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政治哲学教授桑德尔认为,「优绩主义」意味着:人们相信只要自己足够努力,就能获得想要的东西。各种有利的条件,滋养着人们的全能自恋,鼓励着他们去实现任何想做的事,并且去成为完美的自己。
但也正是这种鼓励,让人们产生了一种执念:我永远可以做到更好——更快的效率、更多的钱、更高的成就。
从而导致我们永远看不上现在的自己,永远不满现在的生活。
太优秀的人,不会停下来,不愿停下来,也不敢停下来。
全部都满分,才是自己梦想中的完美样子。
最重要的是,一旦做成一件事情,你就会收到正面的激励,这更加让你无法放松和疏忽,更加不愿停下来。
这种“成功-激励-再成功”的反馈,让人坚信,自己一定会有更完美的未来。
但强烈的正反馈,却有着非常可怕的影响:
为了成为更好的自己,过更好的生活,每天逼迫自己拼命工作。
当一般人在追求成为“优秀的人”时,你在追求变成“更优秀的人”。
但这个“更”字,是没有上限的——这意味着,你不可能真正地感到满足。
相反,你被挟持住了。
正如科恩所言:
当自身能力和外部现实不再约束你的时候,你反而既不安心,又无法放松。
人正是在这种矛盾下,陷入了过度疲劳和倦怠中;又在「优绩主义」的驱使下,停不下来,不断逼迫自己行动起来的。
这类人还有一个特征:
很难静下心来,非常害怕自己没事情干。
——武志红
#小蛇说#
但也正是这种鼓励,让人们产生了一种执念:我永远可以做到更好——更快的效率、更多的钱、更高的成就。
从而导致我们永远看不上现在的自己,永远不满现在的生活。
太优秀的人,不会停下来,不愿停下来,也不敢停下来。
全部都满分,才是自己梦想中的完美样子。
最重要的是,一旦做成一件事情,你就会收到正面的激励,这更加让你无法放松和疏忽,更加不愿停下来。
这种“成功-激励-再成功”的反馈,让人坚信,自己一定会有更完美的未来。
但强烈的正反馈,却有着非常可怕的影响:
为了成为更好的自己,过更好的生活,每天逼迫自己拼命工作。
当一般人在追求成为“优秀的人”时,你在追求变成“更优秀的人”。
但这个“更”字,是没有上限的——这意味着,你不可能真正地感到满足。
相反,你被挟持住了。
正如科恩所言:
当自身能力和外部现实不再约束你的时候,你反而既不安心,又无法放松。
人正是在这种矛盾下,陷入了过度疲劳和倦怠中;又在「优绩主义」的驱使下,停不下来,不断逼迫自己行动起来的。
这类人还有一个特征:
很难静下心来,非常害怕自己没事情干。
——武志红
#小蛇说#
#什么是拼婚?40岁无楼无车无钱无孩离异男,可以去拼婚吗?#
就是男女双方都有结婚的需求,但是都找不到满意的人选,于是在一起凑合过日子。拼婚也要履行登记手续,但更多是搭伙过日子,包括养孩子的各种开销都是AA制。
拼婚和通常理解的婚姻的不同,就是“爱情”的含量不高。为什么呢?因为在今天,无论男女对婚姻都有较高的期待值:
女人希望既要平等,又要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
男人则正相反,希望女人按照平等的原则减少对自己的依赖,同时保留“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在高期待值的作用下,彼此爱慕是很难的事情。但是,大家还想通过婚姻来满足无法自行满足的需求,比如性、合作抚养孩子……于是退而求其次,只要合作而不再强求爱情。
如果你也属于这种情况,当然可以选择拼婚。不过,没孩子倒是你的优势,但没钱、没房、没车,女人和你合作是图什么呢?我能想到的,要么你颜值好、气质佳,女人想让你为她的后代提供优质的基因。但是,那意味着你的作用只限于“配种”,配完就没用了。再说,女人去找二十多岁的小鲜肉不好吗?要么,你能持续为女人提供某种价值,比如超常的性能力。
无论如何,你要知道拼婚也是一种合作关系,需要互利共赢才能成立。你需要搞清楚“我的核心需求是什么?对方能够满足吗?她的核心需求又是什么?我又能够满足吗?”
