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训:命是注定的,运是可以改变的,多行善,多积阴德。有缘人看见希望改变命运这里开始一、立命之学
第一篇立命之学主要讲述作者自己的故事。袁了凡自幼丧父,母亲命他学医。后来,他在慈云寺遇到一老者,自称孔先生(根据云南县志,此人是著名易学家杨向春,化名孔先生,曾著《皇极经世心易发微》一书),精通皇极数预测未来,说他有当官的命,孔先生告诉袁了凡他某年应当考第几名,某年当廪生,某年当贡生,贡后某年当选为县长,在任三年半就应该告退回乡,在五十三岁八月十四巳丑时,寿终在家里。把他什么时候考取功名,能考第几名,什么时候当官,什么时候寿尽,有没有孩子等都作了预测。一开始袁了凡不太相信,巧合的是,此后的二十年,袁了凡的人生真的按照这位老者所算定的模式进行着,连考第几名等每一次都十分精确地应验了,这让他笃信了宿命论,认为“荣辱生死,皆有定数”,从此没有了上进之心。直到他遇到云谷禅师,二人“对坐一室”,彻夜而谈,终使了凡醒悟,懂得了“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道理,知道了如何可以改变命运,他说:“吾于是而知,凡称祸福自己求之者,乃圣贤之言;若谓祸福惟天所命,则世俗之论矣。”也就是说,道德仁义自己可以力求,功名富贵也可以自己求得,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相信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听命于天,听命于他人。从此,袁了凡的人生信念发生了根本改变,从笃信宿命论转到信仰命由我造、福善祸淫的人生观。他以自己的人生经历告诫我们,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其关键在于多做善事积累福报,在于自身的修为,要多做善事,消除恶念。这就是《立命篇》的主要内容。于是袁了凡开始积极改过向善,积累善业,许愿做三千件善事改命,次年礼部考科举,孔先生预算的应该得第三,忽然考中第一,预测开始不应验。但袁了凡仍觉自己有很多做得不足的地方,经过十余年,这三千善行才算完成。袁了凡一直没有子女,就继续发起求子的愿,也许愿行三千善事,辛巳年就生下了儿子天启。再发求中进士的愿,许行善事一万条。于丙戌年再次遂愿,中了进士,授宝砥县长。原本孔先生所算定的一生,在努力行善改命后,完全改变了,连寿命也延长至七十四岁而终。
许下做一万件善事的时候,袁了凡的妻子见到袁了凡所做的善事不多,就皱着眉头说:“以前我在家里帮助做善事,所以三千之数得以完成。现在许下了一万善,可是衙门里无事可做,到什么时候才能完成呢?”夜间就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神人。袁了凡告诉他善事难以完成的缘故。神人说:“只减粮一节,一万善事都已经圆满了。”事情是这样的:原来宝砥的田,每亩应纳粮二分三厘七毫,袁了凡把它减至一分四厘七毫,使上万的人民减轻了负担。虽然神人这样告诉我,但我自己的心里还有此疑惑。恰遇幻余弹师从五台山来,我便把这梦告诉他,并问这个梦可以相信吗? 禅师说:“只要发心真切,那么,一件事就可以抵得上一万件的善事,何况全县减粮,万民受惠呢?”二、改过之法
第二篇讲改过自己的办法,袁了凡认为改过自己要发三心:即惭愧心、畏惧心、勇猛心。惭愧心、畏惧心可以使自己认识到错误,有充足的动力进行改正。勇猛心是指虽然很多人知道道理,但是得过且过,或严重拖延,没有真正实行,而勇猛心正是改过、改命的关键,只有知道道理后勇猛实干才能真正获得益处。并且讲了改过的道理,有从事上改的,有从理上改的,更有从起心动念处除净的。如果没有从理、从心,只是从事的表面强戒不好的事情,但病根还在,东灭西生。故袁了凡认为改过更应该从理、从心。从事改过只是治标不治本,但是急需治标的时候仍可使用。
三、积善之方
第三篇讲积善的办法,讲述了十余个因为积善而获得好报的故事,有讲述其实善恶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善事要分为“端曲、阴阳、是非、偏正、半满、大小、难易”这七个方面,里面有引用几个经典故事。如引用了孔子的故事,子路救人拿了赏赐,孔子说子路做得对;而子贡赎人,没有要赏赐,孔子说做得不对,因为现行虽善,而其流风足以害入,那是似善而实非善。现在所做的虽似不善,而其流风足以济人,则其实却是善的。里面亦列举了十条可以行善的门类并作了相应解释:第一、与人为善。第二、爱敬存心。第三、成人之美。第四、劝人为善;第五、救人危急。第六、兴建大利。第七、舍财作福。第八、护持佛法。第九、敬重师长。第十、爱惜物命。
