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无法解释的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附曾经快递给新兴县人民政府、政法委、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一封信。强烈要求将2019年3月13日河头—云山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绳之于法新兴县人民政府、政法委、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2019年3月13日河头—云山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骑摩托车方一死一伤。事情发生的第二天我曾经书面向交警叔叔了解事故情况,交警叔叔不认为是追尾事故,理由是半挂车的前方没有碰撞的迹象,只有半挂车右转向轮后方的车身和再后一点的油箱有可能和摩托车的车把相接触的痕迹的怀疑。李仲明警官初步判断是摩托车从慢车道变道驶向快车道和半挂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我却是有这样的认为:1、我观察过现场,从天堂往新兴方向看的可视距离达到200米以上,原因:路上有防热胀冷缩爆裂的界痕,每两条界痕间长5.02米(我随便量了两段),我从事发点的路边向天堂方向走了40段,都可以看到事发地点,再走也可以看见,我不走了,也就是说半挂车司机在200米外就可以观察到前方路面的情况而为他的安全驾驶作出判断。2、我观察过现场,在事故发生地的快车道上右方有一条黑黑的长长的超20米的刹车痕,这是当时半挂车刹车留下的痕迹,快--慢车道间的虚线到刹车痕最右边线开始的最宽的距离我量了是80厘米,刹车痕向右边虚线渐渐延伸,快车道从隔离带边的实线到快——慢车道间的虚线宽3.54米(我量过),半挂车宽2.495米吧, (我上网搜了华菱重卡的宽度作参考)。摩托车的车把宽度70厘米(我量过了125C男款摩托)。也就是说事发开始时2.5米宽的半挂车的左边贴着中间用水泥钢筋浇筑的隔离带边的实线0.24米右边距离快—慢车道间的虚线0.80米行驶。半挂车为什么要贴近左边的隔离带行驶呢?因为我父亲正在快车道偏右的地方闪着左转灯行驶正常行驶,一定是半挂车司机开车精神不集中,到了我父亲的摩托车后很近的距离才惊觉,才作出这样的驾驶行为。逃过了半挂车头正面撞上摩托车尾,也才有交警叔叔认为只有半挂车的右转向轮后的车身和再后一点的油箱有和摩托车车把相接触痕迹的猜想。却害得我亲爱的妈妈和我们阴阳分隔。如果说这时我父亲的车这时左转和半挂车抢道,那一定是摩托车头先碰到半挂车,而摩托车头和车身都没有什么损伤,如果是我父亲的车头先碰向半挂车,那我父母和摩托车都会被卷入半挂车车底。这里我要说的是半挂车司机在200米外就能观察到前方的路况,有足够的时间作出让宽2.5米,长13米的半挂车安全能否通过3.54-0.80=2.74米有移动宽度限制路面的能力,安全驾驶,不发生事故。但事与愿违。3、我爸爸在到减速带前几十米观察过后方没有车才打转向灯左转进入快车道行驶的。但才转入快车道走了那么一小段路就被半挂车撞了。200米以上的距离一下子就通过,可以判断半挂车的速度有多么快。如果不快,又怎么能把摩托车又粗又硬的实心铁尾架撞得那么平整折曲近90度,而其他地方无什么损伤?如果不快,地面上的刹车痕迹怎会有那么深那么长?超过20米长,一个月了还清晰可见。还有,我爸爸也没有听到后方有汽车鸣笛。4、2019年4月12日上午我到交警中队事故2组拿我爸爸的验血报告时,我又看了现场的图片,记得事发日天堂中队的黎警官专门叫拍照的人拍下了我爸爸摩托车的前后的还闪亮着的转向灯的照片,在已经晒出来的照片里找不到,后来又翻查电脑上的图片终于找到了一张烂了橙红色外壳的露出一点明亮光的后左转向灯的照片,但前左转向灯的照片就找不到了,这张照片跌了吗?因此我也对这次我爸爸的车辆技术检验报告写了申请书提出重新检验。这也证明我爸爸左转变道有提示后面车辆注意的,注意安全小心驾驶的。