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啊,你应该看得到的,我也不知道你的微博,不然私发给你。我还是把微信好友删了,谢谢你的喜欢,我一直觉得被人喜欢确实值得珍惜,而且还是在我什么都没有付出过的时候,都能喜欢我这么久,但是以前你和我说的时候,我太想坚定信念去和好了,没想太多,可能那个时候拒绝你说的话没过大脑,有些过分,应该还是要委婉一点,我和你道歉。但是就算不和好我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开始一段恋爱,那段感情对我个人来说确实宝贵。才分开一年多对我来说还是太短了。其实我就自私的一个人,因为如果我不那样直接的拒绝你,以我的感情观,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而且我只希望我喜欢的人喜欢我。你和我说这些,我能感觉到你真的是认可我的感情观,也让我知道我一定要把它坚持下去,它是正常观念,做一个专一的人没有错。现在你也有了男朋友,你现在还在和我说这些,我感觉不太舒服。我自私点,希望你别想起我了,因为换位思考,我也不想我女朋友心里面有其他男的,我不想当这种别人心里面的人,我只想我的另一半喜欢我就好了,你和我说这些话我都截图留下了,因为确实还是让我感觉被肯定的,不过运气好的话可能过不久我也就能开开心心的把它删了。运气不好也就运气不好了。自作多情一句,忘记我就好了,看见了你就点个赞我也把这条删了。就发了向你表达一下感谢,没有别的意思。最后还是谢谢你的喜欢,也希望你以后顺利,和你男朋友共白头。[嘻嘻]
#玲娜贝儿嘴歪眼斜迪士尼不给换# 经营者限制消费者换货的次数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和许多玲娜贝儿粉一样,连续60多天以来,周女士每天早上定好闹钟准时参加抢购,终于抢到心心念念的玲娜贝儿玩偶。但收到玩偶后发生的产品售后纠纷让周女士感到不值。
周女士在10月10号第一次收到玩偶时发现做工有问题,遂和迪士尼商家提出更换,对方也同意换货。没过多久,周女士再一次收到有做工和质量问题的玩偶,于是再一次提出更换,却遭到售后拒绝,“只能换一次,无法更换第二次”,只能“退货退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周女士在购买玲娜贝儿玩偶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微博公开课##来亿点知识#
周女士第一次收到的玩偶口眼歪斜,而换货后的玩偶下巴开线,依然存在明显的做工和质量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经营者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周女士作为消费者自然有权利选择继续更换,【不受次数的限制】,直到商家交付质量合格的商品,且经营者不能够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消费者要求换货的权利。
本案中,周女士第二次申请换货时,商家“只能换一次”以及“退货退款”的说辞属于阻碍消费者行使退换货权利的行为,明显违法。
而根据周女士反映,商家给平台的说辞是“商品库存不足”,所以无法换货。但实际上,商家依然在进行正常销售。
这说明经营者在变相地拒绝周女士换货,这种行为依然违反了前述规定,侵害了周女士的合法权益。
王律师提示,玲娜贝儿受到粉丝的喜爱是经营者的机遇,应该好好珍惜,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与商品是经营者的本份,也是底线,切不可恃宠而骄,伤了粉丝们的心啊。
和许多玲娜贝儿粉一样,连续60多天以来,周女士每天早上定好闹钟准时参加抢购,终于抢到心心念念的玲娜贝儿玩偶。但收到玩偶后发生的产品售后纠纷让周女士感到不值。
周女士在10月10号第一次收到玩偶时发现做工有问题,遂和迪士尼商家提出更换,对方也同意换货。没过多久,周女士再一次收到有做工和质量问题的玩偶,于是再一次提出更换,却遭到售后拒绝,“只能换一次,无法更换第二次”,只能“退货退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周女士在购买玲娜贝儿玩偶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微博公开课##来亿点知识#
