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木
木性腾上而无所止,气重则欲金任使,有金则有惟高惟敛之德。仍爱土重,则根蟠深固,土少则有枝茂根危之患。木赖水生,少则滋润,多则漂流。甲戌、乙亥、木之源。甲寅、乙卯、木之乡。甲辰、乙巳、木之生。皆活木也。甲申、乙酉、木受克。甲午、乙未、木自死。甲子、乙丑、金克木。皆死木也。生木得火而秀,丙丁相同。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生木见金自伤,死木得火自焚,无风自止,其势乱也。遇水返化其源,其势尽也。金木相等,格谓斲轮。若向秋生,反为伤斧,是秋生忌金重也。
木生於春,余寒犹存。喜火温暖,则无盘屈之患。藉水资扶,而有舒畅之美。春初不宜水盛,阴浓则根损枝枯。春木阳气烦燥,无水则叶槁根枯。是以水火二物,既济方佳。土多而损力,土薄则财丰。忌逢金重伤残克伐,一生不闲。设使木旺,得金则良,终生获福。 夏月之木,根乾叶燥,盘而且直,屈而能伸。欲得水盛而成滋润之力,诚不可少。切忌火旺而招焚化之忧,故以为凶。土宜在薄,不可厚重,厚则反为灾咎。恶金在多,不可欠缺,缺则不能琢削。重重见木,徒以成林,叠叠逢华,终无结果。
秋月之木,气渐凄凉,形渐凋败。初秋之时,火气未除,尤喜水土以相滋。中秋之令,果以成实,欲得刚金而修削。霜降後不宜水盛,水盛则木漂。寒露节又喜火炎,火炎则木实。木多有多材之美,土厚无自任之能。
冬月之木,盘屈在地,欲土多而培养。恶水盛而忘形。金总多不能克伐。火重见温暖有功。归根复命之时。木病安能辅助,须忌死绝之地,只宜生旺之方。
三春乙木
三春乙木,为芝兰篙草之物,丙癸不可离也。春乙见丙,卉木向阳,万象回春,须癸滋养根基。丙癸齐透天干,无化合克制,自然登科及第。故书曰:乙木根若种得深,只须阳地不宜阴。漂浮只怕多逢水,克制何须苦用金。
正月乙木:
必须用丙。因为天气尤有寒,非丙不暖。虽有癸水,恐凝寒气,故以丙火为先,癸水次之。
丙癸两透,科甲定然。
或有丙无癸,门户阐扬。
或有丙多乏癸,名曰"旱春",独阳不长,浊富之人。
或丙少癸多,又为困丙,终为寒士。
或癸己多见,为湿土之木,皆下格。
用丙火者,木妻火子。
用癸水多火者,金妻水子。
二月乙木:
阳气渐升,木不寒矣,以丙为君、癸为臣。丙癸两透,不透庚金,大富大贵。
或天干透庚,支下无辰,不能化金。得癸透养木亦贵。
若见水库,则为假化,平常人也。
二月乙木,用丙癸,或支成木局,有癸透乃作贵命。更得丙泄木气,上上之命。但须透癸,或水多困丙,多戊化癸,皆下格。
用丙者,木妻火子。
用水者,金妻水子。
亥卯未逢于甲乙,富贵无疑。
木全寅卯辰方,功名有准。
活木忌埋根之铁,支下有庚辛,伐贼其根,木则朽矣。
三月乙木:
阳气愈炽,先癸后丙,癸丙双透,不见己庚,玉堂之容。
见己庚者,平常之人。
或一乙逢庚,不见己者,亦主小富贵,但不显达。
或多见水见己,只恐高才不第。见戊堪发异途。
或庚己混杂,丙癸全,则为下格。
或见水局,丙戊高透,亦主科甲。
或柱中全无丙戊,支合水局,此离乡之命。
或见一派癸水,又有辛金,则作旺看,得一戊己制癸,亦可云小富贵。
若一派壬癸不特贫贱,而且夭折。有一戊己,方云有寿,但终为技术之人。
又或庚辰时月,名"二庚争合",乃贫贱之辈。如年见丁破庚,可云从化,亦不失武职之权。
用癸者,金妻水子。
癸多用丙者,木妻火子。
三夏乙木
木性枯焦,四月专尚癸水,五六月先丙后癸。夏至前仍用癸水,先得丙透,支下又有丙火,名曰"木秀火明",得一癸透,科甲中人。
