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故意的!”广东清远,一女子回前夫家收拾个人物品时,因结婚时购买的三金归属问题产生纠纷。女子驾驶电动车离开时,前夫为了将其逼停,驾车将车撞倒导致重伤二级。案发后,前夫说自己是正当防卫。一审没被采纳后。男子又以过失犯罪上诉。
(案例来源:广东清远中院)
男子翁某在经营餐饮店时认识女服务员冯某,随后对冯某展开追求。很快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结婚产下一子。孩子出生后,夫妻俩决定用自己全部积蓄和向亲戚朋友借一部分钱,再开一家餐饮店。
可妻子冯某在经营新开的餐饮店时任人唯亲的做法,让丈夫翁某产生不满。翁某认为招聘员工时,应当有能力、有经验者居之。但妻子却认为只要工资待遇一样,请自己亲戚朋友更让自己放心。
结果很快就应验了翁某的担心,由于冯某用人不当,新开的餐饮店几个月就因经营不善倒闭,导致负债累累。由于出面借钱的是翁某,其压力山大故经常因此事与冯某发生争执。
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协议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儿子由翁某负责抚养,冯某每月支付生活费。另外,由于翁某负债累累,因此冯某决定“净身出户”。即两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各归已有,而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冯某自愿放弃。
可不曾想,两人办理离婚手续几个月后,冯某到翁某家处收拾个人物品时,两人却因结婚时购买的三金归属问题,发生争执。
翁某认为这些金器是其在婚前出钱购买的,而且离婚时冯某承诺“净身出户”,因此应当归其所有。但冯某却认为“三金”对女人来说很重要,应当归其所有。
随后冯某趁翁某洗澡时,在没有经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将价值3万7千多元的“三金”放进自己的行李包处,驾驶电动自行车离开。
翁某洗澡出来发现“三金”被取走后,马上打电话质问冯某。后来翁某因对方未接电话,遂马上驾车追赶。在一乡村道路上发现冯某后,翁某鸣笛示意冯某停车,但翁某却未予以理会。
翁某一气之下便从身后驾车撞击冯某驾驶的电动车,结果倒地冯某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由于冯某落地时头部先着导致其重伤二级。
案发后,翁某立即报警求助。翁某到案后认为其一方只是正当防卫,因此其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但检方仍认定翁某故意犯罪。
一、翁某构成正当防卫么?
翁某认为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冯某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及其名下银行存款外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结婚时其一方购买的“三金”应当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翁某认为,冯某趁其不注意时,将其财物取走,应当视为盗窃。因此其一方在个人财产面临不法侵害时所做出的防卫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注意!认定正当防卫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正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即个人生命或财产安全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所作出没有超出明显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才能视为正当防卫。
换而言之,即便冯某的行为属于盗窃,那其一方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故翁某的行为不符合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再说再具体点,由于冯某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此时翁某可以做的是报警求助,让警方来追回其个人财产,绝对不能以任何形式实施报复行为,否则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检方认定翁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如前面所说,不论任何原因,都不能对任何人实施报复行为,否则就是属于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的行为。
具体而言,由于翁某有通过驾车撞击冯某所驾驶电动车的方式,来实现其一方实施报复的目的,且实际上确实也造成了冯某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故翁某之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换而言之,由于翁某致冯某重伤二级,因此其行为应当在3-10年考虑量刑。
三、检方认为翁某有以下可从轻或减轻情节:
1、翁某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
2、翁某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可从轻处罚;
3、冯某不问自取存在重大过错,且其过错行为与本案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系诱发本案的主因,即翁某的主观恶意不大,故可对翁某减轻处罚。
注意!可减轻处罚这一点极其重要。即从轻处罚只能在3-10年内从轻;但如若是减轻则可以在3年以下考虑量刑。
最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翁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翁某不服,遂以自己没有伤害冯某的主观故意为由,认为其行为应当认定为过失犯罪。但二审法院认为,翁某是成年人,其应当知道在驾驶过程中,驾驶机动车撞击电动车的后果,因此其行为属于故意犯罪,据此二审维持原判。
有网友认为,毕竟两人曾经夫妻一场,翁某没必要为了“三金”而与前妻计较,更不能为此做出伤害前妻的犯罪行为。
但同时也有网友认为,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因此翁某要回“三金”没错,但方法过火了。对此,您怎么看?
