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桐,一直都是一个谜一样的特别的女子。她的身上有着太多的疑点,让人捉摸不透。木桐是幸运的,她遇到了善良正直的陈默。陈默就是木桐黑暗世界里的一束光,照耀着她,让她可以在阳光下像常人一样自由地生活。身份大公开木桐(徐璐饰演)从小出生在边境的一个小山村,家里贫穷。家里唯一疼爱她的只有奶奶,为了给年迈的奶奶治病,木桐在表舅的带领下进入了赌场当了一名荷官。在这样一个明显不正规的赌场里,荷官肯定是要负责实际操作,为什么不让新手木桐去当服务员呢?这里其实不符合逻辑。如果让木桐当一个服务员还更加符合当时的情况。这样就可以证明,其实表舅就是把木桐卖给了将军。也就有了将军对木桐的欣赏,还主动拿钱给她,让她给奶奶治病。木桐却选择了拒绝,她不愿意和将军同流合污。最后还是被将军得逞了。那是木桐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光。如今想起来,她还是噩梦连连。将军选择了金蝉脱壳,躲在幕后操控着一切,让手下的人一定要不惜代价找到木桐。这一句话的信息量极大。木桐的身上绝对有着很大的秘密。因此,木桐遇到陈默应该是突发事件,救陈默也是处于善良的本心。但是,跟随着陈默回国,那她就是带着私心的。木桐的身份就像谜一样,第一,木桐一个弱女子,为什么会跟着一个陌生的男人回国?第二,木桐,为什么一个人主动到陈默家当“保姆”?第三,木桐为什么会把U盘弄到水里?是刻意为之还是无意的?U盘掉入水里的镜头,只特写了U盘,并没有出现木桐的动作和表情。第四,木桐在第二次见到秦淮(檀健次饰演)之后,为什么一脸淡定,没有一丝的惊讶。按照常理,第二次见到被自己电晕的男人,应该会有印象,她却好像没有发生过什么一样。可见,木桐有着强大的内心。第五,木桐似乎不愿意陈默再去当黑客,所以故意让陈默的母亲发现。目的就是让陈母制止陈默(赫雷饰演)再去涉险。第六,木桐居然看得懂代码,作为一个荷官,又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她怎么会懂得代码呢?她也太不简单了。后来她意识到自己暴露了,才假装不知道GitHub。只可惜,直男陈默压根没有反应过来木桐的异常反应,更没有怀疑她。综合来看,木桐就是一个为了掩盖真实身份,又懂得代码的不简单的女人。她故意伪装成没有技术背景,更方便手机信息,让别人对她没有戒备心。她的身份公开了,不仅仅是荷官,也不可能只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她绝对没有那么简单,而且和将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和将军有纠葛那么问题来了,木桐是坏人吗?答案并不是的。木桐如果是坏人,在国外的时候,她也不用被关在牢里,更不用出逃,她也无需去救陈默。无论木桐的身份是黑是白,这一份感情绝对是真的。细品会发现,当时那些手下的人有可能找的并不是陈默,而是木桐。因为木桐和将军有着千丝万缕的纠葛。将军对木桐是有特殊的爱,他喜欢木桐骨子里倔强不服输的劲。除了爱,将军不惜一切代价要找到木桐,应该是有着更大的目的。凭借着将军这样唯利是图的人,还不至于会把爱情放在首位。并非坏人将军让手下的人不惜一切代价要找到木桐。这一句暗示着木桐的很少是掌握着将军的秘密以及密钥。木桐身上挂着的圆形的银色的大项链非常抢眼,就是一个很大的伏笔。木桐的过去肯定不简单。有2种可能,第一,她跟将军有仇,按照计划一步步去报仇。第二,她手握将军的秘密。在救了陈默之后,她发现陈默是黑客高手,也猜到了将军可能没死。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她才选择住进陈默家。这也是她多次对着电脑露出很奇怪的表情的原因,表情体现出来她内心的纠结和拉扯。黑与白,也就在她的一念之间。木桐到陈默家当“保姆”,其实也似乎有目的的。她想利用陈默来扳倒将军。毕竟将军的实力不容小觑,她连做梦里都在害怕将军,可见过去的那一段时间,她的经历是她一辈子的阴影。陈默也渐渐喜欢上了温柔贤惠的木桐,他们两个就是双向救赎的爱情。在国外,他们无条件信任彼此,黑暗中双向救赎,在失意时相互慰藉。你的未来规划里有我,我的未来是你。两个人坐在走廊边,手牵手那一幕是感人的。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的爱情,是非常打动人心的。陈默为了木桐,都决定放弃了黑客事业,去开家政公司。只为给木桐更好的生活,更是为了两个人的未来共同努力,他们的爱是纯粹真实的。只可惜的是,目前为止木桐依然向陈默隐瞒着她自己的真实的过往,她只是选择性地说出了一些,并没有全盘托出。不知道,在知道真相之后,陈默是否依然会爱木桐如初呢?你认为木桐是好人还是坏人?欢迎留言,探讨!!!
