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几乎在同时,从左可倚右可仗,到手边空空。
她的家人朋友说她是一把好 牌 打得稀 烂。
但她自己说:姐姐,我不是矫情,我是真的无法说服我自己。
她是八零初的城里独生女儿,现在也四十多了。
当时她大学刚毕业,去当博导的长辈家玩儿,长辈有个学生,博士毕业后正在创业,就介绍给她了。
这博士大她七八岁,她一直开玩笑,叫人大叔。
大叔不胖不秃不矮,身材适中,头发不少,出身良好,而且对她一见钟情,呵护得无微不至。
所有人都说:这样的男人不嫁,还等什么。
她被大家催得心慌意乱的,就嫁了。
她是婚后读的研究生,一边读一边顺便生了两个小孩。
研究生毕业后,家人给她安排了一个事业单位,几乎不用上班那种。
大叔赶上互联网创业的浪潮,虽然不是大鳄,也发展得很好。
只是她,经常陷入愣怔:这一辈子就这么完了吗?一想到,一眼能看到头,痛不欲生。
鬼使神差一样,她就闹离婚,坚决要离婚,一天也不想过下去了。
到最后,她与大叔长谈。
大叔说:我们都是读书人,不会怎么样。你有什么,完全可以告诉我。你是有外遇了吗?
她说:没有。
大叔说:那你是讨厌我吗?
她说:不是,我只是对你没有欲望了。
大叔说:你是厌倦我,还是厌倦现在的生活?要不要去读个博呢?或者试试开个店什么的?
她说:我不知道,但我就是不想过了。
大叔说:你到外面玩几年,玩够了再回来吧。
她算是净身出的户,房子孩子都给了大叔。
离婚后,她有过一段时间放浪形骸,尝试了许多传说中的人与事,身边的人来来去去。
大叔还叮嘱她:一要避孕;
二如果遇到自己搞不定的坏人坏事,一定要告诉他。他会是她永远的后盾。
她运气好吧,也一直没遇到什么太不堪的事。
只是这样的日子,她也渐渐厌倦了:男人与男人、相差不远;
民宿与民宿,装修相似;
她老是觉得苦闷,甚至学会了抽烟。
她对要好的闺密吐露:我真的好想恋爱呀,是恋爱,不是瞎玩玩。
上天还是厚爱她的,就这样,她又遇到了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比她小几岁,比大叔高、比大叔帅、家里比大叔底子厚,而且,也很认真地,在与她恋爱。
她叫他:小哥。
她与小哥,床上很和谐,床下爱好相似,去户外、去观星、去喝咖啡。但当小哥求婚的时候,她犹豫了——因为小哥对她,远没有大叔好。
她说:小哥比较小气。
开销当然是小哥全付的。据小哥自己算,一年也有二三十万。
但小哥没送过她什么昂贵礼物。而且会经常制止她买东西。
比如她六月买了一个手机,到十月想换个新的,小哥就会说:半导体更新换代没这么快,没必要呀。
她说:我自己的钱。
小哥说:谁的钱都没必要呀。
是认识小哥之后,她才知道,大叔对她是真的好。
她在离婚后才买的房子,没有房贷。
小哥问她:你怎么可能一次性付得起房款?是你父母给你买的吗?
她说:不呀,我前夫。
小哥讶然说:你前夫对你真好。我就做不到。
她说:夫妻一场呀,而且我还给他生了两个孩子。
小哥说:离都离了,而且你两个孩子都给人家了,你连抚养费都不付。
——那一次 ,她大吃一惊,她从来没想过,其他人是这样看待这件事的。
她的车是自己买的,自己付车贷。
但车位是前夫出了一半的钱。
小哥知道后,也说:你前夫对你真好。
说多了,她仔细想想,与周围的朋友比较一下,也必须承认这一点。
小哥态度很明确,是不会这样对她的。
她与小哥相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他们会吵架。
她不时会任性、发脾气。
小哥顶多忍她两句,第三句就得和她呛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有时候把她都气哭了,小哥也不哄她。
和好后她抱怨小哥。
小哥说:吵架就是这样的呀。你和你前夫不吵架的吗?
