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女子便利店门口摔伤,价值4000元翡翠玉镯受损,友客:与店内无关】山东青岛,女子去便利店买水喝,结果不小心在店门口的台阶上滑倒,把手上价值4000元的翡翠手镯给摔断裂了,于是她要求便利店赔偿!但便利店认为,店门口的台阶是公共区域,大家都可以走,怎么能让他们赔偿?这不是讹钱吗?
当时是晚上6点左右,陈女士带着孩子在路上走着,孩子吵着口渴,陈女士就打算去路边的便利店给孩子买瓶水喝。结果陈女士走的太匆忙,没看到台阶上有水,摔了个大跤,半天爬不起来!
好在路边的好心人看到,帮忙把她扶了起来!而便利店的店员听到动静,也赶紧跑了出来!店员一脸歉意地向陈女士道歉,说是她刚刚拖了地,台阶上水还没干,导致陈女士摔倒了!
店员边说边给陈女士摔淤青的地方上了药!本来以为陈女士摔得不严重,道歉事情就过去了!可陈女士看了一眼手上戴的翡翠手镯icon,发现摔断裂了,这下不干了!
陈女士认为,自己进店买水,便利店的台阶却有水导致自己滑倒,所以便利店必 须要赔偿自己手镯的损失,以及赔偿自己医药费!
但店员说自己就是个打工的,她没有权利做主,让陈女士找店长!
店长听了此事,把陈女士领到店门口,指了指店门口玻璃门的右下角,说那个位置有一个“小心地滑”的标识,所以便利店已经尽到了提醒的义务!更何况,陈女士是在店门口摔倒,所以便利店是不可能赔偿的!
但陈女士说,店员都承认是她没拖干净地导致她摔倒的,而且提醒的字在角落这么小,谁能看得见?所以便利店必 须负责!
双方争论不休,得不到赔偿的陈女士就报案了!警方来了以后,也是进行调解!
这时,店内的负责人也出面了,他表示赔偿他也做不了主,要上报总部,让陈女士先回去等通知!
后来店里的负责人联系陈女士,说总部查看门口监控后,认为这事情跟店里没有任何关系!
负责人说,如果事情发生在店内,那这事情他们肯定不会推卸责任,但现在陈女士连店都还没进,是在店门口台阶摔倒的,所以他们不赔!
陈女士听了很气愤,虽然摔倒自己也有责任,但是台阶上有水太滑是摔倒的诱因!于是她找到记者帮忙!后来在记者的帮助下,陈女士见到了便利店总部的人员!
总部人员说,台阶属于公共区域,就和马路牙子,石头墩子一样是公共区域,大家都可以使用。难道在路上走路不小心碰到石墩,也要找人赔钱吗?如果陈女士不认可,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说那台阶上的水是怎么回事?如果是你们店员拖地造成的,那你们是要赔偿的啊!
而总部的人员却说,是下雨造成的,跟他们无关!
陈女士说,你们店员都跟我说是她拖地没拖干,怎么就变成下雨弄湿的?
总部的人员又说,当天的员工现在也不在店里了...言外之意,就是不愿意赔偿!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陈女士自己在店门口摔倒,要求店内赔偿是否合理呢?
其实,店家说台阶是公共区域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台阶是通往店内的唯 一通道,如果店门口没台阶,那就要让顾客跳进店里面,这显然不现实!
所以,店家有义务对这个台阶进行维护管理!水渍无论是下雨导致的,还是店员拖地导致的,店家都存在及时清理的义务!现在因为台阶上有水渍,导致陈女士摔倒,店家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
《民法典》第 1198条规定,经营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安 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被侵权人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陈女士是一个成年人,她应当知道走路要小心,尤其是台阶要注意路滑,但她没有慢走,反而走得很急,所以她自身也是有责任的!
所以,陈女士自身要对这件事情负主要责任,其次才是便利店去承担责任!
而对于手镯该赔多少钱,也不是陈女士说了算,需要她提供购买的记录或者去鉴定!然后双方再根据责任比例,协商赔偿!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我觉得便利店冤枉啊,这样下雨天都拿个易碎的东西在门口“不小心”滑倒好了,能赔多少是多少啊!
也有网友说,既然台阶是通往便利店的通达,那就是相当于便利店里面,便利店是有义务保证顾客的安 全,所以承担部分责任不冤!
当时是晚上6点左右,陈女士带着孩子在路上走着,孩子吵着口渴,陈女士就打算去路边的便利店给孩子买瓶水喝。结果陈女士走的太匆忙,没看到台阶上有水,摔了个大跤,半天爬不起来!
好在路边的好心人看到,帮忙把她扶了起来!而便利店的店员听到动静,也赶紧跑了出来!店员一脸歉意地向陈女士道歉,说是她刚刚拖了地,台阶上水还没干,导致陈女士摔倒了!
