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泽平在点评iPhone 14系列时称,“灵动岛”是伪创新,iPhone 14可能是苹果盛极而衰的标志。
此言一出,苹果概念却是一路走高。
实际上,苹果是否盛极而衰,但从产品判断依旧比较困难,作为全球高端智能机的龙头企业,苹果的地位依旧没有被撼动,其一家拿走了全球手机产业链60%以上的利润,就足以说明苹果的江湖地位。
至于iPhone 14系列高开低走的问题,我们必须认清楚一个现实,今年以来全球消费电子需求整体低迷,相比于安卓机,苹果系列情况则要好很多。
今年以来,巴菲特也曾数次加仓苹果,从消费的角度来看,目前看不出苹果出现拐点。而且从投资的角度而言,巴菲特的投资能力肯定要大大的强于任泽平。
且在此之前,任泽平还称巴菲特卖出比亚迪是错误的举动,但是从最近的一些情况而言,巴菲特明显是精准减持。
所以,我认为苹果拐点论此时说出来为时尚早,最起码全球范围内替代苹果的企业当下还没有出现。#任泽平称苹果灵动岛是伪创新#
此言一出,苹果概念却是一路走高。
实际上,苹果是否盛极而衰,但从产品判断依旧比较困难,作为全球高端智能机的龙头企业,苹果的地位依旧没有被撼动,其一家拿走了全球手机产业链60%以上的利润,就足以说明苹果的江湖地位。
至于iPhone 14系列高开低走的问题,我们必须认清楚一个现实,今年以来全球消费电子需求整体低迷,相比于安卓机,苹果系列情况则要好很多。
今年以来,巴菲特也曾数次加仓苹果,从消费的角度来看,目前看不出苹果出现拐点。而且从投资的角度而言,巴菲特的投资能力肯定要大大的强于任泽平。
且在此之前,任泽平还称巴菲特卖出比亚迪是错误的举动,但是从最近的一些情况而言,巴菲特明显是精准减持。
所以,我认为苹果拐点论此时说出来为时尚早,最起码全球范围内替代苹果的企业当下还没有出现。#任泽平称苹果灵动岛是伪创新#
一个失去的年纪
25岁,这是一个主旋律的年纪,豆蔻年华渐远而魅力渐至,灵魂已经基本成型。如果你看得足够远,你之后的人生,很大程度上和25岁的想法息息相关。
所以,亲爱的,请记住:
1.好好梳理一次已经过去的人生。看看你25岁之前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
2.谈过至少一次恋爱,并且依然相信爱情。
3.有能力,并且可以立即购买一件自己非常想要,但相对昂贵的东西。
4.别再指望全世界把你当公主或王子。
5.别再相信“永远”,享受当下。不属于你的人和事,就别再想了。
6.伤害过你的前男(女)友问你好不好,回答“很好”。被你抛弃的前男(女)友问你好不好,回答“很好”。他(她)们,都不是你的谁。
7.存折上至少有应付失业三个月的生活费,这是底线。
8.你必须有一件除爱情以外,真正喜欢的“东西”,或者特长,即使是像唱歌、讲笑话这样的小事。
9.就算买债券也不把钱存在银行,那只会贬值,绝不会升值。
10.除非是已经有计划,且条件已经成熟,否则不要轻易更换城市。地域、人脉、爱人、工作经验等,都有可能被清零。
11.试着欣赏你的对手,取长补短是你打败他的唯一途径。
12.努力工作,但也要有失业的准备。
13.在衣橱里准备一两套有品位的礼服。也许一年中只有一两次穿着它们的机会,但这一两次就足够让你成为焦点。
14.是秘密,就谁也别告诉。
15.知道自己穿什么风格的衣服最好看。找对风格远比紧跟流行智慧得多,从现在开始,“气质”这个词对你而言越来越重要。
16.别急着买奢侈品。你这个年纪,最贵的护肤品应该是眼霜,最好的化妆品应该是微笑。
17.回家再哭,试着将自己的脆弱隐藏起来。25岁在人前哭,不会为你争取同情分。
18.把无聊发呆的时间用来看新闻。不是娱乐八卦,而是关于“今天世界发生了什么”。同时别总是看韩剧,看点儿美剧,这更能锻炼你的思维逻辑。
19.出门旅行,去看看博物馆和美术馆,和当地人聊聊天。
20.想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现在,关于事业,关于爱情,你都有了一定经历,是时候好好想想这个问题了。
