མི་ཞིག་རླབས་ཆེན་གྱི་མི་སྣ་ཞིག་ཏུ་མཐའ་གཅིག་ཏུ་འགྱུར་ཐུབ་པའི་ངེས་པ་མེད་མོད། འོན་ཀྱང་དྲང་བདེན་གྱི་མི་ཞིག་ཏུ་ཡོངས་སུ་འགྱུར་ཆོག་པ་ཞིག་ཡིན། དྲང་བདེན་གྱི་མི་ཞིག་བྱེད་པ་ལ། ཐོག་མར་སེམས་བཟང་ལ་བརྟེན་ནས་ལས་དོན་སྒྲུབ་དགོས་པ་ཡིན། (ཆིང་རྒྱལ་རབས་ཀྱི་མི་)ཆིང་མི་(王永彬)ཝང་ཡུང་པིན་གྱིས། རང་ཉིད་སེམས་པ་བཟང་པོས་བཅུན་བྱས་ཏེ། །གཞན་གྱི་ཆེད་དུ་ཅུང་ཟད་ལྷག་པར་བྱ། །ཞེས་བཤད་པའི་གནས་ལུགས་ནི་འདི་ཉིད་ཡིན། བྱ་བ་ཐམས་ཅད་སེམས་བཟང་ལ་བརྟེན་ནས་སྒྲུབ་ཐུབ་ན་དེ་ནི་ངེས་པར་དུ་བླ་ན་མེད་པའི་མི་ཞིག་དང་། དྲང་བདེན་གྱི་མི་ཞིག་ཡིན། མི་ལ་ད་དུང་ཡང་དག་པའི་བསམ་བློའི་འདུ་ཤེས་དང་། གནད་དོན་དང་འཕྲད་ཚེ་རང་ཉིད་ཀྱི་ལྟ་བ་ཡོད་དགོས་པ་ལས་ཁྱོད་བཟང་། ང་བཟང་། ང་ཚོ་ཚང་མ་བཟང་བ་ཞིག་ནམ་ཡང་བྱེད་མི་རུང་། བདེན་དོན་རྒྱུན་འཁྱོངས་བྱེད་དགོས་པ་ལས་འབྲེལ་བ་བཟང་བའི་རྒྱུ་མཚན་གྱིས་ནོར་བ་ལ་བདེན་པར་བཤད་མི་རུང་ཞིང་། འབྲེལ་བ་མི་ལེགས་པའི་རྒྱུ་མཚན་གྱིས་འགྲིགས་པ་དེ་ནོར་བར་ཡང་བཤད་མི་ཉན།
一个人不一定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但完全可以成为一个正直的人。正直之人,首先要做到凭良心办事。清人王永彬有云:“求个良心管我,留些余地做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干事都能从良心出发,那绝对是一个高尚的人、正直的人。人还要有正确的是非观念,遇到问题要有自己的见解,决不能你好、我好、大家都好。要坚持真理,不能因为关系好把错说成对,也不能因关系不好,而把对说成错。
一个人不一定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但完全可以成为一个正直的人。正直之人,首先要做到凭良心办事。清人王永彬有云:“求个良心管我,留些余地做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干事都能从良心出发,那绝对是一个高尚的人、正直的人。人还要有正确的是非观念,遇到问题要有自己的见解,决不能你好、我好、大家都好。要坚持真理,不能因为关系好把错说成对,也不能因关系不好,而把对说成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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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虚无不能成为一个原因,正像它不能成为某种东西或等于两个直角一样。我们凭直观知道,虚无,不能等于两个直角,也不能成为某种东西;借着同样的直观,我们也可以知道它决不能成为一个原因。因此,我们必然看到,每个对象都有它的存在的真实原因。
认为每一个新的产物都必然有一个原因的那个意见,既然不是由知识或任何科学推理得来的,那么那个意见必然是由观察和经验得来的。其次的问题自然就是:经验如何产生那样-个原则呢?不过我发现,把这个问题降低到下面这个问题将会是比较方便的,即我们为什么断言,那样特定的原因必然有那样特定的结果,我们为什么形成由这一个推到那一个的推断呢?