周女士第一次收到的玩偶口眼歪斜,而换货后的玩偶下巴开线,依然存在明显的做工和质量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经营者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周女士作为消费者自然有权利选择继续更换,【不受次数的限制】,直到商家交付质量合格的商品,且经营者不能够限制或者变相限制消费者要求换货的权利。
本案中,周女士第二次申请换货时,商家“只能换一次”以及“退货退款”的说辞属于阻碍消费者行使退换货权利的行为,明显违法。
而根据周女士反映,商家给平台的说辞是“商品库存不足”,所以无法换货。但实际上,商家依然在进行正常销售。
这说明经营者在变相地拒绝周女士换货,这种行为依然违反了前述规定,侵害了周女士的合法权益。
王律师提示,玲娜贝儿受到粉丝的喜爱是经营者的机遇,应该好好珍惜,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与商品是经营者的本份,也是底线,切不可恃宠而骄,伤了粉丝们的心啊。
“被闺蜜摆了一道!”近日,浙江,一女子在其好闺蜜的劝说下,毅然决然地和丈夫离了婚。可万万没想到,女子离婚后没过多久,她的好闺蜜竟和前夫去领了证。闺蜜的行为让她气愤不已,一直无法释怀。
据了解,在结婚前,女子和她的丈夫是一对恩爱的小情侣,而且丈夫一直都很包容她。可是在结婚后,女子却发现已经没了恋爱时的那种甜蜜,生活逐渐被柴米油盐给占据了,朝夕相处的二人也渐渐有了摩擦。
每次吵完架,女子就找来好闺蜜诉苦,而作为闺蜜当然是向着女子的,所以一直表现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甚至还当着女子的面,责怪女子的丈夫不懂女人心。
不仅如此,女子的闺蜜还多次在女子面前,拿别人的好丈夫来和女子的丈夫进行对比,这让女子对丈夫的不满越来越深,也渐渐地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当女子与丈夫再次发生争吵后,女子的闺蜜气愤地劝说道:“你现在还年轻,人也漂亮,没必要作践自己,不能被这么渣的男人给耽搁了。如果是我的话,宁愿净身出户也要离婚。”
经过闺蜜这么怂恿,女子更是觉得这一切都是丈夫的错,自己还年轻,可以找个更好的。于是,女子向丈夫提出了离婚,且为了表示离婚的决心,选择了净身出户。女子的丈夫多次挽留,但女子心意已决。最终,二人离了婚。
离婚后,女子一开始觉得十分轻松,不用再为那些生活琐事而烦恼了。可是每当夜深人静时,女子又觉得十分孤独。女子多次找闺蜜聊天,可她感觉闺蜜的态度变了,没有了以前的亲密。
突然有一天,女子在闺蜜的朋友圈看到了令她震惊的画面。原来,女子的前夫和她的好闺蜜领证了,这让女子整个人犹如晴天霹雳。
女子渐渐地回想起与前夫的点点滴滴,突然觉得自己好傻。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自己却非要斤斤计较。而更傻的是,自己如此相信闺蜜,也是在闺蜜的支持下,才决定离婚的,可没想到最终却成全了闺蜜。
1、很多人都会觉得,在处对象时甜甜蜜蜜的,可为什么结婚后就平淡了呢?其实,平淡才是大多数人真正的生活。
不过,有些人在平淡的生活中,仍保持着初心不变。但有些人随着见识的增长,欲望也在不断增加,比较容易得不到满足。
本次事件中的这名女子,就因为在闺蜜的诱导下,总觉得自己的条件那么好,应该得到更好的,总觉得不能委屈了自己,所以她才渐渐地迷失了自我,把一个好男人拱手让给了闺蜜。
有网友表示,防火防盗防闺蜜,这话一点不假。兄弟都是劝和的,可有些闺蜜却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总想着劝离。
还有网友表示,这闺蜜肯定是早有预谋,不然为啥要怂恿女子净身出户,说不定闺蜜早就和女子的前夫勾结上了。
如果真如网友所说,女子的前夫在婚内就出轨了女子的闺蜜,那从法律上来讲,女子是可以起诉要求前夫赔偿的。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协议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对方有婚内出轨行为,可以在1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
2、如果女子突然反悔,想撤销净身出户的约定,这能成功吗?