21.任何年纪,都记得给父母一周至少一次电话。
22.主动问候你想念的朋友。别斤斤计较谁先和谁联络,谁关心谁更多,25岁以后,获得一个真朋友会越来越难。
23.有自己下厨吃饱肚子的动手能力,蛋炒饭是最低要求。
24.从今天开始,最晚要在1点前睡觉,自己的身体自己要好好爱惜。
25._____________你来说。
25岁,这是一个主旋律的年纪,豆蔻年华渐远而魅力渐至,灵魂已经基本成型。如果你看得足够远,你之后的人生,很大程度上和25岁的想法息息相关。
所以,亲爱的,请记住:
1.好好梳理一次已经过去的人生。看看你25岁之前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
2.谈过至少一次恋爱,并且依然相信爱情。
3.有能力,并且可以立即购买一件自己非常想要,但相对昂贵的东西。
4.别再指望全世界把你当公主或王子。
5.别再相信“永远”,享受当下。不属于你的人和事,就别再想了。
6.伤害过你的前男(女)友问你好不好,回答“很好”。被你抛弃的前男(女)友问你好不好,回答“很好”。他(她)们,都不是你的谁。
7.存折上至少有应付失业三个月的生活费,这是底线。
8.你必须有一件除爱情以外,真正喜欢的“东西”,或者特长,即使是像唱歌、讲笑话这样的小事。
9.就算买债券也不把钱存在银行,那只会贬值,绝不会升值。
10.除非是已经有计划,且条件已经成熟,否则不要轻易更换城市。地域、人脉、爱人、工作经验等,都有可能被清零。
11.试着欣赏你的对手,取长补短是你打败他的唯一途径。
12.努力工作,但也要有失业的准备。
13.在衣橱里准备一两套有品位的礼服。也许一年中只有一两次穿着它们的机会,但这一两次就足够让你成为焦点。
14.是秘密,就谁也别告诉。
15.知道自己穿什么风格的衣服最好看。找对风格远比紧跟流行智慧得多,从现在开始,“气质”这个词对你而言越来越重要。
16.别急着买奢侈品。你这个年纪,最贵的护肤品应该是眼霜,最好的化妆品应该是微笑。
17.回家再哭,试着将自己的脆弱隐藏起来。25岁在人前哭,不会为你争取同情分。
18.把无聊发呆的时间用来看新闻。不是娱乐八卦,而是关于“今天世界发生了什么”。同时别总是看韩剧,看点儿美剧,这更能锻炼你的思维逻辑。
19.出门旅行,去看看博物馆和美术馆,和当地人聊聊天。
20.想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现在,关于事业,关于爱情,你都有了一定经历,是时候好好想想这个问题了。
21.任何年纪,都记得给父母一周至少一次电话。
22.主动问候你想念的朋友。别斤斤计较谁先和谁联络,谁关心谁更多,25岁以后,获得一个真朋友会越来越难。
23.有自己下厨吃饱肚子的动手能力,蛋炒饭是最低要求。
24.从今天开始,最晚要在1点前睡觉,自己的身体自己要好好爱惜。
25._____________你来说。
“这么多年过去了,该买的单也该买了”。湖北襄阳的警方在惠州将某身价千万的老板熊某抓获,民警拉着熊某的手,假装防疫人员进入电梯才亮明身份。
据悉,1993年熊某与王某方式争吵,熊某持刀将王某刺死。29年间,熊某一直潜逃,期间还改了名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虽然已经过了29年,但是警方依然排除万难将熊某抓获。
而熊某被抓后,第一个辩解可能就是这事情都过了29年,是否已经了诉讼时效呢?且我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再犯罪,现在我虽然身价千万,也是上有老,下有小,请求不对我进行处罚 。
那么此案到到底如何定性呢?
首先,要审查本案是诉讼时效。所谓的诉讼时效,指的是司法机关追究犯罪的时间,如果某犯罪过了刑事诉讼时效,尽管犯罪存在,但是司法机关是不能追究的。
根据刑法规定,法定刑小于5年的,诉讼时效是5年,5年到-10年的,诉讼时效为10年,10年以上的为15年,无期、死刑为20年。
网友很纳闷:说好的打击犯罪呢?为什么要规定诉讼时效?