5、结合事故现场的痕迹和车辆的痕迹,我认为事故是这样发生的 : 事发时我的爸爸载着我的妈妈开摩托车慢速在慢车道右侧从天堂回来,离入云山村口100米多的地方通过倒后镜观察过后方没有车的情况下,打开左转灯变道到快车道的右侧正常行驶。再行驶70米左右就左转过隔离带的缺口再横过对面车道入村回家。 这时开小差的半挂车司机开着半挂车在快车道中间飞速来到我爸爸车后才惊觉前面有车。这时候两车的距离已经不可能让半挂车及时安全制动停下,也不能减速安全变道到右侧慢车上通过,按原路线行驶必然追尾。他只能双手用力抓紧方向盘向左稍拨,然后他向右拨方向盘修正方向,即半挂车由右向左最后又回到左边的兜一个弯。侥幸想驾驶着2.5米宽13米长的半挂车从摩托车的左侧飞速超车通过。他的车头避开了碰撞摩托车的后尾,但只通过了右车门和右转向车轮。半挂车这时已经向右行驶,右转向轮后方的车身就碰擦到了摩托车的车把,接着后一点的油箱又碰擦了摩托车把,半挂车比摩托车快,碰擦把摩托车把向前一带,摩托车头向右摆驶向右侧慢车道,则摩托车尾朝向左,摩托车的后货架先碰上第二个车轮前的挡泥胶,碰擦弹滑开后,这时跟上的第三对车轮的外侧车轮碰上摩托车后货架,车轮是顺时针方向转动的,在碰撞的同时把摩托车尾架向下一扯,所以尾架下折接近90度。我的妈妈后仰跌落第三和第四组车轮间,摩托车则加速飚向右边慢车道。这个时候半挂车司机意识到已经发生碰撞,拼命的一踩制动板,最后的六个车轮完全不能转动的从我妈妈上半身擦过。惨状我不敢不忍形容。也就是开始时刹车痕的最右边距虚线0.8米而不是正常的(3.54米-2.5米)/2=0.52米了(路宽3.54米,半挂车宽2.5米,半挂车在路正中间走,平均两边剩下0.52米)。也就路上留下了深深的长长的24.5米的右侧单边刹车痕迹。我的爸爸驾车两手捉着车把随摩托车向右前方飞出跌到慢车道上骨折受伤。我要补充说明的是:我近71岁的爸爸开着48C的老人摩托车,还载着一个老人,绝对不可能飞速抢道到快车道距左边2.74米,距右边0.8米的位置上行驶,而是低于30KM/H的速度平稳的行驶到这个位置的。半挂车当时一定是由右向左又向右拐一个小弯,他要避开当时正在快车道右侧正常行驶的摩托车。虽然弯不大,但车速快,产生的离心力使全车的重量全部转到了右侧的11个车轮上,左侧的11个车轮浮了起来。所以只有右侧有刹车痕,而左侧没有。还有是摩托车后货架。如果硬对硬的正面相碰,尾架变形也不会向下齐折,应该会因受力方向,铁条的折角度和弯曲度也会向合适的方向变形(这句话很难理解 ,如要说明,我现场示例说明)。而摩托车后货架因碰撞硬物自身也会有损伤。但是摩托车后货架物是没有什么伤损的,因为它是被转动的塑胶车轮碰撞的。我妈妈悲惨的死了,悲痛一直笼罩着全家人,不想吃,更睡不好。而肇事司机连一个安慰电话都没有。那天他带丧葬款到交警中队给我们时说:都唔系我撞到受害者的,我宜家又唔系唔负责任,我部车有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会赔偿给你的。仗着买了保险不把人家的姓名当做一回事。7、说了这么多,我要说的是我父亲已经在快车道上正常行驶了,大货车司机开车注意力不集中,超速,在快车道上强行不安全超车,造成了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交警叔叔应作出刑拘大货车司机的决定。罗肖华 2019年 4月 15 日 https://t.cn/R2WxnO9
附曾经快递给新兴县人民政府、政法委、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一封信。强烈要求将2019年3月13日河头—云山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绳之于法新兴县人民政府、政法委、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2019年3月13日河头—云山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骑摩托车方一死一伤。