“是他自己主动敬酒的,我们没劝酒,为什么要判我们赔钱?”广东男子,温某,和朋友去某饭店相约吃饭,温某说自己开车来,大家也都没劝他喝酒。但是散场的时候,温某主动拿起杯子敬了大家一杯,可就这一杯,让他因心病猝死,而同桌的7人被判赔52184元!
事发2020年的5月26日,中午,温某受到朋友邀请,去邬某经营的饭店吃饭。席间大家并没有劝酒,而温某主动敬酒后大家就散场了。可温某走到饭店门口不远处,突然感到人不舒服,而旁边的李某看见后,马上上前寻问温某的状况,并且告知了随行的人。
大家商议后,让李某开车送温某去医院看医生,但李某长年在外地居住,对本地的路线不熟悉,导致他在送温某就医的过程中绕了很多冤枉路,等赶到医院的时候,都快下午2点了。后来温某被抢救了1个多小时,还是因送医不及时,死亡了。
后来,经过经司法鉴定,确定温某是因为饮酒而诱发冠心病猝死。温某家属知道后,将同桌七人和饭店老板告上法庭,向他们索赔因温某死亡而造成的各项损失总计559211元,法院一审判决同餐人员需承担5%的责任,既赔偿52184元。被告的7人深感冤枉,提起了上诉,但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
此事很有争议,这样的情况聚餐人员该不该赔呢?有网友就提出疑问:虽然他们一起喝酒,温某不能喝,谁也没劝他喝,是他主动要敬酒且喝的不多,死后同桌人有责任?这有些说不过去吧。他即是有行为能力人,又没人劝其喝酒,主动要求敬酒,谁能拒绝?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让我们看下各方的观点:
温某的家属认为,温某是受到随行7人的邀请,才去参加的饭局。在温某告知李某自己身体不适后,随行的7人却让一个不熟悉路况的李某送他去医院,所以温某的死亡,跟随行7人没有及时把他送医抢救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随行7人认为,自己在酒桌上没有劝温某喝酒,温某是一个成年人,自己对自己的身体要有一个了解,是他自己主动敬酒才身体不适,而且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他们也委托李某开车送他去医院了,没有不送温某去就医。
法院认为,温某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饮酒对自己的身体健康不利,还主动喝酒,致使自己饮酒后突发心肌梗死,需承担主要责任。同时,随行的7人在得知温某人不舒服的情况下,还疏忽大意,让不熟悉路况的李某一个人送他去医院,没有充分、全面、及时履行基于饮酒行为而应承担的照顾、护送等注意义务,这才导致温某错过了救治时机,未尽到人道主义!
这事情很明显,随行7人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因此对温某的死亡负次要责任,即承担5%的责任。所以,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判决随行7人对温某的死亡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即52184元,另外,饭店的经营者没有过错,无需赔偿。
我支持法院的判罚,虽然他们酒是没有劝,但是温某表示自己不舒服,随行的人却自顾自己离开,让不熟悉路的李某送他去医院,确实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反过来说,如果温某没喝酒,出来后路上突然发病猝死的话同桌还有责任吗?
说来说去还是跟酒有关系,那么又回到原话题,酒是他自己主动喝的,其他人是没有责任的,法院这样的判决只是处于同桌人的之间的关系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因此对温某的死亡承担一点点轻微的民事赔偿而已,大家应该理解,也是合理的。只是我不知道,死者家属告饭店经营者是出于什么理由呢?