店员边说边给陈女士摔淤青的地方上了药!本来以为陈女士摔得不严重,道歉事情就过去了!可陈女士看了一眼手上戴的翡翠手镯icon,发现摔断裂了,这下不干了!
陈女士认为,自己进店买水,便利店的台阶却有水导致自己滑倒,所以便利店必 须要赔偿自己手镯的损失,以及赔偿自己医药费!
但店员说自己就是个打工的,她没有权利做主,让陈女士找店长!
店长听了此事,把陈女士领到店门口,指了指店门口玻璃门的右下角,说那个位置有一个“小心地滑”的标识,所以便利店已经尽到了提醒的义务!更何况,陈女士是在店门口摔倒,所以便利店是不可能赔偿的!
但陈女士说,店员都承认是她没拖干净地导致她摔倒的,而且提醒的字在角落这么小,谁能看得见?所以便利店必 须负责!
双方争论不休,得不到赔偿的陈女士就报案了!警方来了以后,也是进行调解!
这时,店内的负责人也出面了,他表示赔偿他也做不了主,要上报总部,让陈女士先回去等通知!
后来店里的负责人联系陈女士,说总部查看门口监控后,认为这事情跟店里没有任何关系!
负责人说,如果事情发生在店内,那这事情他们肯定不会推卸责任,但现在陈女士连店都还没进,是在店门口台阶摔倒的,所以他们不赔!
陈女士听了很气愤,虽然摔倒自己也有责任,但是台阶上有水太滑是摔倒的诱因!于是她找到记者帮忙!后来在记者的帮助下,陈女士见到了便利店总部的人员!
总部人员说,台阶属于公共区域,就和马路牙子,石头墩子一样是公共区域,大家都可以使用。难道在路上走路不小心碰到石墩,也要找人赔钱吗?如果陈女士不认可,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说那台阶上的水是怎么回事?如果是你们店员拖地造成的,那你们是要赔偿的啊!
而总部的人员却说,是下雨造成的,跟他们无关!
陈女士说,你们店员都跟我说是她拖地没拖干,怎么就变成下雨弄湿的?
总部的人员又说,当天的员工现在也不在店里了...言外之意,就是不愿意赔偿!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陈女士自己在店门口摔倒,要求店内赔偿是否合理呢?
其实,店家说台阶是公共区域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台阶是通往店内的唯 一通道,如果店门口没台阶,那就要让顾客跳进店里面,这显然不现实!
所以,店家有义务对这个台阶进行维护管理!水渍无论是下雨导致的,还是店员拖地导致的,店家都存在及时清理的义务!现在因为台阶上有水渍,导致陈女士摔倒,店家应当负有一定的责任。
《民法典》第 1198条规定,经营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安 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被侵权人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陈女士是一个成年人,她应当知道走路要小心,尤其是台阶要注意路滑,但她没有慢走,反而走得很急,所以她自身也是有责任的!
所以,陈女士自身要对这件事情负主要责任,其次才是便利店去承担责任!
而对于手镯该赔多少钱,也不是陈女士说了算,需要她提供购买的记录或者去鉴定!然后双方再根据责任比例,协商赔偿!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我觉得便利店冤枉啊,这样下雨天都拿个易碎的东西在门口“不小心”滑倒好了,能赔多少是多少啊!
也有网友说,既然台阶是通往便利店的通达,那就是相当于便利店里面,便利店是有义务保证顾客的安 全,所以承担部分责任不冤!