或透二丙一癸,可许采芹。
或一派癸水,有丁无丙,平常之人。
或癸透干,异途显宦,难由科甲。
癸居子辰,异途小职。
或丙藏支下,癸透年干,己出月上,虽非科甲,异路功名。
又或重重癸水,或支藏癸水,由行伍得功名。
四月乙木:
自有丙火,取癸水为尊,四月乙木专癸水,丙火酌用。虽以庚辛佐癸,须以辛透为清。癸透,庚辛又透,科甲定然。
独一点癸水,无金,是水无根,虽出天干,不过秀才小富。要大运相扶。
或土多困癸,贫贱之人。
丙戊太多,支成火局,瞽目之流。
用癸者,金妻水子。
乙逢双女木伤残,若见辛金寿必难。不得丙丁来制伏,岂知安乐不久长。
五月乙木:
丁火司权,禾稼俱旱。上半月属阳,仍用癸水,下半月属阴,三伏生寒,丙癸齐用。
柱多金水,丙火为先,余皆用癸水为先。
乙木重逢火位,名为"气散之木",支成火局,泄乙精神,须用癸滋,癸透有根,富贵双全。
或庚辛年上,癸透时干,定许科甲。
无癸者常人。
若见丙透,支成火局,阳焦木性,此人残疾。无癸必夭,见壬可解。
或火土太多,此人愚贱,或为僧道门下闲人。
六月乙木:
木性且寒,柱多金水,丙火为尊。
支成水局,乙得无伤,癸水透干,大富大贵。
无癸定作常人,运不行北,困苦一生。
凡五六月乙木,气退枯焦,用癸水切忌戊己杂乱,则为下格。
或甲木高透,制伏土神,名为"去浊留清",可许俊秀。
土多乏甲,秀气脱空,庸人而已。
或丙癸两透,加以甲透出制戊,选拔定然。
若不见丙癸,只有丁火,亦属常人。有壬,可充衣食。
或柱中无水,又无比劫出干,乃为弃命从财,富大贵小,能招贤德之妻。
从财格,以火为妻,土为子。
或一派戊土出干,亦见比肩,名为"财多身弱",终为富屋贫人。
或丙辛化水,嫖赌破家,终非承受之儿。
或一派乙木,不见丙癸,名为"乱臣无主",劳碌奔波。又加支多辛金,僧道之辈。
或一派甲木,无丙无癸,又无庚金,此人一生虚浮,总不诚实。有庚制甲,乃有谋之人,但嗜酒贪花,多愁败德,不修品行,男女一理。
总之夏月乙木,用癸水,丙火酌用,庚金次之。
#星座命理# #水逆退散# #佛教#
木性腾上而无所止,气重则欲金任使,有金则有惟高惟敛之德。仍爱土重,则根蟠深固,土少则有枝茂根危之患。木赖水生,少则滋润,多则漂流。甲戌、乙亥、木之源。甲寅、乙卯、木之乡。甲辰、乙巳、木之生。皆活木也。甲申、乙酉、木受克。甲午、乙未、木自死。甲子、乙丑、金克木。皆死木也。生木得火而秀,丙丁相同。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生木见金自伤,死木得火自焚,无风自止,其势乱也。遇水返化其源,其势尽也。金木相等,格谓斲轮。若向秋生,反为伤斧,是秋生忌金重也。
木生於春,余寒犹存。喜火温暖,则无盘屈之患。藉水资扶,而有舒畅之美。春初不宜水盛,阴浓则根损枝枯。春木阳气烦燥,无水则叶槁根枯。是以水火二物,既济方佳。土多而损力,土薄则财丰。忌逢金重伤残克伐,一生不闲。设使木旺,得金则良,终生获福。 夏月之木,根乾叶燥,盘而且直,屈而能伸。欲得水盛而成滋润之力,诚不可少。切忌火旺而招焚化之忧,故以为凶。土宜在薄,不可厚重,厚则反为灾咎。恶金在多,不可欠缺,缺则不能琢削。重重见木,徒以成林,叠叠逢华,终无结果。
秋月之木,气渐凄凉,形渐凋败。初秋之时,火气未除,尤喜水土以相滋。中秋之令,果以成实,欲得刚金而修削。霜降後不宜水盛,水盛则木漂。寒露节又喜火炎,火炎则木实。木多有多材之美,土厚无自任之能。
冬月之木,盘屈在地,欲土多而培养。恶水盛而忘形。金总多不能克伐。火重见温暖有功。归根复命之时。木病安能辅助,须忌死绝之地,只宜生旺之方。