她说:没吵过。
小哥说:呀,他对你真好,他都护着你。
她也曾经向闺密吐糟:小哥不让着我。
闺密说:这不废话吗?你前夫大你那么多,把你当妹妹疼,能一样吗?正常谈恋爱本来就是这样的,谁让谁一辈子呀。
她承认闺密说的是对的,但心里疙瘩。
小哥曾经很认真地和她算过她前夫的收入,说:一年一百五,可以的。我比他少点儿,不过我比他小十来岁呢。
她心里想:大叔可比你慷慨多了。小气鬼。
有了这个心结,小哥向她求了两三次婚,她都不愿意。
到最后,小哥叹口气,说:算了,你与我,不是一路人。你也玩够了,你回你前夫身边去吧。你也说过,他一直在等你。
小哥掉头他去。走得很干净。一点儿联系方式没留。
过了一段时间,她从共同的熟人那里听说:小哥结婚了。
几乎就在同时,她前夫也通过小孩来告诉她:自己要结婚了。
前夫在微信上删了她,又建了一个有自己、新妻子和她的群,表示:以后如果有什么话,就在群里说吧。
这听起来像个鸡飞蛋打的故事。
但她对我说:姐姐,不是这样的。
我很感谢我前夫,但我真的不想与他上床了。
如果我与他复婚,我很可能在婚后会出轨,这样对他也不好。
如果我管住自己不出轨,又实在很无聊。
小哥确实很好,我知道我不该拿他跟我前夫比。
我闺密也说:我是田忌赛马,专拿人家的短处去比另一个人的长处。
我是经过他,才知道,我根本不会恋爱,我一直是被宠着的。
我天天喊平等,我从来没有平等地恋爱过。
我爸妈也说我脚踩两只船,两边都踏空。
但是,姐姐,我想你是知道的:我不能骗过我自己。
我想了又想,认真地想了又想,最后我说:我不觉得你做错了什么。
你的选择,是认真的,是对自己负责的、也是尊重他人的。
只是呢,你得到了大叔的宠爱,就得接受生活的平淡无聊;
你想与小哥并肩玩乐,就得接受他待你如同事。
婚姻爱情,像全世界任何事,得到什么,就意味着,你一定会失去什么。
你是一个足够聪明的人,你知道田忌赛马的故事,但是,我们还是都下意识地,会成为赛场上的输家。
文网友
她的家人朋友说她是一把好 牌 打得稀 烂。
但她自己说:姐姐,我不是矫情,我是真的无法说服我自己。
她是八零初的城里独生女儿,现在也四十多了。
当时她大学刚毕业,去当博导的长辈家玩儿,长辈有个学生,博士毕业后正在创业,就介绍给她了。
这博士大她七八岁,她一直开玩笑,叫人大叔。
大叔不胖不秃不矮,身材适中,头发不少,出身良好,而且对她一见钟情,呵护得无微不至。
所有人都说:这样的男人不嫁,还等什么。
她被大家催得心慌意乱的,就嫁了。
她是婚后读的研究生,一边读一边顺便生了两个小孩。
研究生毕业后,家人给她安排了一个事业单位,几乎不用上班那种。
大叔赶上互联网创业的浪潮,虽然不是大鳄,也发展得很好。
只是她,经常陷入愣怔:这一辈子就这么完了吗?一想到,一眼能看到头,痛不欲生。
鬼使神差一样,她就闹离婚,坚决要离婚,一天也不想过下去了。
到最后,她与大叔长谈。
大叔说:我们都是读书人,不会怎么样。你有什么,完全可以告诉我。你是有外遇了吗?
她说:没有。
大叔说:那你是讨厌我吗?
她说:不是,我只是对你没有欲望了。
大叔说:你是厌倦我,还是厌倦现在的生活?要不要去读个博呢?或者试试开个店什么的?