四、谦德之效
第四篇谦德之效主要讲谦虚这项美德的效用,正所谓“满招损,谦受益”,讲述了“天道亏盈而益谦”的道理。并解释道如果一个人有福气,将要成功,就会自然而然有一股谦和吉祥之气外露,里面讲述了数个故事来证明。最后总结了整本书的内容,说明了改命要立志而行,命自我立,有了志向而努力,自然可以改变命运。书中名句:“有志于功名者,必得功名;有志于富贵者,必得富贵。人之有志,如树之有根,立定此志,须念念谦虚,尘尘方便,自然感动天地,而造福由我。
第一篇立命之学主要讲述作者自己的故事。袁了凡自幼丧父,母亲命他学医。后来,他在慈云寺遇到一老者,自称孔先生(根据云南县志,此人是著名易学家杨向春,化名孔先生,曾著《皇极经世心易发微》一书),精通皇极数预测未来,说他有当官的命,孔先生告诉袁了凡他某年应当考第几名,某年当廪生,某年当贡生,贡后某年当选为县长,在任三年半就应该告退回乡,在五十三岁八月十四巳丑时,寿终在家里。把他什么时候考取功名,能考第几名,什么时候当官,什么时候寿尽,有没有孩子等都作了预测。一开始袁了凡不太相信,巧合的是,此后的二十年,袁了凡的人生真的按照这位老者所算定的模式进行着,连考第几名等每一次都十分精确地应验了,这让他笃信了宿命论,认为“荣辱生死,皆有定数”,从此没有了上进之心。直到他遇到云谷禅师,二人“对坐一室”,彻夜而谈,终使了凡醒悟,懂得了“命由我作,福自己求”的道理,知道了如何可以改变命运,他说:“吾于是而知,凡称祸福自己求之者,乃圣贤之言;若谓祸福惟天所命,则世俗之论矣。”也就是说,道德仁义自己可以力求,功名富贵也可以自己求得,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相信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听命于天,听命于他人。从此,袁了凡的人生信念发生了根本改变,从笃信宿命论转到信仰命由我造、福善祸淫的人生观。他以自己的人生经历告诫我们,人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其关键在于多做善事积累福报,在于自身的修为,要多做善事,消除恶念。这就是《立命篇》的主要内容。于是袁了凡开始积极改过向善,积累善业,许愿做三千件善事改命,次年礼部考科举,孔先生预算的应该得第三,忽然考中第一,预测开始不应验。但袁了凡仍觉自己有很多做得不足的地方,经过十余年,这三千善行才算完成。袁了凡一直没有子女,就继续发起求子的愿,也许愿行三千善事,辛巳年就生下了儿子天启。再发求中进士的愿,许行善事一万条。于丙戌年再次遂愿,中了进士,授宝砥县长。原本孔先生所算定的一生,在努力行善改命后,完全改变了,连寿命也延长至七十四岁而终。
许下做一万件善事的时候,袁了凡的妻子见到袁了凡所做的善事不多,就皱着眉头说:“以前我在家里帮助做善事,所以三千之数得以完成。现在许下了一万善,可是衙门里无事可做,到什么时候才能完成呢?”夜间就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神人。袁了凡告诉他善事难以完成的缘故。神人说:“只减粮一节,一万善事都已经圆满了。”事情是这样的:原来宝砥的田,每亩应纳粮二分三厘七毫,袁了凡把它减至一分四厘七毫,使上万的人民减轻了负担。虽然神人这样告诉我,但我自己的心里还有此疑惑。恰遇幻余弹师从五台山来,我便把这梦告诉他,并问这个梦可以相信吗? 禅师说:“只要发心真切,那么,一件事就可以抵得上一万件的善事,何况全县减粮,万民受惠呢?”二、改过之法
第二篇讲改过自己的办法,袁了凡认为改过自己要发三心:即惭愧心、畏惧心、勇猛心。惭愧心、畏惧心可以使自己认识到错误,有充足的动力进行改正。勇猛心是指虽然很多人知道道理,但是得过且过,或严重拖延,没有真正实行,而勇猛心正是改过、改命的关键,只有知道道理后勇猛实干才能真正获得益处。并且讲了改过的道理,有从事上改的,有从理上改的,更有从起心动念处除净的。如果没有从理、从心,只是从事的表面强戒不好的事情,但病根还在,东灭西生。故袁了凡认为改过更应该从理、从心。从事改过只是治标不治本,但是急需治标的时候仍可使用。