事情发生的第二天我曾经书面向交警叔叔了解事故情况,交警叔叔不认为是追尾事故,理由是半挂车的前方没有碰撞的迹象,只有半挂车右转向轮后方的车身和再后一点的油箱有可能和摩托车的车把相接触的痕迹的怀疑。李仲明警官初步判断是摩托车从慢车道变道驶向快车道和半挂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我却是有这样的认为:1、我观察过现场,从天堂往新兴方向看的可视距离达到200米以上,原因:路上有防热胀冷缩爆裂的界痕,每两条界痕间长5.02米(我随便量了两段),我从事发点的路边向天堂方向走了40段,都可以看到事发地点,再走也可以看见,我不走了,也就是说半挂车司机在200米外就可以观察到前方路面的情况而为他的安全驾驶作出判断。2、我观察过现场,在事故发生地的快车道上右方有一条黑黑的长长的超20米的刹车痕,这是当时半挂车刹车留下的痕迹,快--慢车道间的虚线到刹车痕最右边线开始的最宽的距离我量了是80厘米,刹车痕向右边虚线渐渐延伸,快车道从隔离带边的实线到快——慢车道间的虚线宽3.54米(我量过),半挂车宽2.495米吧, (我上网搜了华菱重卡的宽度作参考)。摩托车的车把宽度70厘米(我量过了125C男款摩托)。也就是说事发开始时2.5米宽的半挂车的左边贴着中间用水泥钢筋浇筑的隔离带边的实线0.24米右边距离快—慢车道间的虚线0.80米行驶。半挂车为什么要贴近左边的隔离带行驶呢?因为我父亲正在快车道偏右的地方闪着左转灯行驶正常行驶,一定是半挂车司机开车精神不集中,到了我父亲的摩托车后很近的距离才惊觉,才作出这样的驾驶行为。逃过了半挂车头正面撞上摩托车尾,也才有交警叔叔认为只有半挂车的右转向轮后的车身和再后一点的油箱有和摩托车车把相接触痕迹的猜想。却害得我亲爱的妈妈和我们阴阳分隔。如果说这时我父亲的车这时左转和半挂车抢道,那一定是摩托车头先碰到半挂车,而摩托车头和车身都没有什么损伤,如果是我父亲的车头先碰向半挂车,那我父母和摩托车都会被卷入半挂车车底。这里我要说的是半挂车司机在200米外就能观察到前方的路况,有足够的时间作出让宽2.5米,长13米的半挂车安全能否通过3.54-0.80=2.74米有移动宽度限制路面的能力,安全驾驶,不发生事故。但事与愿违。3、我爸爸在到减速带前几十米观察过后方没有车才打转向灯左转进入快车道行驶的。但才转入快车道走了那么一小段路就被半挂车撞了。200米以上的距离一下子就通过,可以判断半挂车的速度有多么快。如果不快,又怎么能把摩托车又粗又硬的实心铁尾架撞得那么平整折曲近90度,而其他地方无什么损伤?如果不快,地面上的刹车痕迹怎会有那么深那么长?超过20米长,一个月了还清晰可见。还有,我爸爸也没有听到后方有汽车鸣笛。4、2019年4月12日上午我到交警中队事故2组拿我爸爸的验血报告时,我又看了现场的图片,记得事发日天堂中队的黎警官专门叫拍照的人拍下了我爸爸摩托车的前后的还闪亮着的转向灯的照片,在已经晒出来的照片里找不到,后来又翻查电脑上的图片终于找到了一张烂了橙红色外壳的露出一点明亮光的后左转向灯的照片,但前左转向灯的照片就找不到了,这张照片跌了吗?因此我也对这次我爸爸的车辆技术检验报告写了申请书提出重新检验。这也证明我爸爸左转变道有提示后面车辆注意的,注意安全小心驾驶的。5、结合事故现场的痕迹和车辆的痕迹,我认为事故是这样发生的 : 事发时我的爸爸载着我的妈妈开摩托车慢速在慢车道右侧从天堂回来,离入云山村口100米多的地方通过倒后镜观察过后方没有车的情况下,打开左转灯变道到快车道的右侧正常行驶。再行驶70米左右就左转过隔离带的缺口再横过对面车道入村回家。 这时开小差的半挂车司机开着半挂车在快车道中间飞速来到我爸爸车后才惊觉前面有车。这时候两车的距离已经不可能让半挂车及时安全制动停下,也不能减速安全变道到右侧慢车上通过,按原路线行驶必然追尾。他只能双手用力抓紧方向盘向左稍拨,然后他向右拨方向盘修正方向,即半挂车由右向左最后又回到左边的兜一个弯。侥幸想驾驶着2.5米宽13米长的半挂车从摩托车的左侧飞速超车通过。他的车头避开了碰撞摩托车的后尾,但只通过了右车门和右转向车轮。