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赛罕区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救助服务申报办法】为做好疫情防控下困难群众救助服务工作,主动公开救助政策,畅通救助渠道,确保特殊时期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及时得到相应救助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救助政策
(一)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841元/月,人,农村621元/月,人),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二)特困人员救助。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申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
(三)临时救助。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申请临时救助。疫情期间,以下三类人员可在户籍地、常住地或急难发生地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1、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
2、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3、因疫情滞留临时遇困人员,可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享受临时救助金或物质救助。
(四)关爱照护和物质救助。对疫情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居家隔离的独居老人、家人被隔离收治无人照料的老年人、无人照料的留守(空巢)老年人等,可给予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
二、救助程序
(一)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程序。本人向当地镇(街道)提出申请,经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二)特困人员救助审批程序。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当地镇(街道)提出申请,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临时救助审批程序。本人向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由所属镇(街道)实施临时救助。
(四)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审批程序。本人通过居住社区、村(居)委会向区民政局申请。
三、求助渠道
(一)可通过微信搜索“呼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发放平台”,点击“低保入口”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二)可拨打当地12345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申请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独居老年人照护服务。
(三)可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在“主题服务”栏最下端的“公共服务”中,点击“各地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查询当地办理热线,反映情况、提出需求。
(四)可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社会救助和民政事务协理员直接反映情况提出申请。
四、区民政局救助服务电话:
13327104336 韩贵平(民政局局长)
13404801219 李中华(民政局副局长)
15947618288 郭红利(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来源:赛罕区民政局)#呼和浩特防控疫情第一线##内蒙古疫情速报#
一、救助政策
(一)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841元/月,人,农村621元/月,人),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二)特困人员救助。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申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
(三)临时救助。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申请临时救助。疫情期间,以下三类人员可在户籍地、常住地或急难发生地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1、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
2、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3、因疫情滞留临时遇困人员,可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享受临时救助金或物质救助。
(四)关爱照护和物质救助。对疫情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居家隔离的独居老人、家人被隔离收治无人照料的老年人、无人照料的留守(空巢)老年人等,可给予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
二、救助程序
(一)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程序。本人向当地镇(街道)提出申请,经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二)特困人员救助审批程序。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当地镇(街道)提出申请,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临时救助审批程序。本人向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由所属镇(街道)实施临时救助。
(四)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审批程序。本人通过居住社区、村(居)委会向区民政局申请。
三、求助渠道
(一)可通过微信搜索“呼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发放平台”,点击“低保入口”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二)可拨打当地12345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申请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独居老年人照护服务。
(三)可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在“主题服务”栏最下端的“公共服务”中,点击“各地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查询当地办理热线,反映情况、提出需求。
(四)可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社会救助和民政事务协理员直接反映情况提出申请。
四、区民政局救助服务电话:
13327104336 韩贵平(民政局局长)
13404801219 李中华(民政局副局长)
15947618288 郭红利(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主任)
(来源:赛罕区民政局)#呼和浩特防控疫情第一线##内蒙古疫情速报#
遇到一个骗子
手法:利用好朋友的微博,申请个小号然后疯狂艾特你,告诉你电话号码注销了,忘记一切可以联系我们的大号密码登不上去,让帮忙弄
一开始我以为是帮忙紧急冻结v等,但是自己值班很忙,于是让另外一个共同好友弄,结果后来告诉我,她不仅要帮忙弄账号,还要帮忙买手机,而且告知对方已经发起转账,并且给出了转账记录(因为网银转账要等一等才到账)在这之间就一直催,共同好友给我说了买手机我就觉得不对劲,就来确认本人,要语音,结果骗子给我说发不了,而且一直给我说我不相信提,并提我朋友的名字,但是我一直坚持要语音,他最后才放弃,直接拉黑
本来想用小号骂这个书杯,结果发现小号没有绑电话号码,没法发信息
冷知识:微博要绑电话号码才能发消息
所以又说明,她有卡,但是就是不敢给我打电话
唯一的失误,就是因为太相信她,结果没有去微信确认,以至于到了买手机这一环节才开始怀疑这个书杯,都过来给我学,但凡任何人找你们借钱,或者怎么的,一定要语音!不然就视频!一定要确认!再相信的朋友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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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我以为是帮忙紧急冻结v等,但是自己值班很忙,于是让另外一个共同好友弄,结果后来告诉我,她不仅要帮忙弄账号,还要帮忙买手机,而且告知对方已经发起转账,并且给出了转账记录(因为网银转账要等一等才到账)在这之间就一直催,共同好友给我说了买手机我就觉得不对劲,就来确认本人,要语音,结果骗子给我说发不了,而且一直给我说我不相信提,并提我朋友的名字,但是我一直坚持要语音,他最后才放弃,直接拉黑
本来想用小号骂这个书杯,结果发现小号没有绑电话号码,没法发信息
冷知识:微博要绑电话号码才能发消息
所以又说明,她有卡,但是就是不敢给我打电话
唯一的失误,就是因为太相信她,结果没有去微信确认,以至于到了买手机这一环节才开始怀疑这个书杯,都过来给我学,但凡任何人找你们借钱,或者怎么的,一定要语音!不然就视频!一定要确认!再相信的朋友也是!
