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越来越能理解“接纳自己,从过往汲取力量”是什么意思
上大学的第一年我好像总是躲在别人身后的那个人。遇到需要发言的场合能躲就躲,简单的小组任务总是在我的畏手畏脚下变得难以完成,面对学生会的面试我会紧张得成宿睡不好觉,偶尔在夜里情绪倾泻的出口是止不住的眼泪和煲不完的电话粥。我面对问题的选择是头也不回地逃避和遗忘,最后在内耗中把能量消耗殆尽。现在回想那段时间总觉得有点惋惜,总想着“如果当初再勇敢一点就好了”。
但是最近这段时间,我与生命中不顺心事情的独自对抗确实给了我很多力量。小马说接受了自己是个“不完美的平凡人”这个事实后有了从头再来的勇气,我无法说明这句话对我而言究竟有多大的触动,只知道每次看到他泛红的眼眶和有些刻意地摘下耳返的动作都会忍不住在心里掀起波浪。成长大概就是逐渐认清自己的平凡和不完美的过程,以前的我不敢承认,于是我捂上耳朵装作满不在乎。现在我有了面对自己的勇气,终于可以承认自己有着不完美的身材,不完美的样貌,有时不那么讨喜的性格和总是让人感到别扭的坏脾气。可是人生在世没有不犯错的呀,我在与自己逐渐和解的过程中体会到了什么叫“松弛感”,那就是“我不必担心将要发生的事情,因为不管发生什么我都有能力去面对”。就算我自己一个人拎着行李回到学校,就算我临时被通知要搬离住了一年的寝室,就算我被原本的部门移出空降到了完全人生地不熟的新部门,我都相信关关难关关过。不会与人打交道的我也在装修好新寝室之后交到了可以一起聚餐畅聊的好室友,即使到了新的部门我还是很快地投入到了工作当中不去想那些让我混乱的人际关系,最重要的是,我已经学会不再轻易地向别人倾倒自己的负面情绪,因为凡是过往皆为序章,那些让我痛苦的情绪只有在自我内化后才能成为我前行的动力。
所以我现在只会告诉朋友:我换寝室了 我调到新部门了 我交到好朋友了 这些不带有复杂情绪的叙述是我有了吞噬自己的不安和恐惧情绪能力的最好证明。
反正人都会犯错,反正不管多认真多努力也不能在每个人心里塑造出完美的形象,那就放弃好啦,我只是我自己而已,不完美的、幼稚的、有时很自以为是的、但还是坚强地始终在往前走的我自己。
上大学的第一年我好像总是躲在别人身后的那个人。遇到需要发言的场合能躲就躲,简单的小组任务总是在我的畏手畏脚下变得难以完成,面对学生会的面试我会紧张得成宿睡不好觉,偶尔在夜里情绪倾泻的出口是止不住的眼泪和煲不完的电话粥。我面对问题的选择是头也不回地逃避和遗忘,最后在内耗中把能量消耗殆尽。现在回想那段时间总觉得有点惋惜,总想着“如果当初再勇敢一点就好了”。
但是最近这段时间,我与生命中不顺心事情的独自对抗确实给了我很多力量。小马说接受了自己是个“不完美的平凡人”这个事实后有了从头再来的勇气,我无法说明这句话对我而言究竟有多大的触动,只知道每次看到他泛红的眼眶和有些刻意地摘下耳返的动作都会忍不住在心里掀起波浪。成长大概就是逐渐认清自己的平凡和不完美的过程,以前的我不敢承认,于是我捂上耳朵装作满不在乎。现在我有了面对自己的勇气,终于可以承认自己有着不完美的身材,不完美的样貌,有时不那么讨喜的性格和总是让人感到别扭的坏脾气。可是人生在世没有不犯错的呀,我在与自己逐渐和解的过程中体会到了什么叫“松弛感”,那就是“我不必担心将要发生的事情,因为不管发生什么我都有能力去面对”。就算我自己一个人拎着行李回到学校,就算我临时被通知要搬离住了一年的寝室,就算我被原本的部门移出空降到了完全人生地不熟的新部门,我都相信关关难关关过。不会与人打交道的我也在装修好新寝室之后交到了可以一起聚餐畅聊的好室友,即使到了新的部门我还是很快地投入到了工作当中不去想那些让我混乱的人际关系,最重要的是,我已经学会不再轻易地向别人倾倒自己的负面情绪,因为凡是过往皆为序章,那些让我痛苦的情绪只有在自我内化后才能成为我前行的动力。
所以我现在只会告诉朋友:我换寝室了 我调到新部门了 我交到好朋友了 这些不带有复杂情绪的叙述是我有了吞噬自己的不安和恐惧情绪能力的最好证明。
反正人都会犯错,反正不管多认真多努力也不能在每个人心里塑造出完美的形象,那就放弃好啦,我只是我自己而已,不完美的、幼稚的、有时很自以为是的、但还是坚强地始终在往前走的我自己。
上海闵行,常先生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后,一名姓殷的年轻女子主动联系常先生称,其想应聘工作,并声称其现在已无居住地。常先生见对方挺可怜的,没多想就同意录用殷某,并将其带回家中安排至次卧与另外一名女员工居住。
可不曾想,殷某仅上班一天就就不想做了。按理说,工作不顺心或者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刚上班一天主动提出离职,一般来说,常先生也不会说什么。
