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不喜欢被误会,当时一进微博,就看到大家开始上升对方正主了,想到扩大战局的不利,就觉得提醒一下别太让情绪上头,犹豫了一下(我真的没兴趣当教育家,一向奉行道不同不相为谋,不认同就划过去好了)还是在一个评论区说了一句先别上升正主,然后就被博主和几个同担误解了。我也很不喜欢那种“不要惹事”的论调,更不喜欢双担拉偏架,真的不喜欢被误会。我算是记住再也不去别人评论区劝了(当然,这次是我不该劝,因为局面已经发展成这样了,战局必定会扩大,我们也仁至义尽了,毁灭吧)
#一念关山# 来得迟,但是大家开吵了挡不住
作为其中一位主持,还是最后复盘一下
1️⃣起因:
1个主页复杂给多家发过路透的博主➕1个八百墙头的2个微博小浩的路人博主,各自修了一张双人路透图,引起部分女主粉对图片有争议。
2️⃣9月4日处理时间线以及发图博主属性,男主主持以超话主持身份积极协助劝删记录(见图)
3️⃣9月5日00:30已处理(一个同意删除,一个同意编辑为单人/随后删除)已在主持群告知结果,无人提出异议。
双方均表示合作初期磨合,互相理解包容。并各自回去提醒各家粉丝不要主动传播路透➕对方未宣造型路透。同时双方粉丝带对方非正常角度路透图,希望做劝删。
4️⃣已在主持群以及唯粉在剧超,再三解释争议博主非男主粉,劝删处理过程中,部分粉在微博发表内涵言论,以及剧超升堂一直按头是首发是男主粉,引起粉丝不良情绪,以及因为信息接受差异以及情绪发散解读矛盾升级。
5️⃣今天早上我在主持群建议一起梳理一下事件过程➕再次明确路透/超话管理细则,避免再扩大矛盾,没有还没有达成一致。
6️⃣双方粉丝的争议点
男主粉:主持和粉丝已一起劝删,已明确不是我家唯粉,不应该为该路透争议博负责,以及不应该被按头粉籍内涵。
女主粉:造型路透(双人or其他,不大清楚)
我认为中间可能有沟通不畅的地方,主持真的能做的少之又少,各家主持也很好也尽量努力解决问题,但是没能没有第一时间共识出来阻止不良情绪发散,也间接引起粉丝之间更多误会。
剧好大家都好,理智粉不应该为部分不正常粉买单,宁家唯粉也不应该为18担非唯买单。
作为其中一位主持,还是最后复盘一下
1️⃣起因:
1个主页复杂给多家发过路透的博主➕1个八百墙头的2个微博小浩的路人博主,各自修了一张双人路透图,引起部分女主粉对图片有争议。
2️⃣9月4日处理时间线以及发图博主属性,男主主持以超话主持身份积极协助劝删记录(见图)
3️⃣9月5日00:30已处理(一个同意删除,一个同意编辑为单人/随后删除)已在主持群告知结果,无人提出异议。
双方均表示合作初期磨合,互相理解包容。并各自回去提醒各家粉丝不要主动传播路透➕对方未宣造型路透。同时双方粉丝带对方非正常角度路透图,希望做劝删。
4️⃣已在主持群以及唯粉在剧超,再三解释争议博主非男主粉,劝删处理过程中,部分粉在微博发表内涵言论,以及剧超升堂一直按头是首发是男主粉,引起粉丝不良情绪,以及因为信息接受差异以及情绪发散解读矛盾升级。
5️⃣今天早上我在主持群建议一起梳理一下事件过程➕再次明确路透/超话管理细则,避免再扩大矛盾,没有还没有达成一致。
6️⃣双方粉丝的争议点
男主粉:主持和粉丝已一起劝删,已明确不是我家唯粉,不应该为该路透争议博负责,以及不应该被按头粉籍内涵。
女主粉:造型路透(双人or其他,不大清楚)
我认为中间可能有沟通不畅的地方,主持真的能做的少之又少,各家主持也很好也尽量努力解决问题,但是没能没有第一时间共识出来阻止不良情绪发散,也间接引起粉丝之间更多误会。
剧好大家都好,理智粉不应该为部分不正常粉买单,宁家唯粉也不应该为18担非唯买单。
#刘畊宏带货假燕窝公司已被吊销#
早前,刘畊宏夫妇被网友爆料在直播中销售假燕窝。今天,刘畊宏公司对此做出了回应,称“至今未确认售卖的与其他发生问题的燕窝产品是否为同批次商品,现已要求并督促合作公司妥善处理上述事件,并对消费者进行依法退赔。”
