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新规# 】11月10日,记者从合肥市公管局获悉,新版《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印发实施,为全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提供有力保障。新规不仅将提高市场交易效率,还能维护好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为加快投资建设项目落地提供支撑。
本次新规程扩大了电子招投标的适用范围,要求进一步做好省级房建和市政项目、进场交易的国企采购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规范项目电子化交易流程。今后,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在内,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各方主体在系统中的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在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则必须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此外,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提交评标报告。等确定中标人后,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这样一来,就做到了评标专家和参与招投标的利益双方全程无接触,有利于促进市场交易公正高效。
此外,专门畅通了异议投诉渠道。明确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合肥八中运河新城校区最新进展# (合肥在线)
本次新规程扩大了电子招投标的适用范围,要求进一步做好省级房建和市政项目、进场交易的国企采购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规范项目电子化交易流程。今后,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在内,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各方主体在系统中的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在电子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则必须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此外,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提交评标报告。等确定中标人后,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这样一来,就做到了评标专家和参与招投标的利益双方全程无接触,有利于促进市场交易公正高效。
此外,专门畅通了异议投诉渠道。明确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合肥八中运河新城校区最新进展# (合肥在线)
#星盘[超话]#遇到一位咨询者,太阳天秤与海天摩羯及火星巨蟹形成T三角格局,本身日秤性格就温吞,加之日火落陷阳性能量不足,日火海的T3三角,一方面让案主极其敏感易被他人粗糙言行引动嗔念,但不会表现出来,受委屈也会憋着在心里;一方面又容易没有自我界限去体谅别人而牺牲自我的利益,生活中常常容易扮演一个照顾他人的老好人角色。
在亲密关系中容易被另一半牵着走,哪怕案主不喜欢对方,也难以从现实角度出发去拒绝他人的示好而被动进入到一段关系中,或者哪怕一段关系是外人看起来不现实不匹配没有未来的多角关系或婚外恋情,案主也难以抗拒,像是一株水草,随波摇曳。
在亲密关系中容易被另一半牵着走,哪怕案主不喜欢对方,也难以从现实角度出发去拒绝他人的示好而被动进入到一段关系中,或者哪怕一段关系是外人看起来不现实不匹配没有未来的多角关系或婚外恋情,案主也难以抗拒,像是一株水草,随波摇曳。
法院难不立案,史律师教你怎么办
自从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后,法院的案件数量陡然增加,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立案难的情况,但是在某些地区、某些情况下,立案难始终未解决,经常有当事人向律师反映情况,拿着材料去了,诉讼请求什么的也写的很清楚,也是利益相关人,有明确的诉求,有明确的被告,各项都符合起诉条件,但是就是迟迟立不上案。那么,对于法院不予立案,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教你应对之策。
法院不立案,当事人可以就立案问题向上级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原告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这四个标准不仅仅是提起诉讼的基本条件,也是人民法院审查起诉和受理案件的基本依据。人民法院依次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从而判定行政案件是否成立。
上文所提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综上,需要立案的朋友们,如果碰到不懂的或者不知道该怎么做的地方,不妨把自己的情况对照一下文章里的内容,也许就知道该如何去做了,祝各位朋友可以尽早解决自己的问题,获得一个满意的答复。
自从立案登记制实施以后,法院的案件数量陡然增加,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立案难的情况,但是在某些地区、某些情况下,立案难始终未解决,经常有当事人向律师反映情况,拿着材料去了,诉讼请求什么的也写的很清楚,也是利益相关人,有明确的诉求,有明确的被告,各项都符合起诉条件,但是就是迟迟立不上案。那么,对于法院不予立案,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教你应对之策。
法院不立案,当事人可以就立案问题向上级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原告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这四个标准不仅仅是提起诉讼的基本条件,也是人民法院审查起诉和受理案件的基本依据。人民法院依次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从而判定行政案件是否成立。
上文所提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哪些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综上,需要立案的朋友们,如果碰到不懂的或者不知道该怎么做的地方,不妨把自己的情况对照一下文章里的内容,也许就知道该如何去做了,祝各位朋友可以尽早解决自己的问题,获得一个满意的答复。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