半挂车这时已经向右行驶,右转向轮后方的车身就碰擦到了摩托车的车把,接着后一点的油箱又碰擦了摩托车把,半挂车比摩托车快,碰擦把摩托车把向前一带,摩托车头向右摆驶向右侧慢车道,则摩托车尾朝向左,摩托车的后货架先碰上第二个车轮前的挡泥胶,碰擦弹滑开后,这时跟上的第三对车轮的外侧车轮碰上摩托车后货架,车轮是顺时针方向转动的,在碰撞的同时把摩托车尾架向下一扯,所以尾架下折接近90度。我的妈妈后仰跌落第三和第四组车轮间,摩托车则加速飚向右边慢车道。这个时候半挂车司机意识到已经发生碰撞,拼命的一踩制动板,最后的六个车轮完全不能转动的从我妈妈上半身擦过。惨状我不敢不忍形容。也就是开始时刹车痕的最右边距虚线0.8米而不是正常的(3.54米-2.5米)/2=0.52米了(路宽3.54米,半挂车宽2.5米,半挂车在路正中间走,平均两边剩下0.52米)。也就路上留下了深深的长长的24.5米的右侧单边刹车痕迹。我的爸爸驾车两手捉着车把随摩托车向右前方飞出跌到慢车道上骨折受伤。我要补充说明的是:我近71岁的爸爸开着48C的老人摩托车,还载着一个老人,绝对不可能飞速抢道到快车道距左边2.74米,距右边0.8米的位置上行驶,而是低于30KM/H的速度平稳的行驶到这个位置的。半挂车当时一定是由右向左又向右拐一个小弯,他要避开当时正在快车道右侧正常行驶的摩托车。虽然弯不大,但车速快,产生的离心力使全车的重量全部转到了右侧的11个车轮上,左侧的11个车轮浮了起来。所以只有右侧有刹车痕,而左侧没有。还有是摩托车后货架。如果硬对硬的正面相碰,尾架变形也不会向下齐折,应该会因受力方向,铁条的折角度和弯曲度也会向合适的方向变形(这句话很难理解 ,如要说明,我现场示例说明)。而摩托车后货架因碰撞硬物自身也会有损伤。但是摩托车后货架物是没有什么伤损的,因为它是被转动的塑胶车轮碰撞的。我妈妈悲惨的死了,悲痛一直笼罩着全家人,不想吃,更睡不好。而肇事司机连一个安慰电话都没有。那天他带丧葬款到交警中队给我们时说:都唔系我撞到受害者的,我宜家又唔系唔负责任,我部车有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会赔偿给你的。仗着买了保险不把人家的姓名当做一回事。7、说了这么多,我要说的是我父亲已经在快车道上正常行驶了,大货车司机开车注意力不集中,超速,在快车道上强行不安全超车,造成了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交警叔叔应作出刑拘大货车司机的决定。罗肖华 2019年 4月 15 日 https://t.cn/R2WxnO9
《一封无法解释的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附曾经快递给新兴县人民政府、政法委、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一封信。强烈要求将2019年3月13日河头—云山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绳之于法新兴县人民政府、政法委、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2019年3月13日河头—云山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骑摩托车方一死一伤。事情发生的第二天我曾经书面向交警叔叔了解事故情况,交警叔叔不认为是追尾事故,理由是半挂车的前方没有碰撞的迹象,只有半挂车右转向轮后方的车身和再后一点的油箱有可能和摩托车的车把相接触的痕迹的怀疑。李仲明警官初步判断是摩托车从慢车道变道驶向快车道和半挂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我却是有这样的认为:1、我观察过现场,从天堂往新兴方向看的可视距离达到200米以上,原因:路上有防热胀冷缩爆裂的界痕,每两条界痕间长5.02米(我随便量了两段),我从事发点的路边向天堂方向走了40段,都可以看到事发地点,再走也可以看见,我不走了,也就是说半挂车司机在200米外就可以观察到前方路面的情况而为他的安全驾驶作出判断。