心灵在根据原因或结果进行它的推理时,虽然把它的视野扩展到它所见的或所记忆的那些对象之外,可是它决不能完全不看到那些对象,也不能单凭它的观念进行推理,而必须在推理中混杂着一些印象,或至少混杂着一些与印象相等的记忆观念。当我们由原因推到结果时,我们必须确立这些原因的存在;而要确立这个原因,只有两个方法:或是通过我们的记忆或感官的直接知觉,或是由其他原因加以推断,这些其他原因我们也必须以同一方式加以确定,或者是通过当前的印象,或者是根据它们的原因进行推断,如此一直推求下去,直到我们达到我们所见过或所记忆的某个对象为止。我们不可能把我们的推断无限地进行下去;而惟一能停止我们推断的乃是一个记忆印象或感官印象,超出了这些印象以外,就没有怀疑或探究的余地。
显然,全部这个论证连锁或因果联系最初是建
立在所见过或所记忆的那些符号或文字上的,而且如果没有记忆或感官的根据,我们的全部推理就将成为虚妄而没有基础。没有了那种根据,那个连锁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将依靠于另一个环节,但是连锁的一头并不固定于足以支持全部连锁的任何东西上,因而也就没有信念或证据。一切假设性的论证、或是依据假设而进行的推理,实际上都是这种情形;它们中间并没有任何现前的印象或对一个真实的存在的信念。
同样真实的是:关于因果的一切推理原来都是由某种印象得来的,正像某种理证的信据永远是来自观念的比较一样,虽然这种比较已被遗忘,信据却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我们关于因果的全部推理由两种因素所组成,一个是记忆印象或感官印象,一个是产生印象的对象的,或被这个对象所产生的、那个存在的观念。因此,这里我们就有三件事情需要说明:第一是原始的印象。第二是向有关的原因观念或结果观念的推移过程。第三是那个观念的本性和性质。
至于由感官所发生的那些印象,据我看来,它们的最终原因是人类理性所完全不能解释的。我们永远不可能确实地断定,那些印象还是直接由对象发生的,还是被心灵的创造能力所产生,还是由我们的造物主那里得来的。这样一个问题对于我们现在的目的来说也并不重要。我们的知觉不论是真是伪,我们总可以从它们的一贯性中得出一些论断,不论它们是正确地表象自然事物,或者只是感官的幻象。
当我们的记忆观念变得十分微弱的时候,我们对它们时常发生怀疑;当任何一个意象不是表现得色彩鲜明、足以表明记忆官能的特征时,我们就难以断言,那个意象是来自想象,还是来自记忆。一个人说,我想我记得那样一件事情,不过我没有把握。漫长的时间几乎把它消磨于我的记忆之外,使我不能确定它是否是我的想象的纯粹产物。
—《人性论》
不过虚无不能成为一个原因,正像它不能成为某种东西或等于两个直角一样。我们凭直观知道,虚无,不能等于两个直角,也不能成为某种东西;借着同样的直观,我们也可以知道它决不能成为一个原因。因此,我们必然看到,每个对象都有它的存在的真实原因。
认为每一个新的产物都必然有一个原因的那个意见,既然不是由知识或任何科学推理得来的,那么那个意见必然是由观察和经验得来的。其次的问题自然就是:经验如何产生那样-个原则呢?不过我发现,把这个问题降低到下面这个问题将会是比较方便的,即我们为什么断言,那样特定的原因必然有那样特定的结果,我们为什么形成由这一个推到那一个的推断呢?