可殷某却在收拾好东西欲不辞而别时,遂窜至常先生与妻子居住的主卧内,翻箱倒柜并将常先生妻子的首饰.化妆品、现金、及平板电脑等财物,装进自己的行李箱内,逃离现场。
常先生与妻子回家发现自己的卧室被盗后,立即到次卧准备询问殷某。可常先生来到次卧后却发现,殷某本人及其随身携带的行李也不见了。
意识到自己的财物可能是被殷某盗走后,常先生立即报警求助,并将殷某入职时的登记身份信息等资料交给办案民警。
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不到半天时间,民警就根据线索在某小区将殷某抓获归案。殷某到案后,承认其盗窃事实,而其盗窃所得也被警方如数追回并归还给常先生。
目前,殷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新民网)
1、有网友表示,从殷某的所作所为来看,其就是典型好吃懒做,并意图不劳而获的人。因此必须予以严惩。
笔者认为,任何意图非法占有他人的行为,终究都是徒劳,因为公安机关对于这种行为,绝对不会坐视不管,且法律也必定严惩不贷!因此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2、还有网友认为,殷某是属于入室盗窃,因此不论其盗窃所得价值多少,其行为都构成犯罪。
所谓入室盗窃是指行为人在没有得到被害人允许的情况下,非法进入被害人生活居住场所实施盗窃行为的情形。
具体到本案中,由于殷某事前是得到常先生允许,入住到其家中的,因此理论上殷某的行为不认为是入室盗窃。
3、虽然殷某的行为不构成入室盗窃,但从其被警方刑事拘留来判断,其行为仍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司法解释规定,除具有入室盗窃、多次盗窃情节外,盗窃所得2千元以上数额较大的,也构成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从殷某不具备入室盗窃情节,但警方仍在将本案定性为刑事犯罪来判断,警方认定殷某构成犯罪的原因大概率是因殷某的盗窃价值是2000元以上的。
最后,提醒广大网友们务必要谨记,勤劳致富方为正道,切勿动歪心思,否则必定徒劳一场!
可不曾想,殷某仅上班一天就就不想做了。按理说,工作不顺心或者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刚上班一天主动提出离职,一般来说,常先生也不会说什么。
可殷某却在收拾好东西欲不辞而别时,遂窜至常先生与妻子居住的主卧内,翻箱倒柜并将常先生妻子的首饰.化妆品、现金、及平板电脑等财物,装进自己的行李箱内,逃离现场。
常先生与妻子回家发现自己的卧室被盗后,立即到次卧准备询问殷某。可常先生来到次卧后却发现,殷某本人及其随身携带的行李也不见了。
意识到自己的财物可能是被殷某盗走后,常先生立即报警求助,并将殷某入职时的登记身份信息等资料交给办案民警。
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不到半天时间,民警就根据线索在某小区将殷某抓获归案。殷某到案后,承认其盗窃事实,而其盗窃所得也被警方如数追回并归还给常先生。
目前,殷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新民网)
1、有网友表示,从殷某的所作所为来看,其就是典型好吃懒做,并意图不劳而获的人。因此必须予以严惩。
笔者认为,任何意图非法占有他人的行为,终究都是徒劳,因为公安机关对于这种行为,绝对不会坐视不管,且法律也必定严惩不贷!因此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2、还有网友认为,殷某是属于入室盗窃,因此不论其盗窃所得价值多少,其行为都构成犯罪。
所谓入室盗窃是指行为人在没有得到被害人允许的情况下,非法进入被害人生活居住场所实施盗窃行为的情形。
具体到本案中,由于殷某事前是得到常先生允许,入住到其家中的,因此理论上殷某的行为不认为是入室盗窃。
3、虽然殷某的行为不构成入室盗窃,但从其被警方刑事拘留来判断,其行为仍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司法解释规定,除具有入室盗窃、多次盗窃情节外,盗窃所得2千元以上数额较大的,也构成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从殷某不具备入室盗窃情节,但警方仍在将本案定性为刑事犯罪来判断,警方认定殷某构成犯罪的原因大概率是因殷某的盗窃价值是2000元以上的。
最后,提醒广大网友们务必要谨记,勤劳致富方为正道,切勿动歪心思,否则必定徒劳一场!
