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政身边事# 【早“参”民政20期:养老政策哪家强?各地纷纷出实招】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民政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推动完善高品质生活标准。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化纳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宣贯和监督检查,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价制度。〔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婴幼儿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标准研制,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健康标准化水平。
《“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印发
近日,贵州省政府印发《“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增强发展要素支撑等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相协调、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
《规划》提出,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优化医疗保障政策,拓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服务。织密兜底性养老服务网络,打造县级标准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逐步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关爱制度。在增强发展要素支撑方面,完善用地用房支持政策,强化财政税收支持政策,加强老龄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化支撑。
《规划》还对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评估考核、积极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石家庄市出台文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近日,石家庄市民政局会同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总工会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素质的意见》,从供给渠道、培训机制、激励机制、褒奖机制和监管机制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该《意见》明确,积极引导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的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鼓励市属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类专业。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依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在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服务机构自主开展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每年组织一次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授予“技术能手”,获得第一名的授予“石家庄市五一劳动奖章”。提高取得技师和高、中、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一线在岗养老护理员的补贴标准,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库。建立养老机构评选“金牌护理员”制度,每年选树一批“最美院长”“最美护理员”,每两年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中选树养老服务“形象大使”。定期开展老年人或家属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满意度测评,加大对违规违纪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约束力度。
北京发布27条措施,养老机构、养老驿站给予最高6个月运营补贴
近日,北京市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助企纾困促进消费加快恢复的具体措施》。《具体措施》包括7方面27条,文件全文在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挂出。聚焦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开展纾困帮扶,养老机构、养老驿站给予最高6个月运营补贴。对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加大帮扶力度。除了对符合条件的传统零售、商业等企业给予奖补帮扶外,进一步扩大了帮扶对象范围,对经民政部门备案且按照防疫规定实施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养老驿站给予最高6个月运营补贴,对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减半收取2022年机构管理发展资金或租金,对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年内继续在京举办的展会项目给予一定比例防疫和场租补助。同时针对增长迅速的康养需求,积极推动养老助餐服务,加快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今年优先完成2000户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大力推广“北京普惠健康保”,力争实现年内500万人投保。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民政部等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推动完善高品质生活标准。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化纳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宣贯和监督检查,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价制度。〔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婴幼儿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标准研制,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健康标准化水平。
《“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印发
近日,贵州省政府印发《“十四五”贵州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增强发展要素支撑等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相协调、统筹兼顾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
《规划》提出,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优化医疗保障政策,拓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服务。织密兜底性养老服务网络,打造县级标准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乡镇层面标准化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农村互助幸福院,逐步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关爱制度。在增强发展要素支撑方面,完善用地用房支持政策,强化财政税收支持政策,加强老龄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化支撑。
《规划》还对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评估考核、积极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石家庄市出台文件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近日,石家庄市民政局会同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总工会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素质的意见》,从供给渠道、培训机制、激励机制、褒奖机制和监管机制五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该《意见》明确,积极引导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的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鼓励市属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类专业。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依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在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服务机构自主开展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每年组织一次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授予“技术能手”,获得第一名的授予“石家庄市五一劳动奖章”。提高取得技师和高、中、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一线在岗养老护理员的补贴标准,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库。建立养老机构评选“金牌护理员”制度,每年选树一批“最美院长”“最美护理员”,每两年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中选树养老服务“形象大使”。定期开展老年人或家属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满意度测评,加大对违规违纪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约束力度。
北京发布27条措施,养老机构、养老驿站给予最高6个月运营补贴
近日,北京市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助企纾困促进消费加快恢复的具体措施》。《具体措施》包括7方面27条,文件全文在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挂出。聚焦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开展纾困帮扶,养老机构、养老驿站给予最高6个月运营补贴。对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加大帮扶力度。除了对符合条件的传统零售、商业等企业给予奖补帮扶外,进一步扩大了帮扶对象范围,对经民政部门备案且按照防疫规定实施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养老驿站给予最高6个月运营补贴,对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减半收取2022年机构管理发展资金或租金,对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年内继续在京举办的展会项目给予一定比例防疫和场租补助。同时针对增长迅速的康养需求,积极推动养老助餐服务,加快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今年优先完成2000户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大力推广“北京普惠健康保”,力争实现年内500万人投保。