【扩散!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救助服务指南(内含救助电话)】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服务工作,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畅通救助渠道,确保特殊时期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及时得到相应救助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救助政策
(一)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二)特困人员救助。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申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
(三)临时救助。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申请临时救助。疫情期间,以下人员可在户籍地、常住地或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
1.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给予临时救助。
2.对因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集中管控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体家庭成员,可采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和生活物资,保障其基本生活。
3.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
4.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5.因疫情滞留临时遇困人员,可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金或物质救助。
(四)关爱照护和物质救助。对疫情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居家隔离的独居老人、家人被隔离收治无人照料的老年人、无人照料的留守(空巢)老年人等,可给予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
二、救助程序
(一)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程序。本人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二)特困人员救助审核程序。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临时救助审核程序。本人向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由所属乡镇(街道)实施临时救助。
(四)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审核程序。本人通过居住社区、村(居)委会向县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申请。
三、求助渠道
(一)可通过微信搜索“呼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微平台”小程序,在菜单页面“低保申请”入口,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二)可拨打市民政局网站公布的市级、旗县区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咨询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事宜。
(三)可从旗县区政府网站查询公布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救助电话,申请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并对困难事项进行咨询、求助。
(四)可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社会救助协理员直接反映情况提出申请。
市、旗县区民政部门救助电话: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白志刚18698459859
市民政局综合保障中心孙琳红18698443018
市民政局综合保障中心翟 威 13654816814
新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胡燕13704753184
回民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高海燕13009513097
玉泉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武霞18698442556
赛罕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郭红利15947618288
土左旗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姬学敏15147164199
托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王彦强15147164388
和林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云海潮18548122122
清水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曹慧敏15147161226
武川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崔宇红13948518776
(来源: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服务工作,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畅通救助渠道,确保特殊时期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及时得到相应救助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救助政策
(一)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二)特困人员救助。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申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
(三)临时救助。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申请临时救助。疫情期间,以下人员可在户籍地、常住地或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
1.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给予临时救助。
2.对因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集中管控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等困难群体家庭成员,可采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和生活物资,保障其基本生活。
3.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
4.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
5.因疫情滞留临时遇困人员,可在急难发生地申请临时救助金或物质救助。
(四)关爱照护和物质救助。对疫情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老年人、居家隔离的独居老人、家人被隔离收治无人照料的老年人、无人照料的留守(空巢)老年人等,可给予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
二、救助程序
(一)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程序。本人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二)特困人员救助审核程序。本人或委托他人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通过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三)临时救助审核程序。本人向居住地或急难发生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由所属乡镇(街道)实施临时救助。
(四)关爱照护或物质救助审核程序。本人通过居住社区、村(居)委会向县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申请。
三、求助渠道
(一)可通过微信搜索“呼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微平台”小程序,在菜单页面“低保申请”入口,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
(二)可拨打市民政局网站公布的市级、旗县区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咨询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事宜。
(三)可从旗县区政府网站查询公布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救助电话,申请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并对困难事项进行咨询、求助。
(四)可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社会救助协理员直接反映情况提出申请。
市、旗县区民政部门救助电话: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白志刚18698459859
市民政局综合保障中心孙琳红18698443018
市民政局综合保障中心翟 威 13654816814
新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胡燕13704753184
回民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高海燕13009513097
玉泉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武霞18698442556
赛罕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郭红利15947618288
土左旗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姬学敏15147164199
托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王彦强15147164388
和林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云海潮18548122122
清水河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曹慧敏15147161226
武川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崔宇红13948518776
(来源: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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