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治安# 【 病房内的“户籍员”】2022年11月9日,渭南富平东华派出所辖区群众李某称其正在医院住院,行动不便,需要重办身份证才能正常办理手续和报销,希望民警能够提供帮助。了解情况后,户籍民警携带采集设备前往医院,为李某办理了临时身份证,并第一时间送到医院。李某和其家人对户籍员的热心服务十分感动,一直对民警表示感谢。
纪念又一次静默
8月6-8日居家封闭,不能出小区。每户每天一人可以出小区购物,时间不超三小时。今天上午出门证送到家里。感谢志愿者辛苦!希望后天能正常解封。
上午领到证没敢马上出去,下午快两点时想出去转转,出了小区,走到外面的街口旁边村里设的一道岗,大门紧闭,出示出门证,看门人说不能出去,没接到通知。正说着,一老者骑一电三轮到门前,看门说:出不去回去吧。又对着我说:这是我爹也不能出去[强]。悻悻而归。在小区群里说街口封闭现在还是不通,不乏义愤填膺者要找社区、打12345等等,有了些行动。到现在晚八点了也不见出门证有效的消息。唉,出门证三天已过两天,明天有希望吗?封闭雷厉风行,出门证拖泥带水,后天解封能报希望吗?
8月6-8日居家封闭,不能出小区。每户每天一人可以出小区购物,时间不超三小时。今天上午出门证送到家里。感谢志愿者辛苦!希望后天能正常解封。
上午领到证没敢马上出去,下午快两点时想出去转转,出了小区,走到外面的街口旁边村里设的一道岗,大门紧闭,出示出门证,看门人说不能出去,没接到通知。正说着,一老者骑一电三轮到门前,看门说:出不去回去吧。又对着我说:这是我爹也不能出去[强]。悻悻而归。在小区群里说街口封闭现在还是不通,不乏义愤填膺者要找社区、打12345等等,有了些行动。到现在晚八点了也不见出门证有效的消息。唉,出门证三天已过两天,明天有希望吗?封闭雷厉风行,出门证拖泥带水,后天解封能报希望吗?
重庆,苏先生在沙坪坝买了房,当时有优惠政策,在指定时间前网签,就可享受契税的80%返还,可他完成网签后,却被告知不能享受。他们明明是在指定时间(6月30号)网签的,可收据上却显示是7月1号,果然,随后就被告知,由于他们超时,所以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沙坪坝区的这个优惠政策,有三点要求,其一是房交会的参展楼盘,其二是在6月30号24时之前网签,其三是完税凭证必须在7月1日24时前。符合这三项要求的,就能享受契税80%返还。
苏先生这套房是在陈家桥买的,契税金额是16000多,返还80%,就有13000多,他就是看中了这个优惠政策,才选购了这套房的。
在6月30号这天,开发商通知苏先生等人,来售楼部集中网签,按理说,在时间上是完全没问题的,可不巧的是,偏偏在缴款时,开发商的pos机系统出了问题,尽管开发商竭力修复,可还是导致苏先生等人的网签时间,延迟到了7月1号凌晨。
苏先生等人咨询后,被明确告知无法享受优惠政策。事发后,苏先生和10多位业主,找到开发商讨说法,开发商也挺好说话的,承认是自己的原因,并承诺会和房协沟通,若不给退,他们开发商会来退这笔钱,最迟3个月内,会退还这笔钱,让他们放心。
有了这兜底的承诺,苏先生等人也放心了,回家耐心等待消息。
可是,这一等就是4个月过去了,这笔钱却迟迟没有着落,期间开发商也给出了2次时间,但都爽约了,现在已经11月了,马上就5个月了。
一开始开发商还耐心和苏先生解释,可是后来,就不太理睬他们了。苏先生等人无奈之下,找到了媒体,希望能帮帮他们。
若是按照正常流程,最后一天网签是没问题的,可是由于意外,导致时间被推迟,让苏先生等人损失13000多,这个责任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开始开发商也很爽快地答应退钱,可是,这一拖再拖是个什么意思?