(案例来源:广东清远中院)
男子翁某在经营餐饮店时认识女服务员冯某,随后对冯某展开追求。很快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结婚产下一子。孩子出生后,夫妻俩决定用自己全部积蓄和向亲戚朋友借一部分钱,再开一家餐饮店。
可妻子冯某在经营新开的餐饮店时任人唯亲的做法,让丈夫翁某产生不满。翁某认为招聘员工时,应当有能力、有经验者居之。但妻子却认为只要工资待遇一样,请自己亲戚朋友更让自己放心。
结果很快就应验了翁某的担心,由于冯某用人不当,新开的餐饮店几个月就因经营不善倒闭,导致负债累累。由于出面借钱的是翁某,其压力山大故经常因此事与冯某发生争执。
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协议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儿子由翁某负责抚养,冯某每月支付生活费。另外,由于翁某负债累累,因此冯某决定“净身出户”。即两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各归已有,而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冯某自愿放弃。
可不曾想,两人办理离婚手续几个月后,冯某到翁某家处收拾个人物品时,两人却因结婚时购买的三金归属问题,发生争执。
翁某认为这些金器是其在婚前出钱购买的,而且离婚时冯某承诺“净身出户”,因此应当归其所有。但冯某却认为“三金”对女人来说很重要,应当归其所有。
随后冯某趁翁某洗澡时,在没有经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将价值3万7千多元的“三金”放进自己的行李包处,驾驶电动自行车离开。
翁某洗澡出来发现“三金”被取走后,马上打电话质问冯某。后来翁某因对方未接电话,遂马上驾车追赶。在一乡村道路上发现冯某后,翁某鸣笛示意冯某停车,但翁某却未予以理会。
翁某一气之下便从身后驾车撞击冯某驾驶的电动车,结果倒地冯某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由于冯某落地时头部先着导致其重伤二级。
案发后,翁某立即报警求助。翁某到案后认为其一方只是正当防卫,因此其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但检方仍认定翁某故意犯罪。
一、翁某构成正当防卫么?
翁某认为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冯某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及其名下银行存款外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结婚时其一方购买的“三金”应当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翁某认为,冯某趁其不注意时,将其财物取走,应当视为盗窃。因此其一方在个人财产面临不法侵害时所做出的防卫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注意!认定正当防卫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正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即个人生命或财产安全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所作出没有超出明显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才能视为正当防卫。
换而言之,即便冯某的行为属于盗窃,那其一方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故翁某的行为不符合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再说再具体点,由于冯某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此时翁某可以做的是报警求助,让警方来追回其个人财产,绝对不能以任何形式实施报复行为,否则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检方认定翁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如前面所说,不论任何原因,都不能对任何人实施报复行为,否则就是属于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的行为。
具体而言,由于翁某有通过驾车撞击冯某所驾驶电动车的方式,来实现其一方实施报复的目的,且实际上确实也造成了冯某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故翁某之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换而言之,由于翁某致冯某重伤二级,因此其行为应当在3-10年考虑量刑。
三、检方认为翁某有以下可从轻或减轻情节:
1、翁某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
2、翁某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可从轻处罚;
3、冯某不问自取存在重大过错,且其过错行为与本案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系诱发本案的主因,即翁某的主观恶意不大,故可对翁某减轻处罚。
注意!可减轻处罚这一点极其重要。即从轻处罚只能在3-10年内从轻;但如若是减轻则可以在3年以下考虑量刑。
最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翁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翁某不服,遂以自己没有伤害冯某的主观故意为由,认为其行为应当认定为过失犯罪。但二审法院认为,翁某是成年人,其应当知道在驾驶过程中,驾驶机动车撞击电动车的后果,因此其行为属于故意犯罪,据此二审维持原判。
有网友认为,毕竟两人曾经夫妻一场,翁某没必要为了“三金”而与前妻计较,更不能为此做出伤害前妻的犯罪行为。
但同时也有网友认为,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因此翁某要回“三金”没错,但方法过火了。对此,您怎么看?
