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建 朱玲:日军“慰安妇”制度在南京实施的再考察】“慰安妇”制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政府和军队实施的一项秘密制度。1937年12月底,日军在占领南京后不久便正式通过实施“慰安妇”制度的方案,随即大规模筹建慰安所,招募“慰安妇”。其后,也在其他地方广泛实施。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随着日军的不断推进,慰安所扩展至东南亚和太平洋的日占区。在日本全面侵华战争期间,中国至少有20万妇女沦为“慰安妇”,惨遭蹂躏。
南京作为中国当时的首都,日军在占领期间建立了很多慰安所,从而使得南京成为日军实施“慰安妇”制度较为完善的城市之一。因为缺乏相应的历史材料,对日军“慰安妇”制度在南京的实施情况所做的学术研究并不多。《日本侵略者强迫中国妇女作日军慰安妇实录》是目前检索到的国内最早的一篇论述日军“慰安妇”制度的学术论文。在文章中,作者运用了《沦陷后之南京》《南京魔窟实录》《血泪话金陵》等战时史料论证了日军占领南京期间实施“慰安妇”制度罪行。《南京的慰安妇与慰安所》一文从“慰安妇”制度的确立、慰安所的设立和慰安所的管理等方面介绍了日军在南京地区实施“慰安妇”制度的基本情况。《南京下关区侵华日军慰安所的调查报告》是对南京下关地区日军慰安所调查的个案研究。作者对南京下关地区的日军慰安所及相关见证人进行了走访调查,基本摸清了日军在南京下关地区实施“慰安妇”制度的情况。与此类似的研究文章还有《是普通妓院还是日军慰安所——关于南京“人民慰安所”的考证》和《杨春普与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关于“普庆新村”的考证》。《侵华日军南京慰安所研究》一文是近年来对日军在南京实施“慰安妇”制度的较为系统的研究,该文章梳理了日军占领南京期间建立的各种类型的慰安所,新增了不少新发现的日军慰安所。此外还有一些针对南京慰安所的个案研究及与日军“慰安妇”制度相关的交叉学科研究,在此不一一列举。
由于日军“慰安妇”制度的隐秘性以及战败时日本政府和军方有组织地销毁档案资料,相关的资料较少。目前有关南京地区“慰安妇”问题的研究,或是针对南京城某一区域、某一个慰安所的个案研究,或是对日军在南京实施“慰安妇”制度的笼统概述,深入研究似嫌不足,比如“慰安妇”的招募,尤其是日本本土“慰安妇”的招募等等。本文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以历史档案资料为主,结合新近发现的资料,进一步深入考察日军在南京实施“慰安妇”制度的情况。https://t.cn/A6SXbXFz(中国历史研究院公众号)
南京作为中国当时的首都,日军在占领期间建立了很多慰安所,从而使得南京成为日军实施“慰安妇”制度较为完善的城市之一。因为缺乏相应的历史材料,对日军“慰安妇”制度在南京的实施情况所做的学术研究并不多。《日本侵略者强迫中国妇女作日军慰安妇实录》是目前检索到的国内最早的一篇论述日军“慰安妇”制度的学术论文。在文章中,作者运用了《沦陷后之南京》《南京魔窟实录》《血泪话金陵》等战时史料论证了日军占领南京期间实施“慰安妇”制度罪行。《南京的慰安妇与慰安所》一文从“慰安妇”制度的确立、慰安所的设立和慰安所的管理等方面介绍了日军在南京地区实施“慰安妇”制度的基本情况。《南京下关区侵华日军慰安所的调查报告》是对南京下关地区日军慰安所调查的个案研究。作者对南京下关地区的日军慰安所及相关见证人进行了走访调查,基本摸清了日军在南京下关地区实施“慰安妇”制度的情况。与此类似的研究文章还有《是普通妓院还是日军慰安所——关于南京“人民慰安所”的考证》和《杨春普与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关于“普庆新村”的考证》。《侵华日军南京慰安所研究》一文是近年来对日军在南京实施“慰安妇”制度的较为系统的研究,该文章梳理了日军占领南京期间建立的各种类型的慰安所,新增了不少新发现的日军慰安所。此外还有一些针对南京慰安所的个案研究及与日军“慰安妇”制度相关的交叉学科研究,在此不一一列举。
由于日军“慰安妇”制度的隐秘性以及战败时日本政府和军方有组织地销毁档案资料,相关的资料较少。目前有关南京地区“慰安妇”问题的研究,或是针对南京城某一区域、某一个慰安所的个案研究,或是对日军在南京实施“慰安妇”制度的笼统概述,深入研究似嫌不足,比如“慰安妇”的招募,尤其是日本本土“慰安妇”的招募等等。本文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以历史档案资料为主,结合新近发现的资料,进一步深入考察日军在南京实施“慰安妇”制度的情况。https://t.cn/A6SXbXFz(中国历史研究院公众号)