她说:我不知道,但我就是不想过了。
大叔说:你到外面玩几年,玩够了再回来吧。
她算是净身出的户,房子孩子都给了大叔。
离婚后,她有过一段时间放浪形骸,尝试了许多传说中的人与事,身边的人来来去去。
大叔还叮嘱她:一要避孕;
二如果遇到自己搞不定的坏人坏事,一定要告诉他。他会是她永远的后盾。
她运气好吧,也一直没遇到什么太不堪的事。
只是这样的日子,她也渐渐厌倦了:男人与男人、相差不远;
民宿与民宿,装修相似;
她老是觉得苦闷,甚至学会了抽烟。
她对要好的闺密吐露:我真的好想恋爱呀,是恋爱,不是瞎玩玩。
上天还是厚爱她的,就这样,她又遇到了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比她小几岁,比大叔高、比大叔帅、家里比大叔底子厚,而且,也很认真地,在与她恋爱。
她叫他:小哥。
她与小哥,床上很和谐,床下爱好相似,去户外、去观星、去喝咖啡。但当小哥求婚的时候,她犹豫了——因为小哥对她,远没有大叔好。
她说:小哥比较小气。
开销当然是小哥全付的。据小哥自己算,一年也有二三十万。
但小哥没送过她什么昂贵礼物。而且会经常制止她买东西。
比如她六月买了一个手机,到十月想换个新的,小哥就会说:半导体更新换代没这么快,没必要呀。
她说:我自己的钱。
小哥说:谁的钱都没必要呀。
是认识小哥之后,她才知道,大叔对她是真的好。
她在离婚后才买的房子,没有房贷。
小哥问她:你怎么可能一次性付得起房款?是你父母给你买的吗?
她说:不呀,我前夫。
小哥讶然说:你前夫对你真好。我就做不到。
她说:夫妻一场呀,而且我还给他生了两个孩子。
小哥说:离都离了,而且你两个孩子都给人家了,你连抚养费都不付。
——那一次 ,她大吃一惊,她从来没想过,其他人是这样看待这件事的。
她的车是自己买的,自己付车贷。
但车位是前夫出了一半的钱。
小哥知道后,也说:你前夫对你真好。
说多了,她仔细想想,与周围的朋友比较一下,也必须承认这一点。
小哥态度很明确,是不会这样对她的。
她与小哥相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他们会吵架。
她不时会任性、发脾气。
小哥顶多忍她两句,第三句就得和她呛了。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有时候把她都气哭了,小哥也不哄她。
和好后她抱怨小哥。
小哥说:吵架就是这样的呀。你和你前夫不吵架的吗?
她说:没吵过。
小哥说:呀,他对你真好,他都护着你。
她也曾经向闺密吐糟:小哥不让着我。
闺密说:这不废话吗?你前夫大你那么多,把你当妹妹疼,能一样吗?正常谈恋爱本来就是这样的,谁让谁一辈子呀。
她承认闺密说的是对的,但心里疙瘩。
小哥曾经很认真地和她算过她前夫的收入,说:一年一百五,可以的。我比他少点儿,不过我比他小十来岁呢。
她心里想:大叔可比你慷慨多了。小气鬼。
有了这个心结,小哥向她求了两三次婚,她都不愿意。
到最后,小哥叹口气,说:算了,你与我,不是一路人。你也玩够了,你回你前夫身边去吧。你也说过,他一直在等你。
小哥掉头他去。走得很干净。一点儿联系方式没留。
过了一段时间,她从共同的熟人那里听说:小哥结婚了。
几乎就在同时,她前夫也通过小孩来告诉她:自己要结婚了。
前夫在微信上删了她,又建了一个有自己、新妻子和她的群,表示:以后如果有什么话,就在群里说吧。
这听起来像个鸡飞蛋打的故事。
但她对我说:姐姐,不是这样的。
我很感谢我前夫,但我真的不想与他上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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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娱cp 假的#[挖鼻]已阅!肖战王一博你俩赶紧安排你警我匪!一起滑雪!一起约饭!同台不要装不熟了!大大方方的!碰个手都别别扭扭的脸红得跟个红苹果一样!眼神躲躲闪闪干啥玩意!都假的了这些也就不用避嫌了![挖鼻]下次同台可不要再这样哦![开学季][开学季]让一切都支棱起来!二搭!二搭!必须二搭!