“我真不是故意的!”广东清远,一女子回前夫家收拾个人物品时,因结婚时购买的三金归属问题产生纠纷。女子驾驶电动车离开时,前夫为了将其逼停,驾车将车撞倒导致重伤二级。案发后,前夫说自己是正当防卫。一审没被采纳后。男子又以过失犯罪上诉。
(案例来源:广东清远中院)
男子翁某在经营餐饮店时认识女服务员冯某,随后对冯某展开追求。很快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结婚产下一子。孩子出生后,夫妻俩决定用自己全部积蓄和向亲戚朋友借一部分钱,再开一家餐饮店。
可妻子冯某在经营新开的餐饮店时任人唯亲的做法,让丈夫翁某产生不满。翁某认为招聘员工时,应当有能力、有经验者居之。但妻子却认为只要工资待遇一样,请自己亲戚朋友更让自己放心。
结果很快就应验了翁某的担心,由于冯某用人不当,新开的餐饮店几个月就因经营不善倒闭,导致负债累累。由于出面借钱的是翁某,其压力山大故经常因此事与冯某发生争执。
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协议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儿子由翁某负责抚养,冯某每月支付生活费。另外,由于翁某负债累累,因此冯某决定“净身出户”。即两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各归已有,而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冯某自愿放弃。
可不曾想,两人办理离婚手续几个月后,冯某到翁某家处收拾个人物品时,两人却因结婚时购买的三金归属问题,发生争执。
翁某认为这些金器是其在婚前出钱购买的,而且离婚时冯某承诺“净身出户”,因此应当归其所有。但冯某却认为“三金”对女人来说很重要,应当归其所有。
随后冯某趁翁某洗澡时,在没有经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将价值3万7千多元的“三金”放进自己的行李包处,驾驶电动自行车离开。
翁某洗澡出来发现“三金”被取走后,马上打电话质问冯某。后来翁某因对方未接电话,遂马上驾车追赶。在一乡村道路上发现冯某后,翁某鸣笛示意冯某停车,但翁某却未予以理会。
翁某一气之下便从身后驾车撞击冯某驾驶的电动车,结果倒地冯某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由于冯某落地时头部先着导致其重伤二级。
案发后,翁某立即报警求助。翁某到案后认为其一方只是正当防卫,因此其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但检方仍认定翁某故意犯罪。
一、翁某构成正当防卫么?
翁某认为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冯某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及其名下银行存款外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结婚时其一方购买的“三金”应当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翁某认为,冯某趁其不注意时,将其财物取走,应当视为盗窃。因此其一方在个人财产面临不法侵害时所做出的防卫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注意!认定正当防卫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正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即个人生命或财产安全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所作出没有超出明显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才能视为正当防卫。
换而言之,即便冯某的行为属于盗窃,那其一方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故翁某的行为不符合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再说再具体点,由于冯某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此时翁某可以做的是报警求助,让警方来追回其个人财产,绝对不能以任何形式实施报复行为,否则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检方认定翁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如前面所说,不论任何原因,都不能对任何人实施报复行为,否则就是属于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的行为。
具体而言,由于翁某有通过驾车撞击冯某所驾驶电动车的方式,来实现其一方实施报复的目的,且实际上确实也造成了冯某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故翁某之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换而言之,由于翁某致冯某重伤二级,因此其行为应当在3-10年考虑量刑。
三、检方认为翁某有以下可从轻或减轻情节:
1、翁某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
2、翁某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可从轻处罚;
3、冯某不问自取存在重大过错,且其过错行为与本案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系诱发本案的主因,即翁某的主观恶意不大,故可对翁某减轻处罚。
注意!可减轻处罚这一点极其重要。即从轻处罚只能在3-10年内从轻;但如若是减轻则可以在3年以下考虑量刑。
