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果演艺集团变更为香港公司持股】
#笑果演艺集团变更为香港公司持股# #上海笑果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笑果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原股东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郭凌虹退出,新增股东Fun factory(HK)Limited并全资持股,同时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上海笑果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册资本3.8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叶烽。新股东Fun factory(HK)Limited于2021年8月6日在中国香港注册。
https://t.cn/A6xiPQaa
#笑果演艺集团变更为香港公司持股# #上海笑果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笑果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原股东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郭凌虹退出,新增股东Fun factory(HK)Limited并全资持股,同时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上海笑果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注册资本3.8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叶烽。新股东Fun factory(HK)Limited于2021年8月6日在中国香港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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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法尊卑之异:君臣父子夫妇是有尊卑的,儒家是有限尊卑,法家是无限尊卑。所谓有限尊卑,就是臣在地位上要卑于臣,如果臣之道德学问高于君主,则君当师友之,而不当责以臣仆之礼也,孟子曰:“天下有达尊三,爵一,齿一,德一。朝廷莫如爵,乡党莫如齿,辅世长民莫如德。”故有不召之臣。
孟子记载:“缪公亟见于子思,曰:‘古千乘之国以友士,何如?’见于子思:拜见子思。子思不悦,曰:‘古之人有言:曰事之云乎,岂曰友之云乎?’”
尤可见战国儒士之自贵,君主对士当事之,师事之,岂徒友之而已。孔子弟子子夏为魏文侯师也。
这就是在道德学问上,则君臣的尊卑相反了,君当师臣。
礼记曰:“君之所不臣于其臣者二,当其为尸则弗臣也,当其为师则弗臣也。大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面,所以尊师也。”
汉儒陈元对光武帝说:师臣者帝,宾臣者霸。
一般情况,臣当听从君主的话,但在对道理是非上,则儒家有“从道不从君”,对父也是“从义不从父”,不盲从,有自己独立主见。
儒家反对盲从权威,甚至为了国家,为了天下苍生,可以违抗君主命令,和君主强争,代君行事,甚至废立诛独夫!荀子《臣道》曰:“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死,谓之争;有能比知同力,率群臣百吏而相与强君挢君,君虽不安,不能不听,遂以解国之大患,除国之大害,成于尊君安国,谓之辅;有能抗君之命,窃君之重,反君”之事,以安国之危,除君之辱,功伐足以成国之大利,谓之拂。故谏争辅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国君之宝也。”这在法家看来,真是大逆不道!
孟子认为如果君主有大过,贵戚之卿可以废掉君主,天子无道,害天下,诸侯可诛杀之。荀子曰:“夺然后义,杀然后仁,上下易位然后贞”。儒家赞成以有道,可以代替无道之君。
儒家肯定汤武革命,法家则坚决反对,韩非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则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也。”诋毁尧舜禅让,汤武革命,因为他们上下易位,以臣伐君,他说:“尧、舜、汤、武或反群臣之义,乱后世之教者也。尧为人君而君其臣,舜为人臣而臣其君,汤武为人臣而弑其主、刑其尸,而天下誉之,此天下所以至今不治者也。”
韩非还说:夫为人子而常誉他人之亲曰:“某子之亲,夜寝早起,强力生财以养子孙臣妾。”是诽谤其亲者也。为人臣常誉先王之德厚而愿之,诽谤其君者也。非其亲者知谓不孝,而非其君者天下此贤之,此所以乱也。故人臣毋称尧舜之贤,毋誉汤、武之伐,毋言烈士之高,尽力守法,专心于事主者为忠臣。
儒生就是韩非批评的誉先王之德,是诽谤君主。李斯说以古非今者,诛,所以有焚书坑儒,因为书记载了先王的美德,而儒者好称引诗书。
专心事主者为忠臣,法家的臣,只是服务君主而已!更极端的是,韩非对待那些不为君主使用的逸民主张杀掉!