三春乙木
三春乙木,为芝兰篙草之物,丙癸不可离也。春乙见丙,卉木向阳,万象回春,须癸滋养根基。丙癸齐透天干,无化合克制,自然登科及第。故书曰:乙木根若种得深,只须阳地不宜阴。漂浮只怕多逢水,克制何须苦用金。
正月乙木:
必须用丙。因为天气尤有寒,非丙不暖。虽有癸水,恐凝寒气,故以丙火为先,癸水次之。
丙癸两透,科甲定然。
或有丙无癸,门户阐扬。
或有丙多乏癸,名曰"旱春",独阳不长,浊富之人。
或丙少癸多,又为困丙,终为寒士。
或癸己多见,为湿土之木,皆下格。
用丙火者,木妻火子。
用癸水多火者,金妻水子。
二月乙木:
阳气渐升,木不寒矣,以丙为君、癸为臣。丙癸两透,不透庚金,大富大贵。
或天干透庚,支下无辰,不能化金。得癸透养木亦贵。
若见水库,则为假化,平常人也。
二月乙木,用丙癸,或支成木局,有癸透乃作贵命。更得丙泄木气,上上之命。但须透癸,或水多困丙,多戊化癸,皆下格。
用丙者,木妻火子。
用水者,金妻水子。
亥卯未逢于甲乙,富贵无疑。
木全寅卯辰方,功名有准。
活木忌埋根之铁,支下有庚辛,伐贼其根,木则朽矣。
三月乙木:
阳气愈炽,先癸后丙,癸丙双透,不见己庚,玉堂之容。
见己庚者,平常之人。
或一乙逢庚,不见己者,亦主小富贵,但不显达。
或多见水见己,只恐高才不第。见戊堪发异途。
或庚己混杂,丙癸全,则为下格。
或见水局,丙戊高透,亦主科甲。
或柱中全无丙戊,支合水局,此离乡之命。
或见一派癸水,又有辛金,则作旺看,得一戊己制癸,亦可云小富贵。
若一派壬癸不特贫贱,而且夭折。有一戊己,方云有寿,但终为技术之人。
又或庚辰时月,名"二庚争合",乃贫贱之辈。如年见丁破庚,可云从化,亦不失武职之权。
用癸者,金妻水子。
癸多用丙者,木妻火子。
三夏乙木
木性枯焦,四月专尚癸水,五六月先丙后癸。夏至前仍用癸水,先得丙透,支下又有丙火,名曰"木秀火明",得一癸透,科甲中人。
或透二丙一癸,可许采芹。
或一派癸水,有丁无丙,平常之人。
或癸透干,异途显宦,难由科甲。
癸居子辰,异途小职。
或丙藏支下,癸透年干,己出月上,虽非科甲,异路功名。
又或重重癸水,或支藏癸水,由行伍得功名。
四月乙木:
自有丙火,取癸水为尊,四月乙木专癸水,丙火酌用。虽以庚辛佐癸,须以辛透为清。癸透,庚辛又透,科甲定然。
独一点癸水,无金,是水无根,虽出天干,不过秀才小富。要大运相扶。
或土多困癸,贫贱之人。
丙戊太多,支成火局,瞽目之流。
用癸者,金妻水子。
乙逢双女木伤残,若见辛金寿必难。不得丙丁来制伏,岂知安乐不久长。
五月乙木:
丁火司权,禾稼俱旱。上半月属阳,仍用癸水,下半月属阴,三伏生寒,丙癸齐用。
柱多金水,丙火为先,余皆用癸水为先。
乙木重逢火位,名为"气散之木",支成火局,泄乙精神,须用癸滋,癸透有根,富贵双全。
或庚辛年上,癸透时干,定许科甲。
无癸者常人。
若见丙透,支成火局,阳焦木性,此人残疾。无癸必夭,见壬可解。
或火土太多,此人愚贱,或为僧道门下闲人。
六月乙木:
木性且寒,柱多金水,丙火为尊。
支成水局,乙得无伤,癸水透干,大富大贵。
无癸定作常人,运不行北,困苦一生。
凡五六月乙木,气退枯焦,用癸水切忌戊己杂乱,则为下格。
或甲木高透,制伏土神,名为"去浊留清",可许俊秀。
土多乏甲,秀气脱空,庸人而已。
或丙癸两透,加以甲透出制戊,选拔定然。
若不见丙癸,只有丁火,亦属常人。有壬,可充衣食。
或柱中无水,又无比劫出干,乃为弃命从财,富大贵小,能招贤德之妻。
从财格,以火为妻,土为子。
或一派戊土出干,亦见比肩,名为"财多身弱",终为富屋贫人。
