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实施,事关医保!】徐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实施办法》日前出台,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该项新政将进一步补齐托底保障短板,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重制度的综合保障,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新政策还强化了综合保障与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协同发展、有效衔接,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我市现行《徐州市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徐政规〔2017〕1号)制定于2017年,迄今施行已满5年。近年来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不断调整以及机构改革带来的部门职能的变化,医疗救助政策碎片化现象严重,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当前我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制定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可以实现救助范围统一、救助标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定点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来源:徐州发布 审核:崔颖 审签:张海群)
该项新政将进一步补齐托底保障短板,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重制度的综合保障,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新政策还强化了综合保障与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协同发展、有效衔接,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我市现行《徐州市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徐政规〔2017〕1号)制定于2017年,迄今施行已满5年。近年来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不断调整以及机构改革带来的部门职能的变化,医疗救助政策碎片化现象严重,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当前我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制定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可以实现救助范围统一、救助标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定点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来源:徐州发布 审核:崔颖 审签:张海群)
【山西五大举措织牢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网】11月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夯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省政府办公厅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本报记者 赵云云)https://t.cn/A6o36jG8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夯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省政府办公厅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本报记者 赵云云)https://t.cn/A6o36jG8
【#山西#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减轻困难群众费用负担】11月8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进行深入解读。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https://t.cn/A6oukq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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