马少军:家是地上的天堂
白天停止了,夜晚开始了,今晚没啥事,继续写点散乱的文字吧。
小视频现在铺天盖地,无孔不入,实在是防不胜防。原本以为删除了抖音快手,就可以耳清目明了,结果QQ还有小世界,微信还有微视,想办法删除掉,但偶尔打开朋友发来的视频,它又自动恢复。即便是上百度上搜个东西吧,它除了给你发一堆骗人的广告,还马上会给你推来无数小视频,实在忍不住打开一个,结果一个连一个,没完没了。
事实上,不是人没有意志,而是手机太好玩了。也不知道大人们一本正经地斥责小孩玩手机的时候,心虚不心虚,你自己都拒绝不了的诱惑,凭什么要求一个孩子拒绝。
本想换个老年机,眼不见心不烦耳根清净,从根上解除这麻烦,但离开了智能手机,有些事根本玩不转。比如QQ上要写日记,存资料,传文件,微信上要收款,花钱,看通知,写公众号,给老家打电话,百度上要查资料。即便这些都不管了,你总要出门吧?买不买票?打不打卡?看不看健康码出行码?
这实在是一件没有办法的事。君不见家家户户门里门外街头巷尾机场车站田间地头马路牙子上,谁不手里长个手机看。
而就在刚才,在闲翻手机时,我就无意间看见了复旦大学一个叫王德峰的教授讲课的一段视频。他说,今日之中国,社会各个阶层,无论是在市场经济改革的浪潮中取得成功的少数成功者阶层,还是多数弱势群体,没有一个社会阶层有生命幸福感,没有一个阶层能找到安身立命的地方,我们从一个物质上普遍不满足的时代,进入了一个精神上普遍不安宁的时代。下面的留言也各各不同,有人说他讲得精彩,有人说他胡说八道,有人说他边讲课边抽烟,对学生不尊重。
我也觉得上课不能抽烟,当然最好下课也别抽。记得那时候父亲给我们上课,烟瘾大,一节课坚持不下来。但他不是当着我们的面抽,而是找个小间歇,出门抽几口,然后再回来讲课。
为了回家少看小视频,我在家里凑手的地方,比如客厅的沙发上,阳台的茶桌上,卧室的柜头上,厕所的凳子上,书房的桌案上,都放几本闲书,有空随便翻几页。说是随便翻,有时候不排除能读进去,沉浸一会儿。比如刚才,就读了潘铭燊的《家》一文。
他说一位新朋友在闲谈中问他周末做何消遣,他回答说在家看书,结果对方很惊讶,说他是“住家男人”。作者摸不清这位朋友语带褒义还是贬义,但他认为家就是地上的天堂。
其理由有三。其一,家是尘垢、噪音、废气甚至罪恶的避难所,不管外面的世界已经进化到如何不适宜人类居住,你仍可以关起门窗去营造一个免于污染的环境。其二,风雨靡犯,寒热不侵,都是家给你的恩赐。其三,家是最自由的所在,你可以闲披宽袍,慵跛拖鞋,不必受领带吊颈、革履束趾的刑罚,甚至返璞归真、还我自然,都不会有人管你。
他由此得出结论,人类的自由意志,在居家时发挥得最为充分完足,听歌聆乐、烹茶煮茗、养鱼莳花、读书看报,种种美妙享受,都可以尝个畅快,甚至还可以任意坐卧,置礼教于不顾,颠倒晨昏,抛时钟于脑后,随时随地,都可以摇身一变,变成一只“烂瞓猪”,因为他发现,家字的构成,就是房子里面一头猪(宝盖头是房子,豕是猪)。
他讲的也并不都是歪理。文中所说的“住家男人”和现在的“宅家男人”可能是同一品种。这种人嫌麻烦,怕应酬,不善交际,忙完了需要打拼的事,往家里一“宅”,就回归平淡与恬静了,从而把日子过得简单,也尽量地避了免王德峰教授所说的“精神的不安”。
说到精神的不“安”,联想到潘铭燊先生对“家”字构成的分析,我忽然发现,“安”字是房子里面一个女人,“宁”字是房子里面一个男人。有女为安,有男为宁,有猪就有家,而我今晚的饭桌上,就有猪肉。
说到猪肉,我厕所的小凳上有一本董桥的集子《文字是肉做的》,也不知道啥时候买的,有一次上厕所就提进去读了一会儿,完了放在凳上,想着下次进来再读。这本集子里有篇文章《孔夫子视富贵如浮云? 》,在批孔子。天涯社区有位书友叫“巷底臭椿”者说,这篇文章不仅内容很恶心,连标题里边问号都打得很恶心,他认为董桥文中的胡扯,不仅污辱了孔夫子,也侮辱了自己,同时也污辱了不读书的读者。
这让人想起了两个名人的两句名言,陈子善说你一定要读读董桥,冯唐说你一定要少读董桥。
读书有时也如同吃饭,如果旁边有人拿筷子指着某一盘菜说,这个菜你一定要多吃,另一个人说这个菜你千万别吃,还有一个人说这个菜真恶心,我觉得都不可取,主要还是自己要有主意,对胃口了,多吃几口,不对胃口了,少吃几口,如果恶心,就别吃了。但起码的态度,是不要跳出来骂,毕竟写作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今天还到了几本旧书,分别是冯亦代《龙套泪眼》、聂绀弩《对镜检讨》、黄裳《寻找自我》、王元化《思辨历程》、倪贻德《艺苑交游》、钟叔河《笼中鸟集》,布面精装,青岛出版社2011年1版1印。这套书中有几册是薛原老师编的,觉得亲切,就下单买了。