2、我观察过现场,在事故发生地的快车道上右方有一条黑黑的长长的超20米的刹车痕,这是当时半挂车刹车留下的痕迹,快--慢车道间的虚线到刹车痕最右边线开始的最宽的距离我量了是80厘米,刹车痕向右边虚线渐渐延伸,快车道从隔离带边的实线到快——慢车道间的虚线宽3.54米(我量过),半挂车宽2.495米吧, (我上网搜了华菱重卡的宽度作参考)。摩托车的车把宽度70厘米(我量过了125C男款摩托)。也就是说事发开始时2.5米宽的半挂车的左边贴着中间用水泥钢筋浇筑的隔离带边的实线0.24米右边距离快—慢车道间的虚线0.80米行驶。半挂车为什么要贴近左边的隔离带行驶呢?因为我父亲正在快车道偏右的地方闪着左转灯行驶正常行驶,一定是半挂车司机开车精神不集中,到了我父亲的摩托车后很近的距离才惊觉,才作出这样的驾驶行为。逃过了半挂车头正面撞上摩托车尾,也才有交警叔叔认为只有半挂车的右转向轮后的车身和再后一点的油箱有和摩托车车把相接触痕迹的猜想。却害得我亲爱的妈妈和我们阴阳分隔。如果说这时我父亲的车这时左转和半挂车抢道,那一定是摩托车头先碰到半挂车,而摩托车头和车身都没有什么损伤,如果是我父亲的车头先碰向半挂车,那我父母和摩托车都会被卷入半挂车车底。这里我要说的是半挂车司机在200米外就能观察到前方的路况,有足够的时间作出让宽2.5米,长13米的半挂车安全能否通过3.54-0.80=2.74米有移动宽度限制路面的能力,安全驾驶,不发生事故。但事与愿违。3、我爸爸在到减速带前几十米观察过后方没有车才打转向灯左转进入快车道行驶的。但才转入快车道走了那么一小段路就被半挂车撞了。200米以上的距离一下子就通过,可以判断半挂车的速度有多么快。如果不快,又怎么能把摩托车又粗又硬的实心铁尾架撞得那么平整折曲近90度,而其他地方无什么损伤?如果不快,地面上的刹车痕迹怎会有那么深那么长?超过20米长,一个月了还清晰可见。还有,我爸爸也没有听到后方有汽车鸣笛。4、2019年4月12日上午我到交警中队事故2组拿我爸爸的验血报告时,我又看了现场的图片,记得事发日天堂中队的黎警官专门叫拍照的人拍下了我爸爸摩托车的前后的还闪亮着的转向灯的照片,在已经晒出来的照片里找不到,后来又翻查电脑上的图片终于找到了一张烂了橙红色外壳的露出一点明亮光的后左转向灯的照片,但前左转向灯的照片就找不到了,这张照片跌了吗?因此我也对这次我爸爸的车辆技术检验报告写了申请书提出重新检验。这也证明我爸爸左转变道有提示后面车辆注意的,注意安全小心驾驶的。5、结合事故现场的痕迹和车辆的痕迹,我认为事故是这样发生的 : 事发时我的爸爸载着我的妈妈开摩托车慢速在慢车道右侧从天堂回来,离入云山村口100米多的地方通过倒后镜观察过后方没有车的情况下,打开左转灯变道到快车道的右侧正常行驶。再行驶70米左右就左转过隔离带的缺口再横过对面车道入村回家。 这时开小差的半挂车司机开着半挂车在快车道中间飞速来到我爸爸车后才惊觉前面有车。这时候两车的距离已经不可能让半挂车及时安全制动停下,也不能减速安全变道到右侧慢车上通过,按原路线行驶必然追尾。他只能双手用力抓紧方向盘向左稍拨,然后他向右拨方向盘修正方向,即半挂车由右向左最后又回到左边的兜一个弯。侥幸想驾驶着2.5米宽13米长的半挂车从摩托车的左侧飞速超车通过。他的车头避开了碰撞摩托车的后尾,但只通过了右车门和右转向车轮。半挂车这时已经向右行驶,右转向轮后方的车身就碰擦到了摩托车的车把,接着后一点的油箱又碰擦了摩托车把,半挂车比摩托车快,碰擦把摩托车把向前一带,摩托车头向右摆驶向右侧慢车道,则摩托车尾朝向左,摩托车的后货架先碰上第二个车轮前的挡泥胶,碰擦弹滑开后,这时跟上的第三对车轮的外侧车轮碰上摩托车后货架,车轮是顺时针方向转动的,在碰撞的同时把摩托车尾架向下一扯,所以尾架下折接近90度。我的妈妈后仰跌落第三和第四组车轮间,摩托车则加速飚向右边慢车道。这个时候半挂车司机意识到已经发生碰撞,拼命的一踩制动板,最后的六个车轮完全不能转动的从我妈妈上半身擦过。惨状我不敢不忍形容。也就是开始时刹车痕的最右边距虚线0.8米而不是正常的(3.54米-2.5米)/2=0.52米了(路宽3.54米,半挂车宽2.5米,半挂车在路正中间走,平均两边剩下0.52米)。也就路上留下了深深的长长的24.5米的右侧单边刹车痕迹。我的爸爸驾车两手捉着车把随摩托车向右前方飞出跌到慢车道上骨折受伤。