韩非说:“赏之誉不劝,罚之毁之不畏,四者加焉不变,则除之!”韩非绝对是一个极端的尊君派,不为君所用,就要杀掉!他杜撰一个故事: 太公望东封于齐,齐东海上有居士曰狂矞、华士昆弟二人者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太公望至于营丘,使吏执而杀之,以为首诛。周公旦从鲁闻之,发急传而问之曰:“夫二子,贤者也。今日飨国而杀贤者,何也?”太公望曰:“是昆弟二人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彼不臣天子者,是望不得而臣也;不友诸侯者,是望不得而使也;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无求于人者,是望不得以赏罚劝禁也。且无上名,虽知,不为望用;不仰君禄,虽贤,不为望功。不仕,则不治;不任,则不忠。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者,非爵禄则刑罚也。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则望当谁为君乎?不服兵革而显,不亲耕耨而名,又非所以教于国也。今有马于此,如骥之状者,天下之至良也。然而驱之不前,却之不止,左之不左,右之不右,则臧获虽贱,不托其足。臧获之所愿托其足于骥者,以骥之可以追利辟害也。今不为人用,臧获虽贱,不托其足焉。已自谓以为世之贤士,而不为主用,行极贤而不用于君,此非明主之所以臣也,亦骥之不可左右矣,是以诛之。”
礼记则曰: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友诸侯。孟子曰士不见诸侯。
韩非曰:势不足以化则除之。是以太公望杀狂矞,而臧获不乘骥。
权势不能让人畏惧听从,那就除掉他!
韩非讲君权必行,不讲雅量,君权必须让人服从,不可拒绝,拒绝君命者,就是死!就是这么霸道粗暴!
#传统文化国学[超话]##儒家[超话]#
孟子记载:“缪公亟见于子思,曰:‘古千乘之国以友士,何如?’见于子思:拜见子思。子思不悦,曰:‘古之人有言:曰事之云乎,岂曰友之云乎?’”
尤可见战国儒士之自贵,君主对士当事之,师事之,岂徒友之而已。孔子弟子子夏为魏文侯师也。
这就是在道德学问上,则君臣的尊卑相反了,君当师臣。
礼记曰:“君之所不臣于其臣者二,当其为尸则弗臣也,当其为师则弗臣也。大学之礼,虽诏于天子,无北面,所以尊师也。”
汉儒陈元对光武帝说:师臣者帝,宾臣者霸。
一般情况,臣当听从君主的话,但在对道理是非上,则儒家有“从道不从君”,对父也是“从义不从父”,不盲从,有自己独立主见。
儒家反对盲从权威,甚至为了国家,为了天下苍生,可以违抗君主命令,和君主强争,代君行事,甚至废立诛独夫!荀子《臣道》曰:“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死,谓之争;有能比知同力,率群臣百吏而相与强君挢君,君虽不安,不能不听,遂以解国之大患,除国之大害,成于尊君安国,谓之辅;有能抗君之命,窃君之重,反君”之事,以安国之危,除君之辱,功伐足以成国之大利,谓之拂。故谏争辅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国君之宝也。”这在法家看来,真是大逆不道!
孟子认为如果君主有大过,贵戚之卿可以废掉君主,天子无道,害天下,诸侯可诛杀之。荀子曰:“夺然后义,杀然后仁,上下易位然后贞”。儒家赞成以有道,可以代替无道之君。
儒家肯定汤武革命,法家则坚决反对,韩非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则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也。”诋毁尧舜禅让,汤武革命,因为他们上下易位,以臣伐君,他说:“尧、舜、汤、武或反群臣之义,乱后世之教者也。尧为人君而君其臣,舜为人臣而臣其君,汤武为人臣而弑其主、刑其尸,而天下誉之,此天下所以至今不治者也。”
韩非还说:夫为人子而常誉他人之亲曰:“某子之亲,夜寝早起,强力生财以养子孙臣妾。”是诽谤其亲者也。为人臣常誉先王之德厚而愿之,诽谤其君者也。非其亲者知谓不孝,而非其君者天下此贤之,此所以乱也。故人臣毋称尧舜之贤,毋誉汤、武之伐,毋言烈士之高,尽力守法,专心于事主者为忠臣。
儒生就是韩非批评的誉先王之德,是诽谤君主。李斯说以古非今者,诛,所以有焚书坑儒,因为书记载了先王的美德,而儒者好称引诗书。
专心事主者为忠臣,法家的臣,只是服务君主而已!更极端的是,韩非对待那些不为君主使用的逸民主张杀掉!