或丙辛化水,嫖赌破家,终非承受之儿。
或一派乙木,不见丙癸,名为"乱臣无主",劳碌奔波。又加支多辛金,僧道之辈。
或一派甲木,无丙无癸,又无庚金,此人一生虚浮,总不诚实。有庚制甲,乃有谋之人,但嗜酒贪花,多愁败德,不修品行,男女一理。
总之夏月乙木,用癸水,丙火酌用,庚金次之。
#星座命理# #水逆退散# #佛教#
先 帝 创 业 未 半 而 中 道 崩 殂 , 今 天 下 三 分 , 益 州 疲 弊 , 此 诚 危 急 存 亡 之 秋 也 。
然 侍 卫 之 臣 不 懈 于 内 , 忠 志 之 士 忘 身 于 外 者 , 盖 追 先 帝 之 殊 遇 , 欲 报 之 于 陛 下 也 。
诚 宜 开 张 圣 听 , 以 光 先 帝 遗 德 , 恢 弘 志 士 之 气 , 不 宜 妄 自 菲 薄 , 引 喻 失 义 , 以 塞 忠 谏 之 路 也 。
宫 中 府 中 , 俱 为 一 体 ; 陟 罚 臧 否 , 不 宜 异 同 。
若 有 作 奸 犯 科 及 为 忠 善 者 , 宜 付 有 司 论 其 刑 赏 , 以 昭 陛 下 平 明 之 理 , 不 宜 偏 私 , 使 内 外 异 法 也 。
侍 中 、 侍 郎 郭 攸 之 、 费 祎 、 董 允 等 , 此 皆 良 实 , 志 虑 忠 纯 , 是 以 先 帝 简 拔 以 遗 陛 下 。
愚 以 为 宫 中 之 事 , 事 无 大 小 , 悉 以 咨 之 , 然 后 施 行 , 必 能 裨 补 阙 漏 , 有 所 广 益 。
将 军 向 宠 , 性 行 淑 均 , 晓 畅 军 事 , 试 用 于 昔 日 , 先 帝 称 之 曰 能 , 是 以 众 议 举 宠 为 督 。
愚 以 为 营 中 之 事 , 悉 以 咨 之 , 必 能 使 行 阵 和 睦 , 优 劣 得 所 。
亲 贤 臣 , 远 小 人 , 此 先 汉 所 以 兴 隆 也 ; 亲 小 人 , 远 贤 臣 , 此 后 汉 所 以 倾 颓 也 。
先 帝 在 时 , 每 与 臣 论 此 事 , 未 尝 不 叹 息 痛 恨 于 桓 、 灵 也 。
侍 中 、 尚 书 、 长 史 、 参 军 , 此 悉 贞 良 死 节 之 臣 , 愿 陛 下 亲 之 信 之 , 则 汉 室 之 隆 , 可 计 日 而 待 也 。
臣 本 布 衣 , 躬 耕 于 南 阳 , 苟 全 性 命 于 乱 世 , 不 求 闻 达 于 诸 侯 。
先 帝 不 以 臣 卑 鄙 , 猥 自 枉 屈 , 三 顾 臣 于 草 庐 之 中 , 咨 臣 以 当 世 之 事 , 由 是 感 激 , 遂 许 先 帝 以 驱 驰 。
后 值 倾 覆 , 受 任 于 败 军 之 际 , 奉 命 于 危 难 之 间 , 尔 来 二 十 有 一 年 矣 。
先 帝 知 臣 谨 慎 , 故 临 崩 寄 臣 以 大 事 也 。
受 命 以 来 , 夙 夜 忧 叹 , 恐 托 付 不 效 , 以 伤 先 帝 之 明 ; 故 五 月 渡 泸 , 深 入 不 毛 。
今 南 方 已 定 , 兵 甲 已 足 , 当 奖 率 三 军 , 北 定 中 原 , 庶 竭 驽 钝 , 攘 除 奸 凶 , 兴 复 汉 室 , 还 于 旧 都 。
此 臣 所 以 报 先 帝 而 忠 陛 下 之 职 分 也 。
至 于 斟 酌 损 益 , 进 尽 忠 言 , 则 攸 之 、 祎 、 允 之 任 也 。
愿 陛 下 托 臣 以 讨 贼 兴 复 之 效 , 不 效 , 则 治 臣 之 罪 , 以 告 先 帝 之 灵 。
