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搬家时,搬家公司的一名男员工心怀不轨,趁机掉包了男子的9箱茅台酒。警方破案后,却没找到赃物。法院判处了该员工刑罚,并责令他退赔男子损失33万余元。但执行过程中,其无力支付。男子将搬家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却认为已经责令员工退赔,驳回了男子的诉讼请求。男子不服,提起上诉。
事发前,男子甘某准备搬家,打电话联系了搬家公司的老板赵某。赵某安排员工康某去看了情况。
之后,甘某与赵某商量好,搬家费15000元。结果在搬的过程中,甘某发现搬到地方的物品中,有3箱茅台酒的年份有问题,不是他的酒。
甘某联系赵某以后,赵某将当天去搬家的工作人员全部叫到办公室里,询问情况,并要求所有人必须把当天搬的酒原封不动给甘某送过去。康某当场表示,由他负责去找。
赵某随后赶到甘某处,过了一会儿,康某拉过去9箱茅台酒。甘某打开检查以后,发现并不是自己的酒,于是报警。
警方侦查后发现,是康某将甘某的茅台酒掉包了,但是只找到18箱假茅台,却没找到被掉包的真茅台酒。经鉴定,甘某的9箱茅台价值338172元。
后,法院判决康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6万元,在案的18箱假茅台酒予以没收,同时责令康某退赔338172元。
但在对康某执行退赔时,法院未能执行到财产。
甘某随即将搬家公司和赵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一、搬家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案件里,法院认为搬家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已经责令康某退赔了,如果再判决搬家公司赔偿,则赵某会获得双份赔偿。
但这样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与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不相同,在刑事案件中责令被告人退赔赃款,并不代表被害人不能再向被告人以外的主体主张赔偿。
具体到这个案件里,甘某的损失是发生在搬家公司给他搬家过程中,康某的盗窃行为也利用了其搬家的便利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康某在履行搬家公司的工作任务过程中,实施掉包行为,给甘某造成了损失,应当由搬家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在康某的刑事案件中,因为搬家公司并非被告人,法院也不可能判决搬家公司承担责任。
而且,法院在判决康某退赔后,没有查找到康某的可供执行财产,甘某的损失没有获得赔偿,仍然存在。
在此情况下,甘某有权依法要求搬家公司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赔偿其损失。
当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实际情况,避免出现甘某获得双份赔偿问题。而搬家公司在赔偿之后,由于康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故意行为,所以搬家公司还可以向康某进行追偿。
二、老板赵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公司作为法人,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公司之所以称为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指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公司如果无力承担债务,就通过破产清算来解决,股东在出资到位的情况下,不需要再以个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赵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原则上也是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但是,这个案件的特殊在于,这家搬家公司是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这家搬家公司只有赵某一个股东,什么事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这种情况下,由于缺乏股东之间的相互监督,很容易出现公司的财产和股东的财产混在一块,可能会出现股东把公司的全部收益拿走的情况。这样的话,如果还是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则显然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这个案件里,赵某恰恰无法证明这一点,所以也需要对甘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搬家公司、赵某连带赔偿甘某损失338172元。
你对这个结果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本案例来源于北京三中院,分析部分系个人意见,非判决原文。图片为资料图)
事发前,男子甘某准备搬家,打电话联系了搬家公司的老板赵某。赵某安排员工康某去看了情况。
之后,甘某与赵某商量好,搬家费15000元。结果在搬的过程中,甘某发现搬到地方的物品中,有3箱茅台酒的年份有问题,不是他的酒。
甘某联系赵某以后,赵某将当天去搬家的工作人员全部叫到办公室里,询问情况,并要求所有人必须把当天搬的酒原封不动给甘某送过去。康某当场表示,由他负责去找。
赵某随后赶到甘某处,过了一会儿,康某拉过去9箱茅台酒。甘某打开检查以后,发现并不是自己的酒,于是报警。
警方侦查后发现,是康某将甘某的茅台酒掉包了,但是只找到18箱假茅台,却没找到被掉包的真茅台酒。经鉴定,甘某的9箱茅台价值338172元。
后,法院判决康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6万元,在案的18箱假茅台酒予以没收,同时责令康某退赔338172元。
但在对康某执行退赔时,法院未能执行到财产。
甘某随即将搬家公司和赵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一、搬家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案件里,法院认为搬家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已经责令康某退赔了,如果再判决搬家公司赔偿,则赵某会获得双份赔偿。