白天停止了,夜晚开始了,今晚没啥事,继续写点散乱的文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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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不是人没有意志,而是手机太好玩了。也不知道大人们一本正经地斥责小孩玩手机的时候,心虚不心虚,你自己都拒绝不了的诱惑,凭什么要求一个孩子拒绝。
本想换个老年机,眼不见心不烦耳根清净,从根上解除这麻烦,但离开了智能手机,有些事根本玩不转。比如QQ上要写日记,存资料,传文件,微信上要收款,花钱,看通知,写公众号,给老家打电话,百度上要查资料。即便这些都不管了,你总要出门吧?买不买票?打不打卡?看不看健康码出行码?
这实在是一件没有办法的事。君不见家家户户门里门外街头巷尾机场车站田间地头马路牙子上,谁不手里长个手机看。
而就在刚才,在闲翻手机时,我就无意间看见了复旦大学一个叫王德峰的教授讲课的一段视频。他说,今日之中国,社会各个阶层,无论是在市场经济改革的浪潮中取得成功的少数成功者阶层,还是多数弱势群体,没有一个社会阶层有生命幸福感,没有一个阶层能找到安身立命的地方,我们从一个物质上普遍不满足的时代,进入了一个精神上普遍不安宁的时代。下面的留言也各各不同,有人说他讲得精彩,有人说他胡说八道,有人说他边讲课边抽烟,对学生不尊重。
我也觉得上课不能抽烟,当然最好下课也别抽。记得那时候父亲给我们上课,烟瘾大,一节课坚持不下来。但他不是当着我们的面抽,而是找个小间歇,出门抽几口,然后再回来讲课。
为了回家少看小视频,我在家里凑手的地方,比如客厅的沙发上,阳台的茶桌上,卧室的柜头上,厕所的凳子上,书房的桌案上,都放几本闲书,有空随便翻几页。说是随便翻,有时候不排除能读进去,沉浸一会儿。比如刚才,就读了潘铭燊的《家》一文。
他说一位新朋友在闲谈中问他周末做何消遣,他回答说在家看书,结果对方很惊讶,说他是“住家男人”。作者摸不清这位朋友语带褒义还是贬义,但他认为家就是地上的天堂。
其理由有三。其一,家是尘垢、噪音、废气甚至罪恶的避难所,不管外面的世界已经进化到如何不适宜人类居住,你仍可以关起门窗去营造一个免于污染的环境。其二,风雨靡犯,寒热不侵,都是家给你的恩赐。其三,家是最自由的所在,你可以闲披宽袍,慵跛拖鞋,不必受领带吊颈、革履束趾的刑罚,甚至返璞归真、还我自然,都不会有人管你。
他由此得出结论,人类的自由意志,在居家时发挥得最为充分完足,听歌聆乐、烹茶煮茗、养鱼莳花、读书看报,种种美妙享受,都可以尝个畅快,甚至还可以任意坐卧,置礼教于不顾,颠倒晨昏,抛时钟于脑后,随时随地,都可以摇身一变,变成一只“烂瞓猪”,因为他发现,家字的构成,就是房子里面一头猪(宝盖头是房子,豕是猪)。
他讲的也并不都是歪理。文中所说的“住家男人”和现在的“宅家男人”可能是同一品种。这种人嫌麻烦,怕应酬,不善交际,忙完了需要打拼的事,往家里一“宅”,就回归平淡与恬静了,从而把日子过得简单,也尽量地避了免王德峰教授所说的“精神的不安”。
说到精神的不“安”,联想到潘铭燊先生对“家”字构成的分析,我忽然发现,“安”字是房子里面一个女人,“宁”字是房子里面一个男人。有女为安,有男为宁,有猪就有家,而我今晚的饭桌上,就有猪肉。
说到猪肉,我厕所的小凳上有一本董桥的集子《文字是肉做的》,也不知道啥时候买的,有一次上厕所就提进去读了一会儿,完了放在凳上,想着下次进来再读。这本集子里有篇文章《孔夫子视富贵如浮云? 》,在批孔子。天涯社区有位书友叫“巷底臭椿”者说,这篇文章不仅内容很恶心,连标题里边问号都打得很恶心,他认为董桥文中的胡扯,不仅污辱了孔夫子,也侮辱了自己,同时也污辱了不读书的读者。
这让人想起了两个名人的两句名言,陈子善说你一定要读读董桥,冯唐说你一定要少读董桥。
读书有时也如同吃饭,如果旁边有人拿筷子指着某一盘菜说,这个菜你一定要多吃,另一个人说这个菜你千万别吃,还有一个人说这个菜真恶心,我觉得都不可取,主要还是自己要有主意,对胃口了,多吃几口,不对胃口了,少吃几口,如果恶心,就别吃了。但起码的态度,是不要跳出来骂,毕竟写作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今天还到了几本旧书,分别是冯亦代《龙套泪眼》、聂绀弩《对镜检讨》、黄裳《寻找自我》、王元化《思辨历程》、倪贻德《艺苑交游》、钟叔河《笼中鸟集》,布面精装,青岛出版社2011年1版1印。这套书中有几册是薛原老师编的,觉得亲切,就下单买了。