每个地方都有滋养一方人民的水土,而特色的美食更能让人记住这个地方。 位于中国最北端的黑龙江,除了雪乡,更吸引人是这里的美食,比如香肠,以其独特的制作工艺、不同的口味,越来越深受顾客的青睐,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猪肉红肠采用优质猪肉、独特的炭烤工艺。因为原料精选地道猪肉,所以加工出来肉质鲜嫩、爽口,一口咬下去美味香醇,具有柔嫩的口感,口感细腻美味;使用天然香料,利用蒸馏、压制等方法成型,沿用古老的炭烤制法,可开袋即食,可切成片也可拌饼馅。图一同款链接:https://t.cn/A6SieMDU
排骨风味肠也是肉香醇厚,优选食材升级工艺制作而成。具有咸香适度、入口爽滑、口感细腻等特点,每当打开包装它的清香肉味就会铺面而来,独家秘方、色泽纯正、颜色自然、精心筛选组合香料,色香味俱全;最主要的是富含排骨风味,让您回味无穷。家里来了客人,不再苦于没有像样的菜,买几根排骨风味肠放在家里,每时每刻都是一盘菜,只为了满足您舌尖上一切的挑剔品味。图二同款链接:https://t.cn/A6SieMDb
香辣辣肠是一款能找回家乡味道的香肠,通过科学的配比,精选新鲜猪肉,多道生产工艺保证产品质量,香辣可口的味道也是一份好的下酒菜,吃一口香辣烤肠喝一口小酒——回味无穷。百分之九十的含肉量——分量很足,既适合在家,也适合在外旅游。图三同款链接:https://t.cn/A6SieMD4
#院士用哈尔滨香肠详解月面采样##成毅助力家乡特产##零食[超话]#
猪肉红肠采用优质猪肉、独特的炭烤工艺。因为原料精选地道猪肉,所以加工出来肉质鲜嫩、爽口,一口咬下去美味香醇,具有柔嫩的口感,口感细腻美味;使用天然香料,利用蒸馏、压制等方法成型,沿用古老的炭烤制法,可开袋即食,可切成片也可拌饼馅。图一同款链接:https://t.cn/A6SieMDU
排骨风味肠也是肉香醇厚,优选食材升级工艺制作而成。具有咸香适度、入口爽滑、口感细腻等特点,每当打开包装它的清香肉味就会铺面而来,独家秘方、色泽纯正、颜色自然、精心筛选组合香料,色香味俱全;最主要的是富含排骨风味,让您回味无穷。家里来了客人,不再苦于没有像样的菜,买几根排骨风味肠放在家里,每时每刻都是一盘菜,只为了满足您舌尖上一切的挑剔品味。图二同款链接:https://t.cn/A6SieMDb
香辣辣肠是一款能找回家乡味道的香肠,通过科学的配比,精选新鲜猪肉,多道生产工艺保证产品质量,香辣可口的味道也是一份好的下酒菜,吃一口香辣烤肠喝一口小酒——回味无穷。百分之九十的含肉量——分量很足,既适合在家,也适合在外旅游。图三同款链接:https://t.cn/A6SieMD4
#院士用哈尔滨香肠详解月面采样##成毅助力家乡特产##零食[超话]#
【专家认为:外滩“1元水”体现城市温度】#外滩1元水# 十二年来,外滩“1元水”(指以1元/瓶的价格销售瓶装水)是上海外滩高质量管理与服务的一张名片,倍受国内外来沪观光游客称道。那么,外滩“1元水”的价格还能继续吗?据沪上媒体近日报道,有关方面表示,压力主要来自于商家的运营成本,其中,消费者看不到的物流费用、营业员工资等隐形成本,都已比12年前涨了不少。面对观光游客的饮水“刚需”,外滩“1元水”今年依然会维持原价销售,即使今后调价,也将充分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图片摄影 By 罗水元)。
记者在威海路便利店购买瓶装水,普通装农夫山泉(550ml)售价2元,店员告诉,“莹纯”售价大约1.5元,但目前进不到。记者在吴江路发现,附近小店一瓶普通装农夫山泉售卖3元,且不明码标价,有顾客在扫码购买瓶装水发现是农夫山泉之后质问店家“农夫山泉零售价不是2元吗?”并要求店家退款。
上海“建筑可阅读”宣传大使、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副教授周培元之前曾多次带团去行走外滩,他认为,外滩“1元水”体现了城市温度:
作为上海“建筑可阅读”宣传大使,经常带市民漫步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讲述历史建筑背后的故事,但是,没有喝过外滩“1元水”。知道“1元水”已经坚持12年不加价的故事,非常感动。如此低廉的瓶装水价格,在我去过的全国旅游景区中也应该算是良心价了吧!
外滩“1元水”体现了外滩高质量管理与服务的精神,也体现了大上海的城市温度。当然,随着运营包括人员成本的提升,我认为可以提一些价格,来保证运营的基本成本。下次再去外滩,一定要买一瓶500毫升的一元“莹纯”纯净水,喝的是清凉,感受的是城市温度。[心][心][心]
记者在威海路便利店购买瓶装水,普通装农夫山泉(550ml)售价2元,店员告诉,“莹纯”售价大约1.5元,但目前进不到。记者在吴江路发现,附近小店一瓶普通装农夫山泉售卖3元,且不明码标价,有顾客在扫码购买瓶装水发现是农夫山泉之后质问店家“农夫山泉零售价不是2元吗?”并要求店家退款。
上海“建筑可阅读”宣传大使、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副教授周培元之前曾多次带团去行走外滩,他认为,外滩“1元水”体现了城市温度:
作为上海“建筑可阅读”宣传大使,经常带市民漫步外滩历史文化风貌区,讲述历史建筑背后的故事,但是,没有喝过外滩“1元水”。知道“1元水”已经坚持12年不加价的故事,非常感动。如此低廉的瓶装水价格,在我去过的全国旅游景区中也应该算是良心价了吧!
外滩“1元水”体现了外滩高质量管理与服务的精神,也体现了大上海的城市温度。当然,随着运营包括人员成本的提升,我认为可以提一些价格,来保证运营的基本成本。下次再去外滩,一定要买一瓶500毫升的一元“莹纯”纯净水,喝的是清凉,感受的是城市温度。[心][心][心]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