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立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制度# 明确22个方面70个事项内容】记者11日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印发《关于建立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大对住宅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通知》指出,西安市将以文明城市和法治政府创建为抓手,建立城市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居民、企业、政府作用,厘清住宅小区所在地各级政府(管委会)、各管理单位、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提高城市居民文明程度,共同建造和谐美丽家园。
依法编制《西安市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据此实施管理。健全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明晰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层级和设定依据等基本要素,提高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清单》中明确了对住宅小区内违规饲养动物行为、违反消防安全、违反公共安全、经营者价格行为、餐饮经营者无证经营、违反电梯安全运行行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管等22个方面70个事项的市级主管部门、实施层级和设定依据等内容。详细《清单》内容可在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通知》指出,清单所列违法事项仅涉及单一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执法;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由区县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牵头,依照“谁执法更有利更有效”原则,确定其中一个部门为执法主体,其他执法部门配合联合执法。
住建部门应参照“双随机、一公开”做法,积极推进住宅小区联合执法工作,减轻执法扰民。违法事项需经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先期进行违法违规认定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检验、检测、认定等执法前期支撑工作,并将违法违规认定资料及时提供给执法主体。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投诉举报,有关单位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西安报业)
《通知》指出,西安市将以文明城市和法治政府创建为抓手,建立城市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居民、企业、政府作用,厘清住宅小区所在地各级政府(管委会)、各管理单位、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提高城市居民文明程度,共同建造和谐美丽家园。
依法编制《西安市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据此实施管理。健全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明晰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层级和设定依据等基本要素,提高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清单》中明确了对住宅小区内违规饲养动物行为、违反消防安全、违反公共安全、经营者价格行为、餐饮经营者无证经营、违反电梯安全运行行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管等22个方面70个事项的市级主管部门、实施层级和设定依据等内容。详细《清单》内容可在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通知》指出,清单所列违法事项仅涉及单一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执法;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由区县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牵头,依照“谁执法更有利更有效”原则,确定其中一个部门为执法主体,其他执法部门配合联合执法。
住建部门应参照“双随机、一公开”做法,积极推进住宅小区联合执法工作,减轻执法扰民。违法事项需经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先期进行违法违规认定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检验、检测、认定等执法前期支撑工作,并将违法违规认定资料及时提供给执法主体。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投诉举报,有关单位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西安报业)
#重庆疫情防控# 【巴南区关于切实加强社会面管控 全力打好疫情歼灭战的通告(2022年第141号)】巴南发布 2022-11-12 09:32
重庆市巴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社会面管控全力打好疫情歼灭战的通告
(2022年第141号)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全力打好中心城区疫情歼灭战,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面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内住宅小区居民除核酸检测、就医、参与民生保供和防疫、救援等情况外,原则上不出户、不上街,每户每两天指定1名家庭成员外出1次采购生活必需品。加强小区管理,住宅小区原则上只保留1个车行口、1个人行口;散居楼栋经物理隔离后保留1个车行口、1个人行口。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公安干警等,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出行。外来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小区,进入小区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落实测温、扫码查验。其他区县人员暂不进入本辖区内。
二、区域内除保障路网畅通、保障物资供应、保障民生需求(“三保”)外的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经营,各餐饮单位暂停堂食。重点制造生产企业,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可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员工点对点上下班的前提下正常生产经营、建设施工。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承担防疫任务、保障基本运转的外,实行居家线上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线下办公人员严格实行“两点一线”。行政审批单位提供线上审批服务。
四、KTV、舞厅、网吧、酒吧、影剧院、剧本娱乐、足浴店、洗浴店、美容院、茶楼、棋牌室、溜冰场、游泳馆、健身、康复等场所暂停营业。监所、养老机构和儿童服务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等活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暂停服务。救助机构实行分区域封闭管理,建立中转隔离区。殡葬机构除遗体火化外,暂停治丧、安葬、餐饮等服务。景区、景点暂停接待游客。
五、区域内大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等暂停线下教学。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六、区域内暂停文艺演出、展会促销、坝坝舞等聚集性活动,各类会议、论坛通过线上方式举行。暂停各类宗教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停办、聚会不办。
