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真有“人间净土”?给你一个惊喜!
历代先哲和隐士总想寻求一方净土,有些佛教徒也想把娑婆世界打造成“人间净土”,那么在这个世界真有“人间净土”吗?耐心看完这篇文章,真正想修行解脱的修行人一定会得到一个惊喜!
嵇康等竹林七贤所处的“竹林之游”,以及陶渊明笔下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等所谓的世外桃源,是否就是净土呢?又如地藏王菩萨曾经的弘法道场九华山、观音菩萨曾经说过法的普陀山等,这些著名的“佛教圣地”应是净土了吧?
在这个污浊恶世建立“人间净土”谈何容易!若人间有净土,何来此岸与彼岸之说?若凡夫能建立净土,何劳诸佛菩萨来人间普渡众生?那净土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呢?
《学佛》宝书中就讲述了什么是净土世界。净土就是佛土世界,那里思衣得衣,思食得食,无所不有,有随心所欲的三明六通,有着永恒的幸福快乐;那里充满关爱,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私心争斗,没有任何杀戮和恐怖;没有烦恼痛苦,只有仁爱、善洁、慈悲,是已经脱离了生死轮回的圣者所住之地。如阿弥陀佛的西方极乐世界、药师佛的东方琉璃世界等都是净土世界。
想在娑婆世界建立“人间净土”,这只能说是凡夫俗子的异想天开罢了。所谓的世外桃源只不过是文人隐士逃避现实、寄情山水的幻想;而那些佛教道场,虽然说佛菩萨曾经在那里显过圣、说过法,但那里依然充盈着生老病死苦,依然存在贪嗔痴烦恼痛苦,改变不了凡夫世界的本质。
现在有不少的人提倡在这个世界建立“人间净土”,遗憾的是这种所谓的“人间净土”,无法做到思衣得衣、想食得食,而必须靠自己辛苦劳动才能生活,凭意念观想得不到任何想要的东西,无论怎样都改变不了生老病死苦的痛苦,改变不了生灭无常的因果轮回规律。凡夫是建立不了圣境世界的,人间就是人间,净土就是净土,完全是天壤之别的圣凡两界!
当然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当今世界有一位真正的大圣德旺扎上尊靠佛力为圣考而设的“轮回八风阵”和“金刚阵”!
八风阵和金刚阵就是净土世界,但只是一个化城世界,是专门用来择决圣德的真假和等级。经过圣德修法,看似很普通的地方马上变成了一个净土世界;圣考结束,就变回以前那个普通的场地了。
八风阵起码有一二十亩地宽,周围用金刚绳围住,绳内绳外就是圣凡两界。只有达到了相应德行和圣德等位才能进去,如果不够级别要强行进去,一股莫名的力量会把人弹出来,甚至于把人抛在空中,乃至于让人当场倒地而“死亡”,但佛菩萨大慈大悲不会让人死掉,经过主阵的圣德一修法加持,人就会活过来了。
如此神奇而威力无穷的八风阵和金刚阵,这绝非普通人能建立。换言之,即使真正的大圣德建立了这种八风阵和金刚阵的净土世界,也只是化城品,不可能永久地存在。当圣考结束,这个化城净土就还原回以前那种普通场地了。换一个角度讲,即便是八风阵和金刚阵永不消失,如果我们修行达不到相应德行,证不到圣德的等位,也无法进入这个化城的净土世界。而如果我们的知见正、修行好,证到了超凡入圣的等位,就会享受到佛菩萨的加持,往升佛国净土易于反掌。如果想到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就会来接我们;如果想到东方琉璃世界,药师佛就会来接我们。
所以,要想成为佛土世界的一员,必须学到真正的如来正法,必须依照佛陀的完美觉位作为我们所修之相应楷模,不能有一点点的黑业和不净业。因为,如果把私心重、有嗔恨心的愚痴众生接到净土世界,净土世界就不是真正的净土了,就成了污浊恶土了。
问题是,现在是末法时期,附佛外道乱讲佛法的人遍地都是,他们表面看起来外表光鲜,甚至身具大法师、大活佛、大居士地位,而实际上是凡夫俗子。他们有圣证量展现吗?五明表显在哪里?没有!人们看到的只是在夸夸其谈地讲“开示”,看到的只是外表挺慈悲的样子。他们只能靠这些方法来糊弄佛学知识浅薄的善良众生!这就是末法时期的乱象!