我要补充说明的是:我近71岁的爸爸开着48C的老人摩托车,还载着一个老人,绝对不可能飞速抢道到快车道距左边2.74米,距右边0.8米的位置上行驶,而是低于30KM/H的速度平稳的行驶到这个位置的。半挂车当时一定是由右向左又向右拐一个小弯,他要避开当时正在快车道右侧正常行驶的摩托车。虽然弯不大,但车速快,产生的离心力使全车的重量全部转到了右侧的11个车轮上,左侧的11个车轮浮了起来。所以只有右侧有刹车痕,而左侧没有。还有是摩托车后货架。如果硬对硬的正面相碰,尾架变形也不会向下齐折,应该会因受力方向,铁条的折角度和弯曲度也会向合适的方向变形(这句话很难理解 ,如要说明,我现场示例说明)。而摩托车后货架因碰撞硬物自身也会有损伤。但是摩托车后货架物是没有什么伤损的,因为它是被转动的塑胶车轮碰撞的。我妈妈悲惨的死了,悲痛一直笼罩着全家人,不想吃,更睡不好。而肇事司机连一个安慰电话都没有。那天他带丧葬款到交警中队给我们时说:都唔系我撞到受害者的,我宜家又唔系唔负责任,我部车有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会赔偿给你的。仗着买了保险不把人家的姓名当做一回事。7、说了这么多,我要说的是我父亲已经在快车道上正常行驶了,大货车司机开车注意力不集中,超速,在快车道上强行不安全超车,造成了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交警叔叔应作出刑拘大货车司机的决定。罗爱华 2019年 4月 15 日 https://t.cn/Rh2e2a3
附曾经快递给新兴县人民政府、政法委、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一封信。强烈要求将2019年3月13日河头—云山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绳之于法新兴县人民政府、政法委、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2019年3月13日河头—云山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骑摩托车方一死一伤。事情发生的第二天我曾经书面向交警叔叔了解事故情况,交警叔叔不认为是追尾事故,理由是半挂车的前方没有碰撞的迹象,只有半挂车右转向轮后方的车身和再后一点的油箱有可能和摩托车的车把相接触的痕迹的怀疑。李仲明警官初步判断是摩托车从慢车道变道驶向快车道和半挂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我却是有这样的认为:1、我观察过现场,从天堂往新兴方向看的可视距离达到200米以上,原因:路上有防热胀冷缩爆裂的界痕,每两条界痕间长5.02米(我随便量了两段),我从事发点的路边向天堂方向走了40段,都可以看到事发地点,再走也可以看见,我不走了,也就是说半挂车司机在200米外就可以观察到前方路面的情况而为他的安全驾驶作出判断。2、我观察过现场,在事故发生地的快车道上右方有一条黑黑的长长的超20米的刹车痕,这是当时半挂车刹车留下的痕迹,快--慢车道间的虚线到刹车痕最右边线开始的最宽的距离我量了是80厘米,刹车痕向右边虚线渐渐延伸,快车道从隔离带边的实线到快——慢车道间的虚线宽3.54米(我量过),半挂车宽2.495米吧, (我上网搜了华菱重卡的宽度作参考)。摩托车的车把宽度70厘米(我量过了125C男款摩托)。也就是说事发开始时2.5米宽的半挂车的左边贴着中间用水泥钢筋浇筑的隔离带边的实线0.24米右边距离快—慢车道间的虚线0.80米行驶。半挂车为什么要贴近左边的隔离带行驶呢?因为我父亲正在快车道偏右的地方闪着左转灯行驶正常行驶,一定是半挂车司机开车精神不集中,到了我父亲的摩托车后很近的距离才惊觉,才作出这样的驾驶行为。逃过了半挂车头正面撞上摩托车尾,也才有交警叔叔认为只有半挂车的右转向轮后的车身和再后一点的油箱有和摩托车车把相接触痕迹的猜想。却害得我亲爱的妈妈和我们阴阳分隔。