韩非说:“赏之誉不劝,罚之毁之不畏,四者加焉不变,则除之!”韩非绝对是一个极端的尊君派,不为君所用,就要杀掉!他杜撰一个故事: 太公望东封于齐,齐东海上有居士曰狂矞、华士昆弟二人者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太公望至于营丘,使吏执而杀之,以为首诛。周公旦从鲁闻之,发急传而问之曰:“夫二子,贤者也。今日飨国而杀贤者,何也?”太公望曰:“是昆弟二人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彼不臣天子者,是望不得而臣也;不友诸侯者,是望不得而使也;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无求于人者,是望不得以赏罚劝禁也。且无上名,虽知,不为望用;不仰君禄,虽贤,不为望功。不仕,则不治;不任,则不忠。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者,非爵禄则刑罚也。今四者不足以使之,则望当谁为君乎?不服兵革而显,不亲耕耨而名,又非所以教于国也。今有马于此,如骥之状者,天下之至良也。然而驱之不前,却之不止,左之不左,右之不右,则臧获虽贱,不托其足。臧获之所愿托其足于骥者,以骥之可以追利辟害也。今不为人用,臧获虽贱,不托其足焉。已自谓以为世之贤士,而不为主用,行极贤而不用于君,此非明主之所以臣也,亦骥之不可左右矣,是以诛之。”
礼记则曰:儒有上不臣天子,下不友诸侯。孟子曰士不见诸侯。
韩非曰:势不足以化则除之。是以太公望杀狂矞,而臧获不乘骥。
权势不能让人畏惧听从,那就除掉他!
韩非讲君权必行,不讲雅量,君权必须让人服从,不可拒绝,拒绝君命者,就是死!就是这么霸道粗暴!
#传统文化国学[超话]##儒家[超话]#
了解广西:桂酒(白酒)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围绕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发展思路,着力推动桂酒产业创新升级,推进提质增效,增加绿色供给,抓好循环经济,优化区域布局,形成优势明显、独具特色的产业格局,推动我区桂酒产业高质量向前发展。
发展目标
(一)行业规模逐步扩大。
到2020年全区白酒产业总产量达到20万千升,总产值达到40亿元;到2021年全区白酒产业总产量达到33万千升,总产值达到65亿元;到2022年总产量超过50万千升,总产值超100亿元,年均增长50%以上。
(二)企业规模不断壮大。
力争培育产值超50亿元的白酒企业(集团)1家、产值超10亿元的白酒企业(集团)3家,规上企业数达到20家。
(三)产品品种进一步丰富。
形成米香型白酒为支撑,酱香、浓香型白酒并进,发酵酒、养生酒和创新酒互补的多元桂酒产品体系,打造销售超亿元的单品2~3个。
(四)品牌效应不断提升。
着力培育1~2个在全国有市场影响力的桂酒领军品牌,争取获得2个以上国内知名品牌和3~5个区域性、标志性优势品牌,在全国范围内提升桂酒知名度。
(五)集聚效应明显增强。
以特色产区建设为重点,以特色小镇为中心,到2022年,打造核心产区2个,培育4个桂酒特色小镇。
重点任务
(一)做大做强企业,壮大产业规模。
1.着力培育龙头企业。着力提升桂酒龙头企业实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大型桂酒企业集团。从米香型白酒、酱香型白酒、浓香型白酒、创新型复合米香白酒、粮食发酵酒、保健酒、等方面培育各酒类企业壮大成为龙头企业。开展白酒10强企业评选活动,对每个入选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大力培养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充分挖掘小微企业潜力,引导其个性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自治区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各市适当配套奖励。
3.推动企业重组。鼓励桂酒企业之间进行横向联合、战略重组,推动骨干酒企通过兼并、收购和重组等多种方式整合区内中小企业,实现规模扩张。支持大中型国有企业(集团)参与桂酒产业建设,发展以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为实现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对桂酒企业的重大兼并重组依照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4.加快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支持与全国知名酒企共建联合体,通过股权合作、投资并购等形式承接发达、先进地区的产业、资本转移,利用名企的品牌、市场优势构建竞争共赢发展格局。加快推进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桂平乳泉酒业有限公司,推动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做大做强。
(二)实施强链延链补链工程,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1.做强桂酒制造链。
引导企业紧跟消费升级趋势与市场需求变化,顺应白酒时尚化、个性化、健康化消费趋势,建立米香型、酱香型、浓香型白酒为主,发酵酒、养生酒和创新酒并举的产品结构。做大做强米香型、酱香型、浓香型白酒,推动以桂林三花为代表的米香型白酒向中高端产品转型;丹泉酱香型白酒、乳泉浓香型白酒提高产能;积极探索白酒与果酒、发酵酒、洋酒等酒种的嫁接融合与工艺创新,拓宽产业幅。支持企业多途径探索研究酿造副产物循环、综合、梯次利用,生产生化产品、日化产品、饲料产品及食用菌。
2.延伸发展关联行业。鼓励桂酒企业参与机械装备、印刷包装、商贸物流等行业的一体化建设,加快发展包装材料、彩色印刷、酒瓶酒具、酿造机械、灌装生产线等关联行业,提高相关产业在区内的配套率。
3.推进“酒+N”融合发展。倡导桂酒产业与文化、旅游等产业互相渗透。开发桂酒旅游商品、纪念品。建设一批彰显桂酒文化的集中展馆、风情街区、主题公园以及集餐饮、住宿、娱乐、休闲等为一体的特色酒庄,策划一批“桂酒+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的精品旅游项目。打造桂酒文旅体验窗口,讲好桂酒故事。支持桂酒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工业旅游示范点(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建设特色产区,实现集聚集约发展。