有幸的是,南无最原始的古佛降世娑婆,把纯净无偏、真正能让众生了生死的佛法传到娑婆,成就了大批弟子,这是末法时期众生的最大福报!我们只要精进闻受南无始祖报身佛亲说的法,严持戒律,依教奉行,真正做到与佛菩萨三业相应,就一定能到达幸福的彼岸——佛土世界!
历代先哲和隐士总想寻求一方净土,有些佛教徒也想把娑婆世界打造成“人间净土”,那么在这个世界真有“人间净土”吗?耐心看完这篇文章,真正想修行解脱的修行人一定会得到一个惊喜!
嵇康等竹林七贤所处的“竹林之游”,以及陶渊明笔下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等所谓的世外桃源,是否就是净土呢?又如地藏王菩萨曾经的弘法道场九华山、观音菩萨曾经说过法的普陀山等,这些著名的“佛教圣地”应是净土了吧?
在这个污浊恶世建立“人间净土”谈何容易!若人间有净土,何来此岸与彼岸之说?若凡夫能建立净土,何劳诸佛菩萨来人间普渡众生?那净土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呢?
《学佛》宝书中就讲述了什么是净土世界。净土就是佛土世界,那里思衣得衣,思食得食,无所不有,有随心所欲的三明六通,有着永恒的幸福快乐;那里充满关爱,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私心争斗,没有任何杀戮和恐怖;没有烦恼痛苦,只有仁爱、善洁、慈悲,是已经脱离了生死轮回的圣者所住之地。如阿弥陀佛的西方极乐世界、药师佛的东方琉璃世界等都是净土世界。
想在娑婆世界建立“人间净土”,这只能说是凡夫俗子的异想天开罢了。所谓的世外桃源只不过是文人隐士逃避现实、寄情山水的幻想;而那些佛教道场,虽然说佛菩萨曾经在那里显过圣、说过法,但那里依然充盈着生老病死苦,依然存在贪嗔痴烦恼痛苦,改变不了凡夫世界的本质。
现在有不少的人提倡在这个世界建立“人间净土”,遗憾的是这种所谓的“人间净土”,无法做到思衣得衣、想食得食,而必须靠自己辛苦劳动才能生活,凭意念观想得不到任何想要的东西,无论怎样都改变不了生老病死苦的痛苦,改变不了生灭无常的因果轮回规律。凡夫是建立不了圣境世界的,人间就是人间,净土就是净土,完全是天壤之别的圣凡两界!
当然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当今世界有一位真正的大圣德旺扎上尊靠佛力为圣考而设的“轮回八风阵”和“金刚阵”!
八风阵和金刚阵就是净土世界,但只是一个化城世界,是专门用来择决圣德的真假和等级。经过圣德修法,看似很普通的地方马上变成了一个净土世界;圣考结束,就变回以前那个普通的场地了。
八风阵起码有一二十亩地宽,周围用金刚绳围住,绳内绳外就是圣凡两界。只有达到了相应德行和圣德等位才能进去,如果不够级别要强行进去,一股莫名的力量会把人弹出来,甚至于把人抛在空中,乃至于让人当场倒地而“死亡”,但佛菩萨大慈大悲不会让人死掉,经过主阵的圣德一修法加持,人就会活过来了。
如此神奇而威力无穷的八风阵和金刚阵,这绝非普通人能建立。换言之,即使真正的大圣德建立了这种八风阵和金刚阵的净土世界,也只是化城品,不可能永久地存在。当圣考结束,这个化城净土就还原回以前那种普通场地了。换一个角度讲,即便是八风阵和金刚阵永不消失,如果我们修行达不到相应德行,证不到圣德的等位,也无法进入这个化城的净土世界。而如果我们的知见正、修行好,证到了超凡入圣的等位,就会享受到佛菩萨的加持,往升佛国净土易于反掌。如果想到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就会来接我们;如果想到东方琉璃世界,药师佛就会来接我们。
所以,要想成为佛土世界的一员,必须学到真正的如来正法,必须依照佛陀的完美觉位作为我们所修之相应楷模,不能有一点点的黑业和不净业。因为,如果把私心重、有嗔恨心的愚痴众生接到净土世界,净土世界就不是真正的净土了,就成了污浊恶土了。
问题是,现在是末法时期,附佛外道乱讲佛法的人遍地都是,他们表面看起来外表光鲜,甚至身具大法师、大活佛、大居士地位,而实际上是凡夫俗子。他们有圣证量展现吗?五明表显在哪里?没有!人们看到的只是在夸夸其谈地讲“开示”,看到的只是外表挺慈悲的样子。他们只能靠这些方法来糊弄佛学知识浅薄的善良众生!这就是末法时期的乱象!