最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翁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翁某不服,遂以自己没有伤害冯某的主观故意为由,认为其行为应当认定为过失犯罪。但二审法院认为,翁某是成年人,其应当知道在驾驶过程中,驾驶机动车撞击电动车的后果,因此其行为属于故意犯罪,据此二审维持原判。
有网友认为,毕竟两人曾经夫妻一场,翁某没必要为了“三金”而与前妻计较,更不能为此做出伤害前妻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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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翁某在经营餐饮店时认识女服务员冯某,随后对冯某展开追求。很快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结婚产下一子。孩子出生后,夫妻俩决定用自己全部积蓄和向亲戚朋友借一部分钱,再开一家餐饮店。
可妻子冯某在经营新开的餐饮店时任人唯亲的做法,让丈夫翁某产生不满。翁某认为招聘员工时,应当有能力、有经验者居之。但妻子却认为只要工资待遇一样,请自己亲戚朋友更让自己放心。
结果很快就应验了翁某的担心,由于冯某用人不当,新开的餐饮店几个月就因经营不善倒闭,导致负债累累。由于出面借钱的是翁某,其压力山大故经常因此事与冯某发生争执。
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协议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儿子由翁某负责抚养,冯某每月支付生活费。另外,由于翁某负债累累,因此冯某决定“净身出户”。即两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各归已有,而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冯某自愿放弃。
可不曾想,两人办理离婚手续几个月后,冯某到翁某家处收拾个人物品时,两人却因结婚时购买的三金归属问题,发生争执。
翁某认为这些金器是其在婚前出钱购买的,而且离婚时冯某承诺“净身出户”,因此应当归其所有。但冯某却认为“三金”对女人来说很重要,应当归其所有。
随后冯某趁翁某洗澡时,在没有经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将价值3万7千多元的“三金”放进自己的行李包处,驾驶电动自行车离开。
翁某洗澡出来发现“三金”被取走后,马上打电话质问冯某。后来翁某因对方未接电话,遂马上驾车追赶。在一乡村道路上发现冯某后,翁某鸣笛示意冯某停车,但翁某却未予以理会。
翁某一气之下便从身后驾车撞击冯某驾驶的电动车,结果倒地冯某失去平衡摔倒在地,由于冯某落地时头部先着导致其重伤二级。
案发后,翁某立即报警求助。翁某到案后认为其一方只是正当防卫,因此其不认为自己构成犯罪。但检方仍认定翁某故意犯罪。
一、翁某构成正当防卫么?
翁某认为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冯某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及其名下银行存款外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结婚时其一方购买的“三金”应当属于其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翁某认为,冯某趁其不注意时,将其财物取走,应当视为盗窃。因此其一方在个人财产面临不法侵害时所做出的防卫行为,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注意!认定正当防卫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正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即个人生命或财产安全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所作出没有超出明显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才能视为正当防卫。
换而言之,即便冯某的行为属于盗窃,那其一方的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故翁某的行为不符合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再说再具体点,由于冯某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此时翁某可以做的是报警求助,让警方来追回其个人财产,绝对不能以任何形式实施报复行为,否则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检方认定翁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如前面所说,不论任何原因,都不能对任何人实施报复行为,否则就是属于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的行为。
具体而言,由于翁某有通过驾车撞击冯某所驾驶电动车的方式,来实现其一方实施报复的目的,且实际上确实也造成了冯某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故翁某之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换而言之,由于翁某致冯某重伤二级,因此其行为应当在3-10年考虑量刑。
三、检方认为翁某有以下可从轻或减轻情节:
1、翁某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