七、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2日6时起实施,暂定3天,区域内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动态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八、单独划定的高低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按照有关风险区(临时管控区)管理规范单独执行,解除后继续按照本通告有效期内的措施要求执行。
上述措施由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街监督落实,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积极配合,让我们携手并肩、汇聚抗疫的强大合力,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
未尽事宜,以巴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巴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1月12日https://t.cn/A6odKsWP
重庆市巴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社会面管控全力打好疫情歼灭战的通告
(2022年第141号)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全力打好中心城区疫情歼灭战,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面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内住宅小区居民除核酸检测、就医、参与民生保供和防疫、救援等情况外,原则上不出户、不上街,每户每两天指定1名家庭成员外出1次采购生活必需品。加强小区管理,住宅小区原则上只保留1个车行口、1个人行口;散居楼栋经物理隔离后保留1个车行口、1个人行口。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公安干警等,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出行。外来人员非必要不进入小区,进入小区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落实测温、扫码查验。其他区县人员暂不进入本辖区内。
二、区域内除保障路网畅通、保障物资供应、保障民生需求(“三保”)外的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经营,各餐饮单位暂停堂食。重点制造生产企业,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可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员工点对点上下班的前提下正常生产经营、建设施工。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承担防疫任务、保障基本运转的外,实行居家线上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线下办公人员严格实行“两点一线”。行政审批单位提供线上审批服务。
四、KTV、舞厅、网吧、酒吧、影剧院、剧本娱乐、足浴店、洗浴店、美容院、茶楼、棋牌室、溜冰场、游泳馆、健身、康复等场所暂停营业。监所、养老机构和儿童服务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来访等活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暂停服务。救助机构实行分区域封闭管理,建立中转隔离区。殡葬机构除遗体火化外,暂停治丧、安葬、餐饮等服务。景区、景点暂停接待游客。
五、区域内大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等暂停线下教学。寄宿制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六、区域内暂停文艺演出、展会促销、坝坝舞等聚集性活动,各类会议、论坛通过线上方式举行。暂停各类宗教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停办、聚会不办。
七、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2日6时起实施,暂定3天,区域内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动态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八、单独划定的高低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按照有关风险区(临时管控区)管理规范单独执行,解除后继续按照本通告有效期内的措施要求执行。
上述措施由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街监督落实,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积极配合,让我们携手并肩、汇聚抗疫的强大合力,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
未尽事宜,以巴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巴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1月12日https://t.cn/A6odKsWP
湘东区关于疫情管控期间医疗服务事项的通告#共克时艰#
为进一步满足我区疫情管控期间群众就医需求,现就有关医疗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慢性病患者:由各乡镇(街)安排工作人员收集村(社区)患者所需药品信息,汇总后提前联系区医院、区中医院、赣西医院进行集中购买,购买后再分发给相关患者。
二、普通病情及常见病患者:先咨询村(社区)卫生室评估病情后,轻症患者由村(社区)卫生室或当地药房配送药品治疗;药品不足时,参照慢性病患者购药程序,由各村(社区)卫生室申报所需药品至所在乡镇(街)安排的工作人员处汇总后集中组织购买。
三、急危重症(外伤、卒中、胸痛、呼吸衰竭等)就医群众可选择区医院(急救电话:3444120)、赣西医院(急救电话:3497120/3445120);孕产妇、儿童患者可选择区妇保院(急救电话:3440201);一般性急救患者可选择区中医院(急救电话:3434120)。
四、血液透析患者需提前联系区医院陆主任(电话:13807991502)、赣西医院杜主任(电话:18907996137),携带区级以上疾病诊断证明书或乡镇卫生院开具的证明,凭连续三天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联系村(社区)安排车辆提前一天点对点到达医院。
五、中高风险区和密接、次密接患者,有入院就诊需求的,拨打120急救电话转运到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红黄码医院)就诊。
六、倡导非急危重症患者优先通过健康咨询服务电话等方式,进行线上远程就诊,尽量减少非必要外出就医,避免交叉感染。
湘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供稿:湘东区卫健委
为进一步满足我区疫情管控期间群众就医需求,现就有关医疗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慢性病患者:由各乡镇(街)安排工作人员收集村(社区)患者所需药品信息,汇总后提前联系区医院、区中医院、赣西医院进行集中购买,购买后再分发给相关患者。
二、普通病情及常见病患者:先咨询村(社区)卫生室评估病情后,轻症患者由村(社区)卫生室或当地药房配送药品治疗;药品不足时,参照慢性病患者购药程序,由各村(社区)卫生室申报所需药品至所在乡镇(街)安排的工作人员处汇总后集中组织购买。
三、急危重症(外伤、卒中、胸痛、呼吸衰竭等)就医群众可选择区医院(急救电话:3444120)、赣西医院(急救电话:3497120/3445120);孕产妇、儿童患者可选择区妇保院(急救电话:3440201);一般性急救患者可选择区中医院(急救电话:3434120)。
四、血液透析患者需提前联系区医院陆主任(电话:13807991502)、赣西医院杜主任(电话:18907996137),携带区级以上疾病诊断证明书或乡镇卫生院开具的证明,凭连续三天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联系村(社区)安排车辆提前一天点对点到达医院。
五、中高风险区和密接、次密接患者,有入院就诊需求的,拨打120急救电话转运到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红黄码医院)就诊。
六、倡导非急危重症患者优先通过健康咨询服务电话等方式,进行线上远程就诊,尽量减少非必要外出就医,避免交叉感染。
湘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供稿:湘东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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