1.建设米香型白酒核心产区。以桂林市为中心,建设以中国米香型白酒代表——桂林三花、湘山为中心的产业集群,申报米香型白酒特色产区。支持企业坚守小曲纯粮酒酿造技艺,引进生物工程、基因工程技术,提升米香型白酒产品品质,提高生产能力。加大米香型白酒市场开拓和品牌宣传,提高品牌影响力。充分利用桂林自然生态资源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深厚文化底蕴,结合世界一流国际旅游胜地的打造,推动建设一批桂酒文化场馆、景区设施、示范企业,推进融合发展。
2.建设长寿养生优质白酒产区。以河池市为中心,利用“世界长寿市”的人文景观优势,充分发掘喀斯特地貌溶洞、泉水资源的经济价值,建设以丹泉洞藏酱香型白酒及天龙泉复合米香型白酒为代表的桂西北长寿养生优质白酒产区。培育带有河池元素的标杆性白酒产品,形成“一品多元”的河池白酒品种群。结合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实现长寿养生优质白酒产区多元化发展。
3.加快培育桂酒特色小镇。结合我区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依托巴马世界长寿之乡和桂林山水的影响,积极培育以丹泉、天龙泉、乳泉井、古岭龙等桂酒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小镇、特色酒庄建设。引导相关产业向特色小镇集聚,形成特色示范区。
(四)加大技改力度,增强发展后劲。
1.提升桂酒装备。鼓励桂酒企业加快推进酿酒产业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提高出酒率、贮酒能力及劳动生产率。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手段,提高新技术在酿酒行业的应用水平,推动桂酒与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制造等深度融合,加大制曲、酿造、储存等工序的智能化技术应用,打造智能酿造示范企业。
2.提高桂酒品质。鼓励桂酒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企业科研能力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一次性后补助10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自治区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后补助不低于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区政府专利特等奖或一等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支持河池建立白酒研究院,开展与桂酒品质、产业化有关技术领域的研究;支持酿造工艺创新,提升成品酒质量和档次。
3.完善标准体系。制订《米香型白酒小曲标准》、《复合米香型白酒》等地方标准。推进酒类企业白酒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程,建立酒类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监管防伪追踪追溯信息服务平台。鼓励规模以上白酒生产企业开展以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为主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实施生态绿色发展。加强白酒产区生态环境保护,支持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积极推进白酒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白酒产业循环经济。桂酒生产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可按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从企业当年应缴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给予结转抵免。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5.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谋划一批、新建一批和扩建一批桂酒重点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推进项目动态实施。积极推进广西丹泉酒业有限公司振兴桂酒百亿丹泉技术改造项目、广西天龙泉酒业有限公司黄酒、配制酒配套设施标准化项目、桂林湘山酒业中高端湘山酒生产基地提质升级技改项目等一批项目建设。
(五)打造知名品牌,增强桂酒影响力。
1.开展重塑桂酒活动。大力推进“基地品牌化、企业品牌化、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桂酒在国内业界的地位。大力振兴丹泉、乳泉井、桂林三花、湘山、天龙泉等一批有发展潜力、市场前景较好的名优品牌。
2.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积极申请中国质量奖、中华老字号称号,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推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原产地保护产品的登记或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对新获得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华老字号称号等国家级品牌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大力开拓市场,创新桂酒营销。
1.加大媒体推介力度。组织桂酒品牌推介,联动开拓重点市场、潜力市场,支持企业在机场、高铁站等建设桂酒品牌形象展示店、广告牌。在区内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优先安排时段、版面播出、刊登广告。对企业在开展广告宣传、参展参会、举办推介会、品鉴会等给予资金补贴。
2.开展定向精准营销。支持酒类流通企业与骨干酒企合作开拓市场,下沉流通渠道,做活销售终端。支持企业结合白酒消费地域属性,分区域开展精准营销,扎实筑固区内市场,积极开拓毗邻我区的广东等省的区外市场,探索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建立区域性、全国性、国际性营销网络。