在网上看到《亡命天涯的交通厅长—贵州省原交通厅长卢万里受贿案辩护纪实》一文,文章的标题很吸引人去阅读,看完全文,心情是五味杂陈,感慨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到底该如何做?如何做才能获得各方的满意?当事人及其家属满意重要,还是公检法满意重要?有没有可能在他们中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在确保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情况下?律师该如何给当事人辩护?
后面了解到有多位律师同行对这篇文章及其作者曾律师提出了批评意见,认为曾律师不应该披露这么多的案件细节,其中有些还涉及当事人的隐私,特别是文章中还提到曾律师与“法检”过从甚密,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之嫌,如此种种都有违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伦理。
刑事辩护律师要始终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这个是最重要的,也是当事人及其家属委托律师辩护的原因,否则不是一个合格的刑事辩护律师,也谈不上专业、敬业、勤勉和尽责。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接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委托,就应该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案件上,亲力亲为,充分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重点阅卷,重视调查取证,重视审前辩护,重视程序辩护,重点证据要重点研究,法律适用有争议的要重点研究,加强与案件经办民警、检察官、法官的沟通,及时向当事人及其家属反馈案件进展,总之凡是有利于当事人的,都要合法合规努力去争取。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应当做到尽最大努力既保障有罪的人罪责刑相适应,也保障无罪的人免于刑事追诉。
最后,希望律师同行之间多些理解和包容,少些诘难和排斥,共同努力维护好我们的职业和行业。#刑事辩护##程思律师##律师随笔# https://t.cn/Rxef1Yn
后面了解到有多位律师同行对这篇文章及其作者曾律师提出了批评意见,认为曾律师不应该披露这么多的案件细节,其中有些还涉及当事人的隐私,特别是文章中还提到曾律师与“法检”过从甚密,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之嫌,如此种种都有违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伦理。
刑事辩护律师要始终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这个是最重要的,也是当事人及其家属委托律师辩护的原因,否则不是一个合格的刑事辩护律师,也谈不上专业、敬业、勤勉和尽责。作为刑事辩护律师,接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委托,就应该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案件上,亲力亲为,充分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重点阅卷,重视调查取证,重视审前辩护,重视程序辩护,重点证据要重点研究,法律适用有争议的要重点研究,加强与案件经办民警、检察官、法官的沟通,及时向当事人及其家属反馈案件进展,总之凡是有利于当事人的,都要合法合规努力去争取。
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应当做到尽最大努力既保障有罪的人罪责刑相适应,也保障无罪的人免于刑事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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