若 无 兴 德 之 言 , 则 责 攸 之 、 祎 、 允 等 之 慢 , 以 彰 其 咎 ; 陛 下 亦 宜 自 谋 , 以 咨 诹 善 道 , 察 纳 雅 言 , 深 追 先 帝 遗 诏 。
臣 不 胜 受 恩 感 激 。
今 当 远 离 , 临 表 涕 零 , 不 知 所 言 。
然 侍 卫 之 臣 不 懈 于 内 , 忠 志 之 士 忘 身 于 外 者 , 盖 追 先 帝 之 殊 遇 , 欲 报 之 于 陛 下 也 。
诚 宜 开 张 圣 听 , 以 光 先 帝 遗 德 , 恢 弘 志 士 之 气 , 不 宜 妄 自 菲 薄 , 引 喻 失 义 , 以 塞 忠 谏 之 路 也 。
宫 中 府 中 , 俱 为 一 体 ; 陟 罚 臧 否 , 不 宜 异 同 。
若 有 作 奸 犯 科 及 为 忠 善 者 , 宜 付 有 司 论 其 刑 赏 , 以 昭 陛 下 平 明 之 理 , 不 宜 偏 私 , 使 内 外 异 法 也 。
侍 中 、 侍 郎 郭 攸 之 、 费 祎 、 董 允 等 , 此 皆 良 实 , 志 虑 忠 纯 , 是 以 先 帝 简 拔 以 遗 陛 下 。
愚 以 为 宫 中 之 事 , 事 无 大 小 , 悉 以 咨 之 , 然 后 施 行 , 必 能 裨 补 阙 漏 , 有 所 广 益 。
将 军 向 宠 , 性 行 淑 均 , 晓 畅 军 事 , 试 用 于 昔 日 , 先 帝 称 之 曰 能 , 是 以 众 议 举 宠 为 督 。
愚 以 为 营 中 之 事 , 悉 以 咨 之 , 必 能 使 行 阵 和 睦 , 优 劣 得 所 。
亲 贤 臣 , 远 小 人 , 此 先 汉 所 以 兴 隆 也 ; 亲 小 人 , 远 贤 臣 , 此 后 汉 所 以 倾 颓 也 。
先 帝 在 时 , 每 与 臣 论 此 事 , 未 尝 不 叹 息 痛 恨 于 桓 、 灵 也 。
侍 中 、 尚 书 、 长 史 、 参 军 , 此 悉 贞 良 死 节 之 臣 , 愿 陛 下 亲 之 信 之 , 则 汉 室 之 隆 , 可 计 日 而 待 也 。
臣 本 布 衣 , 躬 耕 于 南 阳 , 苟 全 性 命 于 乱 世 , 不 求 闻 达 于 诸 侯 。
先 帝 不 以 臣 卑 鄙 , 猥 自 枉 屈 , 三 顾 臣 于 草 庐 之 中 , 咨 臣 以 当 世 之 事 , 由 是 感 激 , 遂 许 先 帝 以 驱 驰 。
后 值 倾 覆 , 受 任 于 败 军 之 际 , 奉 命 于 危 难 之 间 , 尔 来 二 十 有 一 年 矣 。
先 帝 知 臣 谨 慎 , 故 临 崩 寄 臣 以 大 事 也 。
受 命 以 来 , 夙 夜 忧 叹 , 恐 托 付 不 效 , 以 伤 先 帝 之 明 ; 故 五 月 渡 泸 , 深 入 不 毛 。
今 南 方 已 定 , 兵 甲 已 足 , 当 奖 率 三 军 , 北 定 中 原 , 庶 竭 驽 钝 , 攘 除 奸 凶 , 兴 复 汉 室 , 还 于 旧 都 。
此 臣 所 以 报 先 帝 而 忠 陛 下 之 职 分 也 。
至 于 斟 酌 损 益 , 进 尽 忠 言 , 则 攸 之 、 祎 、 允 之 任 也 。
愿 陛 下 托 臣 以 讨 贼 兴 复 之 效 , 不 效 , 则 治 臣 之 罪 , 以 告 先 帝 之 灵 。
若 无 兴 德 之 言 , 则 责 攸 之 、 祎 、 允 等 之 慢 , 以 彰 其 咎 ; 陛 下 亦 宜 自 谋 , 以 咨 诹 善 道 , 察 纳 雅 言 , 深 追 先 帝 遗 诏 。
臣 不 胜 受 恩 感 激 。