3.积极探索创新模式。鼓励和支持白酒企业加快电子商务等创新模式建立,规范发展品牌专营店、专卖店,探索跨界营销、旅游营销、体验式营销等新模式拓展消费市场;鼓励区内企业与全国知名电商深化合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利用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自治区层面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各责任部门参加的桂酒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产业振兴行动。适时召开桂酒振兴推进大会,部署专题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抓好落实。要实行督查督办、严格奖惩。
(二)强化财政支持。
统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产业发展资金,优先支持白酒制造、技术改造、装备研发、原料基地、市场开拓等。
(三)强化政策保障。
落实兼并重组、专用设备购置、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项税收减免或抵扣优惠政策。保障白酒生产经营企业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列入扶持名录的酒类企业项目优先供地。对桂酒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投产后新增用电量、用气量按照标准电价、气价收费,其中大工业用户可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变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
(四)强化金融支撑。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的贷款额度。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服务桂酒企业力度。进一步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境外上市的企业,以及在新三板挂牌并成功融资的企业,按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五)建设白酒专用粮基地。
调整种植结构,推广“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的订单农业模式,打造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优质原料基地。各市、县统筹相关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给予支持。引导白酒生产企业积极参与酿酒专用粮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酿酒专用粮基地建设水平。
(六)加快人才培养。
支持鼓励引进和培养白酒行业管理、科研、生产、销售等方面急需人才。加强“校企”、“院企”合作,大力培养中青年人才专家队伍。依托行业协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培养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白酒品酒师、酿酒师、技师等技能人才。
(七)加强市场监管。
严厉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行为,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强化“小作坊”日常监管,集中力量整治制假售假窝点和集中区域,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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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按照“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发展思路,着力推动桂酒产业创新升级,推进提质增效,增加绿色供给,抓好循环经济,优化区域布局,形成优势明显、独具特色的产业格局,推动我区桂酒产业高质量向前发展。
发展目标
(一)行业规模逐步扩大。
到2020年全区白酒产业总产量达到20万千升,总产值达到40亿元;到2021年全区白酒产业总产量达到33万千升,总产值达到65亿元;到2022年总产量超过50万千升,总产值超100亿元,年均增长50%以上。
(二)企业规模不断壮大。
力争培育产值超50亿元的白酒企业(集团)1家、产值超10亿元的白酒企业(集团)3家,规上企业数达到20家。
(三)产品品种进一步丰富。
形成米香型白酒为支撑,酱香、浓香型白酒并进,发酵酒、养生酒和创新酒互补的多元桂酒产品体系,打造销售超亿元的单品2~3个。
(四)品牌效应不断提升。
着力培育1~2个在全国有市场影响力的桂酒领军品牌,争取获得2个以上国内知名品牌和3~5个区域性、标志性优势品牌,在全国范围内提升桂酒知名度。
(五)集聚效应明显增强。
以特色产区建设为重点,以特色小镇为中心,到2022年,打造核心产区2个,培育4个桂酒特色小镇。
重点任务
(一)做大做强企业,壮大产业规模。
1.着力培育龙头企业。着力提升桂酒龙头企业实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大型桂酒企业集团。从米香型白酒、酱香型白酒、浓香型白酒、创新型复合米香白酒、粮食发酵酒、保健酒、等方面培育各酒类企业壮大成为龙头企业。开展白酒10强企业评选活动,对每个入选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2.大力培养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充分挖掘小微企业潜力,引导其个性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对当年新增并纳入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由自治区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各市适当配套奖励。