随后,刘畊宏转发了该回应并道歉:“对于我先前合作的公司选品不够严谨,导致信任我的消费者受到损害,我感到非常抱歉。”
小编认为客观上的法律责任,依法该进行处罚的就处罚。至于从粉丝或消费者的角度是否选择原谅,主要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1、带货者是否尽到基本的审核义务。 拿到一样商品或广告任务,相关商品的厂家相关资质、产品的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全?这是最基本的。
2、 带货者应以基本生活经验对商品或服务尽合理注意义务。 有营业执照的不一定是合法经营的公司,有合格证的商品不一定真合格,即使合乎国家标准的商品,其宣传和广告用语是否与检验报告能显示的功能一致?其功能效果,带货者是否有亲身测试?有些带货者其实是明知有些产品虚假宣传、夸大其词的,但是为了赚钱假装不知,出了事就拿厂家有营业执照、商品有合格证做挡箭牌。
3、 发现问题能否主动纠错,向消费者承担责任? 谁都有做借事的时候,如果发现商品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并主动对消费者承担责任,至少能证明主观上是积极负责的。如果发现问题假装不知道、推诿,到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道歉担责,那诚意有几分就值得探讨了。
写到这儿,我想起一句话“宇宙的尽头是带货”,再进一步,我在想“带货的尽头是不是被打假?有没有网红能逃过被打假的魔咒?”希望带货的网红们深思、引以为戒。也希望广大网友自己擦亮眼,多注意吧!
#头号博主说##刘畊宏直播#
早前,刘畊宏夫妇被网友爆料在直播中销售假燕窝。今天,刘畊宏公司对此做出了回应,称“至今未确认售卖的与其他发生问题的燕窝产品是否为同批次商品,现已要求并督促合作公司妥善处理上述事件,并对消费者进行依法退赔。”
随后,刘畊宏转发了该回应并道歉:“对于我先前合作的公司选品不够严谨,导致信任我的消费者受到损害,我感到非常抱歉。”
小编认为客观上的法律责任,依法该进行处罚的就处罚。至于从粉丝或消费者的角度是否选择原谅,主要应该考虑以下几点:
1、带货者是否尽到基本的审核义务。 拿到一样商品或广告任务,相关商品的厂家相关资质、产品的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全?这是最基本的。
2、 带货者应以基本生活经验对商品或服务尽合理注意义务。 有营业执照的不一定是合法经营的公司,有合格证的商品不一定真合格,即使合乎国家标准的商品,其宣传和广告用语是否与检验报告能显示的功能一致?其功能效果,带货者是否有亲身测试?有些带货者其实是明知有些产品虚假宣传、夸大其词的,但是为了赚钱假装不知,出了事就拿厂家有营业执照、商品有合格证做挡箭牌。
3、 发现问题能否主动纠错,向消费者承担责任? 谁都有做借事的时候,如果发现商品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并主动对消费者承担责任,至少能证明主观上是积极负责的。如果发现问题假装不知道、推诿,到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道歉担责,那诚意有几分就值得探讨了。
写到这儿,我想起一句话“宇宙的尽头是带货”,再进一步,我在想“带货的尽头是不是被打假?有没有网红能逃过被打假的魔咒?”希望带货的网红们深思、引以为戒。也希望广大网友自己擦亮眼,多注意吧!
#头号博主说##刘畊宏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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