三、积善之方
第三篇讲积善的办法,讲述了十余个因为积善而获得好报的故事,有讲述其实善恶并非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善事要分为“端曲、阴阳、是非、偏正、半满、大小、难易”这七个方面,里面有引用几个经典故事。如引用了孔子的故事,子路救人拿了赏赐,孔子说子路做得对;而子贡赎人,没有要赏赐,孔子说做得不对,因为现行虽善,而其流风足以害入,那是似善而实非善。现在所做的虽似不善,而其流风足以济人,则其实却是善的。里面亦列举了十条可以行善的门类并作了相应解释:第一、与人为善。第二、爱敬存心。第三、成人之美。第四、劝人为善;第五、救人危急。第六、兴建大利。第七、舍财作福。第八、护持佛法。第九、敬重师长。第十、爱惜物命。
四、谦德之效
第四篇谦德之效主要讲谦虚这项美德的效用,正所谓“满招损,谦受益”,讲述了“天道亏盈而益谦”的道理。并解释道如果一个人有福气,将要成功,就会自然而然有一股谦和吉祥之气外露,里面讲述了数个故事来证明。最后总结了整本书的内容,说明了改命要立志而行,命自我立,有了志向而努力,自然可以改变命运。书中名句:“有志于功名者,必得功名;有志于富贵者,必得富贵。人之有志,如树之有根,立定此志,须念念谦虚,尘尘方便,自然感动天地,而造福由我。
《教女遗规》
(清)陈宏谋 辑
曲从第六
【原文】夫“得意一人,是谓永毕;失意一人,是谓永讫,”欲人定志专心之言也。舅姑之心,岂当可失哉?物有以恩自离者,(有恩于人,人反离之)。亦有以义自破者也。夫虽云爱,舅姑云非,此所谓以义自破者也。然则舅姑之心奈何,故莫尚于曲从矣。姑云不,尔而是,固宜从令。姑云是,尔而非,犹宜顺命。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此则所谓曲从矣。故《女宪》曰:“妇如影响(顺从舅姑,如影随形,响应声,自得欢心),焉不可赏?”
【译文】上面说“妇人得意于丈夫,就能仰赖终生,幸福美满;妇人若失意于丈夫,一生的幸福就断送了”,是让妇人定志专心以求得丈夫的心。然而要想得到丈夫的心,公婆的心,又怎么可以失掉呢?事情有时候也会有这样一种情况:虽然你对别人不失恩惠,却仍然使自己遭到别的离弃,你有恩于人,别人反而离弃你。有时你虽然对别人做到了有情有义,却仍然使自己受到莫大的伤害。丈夫对你虽然恩爱,可公婆却不一定喜欢你,这就是你虽然对丈夫有情有义,却仍然使自己受到伤害的根本原因。但公婆的心意就是如此,你奈何不了,所以最好是委曲自己来顺从公婆。婆婆说不好,你觉得好,自然要听从婆婆;婆婆说好,你觉得不好,更好顺着婆婆的话去做,切不可违背抵触,争辩对错。这就是曲从。所以《女宪》说:媳妇听从公婆的命令,就像影子随着形体,回响随着声音一样,哪还有得不到公婆赞叹的呢?
(清)陈宏谋 辑
曲从第六
【原文】夫“得意一人,是谓永毕;失意一人,是谓永讫,”欲人定志专心之言也。舅姑之心,岂当可失哉?物有以恩自离者,(有恩于人,人反离之)。亦有以义自破者也。夫虽云爱,舅姑云非,此所谓以义自破者也。然则舅姑之心奈何,故莫尚于曲从矣。姑云不,尔而是,固宜从令。姑云是,尔而非,犹宜顺命。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此则所谓曲从矣。故《女宪》曰:“妇如影响(顺从舅姑,如影随形,响应声,自得欢心),焉不可赏?”
【译文】上面说“妇人得意于丈夫,就能仰赖终生,幸福美满;妇人若失意于丈夫,一生的幸福就断送了”,是让妇人定志专心以求得丈夫的心。然而要想得到丈夫的心,公婆的心,又怎么可以失掉呢?事情有时候也会有这样一种情况:虽然你对别人不失恩惠,却仍然使自己遭到别的离弃,你有恩于人,别人反而离弃你。有时你虽然对别人做到了有情有义,却仍然使自己受到莫大的伤害。丈夫对你虽然恩爱,可公婆却不一定喜欢你,这就是你虽然对丈夫有情有义,却仍然使自己受到伤害的根本原因。但公婆的心意就是如此,你奈何不了,所以最好是委曲自己来顺从公婆。婆婆说不好,你觉得好,自然要听从婆婆;婆婆说好,你觉得不好,更好顺着婆婆的话去做,切不可违背抵触,争辩对错。这就是曲从。所以《女宪》说:媳妇听从公婆的命令,就像影子随着形体,回响随着声音一样,哪还有得不到公婆赞叹的呢?