3.推动企业重组。鼓励桂酒企业之间进行横向联合、战略重组,推动骨干酒企通过兼并、收购和重组等多种方式整合区内中小企业,实现规模扩张。支持大中型国有企业(集团)参与桂酒产业建设,发展以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为实现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对桂酒企业的重大兼并重组依照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4.加快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支持与全国知名酒企共建联合体,通过股权合作、投资并购等形式承接发达、先进地区的产业、资本转移,利用名企的品牌、市场优势构建竞争共赢发展格局。加快推进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桂平乳泉酒业有限公司,推动桂林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做大做强。
(二)实施强链延链补链工程,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1.做强桂酒制造链。
引导企业紧跟消费升级趋势与市场需求变化,顺应白酒时尚化、个性化、健康化消费趋势,建立米香型、酱香型、浓香型白酒为主,发酵酒、养生酒和创新酒并举的产品结构。做大做强米香型、酱香型、浓香型白酒,推动以桂林三花为代表的米香型白酒向中高端产品转型;丹泉酱香型白酒、乳泉浓香型白酒提高产能;积极探索白酒与果酒、发酵酒、洋酒等酒种的嫁接融合与工艺创新,拓宽产业幅。支持企业多途径探索研究酿造副产物循环、综合、梯次利用,生产生化产品、日化产品、饲料产品及食用菌。
2.延伸发展关联行业。鼓励桂酒企业参与机械装备、印刷包装、商贸物流等行业的一体化建设,加快发展包装材料、彩色印刷、酒瓶酒具、酿造机械、灌装生产线等关联行业,提高相关产业在区内的配套率。
3.推进“酒+N”融合发展。倡导桂酒产业与文化、旅游等产业互相渗透。开发桂酒旅游商品、纪念品。建设一批彰显桂酒文化的集中展馆、风情街区、主题公园以及集餐饮、住宿、娱乐、休闲等为一体的特色酒庄,策划一批“桂酒+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的精品旅游项目。打造桂酒文旅体验窗口,讲好桂酒故事。支持桂酒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工业旅游示范点(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建设特色产区,实现集聚集约发展。
1.建设米香型白酒核心产区。以桂林市为中心,建设以中国米香型白酒代表——桂林三花、湘山为中心的产业集群,申报米香型白酒特色产区。支持企业坚守小曲纯粮酒酿造技艺,引进生物工程、基因工程技术,提升米香型白酒产品品质,提高生产能力。加大米香型白酒市场开拓和品牌宣传,提高品牌影响力。充分利用桂林自然生态资源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深厚文化底蕴,结合世界一流国际旅游胜地的打造,推动建设一批桂酒文化场馆、景区设施、示范企业,推进融合发展。
2.建设长寿养生优质白酒产区。以河池市为中心,利用“世界长寿市”的人文景观优势,充分发掘喀斯特地貌溶洞、泉水资源的经济价值,建设以丹泉洞藏酱香型白酒及天龙泉复合米香型白酒为代表的桂西北长寿养生优质白酒产区。培育带有河池元素的标杆性白酒产品,形成“一品多元”的河池白酒品种群。结合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实现长寿养生优质白酒产区多元化发展。
3.加快培育桂酒特色小镇。结合我区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依托巴马世界长寿之乡和桂林山水的影响,积极培育以丹泉、天龙泉、乳泉井、古岭龙等桂酒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小镇、特色酒庄建设。引导相关产业向特色小镇集聚,形成特色示范区。
(四)加大技改力度,增强发展后劲。
1.提升桂酒装备。鼓励桂酒企业加快推进酿酒产业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提高出酒率、贮酒能力及劳动生产率。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手段,提高新技术在酿酒行业的应用水平,推动桂酒与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制造等深度融合,加大制曲、酿造、储存等工序的智能化技术应用,打造智能酿造示范企业。
2.提高桂酒品质。鼓励桂酒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大企业科研能力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一次性后补助1000万元、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自治区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后补助不低于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区政府专利特等奖或一等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支持河池建立白酒研究院,开展与桂酒品质、产业化有关技术领域的研究;支持酿造工艺创新,提升成品酒质量和档次。
3.完善标准体系。制订《米香型白酒小曲标准》、《复合米香型白酒》等地方标准。推进酒类企业白酒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程,建立酒类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监管防伪追踪追溯信息服务平台。鼓励规模以上白酒生产企业开展以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为主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实施生态绿色发展。加强白酒产区生态环境保护,支持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积极推进白酒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大力发展白酒产业循环经济。桂酒生产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可按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从企业当年应缴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给予结转抵免。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5.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建设。谋划一批、新建一批和扩建一批桂酒重点项目,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推进项目动态实施。积极推进广西丹泉酒业有限公司振兴桂酒百亿丹泉技术改造项目、广西天龙泉酒业有限公司黄酒、配制酒配套设施标准化项目、桂林湘山酒业中高端湘山酒生产基地提质升级技改项目等一批项目建设。