如果说这时我父亲的车这时左转和半挂车抢道,那一定是摩托车头先碰到半挂车,而摩托车头和车身都没有什么损伤,如果是我父亲的车头先碰向半挂车,那我父母和摩托车都会被卷入半挂车车底。这里我要说的是半挂车司机在200米外就能观察到前方的路况,有足够的时间作出让宽2.5米,长13米的半挂车安全能否通过3.54-0.80=2.74米有移动宽度限制路面的能力,安全驾驶,不发生事故。但事与愿违。3、我爸爸在到减速带前几十米观察过后方没有车才打转向灯左转进入快车道行驶的。但才转入快车道走了那么一小段路就被半挂车撞了。200米以上的距离一下子就通过,可以判断半挂车的速度有多么快。如果不快,又怎么能把摩托车又粗又硬的实心铁尾架撞得那么平整折曲近90度,而其他地方无什么损伤?如果不快,地面上的刹车痕迹怎会有那么深那么长?超过20米长,一个月了还清晰可见。还有,我爸爸也没有听到后方有汽车鸣笛。4、2019年4月12日上午我到交警中队事故2组拿我爸爸的验血报告时,我又看了现场的图片,记得事发日天堂中队的黎警官专门叫拍照的人拍下了我爸爸摩托车的前后的还闪亮着的转向灯的照片,在已经晒出来的照片里找不到,后来又翻查电脑上的图片终于找到了一张烂了橙红色外壳的露出一点明亮光的后左转向灯的照片,但前左转向灯的照片就找不到了,这张照片跌了吗?因此我也对这次我爸爸的车辆技术检验报告写了申请书提出重新检验。这也证明我爸爸左转变道有提示后面车辆注意的,注意安全小心驾驶的。5、结合事故现场的痕迹和车辆的痕迹,我认为事故是这样发生的 : 事发时我的爸爸载着我的妈妈开摩托车慢速在慢车道右侧从天堂回来,离入云山村口100米多的地方通过倒后镜观察过后方没有车的情况下,打开左转灯变道到快车道的右侧正常行驶。再行驶70米左右就左转过隔离带的缺口再横过对面车道入村回家。 这时开小差的半挂车司机开着半挂车在快车道中间飞速来到我爸爸车后才惊觉前面有车。这时候两车的距离已经不可能让半挂车及时安全制动停下,也不能减速安全变道到右侧慢车上通过,按原路线行驶必然追尾。他只能双手用力抓紧方向盘向左稍拨,然后他向右拨方向盘修正方向,即半挂车由右向左最后又回到左边的兜一个弯。侥幸想驾驶着2.5米宽13米长的半挂车从摩托车的左侧飞速超车通过。他的车头避开了碰撞摩托车的后尾,但只通过了右车门和右转向车轮。半挂车这时已经向右行驶,右转向轮后方的车身就碰擦到了摩托车的车把,接着后一点的油箱又碰擦了摩托车把,半挂车比摩托车快,碰擦把摩托车把向前一带,摩托车头向右摆驶向右侧慢车道,则摩托车尾朝向左,摩托车的后货架先碰上第二个车轮前的挡泥胶,碰擦弹滑开后,这时跟上的第三对车轮的外侧车轮碰上摩托车后货架,车轮是顺时针方向转动的,在碰撞的同时把摩托车尾架向下一扯,所以尾架下折接近90度。我的妈妈后仰跌落第三和第四组车轮间,摩托车则加速飚向右边慢车道。这个时候半挂车司机意识到已经发生碰撞,拼命的一踩制动板,最后的六个车轮完全不能转动的从我妈妈上半身擦过。惨状我不敢不忍形容。也就是开始时刹车痕的最右边距虚线0.8米而不是正常的(3.54米-2.5米)/2=0.52米了(路宽3.54米,半挂车宽2.5米,半挂车在路正中间走,平均两边剩下0.52米)。也就路上留下了深深的长长的24.5米的右侧单边刹车痕迹。我的爸爸驾车两手捉着车把随摩托车向右前方飞出跌到慢车道上骨折受伤。我要补充说明的是:我近71岁的爸爸开着48C的老人摩托车,还载着一个老人,绝对不可能飞速抢道到快车道距左边2.74米,距右边0.8米的位置上行驶,而是低于30KM/H的速度平稳的行驶到这个位置的。半挂车当时一定是由右向左又向右拐一个小弯,他要避开当时正在快车道右侧正常行驶的摩托车。虽然弯不大,但车速快,产生的离心力使全车的重量全部转到了右侧的11个车轮上,左侧的11个车轮浮了起来。所以只有右侧有刹车痕,而左侧没有。还有是摩托车后货架。如果硬对硬的正面相碰,尾架变形也不会向下齐折,应该会因受力方向,铁条的折角度和弯曲度也会向合适的方向变形(这句话很难理解 ,如要说明,我现场示例说明)。而摩托车后货架因碰撞硬物自身也会有损伤。但是摩托车后货架物是没有什么伤损的,因为它是被转动的塑胶车轮碰撞的。我妈妈悲惨的死了,悲痛一直笼罩着全家人,不想吃,更睡不好。而肇事司机连一个安慰电话都没有。