2、翁某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可从轻处罚;
3、冯某不问自取存在重大过错,且其过错行为与本案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系诱发本案的主因,即翁某的主观恶意不大,故可对翁某减轻处罚。
注意!可减轻处罚这一点极其重要。即从轻处罚只能在3-10年内从轻;但如若是减轻则可以在3年以下考虑量刑。
最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翁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一审宣判后,翁某不服,遂以自己没有伤害冯某的主观故意为由,认为其行为应当认定为过失犯罪。但二审法院认为,翁某是成年人,其应当知道在驾驶过程中,驾驶机动车撞击电动车的后果,因此其行为属于故意犯罪,据此二审维持原判。
有网友认为,毕竟两人曾经夫妻一场,翁某没必要为了“三金”而与前妻计较,更不能为此做出伤害前妻的犯罪行为。
但同时也有网友认为,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因此翁某要回“三金”没错,但方法过火了。对此,您怎么看?(娟姐看法)
【#人水相亲淮河靓# !】悠悠淮水,从河南桐柏山一路向东,绵延千里。淮河流域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中原经济区的覆盖区域,也是大运河文化带主要集聚地区,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是沿淮美好生活的生动写照,但受黄河夺淮等因素影响,淮河一度桀骜不驯、泛滥成灾,又给两岸带来数不尽的水患之苦。
时空轮回,一代又一代治淮人久久为功,淮河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上拦、中畅、下泄”防洪体系逐步完善。《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流域“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一系列规划相继编制完成;进一步治淮38项工程已开工建设35项,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相继建成通水,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淮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建成1000余个幸福河湖,淮河干流水质常年保持在Ⅲ类以上;180万脱贫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
淮河的面貌发生了彻底改变,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人水相亲、城水相融的画卷徐徐展开。
建重点工程 水患变水利
秋分时节,记者来到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安丰塘镇戈店村,53岁的种粮大户顾广银种植的3000亩水稻一片金灿灿,收获在即。他说:“今年遇上罕见的高温干旱,幸亏有了老祖宗留下来的安丰塘,庄稼能浇上水,保住了大部分秋粮收成。”
顾广银所说的安丰塘古称芍陂,为春秋时期楚相孙叔敖主持修筑的沿淮水利工程,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被誉为“天下第一塘”,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作为中国古代四大水利工程之一,该工程至今仍发挥着灌溉作用,灌溉面积达116.6万亩,在今年抗旱保苗中发挥巨大作用。”安丰塘镇水利站站长杨越告诉记者,安丰塘堤坝周长约25公里,面积约34平方公里,蓄水量1亿多立方米。
历史上,淮河可以说是水患严重,常常是大雨大灾、小雨小灾、无雨旱灾。千百年来,兴修水利,变害为利,一直是沿淮群众的企盼和追求。
淮河是新中国第一条全面系统治理的大河。治淮陈列馆里,一张褪色的黑白老照片记录了淮河流域第一座山谷水库——石漫滩水库开工建设时的情景:数以千计的治淮民工头顶烈日,开挖土方,挥汗如雨……自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开始,新中国的治淮之路已持续走过了72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淮河治理高度重视,各级政府治淮力度不减,兴建了一系列治淮重大工程。
9月22日,总投资104亿元的安徽省怀洪新河灌区工程在蚌埠市开工建设。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计划处副处长李晶告诉记者,怀洪新河灌区是安徽第一大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43万亩,其中改善灌溉面积171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72万亩。工程在城镇供水、提高农民收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7月30日,位于江苏淮安、盐城境内的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正式开工,该工程建成后将大幅提升淮河入海能力。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旱灾害防御处副处长王春阳表示,二期工程使入海水道设计行洪流量由2270立方米每秒提高到7000立方米每秒,可进一步提高洪泽湖的洪水调蓄能力,加快淮河中游洪水下泄,有力保障淮河流域2000多万人口、3000多万亩耕地防洪安全。