(五)打造知名品牌,增强桂酒影响力。
1.开展重塑桂酒活动。大力推进“基地品牌化、企业品牌化、产品品牌化”建设,提升桂酒在国内业界的地位。大力振兴丹泉、乳泉井、桂林三花、湘山、天龙泉等一批有发展潜力、市场前景较好的名优品牌。
2.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积极申请中国质量奖、中华老字号称号,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推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原产地保护产品的登记或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对新获得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华老字号称号等国家级品牌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大力开拓市场,创新桂酒营销。
1.加大媒体推介力度。组织桂酒品牌推介,联动开拓重点市场、潜力市场,支持企业在机场、高铁站等建设桂酒品牌形象展示店、广告牌。在区内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优先安排时段、版面播出、刊登广告。对企业在开展广告宣传、参展参会、举办推介会、品鉴会等给予资金补贴。
2.开展定向精准营销。支持酒类流通企业与骨干酒企合作开拓市场,下沉流通渠道,做活销售终端。支持企业结合白酒消费地域属性,分区域开展精准营销,扎实筑固区内市场,积极开拓毗邻我区的广东等省的区外市场,探索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建立区域性、全国性、国际性营销网络。
3.积极探索创新模式。鼓励和支持白酒企业加快电子商务等创新模式建立,规范发展品牌专营店、专卖店,探索跨界营销、旅游营销、体验式营销等新模式拓展消费市场;鼓励区内企业与全国知名电商深化合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利用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自治区层面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各责任部门参加的桂酒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产业振兴行动。适时召开桂酒振兴推进大会,部署专题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抓好落实。要实行督查督办、严格奖惩。
(二)强化财政支持。
统筹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广西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等相关产业发展资金,优先支持白酒制造、技术改造、装备研发、原料基地、市场开拓等。
(三)强化政策保障。
落实兼并重组、专用设备购置、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项税收减免或抵扣优惠政策。保障白酒生产经营企业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列入扶持名录的酒类企业项目优先供地。对桂酒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投产后新增用电量、用气量按照标准电价、气价收费,其中大工业用户可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变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
(四)强化金融支撑。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的贷款额度。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服务桂酒企业力度。进一步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或境外上市的企业,以及在新三板挂牌并成功融资的企业,按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五)建设白酒专用粮基地。
调整种植结构,推广“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的订单农业模式,打造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优质原料基地。各市、县统筹相关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给予支持。引导白酒生产企业积极参与酿酒专用粮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酿酒专用粮基地建设水平。
(六)加快人才培养。
支持鼓励引进和培养白酒行业管理、科研、生产、销售等方面急需人才。加强“校企”、“院企”合作,大力培养中青年人才专家队伍。依托行业协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培养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白酒品酒师、酿酒师、技师等技能人才。
(七)加强市场监管。
严厉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行为,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强化“小作坊”日常监管,集中力量整治制假售假窝点和集中区域,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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