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指控邻居27年前性侵还上小学三年级的自己。然而,她不仅未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反而被对方起诉侵犯了名誉权,并要求该女子和家人赔偿5000元名誉损失费!
事情1992年,当时年仅9岁的小红还在上小学三年级,小红被邻居林某和鲁某多次性侵,有一天她将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妈妈,她的妈妈告诉她这件事情不能说出去,会让她爸爸遭殃的。
大学的时候,她将这件事情告诉她的朋友,她朋友劝她报警,但是当时为了家人不会被他们报复,小红还是选择隐瞒!
从小学到高中,小红一直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处在这件事阴影的笼罩之下!小红哽咽着说,当她上了大学的时候,离开家了感觉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
去年8月份,小红的母亲跟邻居林某发生了争执,又提到了27年前小红被性侵的事情,这次事件让小红下定了决心,向宝应县城北派出所报警。
然而,警方直到9月20日左右仍未立案,着急的小红因为在外地无法联系,就将事情告诉了自己的丈夫,虽然小红的父母和亲人阻止小红告诉她的丈夫,因为这会影响他们的夫妻情感。但是小红认为坏人做错事情,就要接受惩罚,小红甚至已经做好了离婚的准备!
事后,小红的丈夫虽然感觉事情难以接受,但最终还是选择站在了小红这边,他们还有两个女儿,他会支持小红,与小红共同面对!
事情并没有结束,小红的邻居不仅没有因为27年前的事情心生愧疚,反而于10月份的时候直接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小红及其家人停止损害自己的名誉,并且要求赔偿名誉损失费5000元!
12月3日,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邻居要求调节调节,但是小红不同意这种处理方式。
小编很同情小红,我相信这是事实,但是已经过了20多年,取证很困难,在加上小红父母对于事发后的错误观念,相关证据的人证需要避亲,物证已基本不可能提取,这件事很难宣判,甚至可能因为没有了证据,还要承担侵害别人名誉的责任!
大家觉得小红把几十年前的事情说出来,影响自己现在的家庭和生活,到底值不值呢?小红应该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事情1992年,当时年仅9岁的小红还在上小学三年级,小红被邻居林某和鲁某多次性侵,有一天她将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妈妈,她的妈妈告诉她这件事情不能说出去,会让她爸爸遭殃的。
大学的时候,她将这件事情告诉她的朋友,她朋友劝她报警,但是当时为了家人不会被他们报复,小红还是选择隐瞒!
从小学到高中,小红一直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处在这件事阴影的笼罩之下!小红哽咽着说,当她上了大学的时候,离开家了感觉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
去年8月份,小红的母亲跟邻居林某发生了争执,又提到了27年前小红被性侵的事情,这次事件让小红下定了决心,向宝应县城北派出所报警。
然而,警方直到9月20日左右仍未立案,着急的小红因为在外地无法联系,就将事情告诉了自己的丈夫,虽然小红的父母和亲人阻止小红告诉她的丈夫,因为这会影响他们的夫妻情感。但是小红认为坏人做错事情,就要接受惩罚,小红甚至已经做好了离婚的准备!
事后,小红的丈夫虽然感觉事情难以接受,但最终还是选择站在了小红这边,他们还有两个女儿,他会支持小红,与小红共同面对!
事情并没有结束,小红的邻居不仅没有因为27年前的事情心生愧疚,反而于10月份的时候直接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小红及其家人停止损害自己的名誉,并且要求赔偿名誉损失费5000元!
12月3日,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邻居要求调节调节,但是小红不同意这种处理方式。
小编很同情小红,我相信这是事实,但是已经过了20多年,取证很困难,在加上小红父母对于事发后的错误观念,相关证据的人证需要避亲,物证已基本不可能提取,这件事很难宣判,甚至可能因为没有了证据,还要承担侵害别人名誉的责任!
大家觉得小红把几十年前的事情说出来,影响自己现在的家庭和生活,到底值不值呢?小红应该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江苏一女子指控邻居27年前性侵还上小学三年级的自己】然而,她不仅未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反而被对方起诉侵犯了名誉权,并要求该女子和家人赔偿5000元名誉损失费!
事情1992年,当时年仅9岁的小红还在上小学三年级,小红被邻居林某和鲁某多次性侵,有一天她将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妈妈,她的妈妈告诉她这件事情不能说出去,会让她爸爸遭殃的。
大学的时候,她将这件事情告诉她的朋友,她朋友劝她报警,但是当时为了家人不会被他们报复,小红还是选择隐瞒!
