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善[超话]#[兔子]#阳光信用#
互助最新人人存善念,并能日行一善,则个人、家庭、社会一定安乐祥和。这世上,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别人笑笑自己,放轻松,给自己快乐,也给别人快乐。同学丢一张纸屑—那是制造恶业;我们捡起一张纸屑。心中不可少善,行事不可无诚的心,对待每一个人;以负责的心,做好份内的事;以谦虚的心,检讨自己的错误;以不变的心,坚持正确的理念;以宽阔的心,包容对不起你的人;以感恩的心,感谢所拥有的;以平常的心,接受已发生的事实。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现人生理想的步骤和模式。这种为人处世的基本道德观念,是人类进行物质生产活动和自身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人们共同生活的起码的行为准则。
互助最新人人存善念,并能日行一善,则个人、家庭、社会一定安乐祥和。这世上,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别人笑笑自己,放轻松,给自己快乐,也给别人快乐。同学丢一张纸屑—那是制造恶业;我们捡起一张纸屑。心中不可少善,行事不可无诚的心,对待每一个人;以负责的心,做好份内的事;以谦虚的心,检讨自己的错误;以不变的心,坚持正确的理念;以宽阔的心,包容对不起你的人;以感恩的心,感谢所拥有的;以平常的心,接受已发生的事实。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现人生理想的步骤和模式。这种为人处世的基本道德观念,是人类进行物质生产活动和自身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人们共同生活的起码的行为准则。
人,之间的情感,真的禁得起考量吗?
之前看到这么一句话,“我希望你过得好,但是不希望你过得比我更好。”
仔细琢磨这句话好像有一定的道理,但在我看来它是有局限性的。
连接两个人关系的存在不一定非是血缘,以及爱情,还有一种叫做友谊。
当我翻看评论的时候,发现有些人在赞同“我希望你过得好,但是不希望你过得比我更好”这句话的正确性。
这些评论很让人无语。
事实不应如此,在人海中能找到自己的知己是十分不易的,有一个树洞来安放自己的灵魂,是一件幸事。
奇葩的言论,在网上太常见,现实中却遇不见,网络帮这类人摆脱了现实中面对面交流的顾忌,也不用再担心对方的感受,他人的看法.
他们用实际行动向我们证明着,没有道德,没有礼貌后,日子过得舒坦多了。
在各种恶臭的评论后,添加括号(xxx无恶意),他们认为打着无恶意的旗号,就真的没有恶意了。
人之间有纯粹的情感,但是这些恶意的评论却真的禁不起推敲。
希望别人不好,其实是焦虑的表现。
真正改变焦虑的方法,不是要看过得“好不好”。
而是要学会定义什么是“好”。#女生领第一份工资给闺蜜买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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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琢磨这句话好像有一定的道理,但在我看来它是有局限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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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翻看评论的时候,发现有些人在赞同“我希望你过得好,但是不希望你过得比我更好”这句话的正确性。
这些评论很让人无语。
事实不应如此,在人海中能找到自己的知己是十分不易的,有一个树洞来安放自己的灵魂,是一件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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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用实际行动向我们证明着,没有道德,没有礼貌后,日子过得舒坦多了。
在各种恶臭的评论后,添加括号(xxx无恶意),他们认为打着无恶意的旗号,就真的没有恶意了。
人之间有纯粹的情感,但是这些恶意的评论却真的禁不起推敲。
希望别人不好,其实是焦虑的表现。
真正改变焦虑的方法,不是要看过得“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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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李某将手头上的2000万存入了某银行,以获取高额利息,存款到期李某想把钱取出时却被告知其卡上的余额为0元,多方咨询之下得知,是帮李某办理存款的范某将其钱款转走了,李某要求银行赔偿,却被拒绝。
事情是这样子的,银行工作人员范某平时在银行负责客户引导,业务咨询,产品推销等工作,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认识了大款李某,得知李某相当有钱之后,范某就一直向李某推荐金融产品。
一次,范某对李某说,银行为了完成存款业务,推出超额贴息存款业务,只要李某将1000万存入银行,就可以获得高达15%的年利息。
李某一听,1000万一年就能赚150万,眼睛都绿了!可是直觉告诉李某,高收益代表着高风险,因此李某心里对存款安全性又犯起了嘀咕。
范某得知李某的顾虑之后,当即表示,银行是为了完成指标才推出的这项业务,并且说,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而且银行会给李某出具正常的存单,银行钱那么多,为了李某这几千万骗钱不至于!
