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先进 勇担当#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暖了人心 立了公信 强了队伍】检察工作大量任务在基层,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基层检察院是检察事业的根基、检察工作的一线、检察形象的“窗口”。
近年来,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文化育检、法治服务、生态检察、为民司法、民族团结等五大检察品牌,锻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该院先后获评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集体一等功”等荣誉,连续三届荣膺“全国文明单位”。
打造法治服务品牌,展示检察官使命担当
敖汉旗素有“金色敖汉”之称。近年来,敖汉旗检察官们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在主动融入大局中践行法律监督价值追求。
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敖汉旗人民检察院起诉黑恶犯罪54人,被评为“全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集体”。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针对农村牧区交通安全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该院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服务“六稳”“六保”具体措施22条,开通服务“绿色通道”,与5家企业进行“点对点”帮扶,解决法律问题36个。某黄金生产企业,是敖汉旗首家上市公司。2022年因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被侦查机关移送起诉。但是该院检察官为经济发展着想,层报自治区检察院批准拟作涉案企业合规处理,实现“因罪施救”“因案明规”。该院倾力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协调扶贫资金400余万元,让6个帮扶村全部提前脱贫摘帽,步入乡村振兴快车道,被授予“全旗农村牧区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富民结对共建优秀旗直机关工作队”“千村结对帮扶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打造为民司法品牌,呈现检察官为民情怀
立足民生福祉,始终聚焦民心民愿,解决“急难愁盼”等问题。
——瞄准痛点保民生。2021年,为了解决11名农民工180余万元工资被拖欠问题,承办检察官跨省调查,掌握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帮助农民工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还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法院一起签订《农民工讨薪案件协作机制》,共同筑牢农民工讨薪维权的篱笆。
——抓住关键促文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完善“双向协议”制度,推出“四级责任制”“一定三包”“四快”等措施,破解非正常上访难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连续五年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群众送来8面锦旗。
——找准需求强服务。2018年该院建立“向阳花开”亲职教育工作室,向失责家长发出多份督促监护令,帮助近百余名涉案未成年人重塑家庭关系。2021年他们在自治区首创“动态管理+分级处遇”工作机制,为涉案未成年人量身定制“短期+长期”矫治计划,助力32名未成年人重新回归正途。该院检察官参加“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受到最高检通报表彰,未检团队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打造生态检察品牌,体现检察官智慧力量
敖汉旗是“全国人工造林第一县”“全国人工种草第一县”“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全国再造秀美山川先进旗”,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全球500佳”荣誉称号。敖汉旗检察官坚定不移服务保障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检察长+河湖长” “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河湖“四乱”“白色污染”等问题整治,2018年以来起诉环境资源领域犯罪218人,办理破坏生态公益诉讼案件34件,督促清理占用河道20余公里、塑料薄膜土地面积13.4万亩、各类垃圾210万余吨。该院进一步完善办案模式,对“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进行优化升级,设立“生态检察工作室”,实行涉生态案件刑事、行政、民事“三检合一”制度。推进“补植复绿”从轻处罚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制度,与林长制办公室建立“生态修复基地”。
敖汉旗是候鸟春秋迁徙的重要通道之一。针对近年来候鸟迁徙途中受到不法分子捕杀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从2019年开始,敖汉旗检察官们联合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部门,常态化开展保护候鸟迁徙专项行动。经过整治,候鸟已经从几百只增加到现在的上万只,品种也越来越多。该院还强化区域协作,2022年2月与辽宁省朝阳县检察院签署协议,共同建立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目前正与通辽市毗邻旗县检察院对接,签署合作协议,在服务保障蒙东地区“双子星座”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中协作共建、社会共治。(内蒙古日报)
近年来,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文化育检、法治服务、生态检察、为民司法、民族团结等五大检察品牌,锻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该院先后获评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集体一等功”等荣誉,连续三届荣膺“全国文明单位”。
打造法治服务品牌,展示检察官使命担当
敖汉旗素有“金色敖汉”之称。近年来,敖汉旗检察官们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在主动融入大局中践行法律监督价值追求。
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敖汉旗人民检察院起诉黑恶犯罪54人,被评为“全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集体”。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针对农村牧区交通安全治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市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该院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服务“六稳”“六保”具体措施22条,开通服务“绿色通道”,与5家企业进行“点对点”帮扶,解决法律问题36个。某黄金生产企业,是敖汉旗首家上市公司。2022年因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被侦查机关移送起诉。但是该院检察官为经济发展着想,层报自治区检察院批准拟作涉案企业合规处理,实现“因罪施救”“因案明规”。该院倾力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协调扶贫资金400余万元,让6个帮扶村全部提前脱贫摘帽,步入乡村振兴快车道,被授予“全旗农村牧区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富民结对共建优秀旗直机关工作队”“千村结对帮扶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打造为民司法品牌,呈现检察官为民情怀