心灵在根据原因或结果进行它的推理时,虽然把它的视野扩展到它所见的或所记忆的那些对象之外,可是它决不能完全不看到那些对象,也不能单凭它的观念进行推理,而必须在推理中混杂着一些印象,或至少混杂着一些与印象相等的记忆观念。当我们由原因推到结果时,我们必须确立这些原因的存在;而要确立这个原因,只有两个方法:或是通过我们的记忆或感官的直接知觉,或是由其他原因加以推断,这些其他原因我们也必须以同一方式加以确定,或者是通过当前的印象,或者是根据它们的原因进行推断,如此一直推求下去,直到我们达到我们所见过或所记忆的某个对象为止。我们不可能把我们的推断无限地进行下去;而惟一能停止我们推断的乃是一个记忆印象或感官印象,超出了这些印象以外,就没有怀疑或探究的余地。
显然,全部这个论证连锁或因果联系最初是建
立在所见过或所记忆的那些符号或文字上的,而且如果没有记忆或感官的根据,我们的全部推理就将成为虚妄而没有基础。没有了那种根据,那个连锁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将依靠于另一个环节,但是连锁的一头并不固定于足以支持全部连锁的任何东西上,因而也就没有信念或证据。一切假设性的论证、或是依据假设而进行的推理,实际上都是这种情形;它们中间并没有任何现前的印象或对一个真实的存在的信念。
同样真实的是:关于因果的一切推理原来都是由某种印象得来的,正像某种理证的信据永远是来自观念的比较一样,虽然这种比较已被遗忘,信据却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我们关于因果的全部推理由两种因素所组成,一个是记忆印象或感官印象,一个是产生印象的对象的,或被这个对象所产生的、那个存在的观念。因此,这里我们就有三件事情需要说明:第一是原始的印象。第二是向有关的原因观念或结果观念的推移过程。第三是那个观念的本性和性质。
至于由感官所发生的那些印象,据我看来,它们的最终原因是人类理性所完全不能解释的。我们永远不可能确实地断定,那些印象还是直接由对象发生的,还是被心灵的创造能力所产生,还是由我们的造物主那里得来的。这样一个问题对于我们现在的目的来说也并不重要。我们的知觉不论是真是伪,我们总可以从它们的一贯性中得出一些论断,不论它们是正确地表象自然事物,或者只是感官的幻象。
当我们的记忆观念变得十分微弱的时候,我们对它们时常发生怀疑;当任何一个意象不是表现得色彩鲜明、足以表明记忆官能的特征时,我们就难以断言,那个意象是来自想象,还是来自记忆。一个人说,我想我记得那样一件事情,不过我没有把握。漫长的时间几乎把它消磨于我的记忆之外,使我不能确定它是否是我的想象的纯粹产物。
—《人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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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虚无不能成为一个原因,正像它不能成为某种东西或等于两个直角一样。我们凭直观知道,虚无,不能等于两个直角,也不能成为某种东西;借着同样的直观,我们也可以知道它决不能成为一个原因。因此,我们必然看到,每个对象都有它的存在的真实原因。
认为每一个新的产物都必然有一个原因的那个意见,既然不是由知识或任何科学推理得来的,那么那个意见必然是由观察和经验得来的。其次的问题自然就是:经验如何产生那样-个原则呢?不过我发现,把这个问题降低到下面这个问题将会是比较方便的,即我们为什么断言,那样特定的原因必然有那样特定的结果,我们为什么形成由这一个推到那一个的推断呢?
心灵在根据原因或结果进行它的推理时,虽然把它的视野扩展到它所见的或所记忆的那些对象之外,可是它决不能完全不看到那些对象,也不能单凭它的观念进行推理,而必须在推理中混杂着一些印象,或至少混杂着一些与印象相等的记忆观念。当我们由原因推到结果时,我们必须确立这些原因的存在;而要确立这个原因,只有两个方法:或是通过我们的记忆或感官的直接知觉,或是由其他原因加以推断,这些其他原因我们也必须以同一方式加以确定,或者是通过当前的印象,或者是根据它们的原因进行推断,如此一直推求下去,直到我们达到我们所见过或所记忆的某个对象为止。我们不可能把我们的推断无限地进行下去;而惟一能停止我们推断的乃是一个记忆印象或感官印象,超出了这些印象以外,就没有怀疑或探究的余地。
显然,全部这个论证连锁或因果联系最初是建
立在所见过或所记忆的那些符号或文字上的,而且如果没有记忆或感官的根据,我们的全部推理就将成为虚妄而没有基础。没有了那种根据,那个连锁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将依靠于另一个环节,但是连锁的一头并不固定于足以支持全部连锁的任何东西上,因而也就没有信念或证据。一切假设性的论证、或是依据假设而进行的推理,实际上都是这种情形;它们中间并没有任何现前的印象或对一个真实的存在的信念。