于是,在范某的指导之下,李某办理了存款业务,并设置了密码,还将电子银行的U盾交给了范某保管。
而范某也写下一份承诺书,上面写着只要资金存满一年,李某就可以从银行中将钱自由支取,如果出现资金损失,则由银行负责。并且加盖了银行的印章。之后,范某将300万利息转入李某其他的银行卡。
结果,一年之后,李某找到银行取钱的时候,被银行告知,范某已经因为职务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李某的钱银行也拒绝兑付,多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只能将银行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银行言之凿凿,认为2000万存款丢失完全是因为李某的错,李某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银行认为:
1)李某把密码和U盾都给了范某,现在钱被范某转走了,李某自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2)李某的存款是范某利用U盾和密码转走的,李某应当向范某主张索赔,既然范某因此被刑事拘留了,李某完全可以在检察院对范某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民事诉讼来向范某主张损失的2000万;
3)李某作为成年人,面对如此高额的利息,同时利息也没有打在李某办理的银行卡上,对这些不正常情况,李某都没有表示怀疑,因此,李某应当对自己存款的丢失承担全部责任。
银行的说法有一些是有理的,但并不是完全正确,我们从法律上来分析一下。
首先,银行说,李某的钱是范某帮忙存的,之后又是范某转走的,让李某直接找范某索赔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这是因为,李某通过范某将钱存入银行,银行已经接收了存款,并且出具了存单,李某和银行之间就已经形成了存款储蓄合同。
作为银行工作人员的范某,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将李某的钱转走,说明银行在内部管理,工作流程和监管制度上存在重大疏漏,也说明,银行在履行与李某之间的存款合同上存在瑕疵,构成违约。
其次,范某作为银行工作人员,代表的是银行的行为,作为储户的李某是无法区分范某的哪些行为是合规的,哪些是不合规的,因此,银行以李某在范某的指导下设置密码和将U盾交给李某,认为李某存在过错,让李某承担全部责任是不合理的。
不过,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15%的巨额存款利息,和300万元非正常利息转账,以及存款期间不许取款等多项不正常要求和表现,竟然完全不表示怀疑,李某自身也存在一定的错误,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
而且,李某自身也没有履行好储蓄合同,将自己的密码和U盾交给了范某管理,导致了自己存款丢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认定了彼此之间的错误责任之后,法院最终判定,银行承担95%的责任,李某承担5%的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呢?
事情是这样子的,银行工作人员范某平时在银行负责客户引导,业务咨询,产品推销等工作,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认识了大款李某,得知李某相当有钱之后,范某就一直向李某推荐金融产品。
一次,范某对李某说,银行为了完成存款业务,推出超额贴息存款业务,只要李某将1000万存入银行,就可以获得高达15%的年利息。
李某一听,1000万一年就能赚150万,眼睛都绿了!可是直觉告诉李某,高收益代表着高风险,因此李某心里对存款安全性又犯起了嘀咕。
范某得知李某的顾虑之后,当即表示,银行是为了完成指标才推出的这项业务,并且说,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而且银行会给李某出具正常的存单,银行钱那么多,为了李某这几千万骗钱不至于!
于是,在范某的指导之下,李某办理了存款业务,并设置了密码,还将电子银行的U盾交给了范某保管。
而范某也写下一份承诺书,上面写着只要资金存满一年,李某就可以从银行中将钱自由支取,如果出现资金损失,则由银行负责。并且加盖了银行的印章。之后,范某将300万利息转入李某其他的银行卡。
结果,一年之后,李某找到银行取钱的时候,被银行告知,范某已经因为职务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李某的钱银行也拒绝兑付,多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只能将银行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银行言之凿凿,认为2000万存款丢失完全是因为李某的错,李某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银行认为:
1)李某把密码和U盾都给了范某,现在钱被范某转走了,李某自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2)李某的存款是范某利用U盾和密码转走的,李某应当向范某主张索赔,既然范某因此被刑事拘留了,李某完全可以在检察院对范某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民事诉讼来向范某主张损失的2000万;
3)李某作为成年人,面对如此高额的利息,同时利息也没有打在李某办理的银行卡上,对这些不正常情况,李某都没有表示怀疑,因此,李某应当对自己存款的丢失承担全部责任。
银行的说法有一些是有理的,但并不是完全正确,我们从法律上来分析一下。
首先,银行说,李某的钱是范某帮忙存的,之后又是范某转走的,让李某直接找范某索赔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这是因为,李某通过范某将钱存入银行,银行已经接收了存款,并且出具了存单,李某和银行之间就已经形成了存款储蓄合同。
作为银行工作人员的范某,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将李某的钱转走,说明银行在内部管理,工作流程和监管制度上存在重大疏漏,也说明,银行在履行与李某之间的存款合同上存在瑕疵,构成违约。
其次,范某作为银行工作人员,代表的是银行的行为,作为储户的李某是无法区分范某的哪些行为是合规的,哪些是不合规的,因此,银行以李某在范某的指导下设置密码和将U盾交给李某,认为李某存在过错,让李某承担全部责任是不合理的。
不过,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15%的巨额存款利息,和300万元非正常利息转账,以及存款期间不许取款等多项不正常要求和表现,竟然完全不表示怀疑,李某自身也存在一定的错误,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
而且,李某自身也没有履行好储蓄合同,将自己的密码和U盾交给了范某管理,导致了自己存款丢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认定了彼此之间的错误责任之后,法院最终判定,银行承担95%的责任,李某承担5%的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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