但这样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与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不相同,在刑事案件中责令被告人退赔赃款,并不代表被害人不能再向被告人以外的主体主张赔偿。
具体到这个案件里,甘某的损失是发生在搬家公司给他搬家过程中,康某的盗窃行为也利用了其搬家的便利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康某在履行搬家公司的工作任务过程中,实施掉包行为,给甘某造成了损失,应当由搬家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在康某的刑事案件中,因为搬家公司并非被告人,法院也不可能判决搬家公司承担责任。
而且,法院在判决康某退赔后,没有查找到康某的可供执行财产,甘某的损失没有获得赔偿,仍然存在。
在此情况下,甘某有权依法要求搬家公司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赔偿其损失。
当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实际情况,避免出现甘某获得双份赔偿问题。而搬家公司在赔偿之后,由于康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故意行为,所以搬家公司还可以向康某进行追偿。
二、老板赵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公司作为法人,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公司之所以称为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指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公司如果无力承担债务,就通过破产清算来解决,股东在出资到位的情况下,不需要再以个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赵某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股东,原则上也是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但是,这个案件的特殊在于,这家搬家公司是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这家搬家公司只有赵某一个股东,什么事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这种情况下,由于缺乏股东之间的相互监督,很容易出现公司的财产和股东的财产混在一块,可能会出现股东把公司的全部收益拿走的情况。这样的话,如果还是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则显然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因此,《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这个案件里,赵某恰恰无法证明这一点,所以也需要对甘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搬家公司、赵某连带赔偿甘某损失3381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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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钱都没了!”程大姐摆地摊四年赚了160000元都存在银行。有天,程大姐去银行取钱,结果把她吓懵,账户只剩1000多元,其他却不翼而飞。其要求银行彻查,银行给出转账记录让陈大姐崩溃痛哭,谁成想,猫腻竟是自己家。
程大姐平时靠摆地摊挣钱养家,辛辛苦苦摆摊四年,好不容易攒了16万的血汗钱,怕自己保管不当,都存在银行,一直也没去取过钱,更别说查询余额了。
有天,程大姐心血来潮想去取点钱用,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银行账户竟然只剩下1000多元,程大姐还以为自己看错了,自己的全部积蓄都在这张卡上,足足有16万,怎么就凭空消失了呢?
随即,程大姐找来银行工作人员为其彻查,银行方面调出一份详细的转账清单,程大姐瞬间嚎啕大哭,16万元的血汗钱竟然一 夜之间都被转账消失了。清单上多达几十笔的转账记录,每笔转账金额不等,有几百的,也有几千的,程大姐越看血压越是飙升。
可针对这些转账记录,程大姐竟一无所知,难不成是银行方面吞了她这笔钱?经过银行方面工作人员的调查才发现这笔钱全部用来游戏充值了。
这下程大姐恍然大悟,愤怒值达到顶点。程大姐家里刚好有个网瘾少年,特别喜欢玩游戏。
随即程大姐回到了家里,开始质问儿子,刚开始其儿子还在装无辜,表示对这件事并不知情。程大姐一直跟儿子讲道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终于儿子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程大姐儿子迷上了一款网络游戏,看着游戏里琳瑯满目的皮肤装备,他兴致勃勃,点开了游戏抽 奖的页面,谁知,越陷越深,各种皮肤装备都好像在跟他招手,着魔般短短一个晚上,瞒着父母偷偷充值16万多的游戏皮肤。
如果不是程大姐需用钱,到银行取款,可能这个事情都不会那么快被发现。
儿子表示刚开始以为这个皮肤只需要充值1~2万元就能抽到,可连续充值了5~6万元,想要的游戏皮肤却没有抽到,不知不觉就花光了妈妈卡上的钱。
而自己也是偶然的机会拿到妈妈 的手机,知道银行 卡 号和身份 证号码,悄悄地进行游戏账户绑定,并且屏 蔽了消费短 信,所以程大姐才没有收到转账短 信通知。
看着眼前的转账记录单,程大姐感觉天都要塌了。气不打一处来,但是对着儿子,却下不了狠手,打不得骂不得。
就算打骂,钱也要不回来,程大姐心里很崩溃,家里开销、车贷、房贷,摆地摊也需要用到钱,好不容易积攒出来的存款,一切又得重新开始。
随后,儿子向程大姐道歉,看着儿子,程大姐久久说不出话来,眼泪却不停地流,16万元已经打了水漂,但儿子已经认识到了错误,程大姐希望通过这次经历能够让儿子成长起来。
抱着侥幸的心理,程大姐拨通了游戏公司的客服电话,想尝试着把这笔钱追回来一些。电话拨通后,程大姐先是向客服说明了整件事的经过,表示16万元都充值在游戏里,家里瞬间没了所有积蓄,生活难以维持。
而且儿子还是一个未成年人,对于金 钱的概念还很模糊,不知道赚钱的辛苦。希望游戏公司能够体谅,就算退少部分钱也好。
游戏公司客服听完程大姐的事情原委后,先表示该游戏公司规定不能退款的,但程大姐家的情况她会向公司领导汇报,等处理结果出来了会联系程大姐。
程大姐也只能等待客服的回复。
经过了这件事情,程大姐儿子一 夜之间长大了,答应父母不再玩网络游戏,但程大姐平时忙于工作,决定把儿子送到戒网瘾的学校。
那么孩子偷偷给游戏充钱,可以追回吗?如何追回?