有幸的是,南无最原始的古佛降世娑婆,把纯净无偏、真正能让众生了生死的佛法传到娑婆,成就了大批弟子,这是末法时期众生的最大福报!我们只要精进闻受南无始祖报身佛亲说的法,严持戒律,依教奉行,真正做到与佛菩萨三业相应,就一定能到达幸福的彼岸——佛土世界!
【锡林浩特:“抗疫母子档” 一线显担当】古有“上阵父子兵”,现有“抗疫母子档”!在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战中,许多人都是“舍小家为大家”,逆行而上。在锡林浩特市,有这样一对母子,面对疫情挺身而出,变身“大白”,成为抗疫一线最美“母子兵”,他们就是社区网格员金花和她的儿子张鑫。
金花是巴彦查干街道达布希勒特社区的一名网格员。今年9月份的那次突发疫情,她第一时间奔赴一线,担任流动核酸检测队的点长,带领流动队去辖区行政区域、企业、工地做核酸。负责协调调度、保障核酸检测物资、送样品箱、环境卫生消杀、维护现场秩序等一系列工作,事无巨细,亲力亲为。
金花介绍,本轮疫情,她们的流动队基本负责锡林大街以北的大型单位,飞机场、火车站、党政大楼等,从早晨6点到下午3点,每天核酸采样平均4000余份,随时补录随时去。
金花的儿子是一名退伍军人,叫张鑫,今年22岁。疫情暴发后,在妈妈的带动下,张鑫秉持着退伍不褪色的信念,主动请缨加入到抗疫队伍中,负责信息登记员的工作,和妈妈并肩战斗抗疫第一线。
金花和儿子虽然在一起工作,但疫情防控战场上他们没有时间寒暄,工作结束后累得只能简单打个招呼,第二天又行色匆匆奔赴在各自的岗位上。
对于母子俩,同事和队员们都给出了高度评价。
巴彦查干街道党工委书记朱日和说:“金花虽然是一名网格员,工作中却能独当一面,任劳任怨。两次疫情防控,她都是带着儿子冲在一线,无怨无悔。”
“别看他年轻,干什么事情都特别认真、麻利,工作上的事从不含糊。”和张鑫搭档的队员娜美拉说。
谈到参加抗疫时的感受,金花写了一段话:“我的岗位很普通,很平凡,像从事我们这样工作的人还有很多很多,但我们母子俩愿意为战胜疫情付出我们的全部力量!”
“若有战、召必回,国有所需,我必前行!”张鑫虽然腼腆但语气坚定。
霜降过后,气温骤降,刺骨的寒风中,金花母子俩那忙碌的身影成为秋天最美的风景。
金花是巴彦查干街道达布希勒特社区的一名网格员。今年9月份的那次突发疫情,她第一时间奔赴一线,担任流动核酸检测队的点长,带领流动队去辖区行政区域、企业、工地做核酸。负责协调调度、保障核酸检测物资、送样品箱、环境卫生消杀、维护现场秩序等一系列工作,事无巨细,亲力亲为。
金花介绍,本轮疫情,她们的流动队基本负责锡林大街以北的大型单位,飞机场、火车站、党政大楼等,从早晨6点到下午3点,每天核酸采样平均4000余份,随时补录随时去。
金花的儿子是一名退伍军人,叫张鑫,今年22岁。疫情暴发后,在妈妈的带动下,张鑫秉持着退伍不褪色的信念,主动请缨加入到抗疫队伍中,负责信息登记员的工作,和妈妈并肩战斗抗疫第一线。
金花和儿子虽然在一起工作,但疫情防控战场上他们没有时间寒暄,工作结束后累得只能简单打个招呼,第二天又行色匆匆奔赴在各自的岗位上。
对于母子俩,同事和队员们都给出了高度评价。
巴彦查干街道党工委书记朱日和说:“金花虽然是一名网格员,工作中却能独当一面,任劳任怨。两次疫情防控,她都是带着儿子冲在一线,无怨无悔。”
“别看他年轻,干什么事情都特别认真、麻利,工作上的事从不含糊。”和张鑫搭档的队员娜美拉说。
谈到参加抗疫时的感受,金花写了一段话:“我的岗位很普通,很平凡,像从事我们这样工作的人还有很多很多,但我们母子俩愿意为战胜疫情付出我们的全部力量!”