从小学到高中,小红一直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处在这件事阴影的笼罩之下!小红哽咽着说,当她上了大学的时候,离开家了感觉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
今年8月份,小红的母亲跟邻居林某发生了争执,又提到了27年前小红被性侵的事情,这次事件让小红下定了决心,向宝应县城北派出所报警。
然而,警方直到9月20日左右仍未立案,着急的小红因为在外地无法联系,就将事情告诉了自己的丈夫,虽然小红的父母和亲人阻止小红告诉她的丈夫,因为这会影响他们的夫妻情感。但是小红认为坏人做错事情,就要接受惩罚,小红甚至已经做好了离婚的准备!
事后,小红的丈夫虽然感觉事情难以接受,但最终还是选择站在了小红这边,他们还有两个女儿,他会支持小红,与小红共同面对!
事情并没有结束,小红的邻居不仅没有因为27年前的事情心生愧疚,反而于10月份的时候直接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小红及其家人停止损害自己的名誉,并且要求赔偿名誉损失费5000元!
12月3日,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邻居要求调节调节,但是小红不同意这种处理方式。
小编很同情小红,我相信这是事实,但是已经过了20多年,取证很困难,在加上小红父母对于事发后的错误观念,相关证据的人证需要避亲,物证已基本不可能提取,这件事很难宣判,甚至可能因为没有了证据,还要承担侵害别人名誉的责任!
大家觉得小红把几十年前的事情说出来,影响自己现在的家庭和生活,到底值不值呢?小红应该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重庆爆料##重庆吃喝玩乐##潼南#
事情1992年,当时年仅9岁的小红还在上小学三年级,小红被邻居林某和鲁某多次性侵,有一天她将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妈妈,她的妈妈告诉她这件事情不能说出去,会让她爸爸遭殃的。
大学的时候,她将这件事情告诉她的朋友,她朋友劝她报警,但是当时为了家人不会被他们报复,小红还是选择隐瞒!
从小学到高中,小红一直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处在这件事阴影的笼罩之下!小红哽咽着说,当她上了大学的时候,离开家了感觉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
今年8月份,小红的母亲跟邻居林某发生了争执,又提到了27年前小红被性侵的事情,这次事件让小红下定了决心,向宝应县城北派出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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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宝应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邻居要求调节调节,但是小红不同意这种处理方式。
小编很同情小红,我相信这是事实,但是已经过了20多年,取证很困难,在加上小红父母对于事发后的错误观念,相关证据的人证需要避亲,物证已基本不可能提取,这件事很难宣判,甚至可能因为没有了证据,还要承担侵害别人名誉的责任!
大家觉得小红把几十年前的事情说出来,影响自己现在的家庭和生活,到底值不值呢?小红应该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重庆爆料##重庆吃喝玩乐##潼南#
这是一对励志小姐妹,姐姐九岁三年级,妹妹五岁幼儿园大班,正常的日子,六点一刻起床,爸爸妈妈开车7点将她俩放到学校门口,姐姐先领着妹妹在自己班早读,待出操时间正是幼儿园开门就将妹妹送过去,下午四点半妹妹跟着姐姐一起晚托班,等待九、十点钟加班回来的爸妈接回家。
受他们的妈妈所托照看她们俩天,家里热闹了许多,这姐俩挺省心,吃饭洗澡换衣睡觉很自觉不用操心,与楼下小朋友相处也不错。听姐姐常说的一句话是我要好点因为要照顾妹妹,所以她在班上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是班上六个班长中的唯一的正班长,跑步接力赛她总是跑最后一棒,她总是跑得最快,背诗词考英语老师表扬她时说谁说女子不如男,晚托班她是老师的助手。
发记现今儿童的交往模式也与以前不同,在楼下汤秋千时,认识苑里的一个八岁小男生,也很可爱,一起玩得好欢快。
受他们的妈妈所托照看她们俩天,家里热闹了许多,这姐俩挺省心,吃饭洗澡换衣睡觉很自觉不用操心,与楼下小朋友相处也不错。听姐姐常说的一句话是我要好点因为要照顾妹妹,所以她在班上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是班上六个班长中的唯一的正班长,跑步接力赛她总是跑最后一棒,她总是跑得最快,背诗词考英语老师表扬她时说谁说女子不如男,晚托班她是老师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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