立足民生福祉,始终聚焦民心民愿,解决“急难愁盼”等问题。
——瞄准痛点保民生。2021年,为了解决11名农民工180余万元工资被拖欠问题,承办检察官跨省调查,掌握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帮助农民工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还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法院一起签订《农民工讨薪案件协作机制》,共同筑牢农民工讨薪维权的篱笆。
——抓住关键促文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完善“双向协议”制度,推出“四级责任制”“一定三包”“四快”等措施,破解非正常上访难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连续五年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群众送来8面锦旗。
——找准需求强服务。2018年该院建立“向阳花开”亲职教育工作室,向失责家长发出多份督促监护令,帮助近百余名涉案未成年人重塑家庭关系。2021年他们在自治区首创“动态管理+分级处遇”工作机制,为涉案未成年人量身定制“短期+长期”矫治计划,助力32名未成年人重新回归正途。该院检察官参加“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受到最高检通报表彰,未检团队被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打造生态检察品牌,体现检察官智慧力量
敖汉旗是“全国人工造林第一县”“全国人工种草第一县”“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全国再造秀美山川先进旗”,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全球500佳”荣誉称号。敖汉旗检察官坚定不移服务保障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检察长+河湖长” “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河湖“四乱”“白色污染”等问题整治,2018年以来起诉环境资源领域犯罪218人,办理破坏生态公益诉讼案件34件,督促清理占用河道20余公里、塑料薄膜土地面积13.4万亩、各类垃圾210万余吨。该院进一步完善办案模式,对“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进行优化升级,设立“生态检察工作室”,实行涉生态案件刑事、行政、民事“三检合一”制度。推进“补植复绿”从轻处罚机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制度,与林长制办公室建立“生态修复基地”。
敖汉旗是候鸟春秋迁徙的重要通道之一。针对近年来候鸟迁徙途中受到不法分子捕杀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从2019年开始,敖汉旗检察官们联合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部门,常态化开展保护候鸟迁徙专项行动。经过整治,候鸟已经从几百只增加到现在的上万只,品种也越来越多。该院还强化区域协作,2022年2月与辽宁省朝阳县检察院签署协议,共同建立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目前正与通辽市毗邻旗县检察院对接,签署合作协议,在服务保障蒙东地区“双子星座”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中协作共建、社会共治。(内蒙古日报)
【乡村振兴事业是中国最大的公益】(2—1)
乡村振兴是中国最大的公益,这是我在2017年底到2018年初提出的。
为什么这样提?
我们都知道,公益,是公共利益的简称,公共利益指的是群体所拥有的共同的利益,而不是个体拥有的利益,即使这个群体很小,小到一个村组,也有它的共同利益。
中国的14亿人口,不管身处哪里,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都应拥有获得平等发展机会的权利。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就是要消除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城市和乡村之间存在的各种形态的不平等,为了所有人的共同致富、公平享有发展的利益,我们需要通过几十年甚至更长时期振兴乡村的共同奋斗,来奠定未来中国的这个基本模样。
实际上全球的发达国家已经奠定了自己的基本模样,但是中国还没有做到。
当下的中国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革,经过乡村振兴的这个历史阶段,几十年后,到2050年,中国大约能够奠定未来的基本模样。这对于国家和所有的公民,显然是巨大的公共利益。
就乡村振兴战略本身而言,其规模之大,历时之长,覆盖之全面,目标之宏伟,参与业界和人数之广泛,各界的认同感之强烈,都是空前的。
它是中国新时期家国一体家国情怀这一文化传统在理念和行动上的自觉体现,所以,我认为它是集合了大业、大众、大目标、大期待的中国未来几十年最大的公益。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公益和慈善之间的关系。
慈善,是传统慈善和现代慈善的一种融合。
2016年我国通过的《慈善法》,开宗明义就申明“慈善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提供服务的方式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可见将慈善概念与公益活动相联结。
之后,以符合上述涵义的公益活动来定义慈善。共定义了六条属于慈善范畴的公益活动。
第一条就是扶贫济困、扶助老幼病残,这来自于传统慈善的继承。
除了第一条、第二条外,后面的四条全部属于现代新开创的公益活动范围。
所以说,《慈善法》定义慈善是大手笔,将传统与现代连接,将传统的狭义慈善拓展到更广阔和更深邃的现代公益活动,也就是包含传统慈善和现代公益的大慈善。
而这样的大慈善,与政府为民的公共服务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就在于是否“自愿”。政府通过税法获取资源,以强制求公益,而民间是志愿捐献物资、资金和时间,以自愿求公益。
换句话说,在《慈善法》中,现代的慈善实际上等同于民间公益。
那么民间自愿参与乡村振兴的公益活动就是符合慈善法的,应该归入大慈善的范畴。
由此,大慈善可以理解为传统慈善与现代慈善的融合,现代慈善也就是民间公益行动。
公益行动的主体不仅有民间的各类主体,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还有党和政府。
各级政府的不同的部门还有事业单位是属于行政法人或事业法人的不同主体,这类主体都姓“公”。
乡村振兴是全党全国全社会都参与的大事业,那么,各类的“公”主体参与乡村振兴的行动也应纳入公益行动。
民间主体和政府主体都参与的乡村振兴公益行动就是大公益。
大公益就是民间公益与政府公益的融合与协同。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全中国所有的机构、单位、个体,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为乡村振兴共同出力的行动就是大公益。
在乡村振兴这个大目标上,政府和民间方向统一、目标一致。那么政府公益与民间公益在什么问题上有显著不同呢?