“若有战、召必回,国有所需,我必前行!”张鑫虽然腼腆但语气坚定。
霜降过后,气温骤降,刺骨的寒风中,金花母子俩那忙碌的身影成为秋天最美的风景。
江苏无锡,一女子听说广东的华子香烟比江苏的要贵,于是通过快递的方式,给远在广东的妹妹邮寄48条华子,供其婚宴时使用。可不曾想,华子还没寄到,先领了一张1万元的罚单。女子不服,遂将处罚单位告上法庭。
(案例来源:江苏无锡南长区法院)
事情是这样,已嫁为人妻的陆某,有一个妹妹准备远嫁广东,男方家境还不错,准备在婚宴时用软装华子牌香烟招待客人。
陆某作为亲姐姐,自然也受到了邀请。陆某从婆婆口中得知广东的软装华子香烟比江苏的要贵很多时,一直想为妹妹送点结婚礼物的陆某就和妹妹说,婚宴上的香烟她来负责提供。
随后陆某通过其婆婆,从各种渠道购买了48条软装华子香烟。可这么大批香烟,从江苏携带前往广东,实在太不方便,于是陆某灵机一动,决定用快递的方式,寄往远在广东的妹妹。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这48条香烟刚到中转站,还没出江苏就被当地的烟草局查处了。随后烟草局还按照48条香烟价值的30%,对陆某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陆某认为,自己与妹妹以及帮忙买烟的婆婆,都没有烟草专卖品许可证,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商家,也不打算拿来做买卖,没有扰乱烟草市场秩序,因此陆某对这个处罚决定,不服气遂将烟草局告上法庭。
本案陆某诉求有两个:第一是烟草局必须撤销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第二是烟草局必须按照原价补偿部分损耗香烟的现金。
对于上述的第二点,陆女士强调称,烟草局计算处罚金额时按照市场零售价700元一条来计算,但其用来鉴定涉案是否真品的损耗,却用来进货价583元一条来计算,这一点不合理,因此陆某主张烟草要按原价赔偿。
为了证明自己买烟、寄烟只是给妹妹婚宴时使用,陆某在法庭上提交了其在广东参加妹妹婚礼时,入住酒店的记录以及参加妹妹婚宴时的各种证据。
提交完所有证据后,陆某还质疑烟草局在其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私拆香烟,且没有举行听证会,均属于违规执法。
本案是行政诉讼,与我们熟知的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不一样。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必须拿出充分的证据及其作出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证明其一方的处罚决定是合法合规的,否则负责审理此案的法院就会判定被告败诉。
随后烟草局的代表对于陆某的质疑,一一作出了详细说明,被附上了相关法律依据。
烟草在法庭上局举证称:
第一、经用涉案香烟取样鉴定,涉案48条软装华子香烟均为真品,价值3.36万元。
第二,跨县级以上地区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无论是自运、托运还是用快递的方式寄运,都必须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选用快递方式邮寄烟草专卖品,上限为2条。
《烟草专卖法》第54条规定,跨县或跨区以上,首次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或有其他违法运输行为的,处以涉案香烟价值20%以上50%以下罚款。
注意!第二次及以上实施此违法行为的,最高可处没收涉案香烟,并处罚款。
据此,烟草局认为,其一方对陆某作出涉案香烟价值30%罚款(10080元)的处罚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三、《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当地烟草主管部门,有权查处其辖区内的一切涉及到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烟草局认为,在其一方依法依规并及时给当地邮政管理局发出《协助调查函》,请求联合执法且得到批准后,其一方就有权查处陆某的违法行为。
第四、陆某对于举行听证会程序的规定,明显存在错误上的认知。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批复性文件内容规定,只有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以上的案件,才必须举行听证会。
第五,对于办理烟草专卖品案件时,造成必要损耗的补偿问题。
《关于卷烟检验损耗、检验留样返还流程及相关文书的通知》明确指出,为鉴定涉案香烟所造的必要的损耗,按照批发价补偿给违法行为人。
也就是说,烟草局在办理案件时为了鉴定涉案香烟是否属于真品所造成的必要损耗,该如何补偿、用什么方式补偿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听完双方的控辩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陆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且未能提供购买凭证的情况下,私自邮寄48条香烟,违法事实清楚,烟草局依法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且是有理有据的。
因此法院依法判定陆某败诉,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据了解,一审宣判后,陆某服从判决,未提出上诉。