狗仔你得注意 请按排名顺序来!凭啥博君一肖排最后!看不起谁啊!好歹咱们380万人了!请重视起来![挖鼻][挖鼻][挖鼻][挖鼻]
狗仔你得注意 请按排名顺序来!凭啥博君一肖排最后!看不起谁啊!好歹咱们380万人了!请重视起来![挖鼻][挖鼻][挖鼻][挖鼻]
北京,男子坐黑出租车时睡着,醒来后司机未要钱就让他下车,并立即开走。之后,男子发现自己包里的两部手机、22张外币等物品丢失。事后,警方在司机处找到上述物品。法院一审判决司机构成盗窃罪。司机不服,认为这些东西是从男子包里掉出来的,他是捡东西,不是盗窃,上诉到中院,要求改判自己无罪。
(案例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天凌晨2点多,男子毕某喝完酒以后,和朋友一起打了辆黑车回家。毕某坐在副驾驶,把手提包放在自己左手边。
途中,朋友先下车,毕某也跟着下车和朋友打了个招呼才上车。车辆起步后,他还拿手机给朋友发了个短信,之后又把手机放进包里。
过了会,毕某在车上睡着了。到地方以后,黑车司机阚某把毕某叫醒。毕某迷迷糊糊醒来,拿着手提包就下了车。阚某没问他要车费,就立即把车开走。
毕某到小区门口,发现包里的2部手机不见了,借用保安的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结果一部是关机状态,一部接通以后被关机。于是,毕某报警。
十几天后,警方将阚某抓获。事后,在阚某住处查获毕某丢失的两部手机(1部苹果手机,价值6838元,一部华为保时捷限量版手机,价值8110元),充电宝一部(价值120元),外币22张(折合人民币10612元),发还给了毕某。
报案时,毕某讲自己睡着时,手提包拉链是关闭的。下车时,拉链也是拉着的。
阚某则给警方讲,到地方以后,他叫了几声,毕某都没醒。他就下车,拉开副驾驶门,把毕某叫醒拽下车。毕某问他手提包在哪儿,阚某发现在中间扶手上,东西都掉在后排地上了。于是,他把其中一些东西捡起来,放回了包里。但是手机和一些像票据的东西他没捡,想着要是毕某没发现,他就据为己有了。之后,他把手提包递给毕某,问毕某要车费,毕某没给。他想着反正毕某还有东西在车上,他就把车开走了。走了十几分钟,掉在后排的手机响了,他就停车过去把手机关机。
法院一审认为,阚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扣押他思域牌小汽车一辆,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阚某不服,认为自己没偷东西,东西是从毕某包里掉出来的,提起上诉。
对此,二审法院认为,就算东西是自己从毕某包里掉出来的,阚某的行为也构成盗窃罪。
从法律上来说,如果阚某是捡到毕某的遗失物,拒不归还,会构成侵占罪。
而盗窃罪和侵占罪的主要区别有两个:一个是非法占有故意产生的时间,一个是涉案财物脱离被害人时间控制的原因。
其中第一个区别,非法占有故意产生的时间。
盗窃罪是在涉案财物还没有脱离被害人占有的时候,就已经产生。也就是说,物品还没离开被害人的控制,行为人就已经产生了贪念,想把财物据为己有。之也正是在这种非法占有故意的支配下,行为人才会继续实施盗窃行为。
而侵占罪则是在涉案财物脱离被害人占有以后才产生的。也就是说,财物是先离开被害人的控制,行为人后产生据为己有的故意。
第二个区别,涉案财物脱离被害人控制的原因。
盗窃罪里,涉案财物脱离被害人的占有,是由于行为人积极的窃取行为。也就是说,正是由于行为人采取了积极、主动的行为,才会使财脱离被害人的占有。
而侵占罪里,财物脱离被害人的占有,要么是由于被害人的自主行为,比如说将财物交给他人保管。要么是由于被害人的疏忽,比如说遗忘。总之,不管什么原因,都与行为人的积极行为无关。
所以,如果是行为人积极采取了一定的行为,使财物脱离了被害人的控制,变更到行为人的控制之下,则行为人构成盗窃罪。
反之,如果被害人的物品脱离被害人的控制,与行为人的行为无关,行为人只是在物品脱离被害人的控制以后,才发现物品,并据为己有,则行为人构成的是侵占罪。
这个案件里,阚某在毕某下车时,就已经发现毕某的财物还在车上。此时,从社会观念上,毕某的手机仍然是在毕某的占有下。毕某询问包呢,阚某在帮忙捡的过程中,故意不捡手机、外币等物品,已经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其后,他不但不提醒毕某,反而为了避免毕某发现,不要车费就开车离开。这是一种积极的使毕某财物脱离毕某占有的行为。
毕某下车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发现手机等物品丢失,立即拨打手机,阚某听到以后,不但不接听,反而将手机关机后据为己有。
这一系列显示,阚某在物品没有脱离毕某控制时,就已经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正是在这种故意的驱使下,又实施了驾车逃离、毕某拨打电话时关机等一系列使物品脱离毕某控制的积极行为。因此,其行为应当构成盗窃罪。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阚某的辩解不成立,裁定驳回阚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你对这个结果怎么看呢?