主要是资源的来源不同,由此决定了决策方式和行为机制的不同。政府公益的资源来自于政府财政,而政府财政来自民间缴纳的税费,政府投入乡村振兴的资源来自政府制定的政策和统筹规划和使用。
民间公益的资金来自于社会自发的汇集和捐献,如何使用是在合法的前提下由资源的所有方进行决策,或者所有方与受托方按照议定的规则决定。
也就是民间公益是由企业和社会组织根据资源的来源自行决定的。
在政府和民间共组和协同的大公益里,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实现形式。
政府公益方面有政府出资民间出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以及政府和民间共同出资出力,各展其长,协同并举等等,民间公益方面,有企业自担的社会责任、影响力投资和对乡村振兴的项目支持,还有企业和民众支持的各类基金会出资,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社团及非正式组织的项目合作等等。
总之,在乡村振兴这个中国大公益事业里,所有的主体都以自己的方式积极贡献和参与各类合作。(下转2—2)
(作者杨团,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农禾之家农村发展基金会理事长)
责任编辑:陈凤莉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配图/编辑:百县会客厅
乡村振兴是中国最大的公益,这是我在2017年底到2018年初提出的。
为什么这样提?
我们都知道,公益,是公共利益的简称,公共利益指的是群体所拥有的共同的利益,而不是个体拥有的利益,即使这个群体很小,小到一个村组,也有它的共同利益。
中国的14亿人口,不管身处哪里,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方面都应拥有获得平等发展机会的权利。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就是要消除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城市和乡村之间存在的各种形态的不平等,为了所有人的共同致富、公平享有发展的利益,我们需要通过几十年甚至更长时期振兴乡村的共同奋斗,来奠定未来中国的这个基本模样。
实际上全球的发达国家已经奠定了自己的基本模样,但是中国还没有做到。
当下的中国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革,经过乡村振兴的这个历史阶段,几十年后,到2050年,中国大约能够奠定未来的基本模样。这对于国家和所有的公民,显然是巨大的公共利益。
就乡村振兴战略本身而言,其规模之大,历时之长,覆盖之全面,目标之宏伟,参与业界和人数之广泛,各界的认同感之强烈,都是空前的。
它是中国新时期家国一体家国情怀这一文化传统在理念和行动上的自觉体现,所以,我认为它是集合了大业、大众、大目标、大期待的中国未来几十年最大的公益。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公益和慈善之间的关系。
慈善,是传统慈善和现代慈善的一种融合。
2016年我国通过的《慈善法》,开宗明义就申明“慈善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提供服务的方式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可见将慈善概念与公益活动相联结。
之后,以符合上述涵义的公益活动来定义慈善。共定义了六条属于慈善范畴的公益活动。
第一条就是扶贫济困、扶助老幼病残,这来自于传统慈善的继承。
除了第一条、第二条外,后面的四条全部属于现代新开创的公益活动范围。
所以说,《慈善法》定义慈善是大手笔,将传统与现代连接,将传统的狭义慈善拓展到更广阔和更深邃的现代公益活动,也就是包含传统慈善和现代公益的大慈善。
而这样的大慈善,与政府为民的公共服务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就在于是否“自愿”。政府通过税法获取资源,以强制求公益,而民间是志愿捐献物资、资金和时间,以自愿求公益。
换句话说,在《慈善法》中,现代的慈善实际上等同于民间公益。
那么民间自愿参与乡村振兴的公益活动就是符合慈善法的,应该归入大慈善的范畴。
由此,大慈善可以理解为传统慈善与现代慈善的融合,现代慈善也就是民间公益行动。
公益行动的主体不仅有民间的各类主体,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还有党和政府。
各级政府的不同的部门还有事业单位是属于行政法人或事业法人的不同主体,这类主体都姓“公”。
乡村振兴是全党全国全社会都参与的大事业,那么,各类的“公”主体参与乡村振兴的行动也应纳入公益行动。
民间主体和政府主体都参与的乡村振兴公益行动就是大公益。
大公益就是民间公益与政府公益的融合与协同。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全中国所有的机构、单位、个体,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为乡村振兴共同出力的行动就是大公益。
在乡村振兴这个大目标上,政府和民间方向统一、目标一致。那么政府公益与民间公益在什么问题上有显著不同呢?