同样真实的是:关于因果的一切推理原来都是由某种印象得来的,正像某种理证的信据永远是来自观念的比较一样,虽然这种比较已被遗忘,信据却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我们关于因果的全部推理由两种因素所组成,一个是记忆印象或感官印象,一个是产生印象的对象的,或被这个对象所产生的、那个存在的观念。因此,这里我们就有三件事情需要说明:第一是原始的印象。第二是向有关的原因观念或结果观念的推移过程。第三是那个观念的本性和性质。
至于由感官所发生的那些印象,据我看来,它们的最终原因是人类理性所完全不能解释的。我们永远不可能确实地断定,那些印象还是直接由对象发生的,还是被心灵的创造能力所产生,还是由我们的造物主那里得来的。这样一个问题对于我们现在的目的来说也并不重要。我们的知觉不论是真是伪,我们总可以从它们的一贯性中得出一些论断,不论它们是正确地表象自然事物,或者只是感官的幻象。
当我们的记忆观念变得十分微弱的时候,我们对它们时常发生怀疑;当任何一个意象不是表现得色彩鲜明、足以表明记忆官能的特征时,我们就难以断言,那个意象是来自想象,还是来自记忆。一个人说,我想我记得那样一件事情,不过我没有把握。漫长的时间几乎把它消磨于我的记忆之外,使我不能确定它是否是我的想象的纯粹产物。
—《人性论》
不过虚无不能成为一个原因,正像它不能成为某种东西或等于两个直角一样。我们凭直观知道,虚无,不能等于两个直角,也不能成为某种东西;借着同样的直观,我们也可以知道它决不能成为一个原因。因此,我们必然看到,每个对象都有它的存在的真实原因。
认为每一个新的产物都必然有一个原因的那个意见,既然不是由知识或任何科学推理得来的,那么那个意见必然是由观察和经验得来的。其次的问题自然就是:经验如何产生那样-个原则呢?不过我发现,把这个问题降低到下面这个问题将会是比较方便的,即我们为什么断言,那样特定的原因必然有那样特定的结果,我们为什么形成由这一个推到那一个的推断呢?
心灵在根据原因或结果进行它的推理时,虽然把它的视野扩展到它所见的或所记忆的那些对象之外,可是它决不能完全不看到那些对象,也不能单凭它的观念进行推理,而必须在推理中混杂着一些印象,或至少混杂着一些与印象相等的记忆观念。当我们由原因推到结果时,我们必须确立这些原因的存在;而要确立这个原因,只有两个方法:或是通过我们的记忆或感官的直接知觉,或是由其他原因加以推断,这些其他原因我们也必须以同一方式加以确定,或者是通过当前的印象,或者是根据它们的原因进行推断,如此一直推求下去,直到我们达到我们所见过或所记忆的某个对象为止。我们不可能把我们的推断无限地进行下去;而惟一能停止我们推断的乃是一个记忆印象或感官印象,超出了这些印象以外,就没有怀疑或探究的余地。
显然,全部这个论证连锁或因果联系最初是建
立在所见过或所记忆的那些符号或文字上的,而且如果没有记忆或感官的根据,我们的全部推理就将成为虚妄而没有基础。没有了那种根据,那个连锁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将依靠于另一个环节,但是连锁的一头并不固定于足以支持全部连锁的任何东西上,因而也就没有信念或证据。一切假设性的论证、或是依据假设而进行的推理,实际上都是这种情形;它们中间并没有任何现前的印象或对一个真实的存在的信念。
同样真实的是:关于因果的一切推理原来都是由某种印象得来的,正像某种理证的信据永远是来自观念的比较一样,虽然这种比较已被遗忘,信据却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我们关于因果的全部推理由两种因素所组成,一个是记忆印象或感官印象,一个是产生印象的对象的,或被这个对象所产生的、那个存在的观念。因此,这里我们就有三件事情需要说明:第一是原始的印象。第二是向有关的原因观念或结果观念的推移过程。第三是那个观念的本性和性质。
至于由感官所发生的那些印象,据我看来,它们的最终原因是人类理性所完全不能解释的。我们永远不可能确实地断定,那些印象还是直接由对象发生的,还是被心灵的创造能力所产生,还是由我们的造物主那里得来的。这样一个问题对于我们现在的目的来说也并不重要。我们的知觉不论是真是伪,我们总可以从它们的一贯性中得出一些论断,不论它们是正确地表象自然事物,或者只是感官的幻象。
当我们的记忆观念变得十分微弱的时候,我们对它们时常发生怀疑;当任何一个意象不是表现得色彩鲜明、足以表明记忆官能的特征时,我们就难以断言,那个意象是来自想象,还是来自记忆。一个人说,我想我记得那样一件事情,不过我没有把握。漫长的时间几乎把它消磨于我的记忆之外,使我不能确定它是否是我的想象的纯粹产物。
—《人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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