(案例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当天凌晨2点多,男子毕某喝完酒以后,和朋友一起打了辆黑车回家。毕某坐在副驾驶,把手提包放在自己左手边。
途中,朋友先下车,毕某也跟着下车和朋友打了个招呼才上车。车辆起步后,他还拿手机给朋友发了个短信,之后又把手机放进包里。
过了会,毕某在车上睡着了。到地方以后,黑车司机阚某把毕某叫醒。毕某迷迷糊糊醒来,拿着手提包就下了车。阚某没问他要车费,就立即把车开走。
毕某到小区门口,发现包里的2部手机不见了,借用保安的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结果一部是关机状态,一部接通以后被关机。于是,毕某报警。
十几天后,警方将阚某抓获。事后,在阚某住处查获毕某丢失的两部手机(1部苹果手机,价值6838元,一部华为保时捷限量版手机,价值8110元),充电宝一部(价值120元),外币22张(折合人民币10612元),发还给了毕某。
报案时,毕某讲自己睡着时,手提包拉链是关闭的。下车时,拉链也是拉着的。
阚某则给警方讲,到地方以后,他叫了几声,毕某都没醒。他就下车,拉开副驾驶门,把毕某叫醒拽下车。毕某问他手提包在哪儿,阚某发现在中间扶手上,东西都掉在后排地上了。于是,他把其中一些东西捡起来,放回了包里。但是手机和一些像票据的东西他没捡,想着要是毕某没发现,他就据为己有了。之后,他把手提包递给毕某,问毕某要车费,毕某没给。他想着反正毕某还有东西在车上,他就把车开走了。走了十几分钟,掉在后排的手机响了,他就停车过去把手机关机。
法院一审认为,阚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扣押他思域牌小汽车一辆,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阚某不服,认为自己没偷东西,东西是从毕某包里掉出来的,提起上诉。
对此,二审法院认为,就算东西是自己从毕某包里掉出来的,阚某的行为也构成盗窃罪。
从法律上来说,如果阚某是捡到毕某的遗失物,拒不归还,会构成侵占罪。
而盗窃罪和侵占罪的主要区别有两个:一个是非法占有故意产生的时间,一个是涉案财物脱离被害人时间控制的原因。
其中第一个区别,非法占有故意产生的时间。
盗窃罪是在涉案财物还没有脱离被害人占有的时候,就已经产生。也就是说,物品还没离开被害人的控制,行为人就已经产生了贪念,想把财物据为己有。之也正是在这种非法占有故意的支配下,行为人才会继续实施盗窃行为。
而侵占罪则是在涉案财物脱离被害人占有以后才产生的。也就是说,财物是先离开被害人的控制,行为人后产生据为己有的故意。
第二个区别,涉案财物脱离被害人控制的原因。
盗窃罪里,涉案财物脱离被害人的占有,是由于行为人积极的窃取行为。也就是说,正是由于行为人采取了积极、主动的行为,才会使财脱离被害人的占有。
而侵占罪里,财物脱离被害人的占有,要么是由于被害人的自主行为,比如说将财物交给他人保管。要么是由于被害人的疏忽,比如说遗忘。总之,不管什么原因,都与行为人的积极行为无关。
所以,如果是行为人积极采取了一定的行为,使财物脱离了被害人的控制,变更到行为人的控制之下,则行为人构成盗窃罪。
反之,如果被害人的物品脱离被害人的控制,与行为人的行为无关,行为人只是在物品脱离被害人的控制以后,才发现物品,并据为己有,则行为人构成的是侵占罪。
这个案件里,阚某在毕某下车时,就已经发现毕某的财物还在车上。此时,从社会观念上,毕某的手机仍然是在毕某的占有下。毕某询问包呢,阚某在帮忙捡的过程中,故意不捡手机、外币等物品,已经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其后,他不但不提醒毕某,反而为了避免毕某发现,不要车费就开车离开。这是一种积极的使毕某财物脱离毕某占有的行为。
毕某下车后,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发现手机等物品丢失,立即拨打手机,阚某听到以后,不但不接听,反而将手机关机后据为己有。
这一系列显示,阚某在物品没有脱离毕某控制时,就已经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正是在这种故意的驱使下,又实施了驾车逃离、毕某拨打电话时关机等一系列使物品脱离毕某控制的积极行为。因此,其行为应当构成盗窃罪。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阚某的辩解不成立,裁定驳回阚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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