“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项目在江苏,效益在全流域,是减轻淮河上中游防洪除涝压力,实现全流域安澜的重大举措。”江苏省水利厅厅长陈杰表示,工程实施后,也为提高淮河出海航道等级、增强运输能力创造了条件,助力实现“淮江海联运”,进一步助推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
建设重点工程的同时,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四纵一横多点”的国家水网(淮河流域)逐步完善,正在推动着新阶段淮河保护治理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碧水映蓝天,峻岭袅轻烟。随着一批又一批治淮工程的建设施工、投入使用、发挥效益,在秋日暖阳下,淮河,安澜无恙。
治流域环境 护一河碧水
站在淮河边的江苏淮安市盱眙县黄花塘镇芦沟村田间地头,放眼望去,万亩连片稻田尽收眼底,清澈的河流穿越良田,环绕着村庄,一幅美丽的丰收水彩画伸向远方。
生态美景的呈现得益于不久前刚建成的盱眙县官滩镇圣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通过该项目实施,当地疏浚9条沟道、配套涵洞、闸、桥等建筑物57座,整治梯田109.5亩,不仅改善了当地水生态,还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上世纪80年代,随着淮河流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河流,淮河水质一度恶化。
淮河污染,问题出在岸上,根源在落后发展方式。上世纪末开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淮河流域各市县(区)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污染源治理、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强化水功能区管理、限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展水污染联防和水资源保护等一系列措施,入河排污量明显下降,河湖水质显著改善。
流经蚌埠市淮上区梅桥镇的三汊河是淮河的一条支流,当地村民张兴玉曾在河畔办了家农家乐,由于味道好、环境优,生意特别好。然而,为保护淮河水质,蚌埠市准备在当地建设三汊河生态湿地,张兴玉位于规划红线里的农家乐面临拆迁。
张兴玉一度不理解。后来梅桥镇上的干部不断上门做工作,让他明白了良好生态对淮河的重要意义,拆掉了自家的农家乐。在当地“河长”的帮助下,他又发挥特长,异地建饭店,还搞起农业采摘项目,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张兴玉的变化是淮河流域环境治理千千万万故事中的其中一个。党的十八大以来,呵护一河碧水,已成为沿淮群众的自觉行动。截至目前,27.2万名河湖长让淮河流域的每一条河流、湖泊都有了守护人;淮河全流域纳入全国“清四乱”专项行动的7787个突出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严格禁止非法采砂,洪泽湖、骆马湖至南四湖段全面禁采得到很好落实,非法采砂船只全部清零。
随着这些措施落实,淮河流域河湖面貌发生显著改善。2022年上半年,淮河流域381个国控断面中水质Ⅲ类及以上的断面占比达到77.4%,同比上升了3.6个百分点,水质实现了持续改善。
城乡同携手 旖旎风光美
如今的淮河,不仅用甘甜的乳汁哺育着两岸,促进了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两岸风光也是一年更比一年新,成为游人向往的新去处。
秋日傍晚,卢德迁换上运动装,走出家门。“出了家门就是公园,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风景,一有时间我就到河边走一走,对淮河的感情是难以割舍的。”卢德迁说。
然而,如果把时间线拉长,卢德迁可不会这么说。十年前,淮河岸边除了大大小小的砂场,就是河滩地和农田。
“淮河是蚌埠的母亲河,河流穿城而过,是名副其实的城中河。”蚌埠市水利局局长荀异然说,淮河两岸滩地存在与城市割裂、生态环境较差、缺乏系统有效的生态保护与规划利用等诸多问题。主城区淮河两岸滩地现状已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对幸福河湖美好愿景的期待,实施“靓淮河”工程、打造城市“中央公园”已十分必要和迫切。
去年,蚌埠市委、市政府将“靓淮河”作为工作主线之一,通过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实施淮河蚌埠主城区段防洪交通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全面优化主城区淮河防洪交通生态体系,着力打造“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淮河,高标准打造国家幸福河湖示范段。
荀异然说,目前,“靓淮河”一、二期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
沿岸城市在扮靓淮河,沿岸乡村也在打造胜景。
夕阳西下,倦鸟归林,安徽省颍上县八里河景区清澈的水面上掠过飞鸟的身影,远处的吊桥、塔楼、凉亭、纪念碑都镀上了一层金色。
“这里碧波荡漾,杨柳依依,鸟语花香,在淮北也能看到江南风景,实在令人流连忘返。”颍上县城居民刘梅华带着家人正兴致盎然地在八里河景区游览。
人民呵护淮河,淮河也在回馈人民。八里河原先是块沼泽地,通过多年的生态建设,曾经的水患之地,现在已经成为著名的廊道和全国农业生态旅游示范点。
“八里河区域是淮河流域典型的湖洼地区,曾是水来成泽,水退为荒。”八里河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黄辉说,1991年,一场百年未遇的洪水过后,当地群众转变观念,以改善生态为切入点,出工出力,每村承包一个小项目,因势利导治水,因地制宜用水。几年间,他们在堤坝和水域间修起了占地3600亩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乐园。