孩子打游戏充值的钱,可以追回。若要追回则需要拿出两个证明,如下:
(1)因为孩子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要证明孩子在玩游戏充钱的时候,不在场。
(2)要证明,充值都是由未成年人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 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 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周岁以下,法律规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可以要求退回充值金额;8到16周岁,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充值数额比较大可以追回,如果孩子是成年人,用自己的钱充值游戏,则无法退还。
所以,程大姐的儿子是未成年人,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充值数额比较大可以追回。
游戏充值影响正常生活,影响心理健康,也会浪费钱财。希望父母平时要多多关心孩子的成长。赚钱养家的同时,也要多和孩子沟通,蕞好的教育是陪伴。
对此,你觉得程大姐能追回孩子游戏充值的16万多吗?欢迎留言讨论。#社会#
程大姐平时靠摆地摊挣钱养家,辛辛苦苦摆摊四年,好不容易攒了16万的血汗钱,怕自己保管不当,都存在银行,一直也没去取过钱,更别说查询余额了。
有天,程大姐心血来潮想去取点钱用,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银行账户竟然只剩下1000多元,程大姐还以为自己看错了,自己的全部积蓄都在这张卡上,足足有16万,怎么就凭空消失了呢?
随即,程大姐找来银行工作人员为其彻查,银行方面调出一份详细的转账清单,程大姐瞬间嚎啕大哭,16万元的血汗钱竟然一 夜之间都被转账消失了。清单上多达几十笔的转账记录,每笔转账金额不等,有几百的,也有几千的,程大姐越看血压越是飙升。
可针对这些转账记录,程大姐竟一无所知,难不成是银行方面吞了她这笔钱?经过银行方面工作人员的调查才发现这笔钱全部用来游戏充值了。
这下程大姐恍然大悟,愤怒值达到顶点。程大姐家里刚好有个网瘾少年,特别喜欢玩游戏。
随即程大姐回到了家里,开始质问儿子,刚开始其儿子还在装无辜,表示对这件事并不知情。程大姐一直跟儿子讲道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终于儿子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程大姐儿子迷上了一款网络游戏,看着游戏里琳瑯满目的皮肤装备,他兴致勃勃,点开了游戏抽 奖的页面,谁知,越陷越深,各种皮肤装备都好像在跟他招手,着魔般短短一个晚上,瞒着父母偷偷充值16万多的游戏皮肤。
如果不是程大姐需用钱,到银行取款,可能这个事情都不会那么快被发现。
儿子表示刚开始以为这个皮肤只需要充值1~2万元就能抽到,可连续充值了5~6万元,想要的游戏皮肤却没有抽到,不知不觉就花光了妈妈卡上的钱。
而自己也是偶然的机会拿到妈妈 的手机,知道银行 卡 号和身份 证号码,悄悄地进行游戏账户绑定,并且屏 蔽了消费短 信,所以程大姐才没有收到转账短 信通知。
看着眼前的转账记录单,程大姐感觉天都要塌了。气不打一处来,但是对着儿子,却下不了狠手,打不得骂不得。
就算打骂,钱也要不回来,程大姐心里很崩溃,家里开销、车贷、房贷,摆地摊也需要用到钱,好不容易积攒出来的存款,一切又得重新开始。
随后,儿子向程大姐道歉,看着儿子,程大姐久久说不出话来,眼泪却不停地流,16万元已经打了水漂,但儿子已经认识到了错误,程大姐希望通过这次经历能够让儿子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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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儿子还是一个未成年人,对于金 钱的概念还很模糊,不知道赚钱的辛苦。希望游戏公司能够体谅,就算退少部分钱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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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大姐也只能等待客服的回复。
经过了这件事情,程大姐儿子一 夜之间长大了,答应父母不再玩网络游戏,但程大姐平时忙于工作,决定把儿子送到戒网瘾的学校。
那么孩子偷偷给游戏充钱,可以追回吗?如何追回?
孩子打游戏充值的钱,可以追回。若要追回则需要拿出两个证明,如下:
(1)因为孩子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要证明孩子在玩游戏充钱的时候,不在场。
(2)要证明,充值都是由未成年人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 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 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周岁以下,法律规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可以要求退回充值金额;8到16周岁,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充值数额比较大可以追回,如果孩子是成年人,用自己的钱充值游戏,则无法退还。
所以,程大姐的儿子是未成年人,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充值数额比较大可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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