今 当 远 离 , 临 表 涕 零 , 不 知 所 言 。
先 帝 创 业 未 半 而 中 道 崩 殂 , 今 天 下 三 分 , 益 州 疲 弊 , 此 诚 危 急 存 亡 之 秋 也 。
然 侍 卫 之 臣 不 懈 于 内 , 忠 志 之 士 忘 身 于 外 者 , 盖 追 先 帝 之 殊 遇 , 欲 报 之 于 陛 下 也 。
诚 宜 开 张 圣 听 , 以 光 先 帝 遗 德 , 恢 弘 志 士 之 气 , 不 宜 妄 自 菲 薄 , 引 喻 失 义 , 以 塞 忠 谏 之 路 也 。
宫 中 府 中 , 俱 为 一 体 ; 陟 罚 臧 否 , 不 宜 异 同 。
若 有 作 奸 犯 科 及 为 忠 善 者 , 宜 付 有 司 论 其 刑 赏 , 以 昭 陛 下 平 明 之 理 , 不 宜 偏 私 , 使 内 外 异 法 也 。
侍 中 、 侍 郎 郭 攸 之 、 费 祎 、 董 允 等 , 此 皆 良 实 , 志 虑 忠 纯 , 是 以 先 帝 简 拔 以 遗 陛 下 。
愚 以 为 宫 中 之 事 , 事 无 大 小 , 悉 以 咨 之 , 然 后 施 行 , 必 能 裨 补 阙 漏 , 有 所 广 益 。
将 军 向 宠 , 性 行 淑 均 , 晓 畅 军 事 , 试 用 于 昔 日 , 先 帝 称 之 曰 能 , 是 以 众 议 举 宠 为 督 。
愚 以 为 营 中 之 事 , 悉 以 咨 之 , 必 能 使 行 阵 和 睦 , 优 劣 得 所 。
亲 贤 臣 , 远 小 人 , 此 先 汉 所 以 兴 隆 也 ; 亲 小 人 , 远 贤 臣 , 此 后 汉 所 以 倾 颓 也 。
先 帝 在 时 , 每 与 臣 论 此 事 , 未 尝 不 叹 息 痛 恨 于 桓 、 灵 也 。
侍 中 、 尚 书 、 长 史 、 参 军 , 此 悉 贞 良 死 节 之 臣 , 愿 陛 下 亲 之 信 之 , 则 汉 室 之 隆 , 可 计 日 而 待 也 。
臣 本 布 衣 , 躬 耕 于 南 阳 , 苟 全 性 命 于 乱 世 , 不 求 闻 达 于 诸 侯 。
先 帝 不 以 臣 卑 鄙 , 猥 自 枉 屈 , 三 顾 臣 于 草 庐 之 中 , 咨 臣 以 当 世 之 事 , 由 是 感 激 , 遂 许 先 帝 以 驱 驰 。
后 值 倾 覆 , 受 任 于 败 军 之 际 , 奉 命 于 危 难 之 间 , 尔 来 二 十 有 一 年 矣 。
先 帝 知 臣 谨 慎 , 故 临 崩 寄 臣 以 大 事 也 。
受 命 以 来 , 夙 夜 忧 叹 , 恐 托 付 不 效 , 以 伤 先 帝 之 明 ; 故 五 月 渡 泸 , 深 入 不 毛 。
今 南 方 已 定 , 兵 甲 已 足 , 当 奖 率 三 军 , 北 定 中 原 , 庶 竭 驽 钝 , 攘 除 奸 凶 , 兴 复 汉 室 , 还 于 旧 都 。
此 臣 所 以 报 先 帝 而 忠 陛 下 之 职 分 也 。
至 于 斟 酌 损 益 , 进 尽 忠 言 , 则 攸 之 、 祎 、 允 之 任 也 。
愿 陛 下 托 臣 以 讨 贼 兴 复 之 效 , 不 效 , 则 治 臣 之 罪 , 以 告 先 帝 之 灵 。
若 无 兴 德 之 言 , 则 责 攸 之 、 祎 、 允 等 之 慢 , 以 彰 其 咎 ; 陛 下 亦 宜 自 谋 , 以 咨 诹 善 道 , 察 纳 雅 言 , 深 追 先 帝 遗 诏 。
臣 不 胜 受 恩 感 激 。
今 当 远 离 , 临 表 涕 零 , 不 知 所 言 。