#关于职官# 周文俊:官资的四种含义
第一,资位。简言之,资位是指选品(选阶)等级…实际上,官员登用与仕进的等级,主要就是资位。由此构成选官制度下独立运转的等级体系。
第二,资次。资次是指选官任用次序,体现了王朝选官制度的基本秩序。选任程序的任用规则与选授次序,主要依据就是记载在选簿上的资位等两条主线级。按资次铨叙是选官制度的基本方式。魏晋南朝选官主要以资(资次)、才(才能)、地(门第)为考量标准。资次秩序体现出按部就班的一面,为官僚选用的运作提供了相对静态的制度标准。
第三,资格。资格应包括职官选用资格与官员就任资格。具体某一官职可以由哪些官员担任,体现在选官制度上对职官资格与个人资格的双向判定。选官资格的核定,原则上须在官员个人资格与王朝制度要求之间求得匹配。
以上是由资位等级引申而来的选任资格,魏晋南北朝时期选官制度还有一种重要资格,就是中正品第。中正品时亦称为“资品”,体现出中正品在选官资格上的性质。就选官制度而言,吏部的官职铨选需参考中正品第,中正品构成选官叙用的资格条件。
第四,资历。
资历是指官员仕宦的资履经历,既可指某一具体官职的出任经历,亦可指在多个职位上的任官履历。魏晋南朝史籍记载的多份任命诏书中,可以看到诸如“历试朝位”“历职内外”“历位外内”“历位文武”等用语,这些表述显然并非虚指,应是根据官员个人官簿的具体资历提炼而成的。资历亦当包括仕宦的年劳。年劳是仕宦资历的一种量化标准,为官员选用的依据之一。南朝史籍可见“依劳铨序”的记载,还有“资劳度官”的徙官政策与“赐劳”之制。包括年劳在内的资历是官资的重要组成 部分。
以上是对“官资”多重含义的简要释义。官僚体制围绕官资的运作形成一套以资位、资次、资格、资历为考评对象的制度化管理体系。该体系具有叙定官员资位级别、铺设迁官途径、考核仕宦资历乃至确立官僚队伍升迁机制等多方面功能,是稳定王朝选官制度秩序的运作基础。
第一,资位。简言之,资位是指选品(选阶)等级…实际上,官员登用与仕进的等级,主要就是资位。由此构成选官制度下独立运转的等级体系。
第二,资次。资次是指选官任用次序,体现了王朝选官制度的基本秩序。选任程序的任用规则与选授次序,主要依据就是记载在选簿上的资位等两条主线级。按资次铨叙是选官制度的基本方式。魏晋南朝选官主要以资(资次)、才(才能)、地(门第)为考量标准。资次秩序体现出按部就班的一面,为官僚选用的运作提供了相对静态的制度标准。
第三,资格。资格应包括职官选用资格与官员就任资格。具体某一官职可以由哪些官员担任,体现在选官制度上对职官资格与个人资格的双向判定。选官资格的核定,原则上须在官员个人资格与王朝制度要求之间求得匹配。
以上是由资位等级引申而来的选任资格,魏晋南北朝时期选官制度还有一种重要资格,就是中正品第。中正品时亦称为“资品”,体现出中正品在选官资格上的性质。就选官制度而言,吏部的官职铨选需参考中正品第,中正品构成选官叙用的资格条件。
第四,资历。
资历是指官员仕宦的资履经历,既可指某一具体官职的出任经历,亦可指在多个职位上的任官履历。魏晋南朝史籍记载的多份任命诏书中,可以看到诸如“历试朝位”“历职内外”“历位外内”“历位文武”等用语,这些表述显然并非虚指,应是根据官员个人官簿的具体资历提炼而成的。资历亦当包括仕宦的年劳。年劳是仕宦资历的一种量化标准,为官员选用的依据之一。南朝史籍可见“依劳铨序”的记载,还有“资劳度官”的徙官政策与“赐劳”之制。包括年劳在内的资历是官资的重要组成 部分。
以上是对“官资”多重含义的简要释义。官僚体制围绕官资的运作形成一套以资位、资次、资格、资历为考评对象的制度化管理体系。该体系具有叙定官员资位级别、铺设迁官途径、考核仕宦资历乃至确立官僚队伍升迁机制等多方面功能,是稳定王朝选官制度秩序的运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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