生态环境的改善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八里河农民也适时改变了利用传统农业致富的方式,以景区为中心建成了上百家“农家乐”“渔家乐”,游客在这里可以采摘瓜果、播种、垂钓,享受渔家欢乐。目前,八里河景区年均收入上亿元,带动周边农户增收。
自然环境得到改善和保护,还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目前,这里栖息着各类候鸟、留鸟数十万只;盛产武昌鱼、鳜鱼、鳗鱼等50多种水产品,成为皖北重要的渔业生产基地。
“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是沿淮美好生活的生动写照,但受黄河夺淮等因素影响,淮河一度桀骜不驯、泛滥成灾,又给两岸带来数不尽的水患之苦。
时空轮回,一代又一代治淮人久久为功,淮河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上拦、中畅、下泄”防洪体系逐步完善。《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流域“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一系列规划相继编制完成;进一步治淮38项工程已开工建设35项,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相继建成通水,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淮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建成1000余个幸福河湖,淮河干流水质常年保持在Ⅲ类以上;180万脱贫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
淮河的面貌发生了彻底改变,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人水相亲、城水相融的画卷徐徐展开。
建重点工程 水患变水利
秋分时节,记者来到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安丰塘镇戈店村,53岁的种粮大户顾广银种植的3000亩水稻一片金灿灿,收获在即。他说:“今年遇上罕见的高温干旱,幸亏有了老祖宗留下来的安丰塘,庄稼能浇上水,保住了大部分秋粮收成。”
顾广银所说的安丰塘古称芍陂,为春秋时期楚相孙叔敖主持修筑的沿淮水利工程,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被誉为“天下第一塘”,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作为中国古代四大水利工程之一,该工程至今仍发挥着灌溉作用,灌溉面积达116.6万亩,在今年抗旱保苗中发挥巨大作用。”安丰塘镇水利站站长杨越告诉记者,安丰塘堤坝周长约25公里,面积约34平方公里,蓄水量1亿多立方米。
历史上,淮河可以说是水患严重,常常是大雨大灾、小雨小灾、无雨旱灾。千百年来,兴修水利,变害为利,一直是沿淮群众的企盼和追求。
淮河是新中国第一条全面系统治理的大河。治淮陈列馆里,一张褪色的黑白老照片记录了淮河流域第一座山谷水库——石漫滩水库开工建设时的情景:数以千计的治淮民工头顶烈日,开挖土方,挥汗如雨……自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开始,新中国的治淮之路已持续走过了72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淮河治理高度重视,各级政府治淮力度不减,兴建了一系列治淮重大工程。
9月22日,总投资104亿元的安徽省怀洪新河灌区工程在蚌埠市开工建设。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计划处副处长李晶告诉记者,怀洪新河灌区是安徽第一大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43万亩,其中改善灌溉面积171万亩,新增灌溉面积172万亩。工程在城镇供水、提高农民收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7月30日,位于江苏淮安、盐城境内的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正式开工,该工程建成后将大幅提升淮河入海能力。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旱灾害防御处副处长王春阳表示,二期工程使入海水道设计行洪流量由2270立方米每秒提高到7000立方米每秒,可进一步提高洪泽湖的洪水调蓄能力,加快淮河中游洪水下泄,有力保障淮河流域2000多万人口、3000多万亩耕地防洪安全。
“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项目在江苏,效益在全流域,是减轻淮河上中游防洪除涝压力,实现全流域安澜的重大举措。”江苏省水利厅厅长陈杰表示,工程实施后,也为提高淮河出海航道等级、增强运输能力创造了条件,助力实现“淮江海联运”,进一步助推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
建设重点工程的同时,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四纵一横多点”的国家水网(淮河流域)逐步完善,正在推动着新阶段淮河保护治理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碧水映蓝天,峻岭袅轻烟。随着一批又一批治淮工程的建设施工、投入使用、发挥效益,在秋日暖阳下,淮河,安澜无恙。
治流域环境 护一河碧水
站在淮河边的江苏淮安市盱眙县黄花塘镇芦沟村田间地头,放眼望去,万亩连片稻田尽收眼底,清澈的河流穿越良田,环绕着村庄,一幅美丽的丰收水彩画伸向远方。