然 侍 卫 之 臣 不 懈 于 内 , 忠 志 之 士 忘 身 于 外 者 , 盖 追 先 帝 之 殊 遇 , 欲 报 之 于 陛 下 也 。
诚 宜 开 张 圣 听 , 以 光 先 帝 遗 德 , 恢 弘 志 士 之 气 , 不 宜 妄 自 菲 薄 , 引 喻 失 义 , 以 塞 忠 谏 之 路 也 。
宫 中 府 中 , 俱 为 一 体 ; 陟 罚 臧 否 , 不 宜 异 同 。
若 有 作 奸 犯 科 及 为 忠 善 者 , 宜 付 有 司 论 其 刑 赏 , 以 昭 陛 下 平 明 之 理 , 不 宜 偏 私 , 使 内 外 异 法 也 。
侍 中 、 侍 郎 郭 攸 之 、 费 祎 、 董 允 等 , 此 皆 良 实 , 志 虑 忠 纯 , 是 以 先 帝 简 拔 以 遗 陛 下 。
愚 以 为 宫 中 之 事 , 事 无 大 小 , 悉 以 咨 之 , 然 后 施 行 , 必 能 裨 补 阙 漏 , 有 所 广 益 。
将 军 向 宠 , 性 行 淑 均 , 晓 畅 军 事 , 试 用 于 昔 日 , 先 帝 称 之 曰 能 , 是 以 众 议 举 宠 为 督 。
愚 以 为 营 中 之 事 , 悉 以 咨 之 , 必 能 使 行 阵 和 睦 , 优 劣 得 所 。
亲 贤 臣 , 远 小 人 , 此 先 汉 所 以 兴 隆 也 ; 亲 小 人 , 远 贤 臣 , 此 后 汉 所 以 倾 颓 也 。
先 帝 在 时 , 每 与 臣 论 此 事 , 未 尝 不 叹 息 痛 恨 于 桓 、 灵 也 。
侍 中 、 尚 书 、 长 史 、 参 军 , 此 悉 贞 良 死 节 之 臣 , 愿 陛 下 亲 之 信 之 , 则 汉 室 之 隆 , 可 计 日 而 待 也 。
臣 本 布 衣 , 躬 耕 于 南 阳 , 苟 全 性 命 于 乱 世 , 不 求 闻 达 于 诸 侯 。
先 帝 不 以 臣 卑 鄙 , 猥 自 枉 屈 , 三 顾 臣 于 草 庐 之 中 , 咨 臣 以 当 世 之 事 , 由 是 感 激 , 遂 许 先 帝 以 驱 驰 。
后 值 倾 覆 , 受 任 于 败 军 之 际 , 奉 命 于 危 难 之 间 , 尔 来 二 十 有 一 年 矣 。
先 帝 知 臣 谨 慎 , 故 临 崩 寄 臣 以 大 事 也 。
受 命 以 来 , 夙 夜 忧 叹 , 恐 托 付 不 效 , 以 伤 先 帝 之 明 ; 故 五 月 渡 泸 , 深 入 不 毛 。
今 南 方 已 定 , 兵 甲 已 足 , 当 奖 率 三 军 , 北 定 中 原 , 庶 竭 驽 钝 , 攘 除 奸 凶 , 兴 复 汉 室 , 还 于 旧 都 。
此 臣 所 以 报 先 帝 而 忠 陛 下 之 职 分 也 。
至 于 斟 酌 损 益 , 进 尽 忠 言 , 则 攸 之 、 祎 、 允 之 任 也 。
愿 陛 下 托 臣 以 讨 贼 兴 复 之 效 , 不 效 , 则 治 臣 之 罪 , 以 告 先 帝 之 灵 。
若 无 兴 德 之 言 , 则 责 攸 之 、 祎 、 允 等 之 慢 , 以 彰 其 咎 ; 陛 下 亦 宜 自 谋 , 以 咨 诹 善 道 , 察 纳 雅 言 , 深 追 先 帝 遗 诏 。
臣 不 胜 受 恩 感 激 。
今 当 远 离 , 临 表 涕 零 , 不 知 所 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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