根据《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如果女子提出了撤销净身出户的约定,法院应当受理。接下来,法院会审查在协议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
如果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女子的诉讼请求。
本次事件中,净身出户虽然是女子的闺蜜提出并怂恿的,但女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独立思考、判断的能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因此,女子在无证据证明自己是受胁迫的,那么净身出户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女子应当遵守。
3、最后,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既然双方能在茫茫人海中相识并相爱,那就应当且行且珍惜。
至于如何保持婚后生活与恋爱时一样甜蜜,我们认为只要保持住初心即可,要懂得知足常乐,不要被欲望给遮住了双眼。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据了解,在结婚前,女子和她的丈夫是一对恩爱的小情侣,而且丈夫一直都很包容她。可是在结婚后,女子却发现已经没了恋爱时的那种甜蜜,生活逐渐被柴米油盐给占据了,朝夕相处的二人也渐渐有了摩擦。
每次吵完架,女子就找来好闺蜜诉苦,而作为闺蜜当然是向着女子的,所以一直表现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甚至还当着女子的面,责怪女子的丈夫不懂女人心。
不仅如此,女子的闺蜜还多次在女子面前,拿别人的好丈夫来和女子的丈夫进行对比,这让女子对丈夫的不满越来越深,也渐渐地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当女子与丈夫再次发生争吵后,女子的闺蜜气愤地劝说道:“你现在还年轻,人也漂亮,没必要作践自己,不能被这么渣的男人给耽搁了。如果是我的话,宁愿净身出户也要离婚。”
经过闺蜜这么怂恿,女子更是觉得这一切都是丈夫的错,自己还年轻,可以找个更好的。于是,女子向丈夫提出了离婚,且为了表示离婚的决心,选择了净身出户。女子的丈夫多次挽留,但女子心意已决。最终,二人离了婚。
离婚后,女子一开始觉得十分轻松,不用再为那些生活琐事而烦恼了。可是每当夜深人静时,女子又觉得十分孤独。女子多次找闺蜜聊天,可她感觉闺蜜的态度变了,没有了以前的亲密。
突然有一天,女子在闺蜜的朋友圈看到了令她震惊的画面。原来,女子的前夫和她的好闺蜜领证了,这让女子整个人犹如晴天霹雳。
女子渐渐地回想起与前夫的点点滴滴,突然觉得自己好傻。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自己却非要斤斤计较。而更傻的是,自己如此相信闺蜜,也是在闺蜜的支持下,才决定离婚的,可没想到最终却成全了闺蜜。
1、很多人都会觉得,在处对象时甜甜蜜蜜的,可为什么结婚后就平淡了呢?其实,平淡才是大多数人真正的生活。
不过,有些人在平淡的生活中,仍保持着初心不变。但有些人随着见识的增长,欲望也在不断增加,比较容易得不到满足。
本次事件中的这名女子,就因为在闺蜜的诱导下,总觉得自己的条件那么好,应该得到更好的,总觉得不能委屈了自己,所以她才渐渐地迷失了自我,把一个好男人拱手让给了闺蜜。
有网友表示,防火防盗防闺蜜,这话一点不假。兄弟都是劝和的,可有些闺蜜却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总想着劝离。
还有网友表示,这闺蜜肯定是早有预谋,不然为啥要怂恿女子净身出户,说不定闺蜜早就和女子的前夫勾结上了。
如果真如网友所说,女子的前夫在婚内就出轨了女子的闺蜜,那从法律上来讲,女子是可以起诉要求前夫赔偿的。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协议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对方有婚内出轨行为,可以在1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
2、如果女子突然反悔,想撤销净身出户的约定,这能成功吗?
根据《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如果女子提出了撤销净身出户的约定,法院应当受理。接下来,法院会审查在协议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
如果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女子的诉讼请求。
本次事件中,净身出户虽然是女子的闺蜜提出并怂恿的,但女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独立思考、判断的能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因此,女子在无证据证明自己是受胁迫的,那么净身出户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女子应当遵守。
3、最后,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既然双方能在茫茫人海中相识并相爱,那就应当且行且珍惜。
至于如何保持婚后生活与恋爱时一样甜蜜,我们认为只要保持住初心即可,要懂得知足常乐,不要被欲望给遮住了双眼。
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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