最后,希望本案例能够给大家带来警示作用。即给朋友寄香烟时,一定不能超过两条,否则不仅不能寄出,还可能会被行政处罚。(图文无关)
(案例来源:江苏无锡南长区法院)
事情是这样,已嫁为人妻的陆某,有一个妹妹准备远嫁广东,男方家境还不错,准备在婚宴时用软装华子牌香烟招待客人。
陆某作为亲姐姐,自然也受到了邀请。陆某从婆婆口中得知广东的软装华子香烟比江苏的要贵很多时,一直想为妹妹送点结婚礼物的陆某就和妹妹说,婚宴上的香烟她来负责提供。
随后陆某通过其婆婆,从各种渠道购买了48条软装华子香烟。可这么大批香烟,从江苏携带前往广东,实在太不方便,于是陆某灵机一动,决定用快递的方式,寄往远在广东的妹妹。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这48条香烟刚到中转站,还没出江苏就被当地的烟草局查处了。随后烟草局还按照48条香烟价值的30%,对陆某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陆某认为,自己与妹妹以及帮忙买烟的婆婆,都没有烟草专卖品许可证,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商家,也不打算拿来做买卖,没有扰乱烟草市场秩序,因此陆某对这个处罚决定,不服气遂将烟草局告上法庭。
本案陆某诉求有两个:第一是烟草局必须撤销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第二是烟草局必须按照原价补偿部分损耗香烟的现金。
对于上述的第二点,陆女士强调称,烟草局计算处罚金额时按照市场零售价700元一条来计算,但其用来鉴定涉案是否真品的损耗,却用来进货价583元一条来计算,这一点不合理,因此陆某主张烟草要按原价赔偿。
为了证明自己买烟、寄烟只是给妹妹婚宴时使用,陆某在法庭上提交了其在广东参加妹妹婚礼时,入住酒店的记录以及参加妹妹婚宴时的各种证据。
提交完所有证据后,陆某还质疑烟草局在其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私拆香烟,且没有举行听证会,均属于违规执法。
本案是行政诉讼,与我们熟知的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不一样。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必须拿出充分的证据及其作出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证明其一方的处罚决定是合法合规的,否则负责审理此案的法院就会判定被告败诉。
随后烟草局的代表对于陆某的质疑,一一作出了详细说明,被附上了相关法律依据。
烟草在法庭上局举证称:
第一、经用涉案香烟取样鉴定,涉案48条软装华子香烟均为真品,价值3.36万元。
第二,跨县级以上地区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无论是自运、托运还是用快递的方式寄运,都必须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选用快递方式邮寄烟草专卖品,上限为2条。
《烟草专卖法》第54条规定,跨县或跨区以上,首次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或有其他违法运输行为的,处以涉案香烟价值20%以上50%以下罚款。
注意!第二次及以上实施此违法行为的,最高可处没收涉案香烟,并处罚款。
据此,烟草局认为,其一方对陆某作出涉案香烟价值30%罚款(10080元)的处罚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三、《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当地烟草主管部门,有权查处其辖区内的一切涉及到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烟草局认为,在其一方依法依规并及时给当地邮政管理局发出《协助调查函》,请求联合执法且得到批准后,其一方就有权查处陆某的违法行为。
第四、陆某对于举行听证会程序的规定,明显存在错误上的认知。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批复性文件内容规定,只有行政处罚罚款2万元以上的案件,才必须举行听证会。
第五,对于办理烟草专卖品案件时,造成必要损耗的补偿问题。
《关于卷烟检验损耗、检验留样返还流程及相关文书的通知》明确指出,为鉴定涉案香烟所造的必要的损耗,按照批发价补偿给违法行为人。
也就是说,烟草局在办理案件时为了鉴定涉案香烟是否属于真品所造成的必要损耗,该如何补偿、用什么方式补偿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听完双方的控辩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陆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且未能提供购买凭证的情况下,私自邮寄48条香烟,违法事实清楚,烟草局依法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且是有理有据的。
因此法院依法判定陆某败诉,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据了解,一审宣判后,陆某服从判决,未提出上诉。
最后,希望本案例能够给大家带来警示作用。即给朋友寄香烟时,一定不能超过两条,否则不仅不能寄出,还可能会被行政处罚。(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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