主要是资源的来源不同,由此决定了决策方式和行为机制的不同。政府公益的资源来自于政府财政,而政府财政来自民间缴纳的税费,政府投入乡村振兴的资源来自政府制定的政策和统筹规划和使用。
民间公益的资金来自于社会自发的汇集和捐献,如何使用是在合法的前提下由资源的所有方进行决策,或者所有方与受托方按照议定的规则决定。
也就是民间公益是由企业和社会组织根据资源的来源自行决定的。
在政府和民间共组和协同的大公益里,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实现形式。
政府公益方面有政府出资民间出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以及政府和民间共同出资出力,各展其长,协同并举等等,民间公益方面,有企业自担的社会责任、影响力投资和对乡村振兴的项目支持,还有企业和民众支持的各类基金会出资,基金会与社会服务机构、社团及非正式组织的项目合作等等。
总之,在乡村振兴这个中国大公益事业里,所有的主体都以自己的方式积极贡献和参与各类合作。(下转2—2)
(作者杨团,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农禾之家农村发展基金会理事长)
责任编辑:陈凤莉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配图/编辑:百县会客厅
#部门动态# 【县民政局:“四点发力”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今年以来,县民政局狠抓落实,“四点发力”推深做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整治“难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定远县民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包保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联合社区筑牢网格阵地,通过实地走访摸排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除龙图巷、包公巷、紫竹巷等区域“牛皮癣”小广告近300处,出动5辆皮卡车,整治450多处生活垃圾,清理楼道杂物600余堆,铲除杂草杂树400余处,整治200多辆乱停乱放车辆。
宣传“重点”。创新宣传载体,利用微信、宣传栏、公益广告、宣传册等载体向群众普及创建知识,传播“创建为民、创建靠民”的理念,营造出人人关注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发放文明宣传手册1000余份,悬挂横幅100余条,制作公益广告100余块,入户走访200余户,绘制文化墙约400平方米。
回应“热点”。整合资源,搭建平台,线上线下双向发力,通过民生直通车等线上载体回应群众当下关切的热点话题,擦亮“为民底色”,线下以开展社情民意问卷调查的形式和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呼声,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盼,累计收集群众意见60余条,回应群众诉求110余条。
打造“亮点”。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契机,将文明创建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民政领域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接地气、有特色且融入民政元素的志愿服务活动,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城市的文明与温度,先后打造了“一路童行”“情暖夕阳”等民政亮点的志愿服务项目,提升品牌影响力,扮靓文明城市“新名片”,切实增进民生福祉。(郭 敏)
整治“难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定远县民政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包保任务,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联合社区筑牢网格阵地,通过实地走访摸排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除龙图巷、包公巷、紫竹巷等区域“牛皮癣”小广告近300处,出动5辆皮卡车,整治450多处生活垃圾,清理楼道杂物600余堆,铲除杂草杂树400余处,整治200多辆乱停乱放车辆。
宣传“重点”。创新宣传载体,利用微信、宣传栏、公益广告、宣传册等载体向群众普及创建知识,传播“创建为民、创建靠民”的理念,营造出人人关注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发放文明宣传手册1000余份,悬挂横幅100余条,制作公益广告100余块,入户走访200余户,绘制文化墙约400平方米。
回应“热点”。整合资源,搭建平台,线上线下双向发力,通过民生直通车等线上载体回应群众当下关切的热点话题,擦亮“为民底色”,线下以开展社情民意问卷调查的形式和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呼声,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盼,累计收集群众意见60余条,回应群众诉求110余条。
打造“亮点”。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契机,将文明创建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民政领域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接地气、有特色且融入民政元素的志愿服务活动,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城市的文明与温度,先后打造了“一路童行”“情暖夕阳”等民政亮点的志愿服务项目,提升品牌影响力,扮靓文明城市“新名片”,切实增进民生福祉。(郭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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