有网友提议,经过此例因朋友聚会喝酒后意外死亡的案例来看,真有必要,凡参加聚会的人,先签订协议声明:如在饭局间,发生不测,纯属自己责任,不关其他人的责任,家属不得索赔的声明。不同意的,不许入席,免得大家吃官司。
当然,这可能是玩笑之言,不过也再次提醒大家,莫劝酒,少喝酒!那么,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评论留下你的看法!
事发2020年的5月26日,中午,温某受到朋友邀请,去邬某经营的饭店吃饭。席间大家并没有劝酒,而温某主动敬酒后大家就散场了。可温某走到饭店门口不远处,突然感到人不舒服,而旁边的李某看见后,马上上前寻问温某的状况,并且告知了随行的人。
大家商议后,让李某开车送温某去医院看医生,但李某长年在外地居住,对本地的路线不熟悉,导致他在送温某就医的过程中绕了很多冤枉路,等赶到医院的时候,都快下午2点了。后来温某被抢救了1个多小时,还是因送医不及时,死亡了。
后来,经过经司法鉴定,确定温某是因为饮酒而诱发冠心病猝死。温某家属知道后,将同桌七人和饭店老板告上法庭,向他们索赔因温某死亡而造成的各项损失总计559211元,法院一审判决同餐人员需承担5%的责任,既赔偿52184元。被告的7人深感冤枉,提起了上诉,但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
此事很有争议,这样的情况聚餐人员该不该赔呢?有网友就提出疑问:虽然他们一起喝酒,温某不能喝,谁也没劝他喝,是他主动要敬酒且喝的不多,死后同桌人有责任?这有些说不过去吧。他即是有行为能力人,又没人劝其喝酒,主动要求敬酒,谁能拒绝?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让我们看下各方的观点:
温某的家属认为,温某是受到随行7人的邀请,才去参加的饭局。在温某告知李某自己身体不适后,随行的7人却让一个不熟悉路况的李某送他去医院,所以温某的死亡,跟随行7人没有及时把他送医抢救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随行7人认为,自己在酒桌上没有劝温某喝酒,温某是一个成年人,自己对自己的身体要有一个了解,是他自己主动敬酒才身体不适,而且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他们也委托李某开车送他去医院了,没有不送温某去就医。
法院认为,温某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饮酒对自己的身体健康不利,还主动喝酒,致使自己饮酒后突发心肌梗死,需承担主要责任。同时,随行的7人在得知温某人不舒服的情况下,还疏忽大意,让不熟悉路况的李某一个人送他去医院,没有充分、全面、及时履行基于饮酒行为而应承担的照顾、护送等注意义务,这才导致温某错过了救治时机,未尽到人道主义!
这事情很明显,随行7人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因此对温某的死亡负次要责任,即承担5%的责任。所以,法院作出如下判决:判决随行7人对温某的死亡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即52184元,另外,饭店的经营者没有过错,无需赔偿。
我支持法院的判罚,虽然他们酒是没有劝,但是温某表示自己不舒服,随行的人却自顾自己离开,让不熟悉路的李某送他去医院,确实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反过来说,如果温某没喝酒,出来后路上突然发病猝死的话同桌还有责任吗?
说来说去还是跟酒有关系,那么又回到原话题,酒是他自己主动喝的,其他人是没有责任的,法院这样的判决只是处于同桌人的之间的关系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因此对温某的死亡承担一点点轻微的民事赔偿而已,大家应该理解,也是合理的。只是我不知道,死者家属告饭店经营者是出于什么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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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最近狒狒浓度急剧升高所以换个置顶。
常在红茶川
会经常发跟@纯爱战神鼠鼠骑士 的cp截图粮(龙猫/龙兔/猫猫夫妇)
过气文手,目前除了自己的狒狒oc没有在热恋期的cp磕,偶尔会摸小段子,不一定是小孩能看的(。)
光之摄影师(成长版)会发一些粉见mod图,不喜勿关,正在修炼后期修图技术,只接单人sq端上号拍照。
我的微博内容:ff相关/截图/转发/碎碎念 ,欢迎高强度冲浪狒狒人互fo,有时候微博抽风看不见粉丝新增,互fo请戳我!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取关,如果有掉粉应该是大眼的锅,取关请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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