上海闵行,常先生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后,一名姓殷的年轻女子主动联系常先生称,其想应聘工作,并声称其现在已无居住地。常先生见对方挺可怜的,没多想就同意录用殷某,并将其带回家中安排至次卧与另外一名女员工居住。
可不曾想,殷某仅上班一天就就不想做了。按理说,工作不顺心或者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刚上班一天主动提出离职,一般来说,常先生也不会说什么。
可殷某却在收拾好东西欲不辞而别时,遂窜至常先生与妻子居住的主卧内,翻箱倒柜并将常先生妻子的首饰.化妆品、现金、及平板电脑等财物,装进自己的行李箱内,逃离现场。
常先生与妻子回家发现自己的卧室被盗后,立即到次卧准备询问殷某。可常先生来到次卧后却发现,殷某本人及其随身携带的行李也不见了。
意识到自己的财物可能是被殷某盗走后,常先生立即报警求助,并将殷某入职时的登记身份信息等资料交给办案民警。
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不到半天时间,民警就根据线索在某小区将殷某抓获归案。殷某到案后,承认其盗窃事实,而其盗窃所得也被警方如数追回并归还给常先生。
目前,殷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新民网)
1、有网友表示,从殷某的所作所为来看,其就是典型好吃懒做,并意图不劳而获的人。因此必须予以严惩。
笔者认为,任何意图非法占有他人的行为,终究都是徒劳,因为公安机关对于这种行为,绝对不会坐视不管,且法律也必定严惩不贷!因此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2、还有网友认为,殷某是属于入室盗窃,因此不论其盗窃所得价值多少,其行为都构成犯罪。
所谓入室盗窃是指行为人在没有得到被害人允许的情况下,非法进入被害人生活居住场所实施盗窃行为的情形。
具体到本案中,由于殷某事前是得到常先生允许,入住到其家中的,因此理论上殷某的行为不认为是入室盗窃。
3、虽然殷某的行为不构成入室盗窃,但从其被警方刑事拘留来判断,其行为仍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司法解释规定,除具有入室盗窃、多次盗窃情节外,盗窃所得2千元以上数额较大的,也构成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从殷某不具备入室盗窃情节,但警方仍在将本案定性为刑事犯罪来判断,警方认定殷某构成犯罪的原因大概率是因殷某的盗窃价值是2000元以上的。
最后,提醒广大网友们务必要谨记,勤劳致富方为正道,切勿动歪心思,否则必定徒劳一场!
可不曾想,殷某仅上班一天就就不想做了。按理说,工作不顺心或者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刚上班一天主动提出离职,一般来说,常先生也不会说什么。
可殷某却在收拾好东西欲不辞而别时,遂窜至常先生与妻子居住的主卧内,翻箱倒柜并将常先生妻子的首饰.化妆品、现金、及平板电脑等财物,装进自己的行李箱内,逃离现场。
常先生与妻子回家发现自己的卧室被盗后,立即到次卧准备询问殷某。可常先生来到次卧后却发现,殷某本人及其随身携带的行李也不见了。
意识到自己的财物可能是被殷某盗走后,常先生立即报警求助,并将殷某入职时的登记身份信息等资料交给办案民警。
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不到半天时间,民警就根据线索在某小区将殷某抓获归案。殷某到案后,承认其盗窃事实,而其盗窃所得也被警方如数追回并归还给常先生。
目前,殷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新民网)
1、有网友表示,从殷某的所作所为来看,其就是典型好吃懒做,并意图不劳而获的人。因此必须予以严惩。
笔者认为,任何意图非法占有他人的行为,终究都是徒劳,因为公安机关对于这种行为,绝对不会坐视不管,且法律也必定严惩不贷!因此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2、还有网友认为,殷某是属于入室盗窃,因此不论其盗窃所得价值多少,其行为都构成犯罪。
所谓入室盗窃是指行为人在没有得到被害人允许的情况下,非法进入被害人生活居住场所实施盗窃行为的情形。
具体到本案中,由于殷某事前是得到常先生允许,入住到其家中的,因此理论上殷某的行为不认为是入室盗窃。
3、虽然殷某的行为不构成入室盗窃,但从其被警方刑事拘留来判断,其行为仍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司法解释规定,除具有入室盗窃、多次盗窃情节外,盗窃所得2千元以上数额较大的,也构成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从殷某不具备入室盗窃情节,但警方仍在将本案定性为刑事犯罪来判断,警方认定殷某构成犯罪的原因大概率是因殷某的盗窃价值是2000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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