【汉中生二孩补贴2千三孩补贴1万】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陕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精神,6月1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汉中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方案》(汉发〔2022〕1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有六个部分27项内容:一是积极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包括:深刻认识人口形势、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取消相关生育制约措施、推进人口服务管理改革、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二是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包括:保障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健康、综合防治出生缺陷、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做好儿童医疗保健工作。三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包括: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加大监管力度。四是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措施。包括: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加大税收与住房等生育支持政策力度、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大力推进“双减”工作。五是做好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包括: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帮扶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关怀工作机制。六是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抓好工作落实等内容。
二、我市优化生育政策的具体措施
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了十一条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举措:
一是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夫妻双方以及生育子女的户籍均在我市,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和第三个子女的家庭,由子女户籍所在地县区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和1万元。第二胎、第三胎为多胎生育的,按照存活子女人数发放。
二是加强基层机构和人员。县区卫健部门要设置1个股(室)、配备2-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人口服务工作;镇(办)要明确负责人口服务工作的机构,根据人口规模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村(居)要确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人口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妇幼服务能力建设。加大综合医院妇产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扩充产科、儿科床位,配齐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急需救治设备,补齐生育服务短板。市本级和每个县区必须建立1所标准化的公立妇幼保健机构,每个县区至少建立1个危重孕产妇和1个新生儿救治中心。
四是建设公办托育机构。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平川县区至少建设2所公办托育机构,山区县至少建设1所公办托育机构,执行普惠化收费标准。
五是发放托育机构补助。市、县级财政部门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对具有示范作用的托育机构给予扶持,每个县区扶持1个公办托育机构和1个社会力量举办的托育机构,每个托育机构一次性发放5万元补助。
六是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在鼓励支持有条件幼儿园开设婴幼儿托管班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七是增加产假和育儿假时长。突出生育三孩保障机制,市域内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在《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的基础上累加奖励假30天,并累加其配偶护理假10天。实行0一3岁父母育儿假制度,市域内按政策生育三周岁以下子女的父母,在《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年累加奖励假10天。
八是住房生育支持政策。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多个未成年子女家庭优先发放公共租赁补贴。在实物配租公租房时,有多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优先选择户型。
九是加强幼儿园建设。公办幼儿园资源不足的城镇地区尤其是中心城区,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新增一批公办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县区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农村地区每个镇至少建好1所公办幼儿园。
十是增加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时长。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制度,市域内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在《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年累加陪护假10天照顾父母。
十一是加大“暖心家园”建设。计生特殊家庭较多的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勉县至少建设2所以上“暖心家园”,其他县区至少建设1所“暖心家园”。https://t.cn/A6aUb02X
一、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有六个部分27项内容:一是积极稳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包括:深刻认识人口形势、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取消相关生育制约措施、推进人口服务管理改革、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二是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包括:保障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健康、综合防治出生缺陷、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做好儿童医疗保健工作。三是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包括: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加大监管力度。四是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政策措施。包括: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加大税收与住房等生育支持政策力度、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大力推进“双减”工作。五是做好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包括: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帮扶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关怀工作机制。六是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抓好工作落实等内容。
二、我市优化生育政策的具体措施
结合实际,我市制定了十一条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举措:
一是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夫妻双方以及生育子女的户籍均在我市,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和第三个子女的家庭,由子女户籍所在地县区分别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和1万元。第二胎、第三胎为多胎生育的,按照存活子女人数发放。
二是加强基层机构和人员。县区卫健部门要设置1个股(室)、配备2-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人口服务工作;镇(办)要明确负责人口服务工作的机构,根据人口规模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村(居)要确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人口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妇幼服务能力建设。加大综合医院妇产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扩充产科、儿科床位,配齐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急需救治设备,补齐生育服务短板。市本级和每个县区必须建立1所标准化的公立妇幼保健机构,每个县区至少建立1个危重孕产妇和1个新生儿救治中心。
四是建设公办托育机构。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平川县区至少建设2所公办托育机构,山区县至少建设1所公办托育机构,执行普惠化收费标准。
五是发放托育机构补助。市、县级财政部门按照以奖代补方式,对具有示范作用的托育机构给予扶持,每个县区扶持1个公办托育机构和1个社会力量举办的托育机构,每个托育机构一次性发放5万元补助。
六是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在鼓励支持有条件幼儿园开设婴幼儿托管班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办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七是增加产假和育儿假时长。突出生育三孩保障机制,市域内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在《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的基础上累加奖励假30天,并累加其配偶护理假10天。实行0一3岁父母育儿假制度,市域内按政策生育三周岁以下子女的父母,在《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年累加奖励假10天。
八是住房生育支持政策。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多个未成年子女家庭优先发放公共租赁补贴。在实物配租公租房时,有多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优先选择户型。
九是加强幼儿园建设。公办幼儿园资源不足的城镇地区尤其是中心城区,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新增一批公办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县区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农村地区每个镇至少建好1所公办幼儿园。
十是增加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时长。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制度,市域内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在《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年累加陪护假10天照顾父母。
十一是加大“暖心家园”建设。计生特殊家庭较多的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勉县至少建设2所以上“暖心家园”,其他县区至少建设1所“暖心家园”。https://t.cn/A6aUb02X
【浙江7部门联合推出20项举措 加强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稳进提质】浙江省科技厅等7部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重点在财税支持、金融支持、改革稳企、扩投资等方面,针对性提出20项举措。据悉,财税支持措施包括,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力度,扩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受惠面,用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推进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快达快享,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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