只有在双方能够互相满足重大需求的前提下,拼婚才能成立。
就是男女双方都有结婚的需求,但是都找不到满意的人选,于是在一起凑合过日子。拼婚也要履行登记手续,但更多是搭伙过日子,包括养孩子的各种开销都是AA制。
拼婚和通常理解的婚姻的不同,就是“爱情”的含量不高。为什么呢?因为在今天,无论男女对婚姻都有较高的期待值:
女人希望既要平等,又要保留“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传统福利,同时把贞操观、三从四德当做封建糟粕统统抛弃;
男人则正相反,希望女人按照平等的原则减少对自己的依赖,同时保留“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在高期待值的作用下,彼此爱慕是很难的事情。但是,大家还想通过婚姻来满足无法自行满足的需求,比如性、合作抚养孩子……于是退而求其次,只要合作而不再强求爱情。
如果你也属于这种情况,当然可以选择拼婚。不过,没孩子倒是你的优势,但没钱、没房、没车,女人和你合作是图什么呢?我能想到的,要么你颜值好、气质佳,女人想让你为她的后代提供优质的基因。但是,那意味着你的作用只限于“配种”,配完就没用了。再说,女人去找二十多岁的小鲜肉不好吗?要么,你能持续为女人提供某种价值,比如超常的性能力。
无论如何,你要知道拼婚也是一种合作关系,需要互利共赢才能成立。你需要搞清楚“我的核心需求是什么?对方能够满足吗?她的核心需求又是什么?我又能够满足吗?”
只有在双方能够互相满足重大需求的前提下,拼婚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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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人们在看到比他们低微的人在追求光荣或快乐方面接近他们或赶上他们时,他们就感觉到那种妒忌。在这种妒忌心理中我们看到比较作用的效果重复了两次。一个人和比他低微的人比较,由这种比较得到一种快乐:当那个比自己低微的人上升起来、因而其劣势减低的时候,于是原来仅仅应该是快乐的减低,这时由于与先前状况重新比较一下,那种快乐的减低就变为真正的痛苦了。
关于由他人优势而发生的那种妒忌,有一点值得提出,就是:产生这种妒忌的不是自己与他人之间的远远不成比例,反而是我们的互相接近。一个普通的士兵对他的将领不如对军曹或班长那样妒忌,一个卓越的作家遭不到一般平庸的小文人的多大妒忌,而却遭到和他地位相近的作家的妒忌。
在考究野心的本性时,我曾经说过,大人物在以自己的状况和他们的奴隶的状况比较时,就对其权威感到双重的快乐;而且这种比较所以有双重影响,一是由于它是自然的,二是由于他的奴隶所提供来的。
心灵很快就看到它的各种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而当对方优势和其他关系结合起来时,心灵就感觉到自己的情况最为不快,力图把那些关系分离,并打破使比较作用成为更加自然而更加有效的那种观念的联系,借此获得安定。当心灵打不破那种结合时,它就感到有消除那种优势的一种较为强烈的欲望。
各个观念必须被某种关系结合起来,使观念之间可以顺利推移,因而也使伴随观念而来的情绪或印象可以顺利推移,并使想象在推进到另一个印象的对象上时仍然保存原来的印象--若不如此,则没有观念可以借比较或借它们个别产生的情感互相影响。这个原则是十分显著的,因为它和我们关于知性和情感两者所作的论述正相类似。假设有两个不被任何一种关系所联系起来的对象呈现于我面前;假设这些对象的每一个都分别地产生一种情感,而且这两种情感本身又是相反的:那么我们根据经验发现,这些对象或观念因为缺乏关系,就阻止了情感的自然反对;思想推移的中断使两种感情互相隔离,因而就阻止了它们的对立。比较作用也是同样情形;从这两种现象我们可以稳确地断言,观念间的关系必然促进印象间的推移,因为单是这种关系的缺乏就足以阻止推移,而把原来会自然地互相影响的东西加以分离。如果因为缺乏一个对象或性质、就使任何通常的或自然的结果不发生时,我们就可以确实地断言,那个对象或性质的存在就有助于那个结果的产生。
即由他人的悲伤感到喜悦,由他人的喜悦感
到悲伤。不过这只是怜悯和恶意两种感情的最初基础。后来又有其他情感混入其中。爱(或柔情)永远和怜悯混杂在一起,恨(或愤怒)永远和恶意混杂在一起。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种混杂初看起来似乎和我的体系抵触。因为怜悯既然是由他人的苦难而发生的一种不快,而恶意是由此而生的一种愉快,那么怜悯自然应该像在其他情形下一样产生一种恨,而恶意就应该产生一种爱。我将以下述的方式力图调和这个矛盾。
在骄傲和谦卑方面,这种情形不能发生;因为它们只是纯粹的感觉,没有任何发生行动的方向或趋势。因此,我们只有在伴有某种欲求或欲望的那一类感情方面,来找寻这种特殊印象关系的例子;例如爱和恨便是这一类感情。