生态美景的呈现得益于不久前刚建成的盱眙县官滩镇圣山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通过该项目实施,当地疏浚9条沟道、配套涵洞、闸、桥等建筑物57座,整治梯田109.5亩,不仅改善了当地水生态,还极大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上世纪80年代,随着淮河流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河流,淮河水质一度恶化。
淮河污染,问题出在岸上,根源在落后发展方式。上世纪末开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淮河流域各市县(区)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污染源治理、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强化水功能区管理、限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展水污染联防和水资源保护等一系列措施,入河排污量明显下降,河湖水质显著改善。
流经蚌埠市淮上区梅桥镇的三汊河是淮河的一条支流,当地村民张兴玉曾在河畔办了家农家乐,由于味道好、环境优,生意特别好。然而,为保护淮河水质,蚌埠市准备在当地建设三汊河生态湿地,张兴玉位于规划红线里的农家乐面临拆迁。
张兴玉一度不理解。后来梅桥镇上的干部不断上门做工作,让他明白了良好生态对淮河的重要意义,拆掉了自家的农家乐。在当地“河长”的帮助下,他又发挥特长,异地建饭店,还搞起农业采摘项目,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张兴玉的变化是淮河流域环境治理千千万万故事中的其中一个。党的十八大以来,呵护一河碧水,已成为沿淮群众的自觉行动。截至目前,27.2万名河湖长让淮河流域的每一条河流、湖泊都有了守护人;淮河全流域纳入全国“清四乱”专项行动的7787个突出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严格禁止非法采砂,洪泽湖、骆马湖至南四湖段全面禁采得到很好落实,非法采砂船只全部清零。
随着这些措施落实,淮河流域河湖面貌发生显著改善。2022年上半年,淮河流域381个国控断面中水质Ⅲ类及以上的断面占比达到77.4%,同比上升了3.6个百分点,水质实现了持续改善。
城乡同携手 旖旎风光美
如今的淮河,不仅用甘甜的乳汁哺育着两岸,促进了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两岸风光也是一年更比一年新,成为游人向往的新去处。
秋日傍晚,卢德迁换上运动装,走出家门。“出了家门就是公园,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风景,一有时间我就到河边走一走,对淮河的感情是难以割舍的。”卢德迁说。
然而,如果把时间线拉长,卢德迁可不会这么说。十年前,淮河岸边除了大大小小的砂场,就是河滩地和农田。
“淮河是蚌埠的母亲河,河流穿城而过,是名副其实的城中河。”蚌埠市水利局局长荀异然说,淮河两岸滩地存在与城市割裂、生态环境较差、缺乏系统有效的生态保护与规划利用等诸多问题。主城区淮河两岸滩地现状已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对幸福河湖美好愿景的期待,实施“靓淮河”工程、打造城市“中央公园”已十分必要和迫切。
去年,蚌埠市委、市政府将“靓淮河”作为工作主线之一,通过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实施淮河蚌埠主城区段防洪交通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全面优化主城区淮河防洪交通生态体系,着力打造“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淮河,高标准打造国家幸福河湖示范段。
荀异然说,目前,“靓淮河”一、二期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
沿岸城市在扮靓淮河,沿岸乡村也在打造胜景。
夕阳西下,倦鸟归林,安徽省颍上县八里河景区清澈的水面上掠过飞鸟的身影,远处的吊桥、塔楼、凉亭、纪念碑都镀上了一层金色。
“这里碧波荡漾,杨柳依依,鸟语花香,在淮北也能看到江南风景,实在令人流连忘返。”颍上县城居民刘梅华带着家人正兴致盎然地在八里河景区游览。
人民呵护淮河,淮河也在回馈人民。八里河原先是块沼泽地,通过多年的生态建设,曾经的水患之地,现在已经成为著名的廊道和全国农业生态旅游示范点。
“八里河区域是淮河流域典型的湖洼地区,曾是水来成泽,水退为荒。”八里河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黄辉说,1991年,一场百年未遇的洪水过后,当地群众转变观念,以改善生态为切入点,出工出力,每村承包一个小项目,因势利导治水,因地制宜用水。几年间,他们在堤坝和水域间修起了占地3600亩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乐园。
生态环境的改善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八里河农民也适时改变了利用传统农业致富的方式,以景区为中心建成了上百家“农家乐”“渔家乐”,游客在这里可以采摘瓜果、播种、垂钓,享受渔家欢乐。目前,八里河景区年均收入上亿元,带动周边农户增收。
自然环境得到改善和保护,还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目前,这里栖息着各类候鸟、留鸟数十万只;盛产武昌鱼、鳜鱼、鳗鱼等50多种水产品,成为皖北重要的渔业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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