其实,规定诉讼时效的理由主要有三个:
第一个是司法机关应当以当下的案件为主,旧案不是重点,比如是20年前的旧案影响大,还是当下的案件影响大,肯定是当下的,很多人都知道,社会覆盖面广。
第二个是因为旧案取证存在很多困难,很多旧案因为取证及时,无法认定犯罪,这是取证的客观规律导致的,尤其是以前的取证技术不高,取证不规范。
第三个是给犯罪者一个机会,既然犯罪没有被发现,犯罪者也没有再实施犯罪,那么时间过来,视为已经改造完毕。
其次,我们来看本案的诉讼时效,警方已经当年已经知道案发了,也就是已经立案,只是因为熊某潜逃,此案一直悬而未决。
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回到本案,熊某属于案发后一直逃避侦查,其跑到外地,隐姓埋名,就是逃避侦查的具体表现,因此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只有在本案发生后,无人知晓,公安机关没有立案,此时受诉讼时效限制,或者公安机关虽然已经立案,但是熊某并没有跑,此时也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也就是20年后不追究!
最后,我们看一下熊某可能涉嫌的犯罪。根据案情可知,熊某将人而上刺死了,也就是发生了人死亡的法律结果。
刑法规定了三个罪名来评价评价此案,分别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因用一个刺字,可见其本身主观上并非过失,可以排除此罪。
实践中,区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主要看熊某作案时使用的凶器,捅刺的部位以及捅刺的次数,简单而言,其行为表现了内心的诉求,行为越凶狠,越有可能是想杀人,反之则是伤害。
对熊某而言,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虽然如今富甲一方,也难逃法律的制裁。毕竟他当年造成他人死亡,也给被人的家庭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男子杀人潜逃29年被抓时已资产千万#
据悉,1993年熊某与王某方式争吵,熊某持刀将王某刺死。29年间,熊某一直潜逃,期间还改了名字。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虽然已经过了29年,但是警方依然排除万难将熊某抓获。
而熊某被抓后,第一个辩解可能就是这事情都过了29年,是否已经了诉讼时效呢?且我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再犯罪,现在我虽然身价千万,也是上有老,下有小,请求不对我进行处罚 。
那么此案到到底如何定性呢?
首先,要审查本案是诉讼时效。所谓的诉讼时效,指的是司法机关追究犯罪的时间,如果某犯罪过了刑事诉讼时效,尽管犯罪存在,但是司法机关是不能追究的。
根据刑法规定,法定刑小于5年的,诉讼时效是5年,5年到-10年的,诉讼时效为10年,10年以上的为15年,无期、死刑为20年。
网友很纳闷:说好的打击犯罪呢?为什么要规定诉讼时效?
其实,规定诉讼时效的理由主要有三个:
第一个是司法机关应当以当下的案件为主,旧案不是重点,比如是20年前的旧案影响大,还是当下的案件影响大,肯定是当下的,很多人都知道,社会覆盖面广。
第二个是因为旧案取证存在很多困难,很多旧案因为取证及时,无法认定犯罪,这是取证的客观规律导致的,尤其是以前的取证技术不高,取证不规范。
第三个是给犯罪者一个机会,既然犯罪没有被发现,犯罪者也没有再实施犯罪,那么时间过来,视为已经改造完毕。
其次,我们来看本案的诉讼时效,警方已经当年已经知道案发了,也就是已经立案,只是因为熊某潜逃,此案一直悬而未决。
刑法第88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回到本案,熊某属于案发后一直逃避侦查,其跑到外地,隐姓埋名,就是逃避侦查的具体表现,因此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只有在本案发生后,无人知晓,公安机关没有立案,此时受诉讼时效限制,或者公安机关虽然已经立案,但是熊某并没有跑,此时也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也就是20年后不追究!
最后,我们看一下熊某可能涉嫌的犯罪。根据案情可知,熊某将人而上刺死了,也就是发生了人死亡的法律结果。
刑法规定了三个罪名来评价评价此案,分别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因用一个刺字,可见其本身主观上并非过失,可以排除此罪。
实践中,区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主要看熊某作案时使用的凶器,捅刺的部位以及捅刺的次数,简单而言,其行为表现了内心的诉求,行为越凶狠,越有可能是想杀人,反之则是伤害。
对熊某而言,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虽然如今富甲一方,也难逃法律的制裁。毕竟他当年造成他人死亡,也给被人的家庭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男子杀人潜逃29年被抓时已资产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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