但是怜悯就是希望他人幸福和厌恶他人遭难的心理,而恶意则是相反的欲望。因此,怜悯就与慈善关联,而恶意就与愤怒关联。我们既已发现,慈善借一种自然的和原始的性质与爱发生联系,而愤怒又借同样性质与恨发生联系,所以怜悯和恶意的情感就是借这种连锁而与爱和恨联系起来的。
这个假设是建立在充分的经验上的。一个人不论由于任何动机抱定了一个作出某种行为的决心,那么他就自然而然地想到可以加强那种决心、并使它能够控制和影响心灵的每一个其他的观点或动机。为了使我们坚持任何意图起见,我们就从利益、荣誉、义务等方面找寻种种动机。那么,怜悯与慈善、恶意与愤怒既然是由不同的原则发生的同一类欲望,它们的完全互相混合,以致区别不开,又有什么奇怪呢?至于慈善与爱之间、愤怒与恨之间的联系既然是原始的,第一性的,这种联系是没有什么困难的。
—《人性论》
因此,人们在看到比他们低微的人在追求光荣或快乐方面接近他们或赶上他们时,他们就感觉到那种妒忌。在这种妒忌心理中我们看到比较作用的效果重复了两次。一个人和比他低微的人比较,由这种比较得到一种快乐:当那个比自己低微的人上升起来、因而其劣势减低的时候,于是原来仅仅应该是快乐的减低,这时由于与先前状况重新比较一下,那种快乐的减低就变为真正的痛苦了。
关于由他人优势而发生的那种妒忌,有一点值得提出,就是:产生这种妒忌的不是自己与他人之间的远远不成比例,反而是我们的互相接近。一个普通的士兵对他的将领不如对军曹或班长那样妒忌,一个卓越的作家遭不到一般平庸的小文人的多大妒忌,而却遭到和他地位相近的作家的妒忌。
在考究野心的本性时,我曾经说过,大人物在以自己的状况和他们的奴隶的状况比较时,就对其权威感到双重的快乐;而且这种比较所以有双重影响,一是由于它是自然的,二是由于他的奴隶所提供来的。
心灵很快就看到它的各种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而当对方优势和其他关系结合起来时,心灵就感觉到自己的情况最为不快,力图把那些关系分离,并打破使比较作用成为更加自然而更加有效的那种观念的联系,借此获得安定。当心灵打不破那种结合时,它就感到有消除那种优势的一种较为强烈的欲望。
各个观念必须被某种关系结合起来,使观念之间可以顺利推移,因而也使伴随观念而来的情绪或印象可以顺利推移,并使想象在推进到另一个印象的对象上时仍然保存原来的印象--若不如此,则没有观念可以借比较或借它们个别产生的情感互相影响。这个原则是十分显著的,因为它和我们关于知性和情感两者所作的论述正相类似。假设有两个不被任何一种关系所联系起来的对象呈现于我面前;假设这些对象的每一个都分别地产生一种情感,而且这两种情感本身又是相反的:那么我们根据经验发现,这些对象或观念因为缺乏关系,就阻止了情感的自然反对;思想推移的中断使两种感情互相隔离,因而就阻止了它们的对立。比较作用也是同样情形;从这两种现象我们可以稳确地断言,观念间的关系必然促进印象间的推移,因为单是这种关系的缺乏就足以阻止推移,而把原来会自然地互相影响的东西加以分离。如果因为缺乏一个对象或性质、就使任何通常的或自然的结果不发生时,我们就可以确实地断言,那个对象或性质的存在就有助于那个结果的产生。
即由他人的悲伤感到喜悦,由他人的喜悦感
到悲伤。不过这只是怜悯和恶意两种感情的最初基础。后来又有其他情感混入其中。爱(或柔情)永远和怜悯混杂在一起,恨(或愤怒)永远和恶意混杂在一起。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种混杂初看起来似乎和我的体系抵触。因为怜悯既然是由他人的苦难而发生的一种不快,而恶意是由此而生的一种愉快,那么怜悯自然应该像在其他情形下一样产生一种恨,而恶意就应该产生一种爱。我将以下述的方式力图调和这个矛盾。
在骄傲和谦卑方面,这种情形不能发生;因为它们只是纯粹的感觉,没有任何发生行动的方向或趋势。因此,我们只有在伴有某种欲求或欲望的那一类感情方面,来找寻这种特殊印象关系的例子;例如爱和恨便是这一类感情。
但是怜悯就是希望他人幸福和厌恶他人遭难的心理,而恶意则是相反的欲望。因此,怜悯就与慈善关联,而恶意就与愤怒关联。我们既已发现,慈善借一种自然的和原始的性质与爱发生联系,而愤怒又借同样性质与恨发生联系,所以怜悯和恶意的情感就是借这种连锁而与爱和恨联系起来的。
这个假设是建立在充分的经验上的。一个人不论由于任何动机抱定了一个作出某种行为的决心,那么他就自然而然地想到可以加强那种决心、并使它能够控制和影响心灵的每一个其他的观点或动机。为了使我们坚持任何意图起见,我们就从利益、荣誉、义务等方面找寻种种动机。那么,怜悯与慈善、恶意与愤怒既然是由不同的原则发生的同一类欲望,它们的完全互相混合,以致区别不开,又有什么奇怪呢?至于慈善与爱之间、愤怒与恨之间的联系既然是原始的,第一性的,这种联系是没有什么困难的。
—《人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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