出,于10:30在佳有千金超市(翊博酒店旁)购物,到10:47坐4路公交车到民生银行,于11:21坐K22路公交车到康巴什区,11:21坐K22路公交车到康巴什区,下午办理完业务后到伊旗。10月19日下午14:42从伊旗出发去往东胜,15:40左右到达东胜长途客车站,16:00从东胜长途客车站乘坐DSZ1028次大巴出发去往准旗。
东胜区疾控中心紧急提示:
1.请上述时间与以上2人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属地疾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内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4.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通告一
2021年10月18日,东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疾控中心协查函,获悉李某某为宁夏确诊病例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现在包头市集中隔离。根据对李某某流行病学调查,李某某曾于10月16日从呼和浩特站乘坐Z6547次列车前往鄂尔多斯,18:10许在东胜东站下车,座位为9车厢37号。现将李某某10月16—18日在东胜区的行程公布如下,与其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风险。李某某东胜行程轨迹:李某某,10月16日下午16:12乘坐Z6547次列车9车37座于18:10许到达东胜东站,由朋友马某开车接站,于18:50左右到达东方肥牛王就餐,在店内大约停留3小时40分钟,于22:30左右离开由马某驾车将其送到柴家梁锦厦酒店,于23:10左右入住,之后未外出。10月17日早上9:10左右在锦厦酒店吃早饭,早餐后返回房间等待,上午10:00左右由马某开车一起到伊旗弓家塔矿区,11:30左右到达矿区,随后在矿区参观,到下午13:00时许在矿区食堂吃饭,当天下午一直在矿区参观,到18:00左右与马某开车离开弓家塔矿区,于20:40左右达到东胜区锦江都城酒店入住1209号房间,之后未外出。10月18日早9:20许在锦江都城酒店附近的隆升源牛肉面馆吃早餐,在店内大约停留20分钟,于9:40左右返回酒店房间一直未外出,到上午11:00许乘坐拼车去往包头,同车7人已在包头市集中隔离管控。
通告二
2021年10月20日14时,东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到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准格尔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调查函》,获悉周某为贵州省遵义市确诊病例熊某的密切接触者,周某现在准格尔旗集中隔离。根据对周某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周某10月15—18日在东胜区的行程公布如下,与其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风险。周某东胜区行程轨迹:周某10月15日19:30乘坐由青海飞往鄂尔多斯的MU9508次航班到达鄂尔多斯机场,20:00坐机场巴士,约21:00时至东胜区旧火车站七天酒店326房间住宿,晚上至次晨无外出。10月16日早上未外出直到10:38在酒店附近好巴食张幺妹川菜馆吃饭,于上午11:10时许骑共享单车到福格家居,店内大约停留3小时50分钟,于15:00时骑共享单车到通九家居2楼和3楼调研市场,于18:11从通九大厦坐8路公交车到人民银行站下车,步行回酒店,约18:40到达七天酒店回房间,于18:52订外卖就餐,至次晨一直未外出。于10月17日上午11:30在好巴食张幺妹川菜馆吃饭,到12:22时骑共享单车到兴蒙建材城3楼调研市场,店内大约停留3小时,于下午15:20时骑共享单车到好百年家具2楼做调研市场,店内大约停留1小时10分钟。于16:30时坐32路公交车中途下车(具体站点不记得),于17:26骑共享单车约15分钟后办手续入住那日松路翊博酒店,到18:00~18:30在酒店对面千姿秀美发店理发,之后也就是18:40分在酒店旁边扯面郎饭店吃饭,到19:00时许回到酒店一直未外出至次晨。10月18日早晨一直无外出,于10:30在佳有千金超市(翊博酒店旁)购物,到10:47坐4路公交车到民生银行,于11:21坐K22路公交车到康巴什区,11:21坐K22路公交车到康巴什区,下午办理完业务后到伊旗。10月19日下午14:42从伊旗出发去往东胜,15:40左右到达东胜长途客车站,16:00从东胜长途客车站乘坐DSZ1028次大巴出发去往准旗。
东胜区疾控中心紧急提示:
1.请上述时间与以上2人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属地疾控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内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4.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禁止律师违规炒作所代理案件#】今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新规:禁止律师违规炒作代理的案(事)件。包括:①通过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依法办理;②以转发、评论等方式炒作误导性、虚假性、推测性信息;③违规披露涉案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禁止律师违规炒作所代理案件#】今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布新规:禁止律师违规炒作代理的案(事)件。包括:①通过组织网上聚集、声援等方式或借个案研讨之名,制造舆论压力,影响案件依法办理;②以转发、评论等方式炒作误导性、虚假性、推测性信息;③违规披露涉案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央视记者李景芳 唐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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