记者陪同苏先生找到了开发商,对方表示,他们是承认这个费用的,但是兑现时间还不确定,因为涉及到的业主,也不是一家两家,费用也比较大,公司正在筹集钱款,会在12月份接房之前处理完毕。
但是由于前2次的爽约,苏先生并不太信任对方,之前都是口头承诺,这一次,他希望对方出了个书面承诺,这样能让他们的权益更有保障,开发商回复说,会向上级请示,有结果会第一时间通知苏先生。
虽然双方只是口头承诺,并没有书面承诺,但是苏先生有聊天记录和视频为证,对方也承认这笔费用,所以,开发商前后2次爽约,已经属于单方面违约,苏先生等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苏先生等人已经向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反映。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早不坏,玩不坏,偏偏最后一刻坏了,有这么巧的事吗?
也有网友说,承诺了就要做到,既然知道自己没那么多钱,就不要轻易承诺,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这是诚信问题。
其实,说到底还是开发商的危机意识不够,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最后一天网签?提前2-3天,不就没这事了吗?自我感觉太良好了,这属于开发商的问题,不能让业主买单。
沙坪坝区的这个优惠政策,有三点要求,其一是房交会的参展楼盘,其二是在6月30号24时之前网签,其三是完税凭证必须在7月1日24时前。符合这三项要求的,就能享受契税80%返还。
苏先生这套房是在陈家桥买的,契税金额是16000多,返还80%,就有13000多,他就是看中了这个优惠政策,才选购了这套房的。
在6月30号这天,开发商通知苏先生等人,来售楼部集中网签,按理说,在时间上是完全没问题的,可不巧的是,偏偏在缴款时,开发商的pos机系统出了问题,尽管开发商竭力修复,可还是导致苏先生等人的网签时间,延迟到了7月1号凌晨。
苏先生等人咨询后,被明确告知无法享受优惠政策。事发后,苏先生和10多位业主,找到开发商讨说法,开发商也挺好说话的,承认是自己的原因,并承诺会和房协沟通,若不给退,他们开发商会来退这笔钱,最迟3个月内,会退还这笔钱,让他们放心。
有了这兜底的承诺,苏先生等人也放心了,回家耐心等待消息。
可是,这一等就是4个月过去了,这笔钱却迟迟没有着落,期间开发商也给出了2次时间,但都爽约了,现在已经11月了,马上就5个月了。
一开始开发商还耐心和苏先生解释,可是后来,就不太理睬他们了。苏先生等人无奈之下,找到了媒体,希望能帮帮他们。
若是按照正常流程,最后一天网签是没问题的,可是由于意外,导致时间被推迟,让苏先生等人损失13000多,这个责任应该由开发商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开始开发商也很爽快地答应退钱,可是,这一拖再拖是个什么意思?
记者陪同苏先生找到了开发商,对方表示,他们是承认这个费用的,但是兑现时间还不确定,因为涉及到的业主,也不是一家两家,费用也比较大,公司正在筹集钱款,会在12月份接房之前处理完毕。
但是由于前2次的爽约,苏先生并不太信任对方,之前都是口头承诺,这一次,他希望对方出了个书面承诺,这样能让他们的权益更有保障,开发商回复说,会向上级请示,有结果会第一时间通知苏先生。
虽然双方只是口头承诺,并没有书面承诺,但是苏先生有聊天记录和视频为证,对方也承认这笔费用,所以,开发商前后2次爽约,已经属于单方面违约,苏先生等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苏先生等人已经向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反映。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早不坏,玩不坏,偏偏最后一刻坏了,有这么巧的事吗?
也有网友说,承诺了就要做到,既然知道自己没那么多钱,就不要轻易承诺,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这是诚信问题。
其实,说到底还是开发商的危机意识不够,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最后一天网签?提前2-3天,不就没这事了吗?自我感觉太良好了,这属于开发商的问题,不能让业主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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