那天他带丧葬款到交警中队给我们时说:都唔系我撞到受害者的,我宜家又唔系唔负责任,我部车有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会赔偿给你的。仗着买了保险不把人家的姓名当做一回事。7、说了这么多,我要说的是我父亲已经在快车道上正常行驶了,大货车司机开车注意力不集中,超速,在快车道上强行不安全超车,造成了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交警叔叔应作出刑拘大货车司机的决定。罗爱华 2019年 4月 15 日 https://t.cn/Rh2e2a3
22岁姑娘在杭州入职才两月,居然差点被侵犯。问题是作为证据的聊天记录竟然消失了……
两年前,王姑娘来到杭州萧山,入职了这家公司,当时,她感觉老板和老板娘都很亲切,于是便留了下来,没想到这是她噩梦的开始。
2018年6月的一天,下班后,在单位门口碰到了老板,老板强烈要求她一起吃饭,她不好意思拒绝,便一起同去了。
谁知道,路上老板一直夸奖她工作做得好,其实她自己知道工作很一般,只是老板的这个态度让她起了疑心。果然,在回来的路上,老板就想对她图谋不轨,好在她奋力抵抗,老板没有办法,就送她回了家。
后来,有一回出差,老板又故技重施,王姑娘集中生智,拨打了老板娘的电话,因为老板怕老板娘知道,才算逃过一劫。
之后,她和男朋友商量决定报警。可问题是,在提供证据的环节,她发现她与老板的聊天记录,竟然消失了,原来老板使用了专门的社交软件,无法让对方看到自己的真实信息。
这可怎么办呢?
好在检查官从聊天记录中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里面出现了一个于某某的人名,可是这个人王姑娘根本不认识,那么这个人只可能与老板有关,这也就说明,这段聊天记录就是和老板相关。
最后,这些老板被绳之以法。
真是太可恶了,三番两次骚扰员工,这样的人就应该被法律制裁,还他人一个公道。
当然,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在提供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不要剪辑。并尽可能留下对方身份的信息。以便能够顺利保障自己的权益。
#杭州圈##新型冠状病毒##杭州房产圈##抗击肺炎日记#
两年前,王姑娘来到杭州萧山,入职了这家公司,当时,她感觉老板和老板娘都很亲切,于是便留了下来,没想到这是她噩梦的开始。
2018年6月的一天,下班后,在单位门口碰到了老板,老板强烈要求她一起吃饭,她不好意思拒绝,便一起同去了。
谁知道,路上老板一直夸奖她工作做得好,其实她自己知道工作很一般,只是老板的这个态度让她起了疑心。果然,在回来的路上,老板就想对她图谋不轨,好在她奋力抵抗,老板没有办法,就送她回了家。
后来,有一回出差,老板又故技重施,王姑娘集中生智,拨打了老板娘的电话,因为老板怕老板娘知道,才算逃过一劫。
之后,她和男朋友商量决定报警。可问题是,在提供证据的环节,她发现她与老板的聊天记录,竟然消失了,原来老板使用了专门的社交软件,无法让对方看到自己的真实信息。
这可怎么办呢?
好在检查官从聊天记录中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里面出现了一个于某某的人名,可是这个人王姑娘根本不认识,那么这个人只可能与老板有关,这也就说明,这段聊天记录就是和老板相关。
最后,这些老板被绳之以法。
真是太可恶了,三番两次骚扰员工,这样的人就应该被法律制裁,还他人一个公道。
当然,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在提供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不要剪辑。并尽可能留下对方身份的信息。以便能够顺利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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